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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3-02-18
Words:
5,961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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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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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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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威乐缸/咖喱格】Aquamarine

Summary:

32岁青年画家泡威乐来到乡间寻找灵感,遇上了15岁的诺,而后者正和他的双胞胎弟弟纠缠不清。
灵感来源:《魂断威尼斯》、亨利米勒:《南回归线》
画作借鉴:卡拉瓦乔:《年轻的酒神》

Work Text:

The Sound Of...
我最后一次见到诺是在海滩。现在想来他那时血管里流满了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压抑和暴动,他和弟弟的扭曲的乱伦关系始终毒害着他,刺激着他敏感的头脑。可怜的小伙子。我的披白袍头戴金叶的酒神,眼睛像廉价海蓝宝石的小情人终究不过是乡间一个粗俗的少年,我对此并不感到遗憾。在他父亲下葬那天我们在我的宅子里彻夜滥饮、开所有下流的玩笑,笑得活像末日来临。我伸手摸他的脸,他醉醺醺地贴上来,我无比坦然地承认我是在诱骗他,纵然他再早慧也不过是十五岁,虽然有本能在阻碍,但是出于对城市的、对中产阶级生活的好奇和无比向往还是让他逐渐走近我。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晚几年几十年遇到他呢?他那种性格无论做什么都会有成就的,带着底层的不服输性格的穷小子,太适合在功成名就后搂着妻子回忆自己曾经的乡间生活,可是他遇到了我,如果我把这个故事写下来,读者就会看出我才是最疯的那一个。我给诺灌输不切实际的幻想,他问我说你那幅画怎么样了?我说它将是杰作,由一个嬉皮士做派的离经叛道青年画家,以一个乡间粗俗少年为原型的作品,我说它将声振寰宇。我教给他消解宿醉的最好方法是再喝一杯,他有爱尔兰人的血统,我们共享一整瓶威士忌;教给他同性之爱,早在古时的希腊,男人是如此轻视女人,只肯在同性身上寻找知己的灵魂爱情。我的诺,他的家庭是一条有毒的河流,他日日浸淫此处,毒素早已深入骨髓。他在努力拔足而出,有朝一日或许会成功,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毁了。
part.1. In The City
曾经,就在已经过去的不久前,诺蜷缩在我怀里,毛绒绒的头抵在我胸口。他不喝醉、不嘲讽人,不为了他该死的弟弟今天又干了什么蠢事而愤愤不平的时候,身上有一种安静的气质,来源于他长期的孤独和自我封闭。他十五岁零三个月,面容尚未长开,鼻梁稚嫩。诺,我推了推他,没有动静。我在问起的时候才知道我们的生日居然只差三天,都在五月,烦闷躁动的春夏之交的五月,我呢?我已经三十二岁,处在还算年轻和即将老去之间的年纪,由于长期执笔而指尖遍布厚茧,胸膛平坦、手臂结实。我把他搂在怀里,一瞬间感到的绵软质地像是羽绒枕头。我想到我在伦敦,一个人沉默着从钟楼上落下来,像是被石油裹满了翅膀的笨拙的鸟,正落在我面前。他颈椎折断、嘴唇蠕动、想要呼喊却发不出声音。那时是下午六点,沉闷的钟声回荡在城市上空,人们只抬起头匆匆瞥了一眼就低头离去,这完蛋的城市,我在大学里时就已经认定了这一事实,可到了三十岁还没离开。我酗酒、服药,身边有过各种各样的女人,混凝土里生长的玫瑰,我在一个根本不可能的地方寻找我的杰作直到三十岁,直到我的最后一颗臼齿磨损严重,就连说话时都给我一种行将掉落的错觉。而现在呢,我和诺认识不足六月,我有预感一副杰作即将成型,他白天抽出三个小时脱掉所有衣服只披一条白色缎子,露出青涩幼稚的身体,头上带着金叶编织的桂冠做我的模特,可怜的诺,他还没有这样被审视过,一开始显得相当局促不安,在乡下人们都漠视肉体,年轻男孩们可以光裸着在海滩上撕打,他们尚未开化,蒙昧之中双腿间垂着最纯正的男性。是我唤醒诺,或者——一些会受到谴责的词汇,我引诱、教唆了十五岁的诺,教给他新鲜的东西,来自伦敦上流的交际圈,那些词语经由他鲜嫩的嘴唇再念过一遍后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他唯一一次激烈反抗是在我说离开吧,你应该离开你母亲和弟弟,这种扭曲的关系只会拖累你的时候,他惊讶地抬起头,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审视着我,我以为他是害怕,安慰性质地搂住他的肩膀却被他一把推开,他的额头狠狠地撞开我的下颚,让我的牙齿间一时充满了新鲜的血腥味。他浑身颤抖、目光汇聚,我意识到我有些低估了这个早慧的孩子,他身体里过早地觉醒了自我,长期遭受暴力让他已经会下意识地保护自己,这小婊子,只在我们苟合时乖顺,一旦察觉到我有任何想要干涉他的生活的念头就开始像野猫一样炸起全身的毛想要将我拒之门外,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假装不撞破他和他弟弟在屋后马棚里接吻的事实,但是我还是要说:诺,你爱他,到底是为什么?因为你渴望被爱,渴望被慰藉,甚至羡慕他的浑然天成的疯狂?我承认这话对十五岁的孩子显得太过恶毒,但是既然他总想摆出一副他能做好一切的架势,那就让我们用成人的方式交谈吧。听了这话,他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死死瞪着我,那一刻我感到他眼神里有着真正的仇恨,他嘴唇颤抖,挨打落下的言语障碍的痼疾此时显现了出来,他想要辩解,但是被我说中了真正的痛点,只能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最后,他摔门离去。不过无关紧要,我在摔门的暴烈的余韵中摸着嘴唇,我知道他会回来。他面临的复杂局面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解决的,他虽然独立,但有时候从骨子里也需要年长男人的支持。三天后,果不其然,他遇到了麻烦。和他的弟弟吵了架甚至大打出手,后者采用了被娇纵坏了的小孩最常用的博得关注的方式——离家出走来表达愤怒。在等待了八个小时,墙上的挂钟终于指向半夜三点的时候全家人都坐不住了,诺被所有的目光灼得坐立不安,只能提上提灯出了门。在夜露深深的田埂上他遇见我,半夜披着斗篷采风的古怪分子,他把提灯举起来照亮我们的脸,他还没能学好怎么掩饰自己的情绪,脸上愤怒、不平、惊讶和尴尬交织,眼睛湛蓝发亮,他是想问:你来这儿干什么?
我来这儿干什么?六个月前我来到这个该死的沿海小镇,早春鲜嫩的空气,弥漫着折断草茎的微苦气味。我漫无目的,头脑空茫而焦躁,只是为了寻找最好的作品。在城市的一切都干涸、宛如灰色沙漠的时期,乡下只是淘漉前者而留下的渣滓,人的精神世界被前者吮吸殆尽后留下的排遗。青黄不接时期裸露的土地,在潮湿天气过后浮出一层白碱。在连续喝了一周的草莓樱桃汁之后,我终于无法忍受,对带我来的那位朋友说:去他妈的米勒·弗雷泽。我要找点新东西了。
之后他在橡木小酒馆里找到我,此时我已滥饮多日,结识了无数朋友,有一个曾经在加拿大的边界做伐木工,二三月正是化冻的时候,他像唱诗一样讲道:年轻的加拿大人顶多只有十五岁,他犹豫的时间太长了。那个仿佛静止的一瞬间,他在河湾上游盆地漂浮的原木上停住脚步,没等别人抓住他伸出来的手,他就整个儿滑进水里。一位年长的伐木工已经够到了年轻人的头发,手指在冰冷的河水中摸索,河水如汤汁般浑浊浓稠,漂浮着脱落下来的大块树皮,忽然,两根原木重重地撞上施救者的胳膊,折断了他的腕骨。不断移动的成片原木犹如地毯,将年轻的加拿大人团团围拢,他再也没有浮出水面,连一只手、一只靴子,都没能从褐色的浑水中挣脱出来。
我的朋友皱着眉听着,他在乡下拥有一栋独栋别墅,市内的装潢与伦敦独一无二,他每年二月至五月在乡下采风,回去时正好赶上社交季,印刷的风景画本就在名人手中传递。我的头发垂到肩上,因为一个孩子说喜欢我的衬衫,我就脱给了他,好在酒馆内温暖湿润,我身处荒芜田野里的小绿洲。他看着我,说:保罗,你不应该堕落到这种地步。我大笑着说你是一块稀薄的玻璃,呼喊只在你身上凝结成潮湿的白雾。
他说:你的杰作呢?它不在伦敦,不在米勒·弗雷泽手里,那么它在哪里呢?我耸耸肩膀,我们都有点醉了,满怀着一颗意欲争吵的心,这使人冲动。其实我早察觉到一个男孩一直在看我,因为我也在望着他,像我在伦敦小饭馆屋后遇到的野猫,我和他的蓝眼睛彼此瞪视、暗中较劲,这时候我挥手道:“嗨!孩子!过来!”
我把他搂在怀里,他的亚麻衬衫黏在我皮肤上,肩膀抵着我胸膛,看起来像随时都可以咬我一口。我说:“这是我的新模特。”我的朋友还想说什么,他用纯正的伦敦目光扫视着这个农家少年,在他开口前我小声对着男孩耳边叫他别动,他看起来对这种戏弄习以为常又深感耻辱,浑身上下每一根骨头都在闹别扭。他的蓝眼睛在酒吧的烟雾里闪闪烁烁。我在心里对他说:孩子,我看到你就是因为这双眼睛。
Part.2.My Ever Changing Mood
夏天将要来临的时候,我的杰作即将步入正轨。诺领着我到了他家里,他的双胞胎弟弟坐在他旁边。这家的女主人看上去诚恳且局促,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说:“韦勒先生,你确定诺可以做您的模特吗?...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恐怕会搞砸——如果您实在坚持的话,利亚姆——他是个漂亮的孩子。”诺把头扭了过去,那是在家里排第二的孩子常露出的一种被忽视的眼神,他明白他的母亲是在袒护他,在维持这个贫穷家庭所能维持的最大限度的自尊,因此他也只能装作不在意,令我注意的是,听到他母亲的后半句,他下意识把他的弟弟搂了过去,保护的姿态,顺便狠狠瞪了我一眼,而他那个有着下垂的美丽蓝眼睛的弟弟在他怀里不安分地扭动。我手边的一杯冰茶,杯壁滑下凝结的水珠,我说:“没关系,我就要他。”口气好像在集市上买一只小猫小狗。
现在我提起这个的时候他正躺在我的床上,四肢展开。他累了,头偏向一边看着我,神情粗野又冷漠:“你们上了年纪的人都这么在意细节吗?”我笑着耸了耸肩膀,在画板上起出五官大概的形状。无需隐瞒,刚刚我们在做爱,下午正是无所事事的放荡时刻,除去在荒野上游荡,我们总要找些事情做。他头脑混沌,目光迷茫,脸上浮着一层潮红。我亲了他一下,从床上跳下去,拿起画板。
我说:诺,你有没有听说过水中的奥菲利亚?出我意料地,他说:是个女孩吗?——我知道。她因为爱了错的人变疯了,最后淹死在了水里。等等,他一下子爬起来,身上挂着用以蔽体的白床单也因此松脱:你他妈是在说我??你——
天哪,我说:诺,别紧张。我放下画板,凑过去亲亲他裸露的肩膀。我们大半时间都耗在这间房子里,像斗兽场的两头狮子一样相互试探。我说:我没有在指代你。那幅画,你知道吗?水中的奥菲利亚。米雷斯的作品——给他做模特的那位女士躺在浴缸中,就在她因失温而濒死的那一刻,画家这才捕捉到了奥菲利亚的最后一瞥,这幅画作才算真正完成。我斜过眼看他,他习惯了我无目的的闲谈,只是在提到模特时才敬业地直起腰认真听,听到死,又警惕地弓起脊背。所以呢?他说:——所以呢?
我笑了,诺一天在我这里六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披着白色绸缎,额头戴着金子的枝叶扮演酒神,少部分时间我灌醉他,为了让他脸上浮出相得益彰的红晕。一个来自伦敦的失意的嬉皮士做派的年轻画家,和乡间无所事事游逛的粗野少年,正式向古典派发起挑战。我说我厌倦了完美的少年人躯体,为了显得他们童真、纯洁、美观,给他们安上幼童的性器官。我的小酒神有少年的身体,尚未褪去的婴儿肥以及开始发育的体毛,他跪坐着,露出大腿上白色生长纹。他的手抬起来,微微仰着脸,漫不经心地抓挠脖子到锁骨处的一道长长的疤痕,那是他父亲对着他丢农具造成的,前者在一个酷寒的冬天死于宿醉,而疤痕还在不定时地发痒作痛,时常吸引他的注意力。这动物一样的茫然和倦怠!他还应该有浓重的、不经修饰的眉毛,这样的眉放在从古及今每一幅人像中都能被称作亵渎,还有蓝色的属于爱尔兰人的眼睛。我曾经无数次触摸他的脸,感受到他紧张的吐气,好像有一只麻雀正在我掌心颤抖,而我却无法在画板上重现他的神情,天大的灾难。无数个日夜,我再一次揉皱、撕毁草稿,草稿上年轻的狄俄尼索斯的面庞,始终是一片虚无的空白。激情可以在纸上流动,却不能被描绘,画布所能记载的,无非是死人的面庞。天哪,保罗·韦勒,我对自己说:做点别的吧,小子,如果你必须将一张尸体的面孔安在小狄俄尼索斯的脸上的话。
我变得易怒、暴躁,在画室里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工作无限期地停止。诺应该察觉了我的不对劲,因为我比曾经任何时候都要放浪形骸。或者他认为我在寻找灵感?在他不了解的艺术方面,人们为了这个“灵感”做出了多少疯狂事!有人故意去感染梅毒,好让自己体会到病入膏肓的痛苦;有人半夜去墓地掘坟,呼吸尸体腐烂的臭气;在这里,终日醉酒已经成为了最正常的举动。诺,他不懂这个,这孩子属于想到做到的那一类人,如果他想,他可以从任何事上抽身离去。这冷漠的小婊子!
我被困在灵感的囚笼里,离发疯或许只有半步之遥、或许还远得很。直到今天下午,我们两个无所事事分子在做爱,在高潮余韵消散的前一秒,诺头脑空虚、神情恍惚,他的眼睛在睫毛的重压下低垂,半闭半睁、目光朦胧,放荡的、幼小的先知,正跨越过激情和死的阴暗的交界。
我从床上跳起来,大喊道:“天哪!”然后拿起画板。我想起约翰·埃弗里特·米雷斯,和他差点被淹死在浴缸里的模特,奥菲利亚脸上转瞬即逝的濒死的表情,画家都是盗尸人,每一幅作品都是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弗兰肯斯坦,艺术以它不容置喙的强硬手段,强迫所有人为之献身。一个幼小的、倔强的、粗眉的同性恋小酒神,脸上预知性的迷茫只是与年长男人做完后高潮的留存。无论是死亡、生之美丽亦或是情欲,都是艺术家手里的未成形的胶泥,塑形时甚至与原意背道而驰。
Part.3.Long Hot Summer
凌晨三点,我与诺在田埂上相遇,他问我:你来这儿干什么?
一旁的利亚姆听到动静,从捆扎好的草堆里探出头来。诺又狠狠地看了我一眼,丢下灯,朝利亚姆直奔而去。诺穿着袖口缝补的夹克,一路踩倒田埂上的杂草,他解开外套,披在他弟弟身上。正在此时,乡下毫无遮拦的月光是如此赤裸,两只误入残忍世界的小动物的蓝眼睛正直直地盯着我,目光不是他们用于向我攻击的武器,反倒是他们的弱点,一种暴露之意,刺破他们石膏一样光润的躯体和面容。我此前说过,诺的弟弟是一个比他更漂亮的男孩,那种脆弱的、疯癫的美丽,他最好的归处是死在年轻时。他蹲在地上,被诺的外套包裹着,他说:“哥...”诺跪在地上,双手环住他的肩膀。他回答:“闭嘴。”利亚姆继续说着我以为你不要我了之类的废话,他说哥哥我以为你会更爱我,而诺只是不断地说不,闭嘴、不。你是个麻烦,你是所有人的麻烦——如果诺肯告诉我,那么我就会知道,在无数个夜晚,他们曾经这样相拥而眠,因为阴暗的天幕中刺出的窥探的星星而胆战心惊。他们骄傲于彼此的默契,从八岁起就开始牵着手穿越海滩,同时举起猎获的贻贝,放声大笑,他们交握的手中热汗腾腾、有如此相似的血液在涌流;他们彼此分享一间卧室,也理应觉得自己应该分享一半的对方:利亚姆向他的哥哥要求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爱和更多的侵占,而诺则因对方的这种侵占而暴怒不堪——这是个怎样孤僻又怪异的孩子,除非他自己主动向你伸出手去,否则任何问询都会被他拒绝。我摸了摸擦破的上唇,心想我也是吃到了这种苦头呢。
总而言之,如果诺肯告诉我,那么我也就会知道,他们曾不断地争吵,利亚姆不止一次破坏诺的任何东西,在诺一天拿出六个小时从我这里赚取一份小小的薪水的时候,他尖叫着称他哥哥为保罗·韦勒的小婊子,我跟这孩子没说过话,却不得不接受一份十五岁的牙齿尖利的恶意,而诺则回击他的弟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不过没关系,他对他来说无关紧要——我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们,诺跪倒在被自己踩倒的杂草中,他的耐磨的粗布长裤被露水浸湿、泥土渗进纤维。我知道他不过是个粗俗的乡间少年,正在一段泥潭状的关系里踟蹰不前。他从他弟弟小小的肩头上露出一双眼睛,幼兽的牙齿——狠狠地盯着我。他们在彼此持着匕首相互伤害之前、要先把外来者都杀死。我回以耸一耸肩,转身离去。
天气确实在逐渐热起来,正午时分,田野间涌动着透明的热浪。来到这里避暑的人渐多,我从中看到了不少熟悉的面孔。只有诺不再来了,他恨我、或者只是单纯觉得被窥探,在一个只是时令性暂住此处的画家前暴露太多、或者终于明白,我对他讲的艺术,是在不容置喙地雕刻他这块胶泥?在那天终于敲定了五官的轮廓后,我的杰作收尾,进入无休止的重复阶段。为了散心,我时常去海滩。令人无力抗拒的午后,沙滩上反射着云母的闪光。遍布的太阳暴烈的碎片,我有些昏沉,躺在遮阳伞下,女伴的蜜色手臂搭在我的胸膛上,海浪拍击岸边的声音,在我听来是银子拍打陶瓷。我眯起眼睛,远远在扭曲的热浪中看到诺和他弟弟,我第一次目睹他们兄弟的争吵,不过现在看来,一切都迎刃而解了:在诺——这曾被我珍惜的小小的男性的面前,他的弟弟的美貌与疯癫,是一种独属于女子的美貌与疯癫。我不知道他们又在起什么争执,他们兄弟二人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如果利亚姆想践踏,他什么东西都可以毁坏,而如果诺恨他,诺也可以找所有的理由。在热浪扭曲的、遍布太阳残暴的碎片的海滩上,他们扭打在一起,诺流鼻血,浓重的红色一滴滴地滴落在被他压在身下的利亚姆的胸膛上,他喘气、肩膀起伏,而后者的脖颈,却像夜莺被折断的翅膀。
海滩上不多的人们一下子围过来,在肢体的缝隙,我看到诺,十五岁的诺先被提起、又被按压在地上,他的脚边,死人代替他发出冲出喉咙的一声尖叫。我别过头去,女伴的手关切地搭在我额头,而我只看见那张放在大厅正中,三尺见方的年轻的酒神像,溅上一笔无可挽回的生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