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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再次见到了死神。
那是一个春日将尽的午后,天气很好,阳光在山毛榉的叶隙间流动。枝头的绒芽呈现出近于透明的新绿,勃勃生机如血液在叶脉间肆意奔流。
奶油汤、烤鹿排和炸鳟鱼的甜香飘荡在暖意融融的空气里,是微笑的空气。即使食欲有限,单是这盎然的景致和踏实的食物香气就足以叫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满足与欣喜。
老兵早在冬天就规划好了下一阶段的行程。他和消融的冰凌一起沿着莱茵河谷顺流而下,踩着四月的尾巴进入巴登-符腾堡州境内,现在他离目的地已经很近了。他在昨夜抵达了弗罗伊登施塔特,黑森林东缘一个新兴的以温泉度假而出名的小镇。他投宿于小镇南郊的一家旅舍,潦草地睡了一个上午补充体力,最后因为痉挛的胃部而不得不出门觅食。于是他成为了旅舍边上的 La Truite 酒吧今天的第一位客人。他坐在露天的桌台边,等待着自己的午餐,漫不经心地望着几个孩子在树下嬉闹。酒吧年轻的女主人给他端上了套餐,笑容真挚热情。士兵抿了一口佐餐的葡萄酒。他的酒量向来不值得称道,所以他很久没喝过酒了。他的舌头已经尝不出什么味道来,只有在微凉的液体滚进喉咙之后才感到些许醺然的快意。
距离斯布鲁恩大屠杀已经过去快半个世纪了。当年因为一个科学疯子和他创造出的怪物肆意杀戮,人们纷纷远走避难。黑森林周边的城镇一度变得萧条,现出极破败的颓势来。但不久之后,人们又回到了这里,他们将血、火和白骨深埋地底,在废墟之上创建新的家园。如今的黑森林游人如织,再看不出怪物当年肆虐的痕迹来。年轻人未曾经历劫难,而老人总是对过去讳莫如深,只在某个风起的夜里,就一盏明灭的豆灯轻声谈起往事。于是那些鲜红的血惨白的骨,可怖的怪物和伟岸的英雄人物,便都化作低沉晦涩的歌谣,渐而消散在风里。
对有的人来说,遗忘是起点,抛却过去才能迎接新的希望。但对有的人来说,遗忘却意味着终结。他仍前行,只为在驻足回首时不至于被汹涌的往事所吞没。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首先了解,然后才能遗忘。鲜有人知道黑森林怪物的结局,而老兵恰好是其中一个。
佣兵们在弗兰狂斯鼠博士研究所的地下室里找到了博士和他那无名无姓的造物的尸体。博士身上有着明显的、黑魔法留下的伤痕,怪物的死因却叫人疑惑不已。最后炼金术师读取了他们的记忆:
怪物在艾兴瓦尔德攻防战中身受重伤。为了拯救倾注他毕生心血的造物,弗兰狂斯鼠博士不惜向恶魔献出自己的灵魂。女巫收下了他的生命之火,并依言救起了怪物。
“我送出一朵火花,现在又得到一朵。这世间生生不息的循环因果从来都令人着迷。噢,离开这儿吧,孩子。你一直渴望自由,现在我把它给你。出去看看吧,看看这个奇妙的世界。我想博士也会高兴的。”
女巫带着她的奴仆离开了弗兰狂斯鼠研究所。也许她确是走了,也许她还未走远,仍在观察着,试图探寻这个轮回的终结。佣兵们不得而知,因为怪物并没有选择离开 —— 它留在了废弃的研究所里。他是饿死的,死在他的造物主的身边。
“我不明白。”枪手摘下帽子低声道。
“可恨之人与可怜之人总是相通的。”弓手说。
佣兵们离开研究所前放了火,那些可怜又可恨的黑暗秘密就此付之一炬。他们不约而同地拒绝了领主封赏的荣誉,只索要了一些赏金作为接下来的路费。
士兵继续追踪黑森林女巫和她的奴仆的下落,炼金术师照例与他一起。不知出于什么缘由,弓手提出想与两人同行。最后枪手也嬉皮笑脸地要求加入。
于是一个士兵、一个炼金术师、一个来自东方的弓手和一个不太正经的牛仔枪手组从临时合作转为了固定团队,这听上去有些古怪,但是对士兵来说似乎也算习以为常。就像炼金术师调侃的,“你总能吸引一些有趣的同伴。” —— 他从前的团队可要比现在这个还要奇怪百倍。
他们追寻着线索一路东行,最远到达了中东沙漠边陲的某个绿洲小城,但是他们扑了个空。找到女巫是第二年开春时候的事情了,他们在地中海兜兜转转一圈,最后竟然又回到了黑森林的地界。这是一段很曲折的旅程,在此暂且略过不表。总之,他们最终在黑森林深处一座隐蔽的小屋后找到了女巫 —— 或者说,女巫的坟墓。她的身体奇迹地没有腐烂,双手合十躺在棺材里,金发璀璨,面带微笑。她看起来是那样恬静、优雅,叫人难以将她与那位可怕的黑魔法使用者联系起来。若不是胸口那道深可见骨的伤痕和插在上面的十字架,她简直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她的身边放着一朵干瘪的玫瑰,还有夺去她那罪恶生命的凶器 —— 一把鲜红的长刀。
向来冷漠的弓手在看到那把长刀的时候出现了罕见的失态。第二天天亮之前他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团队,同时还带走了那把妖异的长刀。枪手决定与他同行,匆匆作别了炼金术师和士兵后也离去了。
士兵和炼金术师在黑森林又停留了一周,他们整理了女巫的遗产。炼金术师拿走了一部分,剩余的则全都烧毁了:“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让它们去到它们该去的地方吧。”
士兵没有费多大力气就在女巫坟墓的近旁找到了另一个坟冢。它埋得非常敷衍,仿佛生来就是为了叫人重新挖开的。坟冢里没有尸体,只有一个金属盒子。里面放着一对霰弹枪,还有两块刻着不同名字的、串在一起的狗牌。士兵拿起它们,发现盒子最底下还有一封信笺。信笺上用他熟悉的笔迹潦草地写着几行字。
结束了。
你不适合战争。
再见,我的士兵。
炼金术师读取了女巫的记忆。但她拒绝告诉士兵她看到了什么。
“凡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永远不要妄图踏进上帝的领域。”她叹息着,“我只能说,那确实是最后一场战斗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该重新规划以后的日子了,杰克,人生还长得很呢。唔,你觉得回开罗开一家托儿所这个主意怎样?”
而士兵的回答和那天晚上一样:
“我将继续战斗下去,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士兵不是炼金术师唯一需要看护的人。他们因战争而相聚,便也注定要因战争结束而离别。他们在圣彼得镇分道扬镳。炼金术师向东,士兵向南。在往后漫长的流浪岁月里,士兵与她有过重逢。她没有实现她的夙愿,这不让人惊讶,毕竟现实是托儿所和炼金术师大多数时候不怎么搭。但至少她过得不错,她的女儿也很好。
而他,士兵,就像他说的,他要继续战斗,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可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无穷无尽的矛盾和战争。永远都会有恼人的正义伸长脖子等着被伸张,战争不会结束,它没有尽头。历史的洪流滚滚向前,他不过是其中一朵浪花。
老兵切下一块鳟鱼排。新鲜的鱼肉用牛奶腌制,裹上面包粉炸至金黄,配红葡萄酒中和炸食的油腻,甜嫩多汁的口感足以叫人魂牵梦萦。士兵钟爱这个,他年轻时来这里的时候每餐能吃三人份的。
“非常好吃。”于是他露出一个微笑,用蹩脚的德语对酒吧的女主人表达了赞美。
女主人愣了愣,随即也对这个年迈的旅者报以微笑:“谢谢。原谅我的失礼,您有一双迷人的眼睛。”
但老兵说谎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品尝过食物正常的味道了。不论它们看上去或者闻上去多么诱人,在他嘴里都无异于嚼蜡。如果不是为了维持生理机能,他宁可什么也不吃。
炼金术改造给予了他远超常人的强壮体魄,即使是现在,他的肉体看起来依然健康,比大多数年轻人的更富有活力。但那只是表象。想要获得什么,就必付出相应的代价。炼金术 —— 或者按安娜所坚持的说法,科学,正戕害着他的每一个细胞。他就像一台不堪重负的机器,看上去还在正常运作,但内里早已腐朽不堪。全面崩溃不过是一触即发。
这个结果是可以被预见的。炼金术师曾严正拒绝并警告了士兵。但他最后还是说服了她。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人总得依托些什么,或许那恰好就是能让他活下去的东西。
老兵似模似样地喝了一口红酒,又吞下一块鱼排和一勺 Spätzle ,他感觉好一些了,至少它们尝起来不再像是腐烂发软的皮革。他不由得又喝了一口酒。
然后他就见到了死神。
死神穿着黑色的风衣,带着一个也许是骨头做的面具,看不到脸,不过看上去他确实从女巫那里弄回了他的脑袋。事实上莫里森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认出这个老家伙的,但他百分之一百肯定这家伙就是死神。他的老朋友,女巫的无头骑士,加布里尔 . 莱耶斯。
死神现在看起来还不错,至少比那个南瓜头好些,不那么引人发笑了。他抱着手臂,就坐在士兵对面。老兵居然没有发现他是什么时候在那儿的。也许他刚出现,也许他已经在那儿好一会了。当然,死神的装束还是过于另类了,或者是因为他摆明了就是来找人的,尽管是门可罗雀的午餐时间,酒吧老板娘也识趣地没有前来招呼。
毫无疑问,死神是一个怪物,不比研究室里化为灰烬的那一个逊色。恰恰相反,他才最可怕的那种 —— 一个恶人。如果早二十年,士兵大概会毫不犹豫地抄起步枪请他吃一发螺旋飞弹。即使他把步枪留在了旅馆房间里,他的手枪还妥帖地藏在他的腰后。可现在不是二十年前,所以他没有那样做。
老兵忍不住又喝了一口酒,用力眨了眨眼,死神还在那儿。他终于确信那不是幻觉。
“加布里尔,是你吗?”他轻声问,
死神不置可否。他看了老兵一会儿(至少老兵觉得死神是在看他),发出一声沙哑的叹息。
“看看你,杰克,你把自己弄成了什么鬼样。你不适合战争,童子军。”
也许是把脑袋安回去的时候出了什么差错,死神现在的声音可真够糟糕的,听上去像个快要歇菜的马达。他的话也还是那么不中听,比歇菜的马达还要欠踹。
你不适合战争。
加布里尔不止一次对杰克这样说过,比如:
“我不管你曾经在教团的骑马打仗大会上获得过多少表彰,甜心,但在我看来比起战争还是种玉米更加适合你。 …… 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现在给我滚去训练!”
再比如:
“别天真了,童子军,你想害死所有人?你这种白痴,他妈的根本就不适合战争!”
但童子军拒绝回去种玉米。他死皮赖脸留了下来,他混得不错,他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敬佩和喜爱,他挤走了加布里尔 . 莱耶斯爬上队长的宝座。是啊,除了加布里尔,谁敢说杰克 . 莫里森不适合战争?他简直就是为战争而生的:他身体强健、意志坚忍、思维敏捷;他对敌人杀伐果决,也对每一个同伴和所要保护的无辜之人全力以赴 …… 另外最重要的,他还有一张足够漂亮的脸蛋。诗人们简直爱死他了。他们这样形容他:你见十九岁的他一眼,就知他会成为一段传奇。*
而在最后的最后,他带领铁达尼亚走向了毁灭。这时诗人们大概已经兴奋得想要亲吻他的脚尖了:“他的团队可以打败挡在前方的所有敌人,他们攻无不克,所向披靡,但我们知道,最可怕的敌人往往就是自身 …… ”
总之,我们知道了老兵曾经是个传奇,他是一个战争传奇。可现在传奇老了,传奇老得快死了,传奇甚至懒得掏出手枪礼貌性地对射一下维护自己的尊严。
他选择另一种方式曲线救国。
“噢,那你为什么不摘下面具呢?我也很好奇你现在成什么鬼样了。”
死神似乎犹豫了一下,或是老兵的目光过于戏谑,他终于还是掀开了自己的面具。老兵端详了他一会儿,吃吃笑起来。
“我们彼此彼此。”
死神看上去有些愠怒。他默不作声地把面具戴了回去,和老兵记忆里生闷气的加布里尔 . 莱耶斯一模一样。惹得老兵不得不拼命压制笑意,肩膀抖得像个筛子。
“至少你现在有脑袋。”他揩去眼角笑出的泪花。于是死神看上去更不高兴了。老兵简直想要伸手去摸一下 —— 或者干脆去亲一下他的老朋友,但他忍住了。
是时候进入正题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他喝了一口酒。
“你又为什么在这儿?”死神把球踢回来。
“你在跟踪我。”老兵确之凿凿。
“是你总慢我一步。”死神反唇相讥。
短暂的沉默。然后他们一同笑起来,老天,他们至少有几十年没有这样一起开怀大笑了,虽然现在他们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是破旧的风箱二重奏。
再然后他们一同止住了笑,他们一同拔出了枪,他们一同把枪管对准了对方的面门。
手枪和霰弹枪,指着对方的脑袋。在一个再往前靠些就足够接吻的距离上对峙。
嗯,黑风衣,霰弹枪,死神也要与俱进,所以,一个“时髦死神”,或者 …… “摇滚死神”?老兵突然想到,他被自己的念头逗乐了。他对他的朋友眨了眨眼。他突然觉得自己浑身轻快,像是回到了全盛的青年时代。他是传奇,攻无不克的传奇,他对自己的一切都充满信心。
“敢不敢赌一下我们谁更快?”
士兵在最后一个音节落下之时扣下了扳机。
死神没有动,两支黑洞洞的霰弹枪仍稳稳当当对着老兵的脑袋。
「噢,这家伙还是那么讨厌,甚至都不愿在最后施舍我一些乐子。」老兵悻悻地想,「加布里尔确实了解我的一切,他总能看穿我。」
「可我又未尝不是呢?」他又想。
他松开手,扔掉自己并没有装填弹夹的空枪。他伸手按住霰弹枪的其中一把的枪管,偏过头将那块又粗又硬的金属贴在自己的面颊上。死神没有阻止他。
啊,真冷,士兵漫不经心地想,这老家伙的老二现在摸起来也会是这样么?
“死亡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又伸手摸了摸那个面具。也是冷冰冰、硬梆梆的。
“死亡是归宿。”死神擎着枪,声音沙哑而柔和,“也是新的开始。”
“噢,噢。”士兵点点头,“该是这样的,我的朋友。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见。”
“没错,杰克,我们会再相见。”死神低声说。
于是士兵微笑。他微笑着去望自那黑色的金属管道中迸发出的火光。那样绚烂,那样炽烈,像是黄金编织成的岁月。他感到自己陷入一片混沌模糊的东西里,又轻、又软,好像在一池温暖的水里漂。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想,强烈的困倦和安心向他袭来。失去意识前,他感到有什么东西落在他的额头上。冰凉、柔软,和他记忆中的一样。
“晚安,我的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