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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种无法成熟的担忧。
小的时候不会拉易拉罐,每次让妈妈帮我拉开的时候我就会同步产生一种顾虑:要是以后我做爸爸了还是不会拉易拉罐怎么办?我的孩子也会把易拉罐推到我面前,然后我只能悻悻地说,噢宝贝爸爸也不会,人家大概会觉得我是个很差劲的父亲。
但是做爸爸要学得也太多了,要会缝扣子,要会装路由器,要会做饭(我第一次煮饭的时候甚至连水都没放),要会在拥挤的十字路口上岔道,大概率还要会杀鸡什么的。不知道上哪里去学,也不知道怎么学,好像这件事情比学习本身还要困难,每每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小小的易拉罐里藏着我对成人巨大的恐惧。
幸好后来不知道哪天就突然会拉了,不然以后要喝血的话真的只能买瓶装的。虽然味道都差不多,但我也很想学广告里的漂亮姐姐一样畅快地拉开易拉罐,然后很young地来一句taste the feeling。小学的时候跟罗渽民他们出去聚会,我就因为在泳池边喝瓶装的被嘲笑过像六七百岁的老头。
当然,罗渽民这个人类是不配说这个话的,因为等我成年了,他都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回了。和我在一起待久了,他也开始习惯吸血鬼的计数方法了,我实在是很担心他到八九十岁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很年轻,那时候该怎么办,我得做这个恶人告诉他,别蹦了你快没了吗。
罗渽民不以为然,他觉得到那个时候马克哥一定已经在天堂转正了,带他上去的话说不定还能走个后门,看看下辈子要当什么。我跟他说他想都不要想有这种机会,因为我会一直跟他耗到他要离世的那会儿,然后在最后一刻跟天堂分割半秒,把他变成吸血鬼。
但如果真的只用半秒咬下去就可以完成初拥的话,李马克也不会到现在都还好好地住在我上铺。十岁的时候,我就在他的身上献出了鬼生第一咬,但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很美好的经历。
当时我跟李马克认识也不过才一年,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还是邻居家乖乖的小天使。
他们一家是在前一年从北边的梅普莉夫搬过来的,据说那儿是个雪山和冰湖的国度,所以我一直想象着李马克在八岁之前都过着要坐雪橇上学,日常穿溜冰鞋出门的日子。那种白雪覆盖的极地领域,就很接近我心中天堂的样子,小天使从前生活在那样的地方也不奇怪。
主要是李马克那个时候也给人感觉很懵懂,有一次来我家吃饭,一打开冰箱看见冻着三层瓶瓶罐罐的血液,开口就问我说是西瓜汁吗。我猜他以前可能也没见过吸血鬼这种物种,他们那边大概只有吸雪鬼。冰箱可能也是这种物种为了应对春夏季融雪的问题发明的吧,就像吸血鬼发明保鲜袋一样。
反正就是我九岁,他十岁的时候,我们俩都有点傻缺。我怕他不习惯穿普通的鞋子,然后存钱买了一双滑轮鞋给他,结果等他的脚都长到超过那个鞋码了,也没见他穿过一次。我们还为此吵了一次架,他觉得穿出去摔跤了丢人,觉得我是故意为难他,但我一点也不理解会滑冰的话为什么同种原理的东西就会怕摔跤,说真的其实是对我不满吧!当时想想好生气,一整个七月份我都忍住了没有买冰淇淋吃,没有换最新款的日光斗篷,墨镜的镜架明明不合适了也舍不得花钱去调。最关键的是他居然还跑去和李帝努告状,说从来没有遇到过我这种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气得我体温都要上升两度。
之后又过了一年,到了我十岁的生日,李马克不知道该送我什么生日礼物我才会高兴,我开玩笑让他从翅膀上折一根羽毛下来做成羽毛笔送给我。这个呆头鹅,到了生日那天才告诉我,说他没有找到哪里可以定做羽毛笔。我就不想放过他,问那怎么办呢,哥总不能不送我礼物吧。李马克虽然十五岁之前一直活在被我折磨的阴影里,但很少表现出这种慌张的状态,他估计一下也没反应过来跟人要生日礼物这件事本来就是我的过分之处。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在6月6号的那个下午,我们俩躺在我家花园里那棵大树底下,李马克视死如归地把他的手指递到我面前,而罪魁祸首,如我本人——才发现这个玩笑非得一开到底不可。我发誓,我当时是真的没有想过他会答应,我最开始计划的是顶多让他跑跑腿给我提个蛋糕回来算了。
关键是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喝活人血液的经验,还更不用说喝天使的血。甚至我靠近李马克手指的时候都还在想,喝下去我会不会直接变成一片羽毛,或者是突然断掉一双腿。李马克的翅膀会不会消失,他会不会就此变成吸血鬼,或者我们两个直接变异,成为世界上唯二的新物种。
十岁的我又可恶又勇敢,奇思妙想地用牙在他无名指指肚上划了个小十字,血珠瞬间就像泡泡一样冒了出来。它圆滚滚的,在阳光下有着剔透的成色,很像玫瑰色的李马克的瞳孔。我埋头下去舔掉它,甚至还没有尝到什么很明显的味道,它就在舌尖化开了。善良如我,马上掏出创可贴给他贴上。但恢复效果实在是很差,因为那个小十字到今天都仍然遗留在李马克的指头上,简直像我给盖的一个很该死的印章。
事后我有点抱歉地问他痛不痛,李马克那会儿可能有点失血,晕乎乎地说感觉像被什么小动物舔了一下。我的大脑它转转转,在想他是不是把我比成什么小狗小猫一类的动物了,李马克又神志不清地开口说,普度鹿知道吗,有点像那个。我不知道他是说我像,还是说那种感觉像。
然而七年过去了,我没有变成羽毛,李马克也没有变成吸血鬼。我们顺利地陪伴对方度过了小学和中学时期,然后一脚迈进了青春期的末期。但可能对于我们过长的年龄来说,这还只是一个童年的尾声。
但是这个世界比较奇怪,因为要特意宣扬少数的价值,整个社会的进程都在按照种族数量占比最小的物种—人类的年龄来安排。十二岁进入青少年时期,十八岁成年,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六十五岁退休。李马克比较有趣的时候会说,我觉得那会儿我可能才刚刚成熟。
但事实是这样,随着社会年龄阶段的划分,每个个体的心智成长也都好像在不由自主地跟人类靠近。比如说,我现在十七岁,大概就有吸血鬼四十岁的觉悟了吧——生活好多烦恼,今天去拍片发现长了智齿,痛死我了,不是说这玩意儿十八岁才长吗,是每个人都会长吗,救命啊为什么不把这个东西从基因里摘除掉。
但是像我们这种吸血鬼活到两百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大概就只能和猫一起躺在草坪上晒太阳,用罗渽民的话来说,等死。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吸血鬼是不会自然死亡的。只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对阳光的敏感程度也会增加,到最后可能一点光亮都足以把我们杀死。所以说,最佳的死亡方式就是在活得差不多的时候自己选择死掉。听说死前身边是什么,下辈子就会变成什么,我的鬼生还没规划到那么远的地方,我不过才十七岁。
我也经常跟罗渽民抱怨,六十五岁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好漫长,他不是很懂,他是觉得身体很年轻的情况下做什么都可以,把婚离了去环游世界也不是不行(他是个独身主义者)。我摇了摇手指说,但是心老掉了。
后来,我在学校里借李马克的名义成立了一个社团就叫做“so what we hot we young”,简称swwhwy,致力于集中学校内部的长寿命物种,努力摆脱社会年龄分化,争取五十年后再见面还能没心没肺地热唱so what we hot we young。李马克是名义社长,充当社团吉祥物,主要兼任本实权社长的人肉靠垫。
社团的第一次话题是“智齿”,非常不幸,当时在座的只有李马克和我感同身受。有个东方巫师更好玩,在我天花乱坠地描述了一通智齿的痛苦之后,很天真地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不去拔了呢?”
我也理所当然地回答:“痛啊。”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可能等四十七岁不怕痛的时候再去拔。”
李马克突然在旁边说了一句:“我倒是觉得……四十七岁的东赫还会和十七岁一样。”
李马克确实说过也写过很多像这样奇怪的话,是个奇怪的人吧。小时候说过想当作家,结果长大了还在帮我填社团活动表,字不算好看,勉强能认——“智齿像十七岁,磨人,疼痛,”逗号洇开一小团墨,“偶尔美丽。”
可能是外语学习者的特质之一,李马克总是对基础词汇情有独钟。明明比“美丽”更灵动轻盈的词语也不是没有,但就是很喜欢这种沉甸甸的简单单词。想起来之前老师上课说,文学就是对语言的陌生化,所以说大概李马克确实是有点天赋的。
但要说预备役作家李马克,词汇量也很有限。人生级别的词语大概是“可爱”,他本身可爱,眼里万物皆可爱。可爱在李马克那里就是一切积极形容词的替换词,舞蹈课的董老师打个喷嚏说可爱,罗渽民跟他分享偷拍的趴着睡觉的朴志晟说可爱,钟辰乐送了他一串自己做的小手链也说可爱。不过,唯独对我就是devil啊devil,我猜李东赫也是一切消极形容词的替换词。
李马克只是偶尔会惯性地拍两下我的头,好像我真的也只是一只龇牙咧嘴的家养小恶魔。天使这个物种,说起来没什么特异功能,也没什么特殊癖好,唯一特别的翅膀也不经常用,出门靠腿,嫌慢就靠我瞬移,李马克就是这样。但居然在他身边的时候就会想得到一点他的爱,不自觉地也用错了很多方法,让他说我是小恶魔也好,让他因为我学会了生气也好,这也算特别的吧。
或许李马克说得对,十岁的李东赫这么想过,十七岁的李东赫觉得十岁的想得也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