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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洛军神神秘秘邀他们聚来叉烧店,桌上摆着四只碗公,好险以为他要歃血为盟。走近一看,原来盛着叉烧饭,洛军殷切推三人坐下,话今日叉烧是他腌的。喔哦哦,信一和十二少拍手捧场,四仔在三双目光中提起筷子。味道是好的,只是少少量,也没得加蛋。靓!信一尝一口,朝他竖手指公。他的叉烧饭有城寨的味道。并不是由于洛军在烧腊店做工,又在冰室做工,学胖师傅的配方,又学阿七的配方。洛军将碗筷收好,还有一碗没动,细心装起来,递给他,请他带给龙卷风尝。
他崇敬龙卷风,信一窃笑,这是他城寨味道的来源,他已全身心认同这里。
路过杂货铺,又带一瓶汽水,不知龙卷风今日食过晚饭未。天尚早,他大佬应还在理发店,信一带快脚步,走进时龙卷风已经扫洒完,靠在沙发上抽烟。只抽烟,不翻画报,半支烟在他指尖明明灭灭,烟灰正要掉下来,他在想事情。
蓝信一走到大佬面前,把烟灰掸了。龙卷风方抬起头看他,想他怎么这样早回来。后生仔一起闹到通宵都正常啦,他知道他们麻将桌上做局哄陈洛军,听闻洛军现在已练的牌技纯熟。不过蓝信一从来当自己有宵禁,不好太晚返家。龙卷风有自己的作息,有时并不等他。习武之人有一种玄妙的感应叫气息,睡梦中也极警觉,他识声辨人的本事很高,信一小时候极怕将他吵醒,后来夜中也不再刻意收敛动静,他发现龙卷风喜欢接收到这一种自己最珍重的孩子平安回到身旁的信号。
龙卷风未开口,他于是也不说话,将洛军的叉烧饭摆开,又倒出凉好的马蹄水。
龙卷风一尝便知。陈洛军为人中正,又重情义,做事可靠,阿七很认可他。也或许因为他血脉里流淌着曾经盘绕城寨的血雨腥风,他应该在这里。
知道陈洛军是陈占的儿子后,龙卷风视洛军真正的如同孩子,同城寨里其他孩子一般,过早的成熟了。一颗种子,只是天然地长大了,尚不知道究竟要陟往何处,因为没有合宜的阳光水土。他从未抗拒过岁月,但陈洛军的到来使得曾经远去的再次清晰,原来龙城千霸的争斗,竟然已经是三十年前。三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年?想来极遥远,这一生,他不怨不恨,但很多事不得圆满,他使狄秋失去妻儿,又使陈占的妻儿失去丈夫、父亲。陈洛军倏忽而至,他感觉到,这讽刺的平衡快被打破。
信一举着汽水,咬着细细的吸管,偷眼看龙卷风。
他近来总捕捉到龙卷风无意泄露的疲态,烟抽的似乎格外多,他大佬从来未学会为己身烦心,究竟是什么使得他伤神?蓝信一便先反省,是否他龙卷风的头马、龙城帮的掌柜,有什么事情做的不好。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从小到大,从祖叔叔到……从来龙卷风最喜欢他。信一挪了位置,轻身坐在矮桌上,同龙卷风面对面。狭狭的空间,他的腿紧紧靠在龙卷风腿边。龙卷风又点起一支烟。他是抽的太凶了,信一心里不悦,又没有办法,只是捉住他左手放在自己膝头,展开他五指,从指根开始按摩。
他的手,因为短了生命力的滋养,皮肤逐渐地干枯了,比灰白的鬓角更出卖他的年龄。龙卷风正在老去,这个认知让他哀伤,也有一点甜蜜的向往,等到大佬安心放手给他做,是否他终于可以拥有全部的龙卷风?
信一灵巧的手指捏着他掌心,为他按摩肺手太阴,龙卷风就手拍拍他,并不使他做这许多。想到陈洛军,便念起来信一的生日快至。信一比洛军小些,也比他更像个孩子,并不一样的意味,他的亲手养大的孩子。他恐怕真没有做长辈的天赐,什么人会同孩子谈爱?但这微末的东西,使信一欢喜、也使他欢喜。同城寨投下的巨大阴影里滋生的一切相比,这感情未伤害任何人,无足挂齿。
蓝信一俯下身,贴住他手臂,眼珠转转,深深地朝他看。
大佬,你谂紧乜嘢,咁烦恼。
你快过生日,想要咩啊。
想我礼物?咁耐?
系丫,仲有咩更重要。
听龙卷风这样讲,他极自得。蓝信一将要三十,却比小时候还喜欢听这样的话,总有些不好意思,他大佬在这样的岁数已站至最顶峰。他抱了龙卷风的手,用脸颊蹭他掌心,脸上怎样也藏不住笑。他大佬看着他,神情极为爱怜,轻轻地抚着他脸,将指纹印刻在他肌肤。
说来应无人相信,唯蓝信一深信不疑,他在这外人眼中的现世魔窟,早已得到一切最好的。
17岁,快过生日,十二少知正日子请他不动,便早一日请他来玩,预备好鲜忌廉蛋糕上插十八支蜡烛,蓝信一取下一支,揩干净放进衣袋。两人坐在路边排挡,十二少老调重弹地唤他出来闯。虽然望不见,但信一用手指住他来的地方、城寨的方向:我屋企啊。十二少猛一掌拍到他肩头,得,知啦。其实他不是孤儿,但那个无数人避之不及的地方才是家。十点钟过没多久,信一便开始频频看表,十二少哂,真是好恋家。龙卷风都救过他,他也知道龙哥有几好,但一码归一码啦。借着一点醉意,他将一瓶酒拿给信一,祝福祝福,happy birthday,放他早解脱。咩呀,信一看,药酒,泡的……
畀你呀,十二少也不敢看他。龙哥的事他怎么插口,信一是比契兄弟还亲的,更加做什么都要顶。只是喝多了便想倘留在城寨会否要叫信一阿嫂,龙卷风是他长辈、tiger哥兄弟,信一唐突升了好大的辈分,此事实在怪异。
信一一把吹熄了蜡烛,脸红红走开。十八岁零时过几分,蓝信一返着家,生日愿望想了好久,早寻龙卷风便早兑现。他念着人,人也念着他,真是幸福的,龙卷风正坐在厅中等他,并未抽烟,也未看画报,一条臂搭在桌上,打火机按在手下来回摩挲,听到门扉外信一的脚步声声接近。
照面一望,两人都噙着笑,信一容光焕然,坐在他对侧说想食面。
龙卷风笑笑,不问他什么,起身走进厨下。龙卷风做得许多大事,炊煮不行,端来清汤寡水一碗伊面,摆在他面前。蓝信一动了几筷,将面卷成一堆,拿出衣袋里那支蜡烛插在正中,够到龙卷风的打火机,将它点燃。擦着了火柴一般,轻轻许了愿,信一殷殷望向龙卷风,盼他纵容。
他大佬总太宠他,毋需开口都得到许多摆在他面前。究竟自己想要什么,龙卷风从来比他更快发觉,只是这一件,他不管大佬是否愿意给他,但他要发出他的声音,用尽全身力量去取得。
今夜月光太亮、电灯太亮,俱看着两人。世人由一切社会活动集合,由是,做了叔侄、做了父子、做了师徒、做了大佬同小弟、又做两个相爱的人的他们,因拥有太多身份,便更加的为彼此契合了。信一扑进他怀里,像一块方糖掉进咖啡,将又黑又苦的长夜搅作一团,空气升了温。已经快同龙卷风一般高了,信一半捂住他眼睛,将他向房间推。龙卷风依着他步步后退,允许他将唇贴上来,允许他将手贴上来,允许他将浑身滑润的皮肉贴上来,终于发出一声叹息般的低笑,抓住信一,两人已经靠在了同一只枕头上。
他的手,人都杀过许多,抱一个使自己快乐的人,究竟会有什么错。
他从开始就抱着他。11岁,漆黑的雨夜,龙卷风抱着他走进城寨。刮风,下雨,打雷,那天天气太阴冷,只有嗨粉的蜷在转角,对着一支红蜡烛,身体不住地抽动。因听到脚步声,那人抬起头来,露出一张骇人的面孔,干瘦的身体上只有眼球是突出的,几乎要掉出来,怎么还会识相呢,因而狠毒地盯着城寨的龙主,动物一样呲着牙。龙卷风轻轻手将其撇开,信一在他怀里,又怕那样眼神,又好奇龙卷风的动作,很是不安生。龙卷风将他按的更紧,知他早就学会打架斗狠,但人来到世上只能做一回小孩,于是愿意让他多做一会。何时让他做大人?有了要承担的东西,大人就自发成为了大人,龙卷风有的是耐心,只消去等。建筑未竟的金属结构合着狂风一起颤抖起来,尖利刺耳,信一摊开手,一手拢在他耳边,一手压着自己耳廓,紧贴着龙卷风的胸膛,听着比雷鸣还振人的心跳。龙卷风解开外衫,将他深深地塞进怀里。雨水打进楼道,吹斜了,落在身上。龙卷风脚步不停,理发店就快到了,仔细受凉感冒,他需烧些热水替信一擦洗,将他好好裹在被子里。如果雷劈的更响,如果信一害怕,也可陪他一起睡,这是一个能被称之为家的地方应该给他的,他愿意让他将这里当成家。
这个家,于是种植在蓝信一心里,永远地环绕在他周围,人不敢轻易说终身,但他都已活到40岁。城寨终于要拆,狄秋死了有几年,他去狄宅送租,那次未见到人,只在茶几上发现一只信封,狄秋将理发店那一幢地皮送他。为了利来的,为了情来的,曾经争强斗狠,这些人竟无一活到终结的这天,赢家只是城寨,天注定的。
但城寨也输了,信一站在街外看,看构成他整个世界的金属与水门汀变为一车车清运的废料,看土地变为埋藏过去的坟场。
早先,他帮四仔和洛军搬家。医馆墙上挂着很多文书,四仔话丢了都得,他其实是无证医,都是假的;但还是好好地打包了,他用纱布擦过相框,在某张证书的背面发现一张旧相片,三人一起看,翻过背面角落里写摄于某年中秋,那时洛军还没来。陈洛军心里羡慕,相纸上十二少志得意满,四仔不愿看镜头,信一在三人最右,快要出画的地方,还有一片深色衣角,洛军疑心是否是他大佬。城寨里治安护卫委员会主任好像无处不在,真如一阵风,不需使力,便能充满整个房间。洛军也有一张旧相片,苏玉仪永恒的在两寸小照上抱着他。信一还给洛军一张陈占的小像,是从什么相片上剪下的。他那段时间很消沉,龙卷风生后他总有消沉,洛军毕竟有三个月不在他们身边,并未嗅出这消沉有什么不寻常。他只以为那是龙卷风的遗物使信一伤心,也只有信一拥有为着龙卷风这样伤心的权力。说到底,其实相片到底起什么作用?他并不关心陈占的模样,他想他们父子应该也并不相像。如果要为这虚无缥缈的父职赋予一个偶像般的形象,他更希望是龙卷风。母亲的面容在经年辗转中褪色了、弯折了,但在他记忆里还是那个曾经以无比热爱给予他生命的女人。龙卷风的模样也在他脑海里,刻得深深的,任是使刀、使枪、使千度的火,也是谁都抹不掉的。
洛军的东西收来就快,他虽然找到可以留下来的地方,在城寨找到家,仍然保有飘萍似的习惯,东西少而精,整理得很好。
至于信一,大家都省得他那细致,在新住地,他把屋子装的如先时一样,东西原封不动地搬过去了,他现在做大佬,有得差使,自然有这样一点好处。
实行拆除前的夕夜,蓝信一走进圈住他一生的理发店。早就打扫过了,地上曾经淤满血,有龙卷风的,有大老板的,有狄秋的,他不愿意这样污糟的一团,细细拖了地,抹了灰,将座椅扶起来,归至原位,一个人坐在空寂的房间里。门窗洞开,尘封三个月的空气开始流动,残留的腐朽气味拂过他的脸颊,伴随一阵过堂风,向着红色花笼外去。
他把雇工找回来,仍是人家的生计,仍是城寨的生活,只是请他们并不改变任何陈设。
三日前已断了水电,借光指间燃烧的香烟,他将钥匙插进门锁,月光下悉心打量,陈设一切如旧。几上还有只茶杯,信一把手中支烟靠在杯壁,很快烧完,从衣袋里拿出包云斯顿,拆开,再点,第一口烟供给某处的魂灵,他望着烟雾上升直至不见,才拿起来,自己吸了一口。
东西早已理好,只是他曾在这里得到的太多太多,无论如何都不能全部带走。半层的阁楼带不走,窗边的沙发座带不走,盒子里几多剪刀,只好挑拣最合用两把,价目表也想拿下,曾经是自己亲手描写……究竟拿走许多东西,抵得把自己留下?收来收去,总要取舍,唯独龙卷风,他此生得到的最好的,桩桩件件总活在他记忆里、住在他头脑里,时时刻刻拂过他心里,的的确确将要跟住他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