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你会在午夜梦回时分想起萍水相逢之人的微笑吗?
他是我临终前依旧会想起的故人。
如果,我们的关系还可称作朋友。
阿尔弗雷德是我的老朋友了,我们从高中就认识,直到毕业、上大学、找工作,我们的联系从未断过。他是个仗义的人,很可靠,也很至情至性。
今天,我和相爱三年的女友举行了结婚典礼。在婚礼上,阿尔弗雷德哭地比我还大声。他近乎浮夸的表情简直把会场气氛都弄乱了。还好阿尔弗雷德还很擅长炒气氛,一阵哭闹过后,他竟然还能把主题引回来。大家开始切蛋糕吃,欢声笑语不断。阿尔弗雷德好不容易安静下来,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半眯着眼睛盯着天花板。
婚礼结束时,他塞了一大把花给我们。这是阿尔弗雷德一直以来的习惯:不管是小节日还是大宴会,他送给别人的礼物中,一定有一束花,花还一定是红玫瑰。好在今天是婚礼,红玫瑰恰如其分。我抱着满满一怀的红玫瑰,吃力地看着他:“多谢。”阿尔弗雷德的头发一片凌乱,他喝多了:“不客气,我太激动了!”眼看着他又要哭,我赶忙转身把花束放到车里,然后笑着拉过他:“来合影吧!”
我摆好摄像机,我的妻子站在中间,阿尔弗雷德在左我在右,三个人一起合了张影。
拍完照,我和妻子准备回家,阿尔弗雷德和我们挥手告别。我摇下车窗,看着他酡红的脸:“你真的没关系吗?我送你回去?”阿尔弗雷德揣着兜,微笑着看向我:“不用,回见了。”
他摇摇晃晃地转身,孤身一人向外走去,傍晚微风卷起他的褐色风衣。
我和妻子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无奈。妻子看了看那束红玫瑰,眼神里流动着不知名的情绪。
阿尔弗雷德从来没有变过。
我从来不想改变。
我知道别人怎么看我,我听过无数劝谏,可我的答案始终如一。
我依旧爱着二十二年前的,早已不知去向的初恋。也许他不过是我心里的执念,但我坚持称其为“爱”。哪怕是一个与他样貌相似的人,也能让我心惊。只不过,再多心惊,也不能转变为重逢的惊喜。少年时短暂的相与,竟然成了我铭刻于心的回忆。
其实,我自己都不觉得那段感情有多么壮丽震撼。平平无奇地相遇,寡淡的日常,或许只是一次懵懂的情窦初开,甚至于连爱都不算,不过是我对于美好地追求全都被错误地投射到他身上,让年少无知的我迷乱了而已。
但那又怎么样。那短短两个月于我来说,就是举足轻重的。它的底色是梦的发芽,是日的初升,是心的悸动,一步之遥铸就的永久的遗憾。
在我们分别的最后时刻,我能做,我敢做的,只有紧紧的拥抱。
那个绿眼睛的男孩,我的初恋,我至今一刻不敢忘怀。哪怕他的容颜已经在时光的冲洗摩擦中逐渐模糊淡去,我依然记得他看着我时的目光。那温柔深远的视线,穿透了茫茫的二十载岁月,无论何时,引导我回到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他最后给我留下的十几封信,至今仍被我视如珍宝的稳妥保存着。起初,我一直在给他写信,按照那个老旧的地址邮去,以求能得到回应,以至于完全忘记了他和他的家人是如候鸟一样生活的,永远居无定所。当然是石沉大海的结果,我自己知道的比谁都清楚。每一次,再一次,重蹈覆辙,不死心的尝试,然后空手而归。
久而久之,我终于从这场持续了十几年的狂热中清醒过来,接受了这个明摆着的事实:我们早已于二十二年前永别。
二十二年了,也许他早就已经忘记这段转瞬即逝的过往,也许他去往了更远的地方过上了更安适的生活,甚至于遇到他真真正正的爱人并组建家庭了。
而我呢?
我甚至不敢写下他的姓名。
故事的开篇就是忧愁惨淡的,以及朦胧梦幻——也许。二十二年前,我和他相识于一场黄昏时分的大雨中。那时,我们还都是半大的男孩。他没有带伞,窘迫的闯进了我家的花店里,浑身上下都湿透了。
他向我借了雨伞,我们没怎么交谈,他留下一句谢谢便匆匆的离开了。
第二天傍晚,和昨天同一个时间,他穿着浅褐色的风衣重新推开了花店的玻璃门。他有些害羞的看着我,递出了昨天向我借走的雨伞。我正抱着一盆土,实在没有手去接,就让他先放到门口。他把雨伞稳稳地靠在门口一个矮脚凳旁,我本以为他会就此离开,他却走到几排花架旁,饶有兴致的看着那些花草。我耸耸肩,继续干我的活。
这个男孩奇怪的很。他只是仔仔细细的打量这些花草,一句话也不说,我不知他是要买一些走,还是只是单纯的想要看花。“都是你种的吗?”绕着花架走了有三四圈,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声音小小的,有点鼻音。“大部分吧。”我看着他,“真好看。”他指的是一束扎好的红玫瑰。
他买下了那束玫瑰花。
临走时,他站在门口直直的看着我:“亚瑟。”我没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他于是稍微大了点声:“亚瑟,我叫亚瑟·柯克兰。”
我微笑着,礼节性的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他。
当时我是怎么想的来着?
啊,对,我觉得他的名字念起来很轻盈。
我注视着他的背影。慢慢的走在夕阳下,他怀里的玫瑰被染上一圈柔软的流金。
微风吹起他的风衣,玫瑰花落下几片花瓣。
后来的几天,他没有再来。不过,我们还是在上学途中重新碰到了。有时运气就是这样的,你不想的事情,它完美的将其奉献,滴水不漏,其戏剧化堪称完美。而等你哭天抢地的乞求时,它又翻脸无情,让人大呼“造化弄人”。我们有些尴尬的对视,我摸摸鼻子,摇了摇手:“早上好。”他抱着满满一摞书,笑了一下——他真的很爱笑:“早,你要去上学了吗?”我有些奇怪:“你不去吗?”他摇头。我嗯了一声,没了下文。
真的挺尴尬的。我本来抬脚想走,可是亚瑟一直在盯着我,不说话也不走,我简直进退两难。过了几秒,他终于“噗”的笑了,连说话都带上了笑音:“好了好了,我回去了,再见。”他重新抱紧那摞书,从我身边轻飘飘的擦过。
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又在校门口看到了他。亚瑟一看见我就立刻挥了挥手,喊我的名字:“阿尔弗雷德!”周围的同学纷纷看向我,我立刻红着脸跑过去,咬牙切齿:“你有什么事?”亚瑟似乎被我的反应弄迷惑了:“嗯…等你放学?”
老天啊,我们认识不过四五天!搞不懂他的热情,我投降了。我把手揣到兜里,以防他看到我蜷缩起来的拳头:“…那就走吧。”
我们一前一后的走着。当然,是我在后。我一直盯着脚下的小路,试图找个机会溜走。亚瑟倒是走的轻松,一边走一边看着周围,在路过去往我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大片空地,花草乱长。他对那里格外感兴趣,连步速都慢了。“这里适合看夕阳。”见他一直在盯着那片草地,我终于开口了。“所以你就是在这里看夕阳的?”亚瑟问道,我不置可否,因为真被他猜中了。但是我不想回答他,以免他又问出什么别的问题来。我暗自腹诽,难道他以前就没见过这些吗?
那边,亚瑟甚至张开了双臂挥舞了。我颇为无奈,看着他一边摘花一边小跑小跳。
亚瑟似乎单方面认为我们成为了朋友,并成了花店的常客。几天相处下来,我发现他实际上比看起来的要外向的多,我一开始还以为他不怎么爱说话来着。亚瑟告诉我,他是暂时搬来这儿的,他原本生活的地方远在他乡。你住在城市里吗?我问亚瑟,心里起了好奇。我的父母从未离开过这个镇子,所以我也是。我只在学校里听那些家境还算优裕的同学们谈到过城市。他们把那个地方描述的比天堂还要美好,我默默听着,虽觉的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却也按捺不住想象力和好奇心。
我真的很想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的。城市,那里和我住的地方有什么不同?那里的人难道个个腰缠万贯,美如天仙?那里有数不尽的高楼吗?
现在终于有一个“土生土长”的城市人了,我那旺盛的求知欲立刻蠢蠢欲动。此前对于亚瑟的认知立刻就不同了。亚瑟不厌其烦的解答我的问题,此刻,接二连三提问的人倒成了我。但我没想那么多,我听的如痴如醉。他口中的城市那样美好,能住在那里的,想必也是完美的人吧。亚瑟噗嗤笑了一下,怎么会呢?我们都是人,不管住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我没接话,但是他在我心里的形象却悄悄的提升了一个档次。
亚瑟来自哪里,我其实并不清楚。我只是模糊的知道那是一个遥远的地方,远到我穷尽一生也无法到达。他过往的经历对于我是一片空白,说实在的,他于我,我于他,都不过是陌生人而已。但是我在那一天里却笃定的认为,我们会很快成为心贴近心的挚友。
啊,差点忘了,亚瑟先我一步这么认为来着。所以可以说我们也算是在某些地方心有灵犀吗?哈哈哈……
你看,少年人的心思总是冲动而让人无法理解的。先前我还试图和亚瑟保持距离,现在又立刻觉得他与众不同了。
我们从此无话不谈。我们每天都在花店相见。
他每天都在学校门口等我放学。有同学向我询问他,我略有些拘谨地说我们是朋友。我大步走到我的朋友旁边,跟同学们挥手告别。他还是走一路玩一路,每天都见的风景,他依然看地津津有味。他喜欢采集那些小花,我看着他手里的花束,心下一动。片刻后,我叫住了他,亚瑟转身过来,我立刻抬手,把刚才火速编好的花环扣到了他头上,憋笑看着他。我编的太大了,亚瑟的眼睛都被遮住了。亚瑟把花环抬起来:“你编的?”把花环取下来,亚瑟端详了一番,“挺好看的。”
他又把手里的小花挨个塞进去,虽然插的歪歪扭扭,但是胜在色彩缤纷。
这个花环他戴了一路。他一边走,一边有小花朵掉下来,纷纷扬扬,飘在空中。
亚瑟写字很好看,比我见过的大人写的还好。虽然我们之中,我才是去学校的那个,但见识过他流畅的笔迹后我还是甘拜下风,甚至有些羞于在他面前动笔。他笑着,一点也不在意我写出七仰八叉的字母,亲自示范,一笔一划的教我怎么写字。“握笔是这样的,你看。”他握着钢笔,白皙的指尖因为用力而透出粉红色。
也许是我经常夸赞他写字,亚瑟抄了一首诗送给我。纸张淡黄,墨迹轻重浓淡都是恰好,我不知为何有些紧张。生怕自己手上的汗水弄脏纸墨,我立刻把它夹到了书里。
我经常对亚瑟发出赞叹,毕竟他会的东西那么多,读书写字,学识渊博——反正,他知道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都是新奇的。
不过,他也有不擅长的地方,比如,他的体力就远远不及我。也许是因为我自小便在这遥遥无际的平地上肆无忌惮的奔跑,而亚瑟则被困于繁文缛节的板正规矩中。那天晚上,我按白天他告诉我的去他家里的路线,一路小跑,顺着树干爬上去,然后敲响了他的窗户。
他推开窗户,惊讶的看着我。
我带着亚瑟跑到了那片野地里,吹初夏的夜风。我在前边遥遥领先,耳边风声呼啸,让我想要放声大笑。我回过身,被亚瑟撞了个满怀,两个人一起扑倒在地上。他肯定是没有这么剧烈运动过,脸上红红的,像是缺氧般喘着气。
“看啊,我跑的比你快”,我骄傲的看着他。
我想我的眼神里一定充满了挑衅和轻蔑,因为亚瑟竟然又挣扎着站起来,越过我重新跑了起来。
没想到他还挺有好胜心,我立刻从地上蹦起来追上他。
我们一直跑到筋疲力尽,然后一起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亚瑟声音明显的很疲惫,但是能听出来他很高兴,他告诉我,在城市里,很难看到这么多的星星。城市的夜灯把它们全都盖住了。
我伸手,在微凉的夜风里晃过。
天上的星星也是会说话的。它们闪耀璀错,就像孤寂的人急于和别人倾诉一般。这里是个小地方,住在这里的星星也是孤独的星星。
我们时常什么都不干,就躺在草地上看星空。我们不说话,但是我能感觉到,这个时候的亚瑟是很放松,很舒适的。看着星空,时间就会变得漫长,可以什么都不用想。
亚瑟邀请我到他家里玩。我兴奋紧张的捏着手,可以吗?我又激动又羞涩,毕竟亚瑟家里比我富裕很多,我可不想让亚瑟的家人认为我无礼。于是我换上了最干净的衣服,精心扎了一束花,送给了亚瑟的父母。好在,亚瑟的父母都是很随和的人,他们的笑容是真心的笑,并不是我在书里看到的,属于富人的虚情假意。也对,亚瑟的性格也是随和的,自然是和父母一样的。
亚瑟的父母很热情的塞给我许多零食,还让我多来他们家里玩,亚瑟很久没有交到如此亲密的朋友了。我不知怎么的,对于“亲密的朋友”这个称呼很高兴,也渐渐的不再拘束,跟着亚瑟跑上跑下。
亚瑟家挺大的,一共两层,他住在二楼,我们就在他的卧室里玩。我打量了一圈亚瑟的卧房,干净整洁,书桌边上,精致的小花瓶中,有几支干花。木质地板被我踩的嘎吱响,我走到那束干花旁:“这是你上次买的玫瑰花吗?”亚瑟坐在床上看着我,点点头:“你怎么知道的?”我露出了然的微笑,“我种的花,每一朵我都记得。”亚瑟的绿眼睛里闪出惊讶和笑意:“真的?你好厉害。”
那可不是,我从小就学栽培了。我一股得意劲上头,差点给亚瑟开一场单人栽培技艺讲座。
“来看这个。”亚瑟踩着椅子,从书架最高层抽一本厚重的书,摊开来,展示给我看。我凑过去,那是本相册。“都是我拍的,你觉得好看吗?”亚瑟搓了搓手指,竟然是有些紧张。我认真的看着他拍的照片,心里不可控的悸动起来。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光景,是崭新的远方之地:春夏秋冬,山川湖海,风花雪月,万物生灵,群鸟腾飞于长空,林木绵延于群山。我小心翼翼的,生怕损坏了这些照片。“好看,很好看。”我声音很低,但发自真心。“你想拍一张照片吗?”他问我,我紧张的攥着衣角,“可以吗…那……那就太好了。”
亚瑟把我带到庭院里,架起相机,为我拍下了人生中第一张照片。拍完之后我斗胆要为亚瑟也拍一张,亚瑟欣然同意,大方的站好。然而我手生,拍了好多都不满意,有些失落,一张都没有留下来。亚瑟倒是一点不介意的看着我的失败之作,笑成了一团。
看着他笑,我的脸微微发烫。太阳晒的吧,太阳晒的……
他问我会不会跳舞。我挠挠脸颊,这个我是真的不会呀。在这里,有什么需要跳舞的时候呢?亚瑟笑着拉住我的手——说实话,当时我紧张了一下。他拉住我,要教我跳舞。我不知为何有些扭捏,想撤回手,教我这个我估计也学不会。亚瑟却耐心十足,教我迈步,教我节奏,哪怕我中途踩了他好几次,他也只是半眯起眼睛笑笑,要我专心。
看着他碧绿的眼睛,我的慌乱终于平复了一些。真是的,不就是跳舞,我紧张什么?
深呼吸几口,我重新端正了姿势。亚瑟跳的很舒缓,我被他的情绪浸染,也渐渐的跟上了节奏。我和亚瑟的视线几乎黏着在一起。和亚瑟相处的久了,就会发现他那双眼睛比他本人还会说话。一看到他,和他对视,我的心里就会吹过三月的春风,如梦似幻,整个人都飘忽不定起来。脚下一虚,我差点摔倒,亚瑟眼疾手快的托住我的腰。“你紧张吗?”我没说话,尴尬的笑了笑。
亚瑟于是轻声哼唱起圆舞曲来。一边跳一边唱,他的声调有些不稳,还能听到很明显的吐息。我比他高,此刻搂着他,他整个人贴近着我,我才发现,他的身量如此轻盈纤细。
好想抱一抱他的腰。
这流氓似的想法一出现,我的脸上登时火烧一片。
我拍了自己一巴掌,我怎么会这么想的?!
回过神,我才发现亚瑟震惊的目光。他眨眨眼,我才后知后觉,刚才我还在和亚瑟跳舞呢!脸上火辣辣的疼,我慌忙尬笑着辩解道刚才有只蚊子落在脸上了。亚瑟的眼神在我脸上飘了几下,有些忍俊不禁:“肿了。”“没事!真的!”我大声的回答,看起来一定很冒傻气。亚瑟整理了一下白手套,喃喃自语:“夏天了,蚊子确实多了。”他找出毛巾,沾了凉水帮我消肿。他轻柔的擦着,我则悄悄的看着他。
花店后面是我们养花的温室,温暖潮湿,花香四溢。现在入了夏,我一有空闲就在温室里修剪花枝,看护它们。于是亚瑟自己寻来了,在一旁围观:“有这么多花啊!”这温室不小,花花草草琳琅满目,他有点看不过来了,甚至不知道该不该迈步,生怕踩到花叶。“是不是很香?”我站起来,挨个给他介绍这些花的名字。“如果我有机会,也想开这样的花店。”他捧起一盆绣球,细细的描摹它的花瓣。我笑笑,回身掏出一把剪刀:“要不要和我一起修剪花枝?我可以教你扎花束。”
于是这一下午,咔嚓咔嚓声不绝于耳。亚瑟手法生涩,花瓣叶片落了一身,但他乐此不疲。空气里浮动着馥郁芬芳,我静静的看着他,那双碧绿的眼睛几乎与周围繁密的花草融为一体。
那时候我就想,亚瑟或许并不喜欢住在城市里。
亚瑟真的很不同,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虽来自城市,却是这样生动的喜悦于自然之景。在这个闭塞的地方里,他闪耀着,璀璨夺目。
当我和他在一起时,仿佛被人扼住了喉咙。我只是,不,我只能目不转睛的注视他。只要有他在,平淡的日子就活泛了起来。一花一木,一山一水,万物有灵。我惊讶于他那灵动而浩大的精神世界,在他的目光中,一切都是那么的浪漫动人、五彩缤纷。我被他吸引着,无法抗拒,无路可退。
这是什么样的感觉?看到他就紧张,手心发凉,不由自主的站直。我烦躁的撕碎了桌上的涂鸦,百无聊赖的瞪着窗户外面。
我直觉我知道这种感情是什么,只是我不敢说出它。我觉得不可思议。
我更愿意把这份悸动永久的怀揣心里,发酵成最甜最纯真的蜜。
就像默然无声的花开。
转眼就到了七月初,天气越来越热。我最受不住热,所以只要有机会,我是一定会去游泳的,脱光了衣服,像鱼一样在水里欢腾一下午,什么烦恼也就都没有了。当然,我邀请了亚瑟,他却死活不下水,只是担忧的蹲在岸边看着我:“不会感冒的吗?”他神色认真,好像马上就要伸手把我拉上来了。我抹了一把脸,觉得有些好笑:“怎么会感冒的?现在可是夏天!”说完,我撩了一把水,水花四溅,亚瑟还是无动于衷。“你不下来玩玩?”我把湿透的头发撩到一边去,明明是七月,他却还穿着那件长风衣。“不行,我会感冒的。”亚瑟又缩了缩,“上次淋了雨,我就感冒了。”
虽然心里有些惋惜,但我只好自己去继续扑腾了。
我重新钻出水面时,看到亚瑟居然脱掉裤子,只留一件上衣,下水了。和我的身板比起来,这么一看,亚瑟是真的很瘦。他的大腿白的发光,一看就是常年不怎么运动。他应该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赤身裸……半裸,所以脸上不可避免的红了起来。我怀揣着小心思,所以不敢直视他。亚瑟紧张兮兮的凑过来:“周围不会有女孩子路过吧?”我哈哈大笑:“你放心吧,她们都司空见惯了!”亚瑟“啊”了一声,被这句话给震撼了。我看他还有些呆愣,仿佛马上就要打退堂鼓,立刻握住他的手腕,让他再适应适应。犹豫了一下,他站到了较浅的地方,看着清澈的水流。
小河弯弯绕绕着流去,暑气一点点被洗净。
看着亚瑟,我不由自主的微笑。
七月第一场雨下了,淅淅沥沥,连绵不断。
梅丽要结婚了。梅丽是我的堂姐,大我六岁。爸爸高兴极了,开始筹备梅丽的婚礼布置,他说他要把最好的鲜花都送给他亲爱的侄女。我出席过几次婚礼,新郎新娘紧握着双手并肩而立,接受祝福,从此天长地久。
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亚瑟,然后脸红的不行。
小雨总是这样断断续续,我关上了温室的通风窗。空气太湿,花要蔫的。
七月第一场雨停了,雨后没有天晴。
我和亚瑟一起坐在仓库房顶上,夜风吹拂,我们无比放松,仿佛浑身上下都在透过风流。亚瑟突然低低的开口,短促的说道:“我马上就要走了。”我惊觉起来,才想起一开始认识亚瑟时他说的,他只是在这里暂住的。
一时间,我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周围的空气也凝滞了。
“你要……回家了是吗?”半晌,我开口轻声问道。“嗯,一个月后就走,七月底的时候。”他坐起来,抱着膝盖看天,“那里没有这么多星星……”他说着,仰起头,可现在依旧是阴天。顿了一顿,亚瑟无不落寞的垂首。心口有些憋得慌,我坐起来,沉默的向他身边挪了挪。“为什么突然要回去了?”我注视着他的金发,“父母的决定……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每到一地,暂住一段时间,少则半月,长则一年。”他笑笑,“很奇怪吧。”
风突然变大。我莫名其妙的烦躁不安起来。
亚瑟缩了缩,我立刻问道:“冷了?”说着,就要带他下去,亚瑟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就要看不到这样美丽的星空了,多可惜啊。”
明明没有星星啊,你还是要这么说。一股无名的感情突然翻涌起来,把我的心泡的又酸又软。
半晌,他几不可闻的叹息一声:“再陪陪我吧,阿尔。”
那是他唯一一次这么叫我。
第二天是周六,我休息在家,亚瑟却一大早就到了花店里。“教我种花怎么样?”他拉着我的手,言辞恳切。
种花很简单,培土、修剪、浇水、光照,一样都不可以少。当然,还要有至诚的心意。
“至诚的心意。”亚瑟轻轻复读了一遍我的话。
“那我一定比谁都更有诚意。”他说道,定定看着刚刚埋下的种子。
我变得失眠多梦起来。一想到亚瑟就要离开了,我便生出深深的怅然若失和……恐惧。
那天晚上,我睡不着,坐在床上,瞪着皎皎明月。一个疯狂的念头势不可挡的闯入了我的脑海。那个字回响起来时,我觉得我失心疯了。
我爱上了亚瑟。
我爱上了一个注定离开我的人。
我一夜没睡,反复咀嚼着这个字眼。
这是爱吗?
我不信这是爱,或者说,是我不敢相信。
可是我无法压制的这份感情,除了爱之外再无别名。千头万绪,我所有的一切都在指向亚瑟·柯克兰这个人。
幼稚、莽撞,不可理喻。
看着月亮,我流着泪悄悄的发誓。
我爱他,比任何人都更爱他。
哪怕我们命中无缘。
从前不觉得时间飞逝,是因为对于那时的我们,这样的时光没有尽头。
而现在的我,根本无法坦然面对分别。亚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不想离开他,不想回到以前的生活去,我恐惧着没有他的未来。
我不想面对。
当然,无论是谁,都没有任何必要把自己全部的心思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只是那时年少,从未知道这些罢了。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只能紧紧的依赖着父母,他就是我世界里全部的色彩,我懵然无知,向他倾注了所有,毫无保留,以至遍体鳞伤。而我现在懂得了,也已经晚了。
花开有期,遗憾终至。
我们一天比一天的更久的黏在一起,哪怕已经说到无话可说,已经跑到四肢酸软,我们也要在一起待着。我不去想,不去清醒,仿佛只要这样蒙蔽自己,他就不会离开。我无数次想拥抱他,却没有勇气。我只能无言地凝视着亚瑟,沉溺于那宁静的目光里,直到眼前视线模糊,流下泪水。
我郑重而真挚的告诉亚瑟,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我没有说出那个字。我恐惧,我害怕,我怕听到期望之外的回答。
亚瑟只是微笑着看着我,没有说话,低下了头。
我喉咙里更加酸胀。
我本想从他的神情里找到一丝喜悦,感动,或者其他的什么,随便什么,哪怕他表示出一点点意外也好……但是我失败了。
我无比尴尬而错愕的收回了握住他的手,看向地上的一片萎蔫的花丛。
啊,啊,这里没有太阳的照射,我想着。
我明知时日无多,我明知无疾而终,我明知前路无望。
我甚至不知他作何感想。
我没有问,我生怕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几乎崩溃。越到最后,我的心绪就越来越起伏不定。我哭的越来越频繁。那天,我哭着告诉亚瑟我不想回到以前那种生活,告诉他,你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而亚瑟用近乎悲悯的目光注视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何以有这种眼神。他轻拍我的后背:“坦然接受它的到来吧,你我都没有选择。”片刻后,他补充了一句:“我不是不可替代的。”
我在心里尖声咆哮,我感到他用双臂环住了我的肩膀。
我如何才能不想起你?自你离开后,世间万物都有了你的影子,可世间万物终究不是你。
眼看着分别之期将近,我才想起要送给亚瑟一份送别礼。我慌手忙脚翻箱倒柜,却找不出什么与他相称的东西。
我只有我脆弱而卑微的心意。
还有三天时间。时间一点不等人,一个十五岁男孩的幼稚心思不为它所在意。所有人的生活都在如常进行,徒留我一人迷茫而彷徨。这天早上,我跑到亚瑟家,他正在和家人一起收拾东西。他依旧穿着那件风衣,风依旧卷起他的衣角。
他看起来轻盈极了,轻到一阵风过,他就会消失。
最后一天。我和亚瑟,我们最后一次,在这片草地上奔跑,直至太阳迈着缓而坚定的步伐离开天空,走进巍巍高山中。地上的人只能瞪大眼睛无助的仰望,直到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天地陷入黑夜。
只有黑夜里留下的泪水,不会有人知道。
我终于鼓起勇气。我们在星空下奋力拥抱,不让风穿过,不留余地。耳边是风吹草动的声音,天高地远,如此空旷寂寞。
就是那时,我想和他手牵着手,一起跑到永夜中,无人知晓,永远离开。
虽然我并不介意在街头流浪一晚,但亚瑟明天还要早起。于是我们一路手拉着手,慢慢的走着,每一步都有月光如影随形。临走时,我送给他一本花卉种植大全,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至于那句话,我选择了把它扼杀于喉间。
转身离去的一瞬间,我感到嗓子里一阵爆裂般的疼痛,有什么东西就要冲破。
翌日早晨,闹钟叮叮当当响起,我立刻应激似的从床上窜起来,满身大汗,心脏砰砰乱撞。亚瑟今日启程,我答应他,要到火车站去送别他的,他还说有东西要送给我。魂不守舍的滚下床,踉跄着准备出门,却在门口被爸爸拦了下来。他要我和他一起把婚礼用的花送到镇中心去。
我竟然忘了,今天也是梅丽堂姐的婚礼!但是我急火攻心,那里顾得这些。“不,不行,我要先出去一趟……”谁知爸爸不容分说就把我拉上了车,还斥责了我一顿。我违拗,无果,只能绝望的坐在货车里,不断催促爸爸开快点。
布置婚礼用了几乎一个小时。亚瑟中午就要离开了,现在是将近十点半。
还好,还好,能来得及……我一定能…我……
“阿尔,过来帮忙!”
爸爸的呼喊声再度响起,我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破音的哭喊。
半个小时后,我们终于返程。货车慢悠悠的开到半道,我一眼看到了远处的火车站,尖叫着让爸爸停下,在他震惊的目光中连滚带爬的窜下车,不要命的向火车站狂奔而去。
我脑子里闪现过无数画面。亚瑟的离开于我而言是那样的让我恐惧,我几乎咳血,他的容颜一寸一寸放大,在这最后的关头,迟来的勇气让我终于冲破了自己的内心。
亚瑟……亚瑟!
求求你,我马上就到!等等我,我还有…我还有话没说…!
我真的、真的很后悔,没有告诉他。
而我最终也没有机会再让他知道了。
时间分秒流逝着,我跑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浑身的力气都燃烧了起来,只有再跑快一点就能跑进明天,周遭只有我近乎窒息的喘气声和脚步踏落地面的声响。
火车悠扬的汽笛声在耳边乍起,如同天雷落下,我一步迈错,把自己绊倒在地。立刻手脚并用的爬起,我跃上最后的台阶。
火车呼啸而过,阳光被碾碎,迷乱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清火车内的人影。气流呼啸,汽笛声远去。外界的声音逐渐变得微弱,刺耳的耳鸣声充斥起来。
心脏被重重的碾压到胸腔里,钝痛从腹部散射爆炸,僵硬的四肢一动不动,突然爆发的狂奔让我的身体超负荷工作,一瞬间的肾上腺素麻痹了知觉,此刻,疲劳、酸痛、晕眩一齐报复性的反馈给了我。
我咚的一声躺倒在地上。
“哎呀,这个孩子怎么了?”其它乘客看到了我,他们陆续围了过来,把我扶起来,询问我的状况。
忽的,我的视线锁定在了人群外的一样事物上。
月台的长椅上,安静的靠着一大束红玫瑰,旁边是一叠信。
我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浑身的肌肉感知到了我重新狂跳的心脏,纷纷扭曲抽搐起来。
疯了一样挣脱搂着我的人,我扑到那束花前面。这束玫瑰开的并不好,一看便是新手栽培的,花朵有大有小,枝叶修剪的也参差不齐。
可我还是狼狈的紧紧抱住了它。
就好像拥抱了那个人一样。
低头,视线停顿三秒,泪水再也控制不住,我任由自己放声痛哭。
我分明看到了第一封信件上那熟悉的笔迹写下的落款:致我的初恋
此前种种担忧和焦虑全在此刻消失殆尽。
亚瑟·柯克兰是爱着我的。
他也想和我拥抱,和我接吻,和我一起牵手流浪于旷野的公路之上。
而我能用以回应这份爱意的东西,只有撕心裂肺的哭叫和掺杂了血污的眼泪。我多么后悔没能亲口告诉他。迈出这一步的人竟然是他,而我因为自己的胆怯而痛失了所有,甚至连他对我发出的唯一一次邀约也未能遵守。他没有等到我,他一定失望极了。
我不知道他把这束亲手栽培的玫瑰孤单的留在长椅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徒劳的冲到月台边,把自己撞到墙壁上支撑住自己,瞠目欲裂,希望自己的视线能够追上那个远去的人。
铁轨上早已空无一物,列车开往的远方处,流云飞鸟,一去不归。
亚瑟·柯克兰,我的初恋,我此生唯一爱的人。
我再也没能找到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