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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琉雾人缓慢地用指尖敲着白桌布。动作幅度不大,布料又很厚,因此不甚惹人注意。余下大半的罗宋汤冒着热气,但徐徐升起的白雾越来越稀薄。碗底侧旁的桌布上溅了一两滴红色,是女侍应生上菜时弄的——显然经验不足。说到底,这里仍是个廉价餐馆,专供不挑剔的小市民用餐。当然排去了那些怀着别的用心来的人,他们被某些地下传说吸引至此,根本不在乎这里环境几何,味道好坏。“四年未曾败过一次的牌手”,想起这名头他就嗤笑出声。四年不败不能证明牌手有多高明,只能证明对局者全是蠢货。破除神话是多么容易的事情,他自己就证明了这一点。
传说主人公对他这些想法一无所知,正坐在三角钢琴边上,糟践那餐馆里唯一的贵重物件。乐音断断续续,磕磕绊绊,听起来像刚上了一个月钢琴课的小孩苦苦练习车尔尼。牙琉雾人推推眼镜,忍着没翻白眼,后悔自己没带一双耳塞。
他转过手腕第五次看了看表:八点半。按欧洲作息都该到饭点了,那人还把他晾在这儿,在钢琴前边折磨所有食客。明明约的是七点半,雾人甫一结束工作就赶了过来,只得到对方一句“抱歉,你先吃吧,我弹完琴就来”。的确,他不饿,也不是为这里的饭菜专程赶来,但被忽视的感觉还是令他恼火。他喝了两碗罗宋汤,吃了小半份罐焖牛肉,在余下的时间里变得越来越不耐烦。尽管表面上仍然礼貌微笑,无懈可击,内心里却恨不得把冒牌钢琴家从琴凳上拖下来按进罗宋汤里。该死的,好像我和你一样闲似的,下周案子还有一堆资料要看,我却在这忍受你放我的鸽子。
——不过,归根结底,我到底为什么在这里?
这个问题突然从他心里冒出来。尽管不是个令人愉快的提问,但好歹能让他分心。于是他思考起可能的回答。
A. 他们有要事相商。显然不对,他有要事也不可能找对方商量,而一个落魄地下牌手哪还有要事这种东西。
B. 他正表演着一个忠诚好友的角色,而等待朋友下班后和自己共进晚餐显然是塑造角色必不可少的一环。自从对方被剥夺了律师徽章之后,他就尽职尽责、面面俱到地承担这一表演任务,而要做戏当然就得做到底。
听起来说得通。他冷淡地想着,抿了一口酒。要避免猎物起疑心,就得装作无害,甚至友善的模样。连睡前童话都知道告诫小朋友这点。在那之后的律师协会会议上,他与所有人的意见作对,坚持站在他的“朋友”身边;他留下自己电话,说如果有需要尽管找我;虽然那人从未要求,但他执意为那间险些就关门大吉的事务所付清了接下来一整年的房租;他甚至提出要从中牵线,帮助对方重回法律界(尽管是假话,也如他所料地被拒绝了);最后,他以亲切的安慰、真诚的关心打动对方,定下每周至少两次共进晚餐的常规日程,“总得有人在艰难时刻陪着你吧”,这是他亲口说的话。
在他回忆往事的期间,乐声终止了。雾人花了三秒才意识到这点。他抬起头,看见演奏者合上琴盖,站起来,敷衍了事地鞠了一躬。那人直起腰时与他目光相交,他露出完美无缺的微笑,指指面前的汤,用口型说:“要凉了。”
他擅长表演,也喜欢表演。看着那个人以放松、懒散的姿态走来,他感到自己的才能无形中受到了肯定。问题在于——一个怀疑的声音在他脑后盘旋——已经四年了,需要演这么长时间吗?
多久都不为过,他回答自己,百密之中决不能有一疏。
“怎么样,有进步吗?”
成步堂拉开对面椅子,但不急着坐下,站在桌边拿开瓶器开葡萄汁。那顶针织帽柔软地耷拉着,没打发胶的头发从帽沿漏出几缕。从前棱角分明的标志发型早就不见踪影,就像被削去棱角的他本人一般。胡茬没刮干净,穿着T恤和带兜帽的棉质外套,不需要双手的时候就插在衣兜里,衣料遮掩下的肌肉大概也早已变得柔软——看起来哪还有一点当初意气风发青年律师的影子,说是早起拎着购物袋出门买菜的失业中年男人倒更接近几分。牙琉雾人在心底哼笑一声,品味着丝丝渗进喉咙里的残忍愉快。
“你还是早点认清现实吧。”雾人说,“对你和顾客都有好处。”
“真不客气啊。”
成步堂叹口气,握着瓶颈提起瓶子,往玻璃杯里倒葡萄汁。牙琉雾人和他待了四年,没见他喝过一次酒,每次都是葡萄汁,葡萄汁,葡萄汁。像九岁小孩的品味,他鄙夷地想。
“你这样就满足了吗?”
“啊?”
对方朝他困惑微笑。
“待在这种不入流的餐馆里,装模作样地弹琴,暗地里靠赌博挣钱……这可不像以前的你。”
为了减轻这句话可能的责备意味,雾人一边说,一边招手叫来服务生,让他把菜拿去热。成步堂耸耸肩。
“这不是挺好的吗,提前享受退休生活的悠闲。再说了,那并不是赌博,没有任何金钱参涉——可别把我说得像个违法乱纪的人。”
“我没那个意思。”
雾人露出抱歉的微笑。虽然他的确是那个意思。
“我只是说,更加体面的工作应该也不少吧?”
“你还是在含沙射影。”成步堂用玩笑的语气说,“我觉得在俄罗斯餐馆弹钢琴挺体面的。与人打牌也仅仅是一种游戏而已。”
“好吧。”雾人放弃地摇摇头,“你高兴就好。”
话是这么说,更加高兴的人大概是他自己。看到一个野心全无、自我放弃的成步堂比什么都让他快乐。这是他的成就。他的手下败将。他的战利品。你只配做这种事,雾人在心里幸灾乐祸地想,欺世盗名的三流律师。他的心脏情绪高涨地跳动着,血温暖地冲上双颊。我真该让四年前那个得意忘形的你看看。
热过的菜端上来了。成步堂盛了一碗罗宋汤,慢吞吞地用勺子喝。他喝得不甚矜持,以至于一碗见底时,嘴角还沾了几星红汤。雾人提醒了他,点点自己嘴角示意,颇有些要对方难堪的隐秘心思。但成步堂没遂他的心,只以同样慢悠悠的架势拿起餐巾,拭去嘴角的湿痕。但许是没镜子参照的原因,他偏偏漏掉一处,之后就把餐巾放下,去切盘中的鱼肉了。雾人没再提醒:反复纠结这一点倒会显得自己婆婆妈妈。但那点红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嘴角边上,像血,或者擦歪的口红,导致接下来五分钟雾人不自觉地盯着它看,介意到了烦躁的程度。
“等一等。”
他终于忍不下去了,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自己的餐巾。
“抬起头,别动。”
成步堂不明所以地停下动作。雾人向前半欠身,一手按着他侧脸,一手捏着餐巾的一角,稳稳当当把那滴汤汁擦去。他这样做时,成步堂毫不反抗,像是温顺,又像是无所谓。这令他的心跳加快。好像他随时都可以展开那张餐巾,缠到成步堂的脖子上,就这样勒死对方,也不会遭到一丁点反抗。这想法仅仅如电光火石般闪现,下一秒雾人叠好餐巾,坐回原位。
“谢谢了。”
成步堂说,似乎浑然不觉自己被人在心中杀死一次。
“不客气。”
雾人回答。
他们一直待到十点半餐馆打烊。
“你先回去吧,”成步堂说,“我帮着收拾一下。”
“你还负责这个?”
雾人镜片后的眼睛弯成一道弧线。成步堂对他话中尖刺完全免疫,只是摊了摊手。
“这么长时间,跟老板也算是朋友了,帮帮忙不算什么。”
“那我也履行作为朋友的义务,在这儿等你吧。”
“也行。”成步堂不甚在意地同意了,朝他笑了一下,“多谢了。”
真有必要演戏演到这个地步吗?当牙琉雾人托着下巴,注视着成步堂将剩下的玻璃瓶搬进储物室时,同一个问题又从他的脑海中浮现了。每周花十几个小时的宝贵时间,和这个落魄没用的男人聊一些毫无意义的话题,假笑并假装关心。要确保对方不做些什么危险动作,只需要安插几个眼线,装几个窃听器就够了,何必要他自己亲自上场表演。连结束这段虚假友谊也不是什么难事:模仿世间友谊淡化的模式,用工作将日程表塞满,或飞到国外出一段时间的差,几个月后他们就不必再进行这种煎熬对话。他认真思考这种解决方案,但又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也许他有点习惯了。也许他习惯了忍受这种厌倦、嫌恶、警惕混合的感觉。也许他习惯了和戴着针织帽、胡茬永远刮不干净的成步堂龙一吃饭,就像习惯投喂楼下脏兮兮的野猫。
不。牙琉雾人的嘴角因厌恶而下撇。这太恶心了。他没有受虐倾向,肯定不是为了反复体验负面情绪才和成步堂频频见面,当然更没有什么投喂野猫的善心。令他欲罢不能的是另一种感觉,他回想起来,当他确认成步堂自我放弃时那高亢的欣快感,当他将对方握在掌心而对方浑然不知时,那种尖锐乃至逼近性欲的剧烈兴奋——四年前他赢了,而那之后,每一次和成步堂的见面都是对他胜利的再次确认。帮助对方令他清晰意识到自己优越的位置,这副假面为他的欺骗和讥刺大开方便之门。牙琉雾人想着,发出一声愉快的冷哼。他甚至可以随时随地杀掉那个男人,只要他想。
只要他想。他手掌下的餐巾是如此地充满诱惑力。
在这个时候,成步堂走了回来。雾人不着痕迹地松开了捏着餐巾的手。
“辛苦你等这么久。”
成步堂向他微笑。那是他毁掉成步堂之后才在对方脸上见到的一种微笑,其中温柔和冷淡彼此稀释。雾人推推眼镜,露出更加真诚的笑容。
“没关系。我载你回家吧,给你省点打车钱。”
他完美地将关心和讥刺揉成一句。成步堂表情纹丝不动,不知是听不出来,还是蓄意装傻。大概率是后者。
“那我不客气了。”
路灯延绵地拉出一条金带,车内的光线闪烁不定。牙琉雾人开着车,余光瞥了一眼成步堂。后者合着眼,仰头靠在副驾靠背上,似乎是睡着了,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现在如果手边有把枪,雾人将视线聚焦回车前路面上,想道,那他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子弹击穿眉心,太阳穴,或者胸口,血喷涌而出,飞溅在座椅的皮革表面上。会很难擦,雾人冷静地思考,而且餐馆老板看见他上了我的车。这个想法的确不合理,但他忍不住要顺着它展开想象:将车开到遥远的郊外,水流湍急的河边,将对方的尸体扔下去。咚地一声,水花溅开,这张脸将永远沉没在河流之中。血会染红河水,但颜色很快就会无影无踪,就像沉下去的人一样。他又斜了一眼成步堂,以补完自己的想象。但成步堂仍然在他余光里睡着,头比刚刚歪了一点,对他的想法一无所知。
或者勒死他。餐巾留在波鲁哈吉,但手头能用的东西仍然不少。比如——他一只手攀上领带,将它扯松。紫红的丝带会在麦色的脖颈上留下紫红的淤痕。现在一把扯下领带,踩下刹车,缠住那个男人的脖子,两手交叉,拉紧,就会听到被阻碍的呼吸逐渐减弱为细小的哀鸣,最终归于几下猛烈的抽搐,以及末端的沉寂。那双眼睛会用什么眼神看着我呢,惊讶、恐慌、被背叛的愤怒?“为什么”?他解开衬衫纽扣,把车窗降下来几公分。他喝了酒,现在酒精冲到脑子里,令他双颊发热,额头高烧似地滚烫。他甚至期待看到成步堂龙一得知真相的表情。
但那张脸上现在并没有他期望的表情。成步堂仍然静静地睡着,像事不关己。牙琉雾人捏了捏眼镜下的鼻梁。喝得有点多了,他想道。他的心狂热地撞着胸口,为虚假的谋杀计划而激动。
他的激动没能持续多久。三分钟以后,他开过人情公园,再过半分钟就停在事务所下面。“成步堂艺能事务所”,拜他所赐。他轻轻哼笑了一声。
“成步堂。”
他转头去叫副驾上睡着的人。
“到了。”
“呃……”
成步堂咕哝了一声,皱着眉头抬起手,揉了揉眉心。路灯的暗光落进来,映出他半边脸柔和的线条和郁郁的神色。他慢腾腾睁开眼睛,有点茫然似地看向窗外。一种古怪的感觉突然袭击了雾人。在昏暗的光线下,成步堂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敞开,像桌上的一张邀请卡片。雾人的手指因渴望而颤抖着。打碎他,毁掉他,抹消他。扼住他的喉咙。
“噢,好像是到了。”
雾人听见成步堂说。
“今晚谢谢你了。”
抓住他。
在车门开启声响起的一刹那,牙琉雾人将手扣在了成步堂的肩膀上。后者并未给出惊讶反应,只是回过头探询地看向他。
“等等。”
雾人说。他仍维持着平时的优雅表情,唯有蓝眼睛里闪着不正常的光。狂热。饥饿。这是酒精和想象所制造出的感受。如果他什么都得不到,就此打道回府,今晚的睡眠将会十分糟糕。但他也不能在对方的家门口实施谋杀,所以他只能……
他的手向下滑,握住成步堂的上臂,将对方拉向自己。他烦躁不安地吻了成步堂。后者只在起初的一瞬间惊讶僵住,但很快就选择了放任自流。对于牙琉雾人来说,这个吻与其说令人满足,不如说是灾难性的,他闻到成步堂身上沐浴露与洗衣粉混合的香味,以其廉价的芬芳吞没了他晚间喷洒的高档香水,而在他们贴合的皮肤间,热量渐渐弥散开来,在他胸中同时转化为欲望与恶心。厌恶——超乎常态、难以承受的厌恶——情欲——出于本能,难以扑灭的情欲。有些东西以其令人作呕而为我们所爱。
他们分开。成步堂抬起眼看他,黑眼珠里一片昏暗,什么感情也看不出。方才意外的吻似乎没对他造成什么影响。雾人不合时宜地再次注意到他不修边幅的外表,后知后觉那胡茬刚刚扎痛自己。他穿的是什么东西,雾人恼怒地想,看起来是什么样子啊。但他的手仍然搭在成步堂的肩上。
成步堂像只邋邋遢遢、无精打采的野猫,趴在他出门必经的路边,懒洋洋抬眼看他。这野猫毛发打结,浑身是泥,而他一身高定西装,踩着美元五位数的皮鞋踏出门槛,手腕处喷了古龙水,每一片指甲都精心涂上透明甲油——无论如何也不该靠近它。但他停住脚步。他盯着它瞧。他的手贴上成步堂的脸,细而硬的胡茬擦过他抹过护手霜的柔软掌心。
“你也该刮刮你流浪汉一样的胡子了吧?”
他不无尖刻地指出。成步堂笑了笑。
“流浪汉哪能想到有人要性骚扰他。”
雾人哼了一声,大拇指按在成步堂嘴角,慢慢压进去。他没有碰到闭锁的牙关,却感到指腹贴上了湿热的口腔内侧。他刚亲吻过的嘴唇对他彻底放行。他向更深处探去,压向舌面,带着些微施虐心,想激出对方的咽反射。这很危险,他知道。成步堂的牙齿从他拇指两侧划过,留下刺痒的感觉。野猫会咬人吗?他冷冰冰地想。每天都投喂的野猫还会咬人吗?
成步堂没有咬他。唾液顺着他的指关节流下,打湿他的手腕,香水散发出更加逼人的芬芳。牙琉雾人后悔早晨涂的不是一瓶溶解着阿托奎宁的指甲油。那样他就能在此刻谋杀成步堂。一刻钟以后对方会在家门口气绝,而等到被询问的时候他会说:“抱歉,但我怎么能料到他会舔我的手指?”
他抽出手指,在成步堂的外套上擦干湿痕。明显的侮辱性动作,但仍然没有得到反应。黑色是晦暗不明的。他感到恼火,挫败,一种更强烈的渴望腾腾跳动,他的指尖也跟着抽搐。片刻以后他意识到那是他指尖所按着的颈动脉。雾人缓缓张开虎口,卡住成步堂的脖子。他凑过去再一次吻他,手指慢慢收紧。空气的通路被截断了,而他亲自攫取剩下的氧气。成步堂被他压在椅背上,他的另一只手抓着成步堂的右手腕,将它拉高扣住,还有一只手,他故意留着让对方作无谓的尝试。但他没有得到想要的反应。没有垂死挣扎,没有恐慌发作,也没有一场恶斗。成步堂仰着头,将脖颈送到他手心里,毫无反抗的意思。
他突然感到无趣了。他甚至感到困惑。最初是要做什么来着?他松开手,成步堂喘了几口气,很快平复了呼吸,看着他。那眼神过于平静,到了令人怀疑自身的地步。
“……你不怕吗?”
雾人问。他们仍然离得很近,呼吸错乱地交叠。
“哈哈。”
成步堂低笑两声,喉咙因方才被扼而有些沙哑。
“怎么说你还是我的朋友,不至于做出这种事的吧?”
牙琉雾人盯着成步堂。那双黑眼睛太深了,无法猜透。一开始联想到野猫,但野猫毕竟也是动物,而动物总有习性可以把握。这个人却不能。
“那可说不准。”他说,“也许哪天我就抵抗不住诱惑了。”
这是真话;他的手指暗示地拂过先前留下的痕迹。
成步堂朝他笑了笑,拉开车门。
“那么,等到你真的下手的那一天再说吧。”
说着,成步堂钻出车外,关上门,隔着车窗向他懒洋洋挥手。
“晚安,牙琉律师。”
“晚安。”
牙琉雾人说。成步堂进了大楼,消失在防盗门后。他重新发动汽车,从事务所前离开。路灯再一次制造出闪烁的光效,在他的脸上投下阴影。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刚才,甚至再之前。今晚的酒度数多少?但他并不是容易醉酒的人。什么东西在扰乱他。他试图理清思绪,但头脑中空无一物,只有血管在太阳穴边猛烈疼痛地跳着。
他能感到混乱的感情在体内黑潮般涌动,嫌恶、困惑、愤怒、好奇、欲望、烦躁,难解难分地融化成一大团柏油,将他的心牢牢裹在其中,随后凝固,变成坚硬的黑匣。他空洞地透过挡风玻璃注视着前方。无论他如何尝试深入自己的内心,都再挖不出一点答案。
F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