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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铺在眼前,该是一只手掌,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出这掌心。
对我,关宏宇就是这手掌的主人。
但我不能怪他,因为他也被握在另一只手掌里,为了爱恨情仇苦苦挣扎,而我在他的掌心,被护着躲过了枪林弹雨。
平心而论,他是爱我的。
对一个亲人,一个朋友,一朵花,一粒尘,一朵云,一束风,一颗流星的爱,没有占有欲的爱。
而我也是爱他的。
爱一个男人,一个情人,一滴水,一口气,一块肉,一碗面,一捧心脏的爱,活生生血淋淋的爱。
我们曾坐着谈了一下午的天儿,那个时候他正在追高亚楠,我的一个法医同事。
他郁闷地拨拉着盛满格兰菲迪的酒杯,金黄色的液体摇曳出诱人的光泽,我坐得远还能闻到隐约的梨香,他说:“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女的。”说时表情无奈又欣喜。
我见过这个表情三次。
第一次是在宏宇十五岁时,他遇到了他的初恋,抽烟喝酒烫头满嘴操他妈的小太妹,他们躲在学校的后山抽烟,在烟雾缭绕里交换了初吻。
第二次是在宏宇二十五岁时,他说他找到了结婚对象,温婉大方自信独立的社会精英,他们牵手站在我爸爸病床前,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里交换了婚戒。
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他被突然闯进视野的女法医勾动了心弦,他说:“我觉得应该是她。”说完,却自己摇头否定了刚才的话:“也可能是错觉。”
我杯里的四季春在他的叹息声里从温热转为冰凉,我问他:“你打算追她吗?”
宏宇嘶了一声,手摸着脖子对我笑:“哥,你上次没看到她的解剖刀贴着我的脖子转了一圈吗?那刀你看我招架得住吗?”
确实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剑拔弩张,来医院探望我的高亚楠碰到了正从外面买粥回来的宏宇,两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病房外争吵起来。我听到宏宇的叫声,跑出去看,却看到高亚楠正把解剖刀架在宏宇的脖子上,她用一贯的高傲语气调侃我:“关队,你们警匪一家啊。”而宏宇冲我挑眉,“哥,你们队里有这么一大美女,你怎么都不跟我介绍介绍。”
那时,两人登对得让我一眼就料到了现在被迫夹在两人中间观赏恋爱男女小打小闹的情趣的窘迫状况。
喝一口冷茶润嗓,我谨慎地回答:“我不知道。”这个回答应该宏宇也听习惯了,他笑我:“哥,我上次去一个庙里拜佛,遇到的和尚跟你一模一样,差就差在他们只会说阿弥陀佛,你还会说一两句去你妈的。”说完,自己乐了,露出一口白牙,手撑着桌面斜过头凑近我,原本隐约的梨香忽然深刻,钻进我的鼻子里刺得大脑一阵疼。
我低头避开他灼灼的目光,自嘲:“我是活得无趣了些。”没什么指望的生活里学会了自己不要有太多的折腾,不然显得更加可怜。
宏宇拍拍我的肩,他安慰我:“你还没遇到合适的而已。哥,您呢,得娶个仙女才能般配您这种什么什么,仙风道骨,禁欲高冷。”也许他是醉了,干脆顺势靠在了我的肩上,我躲,他就伸出手揽住我的肩。
他问我:“你单身了快三十七年,没想过找个人搭伙过日子吗?”
我诚实回答他:“想过。”
宏宇打了个酒嗝,“那你有合适的人选吗?我帮你追啊!”他拍拍自己的胸口,比了个大拇指,“别的不说,我这个是行家。”
我问他:“你见过一条狗能咬到自己的尾巴吗?”
话题转得太快,宏宇愣了一下没明白我在问什么,他呆呆地问:“为什么这条狗要去咬自己的尾巴?”
“所以,我为什么要去追?”我把他的脑袋从我的肩膀搬离,太过近的距离会让我难以隐藏过快的心跳。
宏宇的脸还在我的掌心里,他困惑地鼓起脸颊,“哥,我第一次见人用这么高深的方法表达自恋的。”说完他还为我鼓掌,“我觉得您就快成仙了,飘在天上冷眼我这种俗人,指不定您还在心里骂我,堪不破这人间嗔痴爱恨的蠢货。”
他拿开我的手,趴在吧台上,瞪着迷蒙的眼睛,问:“哥,那你能做件好事,仙人指路一下,给我高亚楠的手机号吗?”
其实今晚的话兜了一大圈,他只为了问这一句,而其他的聊天不过是在旁敲侧击我和高亚楠的关系。
我摇头:“不行。没有她的同意我不能给你。”
宏宇郁闷地看着我,不甘心地问:“那我没事可以去你们支队逛逛吗?你带我去一趟法医室?”
“下个月我调隆达派出所做副所长。”一口喝完了四季春,冷茶滚过喉咙压下心头的烦躁,我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六点四十九分,“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
他没有留我,挥挥手当作道别,在我起身整理衣着时,忽然出声:“这紫色的围巾不适合你。”
我顿了一下,还是把围巾搭上了脖子,“这是你送的。”
“是吗?”
“是。”
“下次送你条新的。”
“不用,我用习惯了。”
“恋旧不是个好习惯啊。”
“我努力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