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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人和青蛙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并不是在强调两个物种之间那高达70%的DNA相似度*¹——而是说我们都只能看见运动的事物,对常态化的东西却总是视而不见。地铁站口若是突然多了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人们一定会慷慨解囊掏出几枚硬币,却又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忘记他,直到他的位置被落魄的小提琴演奏家替代,然后大家再花上剩下的半周来对那位街头音乐家的琴声熟听无闻。我提及这些,目的并非对这种现象进行某种意义上的批判,毕竟此乃人之常情,我也并不例外,而刚刚这个老人和小提琴演奏家的例子便来源于我自己上班挤地铁时的亲身经历。我甚至觉得这可能是一种人类在千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刻意保留下来的自我保护措施,好让我们忽略一些反复出现的创伤性诱因,然后能在兵荒马乱的生活里找到一点可贵的平静。
我得承认我对心理治疗曾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觉得那些情绪问题和感冒一样,若是意志力足够强大,便可以自愈,现在想来那大抵是种讳疾忌医。在Moneypenny小姐那次糟糕的来访*²后我痛定思痛,开始寻求医生和咨询师的帮助(当然,我隐瞒了我的工作性质——这应当无伤大雅,不是吗?)。SSRIs和SNRIs药物*³让我的精神状态稳定了很多,我开始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一切都似乎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咨询师说我难以放下是因为缺少一场像样的道别,于是便让我给他写点道别的话,然后读出来,权当做补齐道别仪式。我照那样做了,却觉得收效甚微。可能问题的症结确不在此——在M的办公室里我是唯一一个把杯里那点威士忌喝干的人,或者再向前追溯,爆炸发生时无线电里的人也是我——我并不缺少什么“像样的道别”。这大概只是习惯的问题,大概我只是没法习惯他的离开——我才刚习惯家里有人和我同住,才刚习惯回家时看到沙发上除了两只斯芬克斯猫之外还有一个男人的身影,才刚习惯那张摆着两个枕头的床,才刚习惯屋子里到处飘着一种更辛辣些的古龙水的气味,才刚习惯同他接吻,又在之后的日子里听了太多濡湿漫长又滑腻的soft-pornographic调情吃了太多炒蛋……上帝啊,告别确实是件太难的事情。
都说21天能养成一种习惯,我花了不到21天的时间来习惯他,而我现在打算给自己21天的时间来忘记他——我决定把这项考验交给时间。爱他也好,恨他也罢,我现在总算决定要忘记他了,我要逼迫自己习惯没有詹姆斯邦德的幻影的生活——人总要向前看的。我看着自己重新调整生活节奏,重新习惯置物台上只有一套牙具、桌面上只有一个餐盘的生活,我重新习惯独居,重新习惯那种对生活的掌控感,重新习惯生活里没有詹姆斯邦德,就跟之前的几次一样——是的,詹姆斯邦德已经“死”过太多次,MI6给他起草的讣告都应该已有半打之多,这一次也应该没什么太大的差别才对——我们都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死亡才对。
习惯——是的,习惯。习惯是一种奇妙的事情,我逐渐把他的影子看成了常态化的不会变动的东西,就和街口乞讨的老人或者落魄的小提琴家一样,就和那尊落满了灰尘的贝斯特神*⁴雕像一样——于是我习惯他,对他熟视无睹。他也变得愈发沉默,再也没有同我搭话,也不再会跟镜子似的在我面前突然碎裂,那样安静,像是他也变成了一尊蒙尘的雕塑矗立在我脑海深处某个角落。在头脑里树一座灯塔应该无伤大雅,尽管再不舍,我也许该高兴的,这也许意味着我的创伤应激反应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至少我的咨询师这样说,而我也愿意这样相信。
当然,这一切可能都要从戒除和酒的那种神秘的亲昵关系开始说起,当我的可怜的大脑不再日日浸泡在酒精里,我也不再每天都会见到那个人的幻影——是的,【那个人】的,我现在甚至不愿意再记得那个诅咒一般的名字,或者代号——现在MI6把那个代号空出来了,只为了一种在我看来毫无意义的“纪念”。
是了,大家思念他,对所有人来说他都是特殊的那个。好吧,我得承认,我跟所有人一样,也仍然思念他,或许比所有人都要更思念一些——想要戒除对那个影子的执念总归还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那种思念太过沉重庄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再沉重的思念总比盯着他的影子碎裂成一千片染血的玻璃渣滓的尖锐怨怼要健康得多。我仍有时会在梦中流泪,醒来迎接我的却只有濡湿的枕巾,而不是那对在黑夜里亮得像野兽的蓝眼睛的幻觉。这也许是件好事情,我开始能够试着忽视他的影子。尽管这并不容易,相比之下沉沦于所爱之人仍在身边的幻境之中显然要轻松得多——但是人总得选择正确的事情而不是容易的事情,不是吗?
当然,在酗酒事件*⁵过后我在MI6的医生面前时刻保持警惕和专业,我坚决否认他的存在,而我想,这样的隐瞒应当也不会再持续许久。我甚至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对MI6的医生说谎。
可是,好吧,我承认,这句话只能停留在希望这一层面了,我搞砸了。
本来一切都进行得那么顺利。在去见医生之前,我对我脑子里那座名叫詹姆斯邦德的灯塔说在楼下等我回来,他没有回应,也没有和以往一样出现在屋子里、站在医生身后用那双蓝眼睛盯着我。好像他真的只是一尊雕像,好像他真的已经被我甩掉了,好像他真的已经永远地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我回答那些老生常谈的问题时比以往要自然和自如得多,我说的“一切都好”和“无事发生”也基本上都是实话,我甚至能感觉到医生的表情都比以往要更放松些。是的,一切都好起来了,他做出了我已经基本恢复的论断,甚至跟我说我应该很快就能回到Q支部继续工作了。
可我在这时候搞砸了一切。我和医生并排走在MI6漫长得仿佛永无尽头的走廊,我们都觉得该说点什么来打破尴尬,于是在我开口问候他家的狗狗之前,他先问了我回家时候要不要搭他的顺风车。
“哦谢谢,但是不用了,詹姆斯在楼下等我一起乘地下铁。”
在我意识到我不该说出詹姆斯邦德的存在之前这句话已经从我嘴里溜了出去,那么自然,那么迅速,我精心搭建起来的健康生活似乎一下子变成了一团泡沫轰然垮塌。那个蓝眼睛恶魔的身影一下子充满了狭窄的走廊,又被周围的玻璃窗反射出千百个扭曲的影子,那么生动,那些詹姆斯邦德都是同样的姿势,手插在西服口袋里,那样笔直地站着,微笑着叫我的名字,他那标志性的低沉的嗓音在我耳朵里炸开,回声也是那么可怕,在回廊里引发一场海啸,又引燃我理智的引线,造成一场连环爆炸。
“Q。”
“Q。”
“Q。”
……
然后那千百个幻影又一同碎裂,在我可怜的脑子里形成一场风暴,席卷了我所有的思维。我陷入了长久的恍惚,直到我的耳朵接收到一个渺远的、仿佛来自宇宙之外的讯号,我在充斥着脑子的嗡鸣声中分辨出那是医生的问题——
Q,你得说实话——你这样到底已经多久了?
好吧,我得说,在说出那句我在间谍界的大好前程定会葬送于此时,完全没有想到最后会以这样的方式一语成谶。
创造英语的人要么是个天才,要么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总之我在此之前从未理解过为什么嗓子痛的一种说法是have a frog in my throat。我一直对此觉得不明就里,可现在我道歉——那种干呕的感觉是真的像有只树蛙在我喉咙里表演起跳,这种体验使我对这个表达产生了深切的共鸣。树蛙,这种说法也许太有活力了——太有生机了,实际上的体感实际上要残忍得多——那更像是一条伤口腐烂、垂死挣扎的鱼在我喉咙里扑腾,腥味儿搅拌我的小舌,引发呕吐的冲动。我想要咒骂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却发现这实在是谁都怪不得,造成我现在这种悲惨境地的罪魁祸首其实始终都是我,始终都只是我,我一厢情愿地怨恨詹姆斯邦德,像是怨恨一位狠心的爱人,实际上我自己却清楚地记得他甚至连那个俗套却浪漫的字眼都未曾说过。
这一切,都让我如鲠在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