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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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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2-05-05
Updated:
2022-05-05
Words:
40,369
Chapters:
4/?
Hits:
24

炼狱行传

Summary:

原创都市奇幻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更或者鸽的超级大长篇。
风格较严肃,二次元但是不是很二次元,而且随时可能会有主要角色死亡。
毕竟我确实是个很爱杀角色的作者。
世界观很大程度上受了基金会的影响,但还是那句话,它比起基金会要二次元得多得多了。
CP很复杂,有BG也有男同女同,也会有很扭曲不健康的关系。
但本质上我写这玩意不是为了写爱情的。

Chapter Text

我们曾经拥有一切。

我们的同胞遍行大地,海面上升起伟大的堡垒,神明的话语和密传的学识化为魔法与奇迹流淌于大地之中,就连生死之秘也被参破,常世已为我们掌中之物。

我们曾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繁盛,然而万物盛衰如同草木枯荣,千年时光转瞬即逝,如今凡人盗走了神明的权柄,屠神的英雄业已破碎,祂的残渣得众兽分食,而地上已无诸神的踪迹,只有群魔行走于这无爱的恶土。

天堂死而地狱生,但时间的长河永无尽头。

现在是公元2020年,我们的故事从结局开始。

 


 

“列车下一站是洄海路站,洄海路站是换乘车站,请需要转乘15号线的乘客在本站下车。The next station is……”

地铁从地上行驶到地下,正以一种使人昏昏欲睡的节奏轻轻地摇晃着。这是条从帝江市郊区开进市内的机场专线,此时已经是夜里八点四十五分,车上的乘客并不多,大多数都随身带着大号的背包或是行李箱,倒也把细长的车厢塞得分外充实。不论是归家的本地人还是刚刚抵达的旅行者,每个人都是满脸倦容,一对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妻,穿得清凉又时尚,一看就是来旅游的,却也肩并肩坐着,没精打采地一言不发。丈夫低头玩着手机,妻子靠在他的肩膀上闭目养神,手上还握着个卷成卷的观光手册,他们七八岁大的孩子也枕着妈妈的大腿睡着了。在长途飞行之后还要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就算是精力最旺盛的小孩子,也遭不住这种折腾。

陆渊坐在他的座位里,一只手钩着行李箱的拉杆不让它滑到太远的地方去,另一只手抓着手机,就这么闭着眼睛小鸡啄米似地打着瞌睡。刚从国外飞回来的他,现在理应是最清醒的时候,却因为飞机上的座位太窄,噪音又太吵,让他愣是十几个小时没合上眼,连着看了四五部好莱坞动作片,这会倒是给他倒好了时差,恨不得下了飞机就栽倒进床里。他甚至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过了海关又提了行李的,整个人梦游一样,回过神来就已经坐在地铁里了。

他正迷迷糊糊地梦着在尼罗河边挖石头的时候,耳机里想用来提神但很显然没用的鬼故事电台突然变了调子,熟悉的摇滚乐的高潮部分直接灌进他的耳朵,让他一个趔趄摔进尼罗河里跌落回地铁的车厢,手上一抖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他闭着眼睛在屏幕上划了一下,接起了那个电话:“喂你好,请问哪位。”他语气很困,很不好,希望能让对面的人放弃对话的念头,放他回去和法老王再续前缘。

没想到电话那头一个男人劈头盖脸地骂了过来:“哪位个锤子,崽种,你是不是把我电话号给删了?”

那个熟悉的声音听得陆渊眉头一皱又舒展开来,然后松了一口气:“噢,是你啊。没有,我在这打盹呢,没看手机。”

“上地铁没?你到哪了?”

“快到了,下一站洄海路。”

“挺快啊。行,到时候你从B口出去,可以坐直梯,我来接你。”

这让陆渊一个激灵差点从椅子里站起来:“不用不用!我马上就到了,你在家等我就行,别麻烦了。”

听筒里面传来一声笑:“这边的人行道都是那种十年前铺的小方砖,三步一个坑的那种,到时候颠碎你几张宝贝黑胶我可不管啊。”

陆渊看了一眼自己两个最大号行李箱上面放着的两个纸箱,用胶带和保鲜膜缠了里三层外三层,里面都是他搜集来的珍贵唱片和一些玻璃制品,行李箱的拉杆上还挂着自己心血来潮在中转机场买的点心零食,他心里不禁产生了一丝迟疑。“呃……”

电话里的人都要笑出声来了:“得了,我家里有个运货的推车,等会我去接你。这都快九点了,我怕你自己在找到我家之前就被人给抢咯。”

“……你家附近治安那么糟糕的吗……算了到站了,先不说了,拜。”地铁驶入了站台,陆渊草草地挂了电话站了起来,艰难地一手推着一只箱子,缓慢地蹭出了车厢。那对夫妻的孩子还在母亲的腿上酣睡,看来他们的旅途还很漫长。

双脚一踏上地铁站的大理石地板,陆渊就后悔了。洄海路站很大,还是个换乘车站,光是出口就有四五个,还有联通着地上的公交站的专用出口。各色各样的乘客匆匆穿行于站台之间,每个人都看着手机或是盯着地地面,神色淡漠地戴着耳机隔绝了自己和他人的脚步声,沿着规划好的道路向着固定的方向走去,像是被一条条沉默的河流。陆渊摘下一边耳机,伸着脖子寻找着路牌的踪迹,眯着眼睛努力地去看,发现从站台到B口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并且要坐不止一次电梯,他开始质问自己为什么不在机场门口打车回来,但转念一想自己能在近乎于梦游的状态下买票坐上正确的线路已实属不易,还是不要过多责备自己了。

等等,买票?

两手在衣兜里左掏又掏,他终于在裤子右边的屁股袋里摸出了一张薄薄的车票。是现在坐地铁可以扫码这件事还没有刻进他的灵魂呢,还是习惯了用交通卡的自己还没有完全适应现代生活呢,总之他深深地意识到身上备着点现金还是好的,至少可以在梦游的时候备不时之需。把车票塞回裤兜里,他深吸一口气,推动着沉重的行李向出口走去。

洄海路站坐落在一片相当繁华的商业区附近,刚走出地铁站陆渊就看见了站前购物中心的高楼上播放着广告的巨大LED屏,如同一个玻璃万花筒般的大楼从内向外地发散着深深浅浅的灯光,和屏幕上闪动着的明星的笑脸一起,几乎要把头顶的夜空都点亮。街边尽是琳琅满目的店铺,挤满了年轻人的奶茶店,拙劣地装修成居酒屋模样却有股澡堂风味的日料餐厅,门可罗雀却依然骄傲地点着水晶灯,穿着西装的店员踏在刺绣地毯上的奢侈品门店,无一处不在尽情挥霍着灯火与光明,原本主宰了夜晚的星星和月亮,此刻也只有羞惭地躲藏在这片人造光海之下的份。

此时已是六月中旬,炎热的夏季尚未到来,可夜里吹来的风也已经变成了潮湿沉重的热风。街上人潮汹涌,即便是隔着耳机陆渊也能听到男男女女的说话声,伴随着不知从何处飘来的流行音乐,风中微不可寻的淡淡盐味和初夏的闷热空气一起如浪潮般向他涌来,竟使他呆愣了一瞬。眼前的这一切和四年前的帝江市似乎没有任何区别,虽然路边的店已经换了一茬又一茬,原本只收现金的章鱼小丸子明档也立起了贴着收款码的小牌子,在这一刻,他终于有了一种清晰的实感:他回家了。

陆渊感到一种怪异的感动,毕竟他是那种在留学期间被问到就会自信地回答不会想家的类型,但是现在他眨了眨眼,竟感觉眼睛有点湿,眼前被光填满的家乡夜景也变得有些模糊。不过说实在的,这里也算不上是他的故乡……

或许是感到有些没面子,他不太高兴地砸了下嘴。一抬眼,就看见先前电话里的人站在地铁口外的不远处,背靠着一棵大柳树,旁边放着架与周围景象格格不入的手推车。

“哎,老叶!”陆渊说着就笑了起来,喊着他的名字,向着对方挥起了手。

树荫下,那人闻声抬起头来,被手机屏幕照亮的脸也一改凝重的神色,露出了笑容:“好啊你小子,终于给我滚回来了!”

他们见面,彼此拥抱,用手重重地拍对方的后背,亲密得如同兄弟一般。

这人名叫叶晓,是陆渊从上大学开始至今的室友兼好友,他们也几乎是彼此唯一的朋友。他们同届,但是叶晓要比陆渊长上一岁,陆渊学考古,叶晓学犯罪心理学,两个毫不搭界的学科的学生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被分到了同一间宿舍。或许这之中是有些不幸的缘分在作祟,毕竟这两个人里一个父母早亡,另外一个干脆就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在搬进宿舍的第一天,两个独自搬家的男孩只对视一眼就都意识到了些什么,而这些无形的联系也在短短的几个月内飞快地拉近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他们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也是在认识叶晓一段时间之后,陆渊才知道他原本还有个叫叶暄的亲妹妹,比他要小上两岁,叶暄刚出生后不久父母就把还在襁褓里的兄妹俩一起丢在了孤儿院的门口,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就在那个只有二十几个孩子的“大家庭”里长大,孤儿院并不富裕,孩子们的日子过得很清苦,但幸好院长和老师们人还算不错,虽然很严格又有些古板,至少还是让他们得以健全地长大。好不容易熬到了叶晓成年,他们终于可以离开孤儿院的时候,叶暄却突然失踪了。

那是在叶晓高三的下半年,叶暄突然生了一场大病,整日高烧不退,连续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大夫能用的药都用尽了,她的情况却没有任何好转,甚至连具体的病因都查不清楚。她的状况也一天比一天糟糕,从最开始还可以让放学回来的哥哥为她补习功课,到虚弱得整日时睡时醒,直到最后彻底地陷入昏迷,只能靠挂葡萄糖延续生命。每天在下晚自习后叶晓都会赶到医院看护妹妹,握着她滚烫的手和她说话,讲脾气火爆的班主任又拎哪个同学出去罚站,讲班上那个暗恋她的男孩子是如何心急如焚地跟自己询问她的情况。

但叶暄始终都没有再醒过来。

她消失的那一天,叶晓因为自行车爆了胎在路上耽搁了半个小时,再赶到医院的时候妹妹的病床上就已经空无一人了。护士告诉他,病人的父母来到了医院,在出示了证件之后申请了转院带走了叶暄,但是在叶晓跑到那个据说是叶暄转去的医院的时候,那里医生却说,从来没有过这回事。

他在医院的走廊里崩溃大哭,愤怒地嘶吼着,嚎叫着要让犯人血债血偿,在被医生和护士控制住之后,他哭得浑身抽搐不停,嘴里喊的都是爸爸和妈妈,还有妹妹的名字。

他的妹妹,他人生中唯一的亲人,就这么生死未卜地人间蒸发了。

叶晓不知道带走叶暄的人究竟是不是他们的父母,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不等他来?为什么不把他一起带走,为什么要再一次将他抛弃?如果不是的话,那究竟是什么人想要绑架一个奄奄一息的孤儿小女孩?

还只是个高中生的叶晓当然找不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他虽然报了警,但犯人和叶暄的踪迹就如同风中的薄雾一般悄无声息地消散,没有线索也没有嫌犯,最后也只能以失踪为结论草草地结了案。于是他的头脑里冒出了一个单纯的念头,他要做警察,做一个刑警,就有能力找回他的妹妹,找到犯人,找到自己的父母,然后问他们,把十八年来郁结在他心中的所有疑问,全部问个清楚。

即便是在读书期间叶晓也从未放弃过寻找叶暄,他把从各种渠道搜集来的资料,各种手抄的笔迹,照片还有简报都贴在了一个笔记本里。几年间那个普通的学生用笔记本变成了一个被塞得胀鼓鼓的黑皮活页夹,它一直被叶晓随身带着,是支撑着他走过失去妹妹之后的人生的,支柱一般的存在。陆渊看过里面的内容,甚至亲自在里面添加过一些信息,这个笔记本已经几乎变成了一本失踪案百科全书,叶晓可以说是对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发生过的失踪和绑架案都了如指掌,外人见了可能会觉得他已经变得过于偏执,但陆渊不知怎的,非常能够理解他那对一旦停止追寻,整个人生都会彻底崩塌的深刻恐惧。大学时代的叶晓,就如同一条鲨鱼一般,凶猛孤傲,连眼睛里都生着利齿,抱着停下就会沉没的觉悟不停地,不停地,无休无止地在冰冷的深海里游着。

十九岁的叶晓,如果用陆渊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又矮又瘦。时至今日他依旧和陆渊保持着十厘米的身高差,大概是从小生活条件都不算好,又把好东西都留给了妹妹的缘故,虽然还没到骨瘦如柴的程度,但他那肩膀可确实是一把摸上去满手都是骨头。一双极为锐利的眼睛衬得他的脸有种超出他年龄的憔悴,加上他的肤色也颇黑,虽然在今天算得上是健康的小麦色,但在那时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根倔强的枯枝,任是多大的风都无法将他折断。

如今的叶晓看起来倒是和善了许多。他的身子长开了不少,也更壮实了,虽然还是比一米八五的陆渊矮了十厘米,但也是一个成熟稳重的酷哥了。虽然这人大晚上穿一身黑,霓虹灯打在他的皮外套上反了一层的光,本来长得就不算白净,在树荫下面一站,像极了悬疑电影里那些可疑的嫌疑人剪影。

不过好笑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大学毕业后的叶晓没做成刑警,却成了一名私家侦探。

 

“飞机上人多吗?”叶晓帮陆渊把他那几箱子行李搬到手推车上,“我看你这是没睡好啊。”

“唉别提了。”陆渊说着摘下眼镜揉揉眼睛,“实在是太挤了,我腿都伸不开。我旁边还坐了两个女学生,说悄悄话说了一路,我不是不想睡,但是听她们讲哪个闺蜜又被男朋友戴绿帽子的故事就好比有个人在你耳朵边上连续不停地放《绯闻女孩》你知道吧。”

叶晓听了哧哧直乐:“啥啊,那不是最催眠的嘛!”

陆渊从善如流地打了个哈欠,和叶晓一人一只手地推着推车前进,他们没有直接从商场区群魔乱舞的中心区域穿过去,而是沿着橱窗遍布的外墙,绕着它的外沿走。整个洄海路商业区占了足有两个街区,一南一北地排列在一起,由一条狭窄的街道从中穿过,像一个标准的液晶数字8。商业区的外侧是一整条酒吧街,每一家店的门脸都隐藏在阴影之中,纵是一条街的路灯也照不亮,只有牌匾和各种装饰用的彩灯装点着一个个黑洞洞的入口,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看到那些阴影里站着无数打扮时髦的夜行男女,和路那头的行人们互用看笼子里的动物的眼神观察着对方。此时正是酒吧街最热闹的时候,但是从那些迷乱的小宇宙里逃出来的音乐声,还是敌不过街上潮水一般的人群的高声谈笑。

陆渊饶有兴趣地看着观察着这一切,仿佛他从未在此处生活过一般,忽然他低头从手上提着的塑料袋里摸出一根棒棒糖来递到叶晓面前:“来一个不?”

对方则对他报以非常嫌弃的一瞥:“多大的人了还吃棒棒糖啊?”

陆渊不以为然地拨开糖纸,把糖塞进嘴里,这根是青苹果味的:“有时候在教室和练习室里烟瘾犯了就吃这个,顶用。教室和出口离得太远,抽根烟要走上十万八千里,太耽误时间。”

“不错,就看肺癌和糖尿病哪个是你永远的家了。”

说着陆渊就抬手给了他一拳,被他轻松躲过。

陆渊抽烟,是叶晓刚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的事。叶晓自己倒没有这个爱好,就连酒他都很少喝,不过陆渊从来不在别人面前抽烟,他自然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对了,你这次回来,我还以为你会直接去上海。”叶晓忽然说道。

“回上海干嘛?”陆渊嘴里塞着糖,声音含含糊糊的,“那儿也不是我家啊。”

“你姐家不是在上海吗?”

“她……算了。在美国我就住了好几年她自己的房子,她顶着家里的压力资助我我心里也很难过意不去的,不想再麻烦她了。况且,”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那里确实不是我的家。”

陆渊虽然父母早逝,但他并不是完全没有亲属。他母亲原本出身自一个世家大族,这家姓苏,且是女人当家,掌握着一个国内国际都相当知名的庞大商业集团,经营范围涉猎了地产、旅游、餐饮乃至时尚等等十几个领域,是个名副其实的商业帝国,他甚至可以确信这个商业区里就有她们家的产业。本来苏家的孩子都是随母姓的,然而陆渊的祖母和他当时的丈夫分开了,他们唯一的女儿陆夕岚被祖父带走,也就跟了父姓。至于为什么陆渊也跟了母亲的姓氏,这一点他自己也不清楚,毕竟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姓甚名谁,只知道他在自己出生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

他不是没怀疑过这中间有什么难言的痛苦隐情,但既然母亲至死也不愿提起,那他也愿意让这个秘密和她一同逝去,毕竟对他来说,母亲已经给予了幼年时的他所需要的全部幸福。虽然他和这名门望族也不是毫无关系,但他毕竟算不上是苏家的子孙,所以他们那难以估量的巨大财富,他是半点都没享受到……倒也不尽然。

陆夕岚在陆渊上小学前就过世了,母亲娘家的亲戚们就自然而然成了他的监护人。但他们既不能把他迎回本家也不能任由他流落到福利院去,就干脆分了套上海的小公寓给他,安排几个保姆照顾他,直到他十几岁最起码能生活自理为止。所以,虽然陆渊算得上是孤身一人长大,但至少没有缺过钱,毕竟就算是被逐出家门的女儿生下的孩子,也不准给祖上丢脸。

只不过时时刻刻被人监视,每一个朋友的身份都要受到审查,买任何东西都要给出充足的理由申请,只要理由充分就算是一条游艇一栋楼也能要来,但反过来家长们不同意那就连一双袜子都是奢望——这样的生活让陆渊考上大学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上海,也是情理之中。

陆渊的祖母有一个亲妹妹,她的孙女便是叶晓口中的这位姐姐。她大概能算作是他的堂姐,但陆渊也没研究过这些辈分称呼到底该怎么论。她的名字大概许多人都听过:苏若木,又名Iris Sue,著名的好莱坞动作女影星。她比陆渊要大上几岁,如今已经快30岁了。本来苏家的女儿都是要接受精英教育然后继承家族事业的,结果她偏偏学了表演然后当了个演员,是名副其实的“混不好就要回家继承千亿家产”的代表人物。但好在她长了张冷傲的帅女人的脸,演技又好又能打,让她出道即大红,以她为主角打造的动作电影系列拍了七部,才勉强在母亲和祖母面前站稳脚跟。

因为年龄相近,又生性叛逆,小时候的苏若木经常会去偷偷找陆渊玩。捉虫子掏鸟窝,和邻居家的孩子飙自行车并胜利,用捡来的树枝玩孙悟空大战绝地武士,知道陆渊没多余的零花钱,她就用自己的钱买零食和他分着吃,边看电视上放的日本动画片。14岁的苏若木能用牙齿撬开玻璃瓶汽水的瓶盖,还能使魔法般地做出作业里的数学题,她就像哆啦A梦一样,好像什么都能做到。强大(能打)、自立、聪明又桀骜不驯,和随之而来的豁达的温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的形象在陆渊心中都是“完美的女性”和“母亲的象征”模糊重叠之后的产物,青春期时候的陆渊的理想就是娶一个姐姐那样的女人做老婆,当然这个小小心愿是绝对不能让她知道的。

不过现在想来……她会感到欣慰也说不定。

只是好景不长,到了上高中的年纪之后,苏若木就被送到国外去接受她的精英教育去了,这种事自然是没人通知陆渊的,在一个月没有见过姐姐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地给自己从未踏足过的苏家宅邸打去了电话,才在不耐烦的佣人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小姐去美国上学了,想找她就自己去美国找吧。”

那是春节刚过的二月的末尾,他在软禁着自己的公寓的小阳台上吹了一宿的冷风,想着“不就是留学吗,去就去谁怕谁”地下定了决心,自己总有一天会在上海之外的地方自由地和姐姐相见。于是过去一直抱着得过且过怎样都好的心态的陆渊终于开始认真读书,为了逃离这个让他窒息的20平米的小屋子,为了和他唯一的亲人在一起。

……直到几年之后他还在和田野调查报告与论文苦战的时候,电影院的门口就已经挂起了她主演的电影的海报,然后他接到了来自Iris Sue的第一个电话,叶晓还在身边旁听。

成人之后的陆渊几乎只和苏若木有联系,留学期间也是一直住在她买的公寓里,毕业之后她也曾邀请他留在美国工作,但他执意要回来。毕竟他已经自由了,而且作为一个已经老大不小肚子里还算有点墨水的成年男人,总是受着姐姐的接济,会让他照着镜子都抬不起头来。

苏若木似乎是完全不在意这点,反正她也不差那点钱。陆渊在成年之后获得了母亲遗产的自由支配权,虽然不多,但也足够他活到找到合适的工作了。

“话说之后你怎么打算?”叶晓扬着眉毛说,“总不会一直要住我家吧。”

陆渊一把拍上叶晓的肩膀,怎么还是一摸一把骨头:“咋啦,你有女朋友了不方便?”

“……我以前不就说过我要先忙工作吗。倒是你,在那边玩音乐都没搞点‘骨肉皮’?”

“几年不见你怎么变得这么下流了啊!”

“怎么,凭你这张脸,就没有小姑娘和你看对眼的?”

心里清楚叶晓是故意揶揄他,陆渊幽怨地叹了口气:“没有,都被弹吉他的主唱骗去了,我们鼓手能泡到妞的概率那不是比贝斯还低吗。”

 

当年把这两个孤独的男孩联系在一起的,也确实是音乐。

在搬进宿舍的第一天,陆渊看到叶晓为数不多的行李里有两把吉他,一把木吉他,一把电吉他。他立刻就认出了那把电吉他的品牌,它很新,被好好地放在琴盒里,几乎没有什么使用过的痕迹。后来他问了才知道,那把吉他是叶晓离开孤儿院的时候,照顾了他十八年的老师们送给他的礼物,他到现在都不舍得用。他们俩就这样打开了话头,从吉他一路聊到喜欢的乐队和想看的演唱会,陆渊翻出他那a些辛苦收藏的黑胶唱片给叶晓看,然后相当煞风景地给他听音乐软件里的版本,毕竟再好的大学宿舍里也不会给学生准备唱片机的。

陆渊自己是个学有小成的鼓手,起初他学架子鼓只是为了学着苏若木的样子气苏家的那群长辈的,但没想到这一学就是好几年,颇有点一发不可收拾的架势。等到他意识到的时候,打鼓这事已经几乎和吃饭喝水一样,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他听很多摇滚,喜欢充满力量的暴烈的节奏,但被人问起是不是看过很多遍《爆裂鼓手》时,又不知道为什么会变得非常害羞。

叶晓的吉他是自学的,但是学得很好,他说音乐几乎是他唯一的爱好,在不为寻找妹妹而四处奔忙的时候,就会拿起吉他随便弹点唱点什么。他与生俱来的那股子认真劲还驱使着他去学了五线谱和基本的乐理知识,甚至曾经尝试过自己写词谱曲,只不过很快就放弃了。陆渊也不止一次地怂恿过叶晓去写自己的歌,但他每次都只是笑着摇摇头说:“就算是写,我也只能写出很愤怒的东西来,还是算了。”

他们两个都不是帝江本地人,加上又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就算放了假,除了学校也没有别的可去的地方。于是在大一暑假那个闷热的夏天里,陆渊就经常和叶晓面对面地坐在自己的床上,后背靠着墙,他拿着一双掰开的方便筷子敲打着床沿给叶晓打节奏,伴着床头小风扇嗡嗡的风声,听叶晓弹着吉他唱歌。叶晓有副很好听的嗓子,他的声音有股超越了他的年龄的成熟味道,很适合随意地拨弄着琴弦唱戏谑的歌,像个饱经沧桑的男人吐着烟圈说故事。

最开始是陆渊提出来要组建乐队的。横竖是无事可做无处可去,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他们在校园论坛上找到了神乎其神地找到了志同道合的经济系的贝斯和计算机系的键盘手,从学校那里申请到了音乐练习室的使用权,一个业余四人摇滚乐队就这么横空出世了。

关于乐队的名字他们争论了很久,最后决定就叫“地心”。既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吸引力,也有大地之心的意思,这也是陆渊的想法,本来叶晓是想叫“地动”的,但被以很容易联想到地动仪旁边的几个大嘴蛤蟆为理由否决了。

作为大学生组成的业余乐队,地心并没有自己的歌。他们选出自己喜欢又学得来的歌来翻唱,配合得居然很不错。他们在校园里有了不少的表演机会,几乎每一个有文艺表演的场合都有他们的身影,让他们最终“一炮而红”的是大三时候的校园音乐节,一首《Old Yellow Bricks》完美地展现了叶晓的声音,舞台上的布景仿照着绿野仙踪里的景象铺着暗黄色的金砖路,最开始几个人还打算让他穿上裙子扮演一把“摇滚桃乐茜”,但在叶晓的强烈抗议下只得作罢。最后在临近毕业的几个月里,他们甚至变得小有名气,得到了几个在学校周边的酒吧里表演的机会,赚了一点小钱,都被他们吃庆功宴吃掉了。

四年以来,叶晓作为乐队的主唱收获了许许多多的善意和喜爱,其中也不乏来自女孩子们的爱慕之情,这让他的眼神柔软了许多,脸上也多了更多的笑容,饱经风霜摧残的枝条也终于抖掉了枝头的积雪,长出了叶子一般。陆渊变得又高又帅,只是他一直是那个架子鼓后沉默的鼓手,脸上又一直挂着一副黑框眼镜,沾了点读书人讷讷的书卷气,台上台下仿佛是两个人一样。叶晓劝过他换隐形或者干脆做个手术把近视治好,但每次陆渊都梗着脖子拒绝:“没了眼镜,那我就不是我了。”

奇怪的坚持。

毕业之后,陆渊去了国外进修,叶晓去追逐他的刑警梦和继续寻找妹妹,另外两个队友也各自找了工作,地心自此解散。

陆渊其实是知道的,叶晓曾经写过不少的歌。其中的一首似乎是从他小时候总是唱给叶暄的摇篮曲改编而来:

小小的月牙呀,落在了小河上

小小的纸船呀,在月牙里游

月光做的小河,往我的故乡流

亲爱的妹妹呀,在故乡的桥上等

白色的小桥呀,像月亮沉进了水中

亲爱的妹妹呀,在故乡的家中等我

我在东边的天空起程,把太阳握在了手中

和他们爱唱的歌不同,那是首很温柔很寂寞的歌,木吉他的琴弦轻轻一拨,旋律就像那月光做的河水般荡起了涟漪,但叶晓不愿唱,谁也劝不动他。

大概,他是想把这首歌,在重逢的时候唱歌妹妹听吧。

 

“说到这个,”陆渊胳膊一揽就勾住了叶晓的肩膀,“咱们再整个乐队怎么样?我在美国找了不少的主唱,还是你的声音我最喜欢。”

“行啊,”没想到叶晓一口答应,“那这次叫什么名字好?”

“就叫‘天火’!”陆渊大手一挥,直指天上暗淡的星星,“在地面下蛰伏了这么久,我们也该飞到天上去了!”

如果能够飞上天空,化作太阳的话,那么不论妹妹(姐姐)身在何处,都一定能够看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