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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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贝
“我现在到家了,这两天我打算回初中看看
“你准备哪天回来?
我按下发送键,把手机扣在腿上。列车播报着即将到站的语音,窗外连绵的群山渐渐低矮,信号塔、民房和水田越来越多。这是一个除了和贝特共度的时光以外毫无特别之处的地方。现在,我正在进入这个小镇,而我出生在这里。
夏天刚开始的时候,我回了薪乡。薪乡在我离开的日子里日新月异,每次再回来都冒出新的商场和高楼。我小时候住过的旧房子太破烂,而我爸妈的执念太值钱,那屋子已经被时代抛弃在背后,但他们总不信,所以一直也没卖出去。我搬家太早又在外求学,现在对当年那个小房子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倒不如说,我好像已经默认这玩意一辈子也卖不了;而那块院子已经没有人了,比起我那记忆深刻的中学时代来,那老房子既没有值得我回去看看之处,也没有任何吸引我唤起回忆的地方;但它又一直卖不掉,时间太长记忆太薄而几乎成为某种模糊的象征,伫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原本不愿意对此展开过多联想,但这么多年来我高考、考研、考公接连失败,最终还是放下了在大城市打出一片天地的雄心壮志,放弃一切宏伟梦想回了薪乡。也许我和薪乡的联系怎么也斩不断,我和过去在这发生的许多事情还有一丝微弱的联系,就像这老房子,总是存在。
不过好消息是,终于有人——哈,我倒觉得是个冤大头——和我妈谈妥,要买下这间老屋。说实在的,这么破这么贵的屋子终于卖了,我可能比我爸妈还开心。尽管我暂时是无法再次离开薪乡了,但我在这暂留的根须越是少去一节,我就越轻松。
贝特告诉我,他大约年内就能结束美国的所有事情回到国内,不出意外的话12月底就会回薪乡准备过年。这个年底的时机挺好的,我能找出充分的理由约他吃饭。如果可以,到那时我想和他表明我想重修旧好的心愿;一切顺利的话,我们就可以换个更大的城市一起生活了。哈,希望没人觉得我想得太美。毫不夸张地说,我敢百分之一百地相信,只要我们能再见面一次,贝特就会和我复合。如果和平分手后的时间也能分出个“七年之痒”,那现在是一个最好的终结它的时机;对我对贝特都是如此。
因为房子要卖了,我妈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着把那屋子恢复出厂设置:搞搞卫生,搬搬家具什么的。她让我回去之后也帮帮忙,我每次都答应她答应得好好的,但天气越来越热,我其实根本懒得出门,更别提去吭哧吭哧干一下午活。该说不说我妈还是很惯着我的,我就算偷懒也不会挨骂,所以几天过去,我们就完全变成我在心里隔空给她加油鼓劲的状态。我天天瘫在阳台上晒太阳,乐得清闲,偶尔和贝特在时差间隙聊聊不咸不淡的天,享受正式入职前最后的假期。
不过也有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今天我妈打了个电话来。我接起来:
“什么事老妈?”
“让宝,你要不还是来一趟吧!”我妈的声音从听筒里涌出来,“你自己那间卧室还是得收拾收拾,我不好动你的东西。”
“哎呀,没事的老妈,你就进去顺便弄弄呗。”我随口说。
“不用你搞卫生,就来清一下你以前没带走的东西嘛!你桌子上还有好多书什么的,一定得好好检查还有没有要留下的。别到时候有什么重要的搞丢咯!”
居然还有没带过来的书吗?我使劲地想,但实在想不出来,那些都是最少十五年前的物件了,当时搬家时我甚至才刚上小学。
按理来说,该搬过来的都已经搬过来了呀?我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又实在是不愿为了些幼儿园时代的玩意在三十几度的大太阳底下跑一趟。我说:
“那能有什么?就是些三字经唐诗三百首之类的吧……”
“应该不是。我不翻你那些家伙,封面上好像没看到写什么唐诗三百首……也不知道是书还是笔记本?”我妈的声音隔着电波传过来,“反正你仔细看看总没错。”
笔记本?哇,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貌似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和红花绿草白云蓝天……“怎么可能是笔记本,你肯定看错了。”
“可能吧。”我妈说,“哎哟,你再好好想想!”
我确实有在努力想,不过我越想越确信那老房子里没遗落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于是我说:
“你全当废纸卖了吧。”
最后我还是懒得过去。
总之,清理老屋的进程告一段落,我妈今天歇下来,我们一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爱看的肥皂剧特别傻,一个红头发的笨女孩在屏幕里冲来撞去,每次要和她暗恋的男主角说话时,她总被她造成的一万个奇葩事件意外打断。我问我妈这样下去演几百集这个男主才能知道女主喜欢他?我妈说这剧就这样拍了两季。我们因为这电视剧的蠢而一起大笑。
“不过我认识的红头发的人都很聪明!没她那么笨。”我妈说。
“比如呢?”
我一时半会没想起来我们家认识的人里谁是红头发。
“你记不记得以前住在我们对面那家的福斯特?”
一个似乎有点熟悉的姓氏。哎,不对,确实还算挺熟的,有印象。我妈一提,我就想起来有一个发小当时也住在老屋那个小院子里。
这人吧,说是发小其实可能不太合适,但我也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我记得他叫弗洛克。在上初中的时候我们确实偶尔在一起玩,但是次数真不多,因为他爸管得可严了。不过我隐约记得初二的时候似乎有件什么事情,导致我后来不怎么找他了。是什么事来着……我得想一想。而且他中考完之后我们好像几乎没碰到过了,直到现在都没再联系。
“我记起来了,我们从深圳回来之后那个暑假老和我一起去玩水的男生。”我说。
“对,我说的就是他爸爸。”妈说,“那个福斯特,好聪明的人,我们当时还雇过他算账呢!雇了好多年,很少很少出错的。但就是脾气太不好了。不过想着他一个人带孩子,又下岗了,一直找不到别的工作,我们就雇着他。”
“还有这回事?”我很惊讶,我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那时候你才多大哦!不一定记得的。”我妈说,“你在薪乡读一年级的时候,经常还是我把他儿子和你一块接回来的。估计你也不记得了。”
我确实不太记得,我对弗洛克的具体记忆是从我转回薪乡上初中的那个夏天开始的。但被妈这么一说,就好像生出了一点儿印象。我那时和弗洛克一起走,不过在那个学校我只读了一个学期,之后我就转到深圳去了。原来我和弗洛克认识得还挺早的。
“那他现在在哪?——薪乡吗?”
我随口一问。我妈皱眉,想了一下说:“嗯……反正福斯特是还在薪乡,但是好像一直没听说过那男孩子后来怎么样了。不会也在外地上大学吧?”
我回忆了一下,弗洛克当年到其他区去上高中了,我就此完全失去他的消息。我说:“也许吧?”
我妈八卦心上来了,打开手机开始翻福斯特的朋友圈。我本来也在心里畅想这个曾经的朋友在哪个地方生活,离我大学的城市远吗?还是说就在几个街口之外?但我从我妈的脸色上看出有点不对,不禁紧张起来。
电视的声音似乎都飞远,客厅里的空气像是停滞了。我不知道——在那时,我真的完全不知道——接下来我妈给我的这个信息会像拨动开关一样,在往后的很长时间中,让本来模糊不清的记忆一点一滴地流出来,最终浸湿我的胸口。
我妈从手机上抬起头看向我,表情相当不可置信。她略一迟疑,还是跟我说:“弗洛克怎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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