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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3 of 🐼🐰节日贺文
Collections:
0122_0319
Stats:
Published:
2022-03-19
Words:
19,219
Chapters:
1/1
Comments:
4
Kudos: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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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its:
1,398

找到你是我最伟大的成功

Summary:

听说大明星林高远认识了一个素人帅哥“好朋友”。

标题里的“我”和“你”是谁呢?其实是谁都可以。

小林将军生日快乐!开在你诞生月的火红的英雄花,和你真的很相衬。

Notes: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notes.)

Work Text:

在基督教的传说中,以色列先知弥迦曾预言,人类的救世主将会降生在一个叫伯利恒的地方。耶稣降生的那天,天边有一颗特别亮的星,指引着从东方来的三位贤士找到这位救世主。后来,这颗指路的明星被人们称作“伯利恒之星”。

伯利恒之星同时还是一种花的名字。

林高远之所以知道这种花,是因为它是3月19日的诞生花。

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那颗伯利恒之星,为他指引方向。

 

~*~

 

林高远会永远记得,他和樊振东相遇的那天,是11月的一个晴天。那是在异国他乡,那天阳光正好,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的秋天。

 

在林高远一个人去瑞士的前一年,他告诉夏易正,第二年他想休假一段时间,请提前给他空出假期,不要帮他接任何工作。

他这位敏感的高中同学兼经纪人上下打量了他许久,严肃地问:“你没有想不开吧?”

林高远对这位老友的细心既感动又无奈,只好安慰道:“放心,还没到那程度。”

还没到。但要是再不休假,就不好说了。

那个时候林高远刚从一部电影的剧组里被人换下来,顶替他的人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据说是投资人女儿的男朋友。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人抢了角色,估计短时间内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林高远想体验一次一个人旅行,因为没试过。别说单独旅行,他甚至就没怎么旅行过。他从四岁起就生活在一个充满狗仔和摄像头的世界里,日程表总是被通告填得满满当当,几乎没有一丝空隙。

夏易正是个护犊子的经纪人,平时经常违反身材管理原则给林高远偷偷买零食,还有过无数次在网络上和无端谩骂林高远的键盘侠正面交锋的经历。所以,他竭尽所能也想帮林高远实现这个心愿。

林高远在伯尔尼住了两天。第三天的早晨,他坐上火车向东南方前进,一路上经过许多田野。田野一望无际,只有黄白相间的奶牛在优哉游哉地吃着草,草地上散落着许多草垛卷,远处零星排列着一些矮小的房屋。火车驶进山谷之间,途径图恩湖。阳光从火车的前进方向倾洒下来,落在湖面上,湖水是深邃的靛蓝色,风平浪静的湖面像一面大镜子。

林高远生长在南方,素来对课本上所写的秋高气爽的北方秋季感到向往。他从14岁后就常年居住在北京,也渐渐习惯了北方的气候。这里的秋天和北京相似却又不同。空气干燥而清爽,没有台风,也没有下不完的雨,只有万里无云的晴空。不过,比起北京热闹的人间烟火气,这里更与世隔绝一些。

林高远的目的地是因特拉肯,途中要在一个叫施皮茨的小镇换乘。他站在月台上,偶然听见不远处几个年轻的中国人在聊天。

“怎么了?”女孩的声音问。

“轮子少了一个。”男孩的声音说。

林高远下意识地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箱子。他朝那几个人的方向瞄了一眼,两个女孩,一个男孩。男孩正弯着腰在地上东张西望地找东西。他正好抬起头来,和林高远来了个四目相对。林高远赶紧移开了目光,拉紧了绕在脖子上的围巾,半张脸都藏进围巾里。

火车正好来了,那几个中国的年轻人在靠近车头的车厢上了车。林高远在靠近车尾的位置,他提着箱子准备上车,脚下却被绊了一下。

林高远盯着地上被夹在水泥地缝里的小轮子,愣了一会。他转头看向月台的另一侧,早已没了人影。

火车要是晚来两分钟,这颗轮子的主人或许就会亲自发现它,它也不会落到林高远手里。林高远用纸巾包着那颗可怜的轮子,揣在羽绒服的兜里,都被他的体温捂热了。在施皮茨到因特拉肯的这段路途上,他一直在思考要如何把轮子物归原主并保证自己不会暴露身份。

过了一会,他又觉得自己自作多情,说不定人家根本不知道“演员林高远”是谁。

火车到达因特拉肯东站,林高远着急忙慌地下了车,在站台上搜寻着刚才的身影。纵使是人烟稀少的欧洲乡村,旅游小镇的游客还是不少的,大多是亚裔面孔。

林高远看见了那个中国男孩,刚才和他一起上车的两个女孩已不见了踪影。他一个人推着一瘸一拐的行李箱,朝火车站外走。林高远急忙跟了上去,把箱子在地上拖得“咔啦咔啦”响。在他的手拍到对方的肩膀之前,对方像有心灵感应似的忽然转过身来。

林高远吓了一跳,和对方面面相觑地站着。面前的男孩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明朗舒展的五官。饶是林高远这样在娱乐圈看惯了漂亮皮囊的人,也不禁觉得他长了一张英俊出众的面庞。他戴着一顶黑色毛线帽,头顶坠着好大一颗绒球。

他看见了林高远手里的轮子,“啊”了一声。

那短短的几秒,林高远却觉得好像看见了几辈子的光景在眼前流转。

很多年后,林高远回想起他们相识这天的场景,都会清晰地记得,那天的空气暖烘烘热乎乎的,像新鲜出炉的烤面包,散发着幸福而安宁的香气。

樊振东曾经问过林高远,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自己的。林高远每次都搪塞道:“不知道。”

但他猜,自己大概是一见钟情的。

 

~*~

 

林高远早已习惯了戴着面具生活。一个名为“大明星林高远”的面具。他觉得自己之所以能够在樊振东面前摘下这个面具,全因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把他当明星。

他们第二次相见,是在因特拉肯的公交车上。林高远入住的旅馆送了他一张可以免费搭乘当地公交的乘车卡。他坐上了一辆沿着布里恩茨湖畔行驶的公交车,没什么目的地,只想坐到附近的村庄,随便转转。

当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公交车上没什么人。林高远坐在最后一排,临发车前只上了一位乘客,他一眼便认出是刚才在火车站遇到的那个中国男孩。对方看见他,露出些许惊喜的神情,冲他微微一笑。

林高远不知从哪生出一种一见如故的亲切感。他不知道对方认不认识他,也没有自恋到主动去问。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或许是异国他乡加深了同胞之间的亲近感,他才能放下包袱和对方打招呼。

林高远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健谈的人。他最害怕的事情除了给导演和制片人拍马屁,就是上真人秀。因为他的日常生活已经宛若一出永远没有暂停键的大型真人秀,聚集着各路目光,在凝视与审判中扮演一个规划好的人设。若是还要在综艺里把自己的隐私的一面放到放大镜下昭告全世界,只会让他更加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

夏易正曾经揶揄他道:“你平时一副那么社恐的样子,谁看得出你私底下是个大话痨?”

林高远并不真的社恐,他只是喜欢待在自己的世界里罢了。一个安静的、可以做自己的世界,或者没有人把他当成明星的世界。

如果只是擦肩而过的两个陌生人,或许只会互相点点头,相视一笑。可当时对方径直走到林高远旁边的座位坐下,问道:“你也是一个人来的吗?”

林高远不知道他和樊振东的故事应该算作从哪里开始,是从施皮茨火车站的那短暂的四目相对、他捡起那颗小轮子的瞬间,还是从这辆他俩都不知道要开去哪的公交车。

一开始,两个人都没做自我介绍,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也遇不上需要称呼对方的场合,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天。

男孩说他在火车站遇到两个在德国留学的“小女孩”,还帮他找轮子来着。

林高远心想,你自己看起来也像个大学生啊。

他笑起来时有些大小眼,但倒也挺可爱的。他比林高远会聊天多了,一直兴致勃勃地向林高远问问题,聊着一些陌生人之间能寒暄却又不会冒犯彼此的话题。

听面前的人说话,林高远会有些走神,他看着这张脸,忍不住想,长得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不是他同行?而且性格这么阳光开朗,一定特别圈粉。

可能会比他更适合演艺圈。

他们在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地方下了车。沿着公路走着,可以望见不远处的湖水。有些人家有私人小艇,停靠在码头边上。乡村在山谷的深处,而公路在山坡之上。他们翻越了几个山坡,穿过火车轨道,踩着铁轨的边缘,走独木桥似的走了一段,找到了一条走下山的捷径,便从那朝乡村走去。

走着走着,远方传来一阵清脆的铃铛声,林高远一下被勾起了好奇心。旁边的人一听就明白了过来,告诉他说,大概是附近牧民家养的奶牛在周围晃悠,脖子上的牛铃发出的声响。

“在瑞士,没有牛铃的牛不是真正的牛。”他笑着说。

林高远被好奇心驱使着,想要找到声音的来源,便一路寻了过去。对方也没提出异议,跟着他穿越乡村小道。一路上还给林高远科普了半天瑞士的牛铃,据说牛铃除了能用来判断牲畜的方位,还会被乡村消防车用来当警笛。

林高远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林高远没有什么圈外朋友,甚至在圈里,他也很少有交心的真心朋友。但他和面前这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却很聊得来,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两个人个头差不多高,年纪也差不多大,一起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像是相约来旅行的老朋友。

最巧的是,他们偶然发现对方是自己的广东老乡,又都在北京漂泊了许多年。

男孩说他来欧洲两个星期了,从西班牙到法国,从法国到瑞士,下一站准备去意大利。他说他辞职了,给自己放了一个大学毕业以来就欠了许久的长假。至于辞职的契机,他说是因为连续一个月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最后一天下班时,终于在公司的电梯里晕了过去。他在医院急诊室里醒过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老子不干了”。

林高远目瞪口呆地听着。他想起自己受过最重的伤,是一次在内蒙拍戏,从马上摔了下来,住了一个月的院。当时他也不想干了。但他除了演戏什么都不会,除了演艺圈,他对其他世界也无比陌生。如果没有走上这条路,他曾经最大的梦想是,好好体验一回做学生的生活。在学校循规蹈矩地上学,考一个喜欢的学校,和喜欢的人谈一场不知道有没有结果的早恋。

可惜,都只能留到下辈子再体验了。

等他们从附近的乡镇走回因特拉肯,天已经黑透了。两个人都饿得肚子咕咕叫。东站对面有一家大型超市,楼上就有自助餐厅,他们都决定去那解决晚餐。

从踏进餐厅的第一秒开始,林高远就差点出丑了。因为他没来过这种自助餐厅,完全不知道怎么操作。还好旁边有个耐心地教他怎么做的人,教完还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很宅?平时很少出门?”

林高远在心里自嘲,不是宅的问题,是生活白痴的问题。

“这里跟宜家的餐厅差不多。”对方又解释道。

林高远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个解释和没有解释差不多,因为他没有去过宜家。

林高远第一次和樊振东一起吃饭,就领略到了他的“战斗力”。这位老哥捧着托盘走过取餐区,几乎在每道菜前都停留了一会。他的托盘里放着两个餐碟,一个高高地摞着香肠、牛排和蔬菜,另一个叠着各式各样的面点,牛角包、苹果派、肉桂卷……

他也太能吃了。

林高远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盘子,他只拿了一块三文鱼吐司,夹了两块火腿,和一些看不出是什么植物的素菜。

两个人隔着餐桌面对面地坐着,吃着吃着,对面的人像突然想起什么事似的,抬起头来说:“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樊振东。”

“我叫……”林高远停顿了一会。

因为工作性质和身份特殊的关系,林高远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私人联系方式给任何人,也不会随便自曝身份。他光是电话号码就好几个,用来联络不同的人。

所以,在他不确定自己和面前的人究竟是只有一面之缘的萍水之交、还是新交的长久朋友的情况下,他不知道是否有自我介绍的必要。

他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

“我叫林高远。”

樊振东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其实……”樊振东看着盘子里的饭菜,笑着说。“我知道你是谁。”

林高远心里一开始咯噔了一下,他差点想,现在后悔还来不来得及?

但其实,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认识樊振东。一秒也没有。

 

~*~

 

林高远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怪阴森的。

因特拉肯很小,步行20分钟就能横穿整个乡镇。它坐落在布里恩茨湖畔的最西端,被阿尔卑斯山脉的一众山峰包围着。林高远穿过无人的街道,望了一眼远处在黑夜之中愈发肃穆宏伟的山脉。临近破晓时分,空无一人的马路在大山的围绕下显得有些恐怖。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这里最著名的山峰当属少女峰,它和艾格峰、僧侣峰并排而列,与雪朗峰隔着山谷相望。没有一个来了因特拉肯的人会不看一眼少女峰就回去的。要想登上少女峰,只有一种交通方式:从因特拉肯东站搭乘火车出发,路上需要在其它小镇转乘。

等林高远走到火车站,他发现樊振东已经到了。他们说好了要赶6:35的首班车上山。

林高远小跑着奔过去,说:“不好意思,等很久了吗?”

“还好。反正还没到点。”

樊振东从候车的长椅上站了起来,自然得好像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等林高远。

时间太早了,火车上没什么人。林高远和樊振东在车上都禁不住犯困,在超市买的三明治没吃两口,就开始打瞌睡。他们选的路线会经过少女峰的东侧,列车到达的第一站是格林德瓦。小镇在半山腰上,风格相似的小木屋像繁星点点一般散落在山坡的草场上。天开始亮了起来,天空灰蒙蒙的。越到海拔高的地方,气温也越低。冷清的山庄在清晨的微熹与大山稀薄的空气中显得愈发祥和静谧。

从格林德瓦出发的火车从村庄的房屋之间穿过,蜿蜒曲折地朝更高的地方驶去,山坡上有许多吃草的奶牛。等到火车开到海拔2061米处的克莱纳谢德格站,阳光已经洒向了少女峰地区的大部分土地,山峰顶部被照亮,全世界都苏醒了过来。

克莱纳谢德格附近有不少步道,有些登山爱好者坐车到了这里,就开始了他们的徒步旅行。

到克莱纳谢德格为止,所经过的铁路只是普通的轨道,而从克莱纳谢德格开始,轨道变成了齿轨铁路,铁轨中间的齿条与车轮底部的齿轮相互咬合,才能在陡坡上稳稳地行驶。林高远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铁轨,不禁觉得新奇。

火车继续前行,驶进艾格峰和僧侣峰山体中的隧道。艾格峰的北壁十分陡峭,但依然有很多冒险家来这里挑战人类极限。樊振东告诉林高远,这个地方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已经夺走了60余人的生命,林高远听了不禁脊梁骨发凉。

铁路的终点是位于少女峰和僧侣峰之间的少女峰山坳站,从火车站走到观景台,还要经过长长的冰山隧道。

隧道的尽头终于到了他们的目的地。海拔近3500米的高度,室外的阳光灿烂得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樊振东走在前头,才刚走到室外,就忽然呆在了原地。

“哇——”他惊呼道。

林高远跟在他身后,顺着他的目光朝一旁望去,才明白过来他为何发出那样的惊叹。

林高远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观。太阳近得仿佛触手可及,圣洁的白雪覆盖着延绵的山峦,在朝阳下闪着金光。冰川是由积雪压实凝固而形成的,流速相当缓慢,冰面看起来像是静止的一般,冰雪流动的速度差让冰川表面出现了一道道巨大的裂缝。观景台一侧的少女峰山如其名,洁白无瑕,它不如喜马拉雅山脉那样雄伟壮观,也不如落基山脉那样粗犷豪迈,而是秀气而柔美的。

四周没有一丝风,空气也像是静止的,只有偶尔响起的几声鸟鸣能够让人察觉到生命的气息。

而林高远的脑海也像雪一般白,他甚至都忘了脚下冻僵的冰寒之感。

“这是真实存在的吗?”一旁的樊振东转过头来问道,林高远才回过神来。

林高远平时喜欢读书,在他庞大的阅读量中,有时也会积累一些“无关紧要”的知识点。他曾经在一本宗教题材的小说中读到过基督教中关于基甸的幻象的故事。

基甸本是一个希伯来士师,他曾在梦中遇到上帝降临,上帝告诉他,他将带领受压迫的犹太人民,取得革命的胜利,得到解放。

上帝数次在基甸面前显灵,给予他鼓励与指引,让他最终蜕变成了一位英勇善战的英雄。但基甸本性胆小懦弱,他不断地在怀疑和质问自己,上帝真的存在吗?上帝真的出现了吗?上帝真的来引领他了吗?

预知梦是真是假,连基甸自己也不知道,仿佛那只是一个凭空冒出来的幻象。

基甸的幻象是上帝。上帝是基甸的幻象。

林高远看着眼前的雪山与冰川,一瞬间,以为自己置身天堂,想事情想出了神。

几只黑色的鸟从头顶飞过,落在面前的围栏上。樊振东兴奋地指着远处的冰川,叫林高远快看。他说,冰川流动的时候留下的波纹,好像粘稠的太妃糖被拉出的一道道丝丝线。

林高远被他逗笑了。

樊振东也特别爱笑。他笑起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一颗小太阳。不对,是像太阳神阿波罗。光芒万丈。

就像基甸的幻象。

 

~*~

 

樊振东第二天就要去意大利了。中午离开少女峰的时候,他说他想去雪朗峰看看,问林高远想不想一起去。林高远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雪朗峰在少女峰的西侧,下山的时候要搭乘西线的铁路,到劳特布龙嫩转车。一路十分波折,不仅要搭火车,还要搭公交巴士,甚至缆车都得倒好几趟。

临上火车前,樊振东去了个洗手间,林高远站在月台上等他。旁边有不少游客。也不知是不是林高远的错觉,他总觉得有一对中年中国夫妇一直朝他这边看。他把围巾围了三圈,站得离人群远远的。

可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那位阿姨凑过来,试探地问道:“你是不是那个……林高远?”不等林高远回答,她就继续往下说:“我看过你小时候演的戏!那个《金秋的雨》里的小儿子是你演的吧?”

林高远差点就脱口而出说,那不是他小时候演的,他那时都快大学毕业了。

阿姨旁边的大叔插嘴道:“《风铃谷》,《风铃谷》是他演的。”

“对对对,那时候更小!还是小学生!”阿姨大笑起来。

林高远默想,不是小学生了,那时候上初中了。

林高远看着面前热烈地讨论着自己的夫妇,像是完全当他不存在似的。他觉得自己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来。

直到旁边响起一个说粤语的声音:“喂茂利!係度做咩吖?”

林高远松了一口气,他的救世主终于出现了。樊振东拽起他的手臂,冲面前的叔叔阿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了句“抱歉你们认错人了”,就拉着林高远往火车最后一节车厢的位置走。

等到上了车,林高远才埋怨道:“你刚才叫谁‘茂利’呢?”

“这不是为了救你嘛。”樊振东笑着说。

在下山的火车上,乘务员给每个乘客都发了一块瑞士莲的巧克力。林高远没想到,瑞士莲在瑞士竟然已经真的是国宝般的存在,不仅每个超市都摆满了瑞士莲,就连刚刚在少女峰山坳上,都有瑞士莲专场的展区。

上山时所走的东侧铁路,所经过的地方大多是悬崖峭壁与开阔荒野,西侧的风景则大不相同,火车会从山谷中的丛林中穿过,向谷底驶去,一路都能看到郁郁葱葱的绿色植被。

火车从草坪上开过,开进劳特布龙嫩的镇中心。两个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下车后就随便找了家面包店,买了干粮配咖啡。

劳特布龙嫩处在一片U型山谷之中,因为这里泉水与瀑布众多,所以得名“瀑布之城”。因为瀑布水的来源是冰川,最高落差可以达到三百米。

火车上和小镇里人烟罕至,但从劳特布龙嫩开往缆车站的公交车上,游客又多了起来。樊振东好像看出林高远怕被人认出来,总是有意无意地主动走在人多的那一侧,把他挡在自己身后。

缆车一共有四段,林高远还从没在一天之内搭那么多缆车。缆车的每一站都是一个山间小镇,这里的镇民像住在世外桃源,过着闲适的牧场生活。

太阳逐渐西斜,阳光也不再是锋芒毕露的金黄色,而是变得橙红起来,雪山映照上夕阳,像是微醺的少女脸上的潮红。

樊振东又给林高远做起了小百科。

“那边能看到勃朗峰。”他指着远处的意法瑞三国边境,说道。然后又换了一个方向,眺望着山下的风景,眯起眼说:“那边是德国的黑森林,不过得天气够好才看得见。”

远处有一大片云雾,林高远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那云雾之下的黑影是不是黑森林。

在雪朗峰的观景台,也能眺望少女峰。林高远不敢相信,他们几个小时前还在山谷对面的山峰上。和在蓬勃的朝阳中神圣而空灵的少女峰不同,落日余晖下的雪朗峰,满满的尽是慵懒与惬意。暮色甚至为它增添了一份入夜前的不舍与伤感。

而林高远的不舍,似乎还来自别的地方。

在观景台上遇到一个中国旅行团。团里有一对老年夫妇在帮彼此照相,樊振东热心地提议要帮他们拍合照,爷爷奶奶高兴得不得了。

等到拍完照,爷爷和蔼地笑道:“帮你俩也拍一张吧。”

不知是不是顾及林高远的感受,樊振东瞥了他一眼,脸上的表情似乎已经准备好要拒绝爷爷的好意了。在樊振东开口之前,林高远抢先说:“好呀,谢谢爷爷。”

樊振东有些讶异,林高远说:“既然我们这么有缘,就留个念吧。”

他们挑了少女峰做背景,并肩站在栏杆前,面朝着西边的夕阳,身后是少女峰秀丽的峰景,远处是红得像火的晚霞。林高远笑得睁不开眼,或许也是被夕阳照得睁不开眼了。转头一看,旁边的樊振东也一样。

林高远早该想到,他和樊振东不会是擦肩而过的泛泛之交。因为就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天,他们就曾经一起,从日出看到日落。

 

~*~

 

林高远回北京后,高女士没收了他的身份证和护照,作为他擅自推掉工作跑去旅游的惩罚,将他的一举一动看管得更严了。

高女士不是别人,是林高远的母亲大人兼老板。

林高远四岁时踏进这个圈子,全因妈妈一句充满诱惑和引导的询问:“小远想不想穿漂亮衣服拍好看的照片?”

没有哪个漂亮小孩会不喜欢打扮得更漂亮,再加上妈妈承诺了好吃的糖果和饼干。就这样,林高远拍了他的第一支广告,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

高女士尝到了当星妈的甜头,开始构建起她的宏图伟业。她给林高远报了各种兴趣班,音乐舞蹈体育一样不落,拉丁舞、武术、架子鼓、吉他、毛笔书法、乒乓球、游泳……那些年,林高远把少年宫有的课全上了个遍。高女士也不是闲着的,每节课都陪他一块听,拿着笔记本和笔,把老师说的话一句不落地记下来。

每一次,林高远练功练累了,不想再学,高女士就会苦口婆心地说:“妈妈在你这个年纪,想学都没条件学,这是妈妈的梦想,妈妈只能靠你来实现它了,不要让妈妈伤心好吗?”

林高远当然没办法拒绝。小孩子的世界里,父母就是天,他不忍心让妈妈难过。

高女士给儿子没完没了地接工作,从广告到影视剧,全都亲自把关。幸好林高远有天赋,肯吃苦,从只有几句台词的配角儿童角色,到主演少年题材的社会现实类影片,也不过才几年功夫。

《风铃谷》里一个大山里的留守儿童的角色,让林高远成了华语圈史上最年轻的三金影帝提名,也让他才14岁就走上了柏林影展的红地毯。顶着一头碎发,穿着一身不合衬的西装,夹在一众国际大咖中,满脸青涩与迷茫。那时的舆论像从四处飞来的利箭,林高远想躲,却发现自己无处可逃。他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影评人和媒体人纷纷说他是百年一遇的紫微星,吹得天花乱坠。来约工作的电话都被打爆了。林高远却开始彷徨失措,他觉得飞得太高,总有一天会摔得面目全非。

高女士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忙着向全世界展示她的优秀“作品”,根本无暇顾及儿子的迷茫无助。有一次电影首映会,高女士动员了家里的所有亲戚朋友去给林高远加油助威,男女老少加起来得有两百人。她还准备了等量的宣传海报,嘱咐林高远在每一张上面都要签名,她好拿回去答谢各位前来捧场的亲友。

紧接着的青春期,让林高远的敏感和执拗都一瞬爆发。他开始不知道怎么演戏,台词背得再熟也演绎不出内心想表达的情感,演得不好了,片约自然减少,舆论也越来越不友好,说他不过又是一颗陨落的天才童星,转不了型,总有一天会从大众视野消失。

还有说他是问题少年的。因为他把头发漂成了金黄色,穿着颜色鲜艳造型奇特的衣服招摇过市。狗仔最爱看他这副颓废叛逆的模样,拍到好照片,就又能凑一篇绝佳小作文。学校成绩也一落千丈,本就因为演艺活动而失去了和同学交朋友的机会,他愈发破罐子破摔。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演戏,不知道继续演下去还有什么意义。没戏拍时他天天在家打游戏,就着汽水吃泡面,还把胃吃坏了,从此都得受慢性胃炎的折磨。

高女士急得跳脚,又不知道该怎么骂他,最后板着脸告诉他:“为了培养你,我花了很多钱。你要是不想干了,先把我的钱还给我。”

林高远终究是不舍得妈妈难过的乖小孩。他剃了个光头,一切从头来过。

再后来,林高远成年了,考上了表演系,周围全是和他一样的同龄人,慢慢地也就“矫正”过来了,生活也回到了正轨上。

大学毕业那年,一部叫《金秋的雨》的电影找上林高远。林高远凭借它拿到了第一个最佳男演员奖。虽然那只是一个小奖项,而且还是男配角奖,但那个奖杯的分量在他心中重如泰山。发表获奖感言时,林高远感谢了母亲。颁奖礼结束后,他把奖杯献给了高女士。高女士热泪盈眶,仿佛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仿佛他们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母子。

高女士心情一好,大发慈悲退居二线,自己开了经纪公司,把“林高远经纪人”的宝座让给了夏易正。夏易正是林高远上高中交的唯一朋友,大学还就学的文化产业管理。

高女士成了业界的星妈模范,她和林高远也成了模范母子。

但林高远知道,他和高女士的关系就像一颗炸弹,随时可能会炸。

 

~*~

 

林高远再次见到樊振东,是他回国三个月后。

虽然互相加了微信,但两个人在那三个月内基本没有交流。樊振东不爱发朋友圈。林高远在他少得可怜的动态里发现,他喜欢玩乐队,而且还是主唱。听说他的队员都是他大学时的校友,有些还是同乡会上认识的老乡。大家都有本职工作,闲暇时就凑在一块录个歌,在熟悉的酒吧串个场,赚点外快。

樊振东还喜欢开机车,市区里不方便开,他和骑友会约着到郊外巡游,听说北京郊区的森林公园全被他玩遍了。他的坐骑是一架红黑相间的杜卡迪,不知为何,林高远觉得红色很衬他。

在一个周六的中午,他们约在一家茶餐厅见面。樊振东说那是全北京口味最正宗的茶餐厅,店员还会讲粤语。铺头开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胡同里,地方很偏,让林高远好找。没有网红店的精致菜单和复古装潢,倒像是广东的大排档。

两个人见面的时候默契地击了个掌,像是许久没相聚的好兄弟。

“这里的碟头饭超好吃。”

坐下来之后,樊振东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点菜,他一口气点了一个滑蛋牛河、一个黯然销魂饭,和一个泥石流西多士。林高远有些郁闷地想,这人怎么还自作主张地替人点菜了?结果,樊振东对服务员说完,就转过来看着林高远,真挚地问:“你吃什么?”

他脸上的表情平静且单纯,好像刚才他没有向服务员点完两人份的菜似的。

“我……”林高远急急忙忙地低头浏览起菜单来。“我要葡国鸡饭。”

菜上来之后,林高远看着满桌巨大的餐盘,担忧地问:“你吃得完吗?”

“OK的。”樊振东自信满满地笑道。

他最后真的把三道菜都一扫而光。

樊振东说他换工作了,换了个和自己学的专业毫无关系的工作——帮他朋友开的火锅店做经营主管。

“你大学学的是什么?”

“别问了,很无聊的。”樊振东嫌弃地说,但很快又自己招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林高远笑问:“所以你原来是个程序员吗?”

樊振东也笑着反问他:“怎么?没有见过会唱歌的程序员吗?”

吃完饭,樊振东带林高远去参观了他的乐队。他们在一个四合院租了一间偏房做练习室和录音室,地方虽小,但设备却堪比专业。队员们看到樊振东带了个名人朋友来,纷纷觉得稀奇,还调侃道:“东哥上哪儿找那么一大宝贝儿?”

樊振东随口笑道:“山上捡的。”

林高远看着他们有模有样的乐队,刮目相看之余也很疑惑,为什么他们愿意在自己的兴趣爱好上投入那么多的精力和金钱,却没有想过走职业道路。

樊振东说,因为他不确定,如果爱好变成工作,自己是否还能保持那份热爱和初心。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樊振东笑道。

一旁在给贝斯调音的队友打趣道:“东哥呢个人,有饭食,有衫着,有band夹,有车飙,就满足啦!”

樊振东听说林高远会弹吉他,怂恿他来一曲。林高远好久没摸过吉他弦了,不禁怀念起来。樊振东问他,那么多演员都去做跨界歌手,林高远怎么没试试。

“我唱歌可难听了,五音走了四音。”林高远笑着说。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樊振东他们当晚就有演出,请林高远赏个脸去捧场。林高远晚上没有工作,果断答应了。地点在市中心的酒吧,地方挺大的,客人也不少。舞台在大厅的正中央,樊振东坐在中间的高脚凳上,一手扶着立麦,舞台灯从他头顶照下来。他没有特地盛装打扮,只穿着一身休闲的T恤和牛仔裤。

第一首歌是李克勤的《月半小夜曲》。樊振东才刚唱第一句,台下就有熟识的观众起哄,他用手指了指台下的人,无奈地笑起来。

林高远站在暗处,看着舞台上的人。樊振东用目光在观众席里搜寻着,直到看见林高远,才停下转动的眼睛。他冲林高远笑了一下,眼里盛着橙黄色的灯光,音乐的间奏响起来,还有几分浪漫。

明明是那么忧伤的一首情歌,林高远却觉得自己恋爱了。

 

~*~

 

林高远成了樊振东的歌迷。或者说他成了乐队的编外人员也不为过。只要他一有空,就会去看乐队演出,有时也会顺便和他们一起吃个饭。樊振东的朋友们都知道他有个大明星朋友,见到林高远来,总会很热情地招呼他。林高远偶尔有几次在酒吧被路人认出来,对方请求签名合影,他都欣然答应。

林高远知道樊振东有很多朋友,但樊振东却成了他唯一的避风港。心情不好的时候,林高远就更想去见他,想逃离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圈子里的人与物,找一个小角落喘口气。

林高远只把认识樊振东的事告诉了夏易正一个人。高女士发现他最近“行踪可疑”,好奇他最近都在跟什么人一块玩。高女士对流量和舆论很敏感,她对林高远的感情生活很重视,不许谈女朋友,至少不许公开,否则流失了女友粉,她这个当妈的分分钟亏掉一只爱马仕包包。

但后来,高女士见林高远没有因为新的社交圈而影响工作,也就随他去了。

有一次,林高远在大同拍戏,回来时坐的是高铁。他的粉丝得知他要到昌平站的消息,把一个小小的高铁站围了个水泄不通。在到站前十五分钟,林高远和夏易正在洗手间对换了衣服。林高远的羽绒服是在某个潮牌买的,兜帽特别浮夸,是个恐龙的造型,拉链可以一直拉到顶。可怜的老夏穿上这件羽绒服,把拉链高高地拉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假扮成他的样子,被保镖裹挟着挤进了人群。

林高远看被忽悠的粉丝都朝夏易正那边去了,便扣上棒球帽,用风衣的领子挡着脸,想从另一个出口跑出去。刚走两步,就听见身后的人群里一声大喊:“那不是林高远!林高远在那儿呢!”

林高远回头一看,大部分人都在朝他这边看,他撒腿就跑。身后的人群以排山倒海之势乌泱乌泱地朝他涌过来,他跑出站门口,也不知道外头是哪里,慌不择路地就往马路边跑。一辆带着巨大轰鸣的机车飞速朝他冲过来,吓得他连连后退。谁知那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竟稳稳地在他面前刹住了车。车上的人丢给他一个头盔,他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见车上的人冲他大喊:“快上车!”

林高远在原地呆了三秒,看着面前的人头盔下的一双眼睛。

他只告诉樊振东他会坐车到昌平,但他并没告诉他几点。他差点就以为樊振东是从天而降的。

林高远戴上头盔,跨上后座,摩托发动的一瞬间,惯性的力让他整个人向后仰,他一把搂住了身前的人。车子在省道上飞驰,林高远也不知道樊振东要带他去哪。身后有辆面包车一直跟着他们,樊振东也发现了,换了好几次车道,改了好几条路线,却怎么也甩不掉追私的人。风在耳边呼啸,林高远紧紧搂着樊振东的腰,一动也不敢动,有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在上演古早港片里主角躲避黑道追杀的动作戏。

最后,不知道开了多久,绕了多少个村庄,才把那疯狂的面包车甩没了影。林高远不知道他们到哪了,只知道是北京郊外的一片树林。时值盛夏,茂密的山林一片青葱,清澈的湖水倒映着沿岸的景色。

他们在路边停了车,樊振东摘了头盔,已是满头大汗,他快速地说道:“这些人太吓人了吧?不要命啊?也太危险了!这哪是粉丝啊?是跟踪狂吧?你要不要报警啊?”

林高远从车上下来,站在一边松了口气。他告诉樊振东:“报过了,警告过一次,可是没用,下次还敢。”

“难不成是狗仔?”樊振东还坐在车上,抬起头来皱着眉看着林高远。“不是,狗仔追那么久有什么好拍的?”

林高远摇摇头。看着樊振东比他这个当事人还气的样子,他无奈地笑了。

“不会是以为你跟谁私奔呢吧?”樊振东歪着头冲林高远一笑。

林高远的笑容僵在了嘴边,觉得脸上一片发热发麻。可面前的人却一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杀伤力有多大的无辜模样。

林高远在想,这算不算调情?

樊振东环视着周围,问道:“来过百里画廊吗?”

“没有。”

“走,带你兜兜风。”他冲林高远扬了扬下巴,示意他上车。

林高远心想,他愿意跟着樊振东到任何地方,到天涯海角。是私奔也无所谓。他希望是私奔。

 

~*~

 

高铁站事件让高女士十分不爽,她认为是林高远身边的人没尽职,才搞出那样的闹剧。她开门见山地通知林高远,她要炒掉夏易正,理由是他不适合做林高远的经纪人。

林高远觉得自己听到了本世纪最大的笑话。

“我发现他太……感情用事,这不是一个专业经纪人该有的品质。”高女士坐在办公桌后,严肃地说。

“他都做了四年了,你现在说他不合适?”林高远觉得自己的五官都扭在了一起。

“小远,你不要这么激动。”

“我们认识十年了,他很了解我,我也很信任他。”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要炒掉他。他都包庇你多少回了?”高女士瞪着林高远,尖锐地说。“你们太熟了,比起工作关系,更像是朋友。我不需要我的员工之间建立友谊,我需要他们之间是专业的工作关系。”

林高远攥紧了拳头,一字一句地说:“……可我是你儿子。”

林高远不知道这句话是否让高女士有所触动。她沉默了几秒,眉心拧成了一个结。良久,她站了起来,说是今晚还有应酬,和一个视频平台的CEO在谈一个项目,要是能签下来,对方保证下一部投资的电视剧就让林高远演男一号。林高远还没拍过电视剧,高女士认为他是时候拓展点不一样的业务了。林高远觉得她可以对自己的儿子再坦诚一点,她不过是觉得拍电视剧来钱快。

临走前,高女士笑眯眯地对林高远说:“妈想换辆车了,你小子懂我意思吧?”

这个女人上周刚把林高远的阿斯顿·马丁给蹭了,车门上多了一道突兀的横纹,她还说多亏自己技术好,才能蹭出那么有艺术感的刮痕来。

高女士走后,林高远蹲在门边发了很久的呆。

如果有一颗明星能够为他指明方向,他会毫不犹豫地从这个世界逃走,即刻马上。

 

~*~

 

林高远瘫在沙发上,一旁丢着洗衣店刚送来的西装。他刚收到晚宴邀请函的时候,就以工作为借口推辞了。可高女士听说之后,向他下了直接命令,必须出席,因为她得知受邀名单里有某个时尚界大佬,她叫林高远无论如何也得和人家打好关系,好为将来的资源铺路。林高远清楚,其实她只是为了自己在waitlist上的运气能好一点。

林高远在屋里挣扎了两个小时,直到在下午收到了樊振东给他发的消息,问他晚上去不去看演出。

林高远拿起手机和钱包,从家里溜了出去。

演出地点在一个他们没去过的live house,林高远打车到附近找了好久。他方向感本来就不好,下了车在路边转了半天也没看到樊振东告诉他的标志物。他正打算打电话问问入口在哪,外套的兜帽忽然被人拉起,套在了他头上。他回过头,还没看清来人,就听见樊振东的声音说:“后门在这边。”

休息室里,队员们都在休息。看见林高远来了,已经不再觉得稀奇,一口一个“远哥”地跟他打招呼。

樊振东请他随便坐,然后说道:“等会儿,去给你找杯水喝。”说着就走出了休息室。

键盘手小弟在化妆镜前捯饬着自己的发型,问道:“远哥你一会儿站哪儿看呀?”

“这还用问?远哥可是VIP。”旁边的鼓手笑嘻嘻地说。

“那是哈。”

“东哥对女朋友都没那么好吧?”

林高远局促地站在墙角,小声地问:“……他有女朋友啊?”

整个房间的人都诧异地瞪大了眼睛,然后不知道是谁先爆发出一声大笑,其他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哈哈哈没有!只是打个比方。”

林高远站在live house的二楼看完了整场演出。高女士给他打了19个电话,他一个也没接。

演出结束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其他队员带着乐器,准备打车回家各找各妈。樊振东是骑车来的,从停车场里把他那辆霸气的坐骑推出来,陪队员们在路边等顺风车。一个队员忽然怂恿起林高远来,说道:“远哥,你去考个驾照,就能跟东哥一块飙车了。”

樊振东立马说:“他还是算了吧,方向感那么差,指不定开哪条沟里。”

林高远在一旁无奈地傻乐。他是方向感差,又不是平衡感差。可不知怎么回事,被人损了也不觉得生气。

林高远的电话又响了起来,这已经是高女士给他打的第31个电话。他终于接了,高女士在电话那头歇斯底里地骂,问他是不是疯了,是不是想把当妈的气死。他默默地承受着母亲的怒气,像以往每一次,如同一个可以一直吸水的海绵。

可是到了极致,海绵也会无法再继续吸水,一些能够吞噬人的情绪就会渐渐漫溢出来,将他淹没。

林高远站在一边听电话,回头去瞄旁边的其他人,发现樊振东也正往他这边看。他挂断了电话,发现乐队的其他队员都已经打车走了,只剩樊振东还跨坐在摩托车上,停在路边等他。

“没出事吧?”樊振东问道。

“我妈可能会杀了我。”林高远半开玩笑地说着,樊振东却像当真了似的露出些许惊恐的神情。

夜幕下的深秋街头,比白天时更冷了一些。他们面对面地站着,好像谁都不急着回家。

林高远想要体验一次做事不顾后果的感觉。于是,他对眼前的人说:“带我去私奔吧。”

在樊振东沉默的那两秒里,林高远觉得有两年那么漫长。他打算当这话没说过,笑着敷衍过去,可就在他准备开口打马虎眼之时,樊振东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

“上车。”他平静地说。

林高远没问樊振东要带他去哪,任凭他决定着路途的方向。他把车开到一个无人的小山头,有个小小的观景台,从这里可以遥远地眺望帝都繁华的闹市景色。哪怕已是深更半夜,市中心依旧灯火辉煌。

“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心烦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跑来这里散心。”樊振东没从车上下来,只是微微侧过头,对身后的林高远说。“我还没带别人来过。”

林高远没有撒开搂着樊振东腰的手,从后面紧紧抱着他,额头抵着他宽厚的肩膀。如果可以,他想一直保持这个姿势。

不知道过了多久,樊振东摘下了头盔,然后忽然把手搭上林高远的手背,隔着冰凉的皮手套握着他的手。

林高远做好了心理准备,准备被樊振东一把拽开。但他没有。

晚风包围着他们,身后的山林里只剩蟋蟀的协奏曲。

林高远抬起头,发现樊振东一直侧着头看着远处山下的风景,他呼出来的白气在空气中飘远。他的手还一直握着他。

林高远在想,樊振东有没有像他一样意识到他们现在的姿势很暧昧?

像是感应到了他的目光似的,樊振东转过身来,在黑暗中注视着他。

北京的秋天很冷,但林高远的唇上却触碰到了一阵温热的柔软。

他也忘了是谁先吻了谁。

 

~*~

 

林高远想起他和樊振东在一起的过程很顺其自然,甚至都没什么仪式感。两个人谁也没表白,谁也没说“我们在一起吧”,好像某天醒过来,就有了一种“双方是彼此的男朋友”的共识。要说纪念日,也不知该从哪一天算起。他们还是做着以前在做的事。林高远还是会去看樊振东演出,放假的时候会单独出来吃饭看电影,去外地拍戏的时候会跟樊振东视频通话,只是现在频率更多了而已。

他们会做其他情侣才做的事,会牵手、拥抱和亲吻,即便不能光明正大地将恋人关系昭告天下,起码彼此之间有一种默契。

樊振东没有办法跟着林高远随着工作满世界跑,毕竟他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所以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在异地恋。他也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各种场合探林高远的班,毕竟“监视”着林高远的眼睛太多了,毕竟这世界还没有能够完全接纳他们这样的恋爱的风气。要说约会,两个人也没做多浪漫的事,也就是一起逛个公园吃个饭,偶尔也会去郊外兜兜风,好哥们儿之间大概也能做。真要像情侣那样亲密无间,只能约在家里见面。

有一次樊振东想逗林高远,告诉他市区摩托车不许载人,开玩笑地叫林高远自己打车到五环外和他汇合,没想到林高远当真了。

那次林高远是真的有点生气了,在永定河边喝了半天西北风,憋了一肚子的气,等着那个罪魁祸首来了,就朝他发泄一通。可是当他看到樊振东火急火燎风尘仆仆地骑着车来找他,还给他买了他最爱吃的芝士饼干赔罪,他又心软了。

“我是说五环内主路不让载人,又没说辅路,谁知道你还真一点都没听出哪里不对。”樊振东委屈巴巴地说着,林高远一下就不生气了。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要谈一场避人耳目的地下恋比登天还难。林高远旁敲侧击地请教过圈里的前辈,怎样才能在变态的日程表里挤出时间来谈恋爱且完全不被狗仔发现。

前辈的建议言简意赅:“别谈。”

林高远不知该哭该笑。

林高远和樊振东不是那种百分百合拍的恋人。林高远喜欢宅在家里放松身心,而樊振东是个待不住的“好动分子”;林高远喜欢一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樊振东喜欢和一帮朋友吃饭聚会聊天。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都有一点工作狂。这么说也许很奇怪,但其实林高远很喜欢演戏,因为演戏可以让他体验不同的人生。他只是不喜欢这个圈子里除了演戏以外的其它东西。

林高远不喜欢他的粉丝过度神化他,或是刻意为了讨好谁而委屈自己,更不喜欢将自己的私生活公之于众,和因为自己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而忘记根本。他喜欢脚踏实地地过日子,相信只有付出努力和汗水,才配得上自己所享有的一些优势和特权。许多人把他视作“偶像”,他也一直在思考,偶像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他喜欢打篮球,喜欢的球星也不少。他觉得偶像是能够带来正面意义的人,能够激励别人积极向上,在平淡无奇或昏暗无望的生活带来光明的人。

也许就像他一直在寻找的那颗伯利恒之星一样。

有一天,林高远把伯利恒之星的传说告诉了樊振东,包括那种同名的花的故事。林高远听说这种花的原产地在欧洲和南非,中国的某些地方也有,但他没见过,也不知道花店里能不能找到。

樊振东在听他说的时候,一直皱着眉,若有所思。林高远还在疑惑,他是不是哪里没听明白,或是没有兴趣。

后来,因为一次偶然,林高远在樊振东的一个文件夹里发现了很多重复的电影票根。甚至有一些座位号还是连着的,一整排座位的票。

他到那时才知道,原来每次他的电影上映,不管戏份多少,樊振东都会买一整排的电影票,也不在乎有没时间去看,买了再说。

林高远终于在一次去樊振东家时忍不住问他:“你把我所有电影都看了?”

林高远挺害羞的,樊振东知道他演了什么角色是一回事,可真的要给他看作品,林高远总觉得难为情。樊振东坦白说,新电影是看了,但以前的作品倒是认识林高远后才慢慢补的。

“老实说,在瑞士刚认识你的时候,我只看过你一部电影。”樊振东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体育杂志,神色平常,似乎完全没注意到林高远别扭的情绪。“我本来就不太关注娱乐圈,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演员,但是刚好知道林高远是谁。”

“你看了我哪部电影?”

“就《风铃谷》,你那时候像个小萝卜头,傻傻的。”说完,他冲林高远调皮地一笑。

林高远想起自己拍那部戏时的造型,那时刚上初中,留着一颗毛茸茸的寸头,为了体验角色,还被导演扔去大山里住了三个月,皮肤晒得黝黑,四肢瘦得骨感。简直是他的青春期黑历史,但也是他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

“你小时候不像萝卜头?你生下来就长那么帅?”林高远犟道。

樊振东没理会他,继续说:“我读大一的时候有个电影鉴赏课,我的课题写的就是这部电影来着。”

林高远愣住了,他好奇得快疯了,想知道樊振东都写了什么,怎么看待那部电影和他在电影里的表现。电影是开放式结局,主角跑到村里最高的山崖上,放飞了他救过的一只画眉鸟,看着鸟儿飞过山谷,也像带着他渴望走出大山的梦想远走高飞。

林高远问樊振东:“你觉得那个主角长大后走出大山了吗?”

“我觉得走出去了。”

“可是他还有个卧病在床的奶奶和弟弟妹妹要照顾呢。”

樊振东思考了一下,说:“那我也觉得他走出去了。他的眼神就像会走出去的。”

林高远不知道这算不算樊振东在夸他演得好,总之他心里很高兴。

“那个演你弟弟的小孩儿去哪儿上大学了?”樊振东又问。

电影里演林高远弟弟的孩子是当地真正的留守儿童,比林高远小好多岁,今年正好高考。

“他在上海……你怎么知道他上大学了?”林高远反应过来。

“你不是一直在资助他上学吗?”樊振东平常地反问,却让林高远呆在了原地。

林高远自从拍完《风铃谷》,就一直在用自己的片酬资助他上学。哪怕在自己没戏拍、生活颓废得一团糟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停止过对这个孩子的帮助。弟弟对林高远很感激,一直和他保持着书信往来,去上海读书前还特地给林高远寄了山区的特产。林高远没有向任何媒体透露过这件事,甚至粉丝群体里也只有少数人知道。

可是樊振东知道。

樊振东忽然合上了手里的体育杂志,坐直了身子,说:“你记得我跟你说过,我辞职是因为加班晕倒了吧?”

林高远点点头。

樊振东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故事来:

“那家公司是我毕业之后进的第一家单位,上市公司,又是IT业界龙头,起点比很多人都高了,亲戚朋友,包括我自己都觉得特别满意。但是工作了一年多之后,就开始觉得哪都不对劲,除了工作,一点私人生活都没有了。都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放假是什么时候,更别说和乐队的朋友一起练歌,连我的车都快发霉了。

“然后好不容易休息的日子,我却失眠睡不好,有时就会半夜去环路上飙车,越睡不好越亢奋……很危险,我知道,现在想起来也挺后怕的,但当时完全就是发疯的状态,不过还好辞职后再也没试过了。那段时间有人找我们乐队演出,我们都没去,因为我状态不好,根本没有精力。我爸妈看我工作已经那么辛苦了,怕我得病,劝我少搞一些爱好,但我觉得我该舍弃的明明不是我的爱好……

“其实大学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那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要认清事实,别把精力分散到一些不能‘当饭吃’的事情上。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兼得?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得还是值得为自己保留一份热爱的。”

樊振东停顿了一下,他的眼睛盯着茶几上的某个地方,没有看林高远。

“我偶然看到一个演员的采访,当时他好像已经有五……六年?没拍过戏了吧。小时候也被人说是天才少年,说是‘眼里有故事’‘老天爷赏饭吃’,但是长大之后好像陷进了质疑自己的怪圈,也想过干脆退出演艺圈算了。但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他说他还是喜欢演戏,他说:‘如果我现在放弃了,这些年的努力就没了意义,和最开始就没接触过演戏一样。’”

樊振东保持着低头的姿势没有动。林高远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感觉耳根一阵发热。

他对这句话再熟悉不过。因为那是他在《金秋的雨》拿了奖之后接受的唯一一个电视访谈上说过的话。

樊振东继续说:“之所以想起来这件事,是因为有一天睡不着,又跑到环路上飙车,经过某个商场……已经忘了是哪个商场了,外墙上有好多巨幅广告海报,其中一个就是这个演员。那时候我才突然想起大学时看的那个采访。再后来,就是那次连续一个月加班,然后我就因为过劳晕倒了……醒过来之后觉得还是健康和开心最重要,工作嘛,换一个就是了。”

樊振东说完,林高远一直没吭声,他还没决定自己究竟是更震惊还是更感动。

两个人默默无言地面对面坐着,过了一会儿,樊振东抬起头来,特别认真地注视着林高远的眼睛说:“高远,你上次说你一直想找到一颗指引你的伯利恒之星。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就是那颗星星?”

 

~*~

 

林高远和樊振东有一个相同的习惯,就是每次他们出来约见,回家的时候都会给对方发个消息报平安。林高远去外地拍戏的时候就更是如此,每天无论多晚收工,他回到住处之后都会给樊振东报告一声。樊振东有时在酒吧值班到凌晨,他也知道林高远担心他骑车回家不安全,所以到家之后也会告知一声。

在林高远12岁的时候,和一位十分受敬重的老演员一起演戏。那位爷爷很喜欢林高远,在片场的时候经常陪他玩,教他说顺口溜,林高远那时候普通话说得还不太好,老是嘴瓢,把爷爷逗得哈哈大笑。爷爷还会抖空竹,还说等戏拍完了,请林高远上他家去,教他抖空竹。谁知道,在距离杀青还剩三场戏的某天夜里,爷爷突发急性心脏衰竭,送去医院时,医生已然回天乏术。剧组临时改了剧本,林高远也因为伤心过度,休假了半个多月才得已继续拍戏。

林高远发现自己越是长大,就越害怕生离死别。

他和樊振东不是那种完全不起摩擦的情侣。虽然都定居北京,但本质像是聚少离多的异地恋。见不到面,就容易觉得自己和对方的频道老对不上,吵架都得隔着互联网。

林高远曾经以为樊振东的开朗个性会比他更适合应付复杂的娱乐圈。后来他发现他错了。樊振东永远不可能适合那个浑水滔天的世界。因为他太坦率太真诚,也有太多原则和底线,不可能低头或折腰。娱乐圈的一些事情,林高远觉得是工作,只要没有触及底线,他能忍就忍了。可樊振东永远不会理解,也无法接受,更见不得林高远委屈自己,有几次还因为意见不合,两个人差点大吵。争辩到最后,双方都委屈地觉得对方不理解自己。

有一次,他俩吵了一架,赶上林高远在外地,两个人干脆一个多星期没说话。林高远在心里怄气,谁先跟对方说话,谁就是猪。

后来,林高远做了个梦。他梦见深更半夜空无一人的环市高架上,有个人骑着一辆红黑色的机车在路上飞驰,道路向遥远的前方延伸,路的两旁只有微小的指示灯在大雾中诡异地闪烁。忽然,前方的路却消失不见,只剩断裂的路面还在夜晚的雾中迷惑着那辆机车,引诱着它……他,向那没有路的前方冲去……

林高远惊醒的时候满头大汗,他给樊振东打电话,樊振东没接,他急得快哭了。他连夜改签了机票,迫不及待地想回北京,想见樊振东。他甚至没来得及给助理打声招呼,就一个人奔去了机场。等他到北京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当他在关外等候区看见那个他挂念了一整个晚上的人时,他毫不犹豫地朝那个人的怀抱扑了过去。

人来人往的首都机场,错愕的路人不知道这两个大男人为什么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但林高远觉得好后悔,后悔一个多星期没跟樊振东说话。他没敢把那个噩梦告诉樊振东,他只知道自己此刻紧紧抱着的人才是真实的,才是重要的。

林高远问樊振东怎么知道他改了航班,问他在机场等了多久。

樊振东说:“不知道为什么,今早醒得比平时都早,天都还没亮,看见手机好多你的未接来电,但是我打回去,你又关机了。然后想都没想就跑来机场了。”

林高远心想,聚少离多也好,生活在不同世界也好,他都不在乎了,他只希望他爱的人能够平安健康。

在林高远和樊振东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冬天 ,林高远去东北的山里拍了一个月的戏,每天在冰天雪地的森林里冻得直打哆嗦。村庄在深山里头,冬天上山需要四个小时的车程。村里直到十年前都没有综合医院,如果有什么突发重大疾病,例如心脏病发,往往只能接受最坏的结果。

樊振东是个天生就爱操心的人,也有一点强迫症。林高远刚认识他时就发现了。他们还在瑞士的时候,每次下火车前,樊振东总要无数次回头检查,看看有没忘东西。林高远出发去东北前,樊振东反复帮他检查行李,给他塞了急救箱和手电筒,他知道林高远体寒怕冷,还给他买了一大堆暖宝宝。

那年春节,樊振东的爸妈来北京陪他过年。大年初一那天,他带他们去逛南锣鼓巷,回来后告诉林高远,他被两个女孩搭讪,说是在酒吧看过他们乐队演出。

“她们一直想跟我拍照,我爸妈就在旁边,好尴尬。”樊振东在电话那头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你不想被人认出来那种心情了。”

林高远说他去雍和宫上香了。自从他成年之后,只要在北京过年,他都会在初一这天去上香求愿。樊振东问他许了什么愿。他说:“说出来就不灵了。”

“好吧。”樊振东无奈地笑道。

林高远喜欢一切带有传说色彩与玄幻元素的事物,因此也塑造了他的中二个性。偶尔也迷信,相信求神拜佛能够给他带来一丝好运,保佑他的心愿全都实现。虽然他不知道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神佛或上帝,但他从小就相信“尽人事,听天命”这句话。他觉得只要自己够听话够努力,幸运女神就一定会眷顾他。

他不知道是不是天底下所有的恋人都会在失眠的夜晚默默祈祷,问天问地,问老天爷,自己和那个ta是不是合衬的一对。

他祈求天地放过一双恋人,怕发生的永远别发生。

 

~*~

 

年还没过完,林高远就开工了,还好这次是去南方拍戏,至少气候暖和多了。樊振东最近也在求职,酒吧的工作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过渡,不规律的值班作息对他来说并不太方便,还是朝九晚五的白领行业更能让他自如地安排休憩时间。

等林高远从剧组回来,已经是开春的时节,干枯的枝桠也长出了绿色的新芽。北京暖和了许多,但林高远还舍不得把他新买的克莱因蓝棉服收进储物箱。

樊振东找到了新工作,回归了他的IT老本行,但至少不像之前的企业那么压榨员工了。

三月中旬的一个周五晚上,林高远在电视台录完节目,照例去酒吧看樊振东演出。那场演出有些庆功和欢送的意思,庆祝樊振东找到新工作,欢送他告别酒吧。有些同事挺伤感的,给樊振东整不会了。他跟林高远吐槽,他又不是再也不玩乐队了,到了周末不还是会来演出嘛。

林高远赶到酒吧的时候,已经快零点了,午夜场演出还在进行。酒吧老板告诉他,正中央的小圆桌是留给他的,樊振东千叮咛万嘱咐过,一定要他坐在那个位置。

林高远坐下来后才发现桌上摆着一个梨形的玻璃花瓶,里头插着几支花。光滑纤长的青绿色枝干,顶端的花像一颗绣球一般,由许多小花簇拥而成。白色花朵,每朵都有着六片花瓣,形状颇像犹太文化的象征六芒星。借着酒吧里的灯光,林高远才看清,那分明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伯利恒之星。

他惊喜地朝舞台上望去,樊振东似乎没有察觉他的目光,还专注着没唱完的歌。

一曲唱毕,樊振东忽然问台下观众几点了。有个熟客大声地调侃他,难不成是急着回家。另外一个客人说,还有五分钟就十二点了。樊振东把麦克风从架子上取了下来。他走到舞台边坐下,正对着林高远的位置。

“接下来要唱的这首歌叫《找到你是我最伟大的成功》。”

这场演出采用的是不插电模式,木吉他和金贝鼓的声音听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林高远望着台上沉浸在音乐里的人。歌词里的故事平淡而简单,好像唱出了唱歌人的梦想。

那也是林高远的梦想。

 

我不在乎 活得平凡辛苦
日子渺小重复
儿时作的梦 褪色荒芜
我不孤独 在有你的旅途
我就心无旁骛
陪你看日出 在暮色中漫步

 

林高远听得出了神,甚至都没发现音乐已然结束,身后的人都在鼓掌。樊振东依然保持着坐在舞台边的姿势。

“零点了是吗?今天是个很重要的日子,刚才这首歌是送给一个人的。”樊振东停顿了一下,台下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被吊足了胃口。“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

观众和食客们爆发出阵阵起哄声,林高远觉得自己的心跳也在加速。

“这个人挺健忘的。生病的时候忘记吃药,天冷了也不记得添衣,还会忘记自己的生日。”樊振东笑了一声,大小眼都跑出来了。“但他最常忘记的就是,他在别人心中的分量有多重。”

樊振东扫视了一圈台下,然后定格在正中央的那张小圆桌,目光锁定在林高远脸上。林高远回望着他,目光越过桌面,越过那束不知从世界的哪个角落降临至此的伯利恒之星,迎上对面温柔似水的凝视。有一瞬间,林高远以为樊振东会走向他,或是念出他的名字。他屏住了呼吸,既期待,又害怕。

但樊振东没有那样做。他看着林高远许久,然后撑着地面站了起来。在转身走回立麦的位置之前,他看着林高远的方向露出一个微笑,似乎有些无奈,像在压抑着内心想要冲下舞台将恋人搂进怀里的冲动。林高远也冲他笑了一下。他知道他们无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彼此之间的关系公之于众,无法大声告诉全世界他爱他。至少现在不能。

但是,只要一个眼神就够了。只要四目相视,他们就明白对方在想什么。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彼此还在这里。

也许有一天,林高远会和母亲摊牌,摆脱母亲的桎梏。但不想去思考太多未来的事情,他只想好好享受这一秒的幸福。

樊振东走到麦克风架子后,把麦夹了回去。他注视着林高远,缓缓勾起嘴角。那是林高远最熟悉的笑容,阳光,单纯,又有无尽的温柔。

酒吧里的各种声音十分嘈杂,林高远却清晰地听见台上的人深情地说着:

“祝这个忘记自己生日的傻瓜,27岁生日快乐。”

 

Notes:

任何人没看过东哥酒吧版的《月半小夜曲》我都会伤心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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