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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三生万物。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德经》
所有的故事都需要有一个开头,回忆录也是如此。大部分人会从他们出生的年份开始写,说点旁人转述来的社会风貌和自己全然不知的细节故事。有些来自父母,有些来自他们的亲戚朋友,他们会说当年在满月酒时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又说百天时谁家亲戚在宴席上出了洋相,到最后周岁礼时抓周抓到了什么都有说法。
我抓了一支钢笔。这是我哥告诉我的。
但我的故事并不是从1978年开始的。当然1978年的确是我出生的年份,这一点毫无疑问明明白白地写在我的身份证号上,绿底黑字印在我家的户口本上。我的父母在这一年生下我,带我来到这世上,我哥说当时我在娘胎里就弱,生下来小小的皱皱巴巴的,一点没有现在的白净样子。一般人会说人这一辈子当然只有一次降生的经历,我却决定反驳一下,我偏要说我这辈子出生了两次。第一次是我妈生我那天,第二次就是我爸妈死的那天。
1984年,我六岁,我哥十三岁,小兰刚过完四岁生日。我对那个爹没有什么好印象,他是个酒鬼,是个疯子,只知道喝完酒打人,这家里从我妈到我哥再到我,每个人都挨过他的毒打。小兰年纪小,那时候还不记事,也被我们三个护得紧,这才逃过了一劫。这男人死了于我而言其实更多的是痛快,那时候年纪小,想不了那么多的事情,只知道再也没有人会打我们了。但我哥满脸的忧心忡忡,于是我也知道后面的事情恐怕难办了。
我哥说厂里只给了五百块的抚恤金。
我当时并不明白五百块是什么概念,不明白五百块能做什么,也不明白这点钱到底能让我们兄妹三个支撑多久。过了几年我才逐渐明白过来,原来我们根本就是被随便打发了。我虽然恨那个爹,恨不得让他再早死几年,但又不得不承认如果他当初没带着我妈上车,没有那场车祸,也许家里接下来十几年的日子就不会这么难过,我哥也不至于每天起早贪黑到处去打工,最后甚至辍学才能养活我和小兰。
我对他于心有愧,这点毋庸置疑。小兰是怎么想的我其实并不清楚,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对这件事避而不谈,好像只要不提起来我们就不会觉得寝食难安,不会觉得是我们两个人在吸我哥的血一样。
葬礼上我哥抱着爸妈的骨灰盒,我牵着小兰,三个孩子在一众亲戚各色的眼神中缓缓向着墓碑磕了三个头。石碑上写着慈父慈母谁谁的名讳,浅色的石头是墓碑石料里最便宜的一种,五百块实在抽不出多余的钱给父母立碑修陵。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死者已矣,而我们兄妹三个还得继续活下去才行。
葬礼结束后我们回到旧厂街的家里,父母死后这里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我觉得奇怪,明明是一件很小的房子,可现在却让人觉得空旷。大概三个孩子本来就占不了多少位置,就像家里的三张小床,六七岁时觉得自己可以在床上滚来滚去也不怕摔下去,青春期长高以后又觉得在上面翻个身都会掉下去。
我哥擦了擦眼角的泪准备去做饭,问我和小兰想吃什么。其实小兰这时候根本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她到现在其实连父母去哪了都没什么概念,葬礼前还在问我们两个爸爸妈妈去哪里了,为什么这么多天还不回家。所以我哥更多的还是在问我,问我想要吃点什么。我摇了摇头说哥做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于是他挽起袖子到厨房里去做菜,我哄着小兰在客厅里看小人书,是从前两天隔壁阿姨丢出来不要的东西里翻拣出来的。我悄悄看着我哥忙碌的背影,隐约听到他压抑着的啜泣声,单薄的背上还有半个月前被那个男人毒打后没好完的淤青。
我哥从父母在医院里被盖上白布时起就流了许多泪,我只在葬礼上装模作样地哭了两声,扮作一副孝子的模样,小兰更是什么也不懂。我想那两个人其实根本不值得我去大哭一场,即便作为一个孩子失去了父母也没有让人觉得有多悲伤。但那些眼泪又的确从我的眼眶中流出,滴在石板路上快速消失不见。
我想我的确是哭了一场的,却不是为了他们的离开,而是为了眼前越发黑暗的生活,和一眼望不到头的未来。
1996,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金刚经》
96年我满十八周岁,正是全力准备高考的时候。我哥对这事看得很重,家里什么都紧着我先来,我接连推拒了多少次也没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相信高考可以改变人生这句话,我哥对我和小兰的学业总是花了十二分的心思,就差每日耳提面命叫我们去读书,叫我们考个好大学将来好飞出旧厂街这个鬼地方,日后再找个好工作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他从来不提自己,也不像其他人的父母那样让孩子将来有了出息好给他们养老。常言道养儿防老,他倒是一点没这么想,可能因为我和小兰只是弟弟妹妹,更多的我猜是因为他总想着要怎么照顾我们一辈子。其实他该知道的,要是想一直用他的羽翼来庇护我们两个,他就不可能一辈子呆在那个烂鱼摊子里。
人总是要给自己找出路的。
我比小兰睡得晚,自从上了高三以后我就没有在卧室的书桌上写过作业,改在客厅里做卷子和试题,到了晚上太晚的时候也不会打扰到小兰在屋里睡觉。但这样一来就辛苦了我哥,他睡在阁楼上,假如我在客厅里一直开着灯写题他也没办法睡觉了。我说干脆以后我就在外面的路灯下写作业,这样他们两个都不会被我影响到。我哥一巴掌拍在我后脑勺上,问我是不是不想要眼睛了,本来就已经近视了,这样下去还没等到高考就要瞎了,到时候还读什么大学。
我哥最宠我,这是我一直都知道的事情。于是到了晚上我更加拼命地写那些试题,卷子一张接一张做得飞快,就为了能早点关灯好让我哥休息。他凌晨就要出门去码头上货,平时熬到晚上十点都算是晚的,折下来其实根本睡不了几个小时。我心疼他,他却在夜里打着呵欠给我端来一碗汤面,叫我吃点宵夜垫垫肚子,如今正是缺营养的时候。
我拉着他的腕子,央求他快去睡觉,早上还要去码头上货呢。他只是笑,伸手来摸了摸我的头发,把一脑袋细软的顺毛揉乱,再一点一点给我理顺,手法就像是对待一只小狗一样。我心安理得享受着这份快乐,忍不住用脸颊去蹭他的手,眯着眼睛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于是我哥问我是不是累了,要是太累了就休息吧,早上还要早起去学校上早自习。我顺势点了点头,提起现在太晚了,怕回屋的时候吵醒小兰,能不能今晚和哥挤一挤凑活一下。
他愣了一下,阁楼上的那张小床已经变得太小,他自己躺在上面都觉得逼仄,更别说像现在这样躺上去两个成年男人了。但我知道他从来都不会拒绝我,这是他的软肋,对此我了如指掌,总是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能换来他的心软。有时候连我都会嫌弃自己的恬不知耻,但我哥一句话也没说过,只是帮我收好了作业本,任由我在他的私人领地里越发得寸进尺。
客厅里熄了灯,我听到哥的呼吸声平稳均匀地从身边传来,我们挨得很近,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热度源源不断地向我传来。我后背贴着墙,墙是冷的,我哥是热的。我闭上眼,深呼吸几次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鱼腥气和洗手间里那块廉价香皂的气味。
阿盛,咱们周末去庙里拜拜菩萨吧。
这是陈述句,而非疑问句。我将额头抵在他的背上,闷闷地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很想哭,但这情绪来得莫名其妙,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从何而来的。也许是那句周末拜菩萨,也许是我哥疲惫的声音和两分钟后便传来的象征着睡眠的呼吸声。我半撑起身子在一片黑暗中看着他模糊的轮廓,想起这些年来无数次在心中滚动过的妄念,愈发觉得自己是个畜生,竟敢对着养育自己十多年的大哥有那种心思。
楼下佛龛前的蜡烛将将熄灭,香炉里散出的淡淡香灰蒙住了我的眼耳鼻舌身意,我恍惚想着这算不算是无色声香味触法。我若是求到菩萨面前,菩萨该如何答应我大逆不道的愿望,不教我为此堕入阿鼻地狱便算是轻饶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躺回我哥身边收敛心神,藏起那些越界的想法,届时再去庙里向菩萨叩头请罪,只希望保佑我哥和小兰一辈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便好了。
可他在我身边,我又如何一日不起妄念呢。
1998,急性肠胃炎。
借问灵山多少路,有十万八千有余零。
———《孽海记·思凡》
小兰拿到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是七月下旬,京海热得叫人快要发疯,我自从放了暑假就整天在家里陪她到处去玩。但七月实在太热,没几个人能受得了这样的热气,我说市里新开的商场好像有电风扇,不如咱们就去商场里蹭电扇好了。我和她买了两根冰棒,女孩子总是更娇气些,出门时我们先去市场和哥打了声招呼,告诉他在饭点前肯定会回家。
市场人多里当然比家里还热,鱼档的设备工作起来还会发热,我哥身上出的汗把头发和衣服全都打湿了。我把手里的冰棒递到他嘴边让他吃一口解解暑,他推了半天拗不过我,眼看着融化的糖水就要滴到我手上了,这才张嘴含着冰棒吸了两口。
我突然觉得一阵燥热,慌忙别开视线,叫他咬一口冰到嘴里含一会,我马上要带着小兰去公交车站了。他嘟囔了两句嫌我事多,但依言将冰棒最上面的一块咬下来,挥了挥手叫我们两个赶紧走,鱼档里不干净。
出了市场的大门我连着咬了几口把冰棒吃完,冻得我牙齿和脑仁一起疼,眼眶突突地跳。小兰笑话我吃那么急干什么,又说我热得脸都红了,还是赶快去商场里吹风扇吧。
那天晚上我哥做了一大桌子菜来给小兰庆祝,席间我们喝了点酒,等到快晚上十二点时我却突然开始胃疼,疼得我一阵阵冒冷汗。我哥骑着摩托载我去医院挂急诊,我在夏夜里吹着热风依然觉得浑身发冷。
我忽然想起大学开学的时候也是我哥开着这辆摩托车送我去火车站,我坐在后面紧紧抱着他的腰,鼻腔充斥着那股鱼腥气。我的行李也不多,也就是两个编织袋的东西,一左一右挂在这辆小车上。哥在站台上帮我搬东西,末了塞了个信封到我手里,我捏了下里面的东西就知道这远不止我那些学费的钱,于是就要打开信封把钱还给他。他按着我的手叫我收好,说读书了不要委屈自己,省城和咱这不一样,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了。
我攥着他的手却无话可说,这都是我哥卖鱼一点一点攒下来的钱。我说哥,家里要用钱的地方也多,小兰还在读书,还是留着给妹妹吧。他没听我的,硬是把信封塞进了我的外套里,说小兰那里他还有别的办法,这些钱只是给我的。
他推着我上了火车,把两个袋子在架子上放好,又细细嘱咐我要好好学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火车快开了他才下车去,就在窗外看着我。我伸手出去握着他的,他手上还有许多细小的裂口,不知道到冬天了会不会更严重。我对哥喊着,等放假了我就回来,还要给小兰讲功课上的事,哥在火车开动后追了我一段,叫我千万照顾好自己,不要总想着家里,在学校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在车窗后一直看着他的身影,直到站台消失不见,再也看不到哥的身影了,才仰起头死死盯着火车的脏兮兮的顶棚,努力不要让泪水流出来。
医生说我是急性肠胃炎,可能是因为喝了酒还吃了冰的缘故。我哥接茬说我从小胃就不好,可能这也占了一部分原因。我没敢告诉他其实我早就快发展成慢性胃炎了,这事大多是拜我那个王八蛋室友曹斌所赐。冷饭和泡菜全都会刺激肠胃,但人为了活下去总是没有选择的,于是在这每顿泡菜拌饭和隔三差五被拉去挡酒以及熬夜给别人写作业的多重摧残下,我的健康状况还不如十几年前爸妈刚死的时候呢。
我哥陪着我在医院里折腾了大半夜,第二天早上小兰坐着早班公交来看我,一边和护士问我的情况一边在我身边絮叨这就是为什么她要学医,这样以后家里谁生了病她都能照顾到。我摸着她的头发说哥哥哪要你做妹妹的来照顾啊,她小嘴一撇却说大哥二哥都是缺人照顾的,现在她长大了也该轮到她来照顾我们了。
哥去早餐铺买了稀粥回来,医生说我已经没事可以出院了,于是我们三个人又各自坐着摩托车和公交车回到了旧厂街的家里。我哥休摊一天在家里看着我,小兰说了半天才把他赶走让他回去看鱼档。
我说,小兰,现在你可真有大医生的样子了。
她冲我狡黠地笑着,说今年暑假我再也别想吃冰棍了,她就帮我把剩下的那些份额全部吃掉以作惩罚好了。
2000,折桂令。
实指望封侯也那万里班超。到如今生逼做叛国红巾,做了背主黄巢。恰便似脱扣苍鹰,离笼狡兔,摘网腾蛟。救国难谁诛正卯。掌刑罚难得皋陶。似这鬓发焦烧。行李萧条。此一去搏得个斗转天回,高俅!管叫你海沸山摇。
———《宝剑记·夜奔》
这一年从大年三十晚上开始就不好过。年前我按照我哥说的去省会的庙里敬香,请人家庙里的师父来帮我家算流年。我用签筒摇了一卦,师父看了一眼便说我家今年有大变局,要把握住当下的机会,但也要守住本心,坚守正道才好。我刚回宿舍时还没当回事,我哥打电话来问起的时候也只是平淡转述了一遍,现在想来那位大师说得实在是准确,不知道我哥后来还有没有再去找过他。
我和小兰在公安局里过了大年夜,虽然到最后也没和哥见上一面,但安警官是个好人,至少我们还是在同一屋檐下过了年。晚上回家的路上很冷,但所有人都在街上笑着,小孩拿着烟花棒跑来跑去,夜空绽开无数绚烂的焰火。我们两个人没说话,小兰难得在过年的时候没露出笑脸来,我只能搂一搂她的肩膀让她靠我近一些,不要被夜晚的冷风吹感冒了。
她问我,二哥,咱家为什么总是遇到这种事啊?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可我心里清楚,这一切都可以说是我们因为贫穷受的罪。哥为了我们两个努力想留住鱼档的生意,这才被唐家兄弟打进局子里,不光受了伤还得拘留几天。我揉了揉小兰的头发,叫她早点睡觉,等年过完了我们又要回学校去了。
之后的事情也无需我多说了。
小兰再次被我叫回家里时还不到放假的时间,只是来回一个周末,周五晚上她的火车到站,周日晚上再坐火车回学校去。她周一没课,这是我算好了的,我哥对我们两个的课表到现在都记不太清楚,总以为还像以前一样是从早排到晚满满一周的课呢。我没和哥提起这件事,也没和小兰说为什么要回来,双方都被我蒙在鼓里,直到几分钟前他们两个在楼下碰到,这才正式进入到我的计划里来。
于是我在天台上和他大吵了一架。我早看出来他的打算,可我不能让他去自首,早在我哥弄来那两万块钱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这个家不能没有他,我甚至无法想象如果生活里没有高启强这个人会是什么样子。
小兰上来的时候气氛有些凝滞,但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并像从前一样做那个和事佬,只需要几句话就能把我们重新揉在一起。
我记得小时候放学了会和小兰一起在天台上玩,那时候的作业不多,我们两个总是早早就能写完。六月末快要放暑假,京海的夏天只有入夜后才会稍微凉快点。我追着她满天台的跑,其实她跑不过我,但我总是装作追不上上她,就这样一圈一圈地绕,偶尔追上也只是挠一下她腰上的痒痒肉。哥做好了饭端上来一起吃,我们两个跑累了吃得比谁都快,夜风吹过,哥叫我别欺负妹妹,我叫妹妹别欺负我。
他只是笑,好像这就是一天里最幸福的事了。
我这时又想起年前那个大师说过的话。什么大变动,什么坚守正道,一切都从大年三十那天被摔坏的电视开始了变化,实在说得太准,几乎是分秒不差。只是到底什么才是坚守正道,正道是什么,若是不坚守正道又会怎么样?那人没有细说,我也没有细问的心思,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也太快,根本没有给人留下思考这些谜语的时间。而等到我们终于有时间喘口气的时候一切又都已经尘埃落定,再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我哥确实是被逼无奈,而我在明里暗里却成了高俅,一步一步将他逼上了梁山。我们两个实在太过了解对方,我深知他的弱点,深知他对家人的偏爱,也正是这份偏爱叫我变得有恃无恐,逼着他放弃了最后的机会,从此被我拉下深渊,再也离不开这片泥沼了。
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的,即使一切重来,他还是会为了我跳进这滩泥水,哪怕在全身挂满鲜血和污秽后,那双看向我的眼睛依旧明亮,漆黑的瞳仁被那几根倒睫磨得湿漉漉的,清澈见底。
我们像是被海边的浪潮推着急速向前,凭着直觉去走一条没有选择的路。求生本能迫使我们抓紧一切机会,就像在当年我在书中读到的风雪夜里的一把火,逼迫着我们连夜奔逃,一宵儿奔走荒郊,直奔那水泊梁山去了。
可林冲夜奔纯属是为奸人所害,那我们两个又算是什么呢?
2001,一丝不挂。
如一根丝牵引着拾荒之路,
结在喉咙内痕痒得似有还无,
为你安心我在微笑中想吐未吐,
只想你和伴侣要好才顽强病好。
———《一丝不挂》
大红的请柬发了一圈,最后轻飘飘的一纸信封落在了自己手里却好似千斤重一般,压得人抬不起手,也没有打开它的勇气。
我哥要结婚了。直到现在我还觉得不可思议,脑子里一片空白,伴郎的红花都别在胸口了仍觉得这一切都太不真实。婚礼特意选了假期,小兰正好回家不耽误课,一下火车就被拉着去买了礼服。我开着车带她,从裙子到珠宝首饰都有陈书婷的造型师跟着挑选,我只负责在旁边刷卡签字,偶尔再给出一点建议,叫妹妹别太紧张。
她被这一年来的变化弄得有些无措,我只说是大哥如今进了大公司做事,咱家的条件越来越好了,却只字不提具体的内容。
小兰本来就漂亮,要我说她一直都是整个旧厂街最漂亮的小姑娘,现在好好打扮起来更是锦上添花。所谓富贵养人大抵如此,我和她说婚礼当天还会有专门的造型师给她打扮,她一定是现场最好看的女孩。
她瞪了我一眼,说,那可不行呀,怎么能抢了嫂子的风头,人家才是大哥的新娘子呢!
我被这句话噎了一下,但没有在小兰面前表现出任何端倪,只好随便笑了两声敷衍过去。
高启强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小虎非要吵吵着给他办什么单身派对,也不知道他这个脑子是从哪听来的说法,说外国人在结婚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被称作单身之夜,过了这一天就再也没有快活日子过了,一日也不得安生。一群人乱哄哄的,一人一句唱着跑调抢拍的《一生所爱》,我哥笑得没那么夸张,但也相差无几,能看出他确实很高兴,对陈书婷也好对白晓晨那个兔崽子也好,他都满意得不得了。
酒过三巡我提前逃席了,倒也没回家,只是坐在白金瀚门口的台阶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半个小时就抽掉了半包烟。唐小虎出来找我,说我哥在问我跑哪去了,我递了根烟给他叫他坐下跟我说会话。
我问他,小虎哥,陈书婷跟我哥合适吗?
他脸上也是酒精浸染的红,笑着说合适啊,怎么不合适,只有嫂子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强哥。
我皱着眉沉默不语,他好像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一时尴尬在原地不知所措,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问我说,阿盛啊,你哥成家了你不高兴吗?
我气得把烟头丢在地上狠狠踩灭,高兴?我高兴你奶奶个腿!
我觉得唐小虎可能在思考我是哪根筋搭错了,哪有大哥结婚办喜事做弟弟的还不高兴的。我猛地站起来,他吓了一跳,问我去哪,我咬牙切齿地回答说这就回去了。
我哥注意到我回来,闻了闻我满身的烟味皱着眉训我,少抽点烟,对肺不好。我没说话,开了瓶新的啤酒直接对瓶吹完,末了恶狠狠地瞪了我哥一眼,说,你还管我做什么?
他被我瞪得莫名其妙,叫我别在这发疯,我气得走到房间另一头坐下拿起麦克风,面目狰狞地大喊祝我哥高启强新婚快乐。
什么肝不好胃不好肺不好的,抽烟喝酒能把自己抽死那也能算得上是一种喜丧。
婚礼当天热闹得不得了,我哥娶了陈书婷身份愈发炙手可热,想要巴结的人和想害他的人塞满了整个酒店大堂。我莫名觉得烦躁,小兰不在身边,大概是在楼上和那女的在一起,于是我只能在门口签到的地方对人假笑,挨个感谢他们愿意来我哥的婚礼。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才有人来找我,说是伴郎得去做准备了。
我哥穿了一身白西装,和陈书婷纯白的婚纱格外般配,他们两个人的婚戒正贴着放在我衬衣胸口的口袋里。西方人讲伴郎叫best man,一般是新郎最好的朋友,我站在台下心不在焉地想着我算不算是我哥的best man,想我是不是他最得意的弟弟。他怎么想我?我在他心里是最好的吗?我当得起这一句best吗?
他的目光移向我,低声问我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扯起一个微笑把戒指交到他手中,微微摇了摇头装作没事。等敬酒时我像不要命地一样替他挡酒,红的白的啤的洋的一杯接一杯地下肚,他拧着眉毛看我自虐一样地灌酒,最终还是忍无可忍叫人把我送到楼上开了间房不再参与后续的事情,挡酒的活自然落到了唐小虎的身上。
等我睡醒时天已经黑透,摸到手机时发现上面一条未接来电也没有,只有一条我哥发来的短信叫我醒了就直接回家,不用再去找他了。
我头痛欲裂,疼得我几乎要流泪,胃里翻江倒海地绞在一起,最终在抱着马桶干呕了半个小时后拨通了唐小虎的电话,叫他给我送一身新衣服来,今天我就住在这里不回家了。
2002,Miss Dior。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点绛唇·蹴罢秋千》
小兰读了几年大学年岁渐长,也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家里条件变得越来越好,她也不像从前一样一身暗色的衣服穿好几年了。我和哥都给她买了不少新衣服,我买的居多,哥毕竟要忙的事情更多。有时候我就看着小兰会看一些什么样的杂志,于是自己也买了不少时尚杂志来研究,猜测她会喜欢什么风格的衣服。
医科的本科要读六年,她以前的同学基本都在这一年毕业了,而她还要再读两年的书。这次生日她依然在学校上课,于是便换做我飞到北京去陪她过生日。
哥抽不出时间来,实在愧疚得很,临走前给我塞了一张信用卡让我带小兰好好过个生日。我没拒绝,毕竟这是哥的心意,这张卡不如就留给小兰。虽然知道她平时肯定不会乱用,但留着救急也是好的。
从前我们没有机会研究女生的打扮,毕竟家里条件不允许,小兰最多的打扮就是洗漱台上多出来的一罐雪花膏和两根彩色的头绳。小姑娘总是爱美的,小学时她总是看着班里女同学头上五颜六色的皮筋面露羡慕。我看在眼里也无可奈何,只好去和住在隔壁的阿姨学习怎么编辫子,让小兰也可以每天梳着漂亮的发型去学校。
后来哥在她十岁生日那天买了几根带装饰的彩色皮筋,上面穿着糖果色的塑料装饰,有的是水果有的是小动物。我记得她当时睁大了眼睛看着那几根头绳,拿在手中爱不释手的样子就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一样。
一转眼小姑娘就长这么大了。
北京比京海要冷,一下飞机就是扑面而来的寒气,冷硬的风刮在脸上生疼,真不知道她一个小姑娘是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过了这么多年的。她给我发了短信说最后一节课要五点才结束,叫我晚点再去学校接她。我思索片刻于是打车叫司机送我去了商场,正好去给她选些像样的生日礼物。
北京的天气也太干了些。
我这么想着,于是到了柜台上叫销售给我推荐些护肤的产品。小兰的肤质大概和我差不多,这是她前两年回家的时候和我说的,当时说什么干皮混干油痘肌什么的,我听得晕头转向,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回到了高中的生物课。但我猜既然我们的皮肤状态类似,那她在北京肯定也会觉得脸干得像要裂开一样。
那个销售说了一堆什么保湿效果,什么搭配使用,我盯着那堆瓶瓶罐罐的护肤品只觉得头大,最后干脆将她说过的东西全都包起来准备去结账。我拿着单据打算去收银台结账,路过香水柜台时却忽然被一个粉色的香水瓶子吸引了注意。
Miss Dior,迪奥小姐。我只是停留了十几秒,柜台上的销售立刻就围了上来,问我是不是打算给女朋友挑礼物。
不是,是我妹妹过生日,她还在读大学。
这款香水就是最适合年轻女生的,先生,您要不要试一下?
香卡上是淡淡的花香味,有种甜丝丝的感觉。我记得小兰好像没有买过香水,这味道也确实挺好闻的,于是顺手也叫销售给我包起来一起结账。
那个女销售一边打包一边说我真是个好哥哥,我妹妹肯定很喜欢我之类的客气话。我笑得半真半假,但我的确只有小兰这一个妹妹,要是我和哥不对她好那还有谁呢。
五点半,天都快黑了的时候小兰才从校门口走出来,说是老师拖堂了。我一边开车门一边问她怎么大学了老师还和高中一样,她吐吐舌头说医科的内容就是多,怎么讲怎么学都觉得学不完。于是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把藏在身后的礼物递给她叫她拆开看看。
她盯着这几袋子东西左看右看的,那神情让人觉得心虚,我搓了搓手指问道是不是买得不对,要是不喜欢还可以拿回去退掉,然后我们再挑新的。
小兰突然笑了起来,说,哥,我逗你呢!谢谢你专门飞过来还送我礼物,我正缺这些呢!
我长舒了一口气,敲了敲她的脑袋说来给她过生日是应该的,这些礼物算是我和哥一起送的,里面还有一张新的信用卡,等明年再过生日的时候大哥一定也来陪她一起过。
她手里捏着那张信用卡忽然沉默了一阵,过了半晌方才说道,二哥,我好像很久都没见过大哥了,你们在京海都还好吗?
我愣了愣,扯起一个无奈的笑来,回答说,傻姑娘,哥哥们都能照顾好自己的,你就在北京好好读书,别的什么都不用管了。
2003,山羊。
当人子在他荣耀裏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
———《马太福音》25:31-25:32
这年是羊年,大年夜的时候我哥送了我一串佛珠。珠串是小叶紫檀的,六毫米,一百零八颗,配了颗美国蓝松的佛头,用黑色的弹力线串的。他把这手串给我的时候说这是他特意挑的,在佛殿里供了三年,送给我保平安用的。这些年他给我的东西不少,从和田玉的无事牌吊坠到现在的小叶紫檀佛珠,每一样都带着平安无事的寓意。
我问他这东西真有用吗,他作势敲了一下我的脑袋,叫我别在这种事情上乱开玩笑。我哥在这方面迷信得很,也不知道是因为广东的大环境使然还是因为他确实心有不安。但我不在乎这些,我只知道他在意我,他想要我平安,哪怕只是寄托在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佛珠上带着淡淡的檀木香味,我一边拨动手上的珠串一边将其送到鼻端嗅闻,某一瞬间这气味安抚了躁动不安的心绪,不知道是珠子三年来浸染的香火气,还是我哥从寺院中出来后身上沾染的沉水香的味道。
我收了那串佛珠,在我的右手上绕了五圈,看着松松垮垮的。我哥捏着我的手腕问我最近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瘦得连腕骨都硌手了。
我对他笑着,说,哥要是实在不放心,那干脆以后天天都来监督我吃饭吧。
他倒是没理我这句话,转头和我提起晓晨的成绩,叫我闲下来的时候去看看他的卷子。我转过去瞥了一眼陈书婷和她的小崽子,冷笑一声说那小兔崽子的成绩有她妈盯着能差到哪里去,只是钢琴弹得还是稀烂,有时间不如让嫂子多去抽他几次,给他好好长长记性。
我哥警告似的瞪了我一眼,但也没说别的。我就知道他肯定又在那母子俩中间和稀泥了,难得我跟那女的能在这件事情上达成共识,这小王八犊子就是挨打挨得少了,被我哥给惯得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
高晓晨被我盯得缩了缩脖子,扭头又找他妈去了。
我回神过来同我哥提起要不要再去寺院里还愿的事情,他说叫我先去看看黄历,选个正月十五之前的吉日。
就初五吧,北方说破五迎财神嘛,到时候咱们一起去拜拜。
他应了声,说一切都随我安排。我问他还记不记得几年前那个说家里会遇到大变局的寺院,不如这次再去那里问问,看看这次会不会给些新的启示。我哥沉思片刻,似乎是想起了当初在鱼档里的时候,于是顺手夹了两片羊肉和鱼头上的那块脸颊肉到我碗里叫我多吃点。
鱼羊凑个鲜字,年年有鱼,算是在年初讨个口彩。
我忽然想起从前市场的肉档里偶尔会出现整个的羊头卖,客人上前挑选时老板便会拨开羊的眼睑,露出那颗略微变得浑浊的眼珠来。
我注意到山羊的眼睛是横瞳。
生物课上老师讲到草食动物大多都是横瞳,原因是这样的瞳孔构造能够扩大他们的视野,从而及时注意到逐渐靠近的危险。
草食动物,尤其是羊,总是会被人打上柔软无害的标签。成年后我在畜牧场中见过活的羊,一部分被送去餐桌,另一部分则被留下产羊毛。纯白的羊毛经过处理后变得蓬松柔软,手掌就像是陷进了一朵云,裹挟着身体带来丝丝温暖。
但这些都是绵羊,圆盘一样的羊角看着无害,至少和山羊尖锐的羊角比起来是这样的。
我一直不懂为什么人们总是说羊代表了温驯,那双黄色的生着横瞳的眼睛分明诡异得很。后来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在省会路过了一间教堂,牧师在祷告的椅子上放了《圣经》的译本,我随手翻开时便看见这些洋人也将羊分了三六九等。
那牧师说道,绵羊象征着好人,他们曾给基督提供了帮助,是善良的化身;而山羊则是魔鬼的象征,这些人是所谓的害群之马,因为他们拒绝为耶稣提供帮助。
我问道,可他们明明都是羊,只是因为长相不同就要被区分对待吗?
牧师又开始和我讲什么原罪之类的理论,说什么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偷吃了禁果,后来他们生下的两个儿子,哥哥该隐杀死了他善良的弟弟亚伯,一个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杀死他人的人类,另一个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死去的人类。我听得心不在焉,等过了许多年再想起这件事时,心里觉得我哥就好像一只纯白色的羊。表面上看着人畜无害,可实际上那双眼睛却像恶魔一样,明晃晃地写着野心两个字。
阿盛,又走神了?想什么呢?
没什么,我想起来以前别人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说这世界上的第一桩谋杀案是亲哥哥杀了他的弟弟。
大过年的,说这些不吉利的东西做什么。
好好好,我不提了,不提了。哥,新年快乐,恭喜发财呀!
2004,黑犬。
He deals the cards as a meditation,
And those he plays never suspect,
He doesn't play for the money he wins,
He doesn't play for respect.
———《Shape of My Heart》
第一次见到陈金默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
这只是一次偶遇,我在放学的路上被几个人堵在巷子里威胁给他们写作业,碰巧赶上他从巷口路过。他长得其实挺凶的,凶神恶煞地走过来一下就把那几个家伙吓跑了。说到底都还是十几岁的小屁孩,不被他这种气质吓到都难。
我看着他走过来有些不知所措,他却停在三步之外的地方打量我,突然开口问道,你是不是阿强的弟弟?
于是我们两个隔着两米的距离一前一后回了旧厂街,我猜是他路过的时候一时兴起,这才把我从巷子里捞出来。其实就算他没路过我也有办法脱身,但这种方便既然碰上了也没有让人拒绝的理由。
回去后我和哥说了这件事,我哥紧张兮兮地跟我说让我别跟他走太近,我猜那时候他可能觉得老默和小龙小虎是一类人。
之后我再也没碰到过他,也慢慢忘掉了这件事,在听到关于他的事情似乎是两年后,大家说他因为抢劫被关进去了。
再见到他时我哥已经在建工了,陈金默从里面放出来后接替了旧厂街的鱼档,顺便替他做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我哥依然跟我说少和他走在一起,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危险。我听在耳朵里却不当回事,他是把好刀,却也是条好狗。
刀柄被好好地握在手里,哪会被随意的动作划伤呢。
有时候我回旧厂街的家时会在市场和路口偶遇他,他朝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一般我也不会多说什么,那天却突然心血来潮叫住他,让他带我回去看看鱼档。他虽然不解,但也不会反驳什么,只是闷头带路。
他的话不多,确实人如其名。沉默是金,让人想起好狗都是不叫的。我在鱼档里左看右看,还是像从前哥在这里一样,收拾得干净利索。我不免想起他平时的那些“额外收入”,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职业病,于是忍不住笑出了声。这下他看我的眼神就更怪了,可还是忍住了一句话也没说。
挺好,下面的人真该向他多学学,一个个的都该学学怎么把嘴闭上。
我问他,你琢磨什么呢?
他有些无奈,回答说,我在想你刚刚笑什么。
我在鱼档里转够了,干脆在我哥留下的那张椅子上坐下,问起他当年在巷子里的事情。为什么要帮我,难道那时候就觉得我哥人不错了吗?
他想了很久,最后干巴巴地说了一句,他不记得了。
当时在巷子里我被人堵着,你过来把那群小混混都吓跑了,你还问我是不是阿强的弟弟。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真的没印象了。时间太久了,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你哥当年确实人还不错。
我笑道,那现在就不好了?
他闭上了嘴没回答,反而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我,说,你没吃午饭呢吧?你哥之前跟我说你不吃饭容易低血糖,先垫垫吧。
我愣了愣,不知道我哥还和他说过这种事。一瞬间我觉得他好像把我当成了什么小孩哄着,一边觉得有点生气一边又被我哥关心我这回事平复下来,心情说不上来的奇怪,最终半天没说出话来,只好把棒棒糖拆开包装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嘀嘀咕咕。
我还是更喜欢吃大白兔一点,以前我哥兜里总是装着几颗大白兔的。
气氛陷入了一阵诡异的沉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些,也许是默认了他不会去到处乱说,这些话他甚至不会和我哥提起。我意识到自己好像过于信任他了,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但也许在这间鱼档里我们都会稍微放下些戒备,露出一点从前柔软的内里来。
他好像记下了,我不是很确定。最终是我一个人落荒而逃似的离开了市场,回到从前的小二层阁楼时还撞到了天花板,狼狈至极。我把嘴里橘子味的棒棒糖嚼碎,粉色的塑料棒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精准落在楼下的垃圾桶里。
过了一段时间我在我哥的别墅里又一次遇到了陈金默。他朝我打了声招呼,我随意问他是不是又来给我哥送鱼的。他点点头,说鱼已经送给阿姨去处理了,他在等我哥。我招呼他到桌边坐下等,他局促地站在一边没过来,却从上衣兜里掏出了一块大白兔奶糖递给我。
我笑道,你女儿现在也喜欢吃大白兔了吗?
他摇摇头,说,不,这是专门给你准备的。
2005,妾随大王,生死无悔。
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霸王别姬》
刚上大学那会周围都流行看香港的电影,从周星驰到林正英,几乎没有大家不看的类型。宿舍里会到音像店去租碟片,曹斌最喜欢《月光宝盒》,另外几个人更喜欢《大圣娶亲》。我猜这可能跟曹斌那个王八蛋性格有关系,这种人应该也看不懂其他人为什么会更喜欢第二部的无可奈何。
大二快放暑假的时候他们几个又把林正英的电影看了第三遍,我在黑灯瞎火的宿舍里开着台灯给曹斌写作业,配上僵尸片阴森森的音乐只觉得自己的怨气可能比鬼还大,倒是一点都没在害怕的了。
他们几个人看完觉得这几部电影都快看烂了,曹斌说干脆再去借点新的片子,比如刘德华的电影之类的。我刚放下笔,曹斌又盯上了我,叫我第二天去音像店借点新的碟来看。
当时具体还借了哪些电影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最终只记得店员推荐的片子里有一部叫做《霸王别姬》。电影放完所有人都陷入了一阵沉默,只有曹斌皱着眉头骂我,说我这选的是什么片子,看完一点也不觉得好。
我没搭理他,只是回想着程蝶衣最终自刎于戏台上的那一幕,在一片血色中成了真虞姬。
如今小灵通的生意越来越好,大部分时候我都不再需要亲自下场去盯业务。下午从店里出来时路过了一家音像店,中午日头正毒,思索片刻决定进去吹吹空调,等着司机把车开到门口。
货架上依然摆放着各种中外电影,第一个就是《泰坦尼克号》,当初我哥还专门包场放映这部片子给陈书婷过生日。后面是《终结者》系列,还有《生化危机》系列,翻翻捡捡又绕到了港片区域,映入眼帘的第一部就是《大话西游》,在第二排的架子上却出现的是虞姬的脸。
《霸王别姬》。我默念了一遍,想起前两年去北京出差的时候被客户请去看了一场京剧,演的正是这出戏。西楚霸王在乌江畔穷途末路,虞姬则在此时舞剑,开了刃的双剑寒光凛凛,如意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某一瞬间我忽然就想起了段小楼和程蝶衣,但下一秒霸王的身影又逐渐与我哥重合。段小楼说他是假霸王,程蝶衣是真虞姬。我想我哥定然是真霸王,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他不该做项羽,不该落得个“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的下场。
我思索片刻,最终还是买下了光碟,回到家后关了灯拉上窗帘,用VCD再次放起了这部电影。我点了支烟,在烟雾缭绕中不知道怎么度过的这个下午,回过神时电影早已结束,窗外也已经变成了黑夜。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空空的烟盒就丢在茶几上,干瘪得像是我此时的胃一样。
我打开窗户让夜风吹进屋里,带走这满屋的烟气,却在窗边吹着风时忽然咳嗽起来,像是要丢掉半条命似的。
这一刻我很想给我哥打个电话,可我根本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他在电话对面问了我好几次到底出了什么事,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于是他当即挂断电话,不到二十分钟就出现在了我家门口用备用钥匙开了门,看见我一个人在窗边愣愣地吹冷风和这满屋的烟味,立刻冲上来关了窗骂我是不是不要健康了。
我说哥,我没事,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他一下就变得柔和起来,摸着我的脑袋说,傻仔,哥哥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我给你带了晚饭来,有肠粉和海鲜粥,你先吃点垫垫吧。
他总是知道我有没有吃晚饭,我一边喝着粥一边觉得眼眶发酸,我们好像很久都没有这样坐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吃饭了。我和他说我看了个电影,里面的主角说不疯魔不成活,最终像虞姬一样自刎于乌江畔了。
他敲了敲我的头,说少看点这种电影,太消极了。
我哥肯定没看过《霸王别姬》,我猜他也弄不明白程蝶衣的疯劲。我却懂得深刻,但也知道我哥不是段小楼,也许他早就知道了什么,只是一直装作懵然不知而已。
哥,他还有个师兄,他们两个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最后他是死在师兄面前的。
那他师兄一定很难过吧。
我不知道,也许是吧,你说他爱他的师弟吗?
应该吧,可能就像是我对你一样,像爱护弟弟一样爱护他吧。
我问他,哥,要是有一天我也为你做了虞姬呢?
他沉默了很久,最终摸了摸我的头发,说,阿盛,吃快点吧,你的粥要凉了。
2006,倒数时刻。
为了爱你,我要跟时间决斗,
把你接上比青春更永久的枝头。
———《十四行诗·Sonnet 15》
我的结局没有什么值得多说的,新闻报纸上都有报道。从京海市知名企业家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只需要不到一秒钟,从二楼落地的声音便算作是一锤定音,再无转圜的可能了。
其实我不信神佛。我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唯物主义者,这世间万物哪有什么因果定律,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概率论而已。求神拜佛无非是求个心安,否则世间哪来的那么多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事情。
我从不主动去寺院,每一次去那里都是陪着我哥去的。我为了让他心安,于是也随他一起在菩萨面前拜三拜,他问我许了什么愿时我便说许愿说出来就不灵了。
其实我每一次许的愿都是和他有关的。愿他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愿他生意兴隆平步青云,愿小兰学业有成早日成为大医生。
人说无事不登三宝殿,渔船上供的是妈祖,我从船舱里翻出的筊杯终于在我一次次的犹豫中派上了用场。此时此刻我已是走投无路,我想到从前的鱼档,我哥也是和海上的风浪打交道的,想来妈祖总会为我指一条明路。
其实有时候很想做我哥刀下的一条鱼,后来想想我的确是他刀下的一条死鱼。他的关爱是刀背,猛地一下把我敲晕,亲昵的称呼和举动是利刃,将我沿肚腹剖开,把心肝脾脏掏得一干二净。我瞪着一双空洞的浑浊的眼睛眼巴巴望着他,在沾满黏液的砧板上发出腥臭的气息,充斥着肮脏欲望的内脏在空气中逐渐腐烂。
他无情地望着我,好像我确实只是一条死鱼而已。
我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哥清早起来去渔港进货,我和小兰吵着闹着非要跟他一起出去,他没办法,只能带着我们两个一起坐上那辆摩托车,在天还没亮的时候赶到渔港。渔船刚刚靠岸,他叫我们不要乱跑,我和小兰坐在码头看着海水起起伏伏,鼻腔充斥着熟悉的海水味和鱼腥味。我哥就在几条渔船渔船之间穿梭,我看着他推着车跑来跑去的,小兰这时候问我为什么海水在往上涨,这么快就要淹没台阶了。我和她讲着月球引力和潮汐的原理,浪花拍击在堤坝上把海水溅到我们腿上。小兰笑着把腿缩起来抱着,我叫她往后坐一点不然太危险了。
天蒙蒙亮时我哥总算结束了他的事情,跑来叫我们回家去了。我拉着小兰站起来,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漂亮的彩色贝壳送给小兰,说是刚刚渔船船长给他的,是很少见的贝壳。小兰笑得很高兴,我们三个再次坐上那辆摩托车往家驶去,这时太阳终于跃出海面,给我哥的卷毛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从正则吉。哈,所以你看,哪里有八万四千弥陀佛。
其实死亡如何不是一种我能留给哥最后的遗产。也许是出于报复,连我自己都会觉得幼稚的报复,于是只在我的脑海中停留了片刻就被赶了出去。
可这想法如影随形,实在挥之不去。你既然在乎陈书婷,那陈书婷和我你更爱谁一点?如果我死了是不是也会变成一根刺扎在你和陈书婷中间,叫你日夜难安,这根鱼刺就留在你心里反复折磨伤口,最后发炎溃烂,成为一个难看的空洞永远无法恢复如初。
高启强和陈书婷越走越远,而我死在生日这天,死在我哥面前,为我哥而死,我永远都是他的朱砂痣和白月光,他到死也不会忘记我这个弟弟。
我和我哥流的是一样的血,我在水泥地上死不瞑目,而那水泥地上其实也是我哥高启强的血血流成河。
你看,该隐杀死了亚伯,虞姬为楚霸王自刎而死,紫霞使至尊宝成为孙悟空。而我为了我哥用暗红的血铺出一条青云之路,多么合适又浪漫的比喻。
原本我这一辈子就是要和他捆绑在一起的,我本就是为他而生,自然也该是我为他而死。
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小兰。小兰,二哥没法看着你当上大医生了。小兰,以后你要好好照顾咱哥,叫他注意自己的身体。
阴司已经近在眼前,我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一身纯白的西装依旧一尘不染,一丝血迹也没有沾染。
太好了,哥。要是我还有下辈子,我们能不能不要只做兄弟了?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