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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4-11-23
Words:
4,330
Chapters:
1/1
Comments:
3
Kudos:
3
Hits:
55

龙与金发王子

Summary:

McCoy牧师遇到了一个金发的年轻人。而年轻人邀请他一同去讨伐龙。

Notes:

#充满了一堆个人理解的西幻AU
#人外注意(内含龙)
#标题neta龙与雀斑公主

Work Text:

这是McCoy第三次在那座小酒吧里看到那个金发男孩了。

破破烂烂的酒吧是三教九流的情报交换站,精灵、人类、矮人、暗精灵们在这里喝着啤酒、蜂蜜酒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他要了一杯蜂蜜酒,坐在吧台边小口啜饮着,等着今天会不会又有一个倒霉蛋被浑身是血地抬回来,或者是更好的,在这里被打断两根肋骨,省得他又要出外勤。这里是离传说中龙的巢穴最近的据点,每年总有那么一些倒霉蛋与笨蛋出于各种原因踏上讨伐龙的路途,最后要么被烤的只剩灰烬,要么就是缺胳膊短腿的被从龙巢门口捡回来。McCoy年少时从神学院毕业后发现自家的教堂已经被龙的火焰夷为平地,自此踏上了游医的路数。毕竟以神的名义放治疗术和以金币的名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谋生的颠沛流离中,他发现了这个据点。在发现这里接一条胳膊,放一次小治疗魔术就可以挣到2个金币之后,McCoy决定留在这个又小又破,永远都在吞噬新来客的据店里。毕竟,挣钱嘛,不寒碜。

“你是牧师吗?”金发的年轻人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凑过来,“对放治疗术有兴趣吗?”“滚开小子,没兴趣,除非你现在让患者凭空出现在这里,无论用传送法术还是什么鬼东西。这里不是你这种小毛孩子该来的地方。”“那去讨伐龙呢?”“不去。除非你付得起雇我的钱。另外,我很惜命。”“500个金币。你可以随时离队。”“成交。”他第一次好好打量这个年轻人。他看起来才20岁上下,完全不是该出现在这里的年纪。他才发现这个年轻人长着海蓝宝一样的眼睛,金发在棕灰色的兜帽下仍然如同麦子一样泛着光。“先说好,再怎么厉害的治疗术都不能保证你能完好无损地活着回来。”“我知道,”年轻人点点头,“就算我回不来也没关系。”

McCoy是个很好的牧师。无论是从治疗术的疗效来看,还是从绝不主动打听病患是如何把自己伤成这样这件事来看。讨伐龙的人越来越多——有人说是由于龙擅长积蓄宝藏,他们喜欢睡在宝石与首饰堆成的山上,将爪子泡在金币融化而成的液体黄金里,打败龙就可以获得富可敌国的财宝;又有人说是东国的公主二十余年前被龙从婚礼上劫走就再也不知踪影,而那十位数的悬赏金现在仍然有效;重病的人和富人追逐着据说可以延年益寿,祛除一切疾病的龙血,而骑士和赏金猎人们则追求着龙的皮和爪子——最好最上乘的原料,制成的武具防火且轻便,对利刃和魔法都拥有者极佳抗性。据说百年前有一顶王冠——由人类挑选出最无暇的红宝石、海蓝宝与橄榄石,由矮人中最巧手的工匠打磨切割再镶嵌,由精灵以法术挑选出初绽的勿忘我点缀其间,再施以永生不灭的魔法令其永远盛开,献给王国的国王。王冠在政治联姻、战争中不停地易主又销声匿迹,终在二十余年前东国公主的婚礼上现世,又随着公主一同被龙劫走。无数的人出于贪念与私欲踏上讨伐龙的路途,但无论派出多少人,采用什么方法,从未有人成功过。

而巨龙仍然在据点的天空上翱翔。偶尔甚至还成群出动,但是它们仅仅是从天空的这边划到那边,偶尔吐一口火,在蔚蓝的天空中分出一道界限。巨龙们只是好奇地观察人类,并没有像传说中一样,毁坏村庄,劫走女人,或者吃掉人类。只有那些企图讨伐巨龙的勇士们,缺胳膊短腿地在龙巢附近被人类捡回来。极其偶尔的,有些人的装备和一滩灰烬一起被其他冒险者发现——然后就是哭泣、葬礼和纪念,以及更多龙是食人邪恶生物的谣言——它们不仅食用人类,还活活将人类烤熟——最后再把骨头烧成灰以嘲笑人类——让McCoy想,他们随便招惹龙就是活该。

McCoy并没有过问男孩的目的。“小子,就咱们两个踏上讨伐龙的路,是不是太过随便了?”“别急Bones,我有办法。”“嘿,臭小子,别随便给我起绰号。你叫什么?”“James·T·Kirk。叫我Jim就好。”

Jim声称自己是个骑兵。McCoy翻了个白眼:“那你的战马被你丢到哪去了?”“在我来这里之前被土匪打劫,他们煮了我的马。”Jim无奈地笑了笑,而McCoy则开始后悔问出了这个问题。酒吧门上挂的铃铛响起,有一个身穿长袍带着兜帽几乎遮住脸,手拿法杖的人走了进来。他环视一圈看到Jim之后像两人走了过来。“你来啦,Spock!”Jim的话语中不由得带上了惊喜,“我们出去说。”

McCoy就这样跟着金发的年轻人与他的伙伴从后门来到了酒吧的后巷里。“Spock,把兜帽摘了吧。安全了。”于是兜帽人摘下了他的兜帽,McCoy这才开始打量起这个人来。尖耳朵、比Jim稍长的脸型,标准的精灵长相。除了棕褐色的眼睛和齐刘海以外,穿着打扮完全就是百分百隐蔽与世间的森林精灵,还是纯血那种。“怪不得你的小伙伴在酒吧里要带着兜帽。尖耳朵的精灵——你知道有多少人把精灵作为狩猎奴隶的目标吗?”“Jim,这位是?我认为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是否要消除此种威胁?”精灵已经退后一步挡在Jim身前,手里的法杖开始发出苍白的光芒,“没事的Spock。McCoy是我找来的牧师。”Jim赶紧向黑发的青年解释道,Spock才将信将疑地放下法杖。McCoy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被尖耳朵混蛋的魔法冻成冰雕,准备伸出手以示友好地握个手:“握个手,庆祝一下成为队友?”而黑发的精灵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与他握手的意思。

高傲的尖耳朵混蛋。McCoy想着,握住了Jim伸过来的手。“别在意Bones,他只是不喜欢别人碰他。”

在买齐干粮,打点好包裹之后,他们就出发了。前往龙巢的路并不好走——最初是森林,之后是雪山——McCoy冻得直发抖,虽然Spock一直在用魔法生火,但是寒冷的感觉仍然无法消退。“你就算杀了我也不会吃那个的,我保证,Spock。”McCoy从熊皮睡袋中哆嗦着探出头就看见Spock递了一个鲜红色,甚至有些铁锈味,长得奇形怪状(那是一张脸吗)的果子过来,而Jim好像没事人一样地坐在火旁小口啃着那个果子。“你就尝尝吧Bones。可以驱寒。我保证吃了没事。”Jim擦了擦嘴边的果汁(这让这画面更诡异了),也凑过来。最后他还是吃了。瞬间,整个身体暖和了起来。“真是他妈的见鬼了。”McCoy自言自语道。

他们诡异的小队就这样行进着:Jim的剑术比McCoy想的好很多,他现在多少有点相信金发男孩所说自己是骑士的话了——毕竟除了经验丰富的骑士,很少有人能将突然扑到眼前,伸着尖牙用尾巴缠上来试图将McCoy一口吞下的拉弥亚直接一切两半。而更不好对付的怪物则交给Spock来负责——看见雷电直接将和McCoy别无二致的变形怪电的四分五裂的场景,McCoy不禁怀疑法师的施法强度是否和情绪强度有关,以及Spock这一轰多少带点个人恩怨。擦伤、挫伤和骨头折断是免不了的——无论是Jim还是Spock都在McCoy的叨叨下被放过治疗术,喂过让Jim差点吐出来的大治疗药剂。

终于,又是在火堆烤火的一晚。他们明天即将抵达龙的巢穴,这可能是最后一晚他们一同坐在火堆前。McCoy百无聊赖地烤着火,看Jim也闲的无聊,而Spock早坐在他的毯子上打坐闭目冥想(精灵族好像并不需要睡眠,这令McCoy十分惊讶人类与其他智慧种族的生理差异),McCoy还是问出了一个自己很好奇的问题。“是什么让你这样的男孩踏上讨伐龙的路?总不能是和我一样为了赚钱吧?靠你的剑术怎么赚钱不好,非要来讨伐龙?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我可不想看见你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被烤成灰。对着灰放复活术可能出来的也是缺胳膊断腿的废人,而就算那样也需要一大——笔钱。孩子,你还年轻,带着他找点别的营生吧。为了钱和名誉什么的东西,把自己搞成那样,不值当。”McCoy絮絮叨叨地,完全没注意到Spock已经坐了过来,想说些什么,又被Jim拦住了。

“为了爱。只要我能抵达那个地方……只要我能拿到巨龙抢走的王冠,我就能和我的心上人成婚办婚礼。”McCoy无奈地叹了口气,转向Spock:“你劝劝他。”“Jim的愿望即是我的愿望。”齐刘海下的棕褐色眼睛透着和Jim一样的倔强:“你可以随时退出,McCoy牧师。”老天,这是什么苦情情景剧。McCoy不禁在心底咒骂Jim的心上人。这明明就是让这两人伤胳膊断腿地回来,甚至永远都回不来。笨蛋男孩看不明白,还要拉上蠢精灵一起送死——于是McCoy咬牙切齿地给出了自己的答复:“只要我还活着,你俩就别想缺胳膊短腿。等回来,我一定要找你那个找你要王冠的什么狗屁心上人算账,Jim。”

他们终于还是进入了龙的聚居地。这里热到令人怀疑自己是否皮肉都会一起融化,McCoy看到了传言中金币融化成的炙热金属湖,还有货真价实的宝石与首饰堆成的山。龙们在巢穴的空顶飞舞,却并没有冲下来吃掉他们,或者喷出哪怕一个火球,只是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和平持续到Jim从龙的珍宝山中把那最美丽的王冠刨了出来。他摆弄着上面的勿忘我,向身侧的Spock展示自己的发现:“和你说的一样,Spock,它们现在还好好盛开着——”在望风的McCoy发现飞在最高处的一只深黑色,体型巨大的龙突然开始喷出黑色的浊气,这是龙在积蓄龙焰的前兆——“小心!”他向Jim和Spock冲过去,虽然知道这是徒劳无功——灰越集中,复活出来的人形态越完整倒是真的。

他就这样看到了此生为止最震撼的场景。比无垠的金银金属湖,人类拼尽其一生也无法寻找到的财宝,金银宝石山更加震撼。McCoy惊得张大了嘴。

一切好像都在一瞬发生。Spock听到了他的呼唤,冲到了Jim的身前,在他身前蹲下来。而金发的年轻人熟练地从身后抱住Spock。McCoy的大脑还没有处理过来Spock居然能让Jim触碰自己的身体的时候,“Ashayam,为了我,变回你本来的形态吧。”Jim的话音刚落,Spock就发出了嘶吼。

医生惊恐地看着自己的同伴长出鳞片与獠牙,变成原来的十倍,不,二十倍高,背上长出了翅膀,外层漆黑内侧银色的皮质翅膀尖端带着银色的尖刺,眼睛已经变成了翠绿色,瞳孔从黑色的圆形变成了一条黑色竖着的线,新生的尾巴分成三叉,而上面又长着更多更长的刺。黑色的鳞片如黑曜石,深绿的鳞片如同祖母绿一样在尾部和后爪,以及翅膀上上带来了更多的色彩。龙的脊背如同黑夜而胸腹如同月光——而Jim只是随着Spock变化形态一直紧紧抱着他——直到Spock变成了一条真正的龙,而Jim稳稳地坐在他背上。

好吧。起码至少在自称是骑兵这一点上,Jim没有骗他。

那么接下来的是什么?McCoy头一次觉得自己的脑子要爆掉了。

Spock用他的龙翼挡下了那个火球,然后发出了低吼。

“是我的小龙蛋回来了!”从那头黑色的龙身上传来一声惊喜的女声。
于是McCoy看着那条龙和Spock一同降落下来,变回人形——那条龙变成人形之后也顶着一个奇怪的刘海,向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他是Spock的父亲Sarek。而在他变回人形之后他背后环抱着的女子则是Spock的母亲Amanda。
“我听我的妻子说有陌生人进入了龙巢。于是我便于高空警戒,直到这位陌生的人类拿起了她家族传递下来的珍贵王冠。入侵者,无论我的儿子和这位人类与你的目的为何,你都不能将其带离这里。请你们离开。”
McCoy头一次看到了Spock的脸绿。“需要现在给你上个治疗术吗?”他小声问了龙一句。Spock却没有理他,反而径直带着脸绿走向自己的父母,“吾儿,是什么使你如此不合逻辑?协助外族夺取你母亲的冠冕?还允许他骑在你的背上于天际翱翔?我希望你记得,仅有伴侣才能这么做。”

“sa-mekh,ko-mekh,请原谅我的无礼。这位名为James·T·Kirk的人类是我的T‘hyla。”
于是年长的龙挑起了他的眉毛,一动不动如同中了美杜莎的石化术。直到他的妻子从身后拿出那顶王冠,“去吧,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年轻人们,”她冲Jim眨眨眼:“其实Sarek很开心。以后多回来看看,这里难得有人类来访,上次我看见这么多人类还是两年前我们化形去镇子上的事呢。让Spock带你看看他小时候攒下来的宝石堆,在他的窝里。”

McCoy怀疑其他的人类访客都被Sarek化成灰或者丢出去了。无所谓了,反正被丢出去的不是他。

“我们可以在这里办婚礼吗?其实我想留下来和Spock多住一段时间。McCoy牧师肯定也愿意多留一段时日。”“当然可以,亲爱的。不用担心食物和水,我们一次会备齐十年的量。菜肴你定,我来准备,我要开始拟定宾客名单了。”Jim已经开始喜欢上Amanda了。他扣着Spock的食指和中指,“带我去看看你的窝吧。”

于是McCoy就参加了一场诡异但美好的龙族婚礼:婚礼上的龙为了照顾他和Jim还有Amanda都化成了人形,无论男女都留着那个奇怪的刘海;婚礼上仅有的肉食是为他们三个准备的,他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巨龙是以食用植物与宝石为生的。他莫名其妙地成了伴郎,又莫名其妙地做回了牧师的本职工作之一——证婚。不时有龙飞到天上,吐出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火焰,如同人类婚礼上的烟花。

而Jim只是带着那顶王冠,笑盈盈地看着这一切。Spock是龙族王子这件事他并非头一次知晓,但是Spock许诺让自己也得到王子的待遇这件事,他没想到自己和自己心爱的龙一起真的做到了。

于是金发的王子牵过了黑发尖耳朵的手指,又凑近他的脸颊和他的巨龙交换了两个吻。一个是龙的,一个是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