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①
崔珉豪不是什么热爱文学的人,对英文也不甚敏感,但他清清楚楚地记住了这句话。
他总是能记住金起范说过的话。
何况在他印象里,金起范带着认真的神情,一字一句地把这句话对他说了两次。
第一次是在最初见面的时候。
和青春期的男孩子们凑在一起,崔珉豪从来都不露怯。少年的眼睛总是亮晶晶的,好奇涌动,热情散发,他盯着被经纪人陪伴着走进练习室的单薄孩子,却在随后的介绍里发现是彼此同年的亲故。
舞蹈练习结束后,崔珉豪斜倚在墙边,大汗淋漓,却还要分神去看镜子里抿着嘴唇在旁边一言不发的金起范。缺了一角的眉尾掩没在被汗水打湿的额发下,眉头微微皱起。看起来是有点内向的人,可以好好相处吗?他这样想着。
——你好啊,我叫崔珉豪,也是91年生。
他看到金起范转过头来,舒展眉头,弯起眼睛,对他笑得好看,像是雪融春水,万物复生。
金起范坐在他身边,肩并肩,共享了体温。
只可惜聊了天后,发现两个人实在是过于不同,性格、爱好、观念,全都背道而驰,像是造物主创世的两个极端。崔珉豪有一点失望。
——啊还没问你是哪里人?
——我吗?我啊,我的故乡可是伦敦呢,英国,伦敦。
崔珉豪瞪圆了他那双本来就大得过分的眼睛,低低地惊叹了一句,又喋喋不休地开口。
——那你的英文一定很好了,可是听你的韩语完全听不出来是外国人啊,你怎么会想回国当练习生啊,伦敦好玩吗,伦敦眼往下看是不是景色很好,英国人都那么绅士吗……
他沉浸在自己对伦敦、对未知世界的想象里,直到被金起范难以抑制的笑声打断。金起范几乎要笑得喘不过气,整个人脱力地靠在他身上,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自己可真蠢,竟然就相信了,他有些羞恼地推了一把身边的人,金起范用大邱那里的方言回他
——没想到珉豪你这么天真哈哈哈哈哈哈。
崔珉豪气急,扭头不去看他,金起范渐渐止住了笑声,扳着他的肩膀让他转过脸,手掌的温度透过衣物蔓延开来。
——只是开个玩笑嘛。
崔珉豪心里还在置气,毫不服输地直视金起范的眼睛,心里却在想着,这个新人实在太讨厌了,再也不要和他主动搭话了。金起范观察着崔珉豪的神情,咬了咬嘴唇,有点委屈却又万分认真地说
——对不起,不要生气了,我是太喜欢伦敦了,可惜我还没有去过。你知道吗,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
崔珉豪张了张嘴,什么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只是想着,这个骗人精说英语可真好听。②
第二次就是刚刚了,算算竟然都要过去四年。
崔珉豪又在透过镜子,发呆凝望身后的那个人。
金起范变得更加好看,更加精致,也更加温柔了。他们极少再像出道前那样磕磕碰碰,吵吵闹闹,为了谁洗碗,为了谁东西乱丢,好像多余的那些棱角都在一次次共享的体温里被融化掉,消磨掉,所有激烈的争吵和漫长的冷战都让崔珉豪在最后更明白金起范细腻的心思和别扭的心意。那么金起范呢?
金起范正在卸妆。
乱七八糟的后台,工作人员来往穿梭,这里打翻了垃圾桶,那里少了一件外套,化妆师正忙着处理李珍基和李泰民的脸,那些嘈杂声在崔珉豪的耳朵里变成模糊的背景音,像胶水一样黏黏糊糊地流动,形成一种奇异的割裂感,好像他和镜子里的人被世界隔离了,不知身处何地何方。没有人给他们多一点的关注,他们也不介意。金起范还没有换下亮闪闪的舞台服,先专心致志地卸妆,拿着根棉签,顺着细长的眼睛抹去黑色的眼线,又拿了卸妆湿巾,细细擦过脸颊。而崔珉豪就专心致志地看金起范,内心没那些千回百转,只是单纯地疑惑,这个人怎么卸了妆也这么白呢?
等到金起范终于收拾妥当,起身走到他身边,假装生气,弯下腰在他耳边用带着点撒娇的尾音说什么的时候,崔珉豪才如梦方醒。
——为什么还在发呆?很累吗?不是刚刚说好陪我游伦敦的吗?
啊,伦敦,游伦敦,他们正身处英国伦敦。即将在日本出道的他们,却选了伦敦开进军世界的纪念演唱会,在Abbey Road Studio,在诞生了Beatles无数名曲的地方,在金起范朝思暮想的地方,在伦敦。
刚刚的公演在只容得下50个粉丝的狭小场地里举行,气氛还是一样的热烈,金起范也一如既往地认真,走位的瞬间,崔珉豪甚至感觉到擦肩而过的金起范发梢滴下汗甩在他脸上,让那一寸皮肤隐隐发烫。在粉丝恋恋不舍的Encore声中,他们回到了后台,一片兵荒马乱,他看到金起范带着点犹豫和期待地向他走来,左顾右盼,神神秘秘附在他耳边,轻轻问他待会要不要一起溜出去看看伦敦。
——不会被发现的。只有我们两个。
崔珉豪当然知道经纪人不会同意,他们也不该单独行动。但温热的气息打在他耳边,他就口干舌燥,不自觉地想润湿嘴唇。他想,自己听到的大概是海妖塞壬的歌谣③,他无法控制,他不能拒绝。
塞壬唱着魅惑人心的夜曲,露出闪着光的鱼尾,金起范说着他的旅行计划,手搭上了崔珉豪的肩膀。
金起范眨眨眼,那么认真。
——你知道的,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
如果厌倦了伦敦就是厌倦了生活,那有些人也许就是另一些人的伦敦。
而崔珉豪热爱生活。
他点点头。出逃吧,离开吧,放肆吧,就在这一天的伦敦。
Have a good trip.
卸完妆收拾好一切已经快要下午四点半。崔珉豪和金起范借口太累,逃开庆祝的人群。
没什么好可惜的,在欢笑中飘浮,庆祝本身,并无意义。
他们穿着素色的T恤,套上暗色的外套,像最普通的背包客从市区出发,没有目的地一样悠悠地向前走着,时不时举起手机定格时间,惬意得如同一切本该如此。
金起范看起来很开心,一路上叽叽喳喳像只盛夏森林里的百灵鸟,指给崔珉豪看各种建筑、雕塑或者是其他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侃侃而谈。熟稔得不像第一次到来的异乡人。崔珉豪笑着嗯嗯啊啊,只觉得无名快乐,心里有饱满的安全感和充实感。
在一座大理石的凯旋门前,金起范停下了脚步,嘴里嘟嘟囔囔
——好快啊,这就走到海德公园了。
崔珉豪随着他的声音望过去,好大一片绿地公园,里面尽是喷泉、雕塑,而所有人都只是盯着眼前的路,三三两两地,缓慢地散步。
远处传来音乐声。金起范激动地回头,牵住崔珉豪的衣袖向那里走,自然而然,脚步轻快。
那是海德公园的夏天无座音乐会,一切都没有规则,只要能奏出美妙的音乐。台上的乐队唱着爵士,就是那种最老派的英国情调,一礼拜前女王生日的庆祝彩带挂在树枝上被音波震得颤动,有情侣牵着手不由自主地画出舞步,仿佛身处旁若无人的太空。崔珉豪和金起范就停下来听了一首又一首,心无杂念。
然后曲风一转,出现了所有人耳熟能详的歌曲。金起范小声哼着,崔珉豪觉得自己的衣袖在金起范的指尖下被弹出了音符。
崔珉豪是很喜欢这首歌的,最初只因为歌名。
——我小时候以为这句的意思是“像你爱我一样那么久”,很简洁的浪漫。
他余光感觉到金起范向他投来带着笑意的视线,却又坚持不去对上目光,是为自己英语不好而害羞吗?
但金起范只是笑着,又转回了头,看着台上忘情的演奏和歌唱,嗓音细微,要被盖过去。
——其实差别也不大,“只要你爱我”,一样很浪漫。
As long as you love me. 随便怎么去解读,随便这有什么隐喻,歌词总是说得很对,谁在乎呢?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Where you're from, What you did, As long as you love me. ④
站的时间太久,金起范活动了下脚腕,示意崔珉豪跟上,一起把歌声抛到了身后。崔珉豪不解。
——不听了吗?我以为你很喜欢这样的音乐会。
金起范只是漫不经心,拿手机翻着地图路线。
——喜欢,但只有十二小时的伦敦旅行,时间太宝贵。
我们要散步,我们要走很长很长的路。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们真正的谈话,老派的谈话。
我们要不涉核心相亲相爱,走整个城市。⑤
十二小时有多久呢?
六月的伦敦,白日长,黑夜短,世界总是明亮的,好像拥有的时间超过了二十四小时,一切都变慢了,玫瑰有更多的时间开放,恋人有更久的时间亲吻。
如果,没有下雨的话。
温带海洋性气候的这片土地,风总是湿润,云层密密,不知几时就会落下缠绵不绝的雨。
只是小雨也把毫无准备就游荡出来的两个人打得措手不及。人群中稀稀疏疏撑起做工精细的黑伞,伦敦绅士永远不疾不徐,而崔珉豪和金起范则是狼狈,手挡在前额只是心理安慰,冰凉的雨水照样从脸颊滚下,衣服并不怎么吸水,晶莹的水珠凝住,但也让全身都潮湿起来。
他们奔跑,踏起水花,和雨有关,又或者只是想放肆地跑。
直到视线中出现一家便利店,他们去躲在了屋檐下,雨滴落地消失,噼里啪啦,不大,却也不像会停的样子,崔珉豪的肚子在这时很给面子地响了一声。
两个人对视着,笑出声来,快活。
他们推门进去,店很小,东西却很齐全,人也变得暖和起来。
伦敦的食物并不好吃,崔珉豪的韩食胃更是难以满足,两个人就只是头凑在一起,研究雪柜里乖巧排列的三明治。下午向日暮过渡,冷食的折扣力度都让人心动,金起范手指点着不同的种类,细细声地给崔珉豪翻译解释,那是火腿奶酪三明治,那是吞拿鱼,那是鲜虾,那只嫩姜叶鸡胸的是昨天卖剩的你不要买。
其实崔珉豪虽然不能完全看懂包装上的英文,从图案也能猜出大概,但他并不制止金起范说下去,那是金起范琐碎的温柔,他只是听着,点点头,毕竟几小时前在舞台上流汗闪耀的明星,现在在城市不知名的一角,一起研究买哪只三明治最合算,这件事,本身就够温馨够有趣了。
他们站在便利店的玻璃窗前,崔珉豪嚼着三明治,金起范捧着黑咖啡,雨渐渐停下,窗外层挂着水,内层干燥,分割世界。两个人一起呼出热气,在玻璃上结成一层白雾,金起范抬起手,在那上面写了SHINee,写了崔珉豪和自己的名字,用韩语。
——将来这块玻璃会变得很贵的。
金起范开玩笑地说。
——当然会了。世界上的人都会知道你,知道我们,爱你,爱我们。
食物吃完,两个人转身出门,白雾散掉,窗玻璃上什么都没有留下。
但是,人类皮肤的油脂在玻璃上留存得最久。等到再次下雨的时候,玻璃上再次起雾的时候,那行字又会出现。
当然会了。
刚下完雨,空气很凉,混合了泥土和草的味道很好闻,竟然还有几缕难得一见的阳光,走起路来很舒服。但崔珉豪和金起范要乘伦敦的公共交通去另一个方向。
就像所有电影里那样,伦敦的巴士真的都是鲜艳的红色双层。
只是可惜没有两个人并排的位置了,崔珉豪坐在金起范的身后,看他一头棕黄色的蓬松头发和埋在其中的发旋。
侧脸的弧度很好看,曲线圆滑,睫毛一根一根,没有刷上睫毛膏那样卷翘,却像是沾上露水一样被坠得垂下,投下一小片细细密密的阴影。
崔珉豪看到金起范微微扭头看着窗外,影子映在玻璃上,脸是模糊的,眼睛是黑亮的,他随着车厢摇晃,头好像就要撞上窗子,好像下一秒就要发出咚的闷响,这让崔珉豪胆战心惊,简直要忍不住伸手隔绝他与那片冰凉,但金起范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看着窗外,下一秒就轻巧地调整姿势。街道上是闲适或者行色匆匆的人,手里的雨伞还带着水。车辆拐弯,缓慢地经过白雾蒙蒙的广场,看到受惊的鸽子尾端羽毛洁白过薄雾,穿过湿冷的水汽和稀疏的阳光,扑面而来,像是要撞上巴士,但瞬间又飞上云霄,留下一片沉静。真是狡猾的生物,和让背后的崔珉豪虚惊一场的金起范一样。
那他是鸽子吗?是狐狸吗?是仓鼠吗?不是,今天更像是松鼠吧。
松鼠君只是在雨后的草坪上坐着晒太阳,眯着眼看周围的一切。毛茸茸的,更显松散惫懒。唯一紧要的的事就是舔舔自己的小爪子,梳梳被风吹乱的毛发,浪费时间,理直气壮。
松鼠君不需要期待和失望,它只是偶尔想想,今天有人带我回家吗?有就请快出现吧,没有我就继续等吧,等下一场雨下一次雨后。
他们下了巴士,去换乘地铁。
斑驳的车厢,生锈的栏杆。在各种摩登关系里,或者只有存在了二百多年的伦敦地铁是旧的,每天在轨道里沉默地穿行,只想要谁留下来。
那是古老又执拗的维多利亚美学。一世不变,永远不变。
传统里是没有空调这种东西的,即使刚刚落雨,即使已近七点,车厢的空气也在人潮汹涌中变得粘稠闷热,但没有人讲话,不会有人出声抱怨,约定俗成。
金起范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人群,他们专注于手机或者是报纸,劳累一天以后也站得笔直,恪守不知名的规矩,眼神不分给与众不同的亚洲面孔。
崔珉豪和他贴得极近,却被困在角落动弹不得,连转身都做不到,只有后背对着金起范。
视觉看不到人,触觉却清晰起来。不是潮湿的空气,金起范连指尖都是干燥温暖的,在他背后戳戳点点。
崔珉豪觉得自己是过敏了,划过的地方变得很痒,然后感官放大,蔓延开来,从后背向全身,很痒,酥酥麻麻。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脸颊发红,终于要落下汗来。
好烦,对金起范过敏了。烦人的金起范。
车太快到站,两个人都不说话,走在出地铁站的通道,风从身后吹过来,疏解一切的痒,让崔珉豪变得冷静。他目不斜视,语气平常,像是问今天的晚饭吃什么。
——你刚刚在我背后写了什么?
——你觉得呢?
金起范也不看他,只是嘴角噙笑。
——你一定是写了什么字。
崔珉豪觉得自己又燥热起来,他感受的,相信的,和真实的,存在的,最后重合了吗?
——是啊,我写了“崔珉豪,笨蛋”。
崔珉豪佯装生气,要伸手去打旁边的人,被金起范大笑着灵巧地躲开。他们都默契地不再提起这个话题。
崔珉豪想,为什么还要去着急确认呢?自己知道他写了什么,金起范也明白自己知道他写了什么,心照不宣。那就足够了。
大不了,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当作茶余饭后的趣事,说出真正的答案,让金起范脸红一次,矢口否认一次。
真是太好了。
崔珉豪满意地点点头。
他们从Covent Garden站走了出来,周围似乎是商区,人流如织。建筑不再是来路的哥特式,变成更大气的巴洛克穹顶,让人忍不住要抬头仰望。
尽管高纬度地区的夏季有漫长漫长的白日,九点多才会日落黄昏,现在还是敞敞亮亮的光景,崔珉豪抬起眼看那些繁复的花纹、强烈的色彩时,倒也没觉得阳光刺眼,这就是伦敦持续全年的雨季吧,一切都温吞又祥和。
他走在金起范的身边,只是仰着头,也不担心脚下磕碰,身边的人总会为他探出安全的每一步。
然后他看到了一栋高耸的建筑物,忍不住给它冠上遗世独立的名号。圣洁的白色,富丽堂皇的圆顶,栩栩如生的的雕塑,中心立着十字架,像是一座教堂。
金起范在他身边停下脚步,目光粘连在那里。微弱的夕照打过来,崔珉豪一阵恍惚,他并没有宗教信仰,但觉得金起范仿佛融入了那栋肃穆静谧的建筑,场面好似电影,神圣又迷幻。
那是伦敦最高的建筑物圣保罗大教堂。
教堂里响起钟声,深邃沉远,他有些迟疑地拉住金起范,这里是天主教堂,而金起范是新教信徒。金起范转头对他笑笑。
——信仰不会因为身处何地而改变,只是坚持信自己的真理。只是参观而已。
他们推开厚重的大门,神明寂静,祷告无声,只有钟声的回音连绵不断。穿过长长的拱廊,金红的斜阳晃得玻璃外的事物融化成油画。他们看唱诗台周围的镶嵌,沉醉于精细复杂的装饰,小心翼翼地踏过烫金的克莱因蓝地砖。
然后他们走了出去,在绿树成荫的庭院找了木头长椅并肩而坐。就算在闹市,教堂这一片地方好像都更宁静,周围好像没有打扰了,风没有声音,碰到树叶才有了具象,青草带露,蔷薇盛开,长椅旁的黄色街灯如期点亮,一切都为将要发生的事情做好准备。
除了崔珉豪和金起范,有两个男人出现在这里,脸上是温和的喜悦。他们不着一丝不苟的西装,不打礼教束缚的领带,不穿裹足不前的皮鞋,好像只是情侣晚饭后的夜游,简单的黑色T恤和白色衬衫,日与夜,在今天当然可以因为人定胜天而同场出现。
他们并不进入教堂,但在教堂外的誓言也是真的。太稀松平常了,只是一如往日地牵着手,像梦里演练无数遍那样拿出衣袋里的盒子,交换指环,交换温柔,交换余生。不必神父见证,不必宾客欢呼,有教堂祝福这一切就足够。⑥
教堂总是在等待着要发生的事情的。它占据着第四维空间——时间。它像航船渡过世纪长河,驶过历史阴影,穿过舷柱厅室,它所赢得、所超越的似乎不仅仅是多少公尺,而是一个又一个朝代,它是胜利者。⑦教堂承载时间,亘古不绝。
崔珉豪和金起范只是安静地坐着,看着那两个人踏着夕阳离开,结束仅此两人的婚礼仪式。⑧过了片刻,金起范打破安静,问崔珉豪
——有没有发现黄色的街灯变蓝了?
崔珉豪慌忙抬头去看,暖黄色的光圈模模糊糊,幻化成光晕,失去焦点,渐渐变成细腻的蓝。他揉揉眼睛,抹去不知何时蓄满眼眶的液体,却发现灯光橙黄依旧。⑨
金起范的声音好像从身边传来,又好像从远方飘过,他说在英国的传统婚礼风俗里,新人的嫁妆是特别的——Something old, something new, something borrowed, something blue.
蓝色的物件代表纯洁忠贞的爱情。
崔珉豪默不作声,他想这真好,他想不通的街灯魔术都是新人的礼物。
天色仍明,夜幕未落,他们走出宏伟的圣保罗教堂,崔珉豪跟在金起范的身后,悄悄回头看慈悲的主的雕像,这是不见流星也可以许愿的地方,如果金起范不能对不信仰的神作祷告,那神是不是可以宽恕他作为无知的愚民第一次贪心祈盼?
在六月的伦敦,崔珉豪许过无人知晓的愿望。屹立于第四维度的教堂听过,会带它横渡时间。
April shower, May storm, June bride. Marry in June-Good to the man and happy to the maid.⑨
结婚在六月,新郎幸福,新娘快乐。Marry in future’s June-Also good and happy to men or maids.
回到主街道的时候,已经快要九点,天空依然胭脂晚照,给层层叠叠的云染上深深浅浅的红。如此这般的景色诗情画意,崔珉豪却只觉得饿得发慌,在他眼里,那云更像是浓浓淡淡的酱汁浇上软软糯糯的白米。
金起范斜眼看他,怪他煞风景的不满不言而喻。
——走这么久,还不是为了陪你。
崔珉豪一句话成功堵上了金起范牙尖嘴利的反驳。他翻着手机的收藏夹,脚步不停。
——那请你吃有名的店吧。
他们去了一家老餐厅⑪,吃迟到但正式的晚餐。
门口的招牌说这里开张在1828年,推开黄铜的旋转门,行过复古马赛克的瓷砖,好像就回到了二百年前的英伦上流社会。
被侍者引至Grand Divan用餐,那里又是新天地。人不是很多,大概因为时候亦晚。吊顶挑高,木纹雕饰,水晶吊灯、壁灯都不算那么明亮,每桌的小台灯更添温馨。
崔珉豪看着一簇簇柔和的光晕,在食物的香气萦绕里还能抽空胡思乱想——黯淡又生动,简直像烛光晚餐。
对面落座的金起范并不和崔珉豪商量菜单酒单,自顾自地叫来服务生点好,英文流利,崔珉豪也乐得坐享其成。有什么关系呢,彼此的口味取向了然于心,长久的默契从过去而来,也必将延伸未来而去。
崔珉豪和金起范小口啜着苹果酒,却是甜意,好像是从彼此对面人流转的眼波里,含混的音节里流出的蜜滴落进去。
金起范咂咂嘴——倒是和威士忌差不多。崔珉豪不置可否,他和朋友们沉迷酒精的时候更多是痛饮烧酒,是干杯,是吞咽,是火辣,是流汗,是不解风情,是一醉方休。这样桌边小灯熄了又燃,和对面人说些无关牢骚抱怨又没有意义的话,对着杯中琥珀色液体浅酌怡情的时候,太少了。他不是这样的人,这一刻却乐在其中。
因为有些人是可以分享一些情绪一些语言的人。
这些人只适合这样的情景。只有这些人适合这样的情景。
崔珉豪这样想着,盯着对面的人,而金起范也回望过来,他的瞳色本来就偏浅,在灯光里更和酒液同样色泽,金黄,艳丽,暖意,温柔。
谁能做到盯着这样的眼睛不移开视线?崔珉豪不能,他担心醉溺于其中。
而金起范为什么也移开了视线呢?他不会说,崔珉豪也不会问。
金起范转头去看墙上的画,那是狄更斯的像,伟大的人曾在这里,在同一个位置喝着同样的苹果酒,一笔一划写工人沉重的步伐,写川流不息的车辆,写手摇风琴的乐声,写生活,写伦敦,写六月的此时此刻。
金起范的声音像晚风,更像晚风里荡起的飞鸟羽毛,他念着墙上狄更斯的词句
——微明的曙色与其说是白天的诞生/毋宁说是黑夜的死亡⑫
窗外不是曙色,却是暮色。消失夕阳光影,忙碌的都市渐归于沉静,日已尽,夜初升。但有什么区别呢?暮色是黑夜的诞生,白天的死亡吗?光明正大的白天和沉沉入睡的黑夜在清晨和日落时分短暂相依,不断追逐,不断相遇。
好像总在错过,实际永恒约定,一天中最浪漫的时刻,日夜彼此陪伴。新一天总会到来,新期待从不落空。
好在崔珉豪和金起范此刻也不需要思考墙上句子的含义,他们只需要专心吃威尔逊的羊肉配奇妙的薄荷调番茄酱,吃白兰地冰激凌淋上蛋白甜霜的海绵蛋糕。他们的日夜永久,无穷无尽,总有一天会彻悟,就像总有一天会回来取那支念念不忘的番茄酱。
等到喝下最后一口酒,崔珉豪才终于能够心满意足,深吸一口气,再感受一次混杂的香气,这样就让人流连忘返。他目不转睛,看还在慢斯条理吃甜品的金起范,想要长久长久地记住这样的场面,在某一天从记忆珍宝箱里取出来赏玩。
他曾经在哪读到过一段话,大意是说“视觉记忆在几天甚至几小时内就可能淡化,而产生嗅觉和味觉的事物却能令人记忆长久。设想和朋友一起在海滩上休息,海浪和啤酒的味道都可能在日后触发我们的回忆。”⑬
那就不如,再闻多一次满室的食物香,雕花的木质凛冽,回忆多一次番茄酱的的酸甜,果酒的回甘。每一样都是特别的,从未经历的,独一无二的,都能在今后的每一天帮他回忆今天的出逃,今天的悸动,今天的身边人。
但崔珉豪依然偷偷地在心里和自己打赌,他总是不服输。
就算没有那些味道,他也会珍惜地存起今天这些记忆,谁都偷不走。
可惜酒足饭饱后没有多少时间给他们回味在食物中传承二百年的历史风华。
金起范脚下生风,扯着崔珉豪的衣袖几乎要小跑,但没过一会,就位置互换。崔珉豪在前面时时回头等他,顺便嘲笑他的体力,等他到了眼前,再牵着他继续向前。
而金起范只是脚步不停,大口呼吸,甚至懒得回嘴,也顾不得额头渗出的一层薄汗。
他只想快点,再快点,要去赶上City Cruise的末班船。要去看泰晤士河的夜景。
从古老又沉默的小道拐过,视野突然就豁然开朗起来。被建筑物遮挡的夜空露出来了,环抱伦敦的泰晤士河流出来了,河对岸的灯火霓虹亮出来了。
是啊,伦敦除了是被时间风尘打磨太久的古典旧城,更是灯红酒绿的现代新都。结合在一起是那么反差,但又是顺理成章的和谐。
登上船的时候,眼看金起范还没有完全平复刚刚那阵气喘吁吁,崔珉豪皱着眉头,从背包里拿出帽子扣在他头上,抚着他的后背,不轻不重,一下又一下。嘴里含糊不清,不知道是在自言自语地咕哝还是半假半真地抱怨。
——刚吃完饭就跑那么快,积食可怎么办。
——头上挂着汗现在又吹风,你包里常备的药什么时候才能丢掉。
——赶不上就算了嘛。反正,去哪都一样嘛。
——反正,都是我们俩嘛。
……
金起范整个人放松下来,在船栏上叠起双臂,又弯下腰侧过脸颊,枕着胳膊看崔珉豪,晚风吹干他被汗水打湿的额发,眼睛弯起来,淌出的全是温柔的笑意,好像船下河水泛起轻波。
崔珉豪未尽的话突然就噤了声。一种奇妙的感觉占据了他的心脏,一瞬间就好像回到四年前的练习室,金起范第一次对他笑,什么都没变过。金起范还是笑得好看,他还是喜欢金起范笑得好看。
但眨眨眼睛,才发觉时间从未停步,他们都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唯一庆幸,金起范好像就是崔珉豪的这四年,和他站在一起,和他一起奔跑,就是抓住了流逝的时光。他不断地对崔珉豪笑,也不断地与崔珉豪争吵,不断地被崔珉豪在酒后照顾,也不断地和崔珉豪说喜欢的包包。有的人的存在是可以为自己的生命划分阶段的,金起范保留着这几年,在他身边就能记得一切。
这样宝贵的人,还愿制造更多不断的记忆,也请未来多多指教。
崔珉豪微微垂着头,觉得自己想得太深太远,却又没有对一无所知的日子的担忧和不安。
从Embankment Tire向Westminster Tire航行会经过伦敦眼。
那是点着红色灯盏的巨大机械,没有办法被夏日的僻静角落所盖掩,在哪里都会或多或少地看到一角。一轮妖冶跳脱的红,但和璀璨繁华的背景相得益彰。
崔珉豪看着金起范的笑眼太久,如梦方醒地不好意思,后知后觉地移开视线,然后就看到刚刚远在对岸的伦敦眼近在咫尺。
——好美。
崔珉豪言简意赅地吐出了这一句感叹,不是词穷,只是觉得其他词都不够准确,只有返璞归真的“美丽”反而直白地贴切。
但金起范看起来不怎么激动,没有答话,仍然懒懒散散地,不肯直起身子,只是扭头不再朝着崔珉豪的方向,把下巴搁在了手臂上,趴下来,平视对岸。一片夜色里,崔珉豪还是看到他瘦削的蝴蝶骨,被这个动作撑了起来,在衣服下弯成凌厉的曲线。好像真会从那里伸展出一对流光溢彩的蝴蝶翅膀,扑扑簌簌地落下鳞粉,再带着眼前的人飞上天,追星揽月。
崔珉豪也略微弯下腰,在栏杆上手托着腮,漫无目的,眼神不再聚焦,为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感到好笑。
一切都静止在此刻,除却风吹动头发,除却游船悠悠荡开水面的纹理。宁静,片刻。
然后,金起范没有预兆地开了口。
——可我倒觉得不过如此。
听不出什么情绪,好像只是阐述事实。崔珉豪一时间愣在那里,几秒后才意识到这是金起范对自己那句感叹迟来太多的回应。
在崔珉豪愣神的时间,金起范又接着说道
——从远处看,大多数东西都美丽动人。⑭
崔珉豪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金起范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少了他那种得天独厚的撒娇尾音,软绵绵的,却多了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
言毕,金起范又扭过头去,继续看已在手边、需要仰望的伦敦眼。
崔珉豪笑了笑,像金起范那样,手臂搭上栏杆,头枕了上去,懒懒散散地趴着。金属的冰凉质感比夜风更让他清醒。他望着金起范落寞的侧脸,淡淡地开口。声音在固体中传导,震得胸腔都共鸣,他说
——可是,有的事物,有的人,连近看都光辉灿烂。
金起范有些吃惊地转过头来。崔珉豪的脸离得太近,呼吸气息平静地打上他脸颊的皮肤。
而他猝不及防地对上了崔珉豪清澈澄明的瞳孔,落进了深沉的,具有无限吸引力的,一秒钟就可以下坠的漩涡。
一趟cruise也不过二十五分钟,从船上下来,崔珉豪却还觉得世界有点晃晃悠悠,有点像微醺的状态,迷迷蒙蒙,快快乐乐。明明晚上没有喝多少酒的,难道是晕船?他暗忖。然后就被金起范拖着去买了咖啡,说要帮他清醒。
还不是你自己想喝。崔珉豪无可奈何地想。
但是咖啡无用,清醒却被深沉浑厚的钟声带来。
Tire旁边就是巨大而华丽的大本钟,坐镇横跨泰晤士河的威斯敏斯特桥。
十一声钟鸣昭示子夜到来,同船而来本就不多的人三三两两地散开,归去万家灯火,找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一盏,不见踪影。广阔的水面上不再航行游船,恢复河川百年前的样子,如同身边空旷,除了金起范,人影寥寥。
他们并肩走在一起,向这里最亮眼的那幢建筑物走去,在九十六米高的伊丽莎白塔下驻足,静静仰望四面铸金的钟,装饰华丽。表盘白亮,黑色的线条花纹蔓延在其中,像是挂在床边的少女捕梦网,只是远没有捕梦网那样天真烂漫,大概没有什么能从时间的捕猎中逃脱。
这座著名的建筑和旁边的的维多利亚塔在黄昏之际结束白日的静默,点起黑夜里明亮的灯,照亮天际,甚至把那片晦暗不明的灰蓝映得瑰丽异常。
金起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有些出神,顿了顿,又拐着手肘碰了碰崔珉豪。
——据说大本钟在英格兰最热的一天停走了两次,在元旦的大雪里也有过失声。
没头没脑的内容,也许算得上是趣闻轶事。崔珉豪抬起手臂,抓了抓头发,简单地回了句,这样啊。
金起范不以为意,继续着这个话题。
——只是觉得,这么壮观美丽的建筑,也是挺脆弱的。风霜雨雪都能让它停止运转。
崔珉豪隐约觉得他想说些什么,又不得要领,只是点了点头,等他的下文。
金起范收回视线,声音满是期待和满足。
——但是啊,大本钟还是在坚持不懈地走。
——走到了我们来旅游的今天,以后也会继续作为跨越世纪的奇迹勤勤恳恳地走。
崔珉豪完完全全地同意他,声线温柔又坚定。
——是啊。
金起范就开心起来,糯着嗓子说总是要和这样的地标合影的,他总是热衷于此。拉着崔珉豪向威斯敏斯特桥上奔去,像雀跃的小孩。崔珉豪跟在他身后,看带着水汽的风吹起前面人的衣摆,掀起一点T恤,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在夜色如墨里显得格外扎眼。
晚风吹过那段裸露的白皙,好像是野风吹过燎原之火,再吹到崔珉豪的时候,只让他觉得脸红耳热。
好烦,又对金起范过敏了。烦人的金起范。
但是罪魁祸首什么都不知道。他已经背对着大本钟找好了位置,一边举起了剪刀手,一边晃着咖啡,嚷嚷着要崔珉豪把他拍得帅一点。
崔珉豪看着眼前的人,精神十足地大呼小叫。背后大本钟依然恪尽职守的走着,分针一圈一圈转动。帽子反扣着,泰晤士河水深沉,街灯却明亮,给黑色的帽檐镀上一圈明白色的边缘,让这个张牙舞爪的小朋友平白多了丝柔和。刘海露出来,乱蓬蓬的,有几缕还不听话地翘着,眼睛细长,往外流着亮过灯火亮过白昼的光,嘴巴时不时开成夸张的O形。
真是,可爱极了。
全世界不会再有人看过这样可爱的金起范了,全世界不会再有人知道这样可爱的金起范曾经在伦敦任性地出逃,全世界不会再有人同这样可爱的金起范分享日与夜。
除了他,除了他,除了他。
崔珉豪举起手机,咔嚓一声,留住了此刻。
对面的金起范明显愣住了,还没有做好表情管理,还没有调整好姿态,崔珉豪甚至没有倒数,闪光灯就亮了起来。刚刚会是什么样的丑照啊。
急急忙忙冲过来,对着那张表情傻傻、动作过于舒展的抓拍龇牙咧嘴,然后一脸抱怨恨铁不成钢地盯着崔珉豪,金起范夺过崔珉豪的手机。
——还是得我自己来自拍。
——那能不能请自拍达人起范xi顺便也把笨蛋崔珉豪帅帅地拍进去啊?
镜头就偏移了过去,另一个人体温就靠近了过来。明明公开出来的被所有人看的两个人的合照多得数不胜数,高清的,艺术的,妆容艳丽的,被细心指导过的,这样一张低像素的,略显土气的,素面朝天的,姿势逼逼仄仄的自拍,为什么会是珍贵的?
因为是在伦敦吗?因为是秘密旅行的纪念吗?因为是气氛太过于暧昧吗?
因为,谁心猿意马吗?
崔珉豪和金起范的脸出现在取景框里,把那座著名的地标建筑挡得严严实实。金起范倒数着三二一,手指就要按下拍照键的那一刻,手机界面黑了下来。
两张不知所措的脸映在暗淡的屏幕上,远处的大本钟影子反着光。金起范的手指怎么乱点都没有反应。
——呃,好像没电了?起范,用你的手机?
——呃……我的在上船之前就没电了……
午夜钟声适时地响了起来,十二下,宣告旧日结束,今天开始。
两个人的出逃最后也没有留下两个人的合照。
好像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但不知道是谁先笑了,两个人都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笑声响亮,就伴随着大本钟的余音飘了很远,到伦敦每一个留下足印的角落。
缺少手机规划的两个人,剩下的旅程只是在附近信步乱逛。
大概是在往西走,往伦敦市区走,有行人匆匆踏尘而过,只有他们脚步拖沓,背后是越来越远的高塔。伦敦蛰伏于夜色。
缺少目的地,好像更加轻松了,闲聊笑谈,抬头颔首,一呼一吸,皆是平常。不用歌来诉说,不必诗来赞颂。
然后走到一处街口,路灯昏黄,但足够照亮路边的木牌——Birdcage Walk。
——鸟笼漫步。
金起范说这真是个好名字。崔珉豪点头。
这是一条很安静的路,走起来太舒服。行道树枝干粗壮,大概比两个人的年龄加起来都要大,盛夏时分,树叶茂盛,又不张扬,头顶上只有叶片被风吹动的沙沙声,偶尔哪一角被吹得狠了才露出白悠悠的云和蓝幽幽的天。
真的是恰如其分的名字,像鸟笼一样,这条路和它的氛围笼罩了崔珉豪和金起范,却又留下隐秘的缝隙,穿越其中的风透露藏在其中的生动的小传奇。
路过露天篮球场,经过闭门便利店,有静默地铁,也有寂寞路边,总觉得这条路像是没有尽头,向未来延伸,又或者是走路的人走得太慢,停在此刻就是永恒。
走得太久,还是有点累了。他们在一条长椅上坐了下来。
像很久之前一样,像每次一样分享体温,说话和沉默。
直到彼此的声音逐渐低沉,终于是困倦了。
金起范身体下滑,反应过来的时候又上移回到原位,后背贴在长椅靠背。他扭动两下,身体微微蜷缩,好像终于找到一个安稳舒适的位置,然后靠在了崔珉豪的肩头。幼嫩的脸颊软软,崔珉豪的肩膀一下僵硬起来,困意都消失了大半。
他晃晃身子,试图把金起范摇醒。金起范只是软软地哼一声,说着别闹,闭眼休息会。人肉枕头觉得很无奈,又想用言语把金起范哄起来。
——睡在外面会着凉的。
——……现在是夏天啦。
——这么困的话不如回酒店睡啊?
——不要。反正……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
崔珉豪无言,肩头上的人动了动,直起身子睁眼看他,明明这么困了,那双眼角微微发红的眼仍然露出一丝狡黠。
——还是说不想做我的临时枕头啊?
——……睡吧你。
金起范重新靠上了崔珉豪健身效果显著的宽阔肩膀,像雨后草地上的松鼠君,看到有谁远远丢过来的一枚松果,安心又满足贴上去,抱上去,收下松果礼物,埋在湿润的泥土里,就蹦上谁的肩头,跟他回家去。
崔珉豪也放松下来,眼皮重新变得沉重起来,头也轻轻靠上了金起范,半梦半醒的时候,他听到过于熟悉的声音梦呓喃喃。
——我们待会一起去看日出吧。
崔珉豪模糊的大脑竟然也能下意识地反应
——嗯。
黎明黑暗,还是会被照破。天地间,日月下,有人相偎依。
崔珉豪知道自己在做梦,他梦到他和金起范一起伦敦出逃,走过了日与夜,走过了很多很多地方。然后他被晃醒了,从梦里离开的时候只觉得遗憾不舍。但视线重新聚焦到面前那张同样睡眼惺忪的脸时,意识回归,又觉得欣喜。
真好,现实比梦还好。
金起范看他呆滞的笑,忍不住伸手在他眼前挥挥。
——真变成笨蛋了?起来了,不是说一起去看日出?
崔珉豪仍然呆滞地点头,眼里,心里,脑海里全是刚刚那只修长的手,骨节分明,肌肤白嫩,漂亮的手。
金起范只当这个极难叫醒的人在闹起床气,也任崔珉豪安安静静地走在自己身后,他看着十步之内可拥抱的金起范,那个人抬起手腕,看看时间,又放下继续前行,时不时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嘀咕着不知道要怎么回到威斯敏斯特桥。
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没有了地图有点迷失方向的金起范终于遇到了稀有的路人,孤孤单单地等着绿灯。他赶快撇下崔珉豪,凑了上去。
身后的崔珉豪听到一连串的英文单词掠过耳畔,毫不在意,他仍然,只是盯着那只漂亮的手,吞了口口水。如果牵上去,触感会不会也像他的脸颊靠上肩膀一样柔软?
崔珉豪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你还有半年才二十岁,这一点都不算幼稚。
他捏紧了拳头,在心里对自己说
——如果十秒钟里红灯变绿,我就去牵金起范的手。
漂亮的手在这时顿了一下,又像他一样握紧了拳,像是做了什么决定,只是下一秒又放松开来,一切的动作都牵引着崔珉豪的目光,手的主人似乎正手脚并用地和路人说些什么。
而无神论者没空去推测金起范在和路人说什么了,他在忙着求遍他知道的所有神仙,甚至包括下午刚刚许过愿的天主。
五。十秒太少了么?难道二十秒才合适?
四。为什么还不变绿?之前明明已经等了很久。
三。拜托,求你了,谁都好,帮帮忙。
二。我的幸运,请一次挥霍干净吧,我愿意。
一。最后一秒反转才够振奋人心吗?
——零。
红灯仍然是红灯,奇迹没有发生。
崔珉豪说不上失望,本来就是莫名其妙和自己打的赌,另一个当事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心里觉得空落落的,毫无根据地觉得,自己好像被放弃了。低着头,不再动作,也不再看恼人的红灯。
然后,视线里出现了那只漂亮的手,手心朝上,掌纹的曲线并不纠缠,规规矩矩地向他蔓延。
崔珉豪猛地抬头,不可思议。对上了金起范不明所以,若无其事的脸。
——变了绿灯这么久,你怎么还在这里一动不动?
崔珉豪一个字都说不出,只是在漂亮的脸和漂亮的手之间来回地看。
金起范眨眨眼睛,似乎有点困惑,手也泄气似的要向回缩。
崔珉豪才不会错过唯一一次的射门机会。
结论是,那只漂亮的手牵起来,比脸颊的触感还要柔软。
时隔几小时又回到了威斯敏斯特桥,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两只手十指紧扣。
古老的桥面,缓慢地踩上去,有零碎的声响,好像是每踏出一步,就有风铃送来祝福。
还有两天就要夏至,一年中白昼最长的时候,日出都格外让人期待。黑暗会被蚕食,从东方一点点披上霞光。
崔珉豪和金起范就手牵着手,一起等待四点多的壮丽日出。
然后,崔珉豪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捏了捏金起范的手。
——好像一直没问过你,为什么喜欢伦敦?
金起范回应似的握了崔珉豪的手,那手牵得太久,不再干爽,但微潮的感觉也像温带海洋性气候湿润的空气,没法让人讨厌。
——-弗洛伊德说过的啊。从小房间里放了贝壳装饰的人,一生都会憧憬大海。
——其实我都记不清楚了,也许只是小时候翻画报被迷住,从此心里就有了执念。
崔珉豪沉思着,过了片刻才说道
——从今天开始,我的房间里也放了贝壳。
金起范一时没忍住,噗嗤地笑出了声,他永远都喜欢打趣崔珉豪。
——那我们珉豪的小时候看来还没过去,持续时间有点久啊。
崔珉豪摇了摇头,扭头看着右边的金起范,前所未有地认真反驳。
——二十岁也会有二十岁的执念。
今天的第一缕阳光从东边照过来了,打在崔珉豪那张俊朗的脸上,熠熠生辉,也给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注入最新鲜,最温暖,最诚挚的力量。
泰晤士的河水波光粼粼,一如往常。但二十岁的人们手牵着手渡日月,赶朝暮,终于走过十二小时的日夜交更。
然后,用余下漫长漫长的日子守候赏味期限是永久的日与夜。
Fin.
无聊的彩蛋
“你不是嫌这个照片丑么?怎么还发出来?~”
“……我想发就发,你拍得丑,但我长得好看。”
“那你发出来干嘛还强调是和珉豪君出逃了?~这就不怕被经纪人唠叨了?”
“呀!崔珉豪!你今天非要让我生气么!”
啊,逗人逗过了啊,松鼠君毛茸茸的更容易炸毛啊~崔珉豪想着。
但是能看到从脸颊红到耳尖的害羞金起范,这样也要坚持骂人的傲娇金起范,是值得的吧?崔珉豪对着背过身不肯或者不敢看他的金起范笑得开心极了。
真的Fin.
彩蛋之标准答案公布
“说真的,当时在伦敦地铁上的时候……”
面前松松垮垮的人突然绷紧了身子,正襟危坐,嘴里的饭都忘了嚼,一脸紧张戒备地看着崔珉豪,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说真的,你写的是‘崔珉豪,喜欢’吧?”
“你瞎说!我没有!怎么可能!谁喜欢你这个笨蛋!”
果然啊。让金起范脸红一次,矢口否认一次。
真是太好了。
崔珉豪再次满意地点点头。
真的真的Fin.
彩蛋之标准答案公布(二)
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这个烂醉如泥的酒鬼拖了回来,崔珉豪累得够呛。
心里是有些生气的,自己虽然心甘情愿照顾他。但喝这么多,对身体也不好啊。
沙发上的醉鬼像感知到了他的不满,两颊潮红,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对他嘟着嘴笑,带着酒气凑了上来,有点讨好地说
“嘿嘿~珉…珉豪~不要生气~我和你说个秘…秘密,过来…过来~”
崔珉豪把耳朵贴了过去,只听见醉鬼先生笑嘻嘻又断断续续地说
“在…在伦敦看日出之前…等红绿灯…遇到的那个…那个人,你…你知道他问我什么吗?”
崔珉豪一脸茫然,想起自己当时只顾着看金起范的手,他俩在前面说的话什么都没注意听。金起范笑意更甚,像猫一样舔了舔他性感的唇珠,得意地继续说
“嘻嘻嘻…他问我…后面…后面那个人……啊…也就是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崔珉豪的心跳得飞快,醉鬼金起范完全失去了判断能力,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猛地扑到崔珉豪身上,贴得更近,嘴唇擦到崔珉豪的耳廓。
“我说,yes~”
这次真的真的真的End.了 我一滴都没了😢
注释
① James Boswell:《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Vol.2(我记不清了,应该是第二卷……总之就是塞缪尔·约翰逊说过的话)。
② 关于故乡的故事来自2018年《一周的偶像》,崔崔在节目上拆台说自己故乡是纽约的金金,“我们刚见面的时候他还说自己故乡是伦敦呢”,至于文里这些无聊的细节……都是我自己瞎编的……
③ 塞壬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妖精,有时候会化身为人鱼,在海岸线附近游弋,用美妙的歌喉蛊惑经过的水手,迷失航向,撞上礁石,船毁人亡。
④ Backstreet Boys–As long as you love me。(垃圾我本人小学的时候真的以为歌名的意思是像你爱我一样久……)
⑤ 李维菁:《老派约会之必要》,有删节。
⑥ 英国《同性婚姻法》自2014年3月29日开始实施,也是自此,宗教领袖才松动,表示教会不会再反对同性婚姻。在文中的2011年,根据2005年颁布的《同性居民伴侣法》,同性情侣仅可享有民事伴侣身份,不可合法结婚,教堂等宗教场合禁止举办同性婚礼。(总之,人类果然还是在进步的,嗯。)
⑦ 马赛尔·普鲁斯特:《在斯万家那边》,有删改。
⑧ 欧美的婚礼仪式多在中午或傍晚举办。
⑨ 当泪眼模糊的时候,晚上看眼前的光,眼泪就会像海水那样,对波长较低的低频光(红橙黄光)全部吸收,只留下波长较短的高频光(蓝紫光),因此就呈现出大海一样的蓝色。
⑩ 关于什么时候结婚最好,西洋有俗语“四月阵雨,五月风暴,六月新娘。”结婚在六月,新郎幸福,新娘快乐。
⑪ 指Simpson’s in the Strand,不过这家店大部分情况需要提前预约。在过去,作家狄更斯确实经常出入这家店。
⑫ 查尔斯·狄更斯:《雾都孤儿》。
⑬ 伦敦大学神经生物学家杰伊·戈特弗里德的理论。
⑭ 村上春树:《1973年的弹子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