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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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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5-10
Words:
1,330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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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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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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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

【他人即地狱/知乎体】谈谈我的亲爱的

Summary:

知乎体 大部分为老徐视角 最后是宗佑 一发完

Work Text:

炫耀一下你的对象?

专业牙医徐文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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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问题的瞬间就想到了我和我家亲爱的,不得不要写出来,作为我和亲爱的在一起七周年的礼物送给他吧。

我和我家亲爱的相识于一家考试院,具体名称就不说了,怕被认为打广告。是我养母开的,我偶尔去那住住而已。亲爱的当时住在我隔壁,说来也奇怪,我在亲爱的之前没有谈过恋爱,也许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吧。亲爱的搬进来的第一天我就爱上他了,俗套点说,就算是一见钟情吧。

亲爱的当时是有女友的,但我要在这里严肃说明一下,亲爱的没有出轨我也不是小三,我们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在一起的。他们分手的原因很简单,他女朋友不能理解他,感情慢慢就淡了。

不能说我是趁虚而入吧,怎么说呢,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和亲爱的才是最相配的人。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天台上约会,拿着啤酒畅聊人生与理想,聊我们喜爱的作者和书籍,我当时就认定了,一定要拿下亲爱的。

我刚追上亲爱的的那段时间其实一直都是单相思,单恋状态。亲爱的也不是讨厌我,他总是怀疑我心机多,别人做的坏事都往我头上扣。说起来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我从来没有对亲爱的发过火。男朋友那么可爱当然是要宠着的。(唯一一次我们打了一架,但他也报仇了,所以不算在内。)

应该是我的实际行动一点点打开了亲爱的的心了吧,我们在一起半年后关系就缓和了许多,他甚至都会主动来亲我了。我们后来就搬出了那个考试院,不为别的,亲爱的的职业是作家,写作一定要有个舒服的环境才好,我不想亲爱的受委屈。我们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公寓,他当时事业刚起步,还没有多少积蓄,所以我们的生活开支由我负责。

亲爱的的优点太多了,怎么说也说不完。亲爱的为了我特地学会了如何做生肉刺身,每天下班后我都能看到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通常情况下我会从身后抱住他,和他说些甜言蜜语,看着他的小耳朵变得红通通的,等到求饶我才肯放手。

早饭一般是由我来负责的,我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上两天班休一天这样,所以一周中大部分时间都是我早起。亲爱的很喜欢赖床,抱住我就不肯撒手。我比他高很多,所以他抱住我的时候嘴巴刚好可以蹭到我的脖子,呼吸的时候热乎乎的,像是抱了个小暖炉一样。

有时候亲爱的如果写烦了,我就会带着他一起出去旅旅游,散散心。亲爱的是写恐怖小说的,因此我们去的地方通常是深山老林里,或者是出国,去那些传说中的古堡里逛一逛走一走。

别看亲爱的是个恐怖小说家,其实他胆子可小了。天一黑就一定要拉着我的手,半天看不到我都会给我发几十条短信,每一秒中都在想我。主要吧,亲爱的还喜欢嘴硬,总是说他根本不想我,说我死了他也无所谓。所以有一次我就想给他个记性,下班后没按时回家。亲爱的当时真的吓坏了,我进门的时候他都吓傻了,哭的和个泪人似的。我也后悔的不行,哄了好久才哄好。

我们通常一周有三四个晚上过那个啥生活,亲爱的不怎么喜欢,但也不讨厌,反正我总是能把他伺候舒服了。我最喜欢看他那种想要叫又害羞的表情了,每次都忍不住亲好几口。

已经写了这么长了,那我再补充一些吧,亲爱的在我怀里呢,他非要抢过去写,只好让他做结尾了。

我就是那个亲爱的。我也懒得读这家伙到底写了些啥,那么长一大串。我想在这里表白他一下,谢谢他彻底改变了我,谢谢他让我认清自己,让我明白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刚开始我以为我对他是恨,现在才明白,那是真正刻骨铭心的爱啊。

我和我家老徐还有好几个七年要一起走下去呢。我想给大家一个忠告,要是真的想长长久久的走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寸步不离彼此。老徐除了上班外都会和我在一块儿,而我有时候也会去老徐的诊所待一待。

今天就写到这啦,老徐说要关灯睡觉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