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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年间,有狐女任氏,与郑生、韦生善,其聪慧要妙之处,不亚常人。”他合上手边的书册,珍惜地抚摸了一下封面上墨色的文字,接着转过脸来,托着下巴隔一尺方桌望向我,露出苦恼的笑容,“狐女为情而来。可微之,你又是为何出现在我身边呢?”
我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将手边沏好的香茗分了一杯给他,也在桌前落座:“乐天,又说什么胡话呢?”
乐天盯了一会儿我的头顶,又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身后:“狐妖化形,代价如何?”
“这种事,我怎会知情。”我探过身子,去拿乐天手里的书。书封上潇洒地写着“任氏传”三字,似乎是近些时日新出流行的小说。粗粗览过一遍,我抬起头,看见乐天还在打量我,不禁有些无奈:“不温习经史便罢,还读起这些闲书,看来乐天是笃定登科,一刻也不愿费功夫了。”
“怎会。”乐天迅速接话,说完,又愣愣地瞧了我一会儿,才重新展开正温着的书卷,末了还低低地嘟囔一句:“难道微之自己也不知情?”
我喝着茶,心虚地抖了抖尾巴。
乐天有世间罕见的阴阳眼,这点我是知情的。乐天告诉我,自小他就能看见一些不寻常的事:去世的祖父的魂魄飘然离体,院落中的花木窸窣碎语,家里的锅碗瓢盆抱怨连天;有时候与人问了路,走出一段回过头,才发现那人早已鸿飞冥冥。这般体质让他初来长安的时候惹了不少祸事,好在他生性低调内敛,方不至于闹得人尽皆知,以至于被当作异类看待。现如今他已经颇能适应这双眼睛,虽然仍旧时而分不清眼前人或精怪的虚实,但多少能做得到根据身边人的反应不露声色。此番若非与我一见如故,他也不会将这一秘密和盘托出——自此他也不再在我面前掩盖能看见非常之物的事实,我拍胸脯打包票,对他的态度从未因此有所分别,于是乐天待我更加亲厚,当下一拍即合,在长安的寺观里借住下共同备考。日月轮转,生活本该顺利进行下去,只是我小看了乐天这双阴阳眼的功力,更是高看了我自己,这才引来这如今的许多麻烦。
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并非常人,而是一只狐。
我们狐之一族,自古便在中原与人类共居。《诗经》中便有“有狐绥绥”之语,可见狐族混杂在人类之间,可以说是渊源已久。自古狐精狐妖的传说不绝,多半也是我们族人的风流事迹,方才乐天所提及的狐女任氏之事,即使在狐族内也是有名的轶闻。和其他主张避世远尘的族类不同,狐族一向提倡入世,所有化形得当的年轻狐族,往往都乐于混迹人群,还有些谋得个一官半职,在青史卷册中也是赫赫有名。而且,和常人所想的狐族主媚不同,我们并不以魅惑生人、吸取精气来精进修为,反而是有狐族伴生的人类,通常能获得冥冥的机缘和好运。我曾问过母亲,既然如此,为何狐族不光明正大地现身、与人类共存?母亲彼时只答了我“非我族类”和“怀璧其罪”两句,便催我上路去长安。长安人气重,对喜爱和人类交游的狐族来说,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去处,我也早早心向往之,就不再多问,匆匆踏上旅程。
果然,我在长安遇到了乐天。我自小便是族里出类拔萃的优等生,对自己的化形颇为自信,故而也未曾想过会被乐天的阴阳眼识破。可说来这事也古怪得很,初识时,乐天分明是将我当常人看待的,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作为狐族特征的耳朵和尾巴便难以掩藏,现下,只能在乐天面前装傻充愣,让他得出个“微之自己也不知情的结论”。
我放下茶杯,从思绪中抽离,也重新埋首经史之中。正读到一篇文章时,寺院的小沙弥过来叩门,说有一封来自洛阳的家书。我瞧乐天正在苦读,便先跟着小沙弥去取信,一看封题,却是我母亲的字迹。这才想起十几日前因着化形不利的缘故,我写信向母亲求教,这应当就是回书了。
我边往回走边读着信,正巧乐天从屋内探出半个身子来,依旧带着探究之色,明显不解地看向我。
“微之。”他神情郑重,我正读到信上某字,听到他的声音,脚下一个趔趄,差点跌在地上。抬起头,一双乌黑的眼瞳直勾勾地盯着我,仿佛有些纠结,又下定了决心一般。
“即便是狐,若是微之,我也无妨。”乐天惦念着刚才的话,向我诚挚地开口。
母亲在信中说,狐者主情,若情动心动,则化形难系,也属寻常。
我把信纸折起,摸了摸有些发烫的面颊,清了清嗓子。
“乐天,你方才说,狐女为何而来?——那我便为何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