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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牧驰记得那个夜晚,洋酒一瓶接着一瓶开,如走马灯在水晶桌盘上旋转,于是满座宾客的心怀不轨也东倒西歪地从贵妃椅上淌下来,流了满地。他立于原地待命太久,几乎连血肉都要僵直,被按着肩膀的刹那才抬起头,正好对上于适步入的时刻。
陈牧驰恍然,这阴暗的鸿门宴过半,循例本不该再有来客。但他竟然就在那里,成为混乱厅堂内,浑浊的空气中析出的一缕炫目光芒。
例外之所以是例外,便是因为一旦开始,就会如破窗效应般走向万劫不复:陈牧驰心中那扇教堂琉璃彩绘玫瑰窗至此之后为于适一碎再碎,直到支离的剩余颤巍巍轰然倒地。当然,那都是后话了。博弈从他手心覆上陈牧驰的那一刻悄然打响:“幸会,我叫于适。”
陈牧驰心想,省略了说文解字也不过是自信他的名声在香港实在火热,对着空气掷下去也能惹一片欢呼声。于适才演了连续电影,不排除下阙是为了堵一堵太太小姐们狂轰滥炸从而狗尾续貂的可能性,但也说明他在荧幕上的深情眼神实在是标志化十足,搭配上那一句——什么来着?陈牧驰记不太清了,总之先生们总是为了心上人去学他腔调,在同龄其余男士面前却把这句又拿出瑟瑟不平地啐一口。
“我叫陈牧驰,久闻大名。”
于适十足十的洋绅士做派,欠身的姿势又漂亮得像是劲劲的中国竹子,有风骨,利索。陈牧驰低头看着,感觉到一股油滑的热度爬上臂膀,在他的笑容下却不显得让人生厌。还没抽身,就听他的声音继续灌下来,如桂圆拌冰块醒酒饮。一冷一热,刺激得他面颊有些烫了。
“我怎么没见过你?竟然不知道港岛还有这号人物。你要去演王子,那么我也只能做骑士了。”
像是认真在喟叹和恭维,可眼神和措辞却如出一辙的侵略性,陈牧驰收了手,眨巴两下眼睛,在那样的目光下有些不知所措。于适的圆滑是藏不住尾巴的,露出一角,像是故意要给人留有余地,好见缝插针地周旋;又似乎是有十足露怯却仍然自若的骄傲。从于适的角度来看,他这份生涩也是在邀请自己过招。还好襄助降下,费叔翩翩出现在陈牧驰身后笑得舒展,显然于适这个天外来物十分合他心意。
“小植,这是我侄子,牧驰。你不要招惹他,他是混世魔王,祸害多少贵妇和未出阁小姐的。”
费叔这话咬得反而很重,本意似乎是调侃着给于适定上罪,实际上一来曾用名小植喊得亲昵,二对着陈牧驰举黄花闺女的先例,表面听着滑稽,那层意思却经不起点破。于适会意地捡了表面一层笑着驳回去:“又打趣我,Daddy,我这样的人儿,未必谁都看得上我。也有人见了我看都不看,也不说话呢。”
陈牧驰来投靠前原也不叫陈牧驰,叫海亮,来自旧时代内陆妇人对遥远隐秘的海上灵光的想象。费叔在香港如教父般人物,令他风尘仆仆出现在镂空雕花法式铁门外时曾苛责站了半日,才招手面见。进来时桌上剩下半卷要燃不燃的雪茄,陈牧驰觉得自己好像是什么饭后余兴,要站军姿来供达官贵人们赏玩。费叔从帽檐下抬起一对幽蓝深邃的眼睛,像只熟谙人类欲望的鹰,从羽毛里拨出锋芒。陈牧驰瞬间被震慑到,有问必答——他原本也不懂拿乔,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费叔的“养子”,一只用以招蜂引蝶的崭新贝母扇、一张任人镶嵌上名贵宝石和烫金边的渔网。
这话的意思就很清楚,像一滴墨汁晕进清水般分明,是要他出马。陈牧驰像是被这颜色惹得心惊,愣了一愣。他初来乍到,连名字都是新的,并没有什么收服这位电影明星的信心,只好就这样抬起眼睛细细地观察他。于适笑眼弯弯看回去,惊觉陈牧驰竟然这么大的个子,却并不像一堵墙,立在那里显得粗笨郑重。他是只双面绣屏风,人多时就把自己轻巧地收起来。将他展开,才能看到这究竟有几折,折上又是什么花案,才能见识到他有多么俊秀隽永。
陈牧驰穿了一身汉不汉洋不洋的西装,衣襟袖口掐丝捧着白玉髓珠,剪裁温顺贴身,布料暗纹偶在光下闪烁,一眼看去图案是不甚分明的鸟,羽翼却朝下。于适心想,这是老狐狸在拿他表衷心,这般顺心如意的美貌,不仅要雅俗共赏,还得同时供奉西洋的来客和东方的人脉。于适心下倒生不出什么怜惜来,反倒泛起一丝带着冷意的暗爽:不过是步他于适的后尘罢,人嘛,风水轮流转,之前做小伏低的自己看来也轮得到享受金丝雀的待遇了。顺势牵上陈牧驰的手,他把人往自己怀里无声地带了带,压低声音:“酒过三巡了未免没意思,面对着这些个醉鬼,不如和我去逛逛?”
陈牧驰进退两难,但已经被擒住了,只能回头看一眼视野摇晃内的席面,费叔露出一副为难又释然的表情,用眼神点头。他无声地以加快脚步跟上于适作答,在离开这片野心灼灼的名利场区域瞬间被晚意惹得瑟缩,入夜已经很凉了,他没带外套。于适已经先钻到那一片如火烧的杜鹃花从里,暮春宝蓝色的天幕下,衬着他的脸又生出几分阴郁的颜色。这与他脸上时刻洋溢着的生机和侵略感沉淀在一处,显得很迷人。
于适原本顷身玉立就十分可看,却非要故意抬头观景色样做出种种风采来。陈牧驰心下觉得好笑,但也静静远观起来——他这时候才得以脱离投影的灯晕、筵席上觥筹交错的弧光、报纸头条和扉页里铅灰色调,彻底而仔细地看一看他。于适的眉十分有分量,却总随着那对像新月一样的眼,神采飞扬,有种四两拨千斤的奇异;鼻梁笔直而倔强,而不甚出彩的唇却中和了这一点锋利,显得浑圆亲和。身量适中,胜在十分挺拔健美,倒给了他身边男伴女伴更优的适配性。总是这片颓丧的土地不多见的勃勃朝气,却心甘情愿委身于红尘,于适自然卖座——但就算当下是独处,在这样五感喧嚣的花园里,于适亦不是单调的,他好像总是融在处处背景里,要湖光山色人情爱恨来衬托他。
“你喜欢什么花?”背景里的人动了一动,笑得舒展。陈牧驰摇摇头,还是很冷,把手塞回口袋里:“说不上什么喜不喜欢,这些花都是给人赏玩的,费叔叔喜欢,就都好看。”话一出口,才意识到话里不由自主的深意。他们这些人,越是薄命美丽的东西越要避讳,不经意就悄然牵扯上了自己的命运,当心一语成谶。于适撇撇嘴,显然以为陈牧驰受西洋教育会更有主见才是,刚觉得有些没劲,下一秒就见只白蝴蝶扑闪在他衣襟上,于适哎哎得喊起来,陈牧驰瞪大眼睛刚想后退,于适手合在他心口,一掐就得手了。
蝴蝶纤细的触角挣扎无果,被于适合得意洋洋地抬高展示:“怎么样,哥哥?怪不得你不爱在花儿草儿上下心思,你自己站在那就能招蝴蝶呢。”陈牧驰耳根子都红了,凑近看着蝴蝶的模样:“你对所有人都这么说?”于适本想借着这蝴蝶调情,看他语气实在认真却又有点于心不忍了。劫后余生的美丽生物飘然而去,于适回头看着他:“也不是所有人都说,只是此时此刻见了你,话自己浮上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