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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鼠也敢上街,时代真是变了。
司马懿放下手里的书,坐在车后座这样想。挡风玻璃上糊了血,让雨刷刷匀了,前路变得暗沉沉一片。司马朗被迫下车,亲自动手擦干净红玛瑙似的车窗。此时是下午两点,太阳烤得有些热。为了省油车上没开空调,车内空气质量不佳。司马懿靠窗坐,阳光明亮,刺得他半眯上眼。只希望大哥别把我叫下去就好,他默默祈祷着。
“仲达,下来帮忙。”
他的愿望没能实现,只得下车。接过哥哥的清理工具,一股血腥味混合清洁剂的诡异气味钻进他的鼻腔。盟军前几日和董卓军在此有过战斗,满地尸体没人清理,周边人家死的死被洗劫的被洗劫,没点活人气息,因此这里成为啮齿类动物的天堂。老鼠们肚子里没有粮,改装人血人肉,皮毛光亮,四足着地,走路摇摇晃晃,悠然自得,好似酒足饭饱的小吏。
很遗憾,他们并没有老鼠那么清闲,伯达哥把家产都换了家人命,剩下两辆破面包车,一大家子从虎口两手空空逃回家,刚到目的地就又转头驶向黎阳,大哥疲劳驾驶,乘客们也不太好过,一路颠簸,三弟司马孚吐得头晕目眩。
“哥,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去黎阳?”司马懿一下下擦着脏兮兮的玻璃,抬起自己的头。
“温县和京都接壤,如果盟军不能行进,他们就会停在这里,这里就会变成四分五裂的战争之地。”
“他们不是正义之师吗?”
司马朗用沾了血的手摸了摸司马懿的脸,“仲达,你觉得盟军和董卓军有什么区别吗?”
司马懿想不出来,只得摇摇头。后来他才知道,人总是会变的,刚开始总是大义凛然,或者至少是表现得大义凛然,无论董卓干了多少丧尽天良的恶事,看见伯达哥这样的年轻人还是会想起自己已死的儿子,这证明他曾经也有过人性,可这并不意味着他现在也有,他变坏了,而盟军的目的从来不单纯。但当时司马懿只知道,盟军打坏人,打坏人的都是好人。
没有水,血就凝固在他脸上,把皮肤染上一道仿佛和军阀们同流合污的褐色。
黎阳比温县安定许多,司马懿又获得了学习的机会,课余时间就喜欢听士兵们聊天,远事近事都有,远的有洛阳所遭受的天灾人祸,近的有盟军那奋武将军不知天高地厚,出击荥阳,结果差点丢了命。
那奋武将军是谁?司马懿脑子里浮现出一张张脸,他借来大哥的手机,搜索盟军奋武将军,没搜出来,估计是清网屏蔽了,他变着法子打关键词、谐音、加分割符,终于弹出张疲惫憔悴的脸,原来是他父亲举荐过的洛阳北部尉。他又往下翻,看到一张新闻插图,曹操躺在担架上,红军服让血染成更深色,还渗透着棕色的斑点,活脱脱一个负伤失意英雄。
司马懿把手机还回去,姑且把曹操从啮齿类拉回了灵长类。在还回手机前他刷到一条新闻,温县被血洗,温县父老死了一半。他不知为何地微笑起来,哥哥的预言成真,那么一定会有许多的老鼠顺着预言的脚步爬到温县,吃人肉、喝人血,之后活活撑死,肮脏的肚皮臃肿得如同皮球。
他又刷到一条新闻,说今年会出现大规模饥荒。这是一件好事,老鼠们不会泛滥成灾,而是转而前往灾民的胃。老鼠肚子里全是人肉,这就相当于因于心不忍而忍着恶心食用老鼠的人也吃了人肉,没有人能逃过易子而食的命运。人吃了老鼠,人也吃了人,所以人就是老鼠。饥荒将会持续,持续到几乎永恒的明日,大地将保持它缄默的浅黄,等着承受王公贱民们别无二致的鲜红血液。
等到董卓一命呜呼,他们又回到温县,局势依然动荡,依旧老鼠遍地跑,司马懿踩住一只灰鼠的尾巴,看它挣扎。
他已经长开了些,拿自己对比着视频里被拼合在一起的吕布和曹操,他已经比曹孟德高了。两个刽子手被无限放大,得到浓墨重彩的描写,背景里的流血漂橹只是一片微不足道的灰。
老鼠有什么好看的?他抬脚,那只灰鼠逃之夭夭。
貳
还有一天的路程,然而干粮已经告罄,他们只得十分张扬地点起火。木柴燃烧时发出噼啪声,像他们看见炊烟升起时剧烈的心跳。水烧开之后大量的水泡向上冒,然后破裂,吐出水蒸气,好像无数个溺水的人挣扎着想要逃脱。里面还煮着整块整块的肉,司马懿看不出那是什么东西的肉。煮完之后被倒进碗里,与瓷碗底碰撞发出闷响。
大家都在吃,几乎把头埋进去,他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于是也捧起碗,却被腥气冲得向后一仰。
肉上还挂着血丝,压根没有煮熟,司马懿食欲全无,但还是屏住呼吸拼尽全力地往嘴里塞。
没煮熟也没加任何调料,自然就会与美味二字大相径庭;肉味发甜,不知道是肉本来的味道还是血的作用。 他用力咀嚼着——不这样就根本没办法咽下去,像是他在吃得极撑的时候嚼生牛皮。他不想去看汤的颜色,但他猜想汤会是浅红色,就像有人在浴缸里割腕后的洗澡水色;或者是浅褐色,一种往往漂浮枯草和死尸的河水颜色。
司马懿舀了三次都没舀上沉在碗底的那块肉,那究竟是什么?他不得不将目光移向碗中,汤是浅褐色,挖出那一块肉便有了一种寻找碎尸案残肢的重要意味。率先浮出水面的是一片薄薄的肉,圆润,但那只是一部分,这让一种不安感从他心头升起,他咬咬牙,一用力,将整块尸体捞上来。
两片圆耳朵,凸起的嘴,没有皮而直接露出肌肉组织。两只眼睛正看着他。
呕吐欲翻滚而上,曾存在或不曾存在的画面一幕幕浮现在他眼前,洛阳里煮人的汤镬、尸堆、伯达哥拿起匕首活剥鼠皮、老鼠的尖叫、凌迟时人的惨叫。
在呕吐的时候,他想到自己刚刚的努力付之东流,便变本加厉地呕吐,几乎把胃也呕出来。
3.曹操用一种幼童捣毁蚁穴的方式逼他出来,他自然没有介子推那样高洁的品质,他们也没有重耳和介子推那样深厚的交情,盛情难却,他的风痹病不治而愈。
他正赶上早高峰,抱着一堆饮料挤地铁,左手谷物拿铁热美式大麦茶,右手果昔汽水炒酸奶,背包里还装了三瓶酒,在拥挤无比的车上他身体周围周围自然形成一片真空,谁也不想被热美式烫得吱哇乱叫或者在寒冬腊月蹭一身冰淇淋。
下车之后他便往丞相府赶,钻不需要等红灯的小巷,热美式凉了就会无比苦涩,果昔化掉后也会变成泔水。他刚刚来到这里,应当先摸清他们的个性,也应当想办法减轻曹操对自己的怀疑,就像捕捉老鼠也应当先知道它们的活动规律。随着他奔跑的频率,一些滚烫的茶溅出来,打在他勾着塑料袋的指节上,令他难以遏制地皱起眉头。
曹操刚下马,简单洗漱过,没来得及剪头发,刘海披散,相较于之前长长许多,喊着司马仲达的大名,结尾又阴阳怪气地加个先生。惨败让他憋了一肚子火,好在曹子桓已经替他承受了一部分,否则司马懿就会担心他会不会当场宣布死令依然有效。
他走过来,司马懿直接跪倒在地上,发梢在地面上蜷曲,卷成蛇尾的形状,额头几乎抵住曹操的皮鞋,那鞋应该是刚换的,上面新刷了鞋油,如果贴上去,再被汗水一冲,会显得刚上任的文学椽印堂发黑,有损大汉形象,也有损丞相形象,虽说这二者目前都没有什么好形象。
“司马懿先生,我把你叫来,就是为了叫你干这个吗?”曹操只表现出疑惑,司马懿猜他还没有生气,摆出一种职场新人惯用的尬笑,对领导板着脸之后的运气就会很糟,笑得太过自然灿烂就会让领导觉得你不务正业。“我主动要求做这些,为前辈们减轻负担。”
曹操打量一番司马懿全身,最后目光停在他左手上,突然笑了,“那司马先生是左撇子吗?”
司马懿愣了,曹操用眼神示意他把东西放下,然后捉住他那只手,把它提到自己面前。
“你是文官啊,手要是受伤了会不会影响你履行公职呢?”
曹操用食指和中指夹上去,摩挲几下司马懿指节上那处烫伤,像一条毒蛇般缠绕。司马懿流下几滴冷汗,接触的地方凉丝丝,果真是条蛇。他知道这种亲昵的动作也是曹操测试人的一种手段,或许也是蛊惑人的一种手段。他的手指修长,也只是相对于他手掌的长度而言,手的大小取决于前臂的长度,曹孟德的手就自然而然地分外小,即使日夜握剑策马也没能改变。
像是觉得全无兴味,曹操放开了司马懿,转身离去,红袍子过于宽大,在他健步如飞时会猎猎作响,好似一面奖赏的流动红旗。
“司马懿先生,好好养伤,别忘了你的本职工作。”曹操转身离开,人们便跟上去,他又拿起那些饮品,计算他们入口的时间,可能温度刚刚好。
曹操像对待一件为仅有一次的重要宴会准备的礼服般对待他,认真打理,穿过一次之后便尘封进衣柜,作为一件战利品。不过司马懿知道,自己总有从小小文学椽升职的一天。
肆
如果他松手,曹操就会从悬崖上掉下去,摔成肉酱。
这个死法不太适合他,但符合一只老鼠应有的结局。司马懿没能抓住他,他就像一颗石头一样掉下险峻的山崖,马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在山谷中回荡,掩盖住骨骼破碎的声音。
他发愣,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有什么东西在生长,所有人都慌不择路跑下去,很快周围就空无一人。他突然想到不好的东西,他也快要死了,因为他没能救下魏王,死掉的不会只有他一人。
自暴自弃的感受慢慢升腾,真糟糕,司马懿想,还没开始就要结束。背上的东西正式成型,是一对翅膀,棕褐白三色混杂,属于一只猛禽。他试图挥动这对原本不属于他的器官,取得成功,所以他飞下悬崖,比任何人都更快地找到曹操的尸体。
曹操已经不成人形,变成一滩血腥污秽的断骨烂肉,飞溅出的血肉已经吸引许多蚊虫,嘤嘤嗡嗡地叮上去,看见有人过来也不离开。
竟然被苍蝇捷足先登,司马懿皱了皱眉头,思考师儿昭儿会不会介意,子桓公子又会不会介意,消毒,清洗干净,冷冻,之后应该就看不出来它们被昆虫所食用过。放进锅里和面一起煮还是加点油炸成酱拌面呢?他的家人们大概不会介意吃法,只是曹二公子……
司马懿还在思索着,却弯下腰去,把曹操的尸体抱在怀里,捡拾地面上较为完整的骨和肉。曹操的四肢会软绵绵下垂,呈现一种制作失败的粘土人形态。地上还有一大滩血,蚊虫们转移目标。他领口半敞,血和泥蹭了他满胸口满衬衫,翅膀莫名其妙消失,他只能一步步往山上走,边走边想烹饪方法,忘记了自己的性命之忧。
5.曹操往司马仲达怀里缩,胡子蹭在他胸口上,刺得有些痒。魏王让关云长吓成了一只偷吃奶酪的老鼠,慌不择路撞进猫的怀里。
他也会不堪一击,司马懿想,一个老头子眼看着毕生心血就要灰飞烟灭,也难免绝望。
徒手抓剑的结果便是鲜血淋漓,曹操的剑还很利,只是他现在已经无力去挥动。“明公,冷静,明公。”司马懿搂了搂曹操,还颇为戏剧性地摸了摸曹操的头发,哄小孩一般哄着掌握生杀大权的魏王,血从绷带里渗出来,粘到魏王尊贵的玉体上。反正现在魏王心理防线几近崩溃,也没功夫砍他的脑袋。曹操刚刚头破血流,血还没止住,他们的血便混为一体流到地上。
“您怎么能向敌人示弱?我们真的孤立无援吗?”他俯下身子,像堵墙般截断他的退路,曾经也有人做过类似的事,做他的后盾也做截断他后路的人,帮了他大忙,不过后来那人还是死了,死相不太好看。
他用自己年轻灵活的脑子告诉魏王,孙权也需要一个机会,应当把那个机会给他,这件事他不会让您失望的。曹操恍恍惚惚地露出头,然后笑了,说好,又问你是不是记得我那句生子当如孙仲谋?心眼真多。
再后来,关羽死了,曹操一边高兴一边伤心,喜极而泣的泪水已经足以再淹没一次樊城,司马懿可不能让他再因痛哭而流的眼泪再淹一次,于是他决定去买只小动物,并且将它称作是关将军的遗物。他想了想,买了只黄白相间的仓鼠,亲人活泼,在转轮上奔跑,摸上去毛茸茸。
“多可爱的仓鼠。”曹操轻轻捏了捏仓鼠下垂的两颊,小动物叫出声来,“司马先生,你说说,我怎么这么喜欢这只小耗子呢?”
他大概是太老了,对生命力旺盛的生物格外喜欢,也难怪他喜欢曹叡,毕竟曹叡正处于最有活力的年龄。那他是不是也喜欢蟑螂呢?曹孟德的生命力就像蟑螂一样强劲,扛过无数大灾大难,惜命,四处寻找养生方法,和上天抗争一样想多抢回一点时间,却依然逃不过时间的凌迟。
司马懿想说同类相吸物以类聚,还想说它和你那个聪明的儿子谐音鼠鼠类舒,但是他最后都没说出口,毕竟谐音要扣三族,只说因为它太可爱了,这是人之常情。
他靠装病在家苟且偷生三个月,现在曹操在真病,病得像只耗子一样斜靠在病榻上,病得快睁不开眼,司马懿的折磨姑且告一段落,他已经熬死了资历最老的老鼠,老鼠行将就木,而他还正值不惑之年。短暂的松懈后,他又担忧起来,他会活得比曹子桓还久吗?
他站得远,曹操说的话他听不太清,无所谓,即使曹操真的有什么需要人侧耳倾听的秘密遗诏,也不是他能听的。不过他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轻声离去,联系陛下,派人去魏国国都、大汉两都,做完这些,又换上全黑的丧服。
他送魏王的梓宫回邺城,路上的花已经零零星星地开了,很应景地下着一点小雨,好像他的死反而造福了万物,但其实只是又到了万物生长的季节,谁生谁死都无关。曹孟德大概是知道的,他让他们哭上十五声便停止,让他们照常工作,只偶尔眺望眺望他的坟墓。
可是他又不能让任何人抢走他的东西,他把自己和天下和万民绑定在一起,像处置自己的私人财产般处置了天下大事,让他如同爬藤一样紧紧攀附在曹家的基业上,永远地注视着影响着一切。
曹孟德倒是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过什么,不辩解也不提及,这样就没有任何人需要去面对过往。
陆
“父亲,今天的菜要花费不少时间。”子上神神秘秘地说着,音乐在格调庄重的香水味里飘荡,这样的氛围会让人对食物难以下咽,好在司马懿已经习惯了在更加窒息的地方吃饭。
侍应生穿了红色制服,走路姿势很怪异,好像他们手里端着的不是一道菜,而是顶十二旒的冕,玉珠和瓷盘碰撞,叮叮当当。黑手套把金属盖子掀起来,里面原来只有寥寥几颗坚果。之后端上来的也如此,几颗生坚果撒在盘子里,开心果里混着花生,无一例外地血腥味浓重。
“连个开口器都不给吗?”中护军用餐刀和叉子与一颗夏威夷果搏斗片刻,把金属餐具崩出一个豁口。司马昭嗑了几个瓜子:“我早就说了该养一只金刚鹦鹉,不仅能嗑夏威夷果还能嗑杏仁体。去,子元哥,买一只金刚鹦鹉来,这样你最多再等上半年就能吃上这颗坚果了。”
“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我养三千条藏獒不就好了?”
“三千条?你上哪儿去找肉喂饱它们?”
“我看曹昭伯就挺不错,一头就够它们吃半年,只是不免要有得脂肪肝的风险。”
“不错,让我算算。”司马昭掏出手机,“七千个人,真是好大一笔肉。”
司马懿一言不发,默默听着他那两个少白头的儿子对皇亲国戚们大逆不道的盘算。他拿起菜单,所有菜品都被用番茄酱涂掉了,闻上去酸酸甜甜,最后一页的空白处用沙拉酱画了一只巨大的老鼠,上面还有一个用番茄酱打的对勾,上扬的末尾正好穿过老鼠的脖子,将老鼠一刀两断。
最后一道菜需要两个人合力搬运,不知是什么山珍海味,装饰得很金贵,棕盒子上带着暗红色花纹,里面传来肉与烧红铁板接触时发出的滋滋声。司马昭拿好刀叉,司马师把桌上的所有东西连带坚果通通推到地上,碎裂声不绝于耳。
一片狼藉中它躺上了雪白桌布,侍应生揭开餐盖,乳白蒸汽像核聚变般冲出,呛得司马懿咳嗽几声。热气渐渐退去,他看清那里面是人类的上半身,皮肤依然惨白,顶着武帝的脸,那双眼睛正正盯着他。
7.
桓范哭着怀念曹子丹,因为即将卸任的大将军不听他劝,为什么不听他劝?连累得他也要赔上许多条命。
司马懿像只打量耗子窝的猫,竖瞳滴溜溜地转,想着是该先咬掉前肢还是后肢,老鼠却还抱着侥幸心理,期盼着猫会帮它修好自己的窝,让自己继续锦衣玉食、彼此相安。人才不会在意老鼠的死活,桓范现在哭得难看,杀他妻子的时候倒是眼都不眨,恃强凌弱对于所有物种都适用。
大清洗总是要办的,几千个人的脑袋要慢慢地砍,快不起来,尸体可是难以处理,堆成山似的一堆,有不怕死的老鼠钻进去,肆意啃咬着这些金贵的皮肉。司马懿看着,想起自己筑在辽东的京观,想起洛阳皇宫里的亡灵,又想起堵塞泗水的尸堆。
他在明帝眼皮子底下办了这件事,明帝若有在天之灵,理应降下天罚,然而他只是染着一身血腥气站在明帝陵前,毫发无伤。前段时间染的白发终于可以洗掉,又露出头发的本色。司马懿有点烦躁,这染发让子元和子上觉得很酷,一齐效仿自己的父亲。你们两个这么急着变老吗?司马懿笑出来。
兰卿只是颤巍巍看着这一切,这不能怪他,他还是个孩子呢。可他又想到薨于十年前的山阳公,想到那个人顽劣地与邺侯抢新娘子。抢新娘子的惊险程度,总不能与眼睁睁看着几千个人人头落地相比,他为什么还是会想起他?司马仲达还是认为,曹家的基因正在一步步退化。尽管曹芳不是明帝亲生的孩子,那他就不会受到曹操的影响吗?
何平叔没准会在地府告状,他向来是个死缠烂打的主,但曹操很喜欢这个长得漂亮嘴又甜的假儿子,让文帝很是头疼。就是不知道何晏会不会指控曹丕,说都是因为他重用司马懿才导致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会帮谁说话,曹孟德会怎么想?
司马懿走出大石山时,不由自主吟起有南篇。
捌
子元说自己眼睛不舒服,要去找找眼药水,起身走了;子上说他有要事向陛下禀告,也走了,徒留司马宣王和武帝面面相觑。他不知道曹操是怎么被腰斩的,腹部被剖开,裸露出里面的内脏,占比最多的肠子龙蟠虬结红艳艳,是一种不正常的颜色,上面挂着血丝,还生着,不能吃。餐刀投下一道阴影,司马懿一刀刺进曹操的左眼,听到了类似摔烂一颗西红柿的粘稠声音。
他取出那颗眼球,连根拔起血管神经,里面流出很新鲜的血,这让他想到大魏的第一任大将军——文帝封他大将军的时候,他已经没了大将军应有的样子,武帝死的时候,把他的生命力也一并带走了。黏黏糊糊的,难嚼,像嚼一块铁锈味严重的血豆腐,司马懿有点想吐。
呼吸停止后所有人是都一样的,只会是腐烂、衰败,等等一切与生命力无关的、令人作呕的词汇,这是贪生怕死的原因之一。
像刚从市口拉来的一样。
他听到脚步声,有人让他闭上眼睛,他莫名其妙地听话照做,然后又听见椅子被拉开的声音,有什么人坐在了他的对面。
“睁开眼,仲达。”
那声音极其熟悉,睁眼前他有了预感,这不会是什么好事。
曹孟德正坐在他对面,称呼变成了亲昵几分的仲达。他愣愣叫了声明公,看到曹操把筷子伸向尸体心脏,那颗心看上去还很红润,血管相当明显,还在微微震颤。司马懿感到惊异,他问:“明公,您在吃什么?”
从主动脉一分为二,胸腔里还留下半颗,曹操几乎是一心一意咀嚼着分外有嚼劲的器官,没回答司马懿的问题。直到他终于把它咽下去,反问司马仲达你看不出那是什么吗,那是一颗心脏。
“什么的心脏?”他谨慎地询问着,“你看不见吗?”曹操抬起头,嘴角还有血,然后笑了:“你的心脏。”
“你知道我能看见什么吗,仲达?”曹操好像嫌不够,继续追问下去,司马懿闭口不言,他便自顾自说下去:“我看见这里摆着你的上半身,你的内脏一览无余。”
他看到的真的是自己的尸体吗?还是说,他在佯装镇定?又或者它只是他们的想象,那里根本什么都没有,只是视觉中倒映出他们自己的意愿?可是口中浓烈的血腥味依然存在,像血管一样紧紧缠住他的脖颈。
“您愿意给我留半颗心吗?”司马懿的眼睛停留在仅余半颗的心脏上,流露出一种久违的渴望神情。曹操大笑,说好,又说自己想吃酥酪,仲达能不能给自己弄一点来,说着便用筷子夹起剩余的内脏。
坚硬的触感猛然贴上他的嘴唇,他张开了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