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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1 of 巍澜衍生短篇
Stats:
Published:
2018-12-27
Words:
10,404
Chapters:
1/1
Kudos:
21
Hits:
1,716

[樊伟X牧歌] 情歌

Work Text:

From: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我有故事,你有酒吗——没有就下楼买点

九九:

首先我要检讨我自己。回想那天,如果我能保持理性的话,一切本可以不那么尴尬,我们本可以用更委婉的方式来拒绝这场莫名其妙的催婚。比如说我可以不用红着眼大吼大叫冲入包厢像神经病一样只会重复“我要回纽约”,我也可以不用当场揭穿我们根本没有暧昧关系,在我眼里你比初中隔壁班的多毛老王还要男人婆。当然了,如果你当时没有阴阳怪气地说“正巧,我也一直怀疑你是个基佬,谁想结婚谁结去”,我也不可能会顺嘴说 “没错,我就是个基佬。”我妈可能也不至于把我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礼拜,而我也可以早点给你发这封邮件了。

尽管事情发展到这样的局面你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我还是要感谢你借“樊伟那家伙出国读书脑子给读秀逗了,阿姨,我来好好劝劝他”的名义唬住了我妈,最后帮我把我的行李“偷渡”了出去,还资助了我回纽约的机票钱。

我记得你说,樊伟,我们是好朋友,帮你可以,但我要知道我到底在帮些什么。那么以下是我和他的故事,如果此次我踌躇满志而去两手空空而归,你就把这当做脆皮鸭文学(别装了,我知道你喜欢)看吧。

他的名字叫牧歌。

你说要我完完整整地从头开始说起。但我和牧歌对我们的恋爱故事是怎么开始的这一点,有着很大的分歧。

比如我就坚持认为,当时我初次在地铁站台注意到他的时候,恋爱的种子就种下了,而他却坚持说不是这样的。然后我就问他他是怎么想的,他又死活不说了,不肯拿正眼瞧我,只是用余光瞄着我看。如果这时我不如他所愿地把他抓过来亲个够,那他就要怪我不解风情了。

奇怪了,他越是这么一个软绵绵好脾气的人,我越是喜欢招惹他几下——他本来手捧热茶,好好地躺在自己的懒人沙发里写他自己的剧本,我却非要凑过去,直把他啃得嘴唇红红亮亮、眼中又像责怪又像无奈又像溺爱委屈巴巴的像朵颤颤巍巍盛开的玫瑰才肯罢休。

啧,跑题了。

总之在我心中,故事的开头是大二上,当时纽约刚入冬。纽约的天气和你那儿不一样,说冷就冷,我刚出门时还是春光和煦,上完课出来,那冷风嗖嗖的把我冻得鼻涕泡都出来了。于是我就打算趁午饭时间回家取一件外套,我在我们学校那站等地铁——特别巧,我的车前阵子擦到送去修了,这么冷我也懒得走回去,总之我就坐了白八百年不会坐的地铁。更巧的是,等地铁的男女那么多,光亚洲面孔也好几张,我一眼就看见了他。

他头发蓬蓬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瘦瘦高高,和谁在讲着电话,脸上是不明显的笑意,脾气很好的样子。他穿着件素色的薄外套,一件露脖子的打底,在这天气下显得不合时宜,一看也是个出门不看天气的傻子——好看的傻子。上车后他挂了电话,挑了个角落里不起眼的位置坐下,过一会儿闭上了眼睛养神。于是我肆无忌惮地看了他好几眼,当时其实纯粹是觉得他好看,美丽的人谁不喜欢呢。

可惜的是两站路我就要下车了。下车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回过头,想再看他一眼,没想到一转头,发现他也在看我。我们隔着巨脏无比的玻璃对望,我奇妙地接收到了他视线中的警惕与迟疑,以及那么一丁点的好奇。这里我必须要感谢纽约差到人神共愤的公共交通,由于地铁的行径速度还不如行人的速度,我一边往出口走着,一边装作不经意地与他对视。足足好几秒之后,他才慢慢随着地铁离开我的视线。

我边回味着这段有趣的插曲,边熟门熟路地走进我家大楼,门口的服务大叔热情洋溢地招呼,“Hey, Wei, how are you today?”我心想萎什么萎,我本来挺热情洋溢的被你一天天地叫萎靡了。敷衍了一声I’m good,就一路进电梯、开门、落锁。拿上外套又吧唧嘴回味了所有细节,才突然回过神来,小样,刚刚绝对是在装睡吧。

我后来和牧歌聊起这次初遇,指责他勾引我,他矢口否认,说他只是见我是个亚洲人,多看了我几眼表示友好而已。我不信,有这么表达友好的吗?盯着看好几秒?眼神里都是噼里啪啦的小火花、挠人心弦的小钩子?见他还是摇头傻笑,我抓着他的脚就一阵挠。大冬天的仰仗着屋里有暖气,牧歌总不爱穿袜子,被我抓住了他直把脚往回缩,耐不住我力气大,他怎么逃都逃不掉,直被我折腾得眼泪汪汪,才晓得求饶,嘴上还很硬气。
“樊伟你这个老流氓,淫者见淫,我只是想知道你盯着我干嘛。”
“可拉倒吧,你不是学编剧的嘛,这类桥段写的不少吧?写着写着就想实践下?”
“滚。”
“滚哪儿?”
“反正你…唔”
“啧啧,甜的。该不会是猜到了我会忍不住亲你,所以提前叫了口香糖?”
“…”

那天我拿上大衣回校,昏昏沉沉地上了一下午的电影艺术课(大二还没选专业),我们教授是个印度人,满嘴的咖喱味英语,我听得如痴如醉,大川和他女朋友坐我旁边,两脸懵逼。

大川你记得吧?国汽集团的公子哥,小时候我们常常一起玩,胖胖的总是色眯眯的,有一次过家家他非要扮演你老公结果被你暴打了一顿只能当你老婆的那个?他在我的这段故事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你之后会知道的。

当时我在教授机关枪一样语速中见缝插针地问他:要如何在这茫茫城市中找到一个陌生人。大川一个激灵,眯缝的眼睛立刻张得老大:什么玩意?你又想祸害哪个姑娘了?

我向天发誓,一切就是那么巧合。我还没想好要如何将内心“我上午在地铁站看到个疑似是我们学校的好看男孩子,要怎么才能找到他”的猥琐想法粉饰成“他乡遇故知”的故事好骗大川帮我找人,下课铃就响了,然后我的好看男孩就走了进来。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还穿着早上那套衣服,不同的是围了条围巾,缠成好几圈把他本来露着的脖子和锁骨完全遮住了。他低着头,下巴藏在围巾里,拿着一杯咖啡,慢吞吞地找着他常坐的位置。可能我如狼似虎的眼神再一次灼到了他,他抬起头,冷不丁地被我直勾勾的眼神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扯了下嘴角,又垂下了眼睛。

我拼命地戳着大川的后背,他丫的跟失去知觉的瘫痪病人一样丝毫未觉,只顾着和他女朋友嘻嘻哈哈,我只得狠狠地拍了他一下,胖子肉厚,“啪”的一声,把好几个在教室唠嗑的金发妹子吓了一跳回头看我。我脸皮多厚啊,装作没事人一样,在龇牙咧嘴的大川耳边问,“那边坐着的那个戴眼镜的男生你认识吗?”大川定睛一瞅,“不认识。怎么了?他惹你了?”显然他没把这个男生和我想“祸害”的姑娘联系在一起。
“也不是,你别管那么多,帮我打听一下呗。”
大川如梦似幻地点点头。

以前常听人说,当你注意到一件事/一个人的时候,它/他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你面前。这天晚上我在Korean Town又看见了他。天地良心,我不是变态跟踪狂,我只是想在上了一整天的课后,打包一口热热的豆腐汤回家。

我一进门就看到他低着头在一边等餐。我站在他几步之遥,假装在看菜单,眼神控制不住地往他身上瞟。不一会儿他就等到了他的餐——一大份炸酱面套餐,他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看上去很满足地捧着他的食物上楼找空位。我的视线傻乎乎地跟着他,连服务员问我要点什么都没听见,直到最后对方试探性地用蹩脚的韩式中文叫了我一句先森,我才回过神来,说要豆腐汤,然后鬼使神差地加了句,“堂吃”。

事不过三,我樊伟从来不怂。我捧着豆腐汤上楼,心脏跳得飞快,走到他跟前,紧张地连一句表示礼貌的“你这里有人吗?”都没问,就在他惊讶的眼神中,一屁股坐到他对面。
有时候我真佩服自己,这时候我还能憋出了一句,“又见面了?”
他也是个妙人,眨巴着眼睛看我半晌,驴唇不对马嘴地回,“你怎么知道我是中国人?”
我说:“我不知道。如果你听不懂,我就用英语再问一遍。”
他笑了,如我所想温温柔柔的,把餐盘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好给我腾出点地方,“什么叫又见面了?”
“今天下午在教室打了个照面,你也是C大的吧。”
他点点头,夹起炸酱面吸溜,“是啊。是电影艺术课吗?”他说完就立刻后悔了,这不就暴露了他其实记得我吗?他立刻补救,“我下午只有一节课。”
如果不是他的脸立刻红了,我可能就信了。

总之当时我发挥出我刚来美国时和电梯里的大妈都能尬聊几句的实力,各种找梗,说学逗唱没皮没脸地把他弄得直笑,直到后来他央求我少说几句好让他顺利吃完炸酱面,我才作罢。可过了会儿他又期期艾艾地说,“你还是说说话吧。”我问怎么啦?他说:“你不说话就盯着我,我有点不自在。”我从善如流,又重新开始了我的表演。

吃完饭后,他说要坐地铁回家,我说顺路的,我们一起走吧。他不信,说你早上两站就下了,你住学校边上的吧。我强行扯谎,说早上是去买东西,我住皇后区。他将信将疑,但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可反驳,只得和我一路上了地铁。

我能看出他比较内向,有点紧张,小动作很多,时不时地拉拉衣服、推推眼镜。他和我站的有普通人朋友之间的两个安全距离那么远,纽约地铁轰隆轰隆的,我根本听不见他讲话,只能像个聋子一样,一直小声重复“啊?”“你说什么?”“哦哦”,好在有中文的语言优势,别人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否则非要嘲笑我不可。可能老天看我可怜,下一站就上来了一大家子,看着像是要去机场,大小行李箱拖进来之后本来宽敞的车厢立刻变得狭窄起来,他们歉意地看了一眼被顺势挤到门边的我,我美滋滋地站到了他旁边。

我们靠的挺近,近到我终于看清了他藏在黑框眼镜下的眼睛。
很亮,会说话。
比如,在他随口问我和几个人合住的时候,我瞎掰说2个人,然后他又感叹起纽约要命的房租,我就胡编了一句 “是啊,我的房子大概每个月2000吧”(我自己住的studio一个月5000刀,我以为2000应该算是合理的)的时候,他的眼里就满是忍俊不禁,看着我好像看一个满嘴跑火车的骗子。我心里咯噔一下,果然我回家一查,皇后区2人住的房子,一个月一人1000刀绰绰有余。

他快下车的时候礼貌地和我道了别,我拉住他问他叫什么名字。他把手抽了回去,耳朵一红,笑笑回答,“牧歌。”
“我叫樊伟。”我在他背后喊,不知道他听见没有,地铁门已经关上了。我隔着门看着他,仿若早上的场景重现。
我突然一激灵,想到他前面说的“你早上两站就下了”。
其实他也和我一样,把每分每秒反复咀嚼好几遍了吧。
小骗子。
我打了个的回家,白花好几十刀,心里却乐开了花。

九九,你知道吗?我那时并不知道这叫一见钟情,我以为我只是碰到了一个看得顺眼的朋友。

我晚上就微信了大川,告诉他下午我找他打听的男孩我知道叫什么名字了,这事不需要他留心了。大川真情实意地夸赞:伟哥你真行。我说:去你妈的,别拿这黑名叫我。大川又说:其实我也打听到了,牧歌对吧,他在学校食堂打工,不知道这个你知道吗?我女朋友的小姐妹好像挺喜欢他的,整天在我女朋友面前叨叨。我说:我之前不知道,不过现在知道了,谢啦。

于是我就去天天跑去食堂吃饭。他在的窗口卖的是色拉,天知道我连吃了一个月色拉,搞的和我一起写小组作业的小伙问我是不是on diet。排队的时候我假装刷手机,悄悄看他,点菜的时候正大光明地看他。他看到我,用中文说,“你来啦,今天点什么?还和昨天的一样?”我便答一句,“对,和昨天一样。”如果他真的熟练地为我准备了和昨天一样的色拉碗,我能开心一整天。

刷信用卡的时候,我会暗搓搓地给他最高额的小费。
牧歌后来说我人傻钱多,在学校里打工拿的是按小时算的死工资,那些小费根本就进不了他的口袋。我说那至少让你的同事知道你的业绩好啊,他便又骄傲地说,那段时间他的周销确实是最高的,负责的老师夸奖了他好几次。
“就是让你破费了。”他皱皱鼻子,“不值得。”
“当然值得。再说了,不是给你的话,我也会喝饮料喝掉,还不如给你。”我无所谓地说,把他抱在怀里。
“嚣张的富二代。”他试图推开我的手,发现推不开之后,就软绵绵地任我拥着。
“你不也是吗?”
“有钱的是左家,不是我。”他垂下眼,“左伯伯已经帮了我很多了,我自己能赚钱了就不会再不知感恩地花他们的钱。”

牧歌每每说起自己被左家收养的身世(他养父是左刚,那个有名的导演和演员,我们好像还和他家吃过几次饭,记得吧),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都紧绷得不行,生怕别人觉得他是在贪别人便宜,特别是一涉及到钱,他总是特别敏感。
“你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他说,“我怎么可能…”
他还没说完我就在他的脸上啵了一记,“我们是恋人,你花我的钱,我也花你的钱,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这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在牧歌面前正儿八经地说我们是 “恋人”,他立刻捕捉到了重点,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在我的怀里抬起头,“你再说一遍?”
“我们是恋人,谁也不占谁便宜。我照顾你,你也照顾我,好吗?”
“好。”他轻轻地说,往我身上靠了靠。
我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心里宁静极了。

说真的,当时我天天泡食堂那会儿,对他可能还不是那样的心思,就算有,我也没意识到。我们年龄相仿——我只比他小几个月,兴趣相投,三观也差不离,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我看他和我一样,平时没什么深交的朋友,就自告奋勇傻不兮兮地说,要做他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挚友。我掰着手指:你看我幽默风趣不抽烟不喝酒不飞叶子,我们平时一起吃饭自习旅游咋样。他坐在我对面,闻言抬头看看我,轻声说了句,我们现在不就是这样吗?

相处的时间久了,我发现牧歌和我完全相反,是一个处处以别人为优先,独独没有自己的人。比如一起吃饭问他想吃什么,五次中有四次回答“看你的吧”,还有一次是“随便”,又比如有次约好了一起去图书馆,我把下课的时间记错了,让他硬生生多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也不知道给我打电话,兀自在冷风中站了一个多小时。

我猜这可能和他的成长背景也有关,他说他小时候父母就因为事故过世了,被左家收养,有一个异父异母的妹妹,叫左左,从小霸道蛮横(此处有我的主观臆断。牧歌的原话是:活泼直爽),他从小到大照顾妹妹习惯了,可能把我也当弟弟一样照顾。我听着这话,有点开心又有点不爽,开心的是他也拿出真心回报了我的真心,不爽在哪里我当时也不知道。

12月31日晚上,我们约好了一起去时代广场跨年。说实话,要是其他人喊我一起做这种傻逼的事情我是绝对不干的。还记得小时候你们一家和我们一家一起“慕名”来纽约跨年吗?除了我快挤爆的膀胱和饿得哇哇大哭的你之外,我真的回想不起一丝其他有关那个夜晚的回忆了。但当他装作不经意地问我:“樊伟你跨年那天有空陪我吗?”然后又刻意挪开视线,小声地说:“我只是随便问问你别放在心上。”的时候,我还能说啥,跟被下了蛊一样,嘴比心还快地应了,“好啊,我有空。”

吸取上次的教训,那天我提前准备了许多吃的喝的,保温盒保温杯齐齐上阵,我还把家里能找到的羊绒毯子和围巾都带上了,牧歌那小子倒好,两手空空,只带了两幅会闪光的沙雕眼镜。他疑惑地看着被保安拦在活动区域外翻包检查的我,还吐槽我跨个年怎么还带那么多东西。我在心里暗骂他傻子,决心到时候他求我我都不给他吃。但看他真的饿的肚子叫,又立刻很没原则地拿出了热乎乎的三民治,骂骂咧咧地给他围上围巾。

人越来越多,大家挤在一起倒也没那么冷了。
有时候身在异国才知道,语言和祖国是多么强力的链接,甚至只用一个招呼,同源同根的人就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了一起。我们身边慢慢地聚起了一群一起跨年的华人,有些妹子甚至特地从加州飞来,只为了看那个球在零点时掉落。牧歌顶着我杀人一般的眼神,烂好人地把我辛辛苦苦带上的食物分给了她们。其实食物根本不算什么,他把本来属于我的笑容也分给了他们,把要和我说的话也分给了他们。这我就很不开心了。

我借口要再往前挤点,把他拉到身边,他就好脾气地跟着我往前窜。我们挤到了更前面,离表演台特别近,离那个傻不溜秋的球也特别近。明明接近半夜,这个城市却亮如白昼,周围牛神鬼蛇脸上一派自由,五光十色的舞台灯光照在他难得激动的脸上,我一时不知是为这座城市的活力所惊艳,还是为他所惊艳。

不一会儿表演嘉宾出现了,是个家喻户晓、童星出身的明星,所有人都跟着尖叫了起来,大家手牵着手一起蹦跳、歌唱、舞蹈。我一手拉着牧歌,另一只手拉着一个不知道哪国的辣妹,身体却像抽风一样,偏不往辣妹那边靠,尽是挤着牧歌的肩。他的手有点冷,在我的手里慢慢变暖,我的心很慌,在他的视线中渐渐失控。

我以岁末狂欢为借口,释放了心中蠢蠢欲动的野兽。

我拍拍他,趁他转头看我的时候摘掉了他的眼镜,好不让他看清我爬满欲望的脸。
你干什么?他轻声问。
我没有回答,伸手盖住了他的眼睛,对着他的嘴啃咬下去。
周围发出一声欢呼,纽约的人群惯常是唯恐天下不乱的。
“Go and get him!”我听到有人醉醺醺地喊。

牧歌是温柔的,他不会让人难堪,但也没有回应。我越吻越绝望,盖住他眼睛的手微微颤抖。而突然,他伸手抱住了我,轻启双唇接纳了我胆怯迂回的舌。
我是个无神论者,唯在此刻突然理解了鬼佬口中的“God’s bless”,浑身荡过一阵战栗,我胆大包天地挪开了手。
他的眼中没有厌恶,仅有少见的疯狂,“樊伟,你他妈看清楚了我是谁。”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说粗话。
“牧歌。”我回答。
他笑了,“把眼镜还我,我想看清你。”

散场后,我们绕过激动拥吻的人群,一秒都没有停留。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在人海中穿梭,我对每一个路过的人举起我们紧握的手,大喊,“He’s mine!”接受着每个人或激动或无声的祝福。肾上腺素褪去后,牧歌又变回了平时的牧歌,开始羞赧,说我们还是不要牵手了,我说为什么不,这里谁都不认识我们,我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他说你想干什么。我说我想干你。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我家——这时候我也顾不上装我是皇后区的人了。甚至连灯都没来得及打开,我就把他压到了床上。其实把他衣服脱了后,我就有点晕乎乎地找不到北了,毕竟我在这方面真的没什么经验。他更没经验,僵硬得跟一根木头似的,只知道睁大了眼睛瞪着我。但是这都无所谓,只要怀里是他我就高兴,只要我的鼻尖、我的眼中、我的手心,满满的都是他,我就开心。我进入他的时候,他忍不住疼地叫了一声,我立刻就心疼了,手忙脚乱地想要停下,牧歌摇了摇头,咬牙说你继续。我说那你如果疼就咬我。
好家伙,牙口真不错,那印子好几天都没褪。

他达到顶点的时候,小声地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在那一刻,他不用说别的,我就知道他也是喜欢我的。他的双腿勾住我的腰,手指本来掐进我的肩膀,但终是怕我疼,又握成了拳头。他的眼中慢慢聚起水汽,被我吻去又涌出来一些。他的身体会唱歌,一首悠扬的情歌。

那之后我们就天天腻在一起。

我陪他上课。我习惯坐在他左边,好在桌子底下牵着他的左手。他右手记着笔记,耳朵慢慢红起来,过了会儿就要把手往回抽,不一会却又乖乖地把手递给我,好像没人握着,那只手就不知道放哪里好。

我们去旅游。走过中部的沙漠,开过最美的1号公路,看了雨后的西雅图,去德州找朋友带我们打猎。他履行了诺言,照顾我的霸道,包容我的脾气,也任由我走进他的世界,向我展现他不为人所知的柔软与坚硬。

过春节了,我们起了个大早,去法拉盛买上各种半成品菜。牧歌和我对吃的要求都不高,管饱就行,但唯独对饺子都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非要自己买面粉和饺子馅原料。春节我们本来想在我家过,奈何我的公寓楼格调太过高雅,牧歌说他不忍心看着一溜儿北欧风白门中突然间冒出个贴着春联的大红色,于是我们就在他家度过了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春节。他还有两个室友,一男一女,我们四人一起包饺子吃饺子、一起守着美国的12点,互道了新年快乐。

我们在他的房间里做得天昏地暗。我很喜欢在他的房间要他,因为牧歌他脸皮薄,总是顾忌着两个室友,每次不管是疼了还是爽了都忍着不吭一声,而越是隐忍,他的身体就越是敏感,最后总是把自己弄得晕晕呼呼,在我耳边求饶。那天我喝了点酒,做的有点狠,下手没有轻重,第二天醒来懊悔不已。我拖着拖鞋到客厅找他,他正和室友聊着天,看到我出来,整了整衣服,朝我笑。我猜他是怕我内疚,想遮住我昨天没轻没重在他腰上掐出来的印子。

在这一刻,没有啥金光四闪、没有啥多么痛的领悟,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早晨,普通的一个瞬间,我意识到我是真的爱上了他。

大三中要申报专业了,我们闷头在在房间里头脑风暴。我早就想好了自己的专业,牧歌却摇摆不定,一会儿说要遂左伯伯的愿望,报导演专业,一会儿又说其实自己从小就想当一个编剧。大夏天的,他在房间里打转,我看着就烦,强行把他扯到怀里,喂他吃了两口冰西瓜。
“樊伟,你说我选什么专业好呢?”他的腮帮子鼓鼓的,声音闷闷的,看来是头疼到了极点才来寻求我这个特别不靠谱的人的帮助。
“我觉得你该选自己喜欢的专业。”我回答。
“那你选金融,是因为喜欢吗?”他立刻问。
“我想赚钱,学习金融是一种手段吧。另外,我准备辅修你们媒体学院的营销系,所以不管你选导演还是选编剧,你都别想摆脱我了。”我得意洋洋地说。
他张大嘴愣了好一会儿,最后软绵绵地口是心非地说,“切,谁要你陪我了。”
几天后,我瞄到他在专业申报单上看见了“编剧”两字。

九九,你知道吗?虽然我和牧歌在一起两年都不到,但他像是很早就出现在我生命中了一样,已经慢慢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很少吵架,就算吵也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根本就不是个会吵架的人,我们冷战了没几个小时他就会忍不了沉默的气氛,过来示好。我就会立刻抱住他,死皮赖脸地道歉,我们就又和好了。

印象可以算得上是吵架的只有一次。

我好说歹说哄骗他去吃一家米其林(是的没错,我这个富二代就是这么憋屈),我还偷偷买了他想看很久的话剧,打算夹在菜单里,在他皱着眉看菜单上的价格却冷不丁地看到话剧票时,很帅气地说一句:来,老公请你看话剧。

我拿着票早早地到了,在约定的时间却没有看到他。餐厅的规定很严格,人没到齐无法入场,所以我就坐在门口的雅座,伸长了脖子等他。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我慌了,怕他是出了什么事,我立刻给他拨电话,电话忙音,过了一会儿我又拨,还是忙音。1个小时,60分钟,12个拨出的电话,我在焦虑与慌乱中觉得宛如过了一个世纪。最后我匆忙地支付了餐厅的定金,和餐厅经理道了歉,想也不想地往他家赶去。

车堵在路上,我心急如焚,两张话剧票静静地躺在无人的副驾驶上,仿佛在嘲笑我此刻的无助。

就要开到他的街道时,我一度怀疑坏了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我立刻把车停在路边,慌忙地接起了电话。
“喂?牧歌?你没事吧?”我着急地问。
我听见电话那头说,“我没事。那个…对不起。”
我的心立刻提了起来,“什么对不起?怎么了?你没出事吧?你怎么没来餐厅呢?”
“真的没事。我不是故意爽约的,我早上接到左伯伯的电话,说左左因为左伯伯不准她考影视学院离家出走了,那时候是国内的半夜,我们都着急得不行,一直轮流打左左电话,好不容易接通…”
我的心凉了半截,“你还在家吗?”
他愣了一下,“还在。樊伟,对不…”
我挂了电话,火气蹭地一下冒到头顶,除了心中冒火,第一感觉竟然是委屈。

都不知道闯了几个红灯,反正我用最快的速度开到了他家楼下,连按了三声喇叭。过了会儿,他跑了出来。看到他还是穿着睡衣的模样,我的心像是被人拧了一下一样,生疼。行吧,他连衣服都还没换呢。

我一言不发地拿着话剧票下车,把票塞在不知所措的他的手里,然后转头回到车里。
他看清了手上的东西,立刻跑了过来,我也是个没出息的,看到他一脸急切的茫然样子,心软了,摇下车窗。
“樊伟对不起…”他喃喃道。
我摇摇头,“知道了。可以说点新鲜的吗?”
“我…”
“我不要求你把我放在第一位,但你打个电话通知我一下总可以吧。”
他仿佛听到了我声音中的决绝,睁大了眼睛拉住我的手。
但我只想发泄我的怒气,让他也尝一尝我现在的感受,突然福至心灵,阴损的话张口就来,“不会吧…我就知道你和你妹妹的关系不清不楚。我记得有次我们办事的时候,我喊了你一声哥哥,你立刻就交代了。我还以为这是情趣。原来如此,你他妈的把我当什么。操。”
他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我拨开他的手。他抓住车窗不放。我推了他一下,趁他没站稳,发动了车子。一路上手机响个不停,我自虐地听着同一个铃声放了一遍又一遍,一首“counting stars”快把我听吐了,我一回家就把这铃声换掉。然后关机。

我躺在床上,心中的钝痛久久未能平复,我想了又想,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毫无预兆地变成这样。我原以为我是那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浪子,没想到我和所有陷入爱情的傻瓜没一点两样,妒忌、无理又霸道。

我失眠了,睁着眼睛数了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无济于事。熬到天亮,我干脆爬起来准备去学校,打开门,我看到他就坐在外面。他蜷成一小团,听见我的声音张开眼睛抬起头,红红的眼睛看着我。
我叹了口气,把他拉了进来,让他喝口热茶,“小心别感冒了。”
“我是来跟你解释的。”不管我说什么,牧歌都梗着脖子重复这句话。
“解释什么?如果是你和你妹妹的事,不用解释了,我那些都是气话。”我摸摸他的头发,“你的家庭对你很重要,我知道,我不该口不择言说那些。我和你道歉。你知道我在气什么,下次你记得打个电话,我担心你。”
他不说话了,过了会儿他冷不丁地说,“我不想分手。”
他带着哭腔,眼睛里满是恳求,见我不回答,又重复了一遍,“不分手行吗?”
我哪儿是不回答,我是吓了一跳,不知道他的脑回路是怎么跳到分手的,忙把他紧紧揽进怀里,“你说什么?谁说要分手了?”
他把脑袋埋在我的颈窝,闷声说,“我以为…”
“你别自己胡思乱想,谁说要分手的,问过我了吗?”
“…我想问来着,你不接电话。”
我语塞,“我昨天生着气呢。生自己的气。”我补充。
他吸了吸鼻子。
我赶紧把他塞进被窝里,命令他好好休息,等我上完课回来给他带午饭。“要牛肉汉堡和可乐。”他裹在被子里小声指示。
“好好好,还要什么我一起买了。”
“其他的不要了,我重新订了饭店,我想过几天和你一起去吃,”他又小声说,“话剧票实在买不到了,对不起。”
我鞋子都穿好了,闻言折回去把他摁着亲了一大口,吸了吸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没关系。咱们看别的。”
“昂。”他推我,“快去吧,你上课要迟到了。”
我一步三回头,直到他背过身去“决绝”地表示他要睡觉了,才依依不舍地出门。

这么一闹腾牧歌果然感冒了,还发起了低烧。他嚷着头疼,我就给他找头疼药,他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直往我怀里缩,我就给他做人肉取暖降温机。他眨巴着眼看我去中国城拎了好几颗大梨子笨手笨脚地给他煮梨汤,确定了我真的没有分手的意思,谨小慎微的样子迅速褪去,借着生病撒起娇来。那真的是千年难见,我嘴上说你别横啊,再横休妻。心里美滋滋地想再多撒撒娇吧,求求了。要不是看他身体真的不舒服,我早就把他按在床里干个百八十回了。

好了,九九,写了这么多字,我终于要写到重点了。也就是我为啥大喊大叫冲进包厢的原因。

那天我妈突然给我打电话,气若悬丝地跟我说机票给我买好了,让我火速回国,否则我就见不到她了。我急得要死,以为是什么生死攸关的急事,立刻紧着时间随便收拾了几件衣物,就去了机场。

我都检了票了,在廊桥接到大川电话,他幸灾乐祸地说,好小子可以啊,你这就早一步踏入婚姻殿堂,集团太子爷正式登基成皇帝了?我刚想问问他祖宗说的是什么屁话,他一句话把我吓得半死,他说你回去不就是和九九订婚的吗?你妈前几周就在董事会上说的,说你先结婚,等毕业就回去集团工作。什么?你还不知道?已经人尽皆知了好吗?对了,我前面上你家没看到你人,我就跟牧歌了顺嘴说了一句,我想你要回去结婚了,你俩的事总应该已经捋明白了吧…额…我不会是坏菜了吧…

还记得我跟你说大川是个承上启下的人物嘛?

大川我草你妈。

我在廊桥上拨牧歌的电话,他这个人一个点的事能想成一条线然后能扩大到一个面,现在不知道在想什么呢。傻逼的AT&T信号比移动联通差远了,在廊桥上信号时断时续,我在工作人员的注视下,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着急得嘴皮子打颤,我说我有点emergency,希望他们谅解。

不一会儿,手机进了条语音留言。我有预感是牧歌。
果然是他。

他说,其实在我和他搭讪的前,他就知道我是谁,毕竟他算是半个左家的孩子,在一个聚会上还曾远远地见过我一面,那时候就觉得我帅,但觉得我是个混子。
他还说,他早就知道我有个未婚妻,他甚至听左左说起过九九你。他没想过纽约是这么大,又这么小,没想到他会和我有所交集,还管不住自己的心。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偷来的,他一直数着日子等着结局的来临。
他听起来非常难过。

我往回走,颤抖地问守在检票口的空姐:Please can I get off?
她说:Sorry Sir. You can’t do that.
我不停恳求,说了无数个Please。对方表示遗憾,反复地说Sorry。表示这是规定,进了廊桥就无法返回了。

我只能踏上飞机。我看着飞机起飞,看着城市的缩影渐渐缩小,突然意识到,我正在慢慢远离那个我爱的人,那一刻我真的忍不了了,哭得抖成了筛子。看似我是离开的那一个,其实何尝不是他抛下了我?

我想抓着他的肩膀晃一晃,对着他劈头盖脸的吼,问他哪个耳朵听到我说了我要回去结婚?问他哪只眼睛没睁开看不见我对他的爱?问一问他有没有心,难道感受不到我用一天一天的陪伴为他谱的情歌?

我想告诉他,我已经在计划我们的未来。如果他想留在美国,我就和他一起留在美国,找个喜欢的工作,或者与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创业。如果他想回国,我就和他一起回国,不管是继承集团也好,和我妈摊牌放弃继承集团也罢,能解决的问题就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就绕过去。

只要和他在一起,我有信心。
可惜我话还没说出口,他就缩回到自己的壳里了。

后来的事你全程参与了,我就不再累述了。总之我一下飞机就被绑到了酒店,14个小时没合眼加上悲愤交加的心情,我越想越生气最后就爆炸了,合着我妈是个演员,我就非得配合表演?你现在知道了整个故事,我的心情你是能想象的吧?

之前我手机被我妈没收了,联系不到牧歌那个傻子。现在我在机场借电脑给他写了封邮件,言辞…应该不太委婉,说我现在就飞回纽约,让他撅好屁股在我家等我。给你的这封邮件我是在飞机上写的,又是14个小时没睡,但我清醒的一批。我设置了定时发送,你收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到家了。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
看在咱们认识二十多年的面上,祝我一切顺利吧。

 

 

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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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我酩酊大醉,哭得好大声

阅。

PS:樊伟冲鸭!
PPS:后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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