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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Fandom:
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19-04-14
Completed:
2019-07-07
Words:
37,121
Chapters:
8/8
Comments:
4
Kudos:
167
Bookmarks:
27
Hits:
3,662

挤牙膏的人

Summary:

Freddie第一人称。
此文是怀着无比崇敬之心对J·D·塞林格的拙劣模仿。

Notes:

全文完!本文会参本合志《超级英雄恋爱指南》!本子中会加入一篇以比利为视角的关联番外《先吃苹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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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Text

你要是问我有没有从“罗莎和维克托寄养之家”里逃跑过,我准会说:那当然,看看我这条腿。每个寄养的小孩都逃跑过,这是常事。玛丽跑过两次,佩德罗三次,老实说,那家伙可真是个硬汉。尤金·崔跑过一次,他们后来在两条街之外的电玩店里找到了他,还是老板打电话来家里,说尤金快把店里的老虎机玩穿了,老天,当时是我接的电话,他墨西哥口音的英语真的很难听懂。我不会说亚洲小孩都擅长打游戏,老兄,那也太刻板印象了。至于达拉,她也跑过一次,喔,达拉,那可怜的小可爱,那么善良,那么忠诚,我怀疑那天她绝对只是初来乍到迷了路。行,别老说他们了,你可能想知道我跑过几次。那么,我老实告诉你(先说好,就你知我知):零次。你肯定要露出那副吃惊的表情,好像从没见过喜欢开玩笑的小孩似地:假的吧,那你的腿呢,怎么坏的?

这正是我最腻烦的事情,一遍遍地向别人解释我倒楣的童年,我十岁来到寄养之家之前的人生;我的父母,一对绝顶聪明的考古学家,又是怎么像一对儿蠢驴似地被地震埋在了别人的坟墓里,“献身于伟大的科学事业”,这是我爷爷反复跟我强调的,听起来是不是和彼得·帕克的父母一样差劲?我玩过尤金珍藏的所有《古墓丽影》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把我的生母罗斯玛丽·弗里曼女士称作“劳拉”的原因,潜意识里,我希望她有那么酷,如果她还活着的话。爷爷希望我觉得他们很酷,他失败了,私底下,我恨他们恨得要命。虽然他们人倒是不错,即便在把我扔到爷爷家的三四年里,也偶尔会寄回来一些贺卡——贺卡,多么寒碜,要我说,那“伟大的科学事业”并没有给他们留下几分毫厘——他们穷得叮当响,兜里除了地层学、器物类型学、碳十四测年这些无用的知识之外,什么也没有。我说到哪了?我的腿。我的爷爷,威斯康星州的一个老渔民,叼着根劣质雪茄,像个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向外喷气的大烟囱,整日把他年轻时和那条二百磅的鲟鱼搏斗的经历挂在嘴边,常常说着说着就在炉子边摇椅上睡着了。到头来,还是我不得不照顾他,把烟头从他嘴里拿下来,盖上毯子。他老得厉害,脑子也糊涂,总是在关键的事情上犯差池。

简而言之,几年前,他带我去苏必利尔湖钓鱼,风浪很大,船翻了。后来我醒来时,一个穿着海岸警卫队制服的高个苍白脸男人正低头瞅着我,他问我:“小子,你还好吗?”我说:“我感觉不到我的腿了。”我真是这么说的。不过,他们显得紧张兮兮的,因为没看过《X战警》。“我爷爷呢?”我问。他们露出那副表情,我就知晓了,我参加过父母的葬礼。这么说吧,聚会上最常玩的那种手舞足蹈的你画我猜游戏,只消他们一做出那样小心翼翼、充满怜悯的眼神,我就懂得了答案:“他死了。”

“我们会把你的名字排进寄养系统。”他们说得好像这话又能多少安慰我似的。

不仅如此,苏必利尔湖还带走了我的一条好腿。这就是我的拐杖的来历。你懂了吗?这一大串废话讲完,还不如直接这样回答第一个问题:是的,我逃跑过,所以摔断了腿。

“罗莎和维克多寄养之家”是我的第二个寄养家庭。说出来有些丢脸,但我根本没想过要逃跑。达尔文很残酷:在街上,一个拄着拐的残疾流浪小孩,一秒钟都活不下去。事实上,就算是在室内,正常地生活对我来说仍是一件难事,你知道的,学校里那些青春期的小孩,以刻薄为能事。他们叫我“单腿弗莱迪”。我总是哈哈大笑,好让他们以为我是个可怜的疯子,不再来寻我的麻烦。跟家人在一起时,我开很多玩笑,这能让他们不那么注意到我,毕竟这一大家子,要注意的事情太多:玛丽的大学申请,佩德罗的体重和成绩,尤金的网瘾,总是不那么按时发放的福利补贴金,儿童保护机构定期上门抽检,那时候我们就要把房间彻头彻尾地收拾一遍,营造出一副无比幸福的样子,我是说,比现在幸福得多得多得多

罢了,我又不是要跟你讲完我的人生。我要告诉你的只是今年圣诞节前后的一段荒唐事情。有一部分你已经知道了,有一部分我还没告诉过别人。

这事情有关比利·巴特森。我打算从他住进寄养之家的那天讲起。那天罗莎叫我收拾好上面的床铺,他们要去警察局接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孩。我老不情愿,因为一个人住真的是他妈世界上最爽的事情。快晚饭的时候楼下传来他们停车的声音,过了会,罗莎领着比利走进我的卧室。他臭着一张脸,客气地说,他看起来就像是个百分比的混蛋——注意,我这么说还是很客气的。他瞥了我一眼,我紧张地站起来,说了些什么罗马人用尿刷牙之类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说这些?

“你好啊,室友。”我热情地说。我给他看我的珍藏,他反应寥寥,单是眼睛转了几圈,我就上上下下猜了个十有九分。这里不是他的理想去处。他到这的第一件事就是盘算着怎么跑。早些时候,罗莎让我对他表现出春天般的温情,“他跑出过23个寄养家庭。”“23个!”我忍不住说了句粗口,“怎么做到的。”罗莎努了努嘴,她老用这种“我早就告诉你”的表情来掩盖她脾气里那些温和的不聪明,“我们只希望这里是最后一个。”

当天夜里比利没跑,不过也没怎么睡着。我听到他的床板翻来覆去吱嘎响了一夜,我没跟他说其实吵得我挺烦。第二天我领他去上学。在心里,我挺希望他和我关系好些,不过我总是搞砸这些事情,要么是说得太多——总是说得太多。

然后的事情你们也知道了,他偷了我的子弹,然后弄丢进了下水道里,不过后来超市里那两个蒙面的饭桶朝他开枪的时候那些掉了一地的子弹壳,都被我捡了,揣在兜里。我打算在费城市还没有那么多人冲他开枪的时候,把这些小玩意儿挂在易贝上卖出去,那样我就能赚到另一笔钱,用来逃跑。

对,现在我真的要逃跑了。这是另一件事。我待会再说。

不管你知不知道这事,我还要再提一嘴。节前那个礼拜三比利变成了沙赞。我运气挺不错,因为后来他把我们也变成了沙赞。这事情在晚饭餐桌上的热度一直持续到圣诞假来临,等到大家都说累了才缓一缓。现在,家里厨房上挂着“禁止沙赞”的标识,因为每变一次身,天花板上都要多出一个闪电劈的洞,有时候甚至是六个。老维克多被这事折磨得挺疯,他下令我们老老实实轮班,不许以沙赞形态来做家务,否则毁掉的东西比要洗的东西还多。这是事实。

但是不论怎么说,自那之后,我变成沙赞的时间要比变回弗莱迪·弗里曼多得多。尽管我在控制能力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你知道,我不愿怎么提起这事,但还是得讲清楚。上周六,最后的圣诞节采购之前,我们坐着维克多那辆家庭式迷你卡车去超市。有段时间我和他们走散了,我独自逛了一会,到了家电区。我喜欢看那些蜂窝一样排列起来的大彩电像万花筒似的变来变去。就在那儿我瞧见了橱窗外面停车场上一棵树,上面困了一只白色的猫。天快黑了,它又叫个没完,不知怎的那场景对我有所触动。我三脚两步跑出去,嘴里叫道,“沙赞!”你懂得。这一切本来都进行得很顺利,我爬上树,超市里有些人停下脚步,用手机拍我。我骑在树枝上,就快伸手够着那一团白绒绒的玩意儿的时候,它该死的回头望了我一眼,噌地一下跳下去了。

哈,我朝超市里的人招了下手,拍了拍脚底的树干。我尴尬极了,老实说。但我没想到那棵树就这样被我一巴掌拍倒了。说真的,你现在在视频网上搜索,还能看到我是怎么骑在那棵树上,像个傻逼似地瞪着眼,倒在了一辆银色的大众上面。那车在一群人的大呼小叫里被树干直直砸出了一个凹陷。等他们奔过来察看情况时,我已经不在那里了。弗莱迪·弗里曼挤出人群,找回了他的拐杖,一瘸一拐地跳上公交车,跑回了家。

家里还没人,其他人也许都还在连锁超市里找我。我把自己砸进被子里,结果碰到额头上一个肿包,还往外渗了点血,该死的疼得要命。好像每一天都是我的倒楣日子。我对着镜子扯低毛线帽,盖住那块肿包,然后窝在床上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我的寒假作业。我除了漫画不喜欢看别的,但这本书除外,里面的主人公十分像我。他说“十二月的天气冻得像巫婆的奶头”,是我见过对宾夕法尼亚州的冬天最贴切的描述,把我迷得要死。总之,我歪着头,读着书,希望在他们回来之前装作乖巧的样子。我刚读了几页,就有人在楼底下叫我,是维克多的声音。“我在这儿!”我大声回答。他们赶紧上楼来,看到我,喘了口气。“你没事吧?”罗莎问。我跟你们走散了,所以先回家来,我说。

他们信了这套说法,实际上也没毛病;于是叫我一会下去吃晚饭。他俩走了之后,比利进门来。“嗨。”我头也不抬地说。我是个热心肠好相处的人。

“你有什么毛病?”他劈头盖脸地冲我道。

“嗨。”我又说,这次是提醒他注意措辞和语气。他抱着手站在门边,那张又白又圆的脸庞冒着黑气。说实在的,我挺怕他这幅模样。“你以为我没看到你在停车场干的好事?”他说,“罗莎和维克多不知道,但我们都一清二楚。”

“什么?”我还是没抬头,不过拿手指卷着书页。那一页写着:你要是停止看书把头指起来,那你可就玩儿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儿完,可你如果不马上抬起头来看,就不会完得那么快。这本书我看了三到四遍,这是我的人生指南。

“我开始后悔把沙赞的力量传给你了。”比利说。嗤,他说的是气话。

“好了,”我低着头,偷偷瞟了他一眼,他在房间里像个焦虑的公鸡一样绕来绕去,“我说对不起,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能力。”

“在那之前你就不能忍住?”他停下来说,“为什么你总是急于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变身?”

我心里泛起一些苦水。但它们转瞬即逝,我不打算大张旗鼓。比利冲过来一把夺过我的书,扔在地上。我仍低着头。“我在跟你讲一些严重的问题。你太招摇了,这对我们来说都不好。”

“哦,”我拧着脖子,小声说,“我又不像你。”我是带着委屈的意思说的,但他明显听成了另外的意思,觉得我在嘲讽他。对于自尊心很强的家伙来说就是如此,他们总能从别人身上解释出很多别的意思。他果然多少被我激怒了,抓着我的领子把我一把拎起来。他老是他妈的干这样的事情,因为他快一米八,我还不到一米七。

“嘿。”我抗议道。他一把掀开我的毛线帽,看到了额角上的那个肿包。他力气真大,我疼得厉害,拼命拍他的手掌命令他把我放下来。我双脚回到地面以后,听到他用那种忍无可忍的语气说,“你是我们中间最慕强的人,我早就知道。”

“慕强”,他上哪学来的新名词?我弯下腰来捡起我的书,朝他呸了一声。他又作势要揍我,但我趁机把床头的拐杖抓在手里。“如果你能花时间理解一下我,比利,哪怕一微秒。”

“我认识你一个月了。”

“但你还是一点都不理解我。”

“我还不够理解你吗?我知道你拒绝和一切现实发生关系!”

他恶狠狠地说,这让我伤心又生气。我的血液往脑子上冲,拄着拐杖顶到他面前,威胁似地盯着他的眼睛:“你打赌吗?”

“为什么不敢?赌就赌。”

“赌什么?”

若有人录音下来重新播放给我听,我肯定觉得这对话幼稚又可笑。但我当时气得口不择言,看他越生气,我越兴奋,“赌什么?”他也问。这缓和了一下房间里的紧张气氛。“明天下午科斯塔在家里举办一个派对。”他突然想到似地说。

“我去。”我马上说。

“去就去。”

“我会在派对上亲一个女孩,”我又说,“证明你是错的。”

要死的,虽然我生气,但他身上真是好闻得要命。他虽然流浪街头的时间更长,但比我爱干净得多,每天都要娘了唧唧地在浴室里花上半个小时,我在下铺总被上面那股沐浴露的气味香得睡不着。他听到我的话往后退了一步,那气味于是淡了一些。“你输了怎么办?”

“我给你洗一周的内裤。”

“行!”他爽快地答应了。我目视着他这时才把身上的书包脱下来,扔在书桌上,他刚才气得团团转,这却让我挺快活。现在他消气了,我一秒钟都不能和他在房间里待下去。我冲他比了个中指,下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