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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
“停车,停车——”这是我在伦敦塔桥前截停那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前嚷嚷的最后一句话。
“警察!你超速了,而且违反了市中心禁止飙车的禁令!跟我走一趟!”
坐在车上的小鬼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出头,一头乱糟糟的非主流长发被狂风吹得一塌糊涂。他叼着一根烟,身上散发着金属和烈酒的味道。
好消息,他看起来没飞叶子,后座载着女人的地方载着吉他。
坏消息,他依然是个朋克非主流。
“天啊,真是太抱歉了先生,我以为我还在德国呢。”他操着一口怪怪的口音无辜地对我说,“我们那压根不限速,车飙多快全看性能,啊,摩托应该也差不多吧!”
“那你可找错地方了,这儿是英国。”
“唉,我当然知道这里是英国。我是说,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呢?”刺头露出标准的刺头笑容凑过来。他把烟掐灭了,头发草率地梳理扎好,我突然发现他看起来像个好学生、乖孩子,也许是气质所致。他的表情还是初出茅庐小年轻特有的清澈的愚蠢。“德国是一堆日耳曼人,英国的日耳曼人占比也居高不下,况且最近这俩在外交场上关系不错,眼见着就要和和美美一起照顾欧共体——关系都好成这样了,上面的人想必也在相互学习呀。”
他抬手一钩墨镜,露出一双活力满满的金色眼睛,好一幅天真活泼的大学生派头。“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警官?我的教授就说,最近交通大臣正在推行市区非机动车禁令的放松呢,奇怪,您没看新闻吗?”
“有这回事?”我努力回忆了一下,理所当然什么也没想起来。
“当然。昨天晚间新闻第七台播出的,噢,虽然我知道政治评论节目基本没有人看,但您恪尽职守、在大晚上还奋战第一线,一位像您一样优秀的警官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我的同学们都讨论疯了,他们抱着报纸没日没夜地念:撒切尔说,我势在必得!看吧,您一定有所耳闻!”
虽然我依然没有任何印象,这时候还不承认可就是自己丢自己的面子了。我僵硬地笑了两声,每声笑都听起来像是被切的稀碎的泡沫塑料箱。“呃,哈哈,我好像确实听过——”
“那不就得了吗,警官!”他一把握住了我的手。我差点被这一下吓得甩开他。他的手是冰冷的,却又带着皮肤的柔软,像一具死亡许久、缓解了尸僵的尸体。“嗯嗯,伦敦的警察果然不同凡响,与时俱进,法律意识充分啊!”
他吹着口哨飞驰而去。而我站在原地愣了一会。
我似乎感觉自己被下套了。但,唉,随他去吧,这城市都乱成这个鬼样,多个飞车族少个飞车族都差不多。
但我没想到,他能第二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伦敦又飘起小雨,但我懒得撑伞,默默拉高领子,缩紧脖子,迈步往家的方向赶。
正是在前方的路边,我看到了他。他已经换上了一套像模像样的西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唯一能看出他先前非主流模样的是放在他身边花坛上的马克杯,上面用红色印了一串大字:摇滚万岁!杯子里有气无力地沉着一袋茶包,茶水估摸着已经凉透。多亏我曾在重案组工作的上级,否则我还不一定发现得了这么多细节。
我走过去时,他正放下吉他,起身走上丽兹酒店的超豪华台阶。
处于某种猎奇心理,有点像成年豹子看小豹子玩耍那种动物世界桥段,我站到他之前的位置,悄悄伸头观察他。
他在那金光璀璨的长长台阶上徘徊了一会,不时地眯着眼看向门内。我敢打赌他没在想什么好事,因为他在一辆劳斯莱斯停下后立刻改变了站姿,变得严肃正经,甚至从口袋里套出一根雪茄。
五分钟后,他向着劳斯莱斯的车主走了过去,脸上带着的表情值得玩味,看起来有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应有的自信满满和玩世不恭,却同时兼备了一丝羞怯和谨慎。我把“草他不会要去找糖爹了吧”的震撼表情收了回去,持续观察。
他的突然搭话显然让那个从车上下来的人有些惊讶。好,他们不认识。那个车主看起来也没有很老,顶多三十岁出头,从那辆骚里骚气的红色跑车可以看出他应该近似于二世祖这类蜜罐里长大的健康小孩。我再次改变了猜测:那小鬼头估计正在诈骗。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八九不离十。车主的表情随着小鬼头的阐述逐渐软化,他很明显越来越感兴趣了。两人握了手,肩并肩朝酒店大堂走。
而我在这个时候冲了上去。开玩笑,要是不现在打断,我敢确保明天警局就将被大老板的电话搅得彻夜不宁,然后我们就都没有好日子过了,就算我只是个交通警察也不例外。
小鬼头在我出现的那一刻就转过头来,但他似乎一点都不惊讶。而是看向那冤种,颇为绅士地点了点头。
“看啊,莫里哀先生。这正是我对您说起过的那位,分明继承大笔家业却因投资失败而倾家荡产的表兄。你说是吧,拉撒路?”
……什么?!
当我用银勺子戳面前的鹅肝时,我依然没有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冤种,一个姓莫里哀的法国佬,似乎对这小鬼头的说法深信不疑。他甚至冲我行了个法式见面礼,用法语说:“很高兴认识你,先生。”
我真不敢承认自己当年法语拿的C-。
而后莫里哀先生慷慨地宣布愿意请我们俩一顿晚饭,便抬脚往楼梯上走。小鬼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里满是揶揄的笑意。
“放心吧,拉撒路先生,这顿饭可值你我三周的工资。作为我冒昧利用您名誉的代价,还请享用这顿晚饭。”
妈呀,他说的好像这饭是他出钱一样。
“哦,相信我的实力,我不会让那冤大头发现我在诓他的。”
我过于震惊依然说不出话。
“您可以叫我英格兰,E-N-G-L-A-N-D,一个很令人印象深刻的姓氏,对吧,警官先生?放心,既然已经休班了,那警察和小偷又有什么区别呢?”他用一种很摇滚的口吻说完了最后一句,末了还补充,“这可是摇滚年代!”
而现在,在圆桌边的另外两个方位,那自来熟到吓人的小鬼头正和可怜的莫里哀先生就戴高乐和北海油田相谈甚欢,话题已经隐隐有了向着戴高乐主义策马奔腾的倾向。英格兰先生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莫名继承远房亲戚一大笔遗产的孤儿,现在成立了一个公司打算拉点合伙人入股。
他还在莫里哀先生表露出自己对核电站的兴趣之后顺势加码说自己在剑桥读书,本科选的natural science,研究生读的核物理方向,然后用一大堆物理名词和公式污染了我的耳朵,开始兴致勃勃地探讨辐射探测和热能与动力工程。
他说话的口音不知不觉变成了纯正的牛津腔,慷慨激昂的演讲足以拉来葛朗台的投资。他细微的肢体动作给人以果断精明的错觉,又无时无刻不体现出良好的涵养,和刚才那个在泰晤士河旁边飙车的朋克青年判若两人——我觉得自己应该思考一下,那是不是也仅是他的一层伪装。
我唯一能做的是心惊肉跳地坐在对面埋头狂吃,把自己的Willy Loman形象贯彻到底。我开始思考他背后是不是有个诈骗团伙,可看他说这么多其实吃得相当少、偶尔还露出一丝嫌弃,也不像是奔着骗钱来的。图啥呢?总不能就图过来骗骗人吧?
莫里哀先生也劝他多吃些,放开点吃,不用担心他的钱包,而英格兰只是优雅地表述:
“我只是单纯吃不太惯法餐,抱歉啦。”顺便用一种很上流也很做作的手法端起香槟。
这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让我看着面前的黑鱼子酱觉得自己是个小丑。我对此的评价是缓缓把一片叫不出名字的色拉菜叶裹着虾沾了点柠檬汁放进嘴里,一边在内心唾弃自己监守自盗的恶劣行径,一边感叹妈呀高级酒店的色拉都不同凡响地好吃。
酒足饭饱之后英格兰起身告辞,在莫里哀先生依依不舍地挽留时留下了一张自己的名片,然后拉着我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直到寒风打在我的脸上,把室内腻人的香水和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吹走,我才反应过来刚才的两个小时都发生了什么。
“我留的那张名片上是我弟弟的电话。他是个美国人,这两年在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干活,他会很乐意得到这么个大客户的。”
还没等我感叹一下他们之间令人感动的兄弟情,他顺口补充,“这样我就能让他把曼哈顿的房产送一套给我了。”
噢,好。
“我觉得你至今没说过一句真话。”
“拉撒路先生,最高明的谎言在于部分道出真相,而你的想象力会自动帮你补全另一部分,同时让你自己深信不疑。”他耸了耸肩,“比如说,您认为我是什么人呢?”
闲得发慌体验生活的富二代。我想。但既然他这么问我,肯定明白自己会听到这么个答案。而我就是不想让他得逞。所以我把这个答案吞回去,沿着台阶往下走时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艺术家?不,艺术创作应当需要足够多的想象力和热爱生活的性格,很显然,他只是把自己的人生当成一场游戏。
疯子?好吧,更不像了,他的智商听着比我高多了。
但他身上散发出的气质又是如此熟悉,让我忍不住去想,到底是什么把这么一个天资聪慧的年轻人变成现在这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我知道了。
“你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绝症患者。”我下了判决。
他一脚踩空,很不有型地踉跄了一下。我得意起来,我们交锋三次,我终于大获全胜。
“噢!为什么这么说?”但他只是欣喜若狂地回过头,双眼像个孩子一样闪闪发光,完全没有被冒犯、被挑衅的气愤。这让我的心沉了一下:我大概率说对了。
“很简单,一个人只会滥用在自己看来很廉价的东西。而对你而言,名誉、生命、享乐都不值一提,所以你完全不怕死地大晚上戴着墨镜飙车、胆子巨大地勾搭法国富二代却一点也不稀罕自己努力骗来的成果,只是享受这种过程。因为只有肾上腺素才能让你觉得自己活着。”我耸耸肩,“老兄,你看起来就像被医生说回去多吃点爱吃的吧的癌症患者。”
“非常精准,警官!我敢打赌您一定能在这个位置上出人头地成为新一代福尔摩斯的!”
“我是交警。”
“哦,这种细节不重要。”
他无所谓地眨眨眼睛。我从未在一个人身上见到如此矛盾的特质,他明知将死又生机勃勃,像是爬山虎没命地向上蔓延以躲避洪水的到来,哪怕这注定是无用功。
紧接着我又想起了他的吉他。啊,原来是搞摇滚的,那一切都说的通了。虽然摇滚在这个狗屎国家流行的要死,但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真正的忧郁蓝调,才能像摇滚歌王一样一边怕得要死一边对着死神比中指大喊Bye babe!
他愉快地和我道别,毕竟我们已经在过去四个小时建立了超脱常人的友情,属于警察和诈骗犯、狐朋狗友的友情。即使我们此生大概不会再见面,或者再见面时他在牢里我在审讯室,或者他在土里我在土上——谁又在乎呢?
21世纪
“人是善与恶的有机统一。”拉撒路回答。“生命是由大脑中无数个神经细胞末梢传递的生物信号所连接构成的波。”
“生物学导论第一页,对吧?”英格兰嗤之以鼻,“科研最重要的是在课本的基础上创新,而不是照搬照抄。我想您非常明白这个道理,研究员先生。”他轻轻叹了口气,微微转动手腕。
一声脆响,束缚着他的锁链应声而断。
拉撒路立刻后退了一步,如临大敌地看向他。但依然跪坐在地上的实验品并没有进一步挣脱的意思,只是沾了点自己的血,在实验室光洁如新的地板上画出简单的符号。
“20世纪中后期,我曾试过体验正常人类的生活。我尝试过组建乐队,试过在街道上飙车,还以非常规手段进入丽兹酒店用餐——但这一切都并未激起我的兴趣,我还是很无聊。”
“可能因为你干的这些事一大半都违法。”拉撒路无情地指出。
英格兰并不怎么信服地回了个“也许”。“那可是迷幻摇滚的年代,除了上层阶级,很少人能从小到大都不犯法。”
“大概吧,我从未亲身体验过1970年代,只能不予置评。”
“就算我在那时第一次尝试模仿生命,我依然无法欺骗自己。所以,生命究竟是什么呢?”英格兰固执地再次重复问题,而拉撒路不得不回想了一下他的过去。
他没有正常人概念中的童年。因为异乎常人的天赋,他很早就被重点培养,每天都在无尽的实验和论文中度过。对他而言,从学习到工作这一重大飞跃不过是从一间实验室转向另一间。
“我也不知道。”他说。“我觉得我们俩坐在这里讨论不出结果,毕竟我们都是社会意义上的异类,不过有褒义贬义之分罢了。”
“哦不,这可是你在妄自菲薄了。”英格兰向后一仰,总算换了个舒服些的姿势。他调整了一下脊椎支架,虽然依然是臣服的姿态,但坐姿远比跪姿好得多。“你最大的幸运在于——”他伸出一只手,那只手从池中离开,带着瀑布般的血珠指向拉撒路的胸膛,“你拥有死亡。”
“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很棒的东西。”
“哦不,这意味着你可以自主掌控自己的生命。过的不爽一枪打烂自己的脑袋也是基本人权之一。至于我们,连死亡的权力都被握在所代表的国家手中,又何谈生命呢?”
“我开始觉得你们很悲惨了。”
“哦,老调重弹,研究员先生。”英格兰收回手,拨弄着脊椎骨上的管道微笑。他毫不介意地把手指插进自己的血肉,仿佛毫无痛感。拉撒路再次回忆体检报告——报告显示他们的大脑发育是正常的,而且功能都比普通人类更为强化而完善。这也许意味着更敏感的感知,他很好奇是什么让英格兰的疼痛阈值高到无动于衷的。
“法国最爱说没有黑就没有白,所以没有死亡就没有生命,正是这么个道理。苏联1991年死了,但第二天俄罗斯就继承了他的记忆醒来。你说,这难道是一种上帝的馈赠吗?否定曾经的一切,着手收拾遍地狼藉,杀掉过去的同党和盟友,谁不希望绝望时可以一枪了事呢?”
“是的,你们的生命是一场悲剧,这是我们达成的共识。”拉撒路再也听不下去了。“但你们无法改变,对吧?那就只能认命——”
“对于你们人类而言,这个世界上哪有不能改变的东西。”英格兰冷笑,“你现在不正在尝试改变吗,不过改变的不是我的厄运,而是你们的好运。”
拉撒路再次后退。他迅速张望警报的方向。只要英格兰一失控,他可以在两秒钟内按下警报。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他时,被国家化身完美的外表冲昏了头脑,这让他坚定不移地站在了反对实验的一派。但是现在,伴随着交谈的深入,英格兰身上的非人感越发浓重。
他不是极端变异体。拉撒路聪明的脑子提醒他。它只是一只怪物。
“不是吗?我说的没错吧?你们是在用我们的血肉研究永生。”英格兰的目光紧紧追随着他的动作,“放松,这没什么好紧张的。自古以来,这都是很正常的事。伯爵夫人用青春少女的血液沐浴,王公贵族用水银熬药炼丹,信徒顶礼膜拜,这是人类一直以来的追求。如今,眼看着已经成功的实验品愿意奉献自己,你们不该高兴得跳起来?千年的梦想在此一举啊,研究员先生。”他兴奋的语调一转,“您想知道吗,拉撒路?”
“你们知道永生的方法?”拉撒路不可置信,“怎么可能,你们连自己的身体是怎么运作都不知道——”
“这两者并不矛盾。我小时候曾经成功过。”
英格兰露出微笑。“我们来做个交易吧,拉撒路。”
“我不可能让你自由。”
“我早就说过,自由对我而言不值一提。”英格兰耸耸肩,“我希望你留下信息给后人,让他们找出真正杀死我们的方法。”
“我并不感到惊讶。”
“是啊,那太好了。作为交换,我教给你实现永生的方法。”
“我怎么才能知道你没在骗我?”
“无论如何,你都不会有损失,拉撒路。过来吧。”英格兰冲他招招手。“我只是希望得到死亡的权力,是否应用不重要。”
拉撒路没有动。“你直接告诉我就行。”
英格兰从善如流地举起那只手。他的手漂亮而匀称,哪怕是身体微不足道的部分依然完美的像是古希腊的雕像。
“吃了我。”英格兰轻飘飘地说。
拉撒路感到一股寒意冲上头顶,让他的脊背僵硬。他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咬了咬牙才再次开口。“吃了……?”
“是的,吃掉我们的肉,喝下我们的血,然后,永生的大门将要为你敞开。”英格兰的神情变得有些复杂,拉撒路逐渐看不懂他的想法了。“你觉得,身处饥荒的人做不到这么简单的事吗,拉撒路?”
“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至今都见不到一个永生者?”
“你的记忆力让我叹为观止。”英格兰咧嘴笑起来。他坐在那里,像是神俯视他迷茫的信徒。“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以为我的提醒能让你想起什么。”
危险。极度危险。拉撒路的大脑在尖叫。他浑身僵硬,声音颤抖,汗如雨下。他的身体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这个话题正走向不可控的方向。但英格兰没有再留给他机会。
“你也曾咽下我的血肉。”
英格兰伸出双手,皮肤冰冷,带着血液的粘腻。不知何时,拉撒路已经乖乖走到了他的面前。他的祖国捧住他的脸颊,近距离下,那微笑令人恐惧。“你忘记了吗,亲爱的幸运儿,是什么给了你如此敏锐的天赋,又是什么让你顺风顺水地走到今天?”
“这都是我自己努力得来的,从不是什么人的馈赠——”拉撒路试图辩解,但逐渐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想起一个脆弱的孩子,一个冷淡的贵族,一个高明的骗子。这些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他的记忆里,性格千差万别,经历无一重合,不变的却是那双美丽的、疏离的、非人的金色瞳孔。
他看向挣脱了束缚的研究对象,那外表年轻的生物从未如此像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于是他明白了,从一切的开始,自从他的父亲将那碗肉汤端上小桌,他就已经逃不掉了。
他是怪物最初的信徒。
拉撒路扑向血池,把头埋进那些带给他永生的血液。他贪婪地嗦饮,大口大口地吞咽,把整个上半身都埋进池中。液体呛入气管,眼泪从眼角流下。他逐渐无法呼吸,心跳似乎变得越来越缓慢。毒药与解药通常只是一墙之隔,而对现在的他而言,满池鲜艳的液体是致命的毒药。
但他甘之如饴。
拉撒路猛然睁开眼睛。鲜红的天空下,一棵阴森森的树木遮挡了他大部分的视野。这是棵李子树,树下坐着一个瘦弱的男孩,如同走火入魔的何塞·阿尔卡蒂奥,用一双美丽的金色眼睛注视着他。
他诧异地咳嗽,却发现自己的肺部拒绝接受氧气。村民们举着火把围拢过来,惊恐地窃窃私语,愤怒地大肆指责。
疯了,都疯了。你这可恨的恶魔,撒旦的儿子!
你这该死的怪物,你害死了我们年轻的孩子和他无辜的母亲!
在指责声中,男孩旁若无人地在拉撒路身边蹲下,好奇地开口,声音清脆,天真无邪。“你看见什么了,拉撒路?”
但拉撒路已经无法回答。意识的永生无法由世俗的肉体承载。他唯一能做的便是直直倒下,任由鲜红色的天空倾覆,就像他母亲的遭遇一样。
因为窥见未来的机会只有一次,而这种幸运永远不会再度降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