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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
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1-09-07
Completed:
2022-08-27
Words:
53,984
Chapters:
3/3
Comments:
1
Kudos:
28
Bookmarks:
5
Hits:
2,064

菩提无树

Summary:

【镜美only】
/全文5.9w+
/极端ooc
/纯属虚构,请勿上升。

Chapter 1: 上

Chapter Text

1.
我常常能想起和洪知秀的初遇,在我们都离开长乐之后。

从我家出发,拐过街角,直走大约五百米,有一家私立诊所,是老瘸的诊所。老瘸人如其名,跛脚,还瞎掉了右眼,仅剩的那只左眼把他的视力削减了半份,导致他为了看清人,目光总是十分用力地凝聚起来,阴森森的,我们这条街上七岁之前的小孩一见他就哭,无一幸免。

说老瘸的诊所是诊所,并不很专业,整个长乐就不专业。老瘸只是个半吊子,听说他当年大学读的医科,但由于一些私人原因中途辍学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这地方最接近专业的人,诊所由他开,大家也算信得过。

我第一次见到洪知秀,就是在老瘸的诊所里。

现在就讲到这个阶段为时尚早,还是先回到最初。长乐平时很少有外人来,像洪知秀那样一看就是温室成长起来的花朵更是罕见,住其他地方的人称呼长乐为“下水沟”,因为长乐处在郊外的群山中间,像一条深沟。且他们称呼我们这种住在这里的人为“老鼠”。当然长乐不是真的下水沟,我们也不是老鼠,这都是那些人给我们取的外号,或者说是包含了极大的厌恶与鄙视成分的戏称。

我的父亲在我出生那天下井遇到了塌方,再回来只剩一个小小的骨灰盒,我从没见过他。我母亲为了躲债主,出院后就抱着我来到了长乐,那几天下很大雨,我母亲刚生育过,我父亲的死亡又对她打击巨大,搞得她元气尽失,淌着雨水赶路,身体做下了病,往后常常神色恹恹地卧病在床。我最后一次见到我母亲,是一个晴朗的冬日,我母亲此前卧床近半个月,那天突然打起精神为我做了一餐饭,家常便饭,海带汤有些咸。吃过饭我母亲端着饭碗去洗碗,我打算去赴和金珉奎说好一起建“雪堡”的约,刚走到门口,厨房便传来一阵叮叮咣咣的声音,我母亲和那些纯白色的瓷片一同砸在地上,都没能再起来。

这之后我就住到了老瘸的家里,老瘸对我母亲不错,我母亲刚来长乐那天就是晕倒在了他的诊所前,他救了我母亲一命。这么多年也是老瘸负责给我母亲治病,但他也许还是不够专业,我母亲按照他的安排,每天几把药片配合药汤一起吞下去,仍然没能调理回健康。我不怪他,我母亲是为了躲债主才冒着大雨赶路的,我该怪的是我那个薄命的,欠一屁股债的赌徒父亲,或者是那场不尽人意的大雨,又或者是挑选到了错误的时间出生的我自己。怎么也怪不到他的头上。

老瘸来接我的时候,我因为怕他(我那时只有六岁),狠狠地大哭了一场。老瘸什么也没说,只是伸出一只粗糙的大手一直抚摸我的头发,直到我渐渐停下了,他才抱起我一瘸一拐地往他家的方向走。长乐的夜晚既黑又安静,我看到老瘸那只瞎了的眼睛被深蓝色的月夜从浅灰染成深灰,瞳仁破碎出来的纹路像那天摔在地上的一块块瓷片。我从没这么细致地观察过他那只眼睛,想必长乐之前也不会有人使用这种亲近距离和他交流。

你眼睛是怎么瞎的?

他那只瞎眼里好不容易捕捉到的一点点月光被我这个问题又问跑了。受伤了。他低了低头。

怎么受的伤?

不记得了。

他在说谎,我看出来了,不会有人忘记一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庞大事故,他也许是出于某种原因不想告诉我,大概因为那时我们还不熟。后来洪知秀来了,他才肯渐渐透露,他的眼睛是被他当年的女朋友家里人打瞎的,因为对方家长追求门当户对,而长乐是出了名的穷乡僻壤,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不般配。我终于懂他最初隐瞒我的理由,我的母亲刚刚离世,我还无法控制我对她的想念与悲伤,他不想让我过早就领悟有关命运的残酷,不想让那时的我知道其实人类的感情是不会一成不变的,迟早有一天,时间会让母亲的痕迹逐渐淡去,就像他曾经和他的女朋友那么相爱,却再也没见一面。我那时就应该发现他是那样一个对命运不肯服输的人,后来我每次想到这里都会后悔。

“小圆,天上有一颗最亮的星星你看到了吗?”

我抬起头,那颗星星正好在我们的前面,我一下子猜到他的意图,“看见了,你想说我妈妈在那里是吗?”

他没想到我抢了他的台词,慌乱得耳根都发红,但很快他又调整好自己,把我抱得更高,点点头道:“和她打个招呼。”

长乐的大人们担心我因为我母亲的离去一蹶不振,于是打造出了一个梦幻的说法,他们告诉我母亲是变成了星星,等我长大了她就会回来。有我父亲带给我的经验,我知道大抵我母亲这次是不会再回来了,可他们说得煞有其事,就连老瘸都这样说,他那么有文化,说话我很信。我抬起手朝那颗星星挥了挥,好像我母亲已经住进去了,冬夜的风像刀子一样,疼得紧,直到老瘸用粗糙的手抚过我的脸,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流了一大堆眼泪,难怪我觉得风异常冷。许多年过后,我和洪知秀一起在房顶看星星,我给他讲了这个故事,他眨着那双眼尾弯翘的笑眼告诉我不是的,我才知道天空中最亮的那颗星叫天狼星,根本不是我母亲。老瘸一个沉默的老古板,竟也愿意学着用故事哄骗小孩。

老瘸把我带回了家,他的诊所被他收拾得很干净,还有刚好两间卧室,我们一人一间,睡觉前老瘸把我的衣服整整齐齐叠到柜子里,老旧的木头发出沉重的摩擦声,然后我们互道晚安。老瘸说过我和洪知秀都是特别的小孩,洪知秀特别我知道,他就是那样一个拥有让人念念不忘的魔力的,特别的人,而我猜老瘸认为我特别是因为,虽然那时我只有六岁,但从那天之后我见到老瘸,再也没哭过。

 

2.
我第一次见到洪知秀,就是在老瘸的诊所里。

暴雨季接连下了一周的雨,长乐的排水不好,大街上和胡同里都被淹个透,金珉奎在我身边骂骂咧咧地走,一脚接一脚把混合着果皮烟头的泥水踩得老高。他做工的蔬菜摊因为一天24小时不定期的雷阵雨无法出摊,没了收入来源,他自然心气不顺。

长乐在上个世纪是富人区,后来世界开始打仗,长乐的一部分被炸得七零八碎,很长一段时间长乐的街上都是红乎乎的破碎物,一半是断瓦一半是尸体。原住户为了活命,陆陆续续搬走了许多,只剩下些老得实在跑不动的,或者把乡愁看得比生死重要的人仍旧留在这里。和平年代来了之后,山的那边彻底变了样,一幢幢华丽的高楼大厦把贫苦的过去和长乐通通踩在了脚下。长乐自那以后换了很多次住民,一批比一批着装简陋,一批比一批的脊背佝偻。只有那些换不掉的,无数瓦块砌成的上百平米的宅子与那些埋在地下的尸体一起被遗留在了时间的轨迹中,象征着古旧的富有。

金珉奎弯腰把随水流挂到他脚上的烂树枝拿掉,恶狠狠地骂道:他妈的,到底谁他妈的提议改造建设,改他妈的哪去了?就知道坑钱,这破下水道他妈的没一年不堵的!我本想打趣他,看你是真气坏了,这段话的重点几乎都要变成“他妈的”了。可是我的心情也很糟糕,我和金珉奎在这些散发着恶臭的泥水中淌了至少二十分钟,我们闻起来一定很像老瘸诊所的阁楼上那些腐烂的死老鼠。我比他更想说他妈的,一万句。如果不是老瘸诊所那个胳膊被人捅了一刀的患者急需止痛药,而老瘸的药箱又刚好空了,我绝对不会选择在狗屎一样的天气出门。

长乐的治安很差,或者说长乐压根没有治安可言,所以类似这种打架动刀子的事犹如家常便饭,老瘸的诊所一天24小时都不能锁门。有一次,我做梦梦到金珉奎家园子里的番茄熟了,正在梦中吃得不亦乐乎,一个浑身酒气脑袋被开了瓢的男人闯进来,不仅把我从梦里吓醒,还耽误了我和老瘸剩下半晚的睡眠。那个人缝针的时候嘴里咬着一团毛巾以防痛呼出声,可是老瘸夹着碘伏棉的镊子刚刚放到他的伤口上,那个人就弯下腰大口呕吐了起来,消化道的粘液混合着从他头上流出的锈红的血液,铺到皱巴巴的毛巾上,是视觉和嗅觉的双重刺激。这事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再想到番茄都反胃。

当然长乐也有警局,只不过在那里面工作的警察几乎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整个警局甚至只有一把配枪,我猜他们的警察证都是伪造的。假使你遭遇一些事件,譬如在路上被打劫,或者有仇家寻你的仇,在长乐是讨不回任何结果的。所以当后来洪知秀告诉我们,金珉奎未成年就给店里做工其实违法,童工侵犯人权,我们谁也想象不出事情的严重性。公道这个词在长乐比违法更像个传说。因为长乐不仅没有合格的警察,还连一个像样的监控都没有。

金珉奎连骂了几个“他妈的”,怒火稍微平息了一些,刚好我们淌到了老瘸诊所的那个路口,就要在此分别,他把背包往我怀里一塞,问我,你把药送回去之后去哪?

能去哪,到处都是水。我说。他那包里都是生理盐水,我抱着它,被重量扯得直往前倒,真不知道这一路上他是怎么把它背回来的。

“崔胜澈那边进了新机器,去试试吗?”

崔胜澈是金珉奎家的邻居,从小我们就认识,他去山的那边生活过几年,再回来带回了一大堆老旧的电游机器,那些机器都是山那边淘汰下来的,他挑选一些还能用的,租了间小商铺开了家游戏厅。我们都觉得他很奇怪,长乐向来有人来有人走,但只有他还回来,他是唯一一个离开后还肯回来的人。长乐没什么娱乐设施,他的游戏厅算是唯一一个较为现代化的企业。除了市场,游戏厅就是长乐最繁忙的地段,所有人没日没夜地聚集在一起,奋力拍打机器上早已松动的按钮,为了保护它们仅剩无几的寿命,每个人在按下去的时机都保留了一丝余地,他们把这些省出来的力气积攒起来,维持到第二天释放,然后第三天仍旧如此,直到第四天,第五天……每个人的快乐都是昨日的延续,大家就这样日复一日,沉迷在过往的快乐里,好像未来永远不会来。

金珉奎说的新机器是一款大屏的射击类游戏,崔胜澈亲自掏腰包购入,百分百全新。拆封那天我刚好在游戏厅,崔胜澈花了一个小时把它接好,然后喊我和他打了一局,算起来我还是头彩。说真的那游戏不怎么有趣,要是搭档都像崔胜澈这样熟练还好,如果碰上一个电子小白,可能连第一关都过不去。我猜金珉奎竭力邀请我,也是不想遭遇这类惨况,可惜我对那游戏实在提不起兴趣,而且最近我常犯困,脑袋里成天发浑,每天睡眠时间至少占三分之二,老瘸说我也许是要窜个子,他特意用了窜这个字来强调速度,好像我睡一觉,醒来就能一米八。

“你自己去吧,我困了。”我拒绝他,我其实不太困,但只有这理由能让他不怀疑,他很熟悉我这段时间总醒不来的萎靡样。

金珉奎立刻露出那种可怜巴巴的表情,15岁就已长出风流倜傥的预兆,装可怜时眼神尤其真诚,他用这表情蛊惑过不少人,一把韭菜翻三倍价格也有人心甘情愿买回家。不过他这套对我无效,他那点伎俩我早摸透了,倘若我是个女孩,或许已经春心荡漾,可惜我不仅不是女孩,还偏偏和他一块长大。直到他拐过弯,还是一副无辜的惨样,好像遭受了天大的委屈,他不去当演员简直是演艺界的损失,在长乐谁能给他屈受,街坊邻里的阿姨姐姐首先就不容。

我把怀里的包扛到肩膀上,试图减轻一点负担,水的阻力让我把短短几十米的路走成了公里竞赛,推开诊所门的时候我整个人汗湿得像刚从蒸笼里捞出来,我觉得自己瞬间臭得更细致了。

“老瘸,下一次你再在这种鬼天气让我跑腿我就离家出走,叫你好找!”我心里气急,也记得包里装的玻璃药瓶不能摔打,于是忍着怒气把两个背包稳稳当当地放在桌子上,然后狠狠踹了桌角一下以示泄愤。

我等了一会儿,屋里没有老瘸的应答,难不成他在厕所?老瘸?我又叫了一声,还是没回答,这可奇怪了,老瘸从不会大白天不锁门出门。不会是刚刚那个人的仇家找来了,把老瘸也一起绑走了吧?如果是这样就真的麻烦了,我拍了一下脑门,悔不当初,刚刚为什么要把金珉奎赶走。我在心里排查这个时间老瘸到底会去哪里,背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很轻的笑声,因为过于短促,我第一时间甚至不能确定它是不是我的幻听。我顺着声音的方位回头,看见一个男孩,准确说是一个少年,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穿着一件黑白条纹衬衫,牛仔裤,黑色的头发软绵绵地顺下来,被阳光镀上一层暖金。他的存在感实在不强烈,我刚刚进门,居然都没发现这里坐着个大活人。那个少年坐在椅子上看着我,背对着窗户,脖颈修长,轮廓被光线晃得有些模糊。

“你要是离家出走想去哪?”他问,声音里带一点鼻音,把变声期刺耳的沙哑冲淡了许多。

我本可以不回答他,这问题多冒昧,我又不知道他是谁。可鬼使神差的,我还是顺着说了下去,“不知道,可能去金珉奎那,也可能是崔胜澈。”说完了我才开始懊恼,离家出走说出了藏身地点还叫离家出走吗?老天,我不但回答了他,还几乎抖光老底。

然后我看到他笑了起来,并不是嘲笑,而是被什么有趣的东西逗笑的,平淡的,无攻击的笑。他以后经常让这样的笑容出现在他的脸上,听我讲长乐,或者老瘸,或者金珉奎崔胜澈,又或者我母亲的故事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笑,有时候你甚至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在笑,好像他天生就拥有这么一副温和无害的表情。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他保护自己的方式,他习惯用这样看似亲密的状态划出一道壁垒,把自己和别人隔离开来。就像我每一次都以为自己要触碰到他,却才发现我们从不曾站在同一边。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洪知秀,在老瘸的诊所。

 

3.
长乐来了个洪知秀,这个消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不只因为洪知秀的穿着和长乐以往的居民比起来都格格不入——崔胜澈说他脚上的那双鞋都抵得上游戏厅里一台机器的价格——更是因为他是被老瘸接过来的,有传言说洪知秀其实是老瘸的儿子,老瘸一个几天憋不出一句话的闷葫芦,突然蹦出一个私生子,这简直称得上重磅新闻了。

洪知秀和我一样,住在老瘸的诊所,因为诊所只有两间卧室,所以老瘸把他自己的那间让给了他,搬到了大厅去睡。这导致我对洪知秀的第一印象非常不友好,我和老瘸多出十六年的交情,自然要划分到统一阵营,他算什么,半路冒出的温室花朵,一来就把老瘸变成了长乐的闲话内容,还抢走老瘸的房间。

老瘸身体算不上好,晚上看他抱着枕头和被褥去大厅,只搭几个凳子做床铺,我总是于心不忍,我曾要求他来我房间睡,但他就那么无所谓地笑着,告诉我房间的床太小,睡两个人地方不够。我知道他个性有多倔强,什么事只要他认准了就不会回头,可是凳子搭建的床根本不能叫做床,有一次我半夜去上厕所,看见老瘸缩在凳子板上艰难地翻身,不小心蹭出了一点声音,他很快抬起头看向我们卧室的方向,吵醒你了吗?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觉得这场面太他妈心酸了,对洪知秀的怨愤又上一层,巴不得立刻把他赶出来让老瘸回去。没有,我要上厕所。说完我咬牙切齿地看向老瘸,现在是洪知秀的房门,我看到那扇单薄的门板微微晃动了一下,我以为他要从房间里出来了,可等了几秒,那扇门还是关得死死的,也许是我悲从中来,眼花看错了。第二天起床,路过洪知秀房间的时候我刚好和他打了个照面,他刚洗完头,发丝湿淋淋的,正在用毛巾揉搓,看见我出来,他先是一愣,随后笑了起来,早上好,圆佑。他没什么表情的时候看起来冷冰冰的,笑的时候却两眼弯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我原本满腔愤懑,此时硬生生被他的笑浇下一盆冷水,连半个警告的音节都发不出来。金珉奎听说这件事之后特别鄙视我,说我连个区区外来者都搞不定还做什么孩子王,批评了半天,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你不是不吃装无辜这一套吗?

对啊,我不吃,我六岁开始在老瘸的诊所打下手,见识过各种各样为了白治病的赖账手段,软的硬的骂人的撒娇的,从没让谁得逞过,可洪知秀,他没有白治病,他甚至什么也没做,一个笑就让我退缩了,奇耻大辱。崔胜澈和金珉奎看笑话似地等我的反应,我不想说话,手指要顺着桌板抠到地下去。我甚至还留了半段没讲完,他那么看了我一眼之后,我不仅没能威胁得了他,还直接落荒而逃了。我像逃过洪水猛兽那样冲进我的房间,他跟过来,很担忧地敲我的门,圆佑,你没事吧?我当然没事,我好得很,如果你现在就能从我的房门前离开,我会更好的,可是我张了几次嘴,滚字的头都开了半截,仍然什么都没说出口。我觉得我心里对他的愤怒又死灰复燃,但同时又燃起来了一点别的东西,我说不好,这个东西越烧越猛,逐渐要代替他的笑吞噬我的愤怒,从此我每一次想到他,这个东西都会燃得更旺一些,我有种感觉,我知道这团火迟早会占据我,把我的每一段骨骼,每一处肌肤都燃烧殆尽,我的感觉一向冷静又准确,但我不想承认,我抗拒所有对我不利的客观事实,就像我明知我母亲已经死去,却还是固执地想要相信她活在星星里。我想告诉金珉奎和崔胜澈,在那天早上,我看到洪知秀那双弯翘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光,他笑着冲我打招呼,对我说早上好,我突然意识到我其实不讨厌他。可我什么都不敢说。

金珉奎和崔胜澈给我出了个整治洪知秀的主意,他们让我晚上找个理由把洪知秀骗出来,崔胜澈那游戏厅有个地下室,我们把他塞进去关一晚,往后保证他不敢和我作对。我压根没想通他们是怎么得出洪知秀在和我作对的结论的。回家的路上,金珉奎把着我肩膀,还振振有词:你不能就这么放任那个什么洪知秀,必须给他来个下马威,把他镇住了,不然你以后怎么接老瘸的岗?我懂了,原来他们是为我的前途考虑,长乐所有人都认为老瘸当初接我回家是为了培养一个接班人,现在横空冒出个洪知秀,大家顿觉我地位不保,争着抢着为我做主。这误会可大了,我和老瘸做了十年名义父子,谁也没生过传承家业的想法。大家给我们的关系想象出了一份主动性,不是这样,我出生没了父亲,六岁把剩下的那个血亲也失去了,当时情形严峻,我急需一位新的抚养人,而翻遍整个长乐,除了老瘸,根本找不出第二个有能力把一个非亲非故的小孩养大的人。我们是被情况催逼着,被命运牵引着才迎来如今这个局面,从过程到结果都是不得已。

可洪知秀又是因为什么来到长乐,或者说流落到长乐的?和金珉奎分开后,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那天我朝他自我交代完,老瘸就回来了,拎了一套新的被褥,他大白天出门是给这个外来者操办生活去了。关于洪知秀的来历,老瘸没向我解释太多,他好像认定我不会有意见,只告诉我这个人叫洪知秀,比我大一岁,是从山那边过来的,从今天开始要和我们住在一起。我问老瘸是怎么认识他的,他不回答,后来被我问多了才说,洪知秀是他朋友的孩子,家里出了变故才被送过来。至于什么变故老瘸又没说,我揣度了一下,觉得无非就是家破人亡之类的理由,如果不是真走投无路,没有人会选择来长乐。然而这些都是我的猜测,他们都没向我透露过真正原因,也许真相是像老瘸说的,洪知秀是他朋友家的孩子,是因为事故来到这里的,又也许是其他人揣测的那样,洪知秀其实是老瘸的儿子,来长乐不是纡尊降贵,是认祖归宗。洪知秀出现在长乐的理由是个谜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被老瘸接回家,我们都是身不由己。

 

4.
快到诊所的时候,我遇见了隔壁街木匠家的宋姨,宋姨正蹲在街边摆弄花草,见我过来,忙招呼我过去。小圆,你们家新来的那个小孩子是从山那边过来的呀?宋姨把剪下来的花枝放在袋子里,滚圆的脸蛋把皮肤的纹理都撑开,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纪年轻了至少十岁。她这问题太多余,长乐谁都能一眼看出洪知秀的特殊,可谁见了我和老瘸又要问,那小孩到底是不是从山那边过来的。在长乐活得久了,大家逐渐拧出股集体感来,他们像是在求证,求证长乐到底有没有这么一号长偏了的人物。听过我和老瘸的肯定,他们才松口气,暗自窃喜,就说嘛,长乐是什么下贱地,哪能有这么一条分支,这地方根本生养不出这么一份细腻坯子。

宋姨告诉我,洪知秀上午去她店里问有没有母子床,上下铺还带柜子的那种,“我见都没见过他说的那东西,那边小孩就是不老实,小小年纪就学会唬人,床上有楼梯还有柜子,怎么可能哟!”

听宋姨的形容,我也想象不出那种床是什么形态,但我觉得洪知秀不至于唬人,在崔胜澈回来之前,我们也不知道游戏机是什么样。“他问你那个床做什么?”我试图把话题引过去。

宋姨已经做好和我一起羞辱洪知秀一番的打算,可见我没有和她统一立场的意思,脸上顿时闪过一丝尴尬,“好像是说要给老瘸,听我说没有那床之后又问我有没有折叠床,这倒是有,你宋叔上个月刚学的手艺,打得可好了。不是我说,老瘸怎么回事啊,自己都没处住了还往家带累赘,好人是这么做的吗……唉,不过我看那小孩也不缺钱,所以多要了他点,他来了之后你们都挺不方便的吧,也是难为你们了。”

宋姨知道自己敲诈小孩不地道,所以特意强调洪知秀给我们带来的麻烦,为自己的不地道找了个借口,你看我是给你们出气呢。我懒得和她争辩什么,心里想的是另外一回事,原来昨晚我没看错,洪知秀的门板确实动了,他真的听到了门外的声音,今天才要给老瘸买床。

宋姨感受到我对讨论洪知秀的所作所为没关心,也不再自讨没趣,又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就和我道了别。

到了诊所,老瘸又不在,自从洪知秀来他已经有两次擅自离岗了。洪知秀正在大厅摆弄那张折叠床,他穿了一条黑色的九分裤,大概他常穿这个长度的裤子,脚踝和裤腿附近一点小腿的颜色有了色差,衬得裤腿往上那一小块若隐若现的皮肤白得有些挑拨。洪知秀回过头来的时候,我还盯着他那块皮肤心猿意马,他倒是没注意到我的眼神有什么不对,只觉得自己找到救星。

“圆佑你回来了,太好了,可以帮我看看这里出了什么问题吗?我怎么立都立不住。”他苦恼地叹了一口气,额头挂着一层圆润的汗珠。

我被他叫回了神,耳朵像被火烧似的发着烫,我刚才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开始生自己的气,还不够,又把火发到他身上,“谁管你,又不是我买回来的!”说完我摆出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大步往房间走,他被我吼了一嗓子,一瞬间表情有点难堪,随后他飞快地低下头,不想让我看见他的失落,被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半路弟弟讨厌,理所应当,哪是什么值得受伤的事。他从被老瘸领进门的那刻起就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所以他主动示好,处处谨慎,可却还是得到这种结果,原来换了一个容身场所并没有让他的处境有什么改变,和以前的那个家一样,在其乐融融的场景里,他仍然是多出来的那部分。

我大步流星地走到我的房间,路过他的时候我听见他小声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这使我更加生气,我明知道这一切其实不怪他,却要他给我道歉。

我把门开了一个小缝,从缝隙里偷偷看他,他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叹了一口气,接着继续去研究那张立不住的床。那床的木头很结实,但表面有些粗糙,我看到他一手扶着床板,另一只手摸摸这里敲敲那里,突然像是触电一样,把手飞快地收了回来,没了支撑点的床板晃晃荡荡摔在地上,发出沉闷又巨大的一声。这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对干活非常陌生,修理到处是毛刺的木板,居然连个手套都不知道戴。

我继续观察他,他也许是真伤到了,捂着手好一会儿都没动,我有点担心,但又找不到合适的立场去帮忙,我一进门就把他递给我的橄榄枝掰断了。可恶的老瘸,大白天的他究竟去哪了,怎么这会儿还没回来?

洪知秀往药柜的方向走去,看起来是要去拿包扎的东西,但他个子不够高,又捂着手行动不便,所以不小心弄掉了一些瓶瓶罐罐,我灵机一动,立场迎面而来。我用力揉红自己的眼睛,营造出刚睡醒的假象,接着推开门,摆出一副被他吵醒的模样。现在再回想起这一幕,我只觉得那时的我真是傻得可以,我刚进卧室不过五分钟,怎么可能那么快就睡着,估计洪知秀早在内心看穿我,但好在他善良,没当面拆我的台。

“你在干什么?好吵。”为了使状态逼真,我还特意把嗓音压得很低。

洪知秀苦笑了一下,他早在我推开门的时候就快速把手藏在了背后,“啊,我想拿东西,结果不小心碰掉了一些药罐,抱歉。”他看了我一眼,决定配合我把戏演完,“吵醒你了吗?”

我内心大呼成功,表面却仍保持平静,“你的手受伤了?”

我蹩脚的伪装至此彻底露馅,我从出卧室门开始就一直盯着洪知秀的脸,怎么知道他手受伤。

“不小心的……”

又是不小心,他怎么总有那么多不小心,好像所有事到他这都是个意外,所有事都得他担责任。他还不如直接告诉我,就是因为你刚才不肯帮我的忙,所以才发生了这样的事,直接一点的埋怨或许还能让我减轻些负罪感。

我走到药柜前翻出纱布和药棉,洪知秀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它们不是在上面的柜子,而是在下面的抽屉里。我让洪知秀伸出手,他沉默了几秒,似乎在犹豫,然后才慢慢地摊开手掌把伤口露了出来。他的伤比我想象的严重,我本以为他只是被木刺刺到了,实际上却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出了一条口子,血淋淋的横在掌心,像是故意提醒我刚刚的拒绝多么不近人情。我越看越心虚,补偿似的,用药棉为他清理伤口的时候格外小心。洪知秀的手掌被血染红大半,我原以为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少爷早就准备好撒娇的眼泪,可没想到酒精落在他伤口上的时候,他连声都没吭。

洪知秀的伤口虽然长,好在不是很深,处理得当以后不会留下什么痕迹。我帮他把清理好的伤口包扎好,我在老瘸的诊所里一直做这些表面上的工作,时间久了包扎的水平甚至已经超过老瘸。洪知秀先是看了那只包扎好的手一会儿,才抬起头看向我的眼睛,很真诚地道了谢,“谢谢你,圆佑。”

他和人交流的时候目光总是直接的,从不闪躲,什么真挚的情绪都填在里面,这是他的习惯,他无心,被看的人反而吃不消,谁要是欺瞒了他,被他这么一瞧,总是话都说不出口就投降。我想说你干嘛要谢我,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伤这么惨,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就又重新低下头去端详那只伤手,十分稀奇的模样,不知道是对他受的伤稀奇,还是对我的包扎技术稀奇。见他的重点不在我身上,我也没再说什么,转而找出工具箱,准备帮他看看那张出了故障的折叠床。刚才他对我形容的时候我就差不多猜到问题所在,查看了一番,果然和我的猜想一样,是有几颗螺丝拧错位了,换回原位之后那张床立刻牢牢立在地上,看来宋姨良心尚存,虽然在价格上放肆了一回,用料还是没减。

洪知秀不知道什么时候弯腰凑到了我身边,见我三两下就解决了困扰他半小时的难题,忍不住感慨,哇,好厉害。我顺着声音抬头,视线刚好落在他的颈窝,他很瘦,两根锁骨显眼到突兀的程度,长乐有许多瘦子,营养不良的皮包骨,洪知秀也皮包骨,但他不缺什么,吃不吃东西在于他想不想,他和我们不一样,他的瘦是从富裕里选择出来的瘦。崔胜澈讲过,山那边有些姑娘多吃一口米饭都要节食三天,他们这些富家子弟,总是拥有许多娇蛮的审美。

可我突然觉得很丢脸,我的视线落在他身上那些突兀的部位,竟没办法移开。我甚至有一种冲动,想要亲自去触碰它们,感受它们是什么触感,是不是像看上去那样锋利得像把刀。这个想法霸占了我整个青春期。从那晚开始,我便常做梦,梦里的我代替我完成这个心愿,梦里的洪知秀什么也不说,他抱着我,像小鸟妈妈正在孵化它的宝宝。我在梦里感受他的肌肤,每一次都不相同,有时它是滚烫的,有时是冰冷的,有时它柔软光滑,像被涂满奶油的蛋糕,有时它摸起来又像块浸了水的布料,沉闷又粗糙的触感让我觉得梦里的我们已经变成白发苍苍的80岁。有一次我的手终于游走到他身上的隐秘部位,被摸的是他,我的心脏却跳得像被敲击的鼓面。他躺在我身下,把我装进他那双鹿一样的澄澈眼睛,他用手轻轻抚摸我的脸颊,用他从没有用过的称呼叫我:小圆。然后我醒了,那时正值盛夏,即使是深夜也闷热无比,我像刚被从水里打捞上来,下半身多出了一股黏腻的潮湿,我借着月光把衣服换下来,走到浴室把自己和那堆沾染着体液的衣物一起浸泡到冷水里。第二天起床,我高烧到39度,洪知秀照顾了我一整天,给我换毛巾的时候他手掌轻轻敷在我的额头试温度,那份触感像带着火光的电流,让我浑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跟着一起细细碎碎地发着麻。我发现我比想象中还要留恋这个触碰,这发现把我搞得既沮丧又兴奋,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希望我的烧能退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最好永远也不要痊愈。我把这份酥麻的,具有冲击力的触感带到梦里,替换之前一切旖旎的想象,洪知秀在梦里用陌生的亲昵称呼我,在他轻柔又短促的碰触下我达到一次又一次的高潮。那年我十七岁,是洪知秀来长乐的第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