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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的春夏與1995的冬

Summary:

1994-1995年的春夏秋冬。
有泰亨、智旻,南俊、號錫,還有第二Vegas與Paradise。
有點糟糕的,關於選擇性的遺忘。

Notes:

「他是貓。」他說。
「那對你而言,貓是溫柔的嗎?」我問他。
智旻頓了頓,然後用食指與拇指圍成一圈框住缺了一角的月:
「溫柔的事物大多都很殘忍。」

Work Text:

儘管來到這裡已經十多個年頭,我仍覺得這裡不適合初夏。
來到這裡的那年,踏上車站月台時感受到的暖風,皮鞋與地面的摩擦仍使我忍不住的顫抖。那時我是多麼期待過這條石子砌成的小路旁開滿小花。我想像過報紙裡頭滿廣場跑的鴿子真實出現在眼前,也聽聞來過此地的旅人說起這裡的陽光是暖暖的鵝黃色。這裡曾經是我的嚮往,畢竟我過去生活的那片土地,連風吹過都會劃傷臉頰,是那樣寒冷的地方。

但事情總是不如我想的那樣容易,出了車站後過於繁華的景象令我震驚到以為自己坐過了站。我拿出報紙詢問了當地人,卻只得到他的一眼睥睨,還有一句「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這種回覆。

請容我談談這些年來我所認識的這個小鎮吧。在來到這裡的前些日子讀到的旅遊雜誌上寫著,這個城鎮在春末夏初之時,應當是充滿生機的景象,並附上了色彩鮮豔的花朵與樹木沿著石子街道生長的照片。可是現實是,此刻雖然已經到了能夠穿上短袖衣褲的氣溫,花草樹木卻像是排拒任何人的接近那般,稀疏的在裂開而未修復的柏油路間,小心翼翼的以低飽和度的色彩生長著。那些書中曾提到過的景色,我從沒有親眼見過。不過這裡的夜晚比我的家鄉溫暖,倒是令我慶幸的一件事。

說來,這個鎮有一條染著紫紅色燈光的街,鎮民們都戲稱它為”second Vegas”,而在Vegas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大多數人來到這裡就會以假名稱呼彼此。畢竟在這種另類的天堂之中,大多人來此是為了逃避,而沒有人會願意在躲避現實的同時被誰硬生生抓回面對真實的自己。姓名是珍貴的,這點對於窮人與富人都一樣。父母親給予的祝福,理不應當從被酒精泡啞的嗓子裡乾嘔出聲。

這裡的夜晚絕對比灰姑娘的午夜換裝秀還令人瞠目結舌。白天做著正經八百工作的人,如同我與先生談論文學那般,晚上卻又是另一個樣。
“What happens here, stays here.” 我多次見到街邊男女在相擁之時在彼此耳邊低喃。一手摟著身著粉紅色亮片裙的女孩兒,另一手舉著酒杯,脖頸上還繫著白天的正裝領帶。然後一到了白天,數不清的夜晚一同度過的男人與女人,即使在大街上面對面的向彼此的方向走去,也只會擦肩而過,連眼神也不會對上的。

 

既然說起second Vegas,就不得不提樂園的Hope。大家都說他是美人胚子,不過畢竟是口耳相傳,其實真正見過Hope的人一雙手就能數的出來,而我就是幸運的其中之一。所言不假,Hope的確稱得上美人,不過只有少數見過他的人才能夠明白,他的美並非僅是言語所能描述的那般簡單明瞭。除了白皙透亮的肌膚和血紅色的唇,我擅自認為Hope的美更多源自於他的悲傷,而他外殼的美麗則像面具那般輕輕的覆在她的內心上,被風吹起時才能隱隱約約看見裡頭殘破不堪。他的美源自於反差,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我也說不上是什麼原因,我沒有見過他流淚,他總是在笑,但我總認為他一直帶著若有似無的悲傷。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嘴角的痣的關係,他笑的時候那顆紅棕色的小痣隨著肌肉的牽動,就離他的眼睛又更靠近了一點,像滑落唇邊的淚珠那樣,楚楚動人。

少數與我一樣熟識Hope的人,包括我的老師金南俊。我認為他是與我同等清醒的人,同時他也像父親一樣的照顧著我。他從這片土地的更南方來到這裡,投注一生在研究文學,而我正在向他學習。南俊先生總以我姓名中的「亨」字稱呼我,而我稱他為「先生」,這是我們喜歡的方式。儘管我們都知道彼此的姓名,但在夜晚糊成一片的小鎮裡,誰叫什麼好像也變得沒那麼重要了。

說也神奇,我與先生的緣分始於我唾棄許久的資本主義。這裡的物價遠高於我的家鄉,同時貧富差距也大的離奇。先生住在貧民窟以及富人區交界處的那條馬路邊,靠進富人區的那一側的老房子裡,老舊的木漆門上有漂亮的天使雕刻。
因為我對匯率的疏忽,加上剛來到這裡的第一天就給人劫走了裝著重要物品的背包,我僅存的幾個零錢在一夕之間被生活消耗殆盡,連父親在我生日那年送給我的相機都沒能留下。我的證件大都遺失,也還不到這個鎮的合法工作年齡,在這裡打滾一個星期之後我連飯錢也沒辦法賒了,要不是先生當時收留了我,我大概好點的話流落街頭,糟點也得與那些撐不下的人們一同沉進紫色的霓虹光裡了吧。不僅如此,先生在知道我的來歷之後便介紹我在他認識的朋友那裡工作,那是一家古董買賣的商店,給的報酬很不錯,我一周只要上兩天共二十四個小時的班,日常吃穿就不成問題。

 

「小亨,RM先生,怎麼愣在門口不進門?」Hope的聲音打斷了我與先生的思緒。隔著黑壓壓的玻璃窗與我們招手。今天是多數酒吧的休假日,整條街只有樂園全年無休的營業。街上的人不多,Hope特地約我與先生到店裡用餐。
進門後我看見Hope的身後躲了個白皙漂亮的孩子,是生面孔。Hope說這孩子叫Jimin,前些日子在他在店裡順走酒客錢包時被逮個正著,正要被帶出門的時候被Hope給擋了下來,從此就在這裡給他做事。Jimin在他說話的時候吐了吐舌頭,Hope寵溺的揉揉他一邊的臉頰,然後讓他去廚房準備餐點。

我坐在Hope與先生之間,因為我還在成長的關係吧,他們兩人都在身高上高出我一個頭那麼多,所以他們總是越過我的頭頂談話。大多時候是先生說,然後Hope靜靜的聽,然後對他的長篇大論提出自己的見解。除了談話之外,Hope很喜歡笑,我當然喜歡看點在他嘴角的痣隨著他的臉部肌肉移動,不過他複雜的笑總是打斷我的思緒,我時常因此而懊惱,雖然先生好像並不是很在意。他隨時都想著Hope,當空間陷入沉默時他總喜歡輕輕從鼻子哼氣,這時Hope會輕輕搔癢他的鼻間。我不認為在這樣的氣氛下我應該繼續待在他們的談話中,於是我悄悄移動到廚房幫忙Jimin。

 

Jimin是個漂亮的人,我見到他的第一眼就這麼覺得。他有一雙漂亮的狐狸眼和豐潤的唇。

嗨,Jimin。我說。我接過他手裡拿著的塑膠盒裝微波食品,將他們放進微波爐加熱。
你就是Hope姐說的小亨吧。他接著說。叫我智旻就可以了。我與那些人不一樣。我沒有身分,也不用在乎在這種地方被認出來。我這條街是我的家,我的母親也死在這條街上,我生來就是紫紅色的,我不怕人家說。

此刻微波爐響了。他將食物從微波爐拿出來,將他們從塑膠容器倒進兩個鑲著金邊的大瓷盤,然後端上桌給Hope與先生。Hope我不那麼確定,但是先生絕對是講究吃的人,我想他大概沒有辦法接受微波食品,所以我向智旻提議我們可以至少開火煮點東西,就像過去Hope做的那樣。

「不必。」Jimin說。我不是很懂他的意思,智旻也沒有多說什麼,就是抬了抬下巴示意我望廚房外看。順著他的指引方向,我望見先生的手輕輕覆在Hope的手掌上,Hope的目光在吧檯的桌子上,先生的目光緊緊盯著他們輕輕相握的手。
他們先輕輕的接吻,然後愈吻愈深入,直到發出甜膩的喘息聲,Hope牽起先生的手,他們上了樓。

 

「他媽的這裡根本沒有人在乎食物。」智旻翻了白眼,走過去坐在先前他們兩人坐的位置上,用叉子戳上其中一盤奶油白醬義大利麵。
「他們以前會先吃完才上樓。」我說。智旻則是擺出一副不在乎的模樣繼續進食。他吃東西的時候很好看,微微鼓起的臉頰肉的剛剛好。他本來就不胖,但是臉頰的皮肉包覆感極好,鼓起的臉頰讓人有種想要觸摸的衝動。

「你好像很習慣。」智旻一邊咀嚼一邊說。
我點頭。通常這種時候,我會乖乖的坐在吧檯的高腳椅上等待先生下樓。我喜歡一邊坐在高腳椅上搖晃雙腳,一邊用吸管攪動玻璃杯裡的冰塊。Hope會在上樓前給我放好聽的音樂,狀況好的時候還會多給我幾塊色彩鮮豔的小蛋糕,我偶爾會邊聽邊翻閱不知道是誰沒帶走的那本印著兔耳女郎的雜誌。我挺喜歡那些人,我覺得他們的某些表情比誰都要真實。

那些人類最原始的慾望啊。我說。
智旻加快速度的解決了食物,並像Hope牽起先生那般牽起我的手,要將我拉離座椅。
我不要,智旻。我說。然後他吻上了我,他的唇角甚至還殘留著奶油義大利麵的醬汁。我在不知之間起身,雙腳著了魔似的踩著他的腳步前進。

智旻把我推進小暗門。昏暗的房間內,智旻告訴我應該要先吻他,但是我不知從何開始,一切都快的過於荒謬。他的嘴角甚至還聞得到奶油的味道。他圈著我,我帶著試探性的輕舔他的唇,他的眼睛在笑。我知道他嘲笑我像未經世事的幼獸,連接吻都做的磕磕巴巴。

房間的隔音不好,即便由智旻領導的接吻在我與他之間產生了淫靡的水聲,我仍能聽得見Hope與先生做愛時厚重的喘息。太多的感官衝擊讓我大腦一時當機,智旻讓我躺下,接著便整個人壓在我身上。

瘋了嗎?我問他。他卻只是安撫性的親了親我的睫毛。
「我只要你,小亨。」他舔了舔唇,脫下自己的上衣,露出勁瘦的腰,然再次吻上我的唇。此刻我呼吸不到氧氣。空氣潮濕的過分,我嘗試掙扎,但智旻用力按住我的雙手。
要溺死了。我輕輕閉上眼。智旻的吻像雨點一樣落在我的身上,我卻連一點抵抗的力氣都沒有,腦子裡轟隆隆的響了一片,一切發生的太快,大人們的都是這麼做的嗎?他的嘴唇很燙,很有南方的感覺。此時我唯一能想起的是不久前在教父電影裡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台詞,「在西西里,女人比獵槍還危險」。我想我此刻能夠明白了,伴隨著空氣異常的厚重感,我變得喘不過氣。在樂園,女人就是一切,是嗎?
小亨,吸氣。他說。我用力吸氣,帶著奶香的空氣在一瞬間進入肺部,我聞到香菸、水果,與粉紅色的草莓香精。剛剛房間聞起來是這個味道嗎?
「歡迎你。」智旻說,然後他輕輕的用舌尖舔去我不知不覺落到頰邊的眼淚。

 

我們下樓的時候先生與Hope已經坐在吧檯了,他們還解決了我沒有動過的那份晚餐。離開前的門口,先生與Hope要了一個擁抱,Hope沒有回擁他,只是任由他將自己埋進溫暖懷抱。

「下次再來。」智旻用舌頭舔了我的耳朵。金屬環與潮濕的溫熱感令我感到頭皮發麻。我下意識牽緊先生的手,暗自發誓下一次絕對不會讓他再靠近我的右耳。

先生與我在柏油路面上並肩行走。街上的霓虹燈完全裹住了初生的花草植物,它們的葉面沾染了粉紫色的光。後來我總想,也許他們有一天也會溺死在這種的糜爛生活裡,就像這裡大部分的人們一樣。
「亨,你和Jimin…...」先生好像想問什麼,但他所有的話都在水裡糊成一片,然後被凌晨的風吹散在空中。我努力的想聽清楚他說什麼,所以我將先生的手牽得更緊,歪著頭讓左耳更靠近他一些,卻只聽見他輕輕吸鼻子的聲響。於是我舉起與先生緊握的那隻手,在上頭輕輕的吻了一下,而先生什麼也沒有說,只是靜靜地讓夜晚的月光灑在他的臉上。

跟先生在一起,我總想起旅遊書上曾寫過另一個名為「珍」的傳奇故事。我家鄉的人們總說這個小鎮專產癡情種子,我倒是認為是癡情的人甘願受這浸染著粉紫色的小鎮所吸引。對愛情的嚮往使他們甘願沉淪,畢竟情感本身從來不講道理。我想,Hope是先生唯一的不理性,而先生是Hope唯一的清醒。他們在湖的交界面相觸,他們像磁鐵,彼此只在極與極的部分相吸。

在回家的路上我們談及愛。先生說愛與喜歡的差別好比我們對待鮮花,喜歡是將他摘下插在花瓶裡,希望能因爲擁有他而感到愉快,而愛則是定期予他施肥澆水,希望他無論如何都能過的幸福。

「那麼先生對Hope是哪一種呢?」我問先生。然後他將我擁入懷中好久好久,直到我發出喘不過氣的抗議他才放開。

 

自從智旻出現之後,我與先生往返樂園的次數相比以前大幅增加了許多,三不五時就到店裡報到。樂園在Second Vegas算是比較老舊正經的酒館,出入的人相較於其他店面算是單純許多。在結束營業之後,Hope與智旻會與我和先生一起享用晚餐。大多時候先生與Hope會上樓,而我和智旻會趴在吧檯上聊天。那天的事像沒發生過一樣,日子平靜到好像只是我自己做了一個瘋狂的夢,而夢裡剛好出現了智旻。不久前先生給我們買了一套故事書,讓我們在等待他時候讀,雖然我已經過看故事書的年紀很久了,但智旻好像對這些很有興趣的樣子,所以我每次都會讀個一兩篇給他,偶爾我也教他認字。最近一次唸的那一本故事書,我第一次讀的時候年紀還比裡頭的角色小呢,現在已經大過他許多了。
智旻聽故事的時候意外的很安靜,好像完全的進入了故事的世界裡一般。在遇見不熟悉的字時,他好看的眉頭會皺在一起,小小的指頭指著字,他在快要得到答案時會張開嘴,嗚嗚呀呀的試探,說出答案後則睜著雪亮的眼睛看著我,等待我告訴他是否正確。如果是對的,他會高興的瞇起眼睛,用圓嘟嘟的嘴唇在我的臉頰上輕啄,像與我分享他的喜悅那般。
智旻是聰明人,他學認字的速度實在是比我快多了。雖然還讀不來報紙,但他現在已經能開始讀一些短篇的小說,並開始學習以紙筆寫字。

泰亨,教我寫你的名字。智旻一手撐著他最近逐漸圓潤的臉頰,用鼻子與嘴唇中間夾著鉛筆。
「我先教你寫你的名字吧。」我要接過他的筆,在習字帖上塗塗寫寫了起來。他的名字很漂亮,能夠很容易的寫的好看的類型。
「智的意思是聰明,旻是天空,尤其是秋天的天。」我邊寫邊說著。智旻在我之後接過筆,一筆一畫的在我的字上描了一次,然後再嘗試將他複製到下方的空格。他的字很可愛,小小圓圓的,除了握筆有些太用力之外,他可以說是很標準的學會了寫字。學習著的智旻是不一樣的智旻。他就像剝除了外殼,此時此刻的他是最柔軟的他,好像少了平時的那一點鋒利。

 

泰亨,現在教我寫你的名字。智旻寫完他的名字之後,習字帖上還留下了四個空格。我覆上他的手,一筆一劃的在格子裡塗寫著,然後他自己又再寫了一次。

「那麼泰亨,愛要怎麽寫?」智旻撐著頭問。他好像對學習一直很有興趣。我略過他遞過來的筆,單用手在空中比著,即便我知道這使我必須多寫幾次才能讓他完全看明白。

「今天先這樣吧。」我趴在桌上把臉朝著他的方向,他仍在紙上沙沙的寫著什麼。他是右撇子,我坐在他的右側實在看不清他寫了什麼,只記得後來我朦朦朧朧的睡著,然後被下樓的先生搖醒。

「怎麽睡在這兒?」先生皺著眉頭,一邊抹掉我脖子上的口紅印。我左右張望,發現智旻已經先離開了,不大的酒館一樓此刻只有我和先生,還有被撕掉幾頁的習字帖。
「我想我完蛋了。」我起身將臉埋在先生身上,任由他身上那種老舊木衣櫃的味道盈滿鼻腔。

 

 

接下來的幾天Hope帶著智旻進隔壁城辦事,樂園因此歇業了一個多禮拜。此時已是秋季末,天氣開始轉涼,我已經有一個多禮拜沒有看到智旻。先生最近總詢問我是否願意等到他熟睡才回房。其實那並不奇怪,先生於我就像在家鄉的父親那般,是重要而親密的存在,我前一陣子也因為看了幾部關於鬼怪的紀錄片而與他在同一張床入眠。

今天先生的臉色特別差,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他的詢問聽起來更像是一種懇求。他好像發燒了,臉頰紅通通的像蒸熟的螃蟹那般。盤算著早晨要去請巷口的醫生來家裡,我先倒了水給他,他狼狽的起身接過,卻灑了好大一部分在被子上。

「抱歉。」他說。他仍然病懨懨的躺在床上,抿了一口水。他好像缺了什麼,連呼吸都很吃力,每一次都發出窸窸窣窣氣流通過的聲音,就像擱淺的人魚,只能任由月光灑在他在的沙灘。大略是滿月的關係,今晚的天空特別清澈。透過雕花窗的玻璃,我又無可避免的想起了他的眼睛。

「明早如果還是不舒服,請通知我,我會請醫生來家裡給您做檢查。」我從給智旻唸的童話故事裡抽出一本翻閱,封面的小美人魚在水底愉快的唱著歌,上頭還有智旻為了認字而做的筆跡。
「不必了,明天就好了。」先生說。明天是Hope與智旻預計回小鎮的日子,我們提前約好了要在樂園共進晚餐。

原來相思可以是一種病。我趴在先生的床緣向月光呢喃。

 

Hope與智旻是在隔天天色轉暗的時候回到小鎮,我與先生到火車站迎接。先生騎著他會喀噠響的老舊腳踏車載著Hope回到樂園,我與智旻則是在後頭慢慢的走。

Hope看起來很疲倦,只草草吃了晚餐便回房休息。我與智旻也在解決晚餐之後上了樓,留下先生一個人在吧檯讀他隨身攜帶的文獻。

 

「泰亨,你知道嗎?我習慣給我遇見的每一個人貼一個標籤。」我與智旻躺在同一張床上,我看著他透過數著屋頂上的窗戶數星星。
「那個先前打過我的男人是獵槍,用指甲抓破我臉頰的女人是黑玫瑰,拿小石子丟我的孩子是山羊……」智旻說到這裡頓了一下,翻過身,以雙手撐著下巴看著我:「至於你的先生,是獵犬。」

那Hope呢?我問他。他想了一陣子,原本說了「Hope就是Hope」這種話的,卻又搖了搖頭,輕輕搓著我的手,然後吻了一下。

「他是貓。」他說。
「對你而言,貓是溫柔的嗎?」我問他。
智旻頓了頓,然後用食指與拇指圍成一圈框住缺了一角的月:「溫柔的事物大多都很殘忍。」

 

後來我們再次見面是幾天後,智旻成年的那天。也是從那天開始讓我再次意識到,當我們開始覺得就這樣過下去也沒關係的時候,人生便會再次迎來令人難以招架的轉變。

「號錫。」切完蛋糕之後,先生從口袋拿出兩個紅絲絨包裹的小盒子。這是先生第一次叫Hope的名字,也是我第一次知道Hope真正的姓名。他將一個小盒子遞給我,一個則放在吧檯上往Hope……不,號錫的方向推去。
「在這裡請叫我Hope,RM先生。」號錫好奇的碰了碰盒子。先生打開盒子,將銀色的戒指取出,放在掌心端詳。
「如果我是你,現在應該會叫我南俊。」然後他輕輕抓過號錫的手,將銀亮亮的、中間鑲著貓眼石的戒指圈在他的無名指上。戒圍意外的很剛好,先生如釋重負那般笑了出來,輕輕吻了他白皙皙的指節。

號錫望著戒指很久很久,久到我好像看見月亮投射下來的光在指環上繞了半圈,然後他最後將戒指拔下裝回盒子,推回先生面前。
「金南俊,我的爪子是用來保護自己。我沒有想要傷害你。」
「如果愛的代價是受傷,我願意。」
號錫沒有說話,只是露出複雜的神情舉起手。疼痛並沒有像先生預期的那樣爬上臉頰,號錫就只是逕自闔上門,踩著室內拖鞋上樓,留下先生在原地愣了一會兒。

「智旻,生日快樂。」我輕輕將盒子打開,那是一個絨布與金屬機關組成的鐵盒,那種奢華中帶著廉價的氣味使我皺眉。裡頭是一條純銀的項鍊,串著一隻鑲著黃色鑽石的波絲貓。
「亨,你很殘忍。」智旻用一種很不協調的表情說。

 

在與智旻道別之後,我一面喘著氣,一面踩著先生習慣的步伐出門。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離開的,我在兩條街外的十字路口找到倚著紅綠燈等待的先生。當Hope抗拒先生的情感時我總是悶的想吐。我沒辦法肯定我那沒來由的悲傷更多是來自於誰的投射,畢竟這從來不是非黑即白,比較多的是兩人程度與比例的問題。

 

「亨,我真的好想擁抱他。」我趕上他。先生與我並肩在路上,月光在柏油路上摔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我與先生的影子被路燈與月光碎片鋒利的劃開、接著拉長又縮短。

其實在我看來,號錫對先生不是沒有意思,只不過他實在太過小心翼翼。每當先生給他擁抱時他的指尖總是會輕微的抬起,像是猶豫要不要做出回應那般。是因為不夠愛嗎?還是太愛?我不敢向先生提起這件事,我太害怕會因為我的介入而打破他們之間微妙的平衡。所以我說,先生,您與Hope擁抱過了呀。
「是吧。」先生只是說。我以為他接下來會願意與我說些什麼他們之間的事,可漫長回家路上先生並沒有再開口。我想他大概不想花費精神與我多做解釋,可能是因為我比他先有了智旻。

走了一段時間之後,先生以複雜的神情望著我,然後再次將我緊緊擁入懷,勒的我喘不過氣。
「喵。」於是我說。

 

過了幾天之後一切又回到原樣。我們照樣在樂園見面,照常在工作告一段落之後共進晚餐。智旻帶著我去他的房間,他說號錫給他弄了一張二手書桌,我們就在那裡寫字。那時候的智旻已經可以把愛寫的很端正了。

「泰亨。金泰亨。」智旻笑的很開,好像擁有了什麼珍貴的寶物那般。在寫完三張習字帖之後他捧著我的臉笑。他的牆上貼了好多小紙條,上頭隱隱約約能看見某些紙條寫著我的名字——他已經能把我的名字寫的很好看了。

 

接著樓下傳來先生與號錫說話的聲響,不輕不重地,聽起來有點嚴肅。我與智旻將耳朵貼在牆面上聽。

 

比起狗狗,我比較喜歡貓咪。我聽見Hope這麼說。
是啊。忠貞不渝的愛,那樣太沉重了,不是嗎?

「聽說貓咪會在你死掉之後吃掉你的屍體。」智旻則是悄悄以手覆在我耳邊說。

我們決定偷偷從房內移動到二樓的樓梯口,從扶手的縫隙往樓下看。

「你聽好了,南俊。」Hope邊說邊吻了RM,而我望著看起來是如此潮濕的他們。空氣濕黏黏的,我不禁想起了我家鄉夏季的雷陣雨。只不過此時空氣聞起來有香菸的味道,還有甜膩的草莓香精。
“What happens in Vegas, stays in Vegas.” 他說。

「號錫,我不懂。」他說。他的臉頰沾了水,我想大約是因為久違的下了一場大雨,還有濕黏的空氣。他們的雙手都互相抓緊,像害怕對方從自己身邊滑走一般。
「你明明最清楚的,南俊。」號錫輕輕地擁抱他。

在號錫主動擁抱先生之後,先生很誇張的把眼睛撐大。號錫退開之後笑著看他誇張的表情,一面輕輕撫著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我知道,先生在尖叫,只是他沒敢出聲出聲。他大概不敢在黏膩的夜裡用撕裂寂靜的聲音喊叫,在他喜歡的要命的下著毛毛雨的黑夜。

「並不是每一次都是誰愛的深,誰就顯得愈慌亂。」智旻說。他向來不喜歡我向他問起先生與Hope的事。
「那你呢?智旻。你是怎麼樣的呢?」我說。
智旻只是皺起眉頭,一手撫摸我的臉頰,看起來若有所思。他的手有點涼,明明是溫柔的秋天,卻像連同聲音一起浸在水裡那般。
「泰亨,你很卑鄙。」智旻踹了我一腳,我險些跌下樓梯。此刻他的臉頰紅的像是染著今日黃昏夕陽的顏色,月光從他的背後透過來,使他看起來像鑲著銀邊似的,我想也許他是天使墜落人間。

然後我突然明白了,我與他之間隔著一場競賽,重要的並不是誰陷的越深,而是誰先向對方攤牌,誰就位居下風。

 

接著把我們震下樓的,是樓下傳來的巨大碰撞聲。就在我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下去的時候,命運卻總是將我們打回原形。

這樣的愛太沉重了,是嗎?

 

「金南俊,你個瘋子!」
我們下樓的時候正看見先生把號錫壓在牆上親吻,而他們這一次吻的比過去任何一次都要激烈。我與智旻只是默默的站在離樓梯最靠近的窗邊不敢靠近。好久沒下的雨斜斜的穿過窗,淋的我們全身濕透,空氣黏膩的就像浸在湖底,而那座湖底下沉著一座美麗的銅像。

我記得我哭了,我將頭探出窗外吸氣又吐氣,淚水與雨水混在一起,智旻說我哭的很醜。先生與Hope變得好模糊,在黑漆漆的夜晚,我只記得他們互相擁抱,今晚的樂園,並沒有亮起紫紅色的燈。

 

先生讓我帶著智旻回家。那晚是我第一次用他打給我的那副銅色備用鑰匙開他家的門。在先生借給我的客房裡,我側身躺在床上唯一繡上金線的花紋枕頭上啜泣。
緩不過來。這是我常感受到的。人們在自己身為事件主角的時候往往只專注在自己的情感上,只有總是我卻必須同時承受向我迎面向我襲來的情緒。不過說也奇怪,今晚我只承受了兩人份的悲傷,卻仍哭到喘不過氣。眼角餘光瞥見骨董床頭櫃上擺著先生年少時期的黑白相片。褪了色的先生身邊,整個背景模糊掉的那個部分,好像隱隱約約站著誰。

然後我想起,兩天前的早晨,我的兄長給我捎了一封信,通知我在床臥病已久的父親在幾天前離世。下個星期得回家鄉一趟替父親處理後事。人好像有一種保護機制。我總是很容易受到第三人的情緒影響,但遇到與自己相關的事卻反而容易麻木、反應不過來。

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方式與他們告別。不管是號錫、先生還是智旻。

「我會給每一個我遇見的人一個標籤。」智旻又再說了一次,這一次他的聲音很清楚,伴隨著新的、我想知道的答案:「你想知道我給你的是什麼嗎?」
我朦朦朧朧的點頭,那時是凌晨三點,而在那稍早的事使此刻我疲倦不堪。

「兔子,泰亨。而兔子對愛是渴求,是貪婪的。」智旻說。
「亨,那算是愛的一部分嗎?」

「在我出生的城鎮裡,愛是寬恕與包容。」我說。

我與智旻並肩躺著,沒有再交談。在睡著之前,我感受到什麼從誰的眼角悄悄滑落,我朦朧的想著,要提醒健忘的先生週三去鐘錶行修理他的手錶。他對文學與號錫以外的事情向來是丟三落四。

 

隔天起床之後智旻已經不在了,先生也還沒回來,我繞去樂園時大門也還緊閉著。於是我給先生留了一張字條之後便獨自離開了小鎮,盤算著幾個禮拜後再回到這裡,想像也許那時候就會像今天的事沒有發生一樣的又回到原樣。

可等到我回來的時候,我沒見到智旻,也沒見到Hope,原本應該是樂園的位置現在被出租給其他的酒吧,唯一不變的只有先生。只有先生還留在原本的房子裡,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的研究著文學。

 

「亨,我想你說的對。」我有點不確定先生指的是什麼。不知為何,先生看起來比幾個禮拜之前蒼老了很多。我不知道我不在的這些日子這裡經歷了什麼。我不是沒有想過他們會分開,我只是以為,就算要分開也會有些預兆......至少不是像是蒸發那般的消失。
我沒敢問號錫與智旻去了哪裡,還有他們還回不回來。我想先生比我更想知道。

在後來的記憶裡,金南俊留下的那一天,他讓我提早離開的日子,鄭號錫好像在哭。但也許是我看錯了吧,因為這輩子我從沒看過他哭。

「亨,回去吧,梅雨季就要來了。」先生說著,然後推了推他新配的金絲框眼鏡,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四季輪迴那般等待著下一個雨季到來。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