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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那个怪人又出现在了酒吧里。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位置,同样无视所有酒精饮料只点了一杯草莓圣代。他是个身材高挑的男人,几乎需要在进门时微微低头才不至于撞到门框。火红的大衣和围巾在一片深色系穿搭的客人中足够显眼,更不必说他那一头在灯光下发亮的银白色发丝。
他已经不再年轻,却依然相当英俊。和人说话时藏在眉骨阴影下的那双蓝绿色眼睛总是温柔深情又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像是要用这种方式勾引刚见面的每个陌生人与他发展出一段浪漫关系。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还没被某个经纪人发现——就冲他这张脸和身材,不管是做模特还是演员都会绝对大受欢迎。事实上从他第一天来酒吧时我就不忍不住在工作之余对他投入更多注意力:平均每天都有三个人拿着酒杯找他搭讪,却无一例外地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就像是某种都市传说,或者什么规则怪谈——伴着夜色出现的神秘男子,看似一场浪漫故事的开始,可惜没人能俘获他的心。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已经停下手里的工作盯着墙上的挂钟,晚上十点一过他果然如我期待的那样准时推门进来,随后走到吧台前扬起嘴角,露出一个称得上甜美的微笑。
“晚上好。还是老样子,一杯草莓圣代。”
来酒吧买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可我时常教育我手下的员工们要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毕竟这世道并不太平,尤其是最近有很多人莫名其妙失踪,看似普通的谈话也可能引火上身。然而这个男人似乎有一种无法拒绝的魅力,让我决定打破自己立下的规矩。
“连续几天来酒吧点草莓圣代,我开店这么多年也只见到过你一个。”我在递出冰激凌时开口向他搭话,“如果你只是为了吃这种小孩喜欢的东西,依我看不如去隔壁快餐店。”
男人并没有因为我的话感到被冒犯,反而像个孩子似的冲我眨眨眼。“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作为老板卖什么都是赚钱,况且隔壁可没有你这样的美人。悄悄告诉你,我来这里其实是要躲一个人。”
就这样,我以请客一杯草莓圣代为代价,让红衣男子始了他的讲述。在他正式开口前我的确期待听到些更传奇的故事——他这身打扮给人的感觉很像那种电影里的西部牛仔,让我忍不住猜测他是在逃避仇人的追杀,还是在躲避情人的纠缠?无论哪一种都足够给我枯燥的夜班生活添点料。然而当我真的投入十足的兴趣等他开口时,却听到他丢下一句:“其实,几天前我刚和我的混蛋老哥吵了一架……”
没错,想象中的离奇冒险或情场纠葛根本不存在,促使他跨越城市来我店里的仅仅是一场普通的家庭纠纷。我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免得让失望过分直白地写在脸上。但那个男人显然毫无察觉,只是自顾自舔去粘在唇边的草莓果酱,然后用他那慵懒又带着磁性的嗓音继续絮絮叨叨起来。起初他说的不过是些再普通不过的琐碎小事,甚至让人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从饮食和作息习惯上的不合拍,到你扔了我的杂志、我用了你的牙杯。某个瞬间我竟忽然产生了错觉,仿佛面前坐着的英俊男人变成了一个婚姻不幸的中年妇女。
现在想来我当时未免过于迟钝,虽然听起来他字字句句都在抱怨,可那种说话的语气、脸上的笑容都表现出与之不符的温柔。我没有父母亲生的兄弟姐妹,但这不妨碍我知道两个人到中年的兄弟间应该如何相处:他聊到自己兄长时显然过分亲密又暧昧得有些微妙,而我却只想着要不要找个机会打断他的牢骚,完全没考虑过亲情之外的另一种可能。
“......平时他是那个吵不过我就一声不响离开的人,现在也该轮到我任性一回了。顺带一提,我在出门前掏空了他的钱包。”谈话间冰激凌见了底,金属勺敲在玻璃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说着站起身,对着我弯下腰行了个夸张的绅士礼。“今晚谢谢款待。我叫托尼,很高兴认识你。”
“艾丽卡。你明天还会来吗?”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个问题,从圣诞节后的第二天开始他就一直按时到场风雨无阻。只是我莫名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当他今晚推开大门走出酒吧后就会消失在夜色里,和之前那些悄无声息失踪的人一样。自称托尼的男人没有回答——我知道这大概率是个假名,毕竟如此肆意张扬的家伙怎么会有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他笑了笑,把两根手指并在一起从头侧划过,转身留下火红色的背影和一句轻飘飘的“Adios”。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应验了。第二天晚上,挂钟的指针已经从十点多转过了大半圈,我却始终没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真应该多提醒他一句的。”我暗暗责怪自己,他这个从其他城市来的异乡人不知道我们镇上正在发生什么:我生活在一个远离喧嚣的偏远小城,它既远不及纽约和曼哈顿的繁华,也比不过麦迪逊、卡梅尔风景秀丽。时代和科技的发展似乎把这片土地隔绝在外,就好似一只被遗忘在角落里的苹果,只能随着时间一点点干枯腐烂。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我的祖父母阴差阳错搬到这里,为了养家糊口开了一家餐厅,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到我父亲手里时被改成了酒吧。归根结底这也是顺应时势的无奈之举——经济下行失业率激增,人们越是穷到没钱下馆子吃饭就越会想着借酒消愁。三年前父亲因病过世,临终前嘱托我一定要接下这里。店内到今天依然保留着非常老派的装修风格,甚至可以说有些单调无趣:深棕色墙壁、木质吊顶,暖黄色灯光和咯吱作响的地板成为了隔绝未成年的天然屏障。店里的客人大多已经步入中年,他们常常面带愁容对着酒杯唉声叹气,或是有再年长些的借着酒劲胡言乱语。
日复一日,生活本该一成不变地过下去。可就在这样一个安静到几乎死气沉沉的地方,从一个月前开始竟然陆续有人失踪,三男两女像是人间蒸发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换作其他城市这大概会被归结为帮派争斗或者毒品交易的结果,但在我们这里别说毒品黑帮,连盗窃案都少有发生——治安官每天最重要的任务可能就是处理在我店里喝多了闹事的醉汉。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恐怖传闻慢慢开始出现:有人说是有恶魔趁着夜色猎杀人类,连尸骨都被撕碎吃干抹净。也有人说瞥见过怪物的样子,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的可怖生物。我不知道这些话是真是假,可当我望着挂钟上跳动的指针时,不祥的预感还是如同潮水般漫了上来——也许托尼只是今晚有事,又或者他已经变成了恶魔的下一个猎物。
酒杯底敲在吧台上的闷响打断了我的思绪。镇上出了名的酒鬼老休伯特从角落挪到我面前坐下,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开口:“我昨晚在巷子里看到他了,那个喜欢吃草莓圣代的娘娘腔。他那身红衣服可真够显眼的,即使离得远我也绝不会认错。我本来以为他是想找个小妞去快活一番,结果你猜怎么样?反倒是有个男的和他拉拉扯扯,接着往他胸口塞了一大叠钞票。我看到他们从巷尾离开,那男人的手一直放在他屁股上——怎么,他今晚不在?”
我摇了摇头。“这故事是你编出来的吧?他看起来不像是会为了钱做那种事的人,毕竟他每次留给我的小费可比你大方多了。”
“谁知道呢!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给的足够多又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哎呀,别这么失落,你是不是看上他了?咱们镇上出色的小伙子那么多,怎么你就一个也不喜欢!听我说艾丽卡,你也真是的,那个冰激凌男究竟是哪一点让你觉得……”
老休伯特脸涨得通红,还想唠唠叨叨继续说教,但我没兴趣听他的醉话。比起好感,我对托尼更多只是感到好奇。像他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来到我们镇子上?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是因为和兄长吵架出门散心,明明有的是比这里更好的选择。从镇上通往外面的公共交通只有一趟巴士,平时极少有外人会来这里停留。托尼的到来就像一滴水洒进滚烫的油锅里,瞬间搅动了这个毫无生气的地方。“他到底是什么来头?”这成为了酒吧里人们讨论最多的话题。有人说他是某个出门追求刺激的富家少爷,也有人说他在自己的城市犯了事,跑来这里避风头。结合最近镇上发生的案子,在我看来他更像是个菲利普·马洛那样的侦探。
接下来的两天托尼依然没有出现,我从客人的闲聊中拼凑出他来到镇上后都在干什么:他总是待在镇中心那间破旧的小旅馆,偶尔在街上晃悠。我试着去旅馆询问,却得到他几天前就没有再回来过的消息。仔细回忆起来他失踪那天的傍晚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那时他正趴在旅馆二楼的窗台,双手悠然地支在窗框上,目光扫过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他那一头银发在夕阳余晖中闪着柔和的光泽,火红的大衣像一团火焰,衣领微微敞开,露出围巾一角随风摆动。
“你在看什么?”我忍不住问他。
他低下头冲我挥手,嘴角扬起一个浅浅的笑。“没什么,只是觉得这里的人看起来很有趣。”
“有趣?他们只是在过日子。”
“或许吧。”他耸起肩膀,双手撑着窗框站直身子,“但我总觉得说不定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似乎停留在什么地方。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却什么也没发现。“你在看什么?”我再次问道,可他只是摇了摇头,随后转身离开了窗台——当天晚上他没有出现在酒吧门口。
除了托尼之外镇上没有新的失踪案发生,而他的消失似乎也只有我放在心上:其他人对一个外乡人的去向毫不在意,就像大家从未弄清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一样。老休伯特的话并不能让我安心——失踪的两名女性都在那条巷子里工作,而那三名男性也大概率是那条街的常客。如果不是没找到尸体,恐怕凶手会被认为是又一个开膛手杰克。传闻中的恶魔真的存在吗?它或许会变成人类的样子伪装成某个普通路人,等到夜幕降临再悄无声息地挑选猎物——说不定它就是当晚那个带走托尼的男子。
就在我确信这个外乡人已经惨遭不测时,他却突然在新年的前一天出现了。冷风和雪片与他一起在推开门的瞬间涌进酒吧,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已经愈合的伤口,干透的血渍染红了他半边眉毛。他拍掉肩头的积雪,像以前一样冲我笑着点头,扬起风衣下摆在吧台前坐好。当他这样做时一股浓郁的灰尘和火药味道飘散出来,几乎盖过了店里弥漫的酒香。
“还是一杯草莓圣代?”我率先开口,上上下下来回打量他,“你看起来不太妙,出什么事了?”
“哦,别在意。我的摩托车出了点小问题,在一条没人的路上把我直接甩进了绿化带——今天不吃冰激凌了,给我来一杯威士忌吧。”他语气轻松,可编谎话的水平还有待提高:这几天从没有人听到过什么摩托车引擎的声音。我转身取下酒瓶和杯子,姑且不打算拆穿他。与品尝草莓圣代时的悠然享受不同,他接过酒杯,立刻像吞药般皱着眉头一饮而尽。
“艾丽卡,无意冒犯。请问你有心仪的另一半了吗?”
“没有。”我如实回答。虽然这个问题听起来像是搭讪的开头,可我确信他并不是这个意思。
托尼沉默了一会儿,用指尖轻轻摩挲着空酒杯的边缘,像是在思考该怎么开口。最终他抬起头看向我,露出一个几乎难以察觉的苦笑。
“那么假如有这么一个人,他不太会表达自己,总是显得冷漠又自以为是。你能感觉到他对你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可他似乎并不真正关心你的感受,他靠近你只是出于……单纯的生理吸引。我们经常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争吵,他也从来都不会主动认错。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你非常爱他吗?”我试探性反问道。
托尼垂下眼睑,嘴角飞快地抽动了一下,像是在忍耐着什么情绪。他抬起酒杯晃了晃,示意我重新把它填满。“我不知道。”他低声说,“他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我受不了他,我对他恼火,我又一直想念他*。如果这是就爱的话,那么是的,从过去到现在我一直深爱着他。”
爱情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自己又还没有遇上真正值得让我心动的人。正当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时,门口铃铛传来一阵清脆的响动。一个身穿蓝黑色风衣的奇怪男人像一道影子般悄无声息地出现。他整个脑袋被雪人头形状的帽子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张大学理科教授般严肃的脸——细看之下那张脸与托尼竟有八分相像。他的个子比我这位常客还要高一些,雪人头上的礼帽被门框挡住半边,进门时他不得不先把它摘掉之后再戴上。这种堪比荒诞喜剧的奇妙反差本该让人忍不住想要发笑,可所有笑意在我看到他的眼神和手里那把狭长的日本武士刀时全都变成了寒意:如果真要打起来,恐怕今晚在场的零星几人都没办法安然无恙看到新年第一天的太阳。我犹豫着伸手摸向吧台下那把左轮手枪,他却完全无视其他人的存在径直走到托尼身边,举起右手轻轻搭上他的肩膀。
“回家了,但丁。跨年夜要和家人一起过。”雪人先生说。
托尼——现在我知道这果然是个假名——转过身,蓝绿色眼睛瞪得滚圆,像看到糖果的孩子那样闪闪发亮。“我是在做梦吗?你居然真的会把它戴上!该死,我一定喝多了……你还是捅我一刀让我醒醒酒吧。”
“虽然愚蠢至极,但这毕竟是你买的东西——没有你在的庆祝将毫无意义。走吧,我向姬莉叶学做了你最喜欢的苹果派。”
但丁站起来,带着浑身的硝烟气味扑到雪人先生身上。后者对这突如其来的亲密行为感到不满,眉间的沟壑逐渐变深,却依然没有伸手把他推开。从我见到但丁的第一眼起他脸上就一直带着笑意,但只有此刻他才终于露出发自内心、毫无保留的真挚笑容。
“新年快乐,艾丽卡。”他的声音因为酒精的缘故而略显沙哑,“别担心,镇上不会再有人失踪了。”
他一定知道些什么。我想要弄清真相:那些失踪的人究竟下落如何,恶魔是不是真的存在。我盯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最终还是忍不住追了出去。雪还在下,街道空空荡荡见不到半个人影,只有漫天白雪掩盖了一切声响。地上没有留下车轮印记,两行崭新的脚印挨得很近,在距离门口几米远的地方凭空消失了,仿佛他们走进了科幻电影里那种通往异世界的时空隧道,直接跨入了另一个维度。
自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有时候回想起来我也只觉得好像做了一场荒诞的梦。可就在某个清晨,当我无意间翻看父亲留下的旧相簿时,一张泛黄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照片里父亲正站在酒吧门口,脸上挂着他特有的憨厚笑容,而他在身边是个一头银发、穿着红色风衣的年轻人。虽然只是一个遥远而模糊的侧影,我却几乎一瞬间便认出那就是但丁。我的手停住了,心跳跟着加快,记忆里零星的片段开始浮现:二十多年前的冬天,那个银发男人曾短暂停留在这里,似乎帮镇上的警察解决了一件麻烦事。虽然具体细节早已被时间冲淡,但他临别前对父亲说的那句话却忽然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无比清晰。
“如果有机会的话,下次再来时希望你可以请我吃一杯草莓圣代。”
END
*摘自毛姆《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