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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的最爱

Summary:

克鲁利回到英国,发现自己私底下一直保有的信念——这个世界是为他设计,供他个人取乐的——在极其乏味的十四世纪受到了严峻的考验。要是不搅和点花样出来,还要他这个魔鬼干嘛呢?那就挑起几场叛乱,四年里被放逐三次,赶赶时髦,比武时做做弊,照看一下六岁的小王后,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某位天使这次确实严格执行上峰命令,一心克己行善,不过这事儿和克鲁利没关系。这根本不是克鲁利无聊的原因。他绝没有无可救药地爱上拉茨菲尔德并努力求关注。

Notes:

十四世纪的英国乱成了一锅粥。由于“某种”原因差点把我们的蛇憋闷坏了,还好他生性无比乐观,这才坚持下来 。这话我们还得从别处,也就是澳大利亚讲起。

Chapter 1: 公元1300-1302年,从澳大利亚Yolŋu地区前往中国云南南诏

Notes:

  《好兆头》中的魔鬼说过,他最讨厌十四世纪了。这篇文以十四世纪金雀花王朝为背景,戏说英国王室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魔鬼甚至喜当爹。很多时候我是一边对着屏幕哈哈傻笑一边打字。真是一次非常快乐的翻译。

  我们不是英国人,对英国历史肯定不了解,但要get到文中笑点,有些历史知识必不能少。所以备注会有点多。但是太长的备注又会让人看不下去,所以我把备注分为两种。

  一种是编年体类的。文中的主角,也就是我们的魔鬼,历史上确有其人——皮尔斯.加韦斯顿。我把他的真实历史简介放在第一章后面,觉得太长可以先乱扫一眼,随着情节发展再回过头来看也不迟,相信各位一定会回来看第二遍的,哈哈……

  另一种就短得多了。这种备注放在各章末尾。

  好了,废话就说到这里,但愿大家和我一样一边看文一边笑。如果没笑,那肯定是我的责任,是我没翻译到位,和原作者无关。

(See the end of the chapter for more notes.)

Chapter Text

天使,

  你吃过鹊鹅吗?味道好极了。还有黄貂鱼呢?龙虾和它一比,简直不值一提。 你一定吃腻了烧鹿肉。我能诱惑你过来尝点新菜式吗?

  你的蛇

 

  克鲁利很喜欢澳大利亚,可他开始觉得该离开了。

  他告诉自己,面前是一条小溪。暗蓝色的溪水中夹杂着绿色和灰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这太容易让人联想到那双亮晶晶、和善的眼睛以及眼睛上方被阳光照亮的浅色头发了。这不公平。眼前的这幅画面似乎在有意打乱他内心的宁静。

  克鲁利讨厌任何形式的不适,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情感上的,都是如此。作为一个从名义上讲已经被判处永世遭受折磨的魔鬼,他非常善于逃避不适。

  有个孩子正吊在他胳膊上,他俯下身在她耳边嘶声说道:“南基亚,看看古鲁姆抓到的鱼,比你的大多了。这下有得她炫耀了。”

  南基亚黑色的眼睛里第一次闪现出妒忌的火花,这是克鲁利最喜欢的罪恶之一,仅次于懒惰和虚荣。“嗯。”

  “依我看,”克鲁利说,“她现在正玩得不亦乐乎,你把鱼换过来,她永远也不会发现。”

  “那太下作了,叔叔,”南基亚严肃地说。

  “也不算啦,”克鲁利含含糊糊地说,“我是说,她的鱼数量没有变。再说了,她从来都不怎么在乎别人的赞美,可你就不一样了。不做白不做。”

  南基亚又“嗯”了一声,“我去和她一块儿玩。”

  克鲁利目送这个光着身子的小人儿离开。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古鲁姆的鱼会发生神秘的变化,大鱼小鱼对半开。不管怎么说,他播下了诱惑的种子。算不上什么大诱惑,他只是见缝插针尽力而为。

  他权衡各种选项。留在澳大利亚好处多多。Yolŋu人和其他地方的人类一样,喜欢聚会,喜欢交流各种经历,热衷于试探并打破禁忌,对仇杀、混乱和欲望乐此不疲。一夫多妻制最容易滋生嫉妒和挫败感,他一直都觉得对他很有用。当然啦,所有崇尚和谐正义的文化都巴不得有个魔鬼来掺和一脚。

  克鲁利发现Yolŋu人比信仰一神教的人更好相处,尤其是他们的信仰体系能轻松接纳一条会变形、会施魔法、也会制造麻烦的蛇。这里有很多蛇。打古罗马时期被供奉为守护神以后,克鲁利还从来没这么轻松自在过,想什么时候露眼睛就什么时候露眼睛,想什么时候变成蛇就什么时候变成蛇。

  风景和第一花园一样漂亮,动物比诺亚方舟上的某些动物有趣得多,孩子也很可爱。最棒的是,这里没有各种浩劫。没有十字军东征,没有宗教裁判所,没有残垣断壁,没有盐柱和蛙灾,也没有坏天使的干扰。除了他自己,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似乎都乐意让这块土地上的人们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

  而且,天气炎热,他喜欢热。不是沙漠里那种持续的干热,不过如果他选择搬到更南边的地方去的话,那里便是干热气候。他已经待了有一阵子了,这里旱季温暖,更妙的是,雨季会雷电交加,有热带高温和倾盆大雨。所有这些都使他想起伊甸园里的第一场暴风雨,本能让他躲到天使身边,感受到有一支翅膀在保护他给他挡雨。

  这就是问题所在。这里没有坏天使,可也没有好天使。克鲁利有种可怕的、让他不寒而栗的怀疑,他怀疑自己得了相思病。海参、罗望子、澳大利亚棕色无刺蜜蜂生产的本地蜂蜜——如果不去想象亚茨拉菲尔品尝这些东西,不去想象他尝鲜以后双颊微微泛红,长长的金色睫毛直扑闪的高兴样儿,所有这些新鲜的美味到了他嘴里全都味同嚼蜡。克鲁利开始怀疑自己得了恋物癖。当然啦,对魔鬼来说,有恋物癖名正言顺,没什么好担心的,哪怕很不巧跟对方阵营扯上关系。

  不,让他担心的是相思病。他就怕别西卜大人听到风声说他在可怜巴巴地追求一个天使。她一定会唠叨个没完。

  从亚瑟王时代起,亚茨拉菲尔就待在一个与欧洲大陆隔海相望、潮湿多雨的岛屿上,打定主意要像在埃及一样长期驻守。除了克鲁利用魔法给自己搬来的葡萄酒以外,澳大利亚不出产葡萄酒,也没有任何书籍。克鲁利沮丧地意识到,不管他怎么接二连三地写信,大谈这里有趣的美食、音乐和艺术,劝天使一定要过来尝试一下,可缺少葡萄酒和书籍总是迈不过去的那道坎儿。

  对克鲁利来说书籍和手稿从来都不是必需品。为了满足大衮对文书工作的狂热爱好,克鲁利扑在这方面的时间已经够多了,他甚至怀疑这爱好本身就是重罪,因为其上司从中获得了极大的猥琐的快乐。克鲁利更喜欢口头讲故事这种更亲密的交流方式——好吧,克鲁利一般不介意和嘴巴有关系的亲密接触,但那是另一码事,而且不幸的是,和天使还没什么关系。

  可是,亚茨拉菲尔对文字作品的感情就不一样了。克鲁利早就该看出亚茨拉菲尔会慢慢陷入痴迷。他们第一次看到人类用铁笔在泥板上刻字的时候,天使的眼睛就瞪得跟月亮似的又圆又亮。到纸莎草纸发明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沉迷其间无法自拔。也许天使自己也得有点小疯魔才能在地球呆上几千年。这是件好事,克鲁利一边沾沾自喜地这样想着,一边用尾巴缠住三岁的加拉威,从容不迫地以蛇的形态从200米高的瀑布上滑下去,试图打破自己以往的记录。他们俩平平安安地落进水里,没在河底的岩石上撞死。

  如果他们的工作不能相互抵消,那达成协议又有什么意义呢?他觉得,从技术上讲,可能已经相互抵消了,可在地球两端谈这个未免过于抽象。他开始担心亚茨拉菲尔已经把他忘了。有几封回信写得很敷衍,写信人似乎心不在焉,谈论的内容大多围绕战争和神学辩论,和克鲁利本人没关系。克鲁利钻进了牛角尖,觉得这是一种暗示:蛇,我想念你,过来诱惑我一下。

  疏远。亚茨拉菲尔的回信亲切、礼貌而又疏远,而且不够频繁。似乎需要有人提醒他,有个帅气迷人的魔鬼值得他多加关注,如果能温柔相待、多看几眼,日常斗斗嘴,就算不愿意也给点表扬,在他变回蛇的时候爱抚两下,那就更加感激不尽。

  克鲁利变回人身,和孩子们玩起挠痒痒的游戏,他意识到澳大利亚还有另一种诱惑。这地方开始让他有家的感觉了。家是危险的玩意儿。家意味着对人类产生依恋,会为他们的死感到悲伤,在鼓动他们作恶、然后把他们打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时会有那么一点点内疚。索多玛那件事已经给他上了一课。该死的天使尚达奉和该死的毁灭。

  有个家族正在海岸边熏制海参,克鲁利知道他们属于白吉尼海上游牧部落。用不了三言两语就能搭上他们的船去亚洲。他会想念这些孩子,不过这也是他离去的另一个理由。

  亚洲比澳大利亚更接近英国。



  公元1302年,中国云南南诏

 

天使,

  我发现一种饮料极其特别,而且完全不含酒精。这里的蒲人培育出一种叶子,先晒干,然后煮熟做成叶子水。听上去好像不怎么样,可确实气味芬芳回味悠长,提神的同时还能净心。

  我第一次喝的时候不知怎么就想到了你。那饮料颜色金黄,温暖,清新,令人振作,就像流动的阳光。哦该死的,我不会把这封信寄给你,听上去我像个傻瓜。

 

天使,

  我要来英国了,有个礼物送给你,饮料。呆在那里别走开,很快就会见到你了。你会感激我的。

  你的蛇

 

Notes:

1、古罗马人将蛇视为守护神。
2、剧集中和加百利一起去书店的那个光头天使就是尚达奉(Sandalphon),帮助上帝毁灭了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座“罪恶之城”。圣经里上帝听说这两座城市罪恶甚重,派遣了两位天使去查看是不是真有其事,其中之一就是尚达奉。接下来上帝开始从天上扔硫磺和火下来,剿灭两座罪恶城。
 

人物简介:皮尔斯.加韦斯顿

  皮尔斯.加韦斯顿是一名加斯科尼骑士。他的年纪比爱德华二世稍微大一点,曾于1297年追随爱德华一世在佛兰德征战,又于1300年参加讨伐苏格兰,凭军功得到老国王信任,被纳入王子的内廷。据编年史家杰弗里.贝克尔说,加韦斯顿“身形优雅敏捷,头脑机智,谙熟礼仪……并且精通军事”。爱德华一世一定认为他是骑士精神的完美典范,让儿子学习效仿。不料事与愿违,从结识伊始,两人之间显然产生了不健康的亲密关系。

  1307年爱德华王子被迫服从他父亲的命令,将他的朋友加韦斯顿流放。

  1307年7月7日爱德华一世在率领又一支大军北上的途中驾崩,爱德华王子得知此事后的第一个举动就是将加韦斯顿从流亡中召回。他将康沃尔伯爵领地封赏给加韦斯顿,并安排他与自己的外甥女——玛格丽特.德.克莱尔,结婚。(再典型不过的不肖子)

  这个晋升超乎寻常,配得上王亲国戚。康沃尔伯爵是金雀花王朝最显赫的头衔之一,曾保有这个头衔的最著名的贵族便是亨利三世的弟弟理查,他在当年是欧洲最高级的贵族之一,曾享有德意志国王和普瓦图伯爵的地位。与这个头衔一同封赏的不仅有英格兰西南部的土地,还有伯克郡、牛津郡和约克郡的大片领土。将如此高贵的头衔赐给加韦斯顿这样一名内廷骑士,不仅过分慷慨,在政治上也是非常危险的。

  爱德华二世与法国公主伊莎贝拉的婚礼完全就是一场灾难。加韦斯顿竟然身穿镶有珍珠的紫色衣服(王室专用)出席婚礼,国王全程都在讨好他,法国人愤而离席。

  1308年2月25日,爱德华二世在威斯敏斯特加冕。皮尔斯.加韦斯顿也出现在达官贵人当中。宴会厅的墙壁上张挂着华丽的壁毯。壁毯上绘制的不是爱德华二世和伊莎贝拉的纹章,而是爱德华二世和加韦斯顿的纹章。在宴会中,爱德华二世一直和加韦斯顿谈笑风生,对刚结婚不久的新娘置之不理。

  仅仅几天之后,加冕礼酿成的怒火就演化成了政治危机。1308年4月,各大贵族联合起来召开议会,提出三条宣言,对宪法造成了翻天覆地的影响。他们宣布:“臣服和效忠誓言是针对国王的位置,而不是国王本人。” 这是历史上首次将国王与他所占据的位置明确地做了一个区分。贵族们要求将加韦斯顿流放,并褫夺他的伯爵领地。爱德华二世没有直接屈从于反对派、将宠臣流放,而是任命加韦斯顿为爱尔兰总督,并将英格兰和加斯科尼的一些城堡和地产赏赐给他,好让他维持生计。

  1309年,爱德华二世朝廷在斯坦福颁布法令,处理官吏强行收购物资以供给王军的问题,以及王室官吏在各郡滥用职权的罪行。作为交换,加韦斯顿被允许于8月返回英格兰,并被重新授予康沃尔伯爵领地。加韦斯顿归国之后变本加厉,更加放肆妄为。据多位编年史家记载,他给其他几位伯爵取了侮辱性的绰号。他把沃里克伯爵叫作“阿登的黑狗”,把格洛斯特伯爵称为“婊子养的”,把林肯伯爵称为“大肚子”,称兰开斯特伯爵为“匹夫”,称彭布罗克伯爵称为“犹太人约瑟夫”。

  1311年改革派诸侯向加韦斯顿发起了新一轮攻击,这是爱德华二世一生中第三次面对诸侯的愤怒要求:将他的义兄加韦斯顿流放,这一次不仅“逐出英格兰,还应逐出苏格兰、爱尔兰和加斯科尼,以及英格兰国王治下的每一块海外领地,永远流放,不得归国”。

  1311年11月3日,加韦斯顿从多佛尔起航,离开了英格兰,在佛兰德登陆。11月底,英格兰诸侯颁布了第二套改革条令,可能是兰开斯特伯爵和沃里克伯爵下令发布的。新的改革条令的唯一目的是:将国王亲信圈子中所有与加韦斯顿有关系的人清洗出去。但事与愿违。这些新条款极其严厉、充满挑衅,只是让国王反抗的决心更强。备受羞辱、怒火中烧的国王在加韦斯顿流亡仅几周之后就将他秘密召回。

  1312年1月初,失势的伯爵返回英格兰,刚好赶上自己的妻子玛格丽特在约克郡生下第一个孩子,一个叫作琼的女婴。爱德华二世几乎立刻开始向全国发布公告,宣布他拒绝同意改革条令,并证实自己已经将加韦斯顿召回,并恢复了他的伯爵地位。2月底,爱德华二世和加韦斯顿庆祝了玛格丽特的安产感恩礼拜。这是他们一起度过的最后一次节庆活动。

  这个孩子出生前很长一段时间皮尔斯都不在家,所以很多人认为他不可能是玛格丽特孩子的父亲,不过也有人认为她曾经和他外出同行。

  英格兰的大贵族们精诚团结,一同筹划和执行搜捕加韦斯顿的计划,并将加韦斯顿从他的藏身之地——斯卡伯勒城堡揪了出来。他们马上开始与爱德华二世就释放加韦斯顿的问题开展谈判,谈判预定于夏季在更靠近伦敦的地方继续。

  彭布罗克伯爵押解着加韦斯顿南下,在6月一个温暖的夜晚抵达了德丁顿。彭布罗克伯爵尽管庄严宣誓要保障加韦斯顿的安全,在这个夜晚却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决定。他宣布自己要离开德丁顿,去班普顿与自己的妻子团聚。他将加韦斯顿留下,只安排了少量卫兵警戒。他刚动身几个钟头,沃里克伯爵就率领一大群武士冲进了村,包围了加韦斯顿待的房间。加韦斯顿被押解到沃里克城堡,在那里作为叛国贼被投入监牢。

  1312年6月19日,加韦斯顿被判处死刑。在山顶上,他被交给两个威尔士人。两人各自向加韦斯顿发出了致命打击:其中一人刺穿他的身体,另一人砍下了他的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