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Wild Life in Africa》的读者朋友们,好久不见。我是野生动物观察学家兼摄影师路易斯·汉密尔顿。这一期我们从贫瘠的赤道几内亚来到了丰饶的摩洛哥。作为整个非洲最发达繁荣的国家,长期定居在这里的野生动物数量也不容小觑。这一期我将为大家带来的主角,是一只长期居住在摩洛哥野生动物保护区的肯尼亚平原狮,经过溯源调查,它的祖先拥有荷兰血统。
介绍一下我自己吧。长期订阅本期刊,或者经常观看我们的固定线上纪录片节目的观众们应该已经对我十分熟悉了。我从事野生动物观察以及野外摄影师已经有十六年了,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互动观察经验。在2016年以前,我主要负责拍摄一支从埃塞俄比亚迁徙到赤道几内亚的狼群,见证了他们族群内部的权力更迭、王朝兴衰。其中有一只头狼,他从00年开始连续担任了七年该狼群的头狼,考虑到一只狼的平均寿命只有九年,这真是不可思议。但在该头狼死去以后,这支狼群迅速地衰弱了下去。
不论如何,除去狼群社会的衰竭,以及由于我个人生活中的一些变故,从2016年开始,我改变了观察对象,并开始挑战一种追踪更加困难、危险系数更大,而且常常单独行动狩猎的动物——肯尼亚平原狮。
狮子的接近难度比狼群更高。除去危险性以外,因为其作为独居动物的警惕性,人类很难长时间保持在它周围而不被它发现。不过,在艰难地磨合了两年以后,我逐渐学会了如何不暴露踪迹地接近这次的观察对象。更重要的是,这只来自荷兰的平原狮也学会了怎样在我接近他时放松警惕,到最后,他已经完全适应了我的存在,才引出了后面发生的许多故事。
由于这只拥有荷兰血统的平原狮是我正式开始野外观察工作的第三十三只野生动物,因此它的编号为33号,但为方便,我给他起了个人类名字——我决定叫他麦克斯。因为狮子是这片平原的食物链中排行最高的动物。因此,麦克斯这个名字很适合他(Max在英语有最高、最大之意)。
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贴身观察了麦克斯将近七年。在这期间,只要我没有受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都在我的随身笔记本上详细记录了我与麦克斯共度的这七年的日常。
从现在开始,我将用“他”来代称麦克斯。
麦克斯主要在隶属摩洛哥野生保护区的瓦尔扎扎特平原活动。他最喜欢的食物是非洲斑马和肯尼亚羚羊。他最讨厌的动物则很明显是鬣狗,因为他们老是抢夺他的食物——当然,那只是他吃剩的食物。但麦克斯是一只领土意识强得可怕的狮子,哪怕和他的同类相比。麦克斯不允许,也绝不容忍任何动物霸占属于他的资源,哪怕那只是他不再需要的残羹剩饭。
由于隶属母系社会架构,雌性的狮子虽然习惯聚集在一起生活,但雄性成年狮却经常游离在族群之外,这也是麦克斯常常独自活动的原因。然而,麦克斯似乎并不太热衷于寻找配偶,除去瓦尔扎扎特这片区域的母狮子比较稀少以外,他也有可能单纯对繁殖后代不感兴趣——不得不说,我从来没见过对交配如此不感兴趣的雄性动物。这不符合自然界的规律,但是话说回来,麦克斯尚还年轻,所以繁殖后代也许暂时还不是他的首要任务。
比起寻找配偶,麦克斯显著地对与任何胆敢入侵他的领地的动物发起暴力驱逐行为,以及狩猎捕获难度较高的大型猎物更感兴趣。有时,麦克斯甚至会去追逐平均奔跑速度比狮子快上一倍的猎豹。狮子平均奔跑速度为60-70公里,猎豹最高则可达120公里每小时。然而,麦克斯每一次狩猎都能得手。这也足以证明麦克斯远高于平原狮平均水平的速度与力量之强悍。
以下是一些我过去几年间捕捉到的珍贵的麦克斯捕食猎豹现场:
【No.33-20160515.jpg】
【No33-20161001.jpg】
【No.33-20181029.jpg】
不过,麦克斯的生活也并非完全不与其他当地狮群发生联系。在我追踪33号的第二年,一只刚过哺乳期不久,带着幼崽的母狮接近了他,兴许是她原来的配偶出了意外,而他们需要庇护所。在这期间,麦克斯接纳了他们,替他们外出狩猎,晚上与他们分享巢穴。这本无血缘关系的一家三口就这样一起平安无事地生活了一段时间。
这只母狮子——我将她编号为34,她看起来很喜欢麦克斯,然而好景不长,34号似乎对我的存在比麦克斯要敏感得多,她对人类的接近感到非常不适应,可能是因为过去与人类之间有过不愉快的接触。所以几周之后,她还是带着她的雌性幼崽搬离了麦克斯的巢穴。而麦克斯既没有阻拦他们,也没有追随。
我对麦克斯的观察自2016年开始,而我将2017-2020年划分为我们关系最好的区间。在这期间,我们逐渐变得像朋友一样。不过,这几年来,我变得越来越难以界定我们之间的关系。
当然一开始,我们是单纯的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关系。我们一个是食肉动物,一个是食草动物(我是素食主义者)。这就已经决定了我们两个在食物链上的排序。然而另一方面,我是人类,我拥有灵长类动物独有的智慧,懂得运用武器去适当地保护自己,甚至设下陷阱,这些都是麦克斯没有的能力。因此,我们两个的实力又在这方面达到了微妙的平衡;他不会贸然伤害我,我自然也不会主动伤害他。但是,这种平衡总有被打破的一天。
在我开始观察麦克斯的第八个月,我认为时机已经接近成熟,于是决定大胆扩大我对麦克斯日常生活的监视范围。目前为止,由于深知麦克斯的领土意识,我到现在还没有跨入过麦克斯的领土范围半径一百米以内,目前我所拍摄到的一切都是通过我的高倍率摄像机。但是如果要更深入地了解麦克斯的生活习性,这个范围是不足够的。因此我计划趁麦克斯外出狩猎时,在他的窝中植入一架微型摄影机。
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的决定。
这一天,麦克斯像往常一样离开了他平时栖息的金合欢巨树下的巢穴,去狩猎最近正在迁徙季的几内亚斑马。趁他离开的这段时间,我顺利地潜入到了那颗金合欢树下,将一台直径只有2.5厘米的微型摄影机塞到了他平时最爱用来舔舐以降温的黑磐石上。
自不必说,微型摄影机的优点是体型小巧,不会轻易被发现,但缺点是电耗极快,且无法更换电池,几乎是一次性的,因此按理来说每三天我就要去回收一次。但是如果我拜访得太频繁,麦克斯可能会认出我的气味。因此我通常隔七天才会去回收那些微小的间谍,但麦克斯似乎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我的迹象。于是每一次回收我都会试着藏下更多的摄影机。渐渐地,我发现麦克斯似乎并没有我以为的那么警戒人类的气味出现在他的领地,于是大胆地将回收行动间隔逐渐缩减到六天一次,五天一次,直到最后的四天一次。
一个月以来,这已经是我第五次潜入麦克斯的巢穴。麦克斯这一天很晚还没有回来,我猜测他是抓捕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大型猎获,所以在外面大快朵颐的时间比往常要长。
我不疑有他,像往常一样拨开芦苇,打算去将我一周前放在麦克斯巢穴里的微型录像机取回。但就在这时,我突然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劲。人的嗅觉总共只有五千多种识别腺体,对比其他动物非常有限,例如狗的味觉多达两百万多种。但此时此刻,可能是由于极端的紧张,我竟然闻到了往常作为人类绝对闻不到的气味——我闻到了属于麦克斯的气味!
当我一转头,本以为已经外出狩猎的麦克斯早已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背后,用他那双令草食动物闻风丧胆的,浅黄中带一点蓝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时至今日,我也很难形容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恐惧。我也很难准确地用任何一种我已知的名词描述麦克斯的味道。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么我觉得应该是毁灭。暴戾的、鲜血淋漓的、天灾一般的,毁灭的味道,铺天盖地地从我的感官中席卷而来。
有那么一分钟的时间,我和麦克斯就这样一动也不动地僵持着,对峙着,沉默地注视着彼此。现在回想起来,那毋庸置疑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有些动物频道会管这种与顶级掠食者对峙的时刻称作“致命一分钟”。它名副其实。当时我很确定,只要我稍微摆动一下我的头颅哪怕一毫米,麦克斯也一定会立刻扑上来,将我的头颅从躯干上撕咬下来,然后代替那颗黑磐石,成为他最爱不释手的新玩具。
但是,在当时那个情况下,想要一直保持静止不动是不可能的。因为逃跑是人的本能。这是我作为人类求生的本能。如果我们的祖先尼安德特人没有这样的本能,那么我们不可能有机会从洞穴里生存繁衍至今。
我开始思索对策。我的体重有将近150斤,身高有五英尺九英寸。我曾经通过跆拳道黑带的考核,还练过将近十年的巴西柔术。但是这一切在麦克斯——在这头不通人性,以绝对的残暴和压倒性力量统治着森林百兽几万年的这头怪物面前,我的全部力量都像一只引颈就戮的羚羊般不值一提。更何况,我还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对了。武器!
我这才想起来我前不久购入了一把雷明顿700,只是我将它留在了我的临时据点——瓦尔扎扎特南部一座无人使用的废弃木屋,离这里只有五百米远。那是一把我去前在德州的民营枪支市场上淘来的二手猎枪,有些年岁了,但是火力很足。讽刺的是,我带着它只是为了防身——防盗猎者和其他心怀恶意的人类,而不是为了防野生动物。更不会是我的观察对象。尽管我事先就知道麦克斯有多么危险。
可如今,我真的要把这支猎枪用在麦克斯身上吗?
在我们彼此静止的这一分钟内,我没有答案。
但是接下来,麦克斯忽然移动了。
他是以一种视线仍然死死锁定在我身上的方式移动的。有点像是电影最终幕里时,反派和男主角之间最后决斗的较量场面。两个人都互相紧紧地盯着对方,一边着手准备着给予对方最后的致命一击。
麦克斯伸出一只硕大无比的爪子——我甚至能看清他锋利的爪尖——朝我踏出了一步。
我没有动。
他迈出了第二步。
我试探性地朝后挪动了一英寸。
第三步。
终于,我无法忍受了。我转过身,爆发出了我自己都觉得惊人的速度,拔腿狂奔起来。
我剧烈地呼吸着。但我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并没有盖过我身后麦克斯的动静;我能清楚地听见麦克斯就紧紧跟在我身后,并以那种我曾经见证过他用来追逐猎豹的速度极速奔跑起来。可如果真是那样,他早就应该追上我了。那么他为什么还没有追上我?
到这一刻,我仍然拿不准麦克斯到底想干什么。荒野的晚上寂静如死,除去被我们不停踩在脚下的芦苇断裂声。不过,我的脑子里一直嗡鸣不止。我能同时听见有两种声音在叫嚣。一个尖叫着让我立刻奔回木屋,将雷明顿上膛对准麦克斯的头颅,并在他咬掉我的手臂之前将他一枪毙命,一个则让我就这样停下脚步,然后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会吃掉我吗?还是单纯折磨我为了玩乐?就如他放走那些他本来能一击毙命的猎物,让他们苟延残喘以增大他狩猎的乐趣?麦克斯——这头已经在暗中与我朝夕相伴了数月的狮子,到底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我终于踉跄着跑回了木屋的入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这里的——随后我迅速转身试图将木门关上。就在这时麦克斯猛地顶了进来,我的门板发出惨烈的嘎吱一声,几乎从中间裂成两半。我被压在门板下,麦克斯的爪子踩了上来,逼近我的上半身,气息几乎喷在我脸上。
就在这时,我意识到了麦克斯是如何将我引入圈套的:他一定是已经认出了我的气味!他早就认出了那些微型摄像机是我植下的,但他故意在一开始的几周里将它们置之不顾,好让我放松警惕,为的就是此时此刻,让我像现在这样落在他的掌下,沦为他迄今为止最高级的猎物。
麦克斯张开了他的血盆大口。我甚至能借着夜光看清他每颗闪着寒光的利齿。它们像死神的镰刀一样对我张开了微笑。只是我从未想象过死神会以麦克斯的模样来收割我的性命。我已经无处可逃了。
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了自己下一幕的死状。
然而下一刻,我感到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贴上了我的脸颊。很有可能是麦克斯的舌头。他像一只萨摩耶一样缓慢地舔舐着我的面颊,就像食客提前品尝甜点上的糖分那样。
但是就在同一刻,我伸出去的左手已经够到了我身后的一条桌腿,并随着我猛地一扯,整个桌子都朝麦克斯的方向倒塌了下来,而我已经趁机抓住了就放在桌上的那把雷明顿,并在不到一秒的时间上了膛。
麦克斯发出怒吼。
我开枪了。
***
必须要说明一下,我的子弹并没有打中任何人,或者动物。我只是朝虚空开枪了。
但是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麦克斯被吓了一大跳。他像一只受惊的麋鹿那样从我身上迅速弹开,并朝着发出子弹的雷明顿发出了恼怒的咆哮声。他似乎认为这把枪有自己的生命,是它在威胁他,从而错误地以为操控枪射出子弹的主使者并不是我。
“你很聪明,麦克斯,但是终归不如我们。”我自言自语似地开口了。“你知道为什么吗,麦克斯?因为你是狮子,我是人类,而人类……是会欺骗的。毕竟,我们连自己的同类都敢欺骗、背叛。不过,麦克斯——”我收回了雷明顿的枪口,将它竖直朝上,背回背后,并向麦克斯伸出手去。“我向你保证,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好吗?”
我不会伤害任何野生动物,哪怕它想要杀死我。这是我在最初成为动物观察学家时,对自己立下的誓言。
麦克斯眯起眼睛,用一种狐狸一般审视的眼神,怀疑地看着我。片刻后,他朝我的方向走进了一步,背后金棕色的毛发下肌肉起伏,我能看清他皮下耸动的每一根骨头,和它们背后蕴含的巨大力量。我知道,只要他想,他可以随时把我撕碎。
但他没有。
麦克斯抽了抽耳朵。随后他伸出一只爪子,一只高傲的,不可一世的属于狮子的爪子,轻轻地搁在了我朝他伸出的,掌心朝上的手掌上。
我们握住彼此的手,像是定下了一份休战协议。
麦克斯明白了我的意思。我惊奇地想道。他知道我想获得他的信任。而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事是比获得一头狮子的信任更困难的了。我也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之后才明白这一点。
“……乖孩子。”我战栗着叹息道,从麦克斯毛发的温度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麦克斯,我相信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从这一刻起,我和麦克斯的故事才算真正开始。
***
麦克斯喜欢狩猎。喜欢吃斑马,追捕猎豹。麦克斯不喜欢与别的狮子打交道,不喜欢春季的花粉,不喜欢蜜蜂,松鼠,鬣狗,以及任何其他的动物进入他的地盘,这些都是我已知的观察结果。
但现在,我需要增添一条新的观测结论。
我在随身的观察笔记本上写下:
麦克斯对人类感兴趣。
不——划掉这个词。不是人类。
麦克斯对我感兴趣。
自从麦克斯正式注意到我的存在,那么再试图从他的视线里消除我的踪迹已经不再必要,反正那也是徒劳无功。很显然,麦克斯已经认得我的味道、我的声音、甚至我每日的行动轨迹,他就像我熟悉他的日常一样熟悉我的日常。
我每天早上八点钟醒来,我的木屋没有烟囱,因此我会在室外用简易炉灶烤两片吐司,配上草莓酱。然后我会进行大概五公里的慢跑,随后架设好我的高倍摄影机,调好广角,光线和聚焦,然后开始我的观察工作。往常,这架摄影机与麦克斯之间的平均直径距离在五百至八百米左右。
但现在,麦克斯已经会主动接近我了。
他会在狩猎之后将猎物衔回来,然后留在离我很近的位置进食。他一边进食,还会一边观察我的反应,仿佛想知道他爪下的那些猎物是否会引起我的食欲,以此判断我在食物链上的位置。
但很可惜,我是素食主义者。我不会对麦克斯的食物造成威胁。他很快也发现了这一点。
之后,麦克斯便开始对我进行一种他新发明的实验。
他会故意引我到一些危险动物的附近,惹怒他们,然后引他们来攻击我。这些动物包括蟒蛇,熊类,还有狼群。但是由于我丰富的与这类动物打交道的经验,应付这些动物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我还记得,在我徒手捏住了一只黄金蟒的七寸的时候,麦克斯那张看不出人类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近似于肃然起敬的表情。
麦克斯在给予我试炼。
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动机,什么目的,但他的的确确在测试我的生存能力,我的狩猎能力,还有我的战斗能力。后来想起这一切,这很有可能是一种狮子对他的后继者、搭档甚至配偶的能力测试。他在测试我是否有资格能与他同行。而我一一出色地通过了他给予我的测试,为了取得他的认同,也为了能够继续待在他身边,近距离观察这只有趣的年轻平原狮。他到2018年为止才刚满三岁,但却已经比我先前观察过的所有野生动物对象都要有趣。
一直2019年底的某一天,麦克斯才终于停止了这一系列的测试。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麦克斯会毫无防备地在我身边入睡。他会把他最脆弱的腹部朝我露出来。他会带我去一些我这辈子拍摄过最美的瓦尔扎扎特美景之地。他在长满郁金香的花海里打滚,像一只无忧无虑的蝴蝶那样在花草中酣睡,其中一只爪子还搭在我的身上。
所以才有了这张令我获得最佳野外动物拍摄奖的照片。
【Max in his sleep with tulips.jpg】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喜欢这张照片吗?
如果你们希望得到一个不存在任何暴力的,美满的结局,那么到这里就可以停下阅读了。
除非你已经成年,并且有觉悟面对任何即将发生在我和麦克斯之间的事情。那么,请继续。
***
当迈尔斯出要来看望我时,我很高兴。因为我大概已经有半年没有与一名活生生的人类有过面对面的交流了。上一次有这种体验——还是我因为长期饮食作息不规律而发烧,不得不向某家住在摩洛哥市郊的农民求助药物的时候。那段回忆确实不太愉快。不过,迈尔斯不一样。他是我现存在人类世界最亲密的朋友,而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
迈尔斯一到来,就为我带来了许多我亟需已久的物资。包括我即将告罄的压缩饼干,我急需更换的相机储存卡和电池,以及能够阻挡非洲酷晒雨淋的崭新冲锋衣——而且还都是我喜欢的款式。这当然不是偶然。噢,我或许忘记补充这一点了——迈尔斯不只是我的朋友。
迈尔斯·钱姆利-沃特森是我的追求者,也是一名击剑运动员。自我们2017年认识开始,他大概已经追求了我四年的时间。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但是我们确实从第一次见面起就聊得很投机。当时我们在为同一杂志做访谈,只是他是奥运运动员,我是野生动物摄影师。看起来不太相关,但我们都有相似的出身背景。我们都在伦敦出生,但之后都因为工作或家庭原因在美国生活得更久一些,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有源自非裔的血统。我们的祖先血统追根结底可以追溯到同一块大陆,同一个国家,甚至同一个部落。于是我们的谈话从一开始就十分投机。而据迈尔斯说——他见到我的第一眼就爱上了我。
但是,跟简单直率的动物世界不一样,在复杂的人类世界里,一见钟情并不足够使两个人在一起,哪怕他们彼此相爱。这一点我已经从我的前男友尼可·罗斯博格那里体会过了,也是正因如此我下过决定,我再也不会让感情介入我的生活,让我为了爱情而做出任何不理智的决定。所以,我拒绝了迈尔斯的追求。另外,由于我工作的性质,我不可能长时间地陪伴在他身边,我也不希望他常常来到我在非洲野外恶劣的工作环境里陪我一起拍摄危险的大型野生动物,尽管迈尔斯提出过要陪我这么做,但这太危险了,我不希望任何我在乎的人被卷入这种麻烦里。
不过,我猜或许是这段时间在野外独自求生的寂寞让我重新燃起了对与人类接触的渴望。于是我答应了迈尔斯这次来看望我的请求。但倘若我提前知晓后面会发生的事,或许我就不会轻易让迈尔斯前来了。
“三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漂亮,Lew。”迈尔斯见到我的时候吹了个口哨。我假装生气地锤了他一拳,而这名堂堂奥运击剑冠军竟然一下子被我锤倒在地上,夸张地叫唤:“好痛啊!我骨折了,路易斯,你得负起责任来。”
我翻了个白眼。“给我从地上起来。这里可是非洲,你屁股下面可能有眼镜蛇。”
迈尔斯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你不是说真的吧?”
我不禁大笑起来。“骗你的,亚马逊丛林里才有眼镜蛇!”
和迈尔斯一起确实很有意思。他是这世上为数不多能让我忘记所有烦恼的人了。虽然我们还没有在一起,但不代表以后不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本来因尼可而封闭已久的内心已经悄悄发生了动摇——或许有一天,当我在非洲的动物观察工作结束以后,我会退休,然后离开这片我热爱的大陆,飞去伦敦,或者洛杉矶,又或者巴黎,陪着迈尔斯在任何一个他需要去的城市看他的比赛,正如他也不远万里,冒着染上蚊虫瘟疫不能出席比赛的风险,来到了瓦尔扎扎特陪我在这里看一头狮子追逐一群羚羊一样。如果爱需要付出,那么迈尔斯已经付出了足够多。
我应该接受他吗?
我做好再次爱人、再次被爱的准备了吗?
我曾以为我不会再次爱上任何人了,才毅然决定去独自花时间与麦克斯这样的大型危险动物呆在一起。真相是,我宁愿被一头猛兽追逐,也不要被来自他人的爱恨纠缠了。动物比人类直率太多、真诚太多,简单太多。而狮子更是我见过最坦诚的动物——他们不害怕任何人、任何事。我羡慕他们。我多希望我能拥有狮子那样的勇敢和坦率啊。他们不用在任何天敌面前伪装自己,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天敌。他们不会像人类那样伪装起自己的真心,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真心。他们眼里只有食物链,力量,还有征服。他们会征服一切胆敢阻挡在他们之前的所有活物。在一头狮子的心里,是没有多余的位置留给感情的。
至少,我曾经是这样以为的。
那一晚,或许是因为孤独,或许是因为想要确认我仍是人类、仍然有作为人类与其他人建立连接的需要,我邀请迈尔斯进入我的新据点过夜。自从麦克斯不再对我表现出敌意,并放任我随意进入他的领土范围以后,最近一年我都住在帐篷里,那里离麦克斯栖息的巢穴就只有一条溪流的距离。虽然住在没有门窗的非建筑物里可能不够安全,但是这片平原上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动物胆敢踏入一只狮子的领土。麦克斯以这样一种方式不自知地保护了我——虽然有我利用他的成分。
总而言之,那一晚,我的帐篷迎来了久未有过的客人。我们在床榻上缠绵了几个小时,在一切结束的时候抵足而眠。我们入睡的时候已经接近一两点了,而这正好是麦克斯晚间从溪边饮水归来的时间。而在这之后发生的事情超乎了任何人的想象。
我从未见过麦克斯这样生气。他一头撞进帐篷里,愤怒地嘶吼着,将我的帐篷里一切能撕碎的东西都撕碎了。值得注意的是,“能撕碎的东西”也包括我和迈尔斯。所以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麦克斯已经向我们的床铺扑了过来,并向本来在我身边和衣躺下的迈尔斯发起了猛烈的进攻。这一次与他对我发起的那次攻击不一样——这一次,我能感觉到,麦克斯是真的想要杀死迈尔斯。
“不,麦克斯,停下!就现在!”我大吼道,一边四处摸索着我的猎枪。但很可惜的是这一次我并没有带着它。最后,我不得不将自己当作唯一的盾牌,并赶在麦克斯咬住迈尔斯的脖子前的最后一秒扑了过去,将我自己的胸膛暴露在麦克斯的利齿之下。我不会让迈尔斯死在这里,更不会以这种方式!“麦克斯,我让你停下!不许伤害他,他是我的朋友!”
在说出‘朋友’两个字的时候,我其实有点心虚,就像任何一个被捉奸在床的出轨丈夫一样。好在麦克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是他一定明白我的肢体语言——我想让他停下。任何一只动物看了都会明白这场景。
麦克斯死死地瞪着我。我曾在四年前经历过的“致命时刻”又一次降临了。但由于完全不同的原因。上一次,是因为我入侵了他的领土。然而这一次,则是因为迈尔斯“入侵”了已被麦克斯归入了他的领土范围——的我。
麦克斯发出一声愤怒的嘶鸣,脖颈周围的鬓毛全都立了起来。他用力地跺了剁前掌,尾巴在身后快速甩动着。他黄色的属于掠食者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我,似乎在等我退让。
但我没有退让。
相反,我向他张开双臂。“如果你今晚一定要咬谁的话,就冲着我来吧,麦克斯。”
“你疯了!”迈尔斯惊恐地在我身后叫道。他从身边的随身背包里抽出一根棒球棍,抢到我身前,随后用他击剑时的技巧凶猛地朝麦克斯挥舞着,试图赶走他——或者击中他的头颅。
“迈尔斯,别这样!我不希望你伤害他!”我的声音几乎因为恐惧而扭曲了。我冲上前去,想要将那根棒球棍从迈尔斯手里夺走,但他却一把将我推开。“趁现在你快走,路易斯!”
“该走的人是你!”我几乎是在尖叫了。这句话从我的嘴里脱口而出,而我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我为什么让他不要伤害麦克斯?因为麦克斯是珍贵的保护动物?还是因为我不想让迈尔斯在反击中受伤?我心里很清楚,都不是。“麦克斯是不会伤害我的!反倒是你,迈尔斯,他只是不想看见你!你只有趁现在快点离开,不然他——”
“是“它”!”迈尔斯提高声音打断了我。这是他认识我以来头一次这么愤怒地对我说话。“它不是人,更不是你的宠物,它只是一头野兽而已!它是你的观察对象!你甘愿为了它连命都不要吗?”
就在这时,麦克斯冲着迈尔斯张开利齿。诞水从他的齿缝间流下。
我的心脏都停跳了。但在下一个瞬间,我爆发出了一种近乎非人的力气。我飞扑到麦克斯身上,几乎是骑在了这头力量与体型都是我几倍的狮子背上。“给我走,迈尔斯!现在就走!”我声嘶力竭地命令道。
可能是因为刚才的惊吓,迈尔斯在目瞪口呆地看了我们几眼之后没有再反驳我,他拿起他的行囊,踉踉跄跄,惊魂未定地离开了我们这顶被撕毁得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帐篷的帐篷。
***
那只狮子缠上你了。电话里,迈尔斯阴沉地说。你得早日离开这里,离它远一点。
但我惊讶的是迈尔斯的用词。他没有用“那只狮子黏上你了”“把你当成了主人”这一类的词去说。他说它缠上你了。就像是一只鬼魂缠住了我,而我想他确实也没说错。麦克斯,他就像一只阴魂不散的鬼魂一样,如今霸占在我生命的每个角落。
自从那一晚之后,麦克斯会定期巡视我的活动范围。包括我的暂住的帐篷(那晚之后我买了一顶新的帐篷),和我存放物资的木屋。如果我睡在木屋,那么他就跟我一起睡在木屋的角落。如果我睡在帐篷里,那么它就彻夜守在帐篷的入口处。他不让我在夜晚偷偷收拾行李离开,也不让任何别的人类或动物靠近我。
说来可笑,我竟然被一头狮子囚禁了。
我在过去观察到有些肯尼亚平原狮会有类似这样宣示主权的行为,但那一般是对猎物或对领土。不是对人。像他们这样高傲的生物,对一个人类宣誓主权是闻所未闻的,因为那是宠物才会有的行径。狮子不屑于,也不可能沦为宠物。麦克斯不是我的宠物。我这样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但真相是,就连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变成了什么。
迈尔斯走后,我一连几天都神情恍惚,无法抑制地反思着我与麦克斯之间的关系。麦克斯则一直勤奋地在他的领土——或者说我们的领土周围打猎,这样他可以随时把我保持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他甚至给我送来了不少死兔子,并在我生火将它们做成熟肉的时候一眨不眨,好奇地盯着。于是我给了他一块加了盐的熟兔肉。他并不喜欢。
麦克斯不喜欢熟兔肉。我在我已经快记不下的笔记本里写道。或许他不喜欢任何熟肉。
那么麦克斯喜欢人肉吗?回过神来,我已经在笔记本里写下了这句话。我怔怔地盯着这句我自己写下的话。麦克斯为什么还不吃了我?他什么时候才会想要吃掉我?我知道狮子是不存在圈养行为的。这是一种只存在高级灵长类生物里的行为。所以他应该不是为了想要吃我才把我留在他的身边。那么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望着麦克斯在我面前嫌弃地拨弄着兔子肉的样子,这是我第一次在心里向上帝祈祷:如果麦克斯会说话就好了。这样,他就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他就可以告诉我,他到底想要从我身上获得什么。
你到底想要什么呢,麦克斯?
***
你在那里不安全,Lew。迈尔斯这样在电话里跟我反复重复这一点。说实话,我已经有些对此感到厌烦了。我说别再管我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麦克斯不会伤害我。永远都不会。
不只是因为那头狮子!迈尔斯焦急地打断了我。他说最近有一支偷猎小队从巴西来到了非洲,最新的消息是他们已经抵达了摩洛哥机场,他们可能很快就会抵达瓦尔扎扎特,并朝这附近一切他们能触及的野生珍稀动物下手。他们在黑市高价贩卖过犀牛角,虎皮,还有象牙,再危险的动物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装备精良,熟悉野外环境,就连当地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如果你继续呆在那头狮子身边,你也会陷入危险的,路易斯。路易斯?你有在听吗?
我的手机掉在了地上。麦克斯本来正蜷缩在我腿边午睡,此刻被声音惊醒,不满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我伸出手去安抚他。但我的手是颤抖的。
就是那一刻我下定了决心,我不能让麦克斯被这帮偷猎者带走。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他。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才终于意识到,我打破了我一直以来遵守的原则——我不能与我的观察对象产生“观察”以外的连结。麦克斯属于这片平原、这片大自然,这里才是他的家,而不是我在的地方。他不是我的宠物,也不属于我。他不应该成为我的宠物,而我也不应该放任自己习惯于甚至依赖于他的存在。我犯下了一个错误。很大的错误。
但一切已经晚了。人与猛兽。猎人与猎物。捕食者与被捕食者。不知不觉间,我们早已跨过了那条本该清晰无比的界限。麦克斯也好,我也好,这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我不后悔。
我决心要带麦克斯离开这片他深爱的大平原,将他送到摩洛哥的动物园里。这曾是我作为一名动物观察学家,最鄙夷去做的事情之一。因为我深知对于一只野生动物来说,自由是他们最宝贵的东西。我也知道如果我这样做,麦克斯无疑会失去自由,但是起码在那里他能被保护。起码他能活下去。
在一个普通的夜晚,一个麦克斯毫无防备地靠着我熟睡的晚上,我轻而易举地将一支十二小时的镇定剂打进了麦克斯的脊下血管。随后我打了一个电话,与摩洛哥市立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由于麦克斯所属品种的珍贵性,他们只花了一个小时便赶到了我所在的野生动物保护区。
“你是怎么做到的?”他们赶到的时候我正抚着麦克斯的头,于是一个个面露惊奇,“你是怎么做到让一只狮子在你脚边安然入睡的?难道你驯养了它?”
“驯养不是我会用的词。”我回答道。因为的确,驯养一词不足以覆盖我们之间复杂的关系。因为驯养是单方面的。但是我和麦克斯之间更多的是相互纠缠。或许我驯养他的同时,他也驯养了我。我们互相驯养了彼此。所以这种不健康的关系不应该被称为驯养,或许,我们只是在彼此牵制、彼此束缚罢了。
“你是怎么取得它的信赖的?”工作人员追问道,“这只狮子我们认得,早年间,他让所有接近他的游客和动物学家都吃了不少苦头。”
“很简单。”我耸了耸肩。“你只需要将自己的一部分献给它。让它知道你是忠诚于它的。”
动物园工作人员疑惑地打量着我,似乎想找出我少了手脚的哪一部分。
但我没有告诉他们的是,我献出的并不是我身体的某一部分。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让麦克斯带走了我一半的属于人类的情感。作为交换,我也从麦克斯身上得到了一半属于野兽的情感。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我现在所感受到的那种想要不顾一切地撕碎所有,只为了和麦克斯继续待在一起的冲动,还有麦克斯为什么会对我产生一种只有人类才会有的占有欲,一切都解释得通了。很多年前我就感受过那种占有欲,从尼可·罗斯博格身上。
当麦克斯醒来时,我仍然在他身边,因为我想要与他告别。好好地告别。但事实证明这也是一个错误。因为当麦克斯发现他身处何地,以及当我抚摸完他的鬓毛,准备转身离去时,他以追捕猎豹的速度朝我冲过来,将我撞倒在地上,随后他张开牙齿,狠狠地咬住了我的手臂。这是我们相安无事共处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真正地咬伤我。我瘫倒在地,流了很多血,但我几乎没有感觉到疼痛。工作人员们惊呼着向我冲过来时,盘旋在我脑海里的唯一念头,既不是担心我是否即将死去,也不是麦克斯是否会因此受惩罚。我想的是,麦克斯该有多伤心啊。他一定是对我感到彻底失望了,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但是麦克斯,你必须要明白,我这样做是为了你。麦克斯即将带走时,我强迫自己保持着冷漠的表情,不去看他。我知道他听不懂我的话,但是他能读懂人类的表情。他知道我的每一个笑容代表快乐,流出的每一滴眼泪都代表伤心。所以我不能让他感知到任何一丝我的悲伤。我宁愿他像现在这样,带着对我的恨意离开。不然的话,他如何才能接受我们即将分别的事实呢?我宁愿他恨我,也不要他带着对我的那份牵挂度过他的余生。
毕竟,麦克斯只是一只狮子。他如何能背负起一份这么庞大的、属于人类的感情?猎人与猎物之间的纽带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产生。它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麦克斯不是人类,他根本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所以这样一份感情,和所有由于这份感情而产生的痛苦,由我这个人类承担就够了。
至少,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
离开麦克斯的第三周,我搬到了隶属南非的好望角。除去这里风景很好,适合养老以外,按照计划,我本应该开始观察这些驻扎在本地海边长达十几年的鹈鹕部落了。但是我却迟迟没能开始我的观察工作。每当我打开我的高倍望远镜或摄影机,我就会想起我从中窥视麦克斯度过的每一日。而在我不知道的时候,麦克斯其实也通过他自己的方式隐秘地窥视着我。我的望远镜,我的摄像机,它们从来都不只是一面单向镜而已。瓦尔扎扎特的无数个日夜里,我们就这样互相瞄准着彼此,想着如何能够在不毁灭彼此的情况下接近对方,思考着如何能够从这场人与野兽之间,从古至今至死方休的博弈之中全身而退。
但是说到底,我们最终谁都没能做到全身而退。我早该知道的。我和麦克斯之间的关系就像冰与火,黑夜与昼日,磁极的正与负,我们是注定不能相遇的。只要相遇了,就注定会将彼此毁灭殆尽。
又一周过去,我在报纸上读到了麦克斯咬伤了摩洛哥市立动物园管理员后出逃的消息。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每天都在深深的不安和惶恐中度过。我深怕的是某一天我打开新闻就会看到一只肯尼亚平原狮被偷猎者捕获,或者他的尸骨在别处被发现的踪迹。好在一连几天我都没有读到任何与麦克斯有关的消息。
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那是好望角一个难得凉爽的夏夜。我听到我的海滨木屋门口传来了奇怪的摩擦声,这里人烟稀少,而现在又是深夜,所以我拎起我只使用过一次的那把雷明顿700,小心翼翼地靠近房门。
“不管你是谁,立刻离开此处,否则别怪我不客气!”我端着猎枪,厉声警告屋外的不速之客以掩盖我心中的不安。
但回答的我却不是人类的声音。好望角幽深的夜色中,一阵低沉的呜咽声传来。它像是在低吼,又像是在哭诉。除了一只动物极度激动、或悲伤的时候,我很少会听到哺乳类动物发出这种声音。
我放下猎枪,颤抖着打开木门。
一头顶着凌乱金色鬓毛的狮子就站在我的门口。它的毛发都脏透了,几乎看不出来原来的颜色,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看起来疲惫不堪,背部也受了一些伤,血迹和疤痕交错覆盖着横跨了整个身体,但是他的眼睛还是一如既往地紧紧盯着我。那是属于顶级掠食者的眼神。麦克斯死死地盯着我,全身的毛发都竖立了起来,看起来愤怒不已。他既像是在质问我究竟为什么要把他丢下,又像是他即将扑上来把我拆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剩下。
然而面对麦克斯的愤怒,我没有感到一丝惧意。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早就该知道的。
我走上前,拥抱了我久违的掠食者。
“吃掉我吧,麦克斯。”我抚摸着他长长的,柔软的金棕色鬓毛,因为这巨大的失而复得几乎喜极而泣。“如果是你的话,我愿意被你吃掉。这样我就再也无法离开你了。这就是你想要的,对吗?”
麦克斯张开了牙齿,而我闭上了眼睛。
然而下一秒,我只是感觉到,他将他带着浓烈麝香和鲜血味道的口鼻轻轻贴在我的嘴唇上,终于模仿出了一个属于人类的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