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我是一名小學老師,喜歡穿素色T恤和素色長褲;我只注重乾淨整齊,對打扮沒有太多研究。
他是我朋友,我們認識沒有很久;他喜歡在夜晚換上連身的長洋裝、搭配八公分的紅色高跟鞋和精緻的妝容出門。
「這是訂做的。」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我家附近的一座小公園。
那時已經很晚了,十點多吧,我本來也只是想去旁邊的超商買點宵夜來吃,哪想到眼睛隨便一瞥,就看見那男人坐在長椅上揉著腳後跟,整個人顯得有些無措。
雖然我能看得出他是男人,而且沒意外他身高應該有一八零以上,可實際上他身上穿著的是連身的長洋裝,腳上套了一雙紅色高跟鞋,頭上還頂著深褐色的假髮、長卷髮。
第一眼看過去我其實沒想那麼多,他看起來很失落,但又不像是在哭;我趕著去買我的宵夜,匆匆一瞥就快步離開了。
我只不過是……在進超商的時候買好我的宵夜,又鬼使神差的拿了一盒ok繃罷了。
「因為一般專櫃女鞋尺碼沒有做到那麼大,所以我去找了鞋匠,是叫鞋匠嗎?還是製鞋師?師傅?幫我訂製。」
我回去的時候看他還坐在那兒,我想了想,還是過去和他搭話了。
他似乎被我的接近嚇了一跳,動作僵硬的挪了挪屁股讓給我一個空位,接過ok繃的時候手都還在抖;他的高跟鞋斷了,腳後跟也被磨得掉了一層皮,正斷斷續續的出血。
我看著他自己艱難的貼好ok繃,貼完後又抱著膝蓋窩在長椅上不說話;我默默啃著我的熱飯糰,想他情緒那麼低落,也就沒主動問他什麼。
等到我終於解決我的宵夜,起身拍拍屁股時感覺到他投來的視線,我才側頭問:「你不回家嗎?」
他像一隻受驚的貓,戰戰兢兢的話都說不好:「我、我……」
「要來我家嗎?」我就多嘴了這麼一句。
高跟鞋斷了不能穿,他便提在手上光腳和我走回家,然後開始和我介紹那雙鞋的來歷。
「我一直夢想有一雙自己的高跟鞋,而且要紅色、一定要細跟、跟高八公分。」他的聲音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低沉,不難聽,大抵是哭過的關係,語尾都還夾著鼻音;他揉揉鼻子,笑得很勉強的說:「嗯,不過我可能還是不太適合呢。」
「為什麼這麼說?」我用鑰匙開門,讓他先在玄關等我進去給他拿濕紙巾來擦腳。
「因為斷了。」但等我回來,卻看見他眼眶逐漸泛紅,語氣哽咽地說:「因為斷了啊。」
「不要哭。」我隨手抽了張衛生紙拍在他臉上,「你妝都要花了。」
他抽抽鼻子,接過濕紙巾把腳底板擦乾淨,邊走進來邊問:「唔……你有卸妝的嗎?」
我想了想,領他到浴室去看了一眼後回他:「有,前女友的,我還沒丟。」
「我想卸妝……」
「去啊。」
他走進浴室,又探出頭來問:「我可以留下來嗎?」
我上下掃視了他的身形,身高體壯的,再看看我自己,全身上下就沒一點肌肉,還比他矮了個頭,皺著眉跟他說:「我的衣服你大概穿不下。」
他噗哧一聲破涕為笑,吸吸鼻涕說:「你好奇怪哦。」
「彼此彼此。」
就這樣。我們成了朋友。
卸了妝、褪去那身女裝的他妥妥的是個帥哥;長相出眾不說,一八零以上的身高、寬肩窄腰、還有恰當肌肉的好身材。
不管怎麼看,都是屬於引人矚目的類型。
有一句話是怎麼說來著的?
帥哥不是死會就是gay。
「嗯,我不喜歡女人。」他在我們第一天認識時就直接向我坦白了,「你會覺得奇怪嗎?」
我說:「我不喜歡男人,你會覺得奇怪嗎?」
「不會。」他愣愣的回我。
「我也不會。」我彈了他額頭一下,然後把他按在床上要他睡覺。
有什麼事情,痛苦的、難受的,只要睡一覺就好了。 我是這麼認為的。
事實證明睡一覺是真的有用。
隔天早上起來我房裡飄著久違的、淡淡的油煙味,我起身下了床,發現他穿著我前女友的圍裙站在瓦斯爐那邊搗鼓著什麼。
……穿著我前女友的圍裙,卻沒有穿上衣。
「你在幹嘛?」我撓著頭髮走過去問他。
「做早餐啊。」他拿起一旁盤子上已經烤好的一小塊吐司塞進我嘴裡,笑著說:「我擅自看了你的冰箱,發現食材蠻多的,你不會介意吧?」
烤過的吐司抹上一點奶油,甜鹹甜鹹的,很好吃。
聽了他的話我打開冰箱看了看,這才恍然,跟他說:「前女友買的。」
他怔了一怔,突然反問我:「你們不會剛分手吧?」
我也怔住了,沒想到他那麼敏銳,但還是老實回答:「差不多吧,也就上禮拜的事。」
「那你還留著她的東西啊?」他淡淡的笑著,語氣平淡,一邊把平底鍋裡的食物盛起來裝盤。
「嗯……説得也是,為什麼呢……」
我沒有正面回答他的問題,躲開他的視線將我們的早餐端去客廳。
我其實知道為什麼。
真要說起來,我就是那種有點念舊的人;但我不想說,總覺得親自說出口有點丟臉,好像我還沒有完全放下我前女友一樣。
……雖然這也是事實,不然我也不會留下她在我家的生活痕跡,到現在都還捨不得丟。
他沒有追問我。他很善解人意的倒了兩杯牛奶跟在我身後,然後在我旁邊坐下來安靜吃早餐。
這樣很好,我蠻感謝他的體貼。
雖然裸體圍裙真的不是我的菜。
後來的日子就像理所當然似的,他開始慢慢走入我的日常。
他沒有長住在我家,他有自己的家,而且離我家還不遠,走路大概五分鐘——難怪我會在那個公園遇到他。
他一週會固定來我家三天,其中一天會住下來,然後要我和女裝的他出門散步。
「那些老古董喜歡規定我們的穿著,女生一定要穿迷女裙和高跟鞋,男生一定要穿西裝打領帶,我不介意要穿得正式,但我覺得不該男女有別。」
他偶爾會和我抱怨工作上遇到的不平等。
他在一間大企業做主管,職位不算太高,但底下也管理不少員工;他說他天生就對高跟鞋有種莫名的憧憬,久而久之也漸漸喜歡上洋裝、對化妝產生興趣,就成了現在這副樣子。
「我不是想變成女人,我只是更喜歡我這樣,比較像是……找到一個完整的我。」
我很難形容他化妝後的樣子。
平心而論並不是令人驚艷的,畢竟他身材太好了,上臂的肌肉實在難以忽視;他的臉是好看的,可和女人相比又多了點剛硬的線條,總歸來說是有點違和。
但明顯的是,穿上洋裝的他比起白天西裝筆挺的他多了幾分快樂、也為他添了幾分自信。
我想,我也是被那樣滿足的他感染的也漸漸忘了失戀的痛。
那些前女友留下的東西在不知不覺間被他逐一丟掉,我甚至很久沒有想起她了。
他在傷口痊癒以後又跑去做了一雙新的高跟鞋。
還是紅色的、細跟、跟高八公分。
不過這次在後面加了一個小小的蝴蝶結裝飾。
「好看嗎?」高跟鞋做好的那天,他眼神閃閃發亮,獻寶一樣的捧在手上讓我當第一個欣賞的人。
「好看。」我發自內心的說。
他真的很喜歡那些可愛漂亮的小東西。
喜歡紅色、喜歡小碎花、喜歡精緻小巧的飾品。
化妝品和衣服也是,好像永遠都買不完,永遠都有新的想買。
他常在我家用電腦搜尋當季新品,弄得我的瀏覽紀錄全是名牌包包、耳環項鍊和各種品牌的化妝品。
他當然有能力自己買,他只是喜歡對著它們尖叫。
我覺得那樣的他很有趣,至少比起我這種沒什麼特別愛好的人有趣多了;我想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就隨便截圖一款聽他哀嚎很久的化妝品買來送給他。
我是直接放在客廳桌上讓他去拆的。
「這是什麼?」他疑惑的拿起來搖一搖。
「Armani新出的口紅,你不是一直很想要嗎?」
「誒……」
「不要哭。」我一轉頭看他眼角冒出淚花,趕緊把衛生紙壓在他眼睛上說:「妝會花掉,白痴。」
「你這樣也會把我的眼影擦掉啦……」他哽咽地說。
我曾捫心自問,和他相處了這麼久,我有沒有一點點、就一點點……對他產生那種意義上的喜歡呢?
我想還是有的。一點點的話。
畢竟他長相帥氣、個性直率,雖然有點愛哭,但卻是真心真誠的,和我分享那些對他來說美好而夢幻的興趣。
我覺得這樣的他很好。
真的很好。
儘管可能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這樣的他,但他不在意,我也不在意;他陪著我走過剛分手的低潮,我也陪著他,給他更多自信。
「我能不能問你一個問題?可能會有點失禮。」
「嗯,問吧。」
「你是零號?還是一號?」
「啊,我不給上的。」
「……」
——就是這樣一個有趣的朋友。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