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我躺在快捷酒店房间的大床上瞪着天花板。
耳边传来他平稳悠长的呼吸声,其实声音不大,但就是吵到我了。我不耐烦地坐起身,轻手轻脚地挪到床沿边,准备起身离开。
我突然很想点烟,但我回头看了一眼熟睡的那个年轻男人。算了,在房间内还是不抽了,我也是个有素质的人,就算做鸭,也要做个有素质的鸭。何况我根本没带打火机。我按捺住徒劳掏口袋的手,下意识想从床头捞起衣服,直到捞了个空时我才想起来,这次的情况不一样。
我连衣服都没脱。
操。我真是想翻白眼,这他妈的到底怎么算个什么事啊。
几分钱几分货,便宜酒店的硬件设施一向巨差,头顶上的空调呼呼吹,离风口近一些就冷得发抖,离远了又热得出汗,噪音还很大。我坐在床沿边,正好在空调口的最边缘,于是嘎吱的噪音、人造的冷风和七月的热气一齐吹向了我。受不了了,我暗暗想着。老子真的要走了,待在这里纯属浪费时间。夜是漫长的、是繁忙的,所以如果夜晚拿来睡觉,那简直就是可惜了珍贵的光阴,可惜了我旺盛的精力。
我站起来,拔出充电的手机。这个动作我已经做了无数次,拔充电器轻车熟路,悄无声息,姿势还很潇洒。没办法,因为我每次开房都想蹭点儿电,蹭了无数次是因为我开房开了无数次。我那几个同事开房,都是带身份证带套带情趣用品等等,而我开房,除了以上几样,还要带各种充电器充电宝,酒店的电能薅就薅,不枉我外出工作一趟。
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拔得有点儿手生,大概是被该死的空调吹得指关节僵,拔插头的声音居然没控制好,清脆地咔哒了一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包夜服务明明是他先睡着的,总不能怪我溜得早。做这一行的“一夜”并非完完整整的一个夜晚,而是从开房到客户“缴枪”前,这一段时间的服务才叫“一夜”,但身边这家伙晚上2点前就睡着了我还能说什么。我负责“陪睡”,但我可不陪睡,碰上这种人我当然要提早下班。所以我不该心虚。
可我最终还是没忍住,偷偷摸摸回头,往床上看了他一眼。还行,睡得挺死,大概是上班的社畜特有的困倦,一旦睡着,只要不是闹钟在响,就算山崩地裂估计都不会醒。
从上个月至今断断续续的相处中,我发现他的睡姿好像永远都是那副死样子,一成不变的紧巴样。他总是躺棺材那样板板正正躺着,如果不是在睡觉的时候,他摘了他那副宽大的黑框眼镜,又闭着眼睛,我真会以为他在床上稍息立正。横过来的立正。我睡过的——确切来说,应该是睡过我的人——大多四仰八叉,手举到头顶上,胳膊肘伸到床外边,怎么放肆怎么来,可他的睡姿与他这人一样,又有点羞涩,又很放不开,呆得要命。
我盯了一小会儿他那张椭圆脸。该说不说,他长得其实还可以,至少不会歪瓜裂枣,甚至可以算得上清秀。身材也还不错,平坦的小腹,修长的体形,还比我高了不少,不像我以前接待的那些,秃顶的油腻的肥胖的口臭的汗臭的老不死的,妈的,简直是工伤,若不是卖淫这行犯法,我可能会第一个报警。可如果跟他睡觉,别说工伤,甚至可以说我是吃得还不错了。
但最他妈奇葩的事情,偏偏就是这个年轻点的男人包了我的夜,却不睡我。
我从来没有见过以这种理由来找鸭的客人,每次想起来我就忍不住想笑。太他妈无语了,太他妈有病了,太他妈好笑了。当我快要笑出声的时候,突然发现桌上的那根纯黑的流苏小皮鞭似乎没放好,手柄一大半露在桌子外面,看着像快掉下来了。我赶紧大跨步走过去,把它放进盒子里,塞回我的背包。
……失策了,拉开拉链的声音巨大,哗啦一声划破安静的空气。别醒,我下意识地抿住嘴,心里疯狂祈祷,别醒,不然醒了之后,估计他又什么都干不成,最后白白浪费我回去跟别人闲聊的时间。幸好,他不认山崩地裂不认拉链,他确实只认闹钟声,我谨慎地盯着他时,他还是那副躺板板的睡姿,没什么反应,仿佛一截死气沉沉的树桩。
我推开酒店的房间门,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左转,电梯,下楼,右转,直走,过马路,到了一家商场东门,再左转,走过去是商场对面另一栋楼,绕到朝北的阴面,找到小门,进入乌漆嘛黑的楼梯间,下楼,不断下楼,我站在了那间我熟悉的地下室门前,那间我再熟悉不过的酒吧——
MounTune岭颂。
那个被一群无处可去的年轻人看作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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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une岭颂属于那种清吧的酒吧,因为朝着北面,又因为在地下室,清净上多添了一丝阴凉,我在今年2月份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心里发毛地想,这么阴暗的地方,会不会闹鬼。不过后来我也就释然了,就我们吧里的氛围,我怀疑要是我们打牌人手凑不够,我那些同事——没错,就是用这么正规严肃的称呼,以前叫兄弟姐妹的称呼太老土太粗俗了,既然大家同是鸡鸭一行,当然也有资格称为“同事”——他们还会嚷嚷着把鬼揪出来,然后逼着它们加入战局,输了要给钱,是人是鬼都得公平公正。我们的老板——老胡,他说,就是要安静的氛围,安静才会给人一种乖巧的感觉,像其他那些哄哄闹闹的夜店,招摇过市,迟早被端。我不在乎被端,但还没想那么早就蹲进去。我才23岁,好歹再逍遥几年。
岭颂就在一家低价酒店旁边一条小巷子里的地下室,亏老胡一路摸爬滚打集了点资金,有点本事,租的地儿挺大,外面是大厅,往里走过一条短窄的过道,进去就是几间包厢,灯光昏得看不清的光滑地板,沙发前面是一张大桌子,租一晚上也就几十元,睡沙发睡桌子随便你,别吐沙发吐桌子吐得到处都是就行。我记得好像是元宵节集体聚餐那次,老胡喝多了,大着舌头跟我们吹牛逼的时候说,他前年选这个地址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一些冬暖夏凉的自然因素,冬天保存热量、夏天自带阴凉,店里的空调和暖气就不用开那么大功率,又省了一点电费,又省了一笔功率过大容易导致的电器维修费,又省了……
我直白地打断他,有意要多刻薄有多刻薄地说,没钱租地上的店面直接说,这里谁他妈敢嘲笑你没钱呢。
那时候我刚来没多久,对这家有着与众不同的奇怪规定的酒吧还不熟悉,更不满意,但又没有更好的去处,所以经常口没遮拦,动不动顶老胡一嘴惹事。这次也没例外,果不其然,我嘲讽的话音刚落,老胡突然暴起,抄起酒瓶拔开塞子毫不客气地朝我泼来。我猝不及防被酒液糊了满脸,模糊的视野里看见我的同事们像公园里一拥而上的鸽子围住——拉住老胡。我眨眨眼,眼前重新清晰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里正倒握着另一个酒瓶,傻子都看得出来如果不是那群鸽子拥上去,现在这个酒瓶大概已经在我头上了,我脑袋的下场可能就是会黏着些玻璃渣,再流点鲜血和脑浆什么的。
在胡屹不堪入耳的叫骂声中,小零趁乱紧挨到我身边对我耳语,声音柔里柔气得让我在一瞬的慌乱中还多出一丝不耐,“红,你就别再跟他提这个了。好不好?”
小零瘦削的尖下巴抵在我肩膀上,一双明亮的大桃花眼在余光里眨巴眨巴,好像润了一汪水似的乞求着。我特别恶心他这个可怜兮兮的死表情,于是心烦意乱地推开他,知道了知道了,妈的鬼知道他喝多了会这么伤不起。见小零抿着嘴不说话了,我继续低声抱怨,真他妈搞不懂你们这些年怎么跟他混下去的,一群神经病。一群神经病!
老胡醉醺醺地冲我怒吼,你他妈说什么?我冷哼一声,故意满不在乎说,没钱好办啊,你他妈可以去自首,把我们都卖了呗,拿个抓获卖淫的悬赏奖金,愁什么没钱,保你下辈子荣华富……
还没说完,小零就伸手把我的嘴死死捂上了。老胡手里还紧紧攥着酒瓶,但估计喝得晕晕乎乎有点耳背没听清楚,加上周围同事的合力安抚,最终骂骂咧咧地坐下了。
铜姐不动声色地丢给我一个警告的眼色。
我悻悻地闭了嘴,往洗手间去洗脸去了。对着镜子时,我看见镜子里的那个我,脸上满是天生不知从而何来的戾气。我知道这次其实错在我,但我就是忍不住呛人,就是忍不住呛老胡这种疯子。在爬了全身的愤怒里,我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悔不当初。我上哪找工作不好,偏偏要来这个鬼地方?偏偏要跟随上胡屹这种疯子?
别跟我说他不是疯子。见到他第一眼我就觉得这人不简单,看看那又粗糙却又冷峻的表情,我操。刚见面时,他打量我的眼神竟然让我不自觉地不寒而栗了一下,好像一头荒原上的土狼,长相是丑陋的,气质是凶悍的,丝毫不加掩饰地盯着人时,我觉得他甚至可以把人吓得灵魂出了窍,连那逃出了窍的灵魂也会瘫软在半空,没有勇气逃窜。
我从来没有这样本能地害怕过一个人,可我不得不承认,与他对峙的那一刻,我确实瑟缩了一下。所以我背地里偷偷调查他的身世——好吧,说是调查,其实他也根本没有隐瞒,只是我不敢当面问罢了,故把“与同事嚼舌根”称为“调查”。在我从同事口中零零散散打听来一些事情之后,我更加确信,胡屹这种人的身世,注定让他成为了不折不扣的疯子。
疯子连带领情色行业都和别人不一样。众所周知,组织卖淫和支持站街绝对违法,不仅涉及淫秽色情,还涉及更深处的人口拐卖产业,同行里很多人就是拐卖来的,妇女直接用逼迫的药,小孩更实惠,好骗好抢价格便宜,小时候能满足那些恋童癖,长大了还能继续利用,好看的继续卖,不好看的断手断脚扔街上乞讨,把身体卖烂了就当病死处理,反正无声地来,又无声地死。抢人的方式比较快,成本又低,相当于一种当代的抢掠黑奴。若不是亲身经历,我完全没想到这一条路这么黑暗、还这么完整,根本不知道这有一套延伸到各种违法领域的完整系统,仿佛一根深无尽头的下水管道,黑黝黝地通到昏暗的地底下。
因为在初次经历之前,我妈从没告诉过我。
但“初次”也是去年2018年的事情了,进的也不是老胡的地盘,而我今年才认识他。去年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事情……我暂时不想提,因为一提就不舒服,甚至不能去回想,一回想我就会忍不住发晕想吐,像有一对铜钹在我脑子里敲敲打打,锣鼓喧天,那夜剧烈的疼痛仿佛要从我的每根毛细血管里都冲出来,重新淹没我的呼吸。以后再说。以后再想。有时候,逃避也是一种自保。
还是继续说回这个死疯子。我还是新人的时候,听说他的招人方式后,我还震惊了很久。岭颂这儿的招人方式很普遍,我们这行里以前到处撒小广告纸片、写电话号码的方式早就落伍了,现在都直接到网购团购之类的平台上架,还有一部分通过专门的平台网页,什么什么解压招待服务的字样配擦边字眼,一边揽客一边招新,像我这种误打误撞闯进来,又稀里糊涂工作上的加入方式,算是当代很罕见也很老土的途径了。岭颂跟其他同行最不一样的就是——连我走的这么老土又天真的纳新途径都有,唯独没有强行拐卖的方式。
它不走这条贩卖人口的产业链。不是胡屹隐瞒欺诈,是真的完全没有。据说老胡坚持要和正规公司一样招人,坚决拒绝发展拐卖产业,坚决到有点虚假了,所以一开始我根本不信。我前一个老板也是这么说的,堂而皇之的态度好像他不是做人口买卖的罪犯,倒像是抓人口买卖的警察,要不是当时我身边几个姐们儿就是被拐骗进来的,我可能真会相信他那正义的嘴脸。
前老板心口不一道貌岸然,现老板义正言辞坚决抵制,但对比一下,我觉得现老板胡屹虚伪得多。谁不懂里头的道道,全身上下嘴最硬不肯承认,都干这个行业了,还瞎清高什么。不过,后来我和几个同事闲聊时,铜姐漫不经心地告诉我,老胡确实不干这个。
你自己想想,你是怎么来这里的?你再看看我们周围有谁不是这样来的?铜姐无所谓地撩了一下头发,看也不看我一眼,好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对她而言确实无关紧要,因为她肯定见怪不怪了,只是对我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毕竟,我是岭颂的新人,八卦这种东西,每一条都有它的含金量,能多听一些就多一些,宁滥勿缺。
周围的他们是怎么来的?我翘起二郎腿,想起酒吧里一张张年轻的脸,想起那一张张鲜活的嘴,在玩闹间云淡风轻地说笑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独特的、新奇的,喜与悲、笑与泪共存的故事。太多了,想不完。
那我又是怎么来的?我只是在今年过年的时候无处可去,失魂落魄地想要躲到岭颂旁边那家酒店避个寒,结果又误打误撞闯进来的。无处可去啊——我甩甩头。不要去想。不要去想。
铜姐那时候叼着根没有点燃的烟,口齿不清地告诉我,因为老胡小时候差点就被拐走了,最后死里逃生跑出来,虽然现在已经没事了,可那时候他毕竟还太小,心里不可避免长了片阴影,虽然现在自己走上同样违法的路,倒是明令禁止卖淫中的人口贩卖行为。她叹了一口气,手指轻轻搓着烟身,老胡这么做,也算一点良心吧。
可良心有什么用?这样来人慢,成本高,没钱就是没钱,这也是岭颂到现在还只能深藏地下,客户不够多的原因。
这也是我到现在还钱包空空的原因。想到这里,我冷笑了一下。这才是最关键的经济问题。反正都是违法,在犯罪的时候提一嘴良心,对得起良心,可对不起钞票啊。我当初就该换个地方,找工作要找大公司,实习要好老师带,卖身也得跟对人啊。我他妈真是选错了。悔不当初,悔不当初。
小零看我脸上没什么表情,于是接过铜姐的话,好心提醒我,少跟老胡扯钱的事情。
“他就像个不定时的炸弹。你不懂,我也不懂。”小零轻轻摇着头,“没人懂他脑子里那根引线在哪里,但据我观察呢,只要涉及什么没钱的话语,他就很有可能爆掉。”他夸张地用双手画了个大圈,脸上又一贯地俏皮起来,嘴里柔声滴滴地说,嘣!小红被炸啦!
炸你个叼毛。我没好气地说。突然感到一阵反胃,我厌恶地扭开头,不想去看小零那张秀气的脸上做作的妩媚表情。这也是神经病,他们都是神经病,一群神经病。一群跟了胡屹几年就被这个死疯子传染的神经病。
死疯子是八零后,在人人吃年轻饭为主的酒吧里,他是年纪最大的人。不过他也无所谓,他吃的是一口管理饭,年纪越大经验越足价值越高,我们卖身的才得吃年轻饭。
我今年也才23岁,刚来的时候我想,反正我还年轻,肯定能好好做,卖身前途一片光明。后来我才知道,96年出生的在这里早已垂垂老矣,最年轻的还有个当官的大学生。不对,不是当官的,姓施的那小子学什么专业来着?似乎是学管理的。我懒得想他的名字时,一般都叫他“大学生”,简单好记,反正这里只有他一个大学生。记不起他的专业时,我就用“当官的”这个词去帮助记忆,反正学管理的应该就等同于当官的吧,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至少靠这个记忆方法能让我记住他的专业。他今年好像才19?20?忘了,反正比我小一点点吧。还有直接把年龄冻结了的铜姐,她那张美艳的脸面对客人时倒是很显幼态,放松地对着我们时,脸还是二十几,但神态看上去像已经活了四十年,且每一年都是恹恹地过过就拉倒。我试探着问过她,得到的回答只有她招牌又虚假的嫣然一笑,以及一句随口的“我嘛,我永远十八。”
行吧,编得比大学生还年轻。
胡屹是土生土长上海人,按当今的地域刻板印象来看,他不是上海高质量少爷也该是个有钱的纨绔子弟,但他确实两者都不沾边。他家里乱得像悲剧小说的设定,他爸吸毒被抓,他外公赌博输光家里的钱,害得他妈抑郁自杀,他十几岁就离家出走了。该是命里劫难还没完,居然刚出去就被人贩子带走。又算他命大,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后,不得已去各个无执证酒吧的地下圈子做服务员,混了很久,靠他长久的细致观察,学习到了很多这行的操作方式,居然一整套体系都摸透了。
那是他踏入这个行业的伊始。至于几几年开始来着,就没人清楚了,连早就与他在上海熟识结伴的小零也说不出来。后来他就靠着地下圈子跑腿打工,咬牙攒了钱自己租了个小酒吧,也搞起了组织情色的行业。别人都是什么老鸨什么妈妈桑,这家伙倒好,一男人自行组织,一个人拉起一家店。他学历不高,甚至可以说是很低,初中毕业就从家里跑路了,但这年头混社会讲学历作用不大,最终看的还是个人经验足与否、会不会擅长规划发展,至于规划什么,犯法不犯法,只要能来钱,也不在乎那么多了。酒吧与情色同时搞,情色藏在酒吧的幌子里,居然真的被他管理得像模像样,在上海的情色产业里搞出了点名头。但就因为他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招人”方式,有名却没钱。经济是基础,没钱就站不稳,上海那么繁华的城市,违法产业发达,打击违法产业自然也发达,但打击违法的警察工作再发达,毕竟也是人操控的,是人就有好有坏,有正有邪,卖淫出事儿被抓当然没得商量,跪地磕头都不如铁打的法律铮铮的有效,但如果找上面塞点钱,那就不是铁打了,法律灵活变动,立刻就能换成纸造的。纸质的法律碰上波涛汹涌的大数额就真的像沾了水,湿哒哒的轻轻一搓就能破了。换谁受益谁都沉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什么不好呢。躺着拿钱,谁都能好。
可老胡不好。他不好就不好在这里。
他没钱。
小零现在回忆起他和胡屹准备一起逃来南京的那天晚上,还是会忍不住倒吸凉气,讲起来时像嘴巴漏风一样“嘶”个不停。当时他们那家小酒吧里有个男孩醉了酒,跟客人打起来了,犯事动静太大,有人混乱中报了警。等胡屹知道警察来搜查的时候,已经晚了,那种风尘俗气满满的氛围根本瞒不过那些见惯扫黄的警察。算胡屹运气好,那晚上还早,店里还没有被纸醉金迷的淫乱气息包裹,但他警戒心强,警察狐疑地四下搜了一圈时,他就清醒地知道,这地方待不久了。他当晚对小零隐晦地说,誉凌,你是从南京来的,那么应该对南京很熟悉吧。
几天后,胡屹开的第一家酒吧关门,门上贴着大大的一张纸,写着大大的什么什么招租广告。然后,人去楼空。
小零说,老胡收拾完行李的晚上,那些招来的男女同事们当晚就原地解散。老胡也什么都不解释,只是冷漠地告诉所有人,大家再找个地方自己混吧。第二天在夜色的遮掩下,他就带着小零坐上了去南京的火车。在小零的回忆里,驶于夜色的绿皮火车摇摇晃晃,穿过一个又一个隧洞,外面总传来那种磨铁轨的噪声,像有人的手指用力地摩擦一只气球的表皮,窸窸窣窣的,很吵。他睡不着,爬起来静静地望着车窗外黑沉的天空,散乱的星星挂在夜幕上,忽明忽暗,那时候好像什么都不安稳,什么都不确定,流离失所,无处安身,仿佛正惬意地赤裸身体放松歇息时,一眨眼却稀里糊涂地突然站在了冰天雪地里,再热的血液也凝成一根根冰柱,最后终成蒙着厚厚白霜的尸体。窗外的黑暗,车内的沉默,一切徒有死寂。
“虽然于我而言,回南京其实就相当于回家啦,我肯定不会不习惯。但对老胡来说吧,我估计他那会儿心里还是不舒服。毕竟那次是他……第一次离开他的生长地。”小零若有所思地讲述着,“……即使上海带给他的印象不太好。挺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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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誉凌也年轻,但比我大了两三岁,老家在南京,爸妈都在外面工作,小时候没人管教,人虽然长得秀气乖巧,其实性格早就脱了缰,读书这条路算是走死了。他抱着闯荡的心态去了大城市上海,却怎么都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上海物价高得他委屈巴巴,晚上到处跑酒吧买醉。就是那时候他认识了胡屹,聊着聊着了解到了胡屹的生意。胡疯子一开始说是帮助他,其实根本没安好心,紧缺人手的时候满脑子招人,不搞拐卖人口是真的,但到处半哄骗半教唆那些看上去生活失意的年轻男女也是真的。没想到程誉凌这孩子居然完全相信他,好骗得要命,一举就成功了,搞得他好像总是对程誉凌有点愧疚。
但根据我的分析,程誉凌不会这么好骗的。他这么相信老胡,多半是因为他是自愿的。也就疯子会莫名其妙以为是自己的错,是他自己诱拐了一个单纯又甜美的小男孩。
屁。
程誉凌跟胡屹认识的时间最长,也不知道是不是又是命运注定,程誉凌就是上天派来让老胡能喘一口气卸下重担的知心朋友。胡屹对谁都永远没有好脸色,尤其我这种今年才来的新人,还是性格一身刺的新人,但对程誉凌——似乎永远都是好脸色,连他租的房子有一小部分租金都是胡屹帮忙交的。后来又干脆合租在一起,顺理成章地把那“一小部分”变成了“平摊一半”。
或许程誉凌是胡屹唯一一个坑蒙拐骗得成功又失败的例子。成功在骗到了,失败在内疚了。我不相信胡屹会内疚,他不像是受良心煎熬的人,即使那是尚且青涩的他刚开始找人的时期。我更倾向于相信是程誉凌的性格太过于特殊,轻轻松松就被骗了还兴高采烈的样子,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这份独特的反应刺激到了胡屹,让他不自觉地把错误归结在自身,从而对程誉凌这样好那样好,好像这样就能赎清自己的罪孽似的。
程誉凌长得非常秀气,脸上的五官细腻得像是用画笔一点一点勾出来的细线,留个长发完全可以扮成女人。“小零”这外号是我起的,因为我跟他说,这世界上所有卖屁股鸭子里的“零”之所以叫“零”,就是因为你程誉“零”是他们的祖师爷。你这长相就他妈是个模板。小零羞涩一笑,哎呀那也不能叫祖师爷呀。
他笑的时候,眼尾会漾起一片娇媚。他嗔道,叫祖师爷可不好,说得好像是我生下了他们一样,怪怪的呢。
小零倒是像个典型的同性恋中的鸭,明明是同行,我跟他比起来简直像个社会混混,他的性格确实很招人欢迎,还无条件地信任、紧跟胡屹,也难怪老胡忍不住对他好,要是我是老胡,我骗来这么个又机灵又活跃,看上去却单纯可爱的漂亮男孩,我估计也会不自主地栽跟头。老胡大概就是看中他嘴抹了蜜一样的甜和随机应变的聪明,开了岭颂后,继续让他兼职做酒吧招待,到了深夜换人轮班再去招待那些“客户”。
可惜我不是老胡,我喜欢程誉凌的性格,不代表我喜欢他的风格。虽然小零人见人爱,但我总觉得我不太喜欢他,常常打心底觉得靠近他就浑身不自在,好像我也要变成他那样的经典鸭子皮肤,活零活现,骚里骚气的。幸好迄今为止,我虽然跟他走得很近,但我和他的风格还是截然不同,我也没有染上他那样的穿着打扮。幸好,幸好。
说实话,别说打扮了,我长得就跟他不是一类人。我的长相比我贫困的资产富有,我的嗓音又比长相富有。抛开好听但没用的嗓音暂且不提,我生下来虽然一身的缺点,幸好还遗传我妈,拥有一副好皮囊,长得足够醒目。汪永廷是这样评价我的单眼皮的:你那俩眼嗷,放脸上吧,怎么看都透着股摁不住的莽劲儿你懂不?跟随时都能跳起来骂人似的。操,都不用找个专业看面相的看你,是个人都能看得出你小子哎,又难管教吧又难指挥。
他咽口唾沫停一会儿后,忿忿地补上一句,“又他妈难劝。”
永廷是我读高中时候的好哥们儿,考上大学时还常常跟我联系。我当初从淮安跑来南京,一是因为想在省会城市赚钱工资可能高一些,二是因为他毕业就在南京工作,如果我实在走投无路时可以找他帮忙。但我不喜欢别人帮忙,因为我总觉得无论人与人关系多亲密,终究讲一个“人情”,我不想欠别人什么,更不想总是欠朋友的。他初中时候从老家辽宁大连搬来江苏淮安。都说东北口音感染力强,洗脑,所以即使他来江苏读书,口音和气质还是血脉里自带的那样,从内到外发着北方汉子的豪气。他家里不算有钱,但绝对算不上没钱,他家里出钱支持他创业电商,据他说这一路有点磕磕绊绊,但总的来说还算顺利。他刚知道我来南京时,第一时间就旋风一样刮过来问我,现在有工作没有?有的话是做啥滴?饿不死吧?要饿死的时候千万万万要来找我嗷,你要是饿死了我这心脏可受不住。
一开始进了这行时,我还犹豫要不要告诉他,毕竟当鸭不是什么光彩事,还违反法律,万一他大义灭亲主动举报我,我也无话可说。但转念一想,我俩毕竟是多年老友,我依然认为他是值得信任的。
我坦白那次,他还死活不信,坐在苍蝇小饭馆里故作要掀了桌子威胁我不许开玩笑,又嘻嘻哈哈地指责我,崔焕扬你这,你小子玩笑开过头了嗷,编瞎话也不编个彩头儿好的。直到我举起拳头一脸严肃地对党对国对人民发誓,我没有骗你,我真的去卖身,他才变了脸色。那脸色我描述不来,就是很复杂,也不是嫌恶,就是在震惊里混了点,心疼?我忘了,我只记得他那时候手里筷子夹的菜啪的一下掉到桌上,脏兮兮的满是尘土。不能吃了。
知道以后也没什么了,毕竟没人规定鸭子不能有除了同行外的朋友,他该怎么找我聊天还是怎么聊,有时候不仅是微信,他还常常晚上来岭颂找我,一来二去,他甚至跟老胡和我那群同事都混熟了不少,有时候点酒还顺带请我一杯,熟门熟路地从江岩书手上接过两份,一份自己用吸管猛嘬,边嘬边把另一杯递给我。铜姐打理好她的妆容后准备出门去隔壁酒店开房上班时,还会走过来,拍拍永廷宽厚的肩膀打个招呼。
但我其实不喜欢他频繁光临酒吧。因为他每次当面拉我聊天时,总会带来一堆说教,滔滔不绝的,我听得耳朵快要起茧。他总说有人脉,要给我介绍其他工作,我被他劝得逃不开,只好干了两天,饭店端盘子一次骑车送外卖几天,结果做了没多久就累得不行,一下班就像要散架一样,我实在坚持不下去,最后特别果断地放弃了。其实没有累得那么夸张,就是这种体力活与在空调房里柔软大床上的翻滚冲撞比起来,确实累得多了。
我知道他有话想对我说,而且憋了很久很久了,只是一直有所顾忌,不敢直言。但有一天他终究还是说出来了。
那天我休假,因为上一个客人玩得有点过火,衣服遮掩下有伤就算了,没想到发泄得过分了,不小心在我手臂上划了一刀,刺眼的红痕两旁咬了密密麻麻的黑痂。南京的夏天像闷在烤箱里那么热,大火炉的天气里我才不会为了遮伤口而穿长袖,所以永廷一来就死死盯住那条爬虫似的伤痕了。那天他对我说,崔焕扬,你真的不觉得这个这个工作很低贱吗?我说无所谓啊,谁工作不是工作,你以为你工作不是卖身啊?卖时间卖精力,上班不也是卖淫吗,合法的而已。他啧了一声,哎嘛那能一样儿吗,不一样的呀,你看看你,那都还愿意让别人拿你当沙袋哐哐捶,这么喜欢挨揍嘛?你真的不介意,真一点儿都没觉着介意?我说,不介意啊。比起这个,我倒是更怕得病,但你也知道了,我那个老板非要我们戴套,又逼我定期体检,风险小多了,我介意什么?见他默不作声,我又接着说,哪一行没风险啊你告诉我,办公室加班的还会猝死呢,一样一样,都一样,我有什么好介意的。
他踌躇了几秒,不死心地继续说,那你真的不打算干点别的吗?记得你一开始说不喜欢这儿啊,下海没多久怎么就彻底潜水艇了?那你下半辈子,就这么继续让人操了?不再试着去唱个歌儿或者别的?要不来我网店,帮我做个带货主播啥的?你这长相,保证比那几个抹口红跳热舞的主播都吸睛。我微笑道,真没事永廷,我真的不介意。刚来时候那叫不适应,现在我发现这样的生活还不错。别担心我,饿不死的。
我明白他的心思。我年轻,也四肢俱全,打工什么都可以,其实前几年我早就做过了,也不是说金贵到送不了外卖端不了菜,咬咬牙的事情罢了。可那样来钱太慢了,我要养活自己,还要余下大部分钱打给我妈,打回家里用来收拾我舅留下的烂摊子,单靠老老实实卖劳动力打工,来钱太慢了,太慢了。卖劳动力和卖身体,重点在“卖”,不在“卖什么”,对我来说,只要能赚钱,能快速赚钱,能快速大量赚钱才是最重要的。我缺钱,我真的很缺钱。缺钱的情况下,一条捷径就在眼前,赶紧一头钻进去就好了,考虑法律、考虑尊严只会徒增烦恼,让我畏手畏脚。
永廷到现在还在企图劝我。他永远都在劝我,又永远都在劝失败后评价我这人,难劝。
当时他评价完我的长相,昏暗的彩色霓虹灯光流淌在永廷那张圆润的脸上,他单边身体靠着酒吧的台子,对着我哩哩啰啰讲了一大堆,才发现我正用冰冷单眼皮和锋利下颌线盯着他,只好最后总结一句。你啊,你,唉。他好像很心痛地摇摇头,你啊。
“崔焕扬啊,你小子是一百二十多的体重,支棱着二百一十多的反骨。”
我客气地鞠躬,谢谢好评。然后潇洒地跟他说,再见,今晚还要接客,上次那个死都不睡我的傻子又约我了。没空聊了啊,欢迎你下次再来,多喝几杯消费消费,这鬼地方的经济就靠你拉动了。汪永廷默不作声地看着我走开,捏着酒杯,嘴皮子颤动半天,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只从牙缝里挤了句“那行吧就,就再见吧”。
按永廷那大直人的话说,相由心生是假的,由骨骼形状生才是真的,而我连头骨也是反骨的一大部分。我的长相和小零那种小姑娘似的不一样,打扮风格自然也不一样。大部分同行打扮得俗气,一身大红或是大紫,脸上浓妆艳抹,粉打得比死人还白一个度。小零虽然没那么夸张,但也会化点妆,显得更楚楚动人。我就偏不,我就要打扮成那种社会小伙,潮流穿搭的那种,怎么花里胡哨怎么来,满身衣服都是花纹字母。我还染了发,海王红,最鲜的红色,张扬地乱翘,像火焰一样噼里啪啦燃烧在头上。刚来这里时有些同事记不住我的名字,干脆直接喊我“红头发的那个”,后来又慢慢缩成“小红”,叫着叫着都习惯了。我本来挺有意见,叫海王也行啊,怎么叫“小红”这种又大众又像女生的名字?不过后来也懒得纠正了。名字就是个代号,叫什么都一样,我知道他们叫的是我就行了,反正这鬼地方的这些人对我来说也没多重要,我何必跟他们过不去。
我还染过蓝的白的紫的,彩虹色里目前就差个绿的还没试过。但由于一开始跟大家见面时我染的是一头海王红,所以后来不管我染什么,都还是叫我小红。也有跟我不太熟的小弟,在我染成银发和金发时,居然叫我什么大白、阿黄,他妈的,怎么听怎么弱智。我接受“小红”这样的难听,但不接受叫傻子一样的名字,于是我一烦之下,又染回去了。
至于我明明是个卖色的社会人,为什么要打扮得像个打架的社会人,这里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是来玩的客人,看到一群“鸭子”打扮的鸭子里,站了一个看上去桀骜不驯的社会青年打扮的鸭子,你会选谁?
来嫖娼的多少都有点猎奇和大胆心理。事实证明,我的线路走对了。“零”也可以不像“零”。事情不做到极端,怎么会知道有什么结果?所以事实还证明了一个道理——最像零的零能人见人爱,最不像零的零也不一定失败。毕竟中国人口很多,市场够大,口味爱好无奇不有。
何况程誉凌还不算人见人爱,比如我就不爱他,甚至对他那样的柔美有些怨恨了。正好,恨屋及乌,我也不喜欢老胡那种死疯子,既然他俩这么亲密无间,干脆一并打包扔到酒吧后面的巷子喂狗算了。
胡疯子虽然是疯子,但这个疯子却不是无视规矩的人。相反,他给我们立下的规矩还挺多,条条框框有头有目。他勒令我们定期体检,接同性服务的男同事要求体检得比女同事频繁,接客必须戴套且不提供无套服务,每个人必须报备行程,一个人不允许短期内频繁接单,更不允许包养。我还不熟悉这里的时候觉得奇怪,以前我待过的那家酒吧老板几乎是能接多接,极力推更贵的不戴套服务,还有最赚钱的包养,恨不得能卖出去一个是一个,体检什么的花钱项目倒是能偷懒就偷懒。我百思不得其解问老胡为什么有包养的大钱不赚,还拼命花没必要花的钱?他瞥了我一眼,轻叹一口气,开始缓缓地给我描述他以前见过一群群不定期体检吃药的人,他们那些毒,那些病症,,那些身上密密麻麻的红紫斑痕,那些从人私处发散出的疾病腐烂的恶臭,那些……
那是胡屹难得对我脸色还行的一次,不再那么狠厉的样子了,甚至称得上平和。我本来想问,那这跟不能包养有什么关系?可他就这么自顾自地滔滔不绝讲了下去,一口气不停地描述那些惊悚又令人作呕的画面。即使再平和的语调,我的承受力也有限,最后实在听不下去了。
于是我捂着耳朵喊,停停停闭嘴别说了。我知道了。我听你的就是了。
我不喜欢胡屹,不喜欢这里,不愿认可我无路可走时这收留了我的“家”,但我也不能否认,胡屹在做“头目”的方面其实很厉害。虽然我们是违法行业,但胡屹这疯子管理我们的严格程度,甚至不亚于外面的企业。我高中暑假时假装自己成年,去小吃店打过工,每次看到老胡强迫我们带套才能出去接客时,我总会想起无证营业的小吃店里脏兮兮的灶台,满地的黑水和灰尘,时不时窜出来的老鼠和不知从哪里起飞的蟑螂。同样是交易,我不自觉地比较着,同样是肮脏的交易,同样是违法的生意,有些黑心的商家甚至不如一个卖淫头领。至于谁更黑一点,老胡再怎么神经病,毕竟是我老板,我不好评价。不过我想,要是我能回到那个未成年的年纪、那时候简单的生活,回到打工的最后一天,我一定要对那个让我捡起地上肉串的老板说,你知道吗,你他妈还不如一个男老鸨。
和其他同行一样,我们的运作很简单,就是听老板差遣,让老胡给我们安排“课程表”(表有两张,都是实时更新,一张给客人看,上面有老胡手下每个人的“上班”时间,哪一天哪段时间没客有空都标清楚给客人选择。一张给我们看,没接客的夜晚时间里又分为两种,一种休假,一种来酒吧里打下手,招待客人端端小食甜点打扫卫生什么的,充当服务员了,勉强算个不知名的外围),他用他为酒吧打拼出的人脉和名气拉客。岭颂虽然在地下室,但地段不错,毕竟旁边就是快捷酒店,一晚上那便宜到土里的价格,明摆着是让周边做黄色产业的人开房用。开房可以去酒店,也可以在酒吧的包间。但也有规矩,他对我们在包间里的管教就是怎么都行,但严格禁止毒品和赌博,客人要吸要赌都他妈滚出去做,如果有人在别的地方吸了赌了,他让我们可以装没看见,但绝对不允许在他的地盘上做这些。他带我这个新人熟悉这里时,淡淡地解释道,因为他私人的原因,赌毒已经见识齐全了,现在由他再补个黄就得了,其他没必要再玩一次。
那时候我还没了解到他家庭的情况,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笼罩下那层厚厚的疲惫实在太明显了。我沉默了一下,说,记住了。
今年春节我初来乍到那会儿,我还忍不住问过老胡,岭颂这名字谁起的?老胡背对着我,看都不看我一眼,说,废话,当然是我起的。不用正面他那张凶神恶煞的脸时我胆子大一些,在他背后吐槽这名字起得莫名其妙,听不出来有什么好含义。他就突然转过身,眼里锐利的精光吓了我一大跳,你他妈管它什么意思,酒吧不就是有什么字就用什么凑吗,还要我专门花钱请个风水大师来帮我胡说八道一个?有个地方当家给你们住就不错了,挑三拣四的,难道你还管你家叫什么名字?
从那时起我就领教到了他的喜怒无常,敏感可怖。我本来想反驳他家个屁家,给鸡鸭做生意的场所就叫家了?等老子有钱了老子迟早离“家”出走。但我当时被他的凶悍打了个措手不及,脑子里回荡着一堆反驳的话,一时之间怎么也说不出口,只剩下一片空落落的哑然。
他还有一个奇怪的做法。我很早就怀疑老胡极其擅长洗脑,最擅长“重复重复再重复法”,因为他总是不断对我们强调,记清楚了,岭颂就他妈是你们的家。
“你来到这儿,你住这,你工作在这,这还不算你家?”老胡总在会上对我们阴森森地强调,中间穿插了无数个模模糊糊的“册那”,我一开始没听清,还以为他要对我吐口水,“你们谁要是想走,可以啊随便你,我也不反对,但是——只要你留在这里一天,就得把这里当成是你家一天,我他妈就算一家之主。所以,我的规矩,我说了算,让你们遵守就得好好遵守。”
家个屁。家是什么,家是能给人安全感的靠山,岭颂充其量算个避风所,这份工作哪来的安全感,每天两眼一睁发现自己还没被抓,我都要烧高香。我才不屑听他在定期开的会议里洗脑。这种会议我看开了也是白开,从我曾经接的那些客人嘴里我也了解到一二,貌似那些公司大厂就这样做的。据那个包了我的夜却不肯睡我的傻不拉几的年轻男人说,他部门领导动不动就开个什么大会借机训人,没点屁用,全是废话。我一琢磨一对比,这不就胡屹的做法吗?开会叨叨洗脑包,叨叨他那些比我中学时候军训还严的破规矩,那客人的描述简直指名道姓。老鸨被他做成个老板,乐此不疲开地这种洗脑邪教会,当领导上了瘾,怕是让他爽到了。
我这种新人开会时也只敢暗自腹诽,在心里偷偷把死疯子骂个千百遍,面上总得乖巧点,岭颂不是家也是个房子,房子意味着暂时能保我吃喝拉撒睡,遮风躲避雨。自从我被喝醉的胡屹抄酒瓶吓唬一下后,就不再敢胡来了,权衡利弊后选择了装孙子。然而我不敢放肆,有人可敢。桌子对面悠悠传来极其简洁的一句话,“不是家。”
顿了一下,“鸡窝。”
本来酒吧就不算太大,除去几个包间和前台小厅看上去还整洁大气点,最后腾出来的会议室就逼仄多了。就这么狭窄了老胡还坚持要开会,我看他脑袋是被门夹过。那句“鸡窝”从江岩书嘴里懒懒散散地飘出来时,我下意识扭头找声源去瞧他。他那张清瘦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好像刚刚那句话不是他说的,他只是个置身事外的人。
老胡只是略微不满地瞟他一眼,没有再多激烈的举动,停了几秒,才没什么起伏地说,那不一样,鸡窝没错,但家也没错。
“没人规定‘家’是一定不能犯法的地方。”胡屹说。
我翻了个白眼。狗屁不通的逻辑,我一句都没听懂,真不知道他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出来。我自认为我比在座许多同事都清醒,他们把胡屹这疯子当神,胡屹一声令下,指哪就能让他们打哪,大概是很多人跟了他太久了,那叫什么——对,斯德哥尔摩症犯了,心甘情愿听从差遣,听信洗脑。虽然我和江岩书不太熟悉——事实上,我觉得正常人都没法和他熟悉——但是在这句似玩笑似反驳的话里,我还是赞同他的。收留鸡鸭的违法场所就直接说,还敢说是家,整那么高大上,骗谁。
江岩书淡淡地嗯了一声,听不出什么态度,这个只有他自己能乐到的玩笑就算过去了。胡屹也不再搭理他,继续说道,随便你们承不承认,反正谁愿意自己流落街头卖屁股谁自己去。这就是你家。听到没?这就是你家,而我是一家之主,该遵守的规矩都好好遵守。
他传销似的说了一阵子后,又继续强调他条条框框的规矩了。都定期滚去体检,接同性服务的要自觉去得勤快点,出去都检查有没有多带几个套,走之前必须报备行程,别被逮着短期内天天接单,别头脑发热见钱眼开被人包养,不许喝大了透露真名,开房给前台递身份证的时候该捂都捂严实了,交易中不许交流过多,不许告知对方过多自身真实信息,不许在客人没有主动说的前提下乱好奇去问你客人的真名,不许得病瞒报,不许……
我在桌下掏出手机悠闲自在地玩起来。胡屹低沉的声音一开始只是忽近忽远,然而最后成功被我屏蔽。人专心于一件事情的时候能做到充耳不闻的状态,而我现在就处于这样的状态。
但我是被迫专心的。我没想到那个该死的房东在那场会议上,在我快快乐乐玩手机的时候突然给我发这么恶心的消息,导致我现在想起这件事情时,还是窝了一肚子火。
微信上那个绿到刺眼的气泡里,几个手写的错别字穿插在一堆抱拳和玫瑰。我艰难地读下来。
黑色的字体的大致意思很简单,概括一下就是崔先生晚好,是这样的,房租要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