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我离家出走了。原因很简单,我死了。
生前,我哥经常骂我疯子,神经病。他说得对,我有时候真像条疯狗,因为正常人不会这么疯,疯到爱上自己的亲哥。
我为自己楔上木桩,拴好绳子,自愿依偎在高启强脚边做一条疯狗,时而温驯,时而疯魔,赶都赶不走,除非他自愿把绳索割断。
那时候,我虽然是个疯狗兼赌徒,好在尚且知道惜命,还知道怎么呼哧呼哧跑回家,不让他操心。
现在好了,我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
大小地狱刑罚期满后,鬼差告诫我赶快喝孟婆汤,跳下轮回台,入畜生道,开启新生,否则三魂七魄消散,再无往生之路。
做不了人了,飞禽走兽、蜎蠕虫蚁的畜生道里,你挑个喜欢的吧。鬼差说。
轮回台前,端着孟婆汤的我没有回答,把汤碗搁下,突然不想喝了。我还有的选吗?
是了,从前我多的是选择。前十八年,溺爱我的哥哥为我洗手作羹汤,变着法儿地任我挑选。为我煲鲜香可口的海鲜粥、香菇瘦肉粥、南瓜粥……那时广东夏天潮热,我嫌米粥烫嘴,他就帮我吹吹,亮晶晶的眼睛冲我露出笑纹。小盛,哥帮你吹一会儿就凉啦。
过往现在,已隔天堑。走到现在这步绝境,全是我咎由自取。
我活了二十八年,少年时,心底的欲望出笼,往后便和他纠缠了近十年。
我对他的占有欲太强,近乎灭绝,也毁灭了我们之间仅有的温存。我容忍不了他身边除我以外的任何人,貌合神离的妻子,理应付出关爱的妹妹和继子,我统统忍受不了。美满的婚姻被我搅到貌合神离,他也近乎被我逼到绝境,拿我无可奈何。
高家发迹后,作为高总的他向来手段狠辣。如果不是身上淌着和他同样的血,他不会一再纵容恶棍的我。
他早就应该把我当做砧板上垂死的鱼,娴熟地刮鳞剖腹,不会损害一丝一毫的良心。更不该为了我,先连累了前半生,窝在鱼摊里给我挣学费,给我全部的爱,以致于后半生,还要为我这个早逝的弟弟徒流多少苦泪。
都怪我,我真该死。我不该告诉他的。
【1】
从前他还在卖鱼的时候,我还是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泡影还没有戳破时,我们是最幸福的。
那时旧厂街菜市场的摊位招租,位置很好,正对大门,他攒了几个钱,便托人打点关系,送烟酒,终于从打零工的,变成了别人嘴里的臭卖鱼的。
那段时间,他起得比以往更早。睡梦中的我隐约听见铁门咔哒两声,凌晨三点,他披挂蒙蒙夜色骑电动车去码头进货,直到深夜,他收摊回来,带着一身淋漓的鱼腥味进门,手里提着一大袋沉甸甸的菜,冲我露出笑脸,小盛,今晚想吃什么?
我知道他最怕腥。夜晚,帮他洗澡搓背时,便格外卖力。他在鱼摊泡了一天,海腥味烈得像粘稠的胶水。他始终蹙起眉头,像是在强忍呕吐。清水汨汨,我在他的发丝里拣到半片透明鱼鳞,指甲缝里搓出干涸血泥,肩头有一道道红色横状压痕,应该是白天搬运鱼缸之类的重物压的。
我轻轻摩挲他掌心的老茧,很久都没有说话。
还是和从前一样,他没有抱怨自己的事,看我不语,笑问我最近在学校怎么样,有没有好好读书,好好吃饭。
浴室的蒸汽潮闷,水流洗净后,我闻到他身上的皂角清香。他弯眼微笑,抿起丰润的嘴唇,高挺的鼻梁半明半暗,黑色眼珠专注地望向墙壁瓷砖,额头倏地垂落一绺发丝,我鬼迷心窍了,蜻蜓点水般吻向他的后颈。
他惊诧了一下,用手掌拍拍我的后脑勺,笑着问我干嘛。我说,高三压力挺大,但是我在学校挺好,不用担心,然后继续闷头帮他洗澡。
从这一刻起,我知道我完了。
他对我太好,太懂得如何爱护我,即使这爱出自笃定的亲情,绝非爱情。就算察觉出些许异常,也在我面前装聋作哑。
后来高考,我拿下全年级第一,分数去北京依然绰绰有余,还是选择了离家近的省理工,金融贸易专业。我想节假日多回京海看望他,去外省只有寒暑假能回家,我宁愿不要。
十八岁的最后一个暑假,省理工开学前夕,我俩在天台上喝酒吹晚风。
夜幕覆盖,满天星斗璨然。我扬言以后要带他过上好日子,不再吃苦受罪,不再让他多流一滴眼泪。
他闷灌一口酒。小盛,哥总算把你供出来了,就差小兰了。哥哥不用你将来替我挣多少钱,你啊,在学校里好好读书就是了,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他慈爱的眼神挪不开视线。
我的阿盛啊,从小到大,就没让我操心过,一直都是哥哥的骄傲。话音落完,他的眼角噙上沧桑的泪光。
那夜洗漱完后,我扶他上小阁楼睡觉,躺在床上,我嗅着淡淡酒味,靠在他的怀里将息。
爸妈刚走那会儿,我和他睡在一起过。十三岁的他背对我,瘦弱的肩膀不住地颤抖,六岁的我不懂事,很好奇,于是探向他的脸颊,结果摸到一手冰凉的泪痕。我环住那副后背,像条搁浅的海鱼,他只顾着在我怀里无声抽噎。
从那以后,我常常觉得,哥哥形同一尊灰白色的泥巴菩萨,泪水一淌落,就必定顺着蜿蜒纵横的纹路模糊面孔,而我已经亲眼瞧着泥面上的太多泪壑,不想任由他再模糊己身。
现在我靠在他的怀里,他沉沉入睡,没有再度饮泣,我却莫名想流下分别的眼泪。我抬头吻了吻他合上的眼睛,颤动的倒睫,试图抚平十余年前的那两道泪壑。
往后大学四年,在寝室入睡时,我时常想起他,心里感到无限的慰藉。想起他给我煲粥,氤氲在白汽里的专注侧脸。想起某次我写作业到深夜,他在楼下剁馅、擀面皮,我悄悄走过去,往他脸颊涂抹面粉,推推搡搡间,他笑着靠倒我身上,而我顺势拢住他的肩膀。最后书桌上多了两碗热腾腾的饺子。
想着想着,终于在某天的清晨,掀开被子的时候看见濡湿的被单,猛然一悚。昨夜一整晚的春宵梦影,里面全是他吐息的面孔,我知道我彻底完了,彻底的。
一股炽热在我心里烧得愈发滚烫,我很快冷静接受了现实。于是更加闷头学习和挣外快,心底埋藏一个隐隐约约的念头。
*
大学金融专业的我,日子其实并不好过,班上许多同学都是家境富裕的官商二代,总拿鼻孔看人,理所当然瞧不起我的穷酸书生样。
我不甚在意,能交上人脉的,倒是乐意给他当孙子,比如室友曹斌,我给他当牛做马四年,因为他爹是京海当官的。
当时小兰在读私立高中,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不想让哥哥为成年的我操心太多,于是四年间想尽一切法子挣钱,代作业,代课,家教,发传单,跑腿,每个月只要一半生活费,还忙着挣下一年的学费,累得半死,也不愿意打电话找我哥要钱。
蹚过旧厂街的烂泥潭,镀了名校金身,我心里总燃着一团不甘心的火。四年时间,除了挣钱也没忘记动脑子,毕业之际,便把目光瞅准浙江试点的小灵通新手机。此时京海尚且无人拿到代理权,蓝海一片,我预感嗅到大商机。
想要创业,资金和人脉缺一不可。我哥手里还有些经年老本,但不多,我手里有官二代同学曹斌的人脉关系。一拍即合,我便提着行李箱回了京海,没有提前和他商量。
因为我知道,如果提前跟他说了,他大概率会直接挂断电话,怒骂我异想天开,让我毕业滚去省城发展,别总想黏着他。
是了,想来也有些私心,不论做什么,我总是第一个想着往我哥身边跑。就像小时候到家门口,还赖在他电动车后座,非要他架着我两条胳膊抱我下来一样,我改不了癞皮狗本性。读省理工也是如此。
像颗卫星,我从没想过偏移轨道,只想紧紧抓着尾迹,只想朝他继续靠近。
毕业之际,我捏着小灵通,一声不吭地转身回了京海,却突然察觉到我哥的不对劲。
先是几个条子老往我哥的鱼档晃悠。之前发生口角的唐家兄弟突然冰释前嫌,找上门,回回都说叙旧吃饭,我在旁边,谈话还没开始,他们便面露难色,我哥故意把我岔开,像哄傻子似的,哄我上街去买卤菜。后来一个叫安欣的警察也来串门,说想尝尝我哥的手艺。
搞笑,我哥和你们很熟吗,天天找他吃饭?
那时小灵通开店有两万元缺口,我明白我哥兜里没子,原本打算自己去借贷解决燃眉之急,结果不出一周,他莫名其妙搞来两万。小灵通红火开业后,唐小虎却莫名人间蒸发。
我就知道,我哥一定为我办了坏事,惹了不该惹的人。
我看破说破,和我哥明白摊牌,挑明他和黑社会头子徐江的瓜葛,他当然装傻充愣,我只好暗度陈仓,安排唐小龙,放火烧了自家小灵通的卷帘门。
我不放火延烧己身,他绝不会允许我掺和。明明自己深陷火坑,却让我这个做弟弟的站到一旁隔岸观火,我做不到。
为保万全,我孤身去往黑市,搞来了手枪零件和几匣子弹。昏黄台灯下,我将组装好的漆黑枪身细细擦亮,扣动扳机,沉醉于幻想子弹射出枪膛,心底骤然跳出一个疯狂的念头:我必杀徐江。
我把枪搁进月饼盒里,静候他发现的那天。
事情撞破,他揪着我的夹克,一把将我推倒在父母灵位前。跪地的我被拎起脑袋,去看香案蜡烛边一双伶仃的牌位,它们浸在血红烛光里,仿佛飘摇风雨中两张摇曳不定的面孔,眼神凄切,嘴巴开开合合。我听不清那对男女的话语,恍惚了,直到哥哥的怒吼声响彻耳畔:高启盛,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怎么把心思放在做这种事情上?你让我怎么跟你死去的妈、死去的爸交代!
我终于如愿以偿,随他一起跃进火坑,引火自焚,万劫不复。
后来上门找陈书婷,设计杀徐江,引导警察入局,最后无罪脱身,也不过是事情愈演愈烈后的保命之策。我哥干得悄然无声,我在旁协助,看得点头惊诧。
我一直都知道哥哥十分聪明,虽然读书不多,但极其通晓人情世故,为人做事滴水不漏,只是为了我和小兰窝在鱼摊十几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沾一身鱼腥,挣几两碎银,不得以放下所有尊严和骨气。
其实没有我,他会远比现在好过得多,好得多的多的多,我经常这么想。
*
原本以为事情了结,一切可以顺其自然。先前为讨生计,我哥三十出头还没恋爱,我好不容易回到他身边,家境起色,结果陈书婷有天突然闯进来,亲手把这个蜜罐掷得粉碎。
爸妈去得早,他是我的哥哥,更似母亲,我是他的小孩。他经常这么对我喃喃:傻仔,你一直都系阿哥嘅细路。如此二十二年,从未停歇。春风拂面,我是个浸在蜜罐里的天真小孩,从未设想过他人插足。
怪我,是我太蠢,把他拱手让人。那天午后,陈书婷随口问起哥哥的恋爱经历,我没想太多,便如实回答:是啊,我哥很会带孩子的。我哥?他没谈过恋爱啊。
没想到她居然真的起心动念,哥哥也真的被她迷倒了,我延续至今的噩梦就此开始了。我后悔得要死,每每回想这段经历,都恨不得穿越回去扇自己几耳光,住口,蠢货。
他们开始恋爱,我妒火中烧,总是在明里暗里故意逼问他,一定要在陈书婷和高家之间选一个出来,其实只是想,让他从心里分个我与她的孰高孰低。我要听他亲口说。
选谁?他被这个问题搅得猝不及防。弟弟和初恋,非要分个高低,一个家人,一个恋人,这个问题本身并无意义。
“就让我跟你过一辈子,不好吗?就让我好好照顾你一辈子,不行吗?”我几乎遏制不住心中的狂喊,任由妒火焚尽理智。
“一辈子?”他错愕几秒,游丝般的声音如同梦呓,“哥哥和你一直都是一辈子啊。”
“哥哥把你养大,以后你给哥哥养老送终,我知道你不喜欢嫂子,我不会强迫你和她……”
我们不能好好讲话,每次都会吵起来,他答非所问,我接不上话,开始各讲各的。我知道有些话我不能说,一旦说出口,就完了。
可现在,我再也无法保持缄默。
听到嫂子二字,我仿佛触电,太阳穴突突直跳,伸手紧攥住衣领,疯魔般逼视他的眼睛:“就我们两个,一辈子,不行吗……哥?”
他表情凝固,如遭雷击,一对黑色眼珠只顾着颤栗。我确信他已经完全读懂我的意思。
“小盛啊,”他没有生气,更没有扬手打我,直到眼里惊愕消散,才敢慢悠悠开口,“为什么会这样?你和哥哥说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你年纪还小,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我酝酿准备开口,却被一阵电话铃声骤然打断,瞟向他的手机屏幕来电,是熟悉的三字人名,“我接个电话。”他犹豫几秒后做出选择。
我摔门离去。
后来很多天,我要么睡在小灵通店铺,要么宿在宾馆,不愿意理他,更不愿意回家。直到婚期将近,他突然跑来过问我的想法。
他这次小心翼翼询问时,我一改往昔,维持着兄友弟恭,堆出笑脸,大方祝贺他结婚。他的表情很微妙,紧蹙的眉毛挑起一边,嘴角微抿,察觉到我的异常,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明明先前为此吵过架,彼此心知肚明,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最后想拉住我,但我躲开他的手,借口出去了,我想抽根烟。
他要结婚,我不该有什么意见,这是迟早的事。娶个能扶他攀登青云的女人,这是最好的归宿。我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坏事,不要坏事。他为了我,已经在那个烂鱼摊子里一窝十几年,断送了自己的半生,不应该再因为我灭掉希望,继而折返回烂泥,太不值得。
*
待到婚礼盛大开幕,酒店高朋满座,我落座第一排,身穿和他同款纯白高定西装,陈书婷一身香槟色碎钻重工婚纱,礼花纷落,台上两人并肩款款而立,好一对佳偶天成。
鼓完几轮掌,我上台,来到他俩面前,开始扮演他兄友弟恭的亲弟弟,虚情假意地背诵起婚礼祝词。
念词时,我的目光一直停留,没有低头看稿,他稍稍抬头看我,露出滴水不漏的微笑。“恭祝哥哥和嫂子百年好合”几乎是被一字一顿念出的,透过镜片,我看见他握住陈书婷的右手略微颤动,无名指的银白光芒一晃而过。
宴席上,我没帮新郎的他挡酒,坐在旁边,冷眼看他被亲朋好友灌了一杯接一杯,直到步伐都有些虚浮。这时,扮演花童的高晓晨突然嚎啕大哭,死活要回家,陈书婷无奈,只好把熊孩子先牵回去安顿,放心地把哥哥交托给我。
婚礼散场,我避开人潮,开车带他回旧厂街老家,洗漱完后,扶他上那个熟悉的小阁楼。
见他安睡,我私心暗涌,牵住他绵软的右手,摘下那枚碍眼的婚戒,才发现短短几小时,无名指上已经烙下一圈褪不去的白痕。
我恍然了。吻向他的无名指时,躺平床上的他其实早已酒醒,眉眼不再涣散,睁着一双泫然欲泣的眼睛,泪光里全是痛惜、隐忍,和我这个恬不知耻的弟弟。我马上吻住他。
我发现哥哥吻起来是甜丝丝的,掺杂着最爱的威士忌酒气。我俯身,轻舐丰润的唇珠,他试图抵抗但推拒无果,只能攥皱我后背的面料,最终还是没能狠下心,手掌抬起遂又放下。
一如往昔,他无限的溺爱让我浸没于无边慈海里,摸不到一丝底线。
“哥,就给我这一次,好不好?”我舔向他的鼻尖,故意开始胡言乱语,“你已经和那个女人结婚了,我是你的,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你的。看你们结婚简直就是要我的命!你今晚还要抛下我去跟那个女人睡……”
我如愿让他动怒。这一巴掌是铆足劲掴的,把我扇得眼冒金星。他眼里跳动黑沉沉的惊愕:“高启盛,你说什么胡话!我哪里抛下过你?你是不是疯了?”
“哥,我没疯。”脸颊的火辣反倒教我更加清醒,继续腆着脸当个癞皮狗,“小时候,你说过你最爱我的,这辈子都不会抛下我和小兰,我想要什么哥你都会给我。”
我总是善于这样拿捏哥哥的软肋。我心知肚明,高启强对我的宽容便是最大的软肋,宽容演变为纵容,纵容到最后为我忍痛,仿佛从肉身里活活剔出一根鲜血淋漓的肋骨,肋骨上是我高启盛的三字刻痕。
“爸妈会怪我,怪我害了你。”他的目光深重而懊悔,痛惜地上下扫视我的脸,终于透过这具躯壳看见一个疯魔的我。他试图最后劝解我,“你懂不懂?小盛,你想要什么哥哥都能给你,但你不能犯……”
“哥。”我忍不住以吻封缄,吞没他所有言语。
他伸出手指指向我的额心,告诫我,这是最后一次出格,永远没有下次。泥菩萨发了慈悲,渡我蹚过湍湍欲河,却忘了自身难保。
“高启盛,你记住,这是最后一次。”
虽然先前反复告诫过自己,不要坏事,不要坏事,可我还是任由欲望出笼,飞蛾扑火般一错到底。
后来反复咀嚼这个夜晚时,我仍然记得他臀丘上一圈红色的牙印,后背那颗晶亮汗珠,滚落,以及耳畔断断续续的阿盛,阿盛,忍痛的闷哼与濒死渴水的鱼,盛满我的所有,把我的脑子搅得天翻地覆、永无宁日。
【2】
往后四年,娶了陈书婷,拜陈泰做干爹后,哥哥进入建工集团,逐渐站稳脚跟,成为雷厉风行的集团总经理,打理鱼档般,把那些不听话的董事们都调教得服服帖帖。
京海城市建设加快,隶属建筑行业的建工集团随之腾飞,这几年我哥兜里究竟落了多少子,已经远超我想象。
生意方面,我哥向来与我割席,不愿意我蹚建工集团的浑水,只在旁提点,瞧我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在外人面前介绍我,欣慰的目光都带着无限骄傲。
我这个别人嘴里的小高总,继承了他的商业衣钵。全国蜂窝通信基站加大建设,我拿下独家代理权,小灵通连锁店随之开遍京海,人手一台,京海只此一家。那段时间,被评为京海杰出商业青年领袖的我,宿醉白金瀚夜夜笙歌,陷在钞票堆里数钱数到手软。
这四年来,我疯劲越狠,藏得越深。在外人面前,我是他毕恭毕敬的忠犬弟弟,点头哈腰、做小伏低,给足他身为长者的颜面,实则跟在他屁股后面做一条虎视眈眈的疯狗,私底下接受他所有嗔怒,毫不掩饰内心的肮脏和下流。
饶是这样身居高位、擅长弄权的高总,面对我这个癞皮狗般的亲弟弟,也没有丝毫办法。
那天董事会散场,我去接他下班,恰好在电梯间撞见陈书婷准备离开公司。我对这个女人还是老样子,没有一点好脸色,旁边的几个部门经理都感觉气氛凝重,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哥哥从后面走来,把场面都看尽眼里。
我和他一起进了办公室。
啪,他怒火中烧地狠掴了我一巴掌,我的眼镜摔落在地,温热的鼻血不自觉汩汩冒出,我双膝一软。我又为他下跪了,即使根本不认可自己的错,可我早就习惯为他屈膝。
他其实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打我的,是因为先前真的已经忍我太久。回回欺负哭高晓晨、大庭广众给陈书婷使绊子、在澳门花天酒地交狐朋狗友,刚才又在公司显露家庭不睦,桩桩件件累加到一起,确实该打,不冤枉。
“哥,我错了。”我开口。只要他高兴,我就能违心地承认犯错。
高启强咬紧牙关,两颊微动,专注地睥睨我,严厉的目光如刀尖挑肉,这是他怒到极点的表现。在这栋大楼里,再没有人能让他投去如此长久的凝视,除开我。
我不以为耻,私底下反倒引以为傲,如点数珍藏,挨个细数他为我动怒的时刻。
我一向擅长勒索他的仁慈。也就是在这间办公室里,不久前,我的强求换来了他的默许,他伏在办公桌上,而我偎在他的肩头,贴近耳边,听他隐忍细碎的咒骂。我冥顽不化,这个时候居然还在放任思绪菲菲。
双膝跪地的我躬直脊背,一动不动,形同入定,熟练地假装被他的气场震慑,外表害怕,心里的狂喜其实早已惊涛拍岸。我是只为他摧折傲骨的疯狗,疯狗怎会怕主人,我早就不怕他了,“怕”只是为了讨他开心的手段。
时间分秒流逝,我假装木讷地垂下头,假装不敢直视他的怒目,也不擦淌落的鼻血,任由它滴滴答答,在地板风干成一圈圈红蜡。我保持跪地的姿势,像是在反省,跪到双膝生疼仍旧不肯起身。
刚才那一巴掌已经很疼了,我现在只想,让他为我稍稍抚平刚才的伤痛,不想再多挨一巴掌。谁都没有再说话。
是了,他的心终究是软的,一边嘴里嚷嚷,不断骂我有病,神经病……然后俯下身,用大拇指为我慢慢揩去鼻血。我微笑着抬头,确认他眼底的怒意消退后,才放下心,用脸颊缓慢摩挲他的掌心,好让半张脸被鲜红染得更为浓烈,把他的白袖口也染红。
“哥,不生气了吧?”
“那几个部门经理,眼睛都不瞎。”他面色不悦,边揩我的鼻血,边忙着骂我,“你和陈书婷处不来,传到泰叔那里,他只会觉得我这个当哥的管教无方。我最近刚升总经理,现在公司里多少双眼睛盯着看,你不知道?”
“哥,我记住了。”我假装乖巧,“下次在公司,我一定对那个娘们儿点头哈腰,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我嫂子,她是你老婆。”
“你记得住就有鬼了!”
他推动我的肩膀,怒气更盛,或许是看我鼻血未干,居然没有狠下心再扇我。
“起来。”
他抬高音量。我依然不动。
“高启盛!”
他怒火更旺,解下腰间皮带,作势要打我。我以为我真要挨打了,只听啪的一声,皮带破空,咻地鞭在办公桌桌面上,印下一道鞭痕,案几的紫砂壶也随之颤动,抖落茶水沉香。
我今天不算皮痒,并不想受皮肉之苦,于是放软姿态,目光绵绵:“哥,别打我,我真知道错了。”
他脸上的愠怒少了几分,没有说话,把皮带哐当抛向桌面,坐进办公椅里,翘起腿,仰头面色阴沉地睨视我这个不化的顽童,姿态倨傲。
我最受不了看他这副模样。
我猛地扑向他,以夹击的姿态圈住那双腿。西装裤腿下的隐形衬衫夹有点硌人,我想伸手帮他抻平,右手便搁在了他的大腿上。
“你有完没完!”他握住我的手肘,低头注目我,距离近到足以我数清他下眼睑的黑色倒睫,一根,两根……
“高启盛,你已经二十六岁了,清醒点行不行?我是你哥,你真打算跟我耗一辈子?”
自从那夜一错到底后,这四年来,我从没有谈任何恋爱,以后也不打算结婚。虽然没有透露不婚的想法,但看我这几年的痴缠,我哥心里已然有了一个隐约答案。高启强被我这条疯狗缠上了,期限是一辈子。
“嗯,一辈子。”我笑着点点头,作势往他怀里靠去。
他无言,没有推开我,任由我伏在他的膝头。此时他本该更加生气,却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来,拧眉扶额,神情如此痛苦。
他的一颗心里似乎总郁结着一口气,呼不出来,咽不进去,只要我活一天,这口气就永远为我而叹。
他拿我无可奈何,我便对他得寸进尺。每到我表白冥顽心意的时刻,他总是突然凝噎,不再责怪我,而是开始自责,翻来覆去地哀叹,责怪自己这个做哥的没有把弟弟教好,愧对九泉之下的爸妈。
我继续得寸进尺,捧起他的脸,抬头凑到面前,轻啄他的鼻尖:“哥,我爱你的,只爱你一个,这辈子都是。”
听到爱这个字眼,他仿佛触电,拍开我的手,猛地抬头望向我。
那双黑色眼睛正浸在哀愁泪光里,似乎还盛着些许恨意,我分辨不清。我的心随之抽痛一下。
“高启盛,你要是真的懂得爱我,就不该是现在这样,你什么都不懂,只是在伤害我。”
这句话像是打在七寸上,我落荒而逃。
*
我一开始以为,这是他为了推开我故意说的难听话,我惶惑、不安了很久,见到他也不再主动打招呼,直到两个人都见面无言,擦肩而过。
原来他说的是真心话,我搞了好久,终于认清这一点,其实我活了二十几年根本不懂得爱是什么。他质疑我的爱是对的。
质疑我什么呢?到底是贪恋他对我的好,爱着他对我的这份爱,甚至单纯迷恋这具肉体,还是真切地爱他本人?可现在爱或不爱,对他来说都并不重要,法律名义上,他早已经属于别人了,但不妨碍我继续爱他。
我们是同根生的,相识太早,作为大哥,从出生起就在竭力关爱我,那对男女入土了,他便在十三岁时,一夕之间被迫长大,揠苗助长的他,有苦不言的他,兼任我的严父和慈母。
我也努力回馈他的关爱,努力地学习,次次考试都要争第一,忘记了这份超出亲情的爱太过沉重负担,是他不想要的。
甚至在他还没有学会如何爱己的时候,他已经把全部的全部、所有的爱统统交予了我,甚至远远超出爱己的程度。浸在蜜罐里的孩子,怎么可能搞得清楚,如何爱人这件难解的事呢?我思来想去,心乱如麻。
最终得出结论:妈的,我真是个混蛋。
自责间,我想起五岁那年,他十二岁,我妈也还在,她带我们仨上碉楼广场买东西,闻到香味的我饿得不行,蹲在一个徐记面馆门口死活不挪脚,她心软,就领着我们仨进去堂食。
钱包太瘪,妈妈只买了一碗猪脚面。小兰吃猪脚,我吃面,他喝汤。
身为长子和大哥,哥哥嘴上总说不喜欢,不喜欢吃猪脚,不喜欢买新衣服,不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好让我们心安理得,欣然接受这份忍让,不要多想。
哪有这么多不喜欢?我当时误以为哥哥天性挑剔,没有太多喜爱的事物,等到稍微长大,心智拔高了一些,突然在某天彻悟,一个人在深夜里暗自忏悔。
他太过懂事,但凡遇到任何好处,都会优先考虑我和小兰,反而把自己排在最末尾。这就是他的天性,母亲般天然的慈爱,和去世的妈妈如出一辙。
这份慈爱恩泽我,我也竭力扮演三好青年,背着他长成了与他心目中背道而驰的样子,不听管教、顽劣不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爱他。
虽然我无时无刻不想见他,但此刻,的的确确也不敢再见他了,面对他,我仿佛照一面无尘无垢明镜,照出我所有的亏欠与良心。
站在半掩的卧室外,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的温馨场面,换作以前的我,是一定会生闷气的,现在不了,我的心底反倒涌起一阵苦涩的回甘,细品是甘甜的滋味。
我必须停下,因为我正在用他不想要的爱来伤害他,他不想要的爱,我就不该自私地强塞给他,这不是真正的爱。我人生第一次,真切明白了爱的含义。
我每日看着他们夫妻俩恩爱和睦,越来越明白情深不寿的道理。很多人都误解其义,并不是深情容易短寿,而是你付诸了太多深情反倒容易失去这段感情,良好的感情讲究细水长流,互相珍惜,方得长久。
我越发深以为然。小灵通店铺生意如火如荼,账户里的钱越滚越多,我借着安家的名义,在远离高宅的郊区选了个小区,买了套小别墅,决定不再和他们住在一起。
*
躲得再远,也总有避无可避的那天。陈书婷过生日,在家办生日宴会,前一个星期,哥哥就打电话邀请我去赴宴。我答应了。
那天夜晚,从小区开车往高宅的路上,我突然把车横停在路旁的山崖边。我松开紧握的方向盘,站到车门外,独自点上一根烟。断崖边,两棵苍松依靠崖壁生长,在风中郁郁苍苍,仿佛共同遍历风雨,仔细去看,那两棵树虽然相邻,其实并不相捱,中间横亘着一道缺口,映着幽深幽深的晚空,如此杳无际涯。
郊外风景葱茏,四野的风都来迎我,从这具空洞躯壳里径直穿过,一阵大风刮过,连个方向都不会为我偏移。
我仿佛透明了,一阵风经过我,我什么也留不住,灵魂随吐出的青色烟圈一起浮上夜空。
陈书婷过生日,高启强提前一个星期给我拨电话。我想不明白,是因为我们哥俩两个月没见面,生疏过后,下一次会面便会格外热情吗?偏偏要挑中这个日子,适合观赏他们恩爱的日子来找我吗?
我知道,他其实并没有这层意思,只是破冰的寻常关心。但我就是忍不住地胡思乱想,两个月的思念已在我心中如蔓草般滋长。
那晚,我睡在了车里,哪里也没去。第二天,手机通讯录里多了一串红色的未接电话。
他把我推得越远,我也如此远离他,固执地用双手充当船桨,最后原地泛舟。我感到双倍的痛苦,为自己痛苦,也为他而痛苦。
心痛之余,我反思了。从前我只会索取,只沉湎于发烧般的爱欲和占有,却忽略了他的感受。这样不懂得爱人的我,终于慢慢消停,磨平棱角,逐渐学着打磨成和他匹配的形状。
不住在一起的日子,我们见面一般都是他主动打电话来找,见面只谈论商政方面的要事,维持着兄友弟恭。他看我转变,几次腼腆地想挽留我,留我回家坐坐,我都摆手拒绝。
这一年,他们一共度了两次蜜月,第二次是趁高晓晨放暑假,他们一家三口去香港旅游。
那段日子,我成天宿醉在白金瀚,日以夜继,喝得肝不好,身体也变差。可我就是沉迷这样的纸醉灯迷,酒精是最好的镇痛,只要酒精麻痹了大脑,脑子不转了,就没法思考到底痛不痛了。
终于在某天如愿以偿地喝进了医院。高启强第一时间赶到医院,查到我在白金瀚的消费记录,一个月刷了几十万的账单,他闭口不谈,没想过责怪我,也没有提及为什么上次嫂子生日宴不来。他只是心疼我,在我睡着时,用棉签沾沾矿泉水,帮我润泽干裂的嘴巴。他是个侍榻的真慈母,而我是他唯一的假儿子。
小盛,是哥哥没把你教好。可是哥哥只有你这一个弟弟,你要学会珍惜自己。他的尾音是抽噎的。
半梦半醒的时候,我全部听见了。心底忽然冒出一个惊悚的想法,如同雷击。那声音告诉我,你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一定会短命的。我说,那就短命好了!反正我这辈子就这个鬼样了,至少最后几年富贵潇洒过。声音呵斥,你想做个富贵短命鬼,那好,明明年纪比哥哥小那么多,结果还陪不完他这一生,非要作践自己,连给他养老送终都没有机会,非要这样你才开心,满意吗?
我哽住了。从自暴自弃突然彻悟,开始戒掉威士忌、伏特加,听劝地喝起他常喝的老陈皮。
我害怕了,惜命了,以为可以摆脱短命鬼的命数,却忘了身上还残存赌鬼的本性。
【3】
零六年,3G横空出世,各大通信运营商纷纷下调资费,全国小灵通蜂窝基站不断停运,我手里正囤着几十万台小灵通,一夜之间竟全成了仓库里的废品,白送都没人要。时代浪潮决堤,我一向自负商业才能,此时被裹进浪头,死在堤岸,不明不白。
仅仅两月,小灵通专卖店就门可罗雀。如今店面光鲜亮丽,彩灯闪烁,早就不是从前那个破烂门头。我点数亏损金额,预感不出这月就要宣告破产,煊赫楼阁即将变残垣。
十二家门店,负债上亿,上下几十名员工,张嘴都要吃饭,我怎么办?
我怎么办?我捅了个天大的窟窿,没人能救。饶是我哥挪用公款,把整个建工集团填进去,也未必能补上我这个窟窿。
深夜,站在紧闭的卷帘门前,我惶恐、迷离,想起强盛小灵通开业那天的盛况。
正在我脚踩的位置,剪彩那天,人潮拥挤,彩带飘飘,满眼骄傲的哥哥揽着我的肩膀,亲昵地拍拍我的脑袋,我高兴地附在他耳边说:哥,有我在,以后再也不会让你过苦日子了。他慈爱地望向我,刹那间,我竟然设想好了我们的以后,我赚钱,他只管数钱,卸下我这个负累,再也不用去那个讨厌的烂鱼摊子,只管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享福。
一阵寒风扫过,我竟摸到脸上冰凉的眼泪。
后来,我成天滥醉在酒吧,不知道怎么办,也不敢和哥哥开口,直到一个生面孔走近,从兜里掏出一袋红色药丸,问我,想不想试试?
赌鬼如我,仿佛抓住一线希望和生机,把它当做救命印钞机,好填平这个天大的窟窿。天大的窟窿只有它能补得了,拿命赌博的我宽慰自己,却忘了久赌必输、罪无可恕的道理。
*
这几天,我内心不安的思念愈发强烈。于是趁周五,拎着伴手礼开车去往高宅。本来打算叫保姆来开门,结果顺利开启别墅大门,才发现密码一直没换过,还是他告诉我的那串。
别墅里除了保姆没有一个人。现在这个点,我哥还在公司上班,高晓晨在上学,陈书婷不知道在哪儿。我躺进沙发看了会儿电视,百无聊赖,就去厨房闲逛。
窗明几净的厨房里,流理台搁着半袋大米,灶台上有口小砂锅。我念头一动。
切瘦肉和皮蛋,淘米,下锅,滚沸,搅匀,我的烂厨艺到此为止,要问为什么?从小被人惯的。正纳闷接下来该怎么做时,一道熟悉的声音响在身后,“洒胡椒粉啦。”
“哥。”我扭头看他,发现他笑着站在身后,不知道看我笨手笨脚地忙活多久。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叉腰只顾着笑,“小盛,你难得回家,也不打声招呼?”
“哦,我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
我端碗盛粥,舀起一勺,拿勺子呼呼地吹几下,确认不烫嘴后,注视着喂他喝下,他笑说好喝,叫我也尝尝。
我手握勺子浅尝一口,明明是碗最简单不过的皮蛋瘦肉粥,硬是喝出锅巴苦味,与他亲手煲的鲜香可口相去甚远。
“糊底了啊,笨。”他叉腰笑。“那你还让我喝?”我反问。
“我也想给你一个惊喜嘛。”
这晚,陈书婷接高晓晨放学回家,我们四个人难得吃上一顿晚饭,倒是客客气气,没有互递白眼和鸡飞狗跳。等到入夜休息,却发现他和陈书婷一人一间房,两人不知何时已经分房睡觉。原以为会被安排到客房,结果我哥带我去了从前那个卧室。
卧室还是老样子,和我搬走时的摆设一般无二,甚至连书架那本《帕斯卡尔思想录》都没有沾染一星灰尘。只是不同以往,书桌上新添置了几副相框,有这几年我过生日跟他的合照,还有小时候我们哥俩去公园玩,爸妈掏钱,让摄影师帮忙照的合影,也被重新洗印、装裱整齐。相片里,我俩站在小喷泉旁做鬼脸,那时我哥比我还高大半个头。
现在我比他高半个头,我想。我看了又看,坐在床头,开始凝视他暖光里的侧脸,很久都没有说话。
“怎么了?”
“没什么,哥,就是有点想你了。”我顺势靠住他肩膀,嗅着心安的味道。
他抚摸我的发顶,声音温柔:“你随时都可以回来这里住,别再闹脾气了,小盛。”
我回来又能怎么样?我抬头,刚想开口辩驳,话又全部堵了回去。
我端详他的脸庞,忽然发现他的两鬓多上几根银丝,泪沟也比从前更加深邃。原来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认真地看过哥哥了。
“哥哥老了。”他轻叹,“小盛,你想回来住随时都可以,这几年小兰在外面留学,你又一个人在外住着,我知道你心里难受,喜欢喝酒,总是担心你糟蹋自己的身体。明天周末,要不跟我去医院,查一下肝功能?”
“好。”我靠住那副肩膀,不自觉间,居然淌落一滴温热的眼泪。
哥,如果我干了件错事,你会原谅我吗?
我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
读书多年,虽然拜佛不少,但本质上我依然是个唯物主义者。这段时间,我无比难安,总觉得自己即将短命,去医院开了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
睡梦里,小时候拜过的一尊菩萨翩然浮现,祂坐在莲台上,面目仿佛被裂痕爬满,模糊了。我问祂,祂答,醒来后,这段对话也跟着模糊了,我拼命回想也捡不回一个文字。
我终于决定去拜佛。听说台山市的北峰古寺很灵验,就在京海南边,路程不远。于是连夜开车三小时,晚上宿在山脚下,早起爬山。
到达山顶后,果然见到了北峰古寺,青山环抱,晨光将大殿映照得透彻通明,落下斑斑灿阳,当中一座大佛低眉垂目,肃穆静坐。
我登上石阶,走进寺庙,投递香油钱。在和尚的默默注目下,将高香虔诚地举过头顶,敬叩神明。礼佛一拜,罪灭河沙。
我屈膝闭眼,在蒲草垫上一叩首、二叩首、三叩首,双手合十:对不起,哥,过错太大,或许此劫难逃,我欠你的这辈子终究是还不清了。求菩萨保佑,菩萨保佑你平平安安,逢凶化吉,不再艰险,不再流泪。
我这个被你浪费半辈子拉扯长大的伥鬼弟弟,从此老老实实跟在你身后,再也不任性伤你了,只要能远远地看你幸福圆满就好。哥,一定要幸福。我起身,心下仍然在喃喃。
下山时,我遇见一片之前未曾留意的桃花林。
乱红飞花里,我恍惚看见,路旁有对老夫妇的身影,他们身高相仿,沿着山路,互相搀扶着慢悠悠往前,步伐有点不稳,肩头时不时抖落几片花瓣,于是一地桃花,更行更远还生。
我站在原地,定定地注视着,直到他们的背影隐没在视线之外。
直到裤腿被轻轻一扯,我回神,低头一看,身边有个梳羊角辫的小女孩,推着卖饰品的小摊走到我面前,不知道打量我这个奇怪的高个子多久,才敢靠近我。
她用手语比划几下,指指黑白打印纸上的文字:手工姻缘绳,一元两根。又拽拽我的裤腿,眼睛眨巴眨巴,仿佛在问:哥哥,你要不要买?
好啊。我蹲下身,在她琳琅满目的货摊里挑挑选选。说是姻缘绳,其实就是红色棉绳编织而成的手工艺品,中段打了个桃花结,普通粗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挑了两根,一根准备留给自己,另一根这辈子也不打算送出去。临了,我往小女孩手心里搁下一张百元钞票,没等她找零,就在她幼雏般的目光里走远。
*
纸难包火,我干的丑事还是被警方逮住了。只有死人不会泄密,我哥雷厉风行,当即叫上唐家兄弟和老默,挨个除掉参与贩货的上下线,只为保下我这个蠢弟弟。
原以为万无一失,没想到李宏伟命硬如铁,被我打到脑袋开瓢,据说还在医院抢救转醒?不管是真是假还是警方使诈,我哥为保我,不得以把老默都折了进去。医院鸣枪、劫持人质、杀手自伤,事情愈演愈烈,警方迅速下达批捕公文,我的事也在省里挂了号。
这京海,我就算想留,也再无我的容身之处。
这段日子,我哥为保我,跪地恳求泰叔,求赵立冬的秘书。他放下尊严,向泰叔合掌下跪:求您帮帮他,我就小盛一个弟弟。泰叔试图点醒他的执迷不悟,叫他弃我,收手,先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是了,错已铸成,就算我哥跪到南天门,跪到阎罗殿,我也神仙难救。舍小保大、断尾求生,深谙兵法的他怎会不明白这些道理?
他实在应该放手了,恶棍的我根本不值得他救,根本不值得。
我最见不得他为我求人的样子。爸妈刚走那两年,他在工地上经常忙到深夜,担心我和小兰晚上没有饭吃,就拜托邻居阿姨,让我们晚上先去阿姨那里吃饭。我当时觉得阿姨人真好,没事就拉着我吃晚饭。
直到八岁的我站在楼梯间偷看,看见哥哥掏出兜里绿色的五十块,塞进阿姨手里,然后弯腰,嘴里不停说谢谢谢谢,等阿姨走了,他一个人站在白炽灯下悄悄抹眼泪。
后来有好几次夜晚,我故意不去阿姨家吃晚饭,在家把作业写完,就坐在水泥楼梯上,抠弄掌心的小石子,等啊等,等那阵熟悉的哒哒的脚步声迈上顶楼,托着脑袋想:哥哥,我想你,哥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我现在也很想他,即使现在,他就在我面前我也无比想他。我隐约预感到,我们兄弟之间,或许没有几面可以再见了。
傻仔,谁没有错的时候,这次哥哥,帮你摆平这个事情。他按住我的后颈,望向我的眼睛,马鬃般的眼睫毛痒痒地扑在我脸颊,湿漉漉的,沾湿泥面上那两道泪壑。
泪水濡湿脸庞,我才发现他在流泪,眼睛里盛满哀伤至极的泪光,与十余年前如出一辙。
我都做了什么啊?我真该死,不是早就发过誓,不再让他为我流一滴眼泪吗?
最后我呜咽着说了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靠在那副肩膀,衬衫泅湿了,我伸出手,不敢吻他,只敢拂去他肩头断落的发丝。这些天,他只想着保我,鬓角白发又添了好多好多根。
还以为这辈子都送不出去呢。我边想,边掏出那根红色姻缘绳,握住右手,轻轻系在他手腕间,简陋绳结被昂贵腕表一衬,显得有点滑稽可笑。他惊讶,问我这是哪儿来的,我说,在庙里随便买的,保你平安。
小盛,你坐船去香港,躲个十年八年,剩下的事哥哥帮你摆平。他轻抚我的脸颊,随后又帮我揩去眼泪,牵强地挤出一个微笑。去吧,赶紧的!
他不得不割断绳索,我便抛下他去逃命,留他孤苦伶仃的在京海帮我收拾烂摊子,他一个人,又能怎么办呢?我无从知晓,更不敢问,哥,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小小渔船在海上仿若一叶扁舟,泾渭分明的江海交界刚过,前方海水湛蓝,澄黄的滔滔江水已被远远抛在身后。
船尾划出白浪轨迹,我离岸越来越遥远,岸的那头,他被抛却的身影便越来越渺小。
我回头,回望一去不返的江水,恍如隔世,脑海里渐渐浮现一只鸟儿展翅的虚影。精卫?是了。我想起过往某篇课文里,早就赞颂过精卫百折不挠的填海精神。精卫说,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他仁爱我之心阔如汪洋,我爱他之心亦不死不改,为了填平这份慈海,所以到死也是衔木,到死也是甘心。我是这个精卫?可能是吧。那挺傻,挺癫,轴得可怕,怪不得连身边人都会害怕我,只有他敢亲近我。所以我常常幻想我和他步入老年的时光,他儿孙满堂,笑容满面地拥抱妻子儿女时,会恍惚片刻,会想起曾经有个傻子,曾经这么可笑地痴恋过他吗?真要到了那天,我还能像现在这样,像颗卫星,像只浪蝶,心安理得地成天围绕在他身边吗?我无从知晓。
我现在知晓答案,没有那一天了。
我把孟婆汤倒了,一抔飞灰倒进湍湍江水,任由东流,即便是碎肉溶骨也没办法把它沥出来了,三魂七魄散去,虚无即是虚无。
我明白后果可怕。可是中元节就快了,或许还能再见上一面?只要一直在幽都大门蹲守,我还能等到长命百岁的哥哥。
我不要轮回,不要重新来过,轮回就灰飞烟灭,什么都不作数了,我只想今生再见哥哥一面,今生。我想了很久,或许只有一个办法。
和我同样徘徊地府的孤魂野鬼不少,他们好心告诉我,亲人如果忧思难忘,梦见逝者,逝者便能顺理成章入梦,得以相见。
哥哥,如今你是否安好?哥哥,今夜你会在哪里睡去?今夜也许是我的最后一夜,你不知道。南无阿弥陀佛,你快梦到我吧,如此,总算你我见上一面。
我想起在香港的最后一个夜晚,也如今夜一样格外静谧。
白浪哗啦啦的,被迫离家出走的我在那艘出海小船上,随波逐流,不知道前路在哪儿,双手合十,跪地祈求神明的赐福。茭杯掷完,因果俱全,我的眼泪终于干涸。我望向窗外,银白月光洒满海面,好像看见某片粼粼的波光上揉皱了他的倒影,片刻后逐水飘零。
后来,终于等到生日那天,我回京海找他。精卫衔来最后一根枝杈,我雀跃地飞往慈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