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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的天气已经开始转凉,太阳依旧是明晃晃的。郑在勋帮社区里的奶奶搬了新家具,被拉着手碎碎念了半天,他点头哈腰附和老人家的夸奖,好不容易回到街上,后背出了一层汗。
吵死了——他掏了掏嗡嗡响的耳朵,前一晚做了噩梦累得要死,鞋底踩过落叶的声音也让人莫名烦躁。一只橘猫围着他的自行车打转,讨好地冲他喵喵叫,他看见它的肚子大得几乎坠到地面。
“你是胖了,还是怀了小崽子?”
猫听不懂他的话,但乖乖地跟着他走进了路边的树丛,眼巴巴地期待着食物。他捡了块石头打中了猫的后腿,猫悲鸣了一声转身逃跑,他伸手去摸口袋里的小刀,背后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他。
“哎呀郑巡警,来得正好……我家狗丢了,能帮我找找吗?您见过的,白色的,大概这么大……”
他迅速用脚尖翻过泥土,盖住了地上的血迹。猫已经跑得没了影,他用力挠了几下胳膊,整理好懊悔的表情,转头对着丢了狗的阿姨露出憨厚的微笑。
“别着急,我帮您找。”
急诊一如既往不分昼夜地忙乱,成耀汉刚抢救完一个受了重伤的黑帮大佬,旁边的小弟一直嚷着赶紧救活他大哥,成耀汉充耳不闻,专心地低头缠绷带。
“呀,你给我好好做事。”
成耀汉停了下来,看了看抵在腰间的刀,整个急诊大厅的空气都凝固了。下一秒他掏出镊子对准了对方的脖颈,四周一片哗然。
“我也很擅长用刀。比起侧腰,划这里更快。”他面无表情地用金属尖端碰了碰对方的皮肤:“这里有颈动脉,刺进去血就会喷出来,如果我再拔掉你大哥的针,就能同时欣赏两道无与伦比的喷血秀了,期待吗?”
虚张声势的家伙再也不敢作声,成耀汉跟护士交代完就走了,周围的人都默默地避开他。没多久急诊又喧哗起来,外面急匆匆地推进来一个伤患,可怜的家伙穿着巡警制服,下半身全是血。
“在勋啊,坚持住,马上就不疼了,呜呜呜……”
郑在勋翻了个白眼,他这个车祸当事人都没喊痛,送他过来的同事反倒嚎得像被车撞了。他被推进了抢救室,接连不断的噪声让他很累,在昏过去之前,他只记得在床边给他挂上吊瓶的雪白身影,还有一缕一拂即逝的薄荷味。
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已经天黑了。郑在勋一睁眼就看到自己打了石膏吊起来的腿,同事见他醒了连忙叫医生。他想起自己白天帮街坊找完狗准备回派出所,路上被闯红灯的车撞了,然后就变成了这幅德行。
“那只猫……怎么样了?”
“什么猫?你还是先担心自己吧,上次也是,为了救一只鸟差点受伤,你这家伙就是太善良,难怪被人当傻子……”
医生来了,给郑在勋检查了一遍,问还有哪里不舒服。郑在勋的眼珠跟着他来回转,明明是年纪相仿的人,却有种年上的成熟感,整个人像身上的薄荷味一样冷淡,从头到尾都不正眼看人。视线移到他胸口的工牌,上面的名字是“成耀汉”。
“没什么大问题,住院观察两天就可以下地了。”
成耀汉写了病历挂上床头,公事公办完就要走,背后一声“成医生”定住了他的脚步。他把手放进口袋里,藏起攥得发白的指尖。
“成医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无论是那明亮的笑容还是从别人口中听到的事迹,都让成耀汉怀疑自己是不是多了一段记忆。但比起再确认一遍姓名和年龄,他选择了相信自己的感觉。
“抱歉,你认错人了。”
郑在勋在医院里躺了两天,结果不上班照样不得安宁,同事和街坊轮流来探望,就他的床位最热闹。他看着堆满床头的水果鲜花就头疼,这阵势还以为他变成了灵堂里的照片。
“话说……三号房的郑在勋是什么情况?”
“九洞派出所的郑巡警啊,他挺有名的,跟社区居民关系很好,一直投身于社区基建,去年因为打击校园暴力得了市民英雄奖,也算是经常上报纸的名人……”
成耀汉悄悄跟主任打听,越听越觉得自己认错了人。那人对谁都笑得亲切,像一个温暖的光源,因此当他弯着眼睛说“送你橘子”时,成耀汉也没能拒绝。他把橘子放在工位上,主任说你小子也学会享受生活了,他才发现全科室只有他的位置是个堆满文件的毛坯房,像他本人一样不近人情。
郑在勋一天见不了成耀汉几次,那人来了也是例行检查完就走,不说一句废话。郑在勋跟护士搭话,年轻的护士一说成医生就兴奋,说他是韩国最年轻通过国考的正式医师,这个月刚调来这家医院,因为性格高冷一直没有对象,但很善良很关心患者,最重要的是长得帅。
“您是警察的话,应该有听说过……”滔滔不绝的护士小姐姐忽然压低了声音:“您知道二十五年前的‘头颅猎人’韩书俊吧?据说成医生就是他的儿子……”
出院时成耀汉亲自来给郑在勋拆石膏,郑在勋盯着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出神。成耀汉嘱咐他要暂时用拐杖走路,见他呆呆的像没听到,于是咳了一声把拐杖放在床头,说了句回去路上小心,刚转身衣角就被拉住。
“呃……对不起。”慌忙松手的人像做错了事的小狗,再次抬起的眼又盛满了星星:“成医生,我可以请你吃饭吗?”
难得的休息日却还要准备出门,成耀汉半梦半醒地起床,在衣柜扒了一圈没找到想穿的衣服,决定先洗个脸,一打开房门就跟客厅里的女人面面相觑。
“妈……您怎么来了?”
乱丢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沙发上,杯子耳机遥控器都摆到了赏心悦目的位置,成耀汉叹了口气,他都二十五岁了,妈妈还总觉得他生活不能自理,没事就过来给他打扫做饭。
“那张照片你还留着啊,我们耀汉果然也是恋旧的人。”
顺着成智恩指的方向,成耀汉看向了电视柜,此时冲过去抢走照片只会显得欲盖弥彰。他低下头摆了摆手:“别再乱翻我的东西了。”
午饭是嫩豆腐汤和海鲜锅,成耀汉喜欢清淡的口味,脸上再不情愿也捧着碗吃得很香。成智恩问他工作累不累,最近过得怎样,他统一回答“还好”。
“妈妈也过得还好。但福实不太好,它很想你。”
成耀汉笑了笑,福实是他小时候捡的狗,一直当弟弟养,他大学毕业后就搬了出去,很久没见过福实了。成智恩给他看福实的照片,大金毛睁着圆圆的黑眼睛,如果有谁用这种眼神看他,大概说什么他都不会拒绝的。
“对了,晚上别人请我吃饭,今天不能陪您了。”
“真的?听说你连科室聚餐都很少去,竟然有人请得动你?记得把那姑娘介绍给我认识。”
“啊真是,不是您想的那样……”
成智恩说要回家带福实散步了,临走前摸了摸儿子的头,轻轻感叹了一声:“我们耀汉受苦了。”
郑在勋一下班就回家换衣服,然后赶向那家他经常光顾的饭店,店里的姨母很好,会送他免费的小菜和啤酒。他刚坐下来就收到了短信,只有简短的一句“到了”。
“成医生,又见面了。这家店应该合你口味,想吃什么?”
“嗯……腿还好吗?”
“托成医生的福,早就好了。”
换了卫衣梳了顺毛的成耀汉气场柔和了许多,说是在校大学生都不违和。小菜陆续上了一桌子,啤酒也上来了,郑在勋刚要开瓶的手顿了顿:“或许,你是开车来的吗?”
几天前成耀汉猝不及防收到了吃饭邀请,回到家在床上躺了半天也没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答应。或许是正好遇到了能戳破他伪装的人,又或许是那句“好久不见”过于真挚,但总之此时幸福地沉浸于排骨汤饭的人,没有让他后悔。
他拿起开瓶器咔嗒一声:“我是打车来的。”
时隔十五年重新见面,一时不知道怎么开头,两人互相打量,不约而同地扑哧一笑。郑在勋说他没上大学,因为没钱,高中毕业就去当巡警了。成耀汉替他可惜,虽然他也不知道哪来的执着,觉得这家伙去高考的话会以第一名考上首尔大学。
“实话说,看到你时我还以为出现幻觉了——虽说人是会变的,但还是小时候的你比较可爱,嗯……就是这样。”
成耀汉喝了半瓶酒,人已经有点懵了,郑在勋突然伸手过来,拇指和食指戳着他的嘴角往上弯。以前郑在勋总是这样盯着他,像在观察一只小动物,四目相对时立马避开,但这次轮到他先移开了目光,假装被汤饭的热气熏到了眼睛。
不习惯——所以他在期待什么?
“其实上中学后我回去找过你,但你已经搬走了,还好现在见到了年轻有为的成医生……这些年一定很辛苦吧。”
“无所谓,都过去了……而且先搬走的明明是你。”
“那你……为什么要装不认识我?”
“不管怎样……还是别跟我扯上关系比较好。”
碗里的汤还冒着热气,桌上已经多了几个空酒瓶,成耀汉扶着额头,越来越低的声调跟着脸颊的红晕一起化开。郑在勋给了他一张纸巾,他接过去蒙在了脸上。
“嗯……我要回家。”
郑在勋结了账,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他脱了外套给喝醉的成耀汉裹上,扶着他出去打车,不小心摸到了他裤腰边的车钥匙。
“耀汉……你家在哪?”
搬运一个跟自己体型差不多的成年男人比搬家具还费力,郑在勋咬着牙把成耀汉扶进卧室,总算喘过了一口气。他脱了成耀汉身上的湿衣服,拿热毛巾帮忙擦身,这小子长大了身材还挺好,忽然他发现成耀汉的左手腕有一道纵向延伸的疤,像一条狰狞的褐色虫子。
心口莫名揪了起来。郑在勋上下看遍了成耀汉全身,意料之中有不少陈年伤疤。这些年成耀汉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受了多少他不知道的伤,根本不是伤痕的数量能够衡量的。
“好痛……放开我……”
胳膊被用力抓住,手里的毛巾掉了下去。郑在勋忍着被指甲陷进皮肉的刺痛,凑上去听那含混的梦呓,明明在喊痛却始终不求饶。他掰开成耀汉的手,给人换上衣服盖好被子,然后关门离开。
雨下大了。郑在勋坐在没开灯的客厅里,轰鸣的雨声夹杂着尖细的呜咽,一只橘猫和几只刚出生的小猫在窝里瑟瑟发抖,他烦躁地抄起剪刀走向阳台。闪电劈了下来,他丢下剪刀抱住脑袋,卷起袖子狠命挠出了一道道血痕。
“耀汉啊……你会对我失望吗?”他自嘲地笑了笑,把自己扔上沙发,想象着雨淋到身上就不痛了。
当别的孩子还在心疼被蛇吃掉的老鼠时,郑在勋已经学会了用老鼠喂蛇。动物园展柜里的蛇仰起头,以箭发之势扑向了猎物,围观的孩子们尖叫着四散躲开,只有郑在勋留在原地认真观赏,直到他亲手丢进去的老鼠变得血肉模糊。
“确实大部分孩子都不会这样做,但在勋很特别,他也许会成为生物专家呢。”
父母都没说什么,却很快添了一对双胞胎弟弟妹妹。郑在勋独自去上学,见别人都有父母接送,明白了自己的确与众不同。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花园里观察小动物,那天他看到了一只肚子很大的兔子,好奇它到底是胖了还是怀了小崽子,于是用小刀刺死了它,正好被路过的同学撞见,很快全校都知道了x班的郑在勋是杀死兔子的怪物。
从割开的皮肉里喷到手上的血,颤抖的温热的内脏,没做过的人不可能知道有多美妙,比考第一名有趣得多,但好像不应该那么做。郑在勋坐在办公室里,捋起袖子用力挠胳膊,老师问他哪里不舒服,他说只是有点烦躁。
“你真的切开了兔子的肚子?”爸爸久违地来接他放学,他面无表情地点头,随即挨了一耳光。回到家他偷偷拿了厨房的盐,没事就往鱼缸里加一勺,不出几天爸爸喜爱的金鱼全翻了肚皮。
郑在勋去了教堂,别的孩子都喜欢去游乐园,但他觉得待在教堂里更舒服。他对着墙上巨大的十字架双手合十,没人相信他,他也不相信任何人,或许只有神能够理解他。
“请求您——让我不要变成怪物。”
他不想回家,在废弃的桥洞附近漫无目的地游荡,不小心摔了一跤,手掌全是血,他毫不在意地继续往前走。后面有人跟了过来,一声脆生生的“呀”叫住了他。
“我刚好路过,看到你受伤了。很痛吧?你先别动。”
怎么是这家伙。面前背着书包全身收拾得整洁的男孩,担心的眼神不像假的。郑在勋也鬼使神差地没动,看着自己受伤的手被一条柔软的手帕包住。对方说伤口有点深,现在去医院太远了,不介意的话可以去他家处理。
“为什么帮我?你不怕我吗?”
“因为我以后想当医生,医生的使命就是帮助别人。”
真是让人没法反驳。这家伙是班里刚转来的成耀汉,长得乖巧,笑起来很可爱,人还很聪明,自从他来了郑在勋就不再是第一名了。郑在勋去了他家,他和妈妈还有一只小狗住在一起,成耀汉帮他消毒包扎,妈妈做饭招待他,临走前还送了他一盆雏菊,说谢谢他和耀汉做朋友。
被全世界嫌弃的孩子,也可以有朋友吗?郑在勋对着摆在房间里的花发呆,如果他能成为那样的孩子就好了。
果然不能喝多,否则睡醒了头会变成被敲碎的鸡蛋。成耀汉在不属于自己的被窝里醒来,窗外滴滴答答地响着雨的余韵,他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他家。
没拉窗帘的客厅灰蒙蒙的,像罩了一层潮湿的雾。电视柜上摆满了获奖照片和荣誉证书,郑在勋蜷缩在沙发上睡得很熟,成耀汉轻手轻脚地拿了张毯子帮他盖上,顺便捡起了掉在地上的药瓶,上面写的是一种镇静剂的名字。
“喵呜……”成耀汉被微弱的猫叫声唤回了神,还好阳台是封闭的,但猫也被狂风暴雨吓得不轻。他倒了猫粮和水,母猫埋头吃饭,小猫们挤在母猫身下吃奶,看来都饿坏了。
“喜欢的话,就带一只回去养吧。”
粘着猫咪的手尴尬地缩了回来,成耀汉回过头,刚睡醒的郑在勋站在门边,灰白色的光照得他毛茸茸的。猫一见到他就凄厉地叫,他摸了摸鼻子后退了两步。
“没想到你还养猫。”
“见它大着肚子流浪怪可怜的,就带回来了。”
“那个……昨晚我没做什么奇怪的事吧?”
“没有。明明开了车还喝那么多,真不把我这个警察放在眼里啊……总之先吃醒酒药吧。”
成耀汉本来就不是能喝的类型,跟很熟的朋友也不怎么喝,昨晚就当是上班上到崩溃了,也算是误打误撞来看看以前的老朋友过得怎样。他坐在沙发上四处打量,房子不大,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住两个人又暧昧不清,不过暂时没发现第二个人的痕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松了口气。
郑在勋下午要上班,家里刚好有食材,可以做两人份的饭。他穿上围裙熟练地备菜开火,成耀汉也想帮忙,可惜他最擅长的只有煮米饭。很快一锅热腾腾的年糕汤端上了桌,香得让人找不着北。
“看不出来,你这么会做饭。”
“家里很早就不管我了,我得管好我自己啊,快尝尝……”
“在勋哥哥!你在家吗!”
门口传来年轻女生清脆的叫唤,成耀汉刚捧起的碗差点摔下去。郑在勋手忙脚乱地去开门,穿着校服的女高中生像小鸟一样飞了进来,看到屋里有人也尴尬了一下。
“我不知道你有客人……奶奶让我给你送参鸡汤,刚炖的,叫我一定看着你喝光。”
“好啊,刚好我们准备吃饭,来了就一起吃吧。耀汉,这是奉伊,和我很亲的妹妹。”
听到对方自然地叫出自己的名字,成耀汉也放下了微妙的不自在。郑在勋和奉伊嬉笑怒骂聊个没完,成耀汉突然放下碗说我吃好了,家里还有事,两颗头齐齐转过来看他。
“那个……你的车我帮你停在门口了。路上小心。”
“嗯,谢了。”
当年那个孤僻的男孩已经成为了受人喜爱的大人,应该为他庆祝才对。成耀汉走得有点急,不小心踢到了一个花盆,他一抬头看到院子里摆满了花,全是五彩斑斓的雏菊。
对了,他还穿着郑在勋的衣服,应该有下次见的理由了吧……他拍了拍脸颊,上车打开广播转移注意力。
“欢迎收看《夏洛克弘珠》……距离‘头颅猎人’案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我们走访了部分被害人家属,希望通过了解他们的近况,给社会带来新的思考……”
“我是高武元,二十五年前我的父母丧命于韩书俊手中,只留下了我和弟弟……愤怒本应该是我活下去的力量,但是当我决定原谅韩书俊后,我的内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静……我认为,我应该为了弟弟更努力地生活……”
头更疼了。后面的喇叭声此起彼伏,成耀汉关了广播,强打精神开过绿灯,他无意中瞥了一眼后视镜,发现有辆车一直跟着他。他记下了车牌号,然后一打方向盘开向了医院。
成耀汉很早就知道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妈妈一直叮嘱他,无论听到什么都不用理会。上幼儿园时孩子们就对他指指点点,说那不是杀人魔的儿子吗?老师也看不起他,他被同学故意推倒,起难听的外号,从来没人管。
“耀汉,这就是你爸爸。他现在在监狱里……还活得好好的。”妈妈翻出了家里的老照片,慈眉善目的男人和报纸上残忍割下别人脑袋的杀人魔根本对不上号。“我们要知道这一切,但这不是我们的错。”
成耀汉很乖,没人跟他玩也没关系,他跟小猫小狗玩,还捡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回家。十岁那年他被学校劝退了,说是对学校名声不好,于是妈妈带他搬了家,转到了新学校。
新学校里没人知道他是谁,他很快交到了朋友。他注意到班里有个孩子很不一样,总是沉默地待在角落里,有时盯着周围玩闹的孩子,眼神很不耐烦。他叫郑在勋,人很聪明但脾气古怪,听说之前杀了一只兔子,似乎有暴力倾向,没人敢靠近他。
上美术课时成耀汉坐在了郑在勋旁边。郑在勋抓着笔用力涂画,一边画一边挠胳膊,成耀汉忍不住偷瞄,只见画面上全是大片的红色和黑色,正中间画了一个惨白的十字架。老师也看到了,小声吸了口凉气。
“那个……你画得很好看。”成耀汉小心地搭话,意料之中收获了凶狠的白眼。他又把自己的画给郑在勋看:“这是我家,妈妈、我、福实,妈妈老说福实长得像我。”
明明好奇的眼珠子快要掉到了画上,却还嘴硬“关我什么事”,成耀汉碰了一鼻子灰,背过身偷笑。
按理说不应该接近郑在勋的,但他时不时挠手臂的动作让成耀汉很在意。一天放学后成耀汉偶然碰到了郑在勋,那孩子失魂落魄地摔了一跤受伤了,他想也没想就追上去给他包扎,还邀请他回家做客。整天冷着脸的孩子也会拘谨害羞,真可爱。
成耀汉让福实跟郑在勋玩,郑在勋被热情的小狗舔了手,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成耀汉连忙把福实抱走,说我们玩点别的吧,郑在勋沉默了半天。
“我……不是不喜欢福实。我只是……害怕伤到它。”
“所以……你才会挠手臂吗?”
下意识的动作又被看到了,郑在勋来不及拉下袖子,被成耀汉抓住手看了个仔细。这是第一个没有对他满手的血痕表示出厌恶和恐惧的人,成耀汉给了他一支药膏,说涂了这个很快就不痛了。
“不过……只涂药可能还不够。”立志要当医生的孩子红了脸蛋:“如果心情不好,就找我说说话吧。”
郑在勋稀里糊涂地和成耀汉当了朋友。神已经给了他指示,即使他是天生的魔鬼也没关系。他向成耀汉学习做一个好孩子,学着关心别人包括小动物,不必理解只要照着做就好,成耀汉下课主动找他玩,会跟别人说在勋是很好的孩子,会告诉他的父母别担心,在勋一点都不孤独。
“给你听。这是我在妈妈肚子里时听的歌,每次我一听这个就会平静下来。”
“嗯……很好听。”
“你上次不是问我爸爸去哪了吗?其实他没有死……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两人并肩坐在院子里乘凉,成耀汉分给了郑在勋一只耳机,郑在勋抱着膝盖,耳边的吐息热得让他想缩起来。他注视着成耀汉的脸,看他弯弯的眼睛和嘴角,不经意对上视线,他连忙抬头假装看星星。
过了一段时间郑在勋去上学,一进教室就发觉很吵。孩子们围着成耀汉指指点点,大声说“杀人犯的儿子”,他看到了人群外面的郑在勋,摇摇头示意他别过来。
不是我——郑在勋皱起眉头做口型,成耀汉也挤眉弄眼地回应“我知道”,然后就趴在了桌上。
不知道谁透露了成耀汉是“头颅猎人”的儿子,人见人爱的优等生一下变得人人喊打。成耀汉被丢掉书包、被故意推倒、被围起来拳打脚踢,郑在勋每次想帮他都被他阻止了。郑在勋带他去校医室,遍体鳞伤的孩子眼睛一点也没红,熟练地自己消毒上药,说我可是要当医生的,这算什么?
“我很开心你站在我这边,但……以后还是不要和我说话了。”成耀汉指着窗外,学生家长们正在学校门口声讨,要杀人魔的儿子退学。“在勋……对不起。”
郑在勋不再和成耀汉说话,退回角落里冷眼旁观。他记住了带头欺负成耀汉的人,把他们对待成耀汉的手段都报复回去,把人全打进了医院。学校要见家长,父母当众甩他耳光,向其他家长跪下道歉,他一言不发地挠起了胳膊。
郑在勋要转学了,要搬到地方的姨母家住。他草草收拾了行李,听到了外面的雨声,不由自主地望向房间窗台的雏菊,那是第一次去成耀汉家时送他的。强烈的第六感涌了上来,他跑出院子,成耀汉小小的身影缩在路灯下发抖。
“别跑。”郑在勋拉住了想跑掉的孩子,脱下外套披在他身上。还有几小时他就要和成耀汉分开了,但耀汉怎么哭了?他是不是也应该难过?说起来,他又为什么帮耀汉打人?明明一切都与他无关,从一开始就是。
“在勋啊……谢谢你。”满脸湿漉漉的孩子冲他微笑,好像这只是一次寻常的碰面。“以后不要再见了。”
以后不要再见了——回想起来还真是残酷的告别。郑在勋收起伞走进教堂,无端想起了十五年前的那个雨夜。他双手合十祷告,一睁眼看到神父站在了面前,笑着问他怎么来这么早,还没到礼拜时间呢。
“我执勤路过进来坐坐,神父您可别告状啊。”
“郑巡警爱岗敬业,不会有人怪你的。最近身体还好吗?”
“还好。吃药副作用有点大,我想靠自己克服。”
“辛苦了,千万不要勉强自己。”
二十五年前头颅猎人案的幸存者高武元,现在是九洞教会的神父,郑在勋见过无数个神父,但只向他告解过。这次他也踌躇着欲言又止,高武元坐在他旁边听他说。
“神父,如果杀人犯的儿子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他还应该被谴责吗?”
“他承受着世俗带来的原罪,却仍然想拯救别人。这样的人,是天使啊。”
郑在勋来不及思考,手机突然响了,他只得和神父匆匆道别。是奉伊打来的,她在放学路上被袭击,郑在勋赶过去抓住了犯人,见奉伊全身湿透狼狈地缩在路边,他满腔无名火起,把犯人按在地上暴打起来。
去死、去死、去死——沾了血的拳头越来越兴奋,警笛声由远及近,郑在勋被同事拉开,犯人已经倒在血泊里奄奄一息。
“在勋!你怎么回事!再生气也不能打人啊!”
对,不能动手,不能……他胡乱擦了擦手上的血,用力拍脑袋让自己清醒,赶紧先把奉伊送到医院。
十岁那年因为打人而被迫转学前,郑在勋去看了医生,确诊了遗传性躁狂症。十五年来他一直在吃药,随着耐药性增强,吃的药副作用也越来越大,由于噩梦和幻觉太严重,上个月他自己停了药。
他以为自己能克服的,但好像太自信了。安顿好奉伊后他去了趟精神科,医生得知他擅自停药骂了他一顿,他认命地去窗口拿药,一转身成耀汉就站在不远处。
“啊……好巧。奉伊出了点事,我刚刚送她去急诊了。”
“我知道。她只是受了点惊吓,没事的。”
成耀汉看到了郑在勋藏到身后的药。上次发现了郑在勋在吃镇静剂之后,他就跟药房打听,还真是在他们医院开的,说是郑在勋入职九洞派出所后就定期来开药。
“在勋哥哥,原来你朋友是医生啊,怎么不早说,这么好的医生我肯定得让全世界知道。”
“也就是……以前认识而已。”
“只是认识就能睡你家,还穿你衣服?”
“……臭丫头,还是关心一下你自己吧。”
奉伊在医院呆了一晚上就回家了,郑在勋上早班前去看她,顺路买了点鸡蛋,杂货铺老板是高武元神父的弟弟,是个热情爽快的大哥,每次郑在勋来买鸡蛋他都会多送两个。
“哎呀郑巡警,得亏你经常照顾我的生意,不然我一把年纪可干不动喽。”
“可别这么说啊武治哥。对了,您上次说头疼得厉害,去看医生了吗?”
“等忙完这两天就去……听说昨天是那个新来的成医生给奉伊急救的,奉伊也让我去挂他的号,说他是头脑方面的专家呢……”
今天不用值夜勤,郑在勋下班后到医院的花园里坐着,他戴着耳机什么都听不到,即使来来往往都是穿着病号服的人们,他也感到了一丝温馨。忽然一只耳机被拔掉,耳朵一下通了风,成耀汉抢过耳机塞进了自己的耳朵里。
这家伙板着脸搞恶作剧的样子真是好笑又无语,郑在勋叹了口气,掏出口袋里的MP3。
“哥德堡变奏曲——你说过的,听这首曲子心情可以平静下来。”
钢琴声在耳机线连通的回忆里流动,他们像小时候一样并肩坐着仰望天空,直到黄昏里浮出星星。放在凳子上的两只手也不知不觉碰到了一起,郑在勋抬起手,轻轻覆上了成耀汉的手背。
冲动是魔鬼,这就是擅自停药的下场——郑在勋后悔也来不及了,成耀汉正在读取他的心跳,他无处遁形。
“所以……怎么突然想请我吃饭?”
“不想欠你人情。还有……顺便还你衣服。”
成耀汉咳了一声,还个衣服只是打包好送去派出所的事,他偏要拿来当借口,拙劣得他自己都听不下去。郑在勋想了想好像也反驳不了,毕竟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特意来医院等成耀汉下班。
成耀汉请郑在勋吃火锅,这次他惜命地点了果汁,以便清醒地送郑在勋回家。郑在勋请他进屋,怂恿他领养了一只小猫,黑白色的小团子像一颗漏了馅的黑芝麻汤圆。
“它有名字了吗?”
“还没。你给起一个吧。”
“那……就叫祝福吧。”手心里的小家伙懂事地不动不闹,睁着大眼睛望着它的新主人。“它是为了得到幸福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该回去了,成耀汉把装着小猫的箱子放在副驾驶上,关车门的动作都轻了许多。他转动车钥匙,脖子突然被什么东西勒住,他的后脑勺狠狠地撞上了靠背。
“成医生?成耀汉?韩书俊的儿子?”埋伏在后座的人收紧了绳子,成耀汉呼吸一窒。“十五年前我见过你妈,她现在还在给我打钱,可那有什么用,我爸妈已经回不来了啊。”
车还停在郑在勋家门口,只要按下喇叭就得救了,但成耀汉缓缓放下了握住方向盘的手。背后的人冷笑:“你也配跟郑巡警关系这么好?我哥原谅了你爸,但我不会,我要报复他,那种精神变态最在乎自己的血脉延续了,我会杀了你,然后到监狱里杀了他。”
“非常抱歉……高武治先生。”成耀汉摸了摸懵懵探出头的小猫,喉咙里的声音像挤出来的气泡。“我们换个地方聊吧……祝福会害怕的。”
上中学后成耀汉又搬家转学了,妈妈经营着花店,却为了他一切都从头开始,他决定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再吭声。他渐渐地只专注于学习,和同学都很疏远,偏偏他成绩很好长得也出众,又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某些人的眼中钉。
往好处想,这是在帮助他实现梦想呢。他躲在校医室里,对着镜子检查身上的伤口,现在涂酒精的痛对他来说只是皱一下眉头的程度,再做下去他都能给自己做手术了。妈妈发现了他的伤,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转头看到妈妈一边洗碗一边偷偷掉眼泪。
上了高中后成耀汉的身份又被暴露了,欺凌愈演愈烈。他被迫一遍一遍地复习父亲的罪行,晚上做噩梦梦到自己割下了陌生人的头颅。一天他下了晚自习回家,在路上被同学堵到街角拳打脚踢,他们笑嘻嘻地说既然是头颅猎人的儿子,要不把你的头也割下来?
他倒在地上血流了一脸,恍惚中听到有人大喊住手,随后他趴上了一个男生的后背,因为那人太瘦了,盆骨硌得他很痛,他昏过去后也记得很清楚。
所以要怎么办?如果不是他的错,他为什么要承受这一切?不如干脆全当成是他做的,这样反而心里好受多了。他拔下吊针对准了自己的手腕,动脉血十分标准地喷了出来,他很满意,这是一次完美的实操。
时隔多年他第一次梦到了郑在勋,十岁的郑在勋跪坐在面前盯着十九岁的他,仿佛在观察一只被遗弃的狗。男孩拉起少年淌血的手,轻轻放上了自己的头顶,一如既往冷淡地闭起眼,表情却十分虔诚。
成耀汉最终没有死。送他来医院的男生得了市民英雄奖,上了新闻,他要是死了也挺对不起人。他带着手上的伤疤通过了医师国考,在实习期就主刀了脑瘤手术,别人问他为什么上手这么快,他说因为救人等于救自己。
真的可以自救吗?他也不知道。二十五岁的他再次被推进了深渊,他无声下潜,水下的光一闪一闪地流动,像小时候坐在家门口仰望的星空,身边也许还应该有一个人,是谁?
“耀汉?……你还好吗?”
勒住脖颈的窒息感消失了,成耀汉慢慢恢复了意识。他还在车上,车冲进了绿化带,他连忙去看副驾驶,箱子还摆得好好的,小猫乖乖地冲他喵了一声。郑在勋扶他下车,他才发现这是开向派出所的路。
“没事了……他已经走了。”郑在勋心有余悸地把人扶进后座,要不是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在派出所没拿,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被他拽下车的高武治坐在路边痛哭流涕,他说武治哥,你走吧,我不会放着我在意的人不管的。
“不要去医院……拜托了。”
衣角被紧紧拽住,郑在勋回头看拽着自己的那只手,轻轻答应“好”。
成耀汉被送回了自己家,他给郑在勋倒了水,然后安顿好小猫,郑在勋不由分说地把他拖到沙发上,问他急救箱在哪,他说他没事。
“还说没事呢,血都出来了……别动。”
成耀汉只得听话地露出脖颈,沾了酒精的棉签抹上去凉凉的,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郑在勋给他涂完药,手腕忽然被握住,他胳膊上的抓痕跟着滑落的衣袖漏了出来。
“你吃的那种药,副作用很大。”
郑在勋沉默着,任由另一个人的唇凑过来,冰凉的吻印上了刚刚愈合还有些燥热的伤疤。成耀汉眼眶里的冰化掉了,变成雨水落了下来。
“在勋……对不起。我现在才知道那是你。”
一双粗糙的大手覆上了脸颊,眼泪和郑在勋的吻一齐堵住了嘴唇。带着痛楚的湿热的唇吻过脖颈,吻上曾被针头割开的手腕,疤痕里生出的嫩肉很敏感,被轻轻一咬血管就会通电。郑在勋趴在成耀汉的肩头,他已经学会了很多以前绝对说不出口的话,但还是没法看着成耀汉的眼睛开口。
“耀汉啊……我的梦想是成为你。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但如果真的遇到了,我也不会让你后悔重新见到我……可那时的我还是很狼狈,而且我也害怕,万一你说的不要再见是真心的,该怎么办……”
“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不,你明明应该忘了我。”
外套和长袖一层层落到了地上,两个赤诚相对的人像照镜子,对着彼此伤痕累累的身体红着脸笑。成耀汉身上有股好闻的薄荷味,虽然本人坚称是被医院的消毒水味腌的,郑在勋还是着迷地不放过他的每一寸皮肤。
“祝福还在这儿呢……去房间里吧。”
大床软得像蛋糕,郑在勋陷了进去,彻底被成耀汉的味道包裹。成耀汉抬手抚摸他的脸,比以前更瘦了,眼睛很大,却只装得下他一个人。晃动的床是驶向起点的列车,疼痛和愉悦接踵而至,成耀汉喘得叫不出郑在勋的名字,只能用力抱住身上的人,听他心口里火苗燃烧的声音。
“对不起……是不是很疼?”
两人依偎在满床狼藉里,成耀汉动一下就哼哼,郑在勋给他按摩,手又不老实地乱动,他无法成为天使,那他只要占有天使就好了,他本来就是个自私到骨子里的家伙。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当医生吗?”
“?”
“我不喜欢充满血腥味和消毒水味的手术室,不喜欢通宵的夜班,不喜欢听生离死别的声音,但韩书俊杀了多少人,我就要十倍百倍地救回多少人。”
成耀汉困乏时声音很软,像咬进嘴里黏腻不断的芝士。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赎罪的方式,但他明明没有罪。郑在勋沉默地握住他的手,一直以来,他的努力有多少是为了自己?
“其实……我曾经也想当医生。”
“当初我问你以后想做什么,你怎么不说?”
“因为你想当医生。不会有比你更优秀的医生了。”
“那你为什么当警察?”
等待回答的间隙比世纪漫长。成耀汉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有点窘迫,郑在勋弯起唇角,帮他捂住了胸口。
“因为……我想找到你。”
十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郑在勋请朋友吃炸鸡,路过一条巷子时看到有人斗殴。好像是一群高中生在欺负同学,他思考了一下应该要怎么做,然后大喊大叫着冲了过去。
那些家伙一见人来就怂了,郑在勋连忙扶起地上奄奄一息的人,情况不妙,他把人背起来就冲向医院。他和朋友在病房外面等,急救之后又进去看了一眼,才看到那人校服上的名牌,名字是“成耀汉”。
怎么可能?那个天使一样的孩子,不是应该留在首尔上最好的中学吗?很快成耀汉的妈妈来了,郑在勋来不及思考,立刻把朋友推了出去,说这就是见义勇为的人。
为什么要逃跑?离开医院那一晚他睡不着,只能吃安眠药,梦里大雨滂沱,浑身是血的成耀汉站在他面前,对他说“以后不要再见了”。他辗转反侧了几天,下定决心再去一趟医院,却被告知成耀汉已经出院了。他又偷偷跑到学校打听,听说出事之后成耀汉就退学了,估计也已经搬家了。
也许以后真的再也见不到了,留下的唯一的念想只有朋友得到的市民英雄奖。他依然经常去教堂,祈祷再见一次那个人,只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真是贪心得可笑。考巡警面试时问他为什么想当警察,他说,因为他有想找的人。
“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这辈子都不知道做那些是为了什么。”他指了指自己简历上一长串的志愿者经历。
后来他真的重新见到了成耀汉。被称作成医生的人变了,变成了一颗冰封的太阳,说什么认错人了,那样善良的人始终学不会说谎。成耀汉一层层地拆下他腿上的石膏,他盯着那双漂亮的手出神,狼狈的人只有他就够了。
二十五岁的郑在勋在不属于自己的床上醒了过来,悄悄给旁边熟睡的人掖好被子,然后去厨房做了鸡肉粥,小菜一样一样精心摆好,给祝福也安排了早餐。他洗了手准备叫成耀汉起床,路过电视柜时看到了一张反扣着的照片,他好奇心作祟拿了起来。
是小学时班里去郊游的合照,他和成耀汉挤在一起,笨拙地跟着咧开嘴角笑,他还记得那天他们吃了同一个土豆面包。这是他们迄今为止唯一的合照,他也留着这张照片,好好地藏在了床头的抽屉里。
“有空的话,要不要再去一次春川?”肩膀搁上了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身上莫名其妙长了一只小狗。“想再吃一次土豆面包了。”
监狱的会面室是透明的,四面的玻璃亮得能照出人的骨骼,成耀汉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来这个地方。
戴着手铐的韩书俊被带了出来。二十五年前震动全韩国的头颅猎人,依旧是当年新闻上文质彬彬的模样,实在很难把他跟杀人魔联想到一起。不久前还有电视台找他做了专访,他说自己每天都在忏悔,演得跟真的一样。
还不如进监狱呢,看样子里面条件不错。成耀汉直视着他血缘上的父亲,心里忍不住吐槽。
“确实是我儿子,但不像我儿子——成智恩说你一出生就把你掐死了。”韩书俊凑到玻璃面前,表情像看显微镜。“成为不了韩书俊二世没关系,你可以成为像韩书俊一样的医生。”
差点忘了这家伙曾是韩国数一数二的脑科专家,成耀汉握紧了拳头:“我不是因为你才当医生的。”
“是吗?儿子不向着爸爸,真让人伤心啊。”
“我今天来只是想告诉你,我再也不会活在你的阴影下了。你唯一的价值,只是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而已。”
成耀汉离开了监狱,小雪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他的脚步也像雪花一样轻盈。郑在勋来接他,给他系上了出门时忘记戴的围巾。成耀汉握住他冻红的手,放在唇边呵了口气:“待会去吃炒年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