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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jumbo
“不好意思。”黑皮肤的司机操着浓重的当地口音,长长的胳膊比划着,像笨拙的鹅扑腾翅膀。他非常艰难地向整车人传达目前的情况——迷路了,车陷了,他也是第一次遇见。
定位尚在无人区,信号也发不出去。
若是将这片流金的荒原投入全景视角,那么作辅助用的透视网格里每一寸都有自然法则在肆意挥舞镰刀,一旦停止移动,这把残忍的武器下一秒落在谁的头上就无从知晓,众生无比平等。
司机和向导下车在吵谁也听不懂的架,没人能再拍着胸脯保证绝对的安全;小小长方空间的几人则全部陷入难言的沉默。当生命进入生死的临界,恐惧一反常态地没有出现,只剩大脑里的茫然和不可思议。
大发,真要这么死的话也太有奉献精神了。李硕珉半跪在座椅上趴着敞篷的边,眼眶后知后觉浮起一层水光,安博塞利原野的风是那么热,却在此刻吹起有些无措的悲伤,像一片雪花那样。
他虽学理,懂社论,信唯物主义,但又高举热爱生命的旗帜,想过为爱生为爱死,骨子里流淌着挑战风车式的中二,要不然也不会头脑一热就花光几年的奖学金去报一个Safari,度过一场仿佛没有尽头的长途飞行后脚踩新大陆,屁股和腿都不是自己的。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车厢的寂静早已不复存在,抱怨、叹息或者啜泣,混合成一面黑色的网,将李硕珉整个儿罩住了。谁也没想到自己花出这么一笔不算小的钱,打算好好享受几天梦一般的假期,却如此倒霉地陷入了这般境地。
驾驶位右侧的通讯器忽然发出短暂的嗡鸣,司机几乎是飞一般扑到座椅上——来信号了!很短,烟花绽放那般短,却是整车人的生命得以延续的唯一一盏路灯,代表着支援信号发出去了,证明了他们的存在,表达了所处的困境,至于何时到、快不快,就属于听天由命。
李硕珉的目光平而直地望向远方,他翻出包里中国朋友送给他的红绳握在手心里,内心并没有过多的恐惧、悲伤,又或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庆幸,他显得很平静,就好像他已经看到了明天升起的太阳。
事后同朋友说起,朋友调侃他,你还是那么理想主义。
“你是在夸我啊哥,我倒是希望我的理想主义永存。”
事发至此的第四个小时过去,指针将将要向第五个数字偏移之际,一道不属于他们的汽车鸣笛划破了死一般的沉沉寂静,草丛中休憩着白色翅膀的鸟因此受惊跃起,像司机眼眶里跳出的几颗水珠,他抱住头颅掩面哭泣。
“Jumbo!”辛苦了,欢迎你们来到非洲大陆,祝愿旅途愉快,往后都是幸运。
李硕珉点头,慢慢笑开,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打在备忘录里预备做遗言的剖白,“谢谢。”
02/ 吊桥效应?
李硕珉在这辆越野上见到了一位亚裔。正坐在车厢靠左侧的后排,鼻子线条出奇美丽,唇线边上泛着红,像是口红擦过了界。
亚裔。对于韩国出生、韩国长大,却在两天内流连在各色深刻五官的李硕珉来说是非常温暖的词语。
管他是哪国人,是不是韩国人都不重要,经历方才一遭后对方之于他已经拥有了无穷的吸引力,他想起小学门口的那家糕点店,和童话里的甜点屋一样都拥有着金黄色的屋顶与浅蓝色的碎花壁纸,下课铃还没打响,独属于黄油、荞麦面团的香气就率先同他的肚子热情地打了招呼,小小的灵魂便先身体一步飘出校门,追随魂牵梦萦的味道。
但这里不是首尔,也没有糕点店,空气里压缩着泥土的腥气和野生动物原始的味道,可他还是这么觉得,就算只能看清帽子下的半张脸,也不妨碍他从这位亚裔身上感受到那股熟悉的、独属于北半球灵魂的味道。
还是对方先向他打招呼的,在李硕珉有目的地落座他身边之前。伸在面前的手掌很大,比李硕珉自己的还大一些,掌心是那么温暖干燥,李硕珉握上去,心口忽然一阵热热的,像有温水浇头,余温在激荡。
是韩国人吗?对方形如月亮的嘴角弯起,一张一合,吐出李硕珉的母语。多么亲切,对,对,我是,哥怎么会——!
连年龄和姓名都没有过问过,李硕珉就开始喊哥,胸口揣着二百一十八只兔子那样震耳欲聋,忽地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遂低下头,露出通红耳廓一双,怪起自己那口怎么改都改不掉韩式英文来。
漂亮的哥哥笑得很清脆,声音也很好听,说自己是美籍韩裔,也意外健谈,是十分大方不认生的一个人,他们迅速地交换了姓名和年龄,李硕珉也确实该喊哥,洪知秀却告诉他叫他“shua”就行。
可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又或许是这个英文本名的宗教感太强烈,无论放舌头里咂多少个来回都能品出教堂般淡淡疏远只可远观的意思,下一秒伸手就要抓不见了,李硕珉才不要。
哪里来的底气和任性,他要是能反应过来,一定会在心里偷偷扇自己一巴掌。
但如此刻散发傻瓜美的李硕珉所愿,洪知秀点头应了,情绪淡得像书页翻过平整的一页,“你们的车陷了?”
“哇,真的,”说起这个,无边的后怕忽然爬了满背,李硕珉变成蜡笔小新,倒豆子般向洪知秀一样吐苦水,“我真的以为自己要在那辆车上结束了ㅋㅋ,所以见到哥有种家人的感觉,很亲切呢。”
“家人的感觉吗?”那个大方的人竟先腼腆起来,俯仰间一双小鹿眼在李硕珉眼前闪过,“第一次有人这么说。”
“怎、怎么会!”李硕珉眨眨眼,面前似有帘子掀开,一张看不清五官的脸飞快跑过,他忽然磕巴,心中升腾起无缘无故的保护欲,对着明明只见半张脸、交谈不过几句话的人就把害羞和社恐通通都抛在脑后,“哥给人的感觉真的、真的很好啦。”
“谢谢硕珉尼啦。”
洪知秀眯了眼,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放松,身边的青年身上有一股草木香徐徐上升的味道,十分熨帖。他将通透的脊背完全靠入座椅,抬手摘下头顶的防风帽子,用小臂上一块干净的皮肤擦了擦脸。
原来不止鼻子、嘴唇漂亮,是整张脸都漂亮。正逢日落,地平线堪堪挂住半轮太阳,薄云翻滚着心甘情愿被染上色,当下粉红的光线衬得洪知秀瞳孔特别浅,如同火苗的内焰,盯久了会有什么东西被点燃。
李硕珉忽然有种想要磨牙的冲动。
浓缩了许多生命的车轮继续轰隆隆行驶着,很陡,像水底的海草那般摇晃。车内却安静下来,谁也不说话了。
李硕珉只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不断挤蹭着洪知秀的,有规律的钟摆那样,因有节奏而有目的。气氛微微缠绕,他干脆放任,只比醉酒之徒好一点,对方竟也没有躲开,心照不宣地等待一个秘密的成型。
不知过了多久,车头昏昏欲睡的向导忽然激动起来,大喊了一句停车。
打盹休息的人们睁开眼,太阳彻底落山了,不远处却瑰丽非常,仿佛置身正午。李硕珉和洪知秀循声,一起抬头望去——
一座巍峨的山就那么屹立在眼前,梯形的山顶覆着雪,是上帝居住的地方、坦桑尼亚人心目中最神圣的山:乞力马扎罗。
它诞生于火与热的洗礼,如雪原深邃,如海洋洁白,赤道的热浪始终未能融化如盖如冠的雪顶。在此之前,没人相信赤道上也能有雪的存在。
它是土地上横亘的伤痕吗?不,是一片大陆的屋脊,一座沉睡的活火山,即使它再静谧、再恢宏,野性的生命力始终在内部汹涌澎湃着,将最灼热的、最原始的伟力深藏。
“咔嚓”,盛大的美丽让车队置身伊甸园,李硕珉颤抖着双手举起了相机,洪知秀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下了车,走到了他身侧。对方的脸庞被他肩膀处落下的阴影吞噬掉一半,冲锋衣下身形很单薄,眼睛却亮得像藏了雪光。
李硕珉忽然想起洪知秀刚才在车上说的。
说他其实来自LA。
03/ 我是一颗石头
这里的地方司机和向导基本都坐一条船,对于两车人的自然汇流没有什么意见,告别安博塞利来到马赛马拉后,一行人顺理成章地入住了保护区内的同一家酒店。
为犒慰劳者,庆祝新生,晚餐是很有当地特色的Kuku Paka,一种由鸡肉、蒜椰汁、西红柿等材料炖成的鸡肉咖喱,非常值得李硕珉的韩国胃去敞开双臂拥抱,一口下去喷香与滚烫唤醒了所有人迟钝的感官,那像半瓶水般摇摆欲坠的神智终于踏上了平地,回归了疲劳的躯壳。
真是奇妙,几个小时前还未知生路,这会儿就幸福得想死了。旅途是一面筛子,让世界各地颗粒度相似的人聚在一起,哪怕只是其中一个切面相似也可以,体会一场走马灯式的花样之旅。
若是没有这趟经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这辈子都不会见上一面,于是不免珍惜起来,开始过问姓名和并不涉及隐私的经历。
洪知秀对这样的社交场面非常得心应手,他天生心思敏锐,加上在职场摸爬滚打过几年,很擅长读懂别人的内心。英文、西语和方言都能说上一二,语调和用词也含蓄有礼貌,同他交谈起来轻松畅快,很快就热络了一大片人。
李硕珉在一边默默听着,时而应声,洪知秀介绍自己的每一句他都能在心里接下半句,有些没道理也没资格地暗自窃喜着,好像他们已经认识许多年。
有人来问他他当然也热情回应,遇到磕绊时洪知秀还会帮他说上那么一两句,两张亚裔的面孔非常契合地摆在一起,颇有本就同行的意味,像是朋友,或者是爱侣。
同食物一起端上来的是乞力马扎罗啤,口感偏苦,苦后的味道很醇厚,向导说,如果你不能攀登那座雪山,那就干了这杯吧。
李硕珉是很容易被这种话鼓动的人,闻言捧场着应和两声,一口喝了大半瓶,冰凉的瓶身瞬间由褐色变为透明,他从这层玻璃质地望过去,恍惚间又见到了傍晚的那轮落日——
不对,不是落日,是他身边的人要变成一颗番茄,酒精烧得洪知秀浑身泛起令人惊讶的红,好像下一秒他的皮肤就要燃起火焰来了。
李硕珉吓一跳,连忙放下酒瓶,用冰凉的手去贴人家的额头。没事吧哥?他问,对方顿了顿,又摇头,动作幅度均放慢倍速,咧开的牙齿像一粒粒贝壳,他伸手将李硕珉随意歪挂在脖子上的牛仔帽摆正了,说起话时所有的尾音都粘连在一起,告诉李硕珉他只是比较容易这样。
不舒服会跟你说的,他又补充。
距离感为零的一句话。李硕珉忆起他第一次猫毛过敏的感受,嗓子眼被塞了只小灯泡般难以呼吸,他不太懂,只当是自己太兴奋了。刚刚被触碰过的帽子此刻成了活物似的,又像那手无形的一部分还存留在上面,软绵绵地扼住了他的喉咙。
结束的时候很晚了,他们走出大厅,来到房门前的走廊。广袤无垠的夜空下星星非常亮,没有壁灯也能看清对方的脸、眼睛和泛着水光的嘴唇,如李硕珉所猜测的那样,洪知秀确实是有些醉了的,打哈欠能传染,醉意也是,李硕珉自己也头晕目眩了起来。
他迷蒙地想着,亦步亦趋跟着,混乱的思维在看到洪知秀熟练从兜里掏出一包烟再点燃的那刻被火光吞噬了。
介意吗,我抽这个?不,不介意的,只是没想到哥还会抽烟啊。很早就会了。闻起来是有点像青苹果的味道。是的,很不错,硕珉尼想试试吗?
算啦,我怕味道太好,尝过之后念念不忘,回去要被声乐老师批评的。
李硕珉兀自说着,微微挺起胸膛,很骄傲的样子,“哥不知道呢,我在大学里组了个乐队,我是主唱来着。”
真棒。洪知秀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月光下,李硕珉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视线与洪知秀唇边的细小绒毛撞了个正着。洪知秀的脸更像一尾银鱼,一呼一吸间每个动作都波光粼粼,他脸颊酡红,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踮脚向前,将两个人拉进到一个呼吸可闻的距离后轻轻打开嘴唇,偏头向李硕珉的颈侧吐了个淡淡的烟圈,有些粗鲁的,但又是甜的。
而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剩下李硕珉一人在夜色中对着淡淡香味的空气大眼瞪小眼。他犹如被女巫施了魔法,要他退化成史前人类,都没有猴子聪明的那种。
拜托,这哥……怎么这样?
疯子写的诗、漩涡中心、台风眼,能轻易地读懂别人,别人却没办法读懂他,于是更显热烈和魅力四射。
一个他刚认识不足二十四小时的洪知秀。
04/ 一支轻若遗忘的羽毛
真就像祈祷的那样,惊险刺激过后,接下来两天的Safari都显得十分顺利。
越野车彻底变了个颜色,它被母狮嗅闻过车身,被豹子跳到过车顶,长颈鹿也曾探头到车内同他们的后脑勺亲切接吻。
李硕珉每时每刻的反应都活像卡通片的小人撕开屏幕跳到你眼前,五官时而飞舞时而因惊吓呆滞,洪知秀被逗得咯咯笑开怀,低头给李硕珉手里快爆炸的相机换了片SD卡。
说起来这里的原因时,他们刚好见证了丛林法则上演的一幕尾声——野牛的残骸躺在一只狮子猩红的鬃毛之下。不,也许不能用残骸来形容,因为你还能看见它孤独的身躯冒着腾腾的热气,这代表着在他们一行人到来之前,这里曾有过一场追逐、一些痛苦的嘶吼,以及与命运较量之下早就确定好的输赢。
不远处半人高的草丛中有几道矫健的身影悄无声息地聚拢来,它们将一齐分享普通又饱餐的一顿,和从前无数个白天一样。
不知是哪位同程的旅客叹息了一声——“What a pity”。
洪知秀给他递过一张纸巾,李硕珉接下,“谢谢哥,我不难过的。”
“我知道。”洪知秀说,他盯着李硕珉飞出许多意义的眼睛,非常肯定。
泪水在很多时候并不仅仅代表着悲伤和软弱,它是灵魂激荡时溅出的水花,勇敢坚强的人可以没有负担就画下的符号。
我应该呆在没有天花板的地方,出发来这里之前,李硕珉是这样想的。
他往前数的人生大半部分都用来参加志愿、完成学业、应对一场又一场的考试,为了缓解压力,他只能收拢敏感的内心,只释放乐天派的自己。
可没人能无时无刻像太阳那样发无限的光散没底的热,表面的激情会耗尽很多能量,以至于每一个热烈的白天过后夜晚都会很沉默,要是发呆能拿奖,那他一定能是第一名。
仅有的逃出口是和好友一起组建的那支乐队,只可惜到了毕业季,洪流残忍地冲散了无数人,随之而来的迷茫、自我否定的情绪会像无形的手,随机挑选一位“幸运”的孩子,拽着他的脚踝拖入无底的深渊。
每个人都忙成了旋转的陀螺,合体在操场尽情歌唱已经是很多个月以前的事情了。乐队还能不能继续走下去也是个问题。
“哥知道吗?我时常会觉得我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也激不起什么水花,好呆啊。”李硕珉的眼泪已经打湿了半张纸巾,也打湿了洪知秀的肩膀,“没来这里之前,我只在书本上看到过它们,哇,真的,现在我觉得,我是一块鲜活的石头了。”
书本是怎么也刻画不出这种震撼和心灵的朝圣感的。
更远处的荒漠和群山在这儿具有永久的立足之地,受其庇护下的动物也一样,物竞天择,它们的死亡不是死亡,是自身活着的另一种证明。
那人还要怎样才算活着呢?
李硕珉遽然将右手的手臂高高举起来,对着风、对着灼热的阳光,也对着那享受战利品的狮群,五指握成拳无声呐喊。
我比之前更渺小了,因为我到了狭隘的现代文明所到不了的地方,一个禁得起任何的诠释的地方,我因渺小而更自由,我很高兴。
洪知秀笑得像一阵风那样轻,浑身的血液却在沸腾。他右臂被李硕珉抓靠着,于是伸出左臂,也握成拳,同李硕珉的用力碰了碰,“没错,我们硕珉尼很棒,发呆第一名也是第一呀。”
“那哥呢,哥为什么来这里?”
狮群分完了肉开始懒洋洋地舔舐毛发,细小的昆虫聚拢来清理剩下的盛宴摊,下一场追逐又预备在某个角落上演时,李硕珉才听到洪知秀的回答。
“因为上天赐给我一具木讷的身体。”
05/ 我的心使用说明
李硕珉忍不住频频去看身边人双目紧闭的脸。
一天的游猎称得上是舟车劳顿,每每到了返回途中,一车人总是会睡得七零八落,洪知秀也一样,在身边呼吸着,很轻很浅。
李硕珉却因为那五个字再也睡不着了。
木讷的,身体。
这哥木讷吗?李硕珉睁着眼回想,迅速给这个设问画了叉。一天又一天,才几天,他的心就变成了一本被扯坏了的线圈本。
暴雨来临前有风开始呼啦啦地吹,于是这些纸张被拆得散落一地,每一页的涂鸦都是洪知秀彩色的身影。
第一页是他穿着藏蓝色的冲锋衣外套,在一群人站着、惊叹着雪山的壮美时刻,第一个张开双臂向那座肉眼可见但不知里程的雪山疯跑,李硕珉摁下快门后,也不受控制地追着他,像追一只心爱的风筝。
第二页是他戴着牛仔帽子站在长颈鹿群里,仰头举着盆子喂食时嘴唇因认真而下意识微微撅起,表情有无法形容的生动。帽子是当地集市上买的,李硕珉眼睁睁看着他从三十刀直接砍到十刀,装作谈不拢时转身就走,逼得商摊老板追出来答应,那时的洪知秀比帽子上印着的非洲五霸更威风。
第三页有着紫色的丝巾,是洪知秀帮来自本加尔的旅客追回小女儿被猴子抢走的水瓶时,那位善良的妇人送给他的,正是那晚酒醉后他戴着那根丝巾,在走廊角落对着李硕珉吐出一口淡淡的烟圈。
第四页、第五页,第六、七、八页,还有更多。
绚烂又鲜活,耳朵上有四颗痣的洪知秀,比李硕珉脸颊上的还多两颗。正因他的独一无二,李硕珉就能够确定,那天在车上遇到的不是洪知秀的话也许很多东西就不会发生。
他完蛋了。
五个字都能被他反复咀嚼至此,无法控制地给它们加上他单薄的主观臆想,而洪知秀作为狡猾体面的成年人,给予的理智留白让这些涂鸦被终于降下的雨水打湿,那些斑斓的色块就那么晕染开,彻底模糊了李硕珉的眼睛。
他忽然泄了气,再也提不起什么高涨的情绪,因为他有些敏锐地察觉到,洪知秀的做法好像才是对的。
一路无话。
第二天上午启程去卡拉图,司机拿着巨大的科普地图,给他们指东非大裂谷的路线。
呀,真是好应景,司机但凡多往他们这看一眼,就会发现眼前有一条崭新的。
李硕珉在最后一排的位置里缩成了一只蜗牛,情绪还是陷在泥潭里,自己和洪知秀明明坐在一起,却又感觉那么遥远。
昨晚晚餐过后他甚至拒绝了洪知秀说要一起散步消食的提议,现在他后悔得想直直冲进狮子的嘴里。怎么办,一切好像都搞砸了,全因他胡乱的思绪,那种毛着边的、轻松又暧昧的气氛像热气球那般冷却降落了。
他深吸一口气,干脆把头埋进膝盖里,当一只不会思考的鹌鹑。
车子驶离保护区后空气突然变得非常闷热,李硕珉想睡睡不着,忍不住将不太透气的冲锋衣脱下,又觉日光太晒,捡起来盖在了自己的脸上。
“这是怎么回事?”
手臂被微凉的手心握住,他一个打挺坐起来,对上了洪知秀微微探究的眼睛。
哦,昨晚上思绪太乱,洗完澡就闷头睡了,忘记检查门窗,也忘记给房间喷上驱蚊水,早上醒来都气笑了,整整两条胳膊的红印子。
发现的时候他正顶着鸡窝一样的头发站在房间门口遥望绿茵茵的草地思考人生,风光真是无限好,要不当自己乐善好施,给非洲大陆的野生蚊虫吸一吸来自东亚特产的血液算了。
结果被发现了,还是洪知秀。他那么要面子的人,真是好狼狈,也好尴尬。
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呢,那双探照灯般的眼珠在李硕珉汗湿的脸颊上滚了一圈,叹口气,担心的话语嘟囔着飞出去,化作抚慰情绪的及时雨,又从包里掏出同在集市上买的驱蚊液给李硕珉上下都喷上一遭,带有一种淡淡的辛辣味。
失而复得的关心让李硕珉一夜半天的委屈如沸腾的水那般冒出数不清的气泡来,他有些不太喜欢鼻尖辛辣的刺激,恃宠而骄般任性起来,“如果不是在车里,我真想想试试哥的烟呢。”
“硕珉尼不是说老师会批评?”
“可是我想,我想是最重要的。”
洪知秀的手一顿,面庞上的表情滞住了,李硕珉的一番话打得他他手足无措、思绪翻飞,试图找到缓解心头悸动的方法,宛如试拔亚瑟王的宝剑。
他几乎要无可控制地举手投降。
太对了,太对了,洪知秀刚要开口回答,却一阵突如其来又毫无节奏的鼓点掐断了话根。李硕珉看到向导往外探头观察了片刻,同司机商量几句后,车停下了。
不能再开了,幸好现在所处的区域土地坚实,怕再往前开,雨水渗进地里搅成泥浆,那麻烦可就大了。
原来不是鼓点,是骤雨。肯尼亚的雨季已过,这里的雨却不知为何如此剧烈,像如雷的掌声在庆祝些什么,除去雨滴打在车篷顶上的声音外,车厢里什么都听不见。
洪知秀张嘴似在说些什么,李硕珉听不见,他只能看到洪知秀将驱蚊液塞进背包里,又掏出了那包绿色的方块盒子,从中利落地抽出一根后很干脆地折断,然后剥开纸质外壳,将小半烟丝倒进口腔咀嚼。
驱蚊液辛辣的味道早已被蒸腾的雨水吞噬,只余沁人的青苹果在一小块平方米内像惊雷般炸裂开。
李硕珉看呆了,那股味道像麻醉剂似的抓牢他的注意力,使他毫无痛苦地被抽掉所有思绪,只知道面前两片泛红的嘴唇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简直要掉进红色的岩浆里,岩浆却先一步翻涌着扑向了他。
那是一个清醒又腥甜的吻,鱼一样的舌尖相触,划过嘴唇、撬开齿列时李硕珉感到自己一下子听见了这个世界所有的声音,像一支歌那般从天而降——
谁人的呼吸声,丛林、沙漠的声音,海洋与星辰都在窃窃私语,那些短短几天就积累起来的只言片语向他兜头倾倒,他几乎要在这个吻里溺毙,或者慢性烫伤。
“轰隆”一声,雪白的闪电照亮了半边天,也点燃了洪知秀的眼睛。
李硕珉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扭曲着,叫嚣着,变成了有形世界里疯狂生长的东西,填满了天与地的任意角落。
原来我是那样的喜欢他。
06/ Don Quixote
草原上的雨有它自己的道理,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滋润完这片又着急忙慌去照顾那片。
那个分开后就各自心怀鬼胎的吻是一颗逗号,重新开启了两个人之间没由来的冰冻关系;又是一道破折号,两端各长出弯弯的钩子,将李硕珉和洪知秀的手紧紧拉在了一起。
悬在半空里的心终于脚踏实地,被一朵云承接住。洪知秀自那个吻过后不再说其他过多的话,李硕珉听懂了,他也不再胡思乱想。
那是表达心意的证明,可仅此而已。
他们正处在旅途中央,在旷野和群山之间,代表着可以放任所有的情绪和感觉,没人会责怪。
因为快乐,因为自由,因为各处感官的饱餐,人就变成了浪漫主义动物,蛮不讲理地放任那些短时间内高频出现的心动从牙龈中破土而出,长成口腔里的智齿,横亘在皮肉间又痛又痒。
为了缓解这种无法稀释的痛楚,年轻有爱的人们会尽情说一千句喜欢和一万句爱,唯独不说在一起。
“在一起”需要的太多了,是无底洞。除了需要天时地利与人和,还需要立足现实,站在高楼大厦内、工位前,考虑除了爱情之外的很多东西,还有那9579.14公里。
What a pity.
一颗太阳坠落进土地的怀抱,傍晚来临的时候,他们到达了目的地。
帐篷式的酒店,人人分到一座不大不小的三角空间,大家都笑着表示惊喜,没想到旅途到最后能这么回归一把原始,像是真正的以天为盖地为庐。
李硕珉蜷缩在洪知秀的帐篷里睡着了,幼雏回到生长的洞穴,他做了一个梦。
梦到他和洪知秀在一条没什么人的大桥上骑同一辆车,桥上灯火通明,听觉都被封在头盔和耳旁的风里,开了一段路他似乎说了句什么,洪知秀没听清。
于是李硕珉感觉到自己被抱得更紧了,因为想再听清楚一点,头盔和头盔都挨在一起。
“我喜欢你。”李硕珉咧着牙。
“什——么——我听不清楚——”
李硕珉把车停下来,他几乎是将自己的头盔扯下来,带着一种炽热的傻气,塞进洪知秀怀里,纵身跑到桥边用手拢成喇叭喊:“我说——我会永远记得你!”
白T恤被风吹得鼓起来,汗湿的那一片早干了,额头上的头发也被吹得很凌乱,他喊完再奔过去,把自己亲手给洪知秀系上的头盔系带轻轻地、轻轻地再解开,而后捧住他的脸亲了上去。
然后梦就醒了。
“硕珉尼?”
李硕珉睁开眼,梦里近在咫尺的脸此刻也近在咫尺,好不现实。他伸出手去抚摸,还没触碰到,洪知秀就先贴上来了,他问,想不想去追日出。
就他们两个。
拉开一点帐篷的拉链,寂静辽阔的原野尽头独属于日出的爆浆式橙黄露了点尖,李硕珉套上外套出来时,洪知秀已经站在酒店门口停着的小皮卡面前,向他招手了。
并不是突如其来的想法,早在叫醒李硕珉前,他就同向导打过招呼,东非大裂谷在目光所至的地方,很安全,又或许是他的眼神过于炙热和渴望,向导答应着给了他车钥匙。
李硕珉飞快地跑了过去。
眼前的人眼皮泛着红,冲着他笑眼弯弯伸着手,霞光一点一点从他背后爬上来,无限的光晕漫开,让洪知秀的脸爆炸出一种惊奇夺目的美丽,自由女神那般,看上去想要李硕珉的命。
而他心甘情愿。
爬上山巅时,那道被称为地球伤痕的巨大裂谷骤然展现在眼前,令人头晕目眩,美得作呕。怎么会是伤痕呢,任谁上来亲眼看着,都会在内心否定这种说法,瘢痕是皮肤死亡的一种表现形式,可这里并非寸草不生。
远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覆盖着连绵的群峰;近处草原广袤,灌木丛散落其间,湖水五光十色;裂谷底部平整又坦荡,牧草丰美,林木葱茏,生机盎然。
多么多么壮美。
在如此巨大的冲击下找回自己的声音太难,洪知秀张着嘴唇半天,快要花光自己所有的力气,“我从来没想过我会来到这里。”
我也是。
有人说我不够爱自己。
怎么会,哥看起来是一个无比成熟的大人。
真的,这些天我放任自己喝醉、放任自己的……心动,我追逐刺激、同狮子拥抱,我不管不顾和你接吻、凌晨爬上来看日出,其实都是我向往的东西又忽略的东西,我从前亲手将心底里的欲望擦除,当做它们从来没有产生过。
我规训我自己,想让身边的人不被我冒出来的棱角戳到,绅士、体贴、面面俱到,我亲手把我变得不像我,变得不爱自己了,所以我没办法很好地去爱别人。
我被包裹在透明的薄膜里,喘不过气。因而我的爱也是,它也密不透风,公式化,我忘了每一个在爱里的人都需要呼吸。
顶上的风真的很大,大得像李硕珉梦里的那座桥,吹得他眼眶剧痛。梦里灯火通明,而这里则被新鲜炽烈的太阳照耀了个彻底,金光笼罩,新的一天马上就要开始了。
可我的旅程要结束了,李硕珉哽咽着,从身后把洪知秀抱紧了。
“可是,”洪知秀接着说,“就像这道所谓的、巨大的‘伤痕’,它惨烈吗?不呀,它孕育了无数的生机勃勃。”
那么从今往后,我也不会再在矛盾中夹缝生存了。
字字句句均像凭空出现的子弹,在低空中高速旋转着,脱去名为“完美”的弹壳,简直要比石头还坚硬,并以一种不容忽视又滚烫的力道,直接击穿了李硕珉的后心。
石头出现了裂缝,李硕珉彻底不再是石头。
07/ 自此以后星星连成一线
告别应该要有拥抱的,但谁也不舍得真的作告别,于是告别化进一触即离的吻里。
“和你一起体验未知,被太阳曝晒,被雨水淋湿,浑身发着抖,这让我感觉很好,谢谢你,硕珉。”
李硕珉的指甲抠进了手心里,才能勉强遏制住瞳孔的颤抖。
“你还有遗憾吗?”
“有,多着呢,没能给你正式唱首歌,我唱歌很好听的。”
航班的英文播报声响彻在身后,洪知秀的胸腔膨胀起了一颗巨大的催泪弹,这使他的眼睛发热又发烫,但他没有眼泪要流,“那你答应我,下次一定。”
很奇怪。作为财富自由、仍有选择机会的成年人,距离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鸿沟,通讯方式更是有无数种,怎么在面对离别时还是会那么悲伤,如孩童丢失了心爱的玩具,小狗追赶不上主人的汽车。
李硕珉点头,简直要用生命去扯出一个微笑,“如果有机会的话,哥一定要来听一次我的乐队。”
飞往加州的客机冲上了云霄,李硕珉仰头注视,直到它消失在天际。捱过一阵像被击打胃部般难以忍受的疼痛后,他重新站起身,大踏步地朝着前方走去了。
他们还远远没有结束。
他会等着名为“洪知秀”的导航再次将他的心带出无人区,又或是他去背上行囊,坐一坐那著名的落日飞车。
总之不会太久的。
FIN.
感谢阅读,故事完了但又没完,请看知秀视角:
(在wb做了推特体,这里不知道怎么放所以直接用文字表达)
1
启程了,希望一切顺利。
2
落地内罗毕不久妈妈就打来了电话,她似乎是有特意算过我的航班时间,问我长途飞行累不累,东西带齐没有。我说妈妈呀,我快三十岁了,再让您这么操心也太不像话了,妈妈却说,我们shua就算到六十岁了也还是她的孩子。
她真心希望我真的能找到此行的意义,能够永远开心,她没有怪我任性,我也知道她一直在为我的状态担心。
我这些年几乎都在为工作忙碌,注重项目的完成度,时刻关心下属,好几次忙起来都累得睡在车里忘了启动回家,醒来已是凌晨。我更无暇顾及感情生活,和上一任已经分手一年多,当时对方给的理由是我不会爱人。
很奇怪,我自认对待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谦逊有礼,亲密关系中的我更是愿意主动去找到矛盾所在,尽力去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我为此当然十分苦恼。
种种原因让我开始频繁失眠,整夜整夜的偏头痛。同事兼好友的胜宽看出我状态的不对劲,递给了我一张心理医生的名片。
感受到自己正在变得不健康的时候当然要先找医生呀,他是这么说的。
也对,我想了想,决定听从他的建议。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去了医院,也得到了需要试一试的答案——原来不是我不会爱人,只是我不够爱自己。
因为足够爱自己才能有余力爱别人。爱与被爱本就是镜中双面,此消彼也消,此长彼也长,我竟在不知不觉中,丢失了好好爱自己的那份心情。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正在专程司机的皮卡上,他皮肤黝黑,眼白很明显,微微凸出的眼睛里满是语言不通也能感受到的真诚。一路上他没有同我讲过多的话,好像是在担心我听不懂,这让我感到十分舒适。他将我送到了安博塞利的酒店,门口有向导举着旗子接应。
算是一趟短暂的新征程吧,我来这里,是来寻爱自己的方向的。
3
酒店很不错,我是傍晚才到的,吃过晚餐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今天的Safari正好不是全天,估计是为了照顾我们这些没有适应的新来者特意安排的,我几乎是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只观察了一只猎豹,野性的美让我沉醉其中,这我感到非常轻松和满足。
4
今天是一整天的行程。尾随的鬣狗、发呆的斑马和散步的象群,纪录片里的画面几乎触手可及,我快要迷失在目不暇接的此情此景中。
回程的时候我的司机接到电话,说有一队迷了路还陷了车,大半天才发出去求救信息,约莫被困了四个小时。无人区最怕长时间的孤立无援,大家对此没有什么异议,我们这队离得最近,还能帮忙拉一下车。
上帝保佑,他们提供的定位还算准,这里的泥潭稠得像黑糖浆,为了防止车轮再陷进去,他们匀了几个人到我们的车上。
我先是看到一双麂皮的马丁靴,很大,是个男生。顺着靴子往上是冲锋衣裤,成套的黑色显得十分利落,有趣的是他背包上还挂了一个棕色的小狗挂件,完全是很干净的大学生模样。
他坐在了我的身边,我能感觉到他看向我的眼神很热。
要知道,陌生的国家、奇异的景色、不通的语言、惊险的遭遇……这一切的一切都会把人的情绪放大数倍,更何况对方第一眼看上去就像是情感非常充沛的一类人,几句交谈下我就能看见他灵魂的实质——毛茸茸且有温度。
所以当他说我像家人的时候我只是惊讶了几秒,很快就归于平静。惊讶是因为很少有人这么说,从小到大我接触的大部分人都会觉得我冷漠且不好接近,归于平静是因为,就像我上面所记录的,这一切把情绪放大了。
不过这并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遇见不是吗?它确实带来了新的际遇——我看到了乞力马扎罗山。导游说,人人都有机会见到那座山,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见到它最美的样子。
我们是受眷顾的幸运儿,正好在傍晚同它遇见。这座山具体有多美我无法描述,纪录片或者相片可能会比我的日记更直观。
我当时只有一种,我们活在诗人笔下、画家眼中,电影里的某一帧,亦或是书籍随便摊开的一页,唯独不活在现实的感觉。
他举起了相机,拍了我和山的合影。感谢。
5
昨晚不小心把酒喝多了。
我不是一个会断片的人,所以我知道早晨他和我对上眼神时瞬间燃起的耳根和脖子是什么意思。
呀,事情可能要变坏了。我想可能做错了一些事了,我太久没喝了,酒精完全让我的大脑团成了浆糊,让我看着他月光下脸颊中心的两颗小痣,直接起了恶作剧的心。
我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做出这样不合分寸的行为。
他好像也没有提起,但他看我的眼神又多了别的东西。
我想不清楚了。
6
我可能有点完蛋了。
大概是他说他像石头,我觉得他像一阵风,把我胸中起伏的山峦吹绿了无数次;他说把他扔进水里也激不起水花的时候我在想,那他是不是能当跳水冠军,拿金色的奖牌……
我也对他有好感吗?答案是肯定的。
很荒谬对吧,就那么两三天。可是我就是觉得上天注定,我生来就是要长到这样的年纪,来到这样的地方,迅速陷入一段感情,喜欢上这样一个人。
他很阳光,有点随性,害羞的时候很明显,敏感又多泪,但真要交谈起来又很自如。就算他觉得自己像块石头那样笨拙,但毫无疑问,他看起来家庭幸福、亲友和睦,虽然迷茫但有无限的底气去试错,还没受过社会的规训,比那春天还要有生命力一点。
如此纯粹的能量,惹得我忍不住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我想同他多多亲近,多多了解,甚至起了余生都想和这个人在一起的幻想。
可是我又不喜欢有始无终。
7
我快分裂成两个我。我想被拥抱。我不能和他靠得太近。我好想就地逃走。我要让他随时随地都能找到我。我想和他在一起。我想和他在一起。
我感觉到他生气了,也不是生气,我不确定,但至少他的情绪变得不好了,是因为我。
但他又真的太像小狗,我忍不住拿一点台阶来试探,他几乎是跳跃着、跑着下去的。
他说,全都是因为他想,他想是最重要的。
幸好下了暴雨,上帝一定是听到了我的祈祷对吗?从而善良地替我遮掩了快要冲出皮肉的心跳声,和我开始泛红的脸颊。车厢就那么昏暗下来,我忽然发现他眼睛下方的疤痕有点像眼泪流下的印记,我的心变成了一片一片的了。
我想用手摸,却不知道为何用嘴唇去触碰了,我只是想触碰那道印记,却不知道为何触碰到的也是对方的嘴唇。
我听见了主的叹息,但是主啊,请原谅我吧。
8
他很聪明,原来他一切的不安都是因为我没有给到反馈,好的,或者是坏的,都没关系。
这么看来我还是没学会爱人,我用我的想法去假设他的快乐或悲伤与否,这是完全错误的,他真的只是需要一点安慰,一点抚摸,一点信号灯,耷拉着的尾巴就会重新摇摆起来。
一路上我们的手都拉在了一起,好吧,有限的不足36小时,我必须放任自己爱一下。
9
他睡着了,不知道在做什么梦,一直在喊我的名字。我被他紧紧拥抱着,夜晚那么凉,我却很暖和,他的呼吸扑在我脖子上,有什么湿润的东西流进了我的衣领,我不敢去想。
10
这里的日出果然很美,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场日出都要美。我一直在说话,我怕我再不说,就没机会再说,就会失去支撑的力气,从这里倒下去。
11
转身回去的时候,他再次从正面拥抱了我,那样用力,好像这样做平行线就有可能会相交。
他说哥怎么像个傻瓜一样,哥回去了要天天给发信息,还要按时吃饭,失眠了也别再吃安眠药。
是啊,我是电影看多了,这又不是生死离别的桥段。但还是好难过,我已经尽力控制着身躯和表情了,他还在安慰我,他肯定也很难过。
不要难过了。
12
告别不是永远不见,我需要收拾心情,整理旅途的收获,变成不完美但更勇敢的大人。
我相信他也需要。
下次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