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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乡遇故知这件事可以发生在我身上,更何况这个他乡是在伦敦,故知是冉冬阳。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被克劳拉着进了泰晤士河畔的一家酒吧。实际上我不想来,我的脑子里全部都是十天后要交的摄影作业,题目是“Miracle in London”,伦敦的奇迹。题目布置下来,我却完全没有头绪,一连几天的阴雨天气又实在是让人心烦意乱。好不容易熬到星期六,难得的大晴天,本来想借这个机会去街头走走找找灵感,却被同班的克劳抓住,让我说什么都得陪他去酒吧。
好吧,其实把责任完全推给他是我的不对,毕竟我在拒绝的时候也没有很坚决。克劳刚刚失恋,他的新一任男朋友还是没能陪他过今年的圣诞节(“他还挺有钱的,没能敲诈他一份圣诞礼物就分手真的太亏了”)——他是gay,虽然这点在这里也没什么好稀奇的。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不管怎么说我在这时候拒绝他这个请求都有些过分了,更何况克劳还再三跟我保证这是一间非常漂亮又健全的酒吧。
于是我就跟着他来了。星期六的下午,天气很好,我们踩着满地的碎阳光进门,迎接我们的是清丽悠扬的小提琴曲,以及落地窗外清晰可见的析出金色日光的泰晤士河。克劳拉着我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胡乱点了两杯酒就迫不及待地进入正题:他的前男友批斗大会。我不了解他的前男友,但是在克劳的评价里,他的前男友抠门、懒惰、大男子主义,而且还花心得要死,和当初瞎了眼看上他的自己一样都是傻子。他的最后一句话很有趣,于是我忍不住笑了一声,克劳也终于从单方面的倒苦水中停了下来,单手托腮问我:“吴缅,你是不是从来没谈过恋爱?”
话题突然转到我身上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但姑且还是点了点头。
“不应该啊,”克劳皱起眉,用审视的目光打量我,“就算说东亚男人在我们这边市场确实没那么好吧,但是你长得还挺好看,性格也不差——别误会我没看上你啊,我的意思是不应该没有女生喜欢你啊——你不会真的是gay吧?”
这个结论到底是怎么得出来的啊,我心里觉得好笑,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鸡尾酒:“不是,你想多了,就是单纯没遇到喜欢的而已。”
“好吧,如果没遇到那确实没办法。”原本凑近的同伴又缩回了桌子对面去,哼哼唧唧地喝了一口酒,“但是你也没有主动创造机会嘛,你看学校的各种活动你也不上心,你们留学生自己办的联谊你也去得少,你这样怎么能认识到喜欢的人啊……”
他后面说的话我没有听进去,因为酒吧的门再次打开了,我看到一个人影走进来:女生,黑色头发,扎着高马尾,穿着一条亚麻色的连衣裙。我看到她的侧脸,这一眼隔了五年的时光,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却还是几乎呼之欲出:冉冬阳,冉冬阳。哪怕五年没见,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我下意识地想要喊她的名字,却又堪堪止住。她没有留意到这边,而是直直地向吧台走去,微笑着和吧台里那个金发碧眼的酒保聊天,时不时因为对面的两句玩笑话而大笑出声。
哦,原来是来见朋友啊。我低下头去喝酒,不去想那一瞬间心里泛上来的情绪是什么。
“放心吧,那个酒保我认识,叫安德里,也是gay——放轻松,伦敦的同性恋浓度就是超出你的想象。”旁边突然传来克劳的声音。
是吗,那就好……不对,为什么突然说这个?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也许是我的表情里的震惊太过明显,克劳给了我一个“你当我是傻子吗”的眼神,嘴上说的却是:“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他的一声“later”说得让人毫无反应的余地。我盯着桌上喝了一半的两杯酒发愣,还没来得及细想克劳的匆匆离席是什么意思,对面的座位就再次被拉开,一个人影落了下来,我抬起头,对上了冉冬阳的满脸惊喜。
“吴缅!你是吴缅吗?你也来伦敦了呀!”她的声音和表情都是压抑不住的欣喜,我也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
初三的时候我搬了一次家,过去的记忆被我装进了纸箱,缠了三层胶带被我一起留在了原来的城市,过去的朋友也渐渐少了联系,鲁肥肥、精豆豆、古龙飞……还有冉冬阳。照理说随着年龄的增长身边的朋友逐渐离开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正常到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们再次见面的场景,居然是这么的突然、莽撞,这么的……让人束手无措。
但是显然窘迫的只有我一个人,冉冬阳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她亲切自然的样子就像是那中间分别的五年并不存在,我们还是朝夕相处的同窗,在一个没有课的周六顺理成章地在学校附近偶遇。她手里捧着一杯橙汁,看上去是刚才那个叫安德里的酒保给她做的——我移开了目光,专心地听冉冬阳向我解释她在这里的缘由。
“我在高中的时候就决定要来这边学新闻啦,之后就是顺利地拿到了offer,没有什么复杂的故事。”她拿吸管搅动着杯子里的橙汁,看上去心情很好,“吴缅你呢?你搬家之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你了,你也是来这边上学的吗?”
“嗯,我现在学的是摄影。”我报上了自己学校的名字,冉冬阳有些意外地微微瞪大了眼睛:“那我们的学校离得也不远啊,为什么我从来没在中国留学生的联谊活动中见过你?”
我有些心虚地移开了眼睛,向她解释我现在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宅在宿舍里修片,基本上没有社交活动,就连社交网络都是半个月才登陆一次,导致很多朋友在下课时间根本找不到我。冉冬阳听了之后捂住嘴巴轻轻地笑,我问她笑什么,她用含着笑意的眼睛看着我:“你现在的状态岂不是和你爸爸之前一模一样嘛。”
是吗?被她这么一说,我才发现似乎确实如此。老爸当年抱着相机满世界跑,回来也是一头扎进暗房里十天半个月不出来。虽然当时我决定选摄影作为专业的时候没想太多,但是现在看来倒也有了那么些子承父业的意思——甚至在失联方面。但是这提醒了我,我连忙拿出手机加上了冉冬阳的联系方式,冠冕堂皇地说着:“如果有事可以随时找我,我看到了就会回。”说是这么说,但是我和冉冬阳不同校,也没什么非要交流不可的事。我的手机停在社交软件的好友界面,有些梗着脖子不敢去看她,好在冉冬阳没打算在这一点上较真,非常爽快地加了我的好友。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星期六的下午,有没有什么节目?”她把手机放到一边,托着腮看我。午后的阳光在她身上流动,像是金色的蜂蜜,背景是落地窗外连着被几天细雨洗过的,深蓝深蓝的天空。我突然想起小学的时候曾经在日记里写过冉冬阳是像天使一样的女孩子,现在想来大概确实如此,不然为什么连光影都对她如此温柔,像是几天的连绵雨都为她而停。
所以我的思路打了个结,说出口的话不受我的大脑控制:“我想在泰晤士河畔走走,找点作业的灵感……”说到这里我紧急打住,冉冬阳却十分自然地接住了我的话头:“那不介意的话我跟你一起怎么样?我也想沿着河边走走。”
没有人会拒绝冉冬阳吧,至少我拒绝不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泰晤士河畔的街景环抱,伦敦眼慢悠悠地转着,一圈一圈,像钟表一样安安静静刻画着时间。我们漫无目的地闲聊,说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生活琐事。她向我抱怨某一位臭名昭著的公共课教授,我和她倾诉被各种作业围着毫无头绪的苦恼。我们都很默契地没有提起中间空白的五年,我不知道冉冬阳是什么心情,但是我没提起,完全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在我搬家之前,初二的某一个周末,我收到了罗伊老师的婚礼请柬,她即将和胡博士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我们班的不少人之前就见过胡博士,当时还没少聚在一起讨论他和罗老师不般配,对罗老师和他交往这件事也总是颇有微词。但是这次的婚礼,班上大部分同学都来了,也都露出了得体的笑容祝罗老师和胡博士新婚快乐。罗老师被前来祝贺的亲朋们围了一圈一圈,我不是很想跟着凑过去,靠在远处的墙边看热闹。目光扫过一个个上去道贺的人:莫欣儿化了淡妆,梅小雅穿了一条小礼裙,马加穿的是一中的礼服——我收回目光,因为我看到鲁肥肥朝我的方向走了过来。
鲁肥肥故作高雅地晃着高脚杯走到我旁边(其实里面装的是可乐),深沉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哎,怎么说呢,爱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东西啊。”
我被他突然的故作高深搞得一身鸡皮疙瘩:“突然之间说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有感而发罢了。”他喝了一口可乐,“不过冉冬阳今天怎么没来,她那么喜欢罗老师。”
“不清楚,我们最近也没怎么联系。”我说得轻描淡写,尽量不再让眼神落到远处那群人身上。
鲁肥肥用探究的目光盯着我看了好半天,盯得我浑身不自在:“你今天怎么神神叨叨的?”
“也不是吧,”他的目光落回可乐上,叹了口气,“我只是觉得你看着挺聪明,有些时候却还挺笨的——不过也不是坏事。”
之后我们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这个莫名其妙的话题就这么带了过去。没过多久宴会就开始了,大家围了好几桌吃饭,莫欣儿刚好坐我旁边,她主动向我打招呼,我便同她搭话,目光飞快地往周围看了看,有些失望地确定了冉冬阳没有和她在一起。
“你在找冉冬阳吗?”她托着腮看我,明明是问句语气却是肯定的,脸上还带着奇怪的笑,“冉冬阳很想来的,可是她昨天突然发烧了,我一会儿婚礼结束后还打算去看她。”
突然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我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心里慢慢咀嚼了一下莫欣儿的话,她和冉冬阳还保持着联系,而且听上去关系还很好。我不知道用羡慕来形容此时的心情合不合适,最后只能干巴巴地挤出一句“这样啊”。莫欣儿嗤笑一声,转过头不再和我说话。
在宴会快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单独去找了一次罗老师。我把前段时间和老爸跑去摄影时带回来的伴手礼给她,她向我道谢,笑容让眉眼都柔和。
“其实我很在乎你的看法,”她把礼物收起来,轻轻拨弄了一下被头纱笼着的头发,“你到现在还是不能理解,我和胡洋在一起这件事吗?”
今天是怎么了,怎么每个人都在给我出难题?我不敢看罗老师的眼睛,垂下眼睑,看到她纯白色的婚纱裙摆,太白了,白得有些刺眼:“我不清楚。但是我相信您,您觉得正确的选择就一定是最好的。”
罗老师笑了,我觉得她的笑容里并不是纯粹的开心,但她没打算继续揪着我不放。“昨天晚上冉冬阳打电话跟我说她发烧了,今天来不了,听她的语气,就好像今天结婚的是自己一样可惜。”她回忆着昨晚冉冬阳的电话,眼睛都弯了起来,随后拿出了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这里面是喜糖和我本来准备打算亲自给她的小礼物,能麻烦你帮我转交给她吗?”
被特地拜托了,我又怎么有拒绝的道理。罗老师见我接过了小盒子,微微弯下腰来亲吻我的脸颊。毕业之后又过了两年,我的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哪怕她穿了高跟鞋也已经不再需要蹲下来配合我的身高。我心知这是最后一次她这么亲吻我,内心却出奇的平静。我在她直起身之后率先后退了两步,这一次我直直地看进她的眼睛,沉着声音,像是宣判什么东西的结束:“罗老师,新婚快乐。”
但我最后也没有去找冉冬阳,我把那个小盒子给了莫欣儿,拜托她替我转交。
“你自己不去吗?”莫欣儿接过盒子在手里轻轻掂量。
“我……我接下来还有事,管弦乐队要训练。”我磕巴着撒了个谎。
莫欣儿再次露出了我在餐桌上看到的嗤笑,她肯定看出了我在撒谎。我如芒刺在背,却也只能由着她嘲笑。我接下来确实没有事,但是我不敢去,我不敢见冉冬阳。我总觉得如果我在这个时候去见了她,会发生一些我无法掌控的事情,像是推开一扇虚掩的发着光的门,门后就是我一直逃避的某个答案。
所以我逃跑了,当时胆小懦弱的我还没有勇气去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课题,更何况这个课题涉及的人还不止我一个。我怕搞砸,我怕事情的结果是连之前的回忆都会变得满目疮痍。
克劳曾经在某次发酒疯的时候,用咏叹调一般的语气吟唱:“哦,爱情,你让人勇敢,又让人懦弱。”我该庆幸发疯的他没有看到我当时的表情,我想我是世界上最丢人的胆小鬼。
在我以为一切都已经风平浪静的时候,冉冬阳再次出现了。这场相遇在我的世界里引发了一场小型地震,之前的一切粉饰太平都轰然倒塌。那扇发着光的门再次突兀地出现,伴随着某个答案的呼之欲出,这一次的我却没有再逃。我静静地站在原地,看那扇门自己为我打开,在阴雨连绵的日子结束后的第一缕阳光不容置喙地踏了进来,门后是星期六的下午阳光普照的泰晤士河畔。
冉冬阳此刻走在我的身边,左边往前半个身位,我可以看见她被日光柔和的侧脸和称得上是纤瘦的背影。她微微仰起头,她的前方是人来人往的街道,白鸽擦着她的耳际飞过,泰晤士河和砖瓦白墙在她身后缄默,连远处的伦敦眼都在长久地着注视她——她却回过头来看我。
Miracle in London,这个词语突然在我的脑海中闪过,这一次我抓住了它。
她问我:“吴缅,你在想什么呢?”
我知道这时候的我有一千种更加得体的答案,但是无数条时间线彼此独立,在此刻交汇于伦敦泰晤士河,五年前的我在我身后安静地看着,miracle就在我面前,等待我的回答。
于是我大步跨进了那扇门。
“我在想……”我看着她,感觉脸有些发烧,“今天我没带相机,也许我明天可以约你出来拍照吗?”
她没有立刻作出回答,她大概也知道这个邀请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孩童时代的结伴无需理由,长大之后的邀请却昭然若揭。我捻了捻手指,想告诉她没时间也没关系,却蓦然见她笑弯了眉眼,阳光把她的眼睛染成了琥珀的颜色。
远处大本钟钟声响起,让人想到教堂、礼花和洁白的纱裙。
“好呀,希望明天也是个晴天。”
那天在泰晤士河边,我的miracle这样说了。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