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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齐唐】蓬山寻踪录

Summary:

江湖庙堂,神鬼人心。

Chapter 1: 庙堂远放换轻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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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三月,一年中最美的时节。

        官道的三岔口处,有一间小小的茶寮。平日里就是行人如织,时常有座儿已满,后来的人只能在棚外站着饮茶的情形。茶寮的主人是一位五十许的老翁,穿一身土色布褐,花白的头发和长须梳得整整齐齐,看着精神洁净,大概因为见多了南北行人,谈吐也颇不俗,并不像毫无见识的山野老丈。他的孙子在茶寮里给他打下手,端茶、收钱,十岁出头的小少年,眼睛圆圆的,因一直忙个不停,嫌了热,将窄袖撸了上去,露出两条胳膊,比他的脸不知白生了多少。那老翁转头见了孙子这个样子,生怕唐突了正在茶寮中坐着的贵人,立刻将他拉到一边低声呵斥,又强行将他的袖子扒了下来。

        老翁嘴里的“贵人”,正是目下茶寮里唯一的一群客人。来人是四个,显然是二主二仆,并不坐于一桌,那二位主人看着年纪不大,也就刚及冠的样子,生得面目如玉,细看还有些挂相,不知是不是有些亲戚关系。那年纪大些的,坐下后便一言不发地开始喝茶,面目冷淡,他孙子去送上自家烙的饼时,被那人抬头瞥了一眼,回到灶边,立刻抓着老翁的袖子搓了半天胳膊,竟是有些被吓到了。那年纪小些的,却是将笑时时挂在脸上,如这当头吹来的春风一般,显是敏锐地察觉了同伴将小少年吓着了,忙招了老翁过来,又请在同桌坐了,细细询问营生和家境。老翁先前不敢坐下,背后那桌一个仆人转过来笑着劝他,“快坐下吧,我家主人最是和气的”,这才战战兢兢将屁股挨着条凳边缘坐了。

        那小公子果然观之可亲,言语温和,几番闲聊之下,便问出了这茶寮早在十数年前就建在此处了,那时老翁的孙子还在襁褓之中,茶寮由老翁和他的老妻经营,谁知当地县令的侄子,见这茶寮人气颇旺,也不管它赚不了什么钱,偏要老翁夫妇“孝敬”,否则就要将此处夷平了。一时间,老翁夫妇俩都动了收摊回家,安分帮儿子种田的念头。幸好后来当地换了个县令,虽不说有多两袖清风,却也没再有这纵容亲仆横行乡里的事,还亲自给老翁的茶寮题了个匾,也是表示安抚之意。

        “那匾呢?怎么没看见?”茶寮统共就这么大点地方,环视一圈便一览无遗,那小公子见并没看着,不禁好奇地问。老翁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俺这破棚子,就这么大点地方,风吹日晒,怎好折煞了县令大人的赐下哩。那匾放在俺家里了,早晚三炷香地供着呢。”

        等那老翁起身去看灶里的火势,年纪长些的公子抬头瞥了同伴一眼,不赞同地说:“偏你话多。”那小公子嘻嘻笑道:“怎么,问问也不行么,横竖这里……又听不到。”那大公子也不是真心要责问,摇了摇头,又理了理袖子:“好了,吃够喝够了就走吧,耽误人家的生意也够久了。”

        两人站起身,去棚外解了马,自有随从上来会账,还特地多给了不少,令老翁的孙子欣喜不已,又不敢多说了唐突,只涨红了一张黑黄的脸,一会儿看老翁、一会儿看那穿着也十分不俗的随从。老翁倒比孙子淡定多了,早在这一行四人走进他这茶寮时,听见随从只把水打来、他们自行泡茶的吩咐时,就知道这行人身份极高。凭他一双昏花老眼也看得出,那装茶叶的罐子十分精美,连同外面套着的袋子,都是他叫不出名字的布料,更别提两位公子的衣着,他这辈子可都没见过,在日光下有如此神异光彩的衣料。他以为这是哪户富人家里受宠的公子,趁着春光大好出来游玩的,因此没乘车,而是骑了马。这样的人虽不多见,倒也不是他这间茶寮第一次接待如此贵客。老翁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明明日头渐高,路过的行人却好似都行色匆匆,除了方才那四个,没有一个停下来歇脚的,只等这行人走了一会儿,茶寮里的客人才慢慢多了起来。

 

 

 

        那二主二仆明面上一行四人,又行了小半个时辰,来到了一座山脚下。那山其实没甚可观之处,既不高、又有些秃,一眼便可望尽。山脚往上,倒是有条人脚踩出的蜿蜒小路,大概是平日里农人走的。那小公子却是一看就起了兴,嚷着要爬到顶上去观一观景。跟着他的小厮顿时苦了脸:“公子,这山一看就没什么好赏的,比咱们……城郊的鹿山差得远了,还是继续往前走吧?”对方根本不买账:“你也说了,这山就这么点儿大,爬一遭,能费多少时间?横竖今日晚饭前赶到官驿就行,一捌,你若是有什么急事,先动身就是了,本少爷我在后面慢慢行路。”

        这话说得这位名为“一捌”的小厮额头冒汗,连连称不敢,只得求饶似地望向另一位公子,指望他劝说一二。谁知那大公子背手环视了一圈,再开口,说的竟是同意的话:“这几日天天骑马,人都疲了,九洲想要活动活动腿脚,也好。雷叔,这里离官驿还有多远?”

        另一名年三十许,面长而肃的男子恭敬答道:“我们今日辰时中出发,已行了两个多时辰。大约还有五十里路就能到同虞县。耽搁一二时辰,倒也不妨。”既如此,那大公子就拍了板,几人弃马上山。既做了决定,却又没人提步,只听的周围嗖嗖几声轻响,似是有黑影掠过,半刻后,草丛里传来几声类鸟鸣的哨声,那位被称“雷叔”的随从才点了点头,请二位公子先行了。

        这上山的路,并不如几人平日登山爬惯了的,砌得整整齐齐的青石阶,好在这里似是常有人走,土被踩得颇实,加上今日天气晴朗,几人又年轻力健,并不费事。谁知这山在山脚下看着不高,真爬起来,却似怎么也到不了顶,时间已是过去了两刻,众人从一开始说说笑笑,间或指点道旁景色,到埋头向前走,额上已冒出了细汗。“雷叔”雷昭义和小厮一捌有武功在身,这点山路不在话下,那年长些的公子也还好,只是呼吸有些急促,那年轻的公子却是不停抬手拭汗,连布巾也顾不得拿出了。

        “行了,歇会儿吧,看看景,也不急着到山顶,要是景不好看,就在这里回转得了,也不是什么名山。”那大公子出声道。名唤“九洲”的小公子一愣,随即明白对方是体谅自己力竭,气得一跺脚:“小叔,我不……”“莫要硬撑,待会儿还要下山,下山可以让一捌背着你,但还要骑上两个来时辰的马,这旁人如何能替?”那大公子的语气颇不客气。初初出门时,雷昭义还对自家主人的语气有所顾虑,这两位公子,年纪小的那位身份却更贵重,远非自家主人可比。好在这二人名义上为叔侄,年纪却只差了五岁有余,说是一起长大也不为过,小公子尚小时,几乎是绕着自家主人前后转,也就是年纪渐长后, 行动不得自专,见面才少了些。所幸感情还是亲厚,尤其现下出门在外,只有他们寥寥几人,不必在乎这些繁文缛节,眼见得小公子脸上笑容也多了、说话语气也轻快多了,雷昭义看了,亦是颇多感慨。到了今日,四人已出门十日有余,雷昭义早就对眼前情形熟视无睹,只自行将道旁的一块巨石清理干净,看着一捌将垫布拿出来铺了,请二位坐于其上休息。

        唐九洲在石头上歇了一会儿,顿觉腹中又有些饿了。然而他们先前才吃了午食,他平日受教养甚严,两餐间不可进食,以免耽于口腹之欲。如今在外虽无人能管,习惯却刻入骨血,一时半会儿,打破不了。一捌眼觑着主人,默默站着,也不敢开口。为了转移注意力,唐九洲只好找些话来说:“小叔,平日看你舞文弄墨,风花雪月,还以为你也是体弱的,没想到比我可强多了。”坐于其旁的人转头看了他一眼,才说:“你也不算弱,只是平日深居宫中,少有活动的机会罢了。不过,你还是该多花些心思在强身健体上,一位体健多智的太子,才是我大兴之福。”

        这山中早被清场,现下只有知根知底的四人,因此说起话来,也不再遮遮掩掩。其时天下二分,大周居东,大兴居西,两国之间本无天堑相隔,又实力相当,谁也无法将对方一口吞进肚,因此边界摩擦不断,但也只是小打小闹,近些年倒没起真正的战事。而这年轻些的公子,正是大兴的太子,先甄后所出的中宫嫡子唐九洲。另一位年纪较长的,则是被封蜀王的、当今永康帝的幼弟蒲熠星。

        太子出巡,身边却只跟了一个年纪看起来还不如太子大的小厮,极不寻常。然而四人坐于野山之中,神色自若,倒真像是来踏青的。唐九洲歇够了,站起身,背手望向山脚下已是一片绿色的农田,及更远处安静零落的农舍:“怪道诗家爱讴歌田园,远眺之下,真是美极,和荆都富丽,完全不同。”雷昭义笑着接话:“小少爷远远看着,自然是好的,待到了田里,侍弄菽藜,汗滴如雨,又靠天吃饭,日夜不敢懈怠,那才知道,一点都不美极。”蒲熠星瞥了雷昭义一眼:“你同他说这些做什么。他这一辈子,也不可能亲事稼穑,就是雷叔你,难道又种过田?”雷昭义闻言讪讪:“那倒也是。小少爷且赏着吧,是臣失言了。”他是蜀王家臣,有品级、拿朝廷俸禄的,因此在太子面前,并不称“奴”而是称“臣”。

        在无名野山上盘桓了大半个时辰,几人终于又回到了官道。当下无话,除了短暂休息外,再不停留,策马疾行,终于在申时下三刻抵达了目的地同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