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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迟到了。岸本晚上七点半开始在道顿堀最大那棵圣诞树下等南,后者九点才出现,显然是下了电车后跑过来的,气喘吁吁,眼皮下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上次见面在一个月前,他们以大吵一架分别,而岸本(一如既往地)没有发挥好,正准备无缝衔接上回,先给他一个下马威找回场子,看见南累掉半条命的样子也顿时哑了火。……KTV还?摇头。……那烤肉也?摇头。南哑着嗓子,气若游丝地飘出几个字:洗澡,睡觉。
以南的偏差值,本来连关西大学的边也够不上。用南的话讲,通过了推荐入学考试是幸运了一瞬,倒霉了四年。岸本心里犯嘀咕,如果幸运一瞬的结果是倒霉四年,那幸运还能叫幸运吗?他一直觉得南出柜得太心急,毕竟就算有体育奖学金,私立大学的入学金和学费也不是个小数目。但南淡淡地说:我已经受够了隐瞒。岸本就说不出话。他们之间,似乎总是南更有道理一点。
从小到大,岸本最害怕的人不是自己的父母,不是学校的老师,不是会在路边抓逃学小孩的巡警,而是南的父亲。南的父亲是他在现实中见过的唯一一个把和服当作常服的男人。每一次他去南家,南父都在读报,以至于和南认识半年后,他都没见过南父的脸。某天他做了一个噩梦,南父在餐桌对面放下报纸后,脖子上空空的,没有脑袋。第二天他神魂未定地去问南:……你爸爸到底长什么样?南并不避讳,从家庭相册里取出一张黑白相片给他看,南父身着家纹和服,梳油头,戴眼镜,表情严肃。“这是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拍的,”南说,“在他学校大门前。”差不多到高三填写进路调查表的时候,岸本才反应过来南父身后的牌子是大名鼎鼎的京都大学。
Daddy issue在那个年头还是个新词儿。第一次了解到这个词的定义后岸本就开始纳闷,是不是因为南父是那样的人,南才会那么喜欢北野老师?
对南打篮球这件事,南父从来没有持过一星半点的肯定态度,但南也从来不需要他的肯定。后来南上了高中,在全国大赛打出一点名气,南父便对他每个周末都抱着球跑出去找“那个岸本”的行为略显宽容了一些。但如果让南父知道南打篮球的最终结果是爱上“那个岸本”,可能后半生都会把他锁在阁楼,直到他被登记为失踪人口——出柜那天,南进门前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岸本听了心急如焚:“啊?不行,我得进去,不能让你自己说。”
南说:“你不能去,我爸会打死你的。”
岸本说:“那你怎么办?”
南说:“我说完就跑,你在院子外等我。”
岸本在南家门口度过了整个人生中最漫长的十分钟。不管是走来走去,还是将耳朵贴在门上,屋内都是一片死寂。正在他犹豫南是不是已经被他爹锁进阁楼,自己是否应该现在破门而入英雄救帅时,屋里如爆破般响起一声“王八蛋!”下一秒门便被“哐当”一声撞开,南对他说:“快跑!!”
南是他的队长,因此南的“快跑”于他而言总是有着最高的优先级,甚至高于他自己大脑指令,因为在南说“快跑”时,他总是在思考前就发现脚已经在跑了。两人上气不接下气地一路跑到了丰玉附近的河堤——很多个早退的下午,他们时常在那里消磨时间。岸本不知道说些什么安慰南,正手足无措之时,南却哈哈大笑起来。从小到大,南的形象都与大笑二字无缘,因此突然大笑的南仿佛被恶灵附体一般。也是那一天,岸本意识到,有时大笑的声音和哭声是差不多的。
岸本不忍听他继续笑下去,一把搂过他说:“别笑了,我请你吃烤肉吧。”说着从裤兜里取出钱包,整个儿递给南,听凭处置。南撑开钱包,几枚贫酸的硬币像公共浴池中大叔头顶的毛发般一览无余,岸本马上又改口道:“我请你吃章鱼烧吧……”
没有钱的基调似乎从那天晚上起就定下了。岸本父亲在居酒屋工作,母亲是全职太太,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一家子人指望他尽快反哺,压根就没想过要读大学。毕业后他就开始打工,南也要打工攒学费。他从南那里听过那个数——一百万。关西大第一年入学的学生,至少要准备一百万。南和家里决裂后就没再回去过,找了一家包吃住的火车便当工厂,每天穿得像个太空人似的打包便当,一周休一天,那一天就住在岸本房间的壁橱里。隔天早上,当岸本的一大家子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起床洗漱时,南从窗户跳出去上班,身手矫健,动作敏捷,愣是没被任何人发现过。多年后JUMP上开始连载《死神》,岸本看过,心想原来多年前自己还当过一阵子的黑崎一护,而南则是住在他壁橱里,会给他带来火车便当的朽木露琪亚。
最开始让南决心去上学的理由,是他凭体育特长捡了关西大学这个漏,没有白白丢了的道理。后来,这个理由变成了“都已经上完一年了”,又随着时间流逝转为“都已经上完两年了”和“都已经上完三年了”,如果南再聪明一点,就会意识到自己不该在一件本就没有希望的事上持续加码,可南似乎在这种抉择上有着天然的劣势,就像他们拼命了两年也没能将北野老师换回来一样,南因为看不清未来,而总将希望放虚幻的东西上,直到撞得头破血流才知道是死路。第四年,南坐在岸本出租屋的沙发上,和他一起等待茶几上的杯面泡好。端起杯面的时候南说:“岸本,我可能一辈子都毕不了业了。”
岸本干了一天体力活,饿得两眼发绿,刚一叉子往嘴里塞了半杯泡面,被他一说顿时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好不容易捶着胸口咽下去了,轻描淡写地说:“那我养你一辈子呗。”
如果是晨间剧的女主角,此时应当感动到失声痛哭。但南不是女主角,南的单眼皮和七分冷淡三分阴湿的面相注定了他无法成为女主角。南只是掀开杯面盖,用叉子叉起仅有的两枚鱼板,丢到岸本碗里。
日子过得惨不忍睹,岸本却觉得他们至少把在丰玉打球时刻在骨子里的精神坚持了下来——努力。他和南一直都很努力。南每天都在上课、训练、比赛、复习、打工和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间周旋,有一次南从传单上看到一份时薪颇高的工作,去应聘后当场就被录取了,工作内容是在封闭包间内陪人聊天。南的第一个客户是一个文质彬彬的40代男人,整整一小时内只是向他尽情倾诉自己不幸的婚姻,南以为这就是这份工作的全部,临走时却又被摸了一把屁股。南跟岸本复述后,岸本瞪着铜铃大的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混账东西,真是岂有此理!你不要再去了!”
“为什么?”
“那不就是当鸭吗!”
“只是被摸一下屁股而已,”南抬高声音,“我挣了三千円呢。三千円够我们花多久了?”
岸本不说话了。一生中非常罕见的时刻,他觉得南什么都不懂,又觉得高中时的南绝对不会说出这种话。什么叫“而已”?南没有自尊吗?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去卖。岸本怒从心头起,真想说我不管你了,爱怎样就怎样吧,转念一想,他如果真不管了,南说不定真的会去卖。南对自己的某些事抱着极其无所谓的态度,反过来对他的事又十分敏感。有一次,因为一份打工要求短发,岸本二话不说剪了留了好几年的长发,和南碰面时把后者吓呆了。他解释了前因后果,着重强调了现在工作多么难找,那份工作时薪又是多么高,但南始终一声不吭,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冷着一张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岸本就算再怎么宝贝自己的头发,也绝不至于剪个短发会掉眼泪的程度,南这种矫情兮兮的地方,让他觉得很难搞,却又很受用。
岸本整个高中交往过五六任女友,但他并不觉得自己最后和南在一起有什么奇怪的。那段时间,每当岸本处于恋爱期,南的态度就会变得十分古怪。最开始岸本以为南嫌弃他耽误训练,后来岸本以为南嫌弃他北野老师走了还有心思谈恋爱,再后来岸本以为南是嫉妒他有恋爱可谈——于是他贴心地问南,要不要帮你张罗一个女朋友。南天生做不了大表情的脸只能用脸色表达情绪,譬如那时岸本就眼睁睁地看着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红一阵白一阵,白一阵紫一阵,最后他说:“岸本,你脑袋被门夹过?”
他们青梅竹马,但也并非无话不谈,不是因为关系不到位,主要原因应该归结于南的性格——南是闷葫芦吸收天地灵气成精,心思主要靠猜,而岸本头脑简单,偏爱打破砂锅问到底,只要猜不中就会一直往下猜。
岸本很好奇,如果他没有猜中,南会不会让这个秘密烂在心里。以他对南的了解,大概率会是如此。南会像整个高中期间一直做他和每任女友之间的电灯泡幽灵一样,变成他们全家福的幽灵,在他扶着妻子牵着小孩合影时,在后排阴森地盯着他;继而变成养老院的幽灵,在他和妻子被护工推着在草坪放风时,在楼上玻璃后阴森地盯着他;继而变成公共墓地的幽灵,在他于地下长眠时,在隔壁墓碑下阴森地盯着他。
他问过南:为什么喜欢我?南用一句话让他陷入了逻辑混乱:因为喜欢你不需要理由。后来他才慢慢地明白,因为南可以熟门熟路地打开他家壁橱,为他找出八岁时藏在角落里又忘记的时光胶囊,因为他可以二话不说用钱包里仅剩的两个钢镚请南吃一顿章鱼烧,因为南可以自然而然地把餐盘里不爱吃的东西夹进他碗里,因为他和南可以共享护腕、互换鞋带、喝同一瓶宝矿力、跪在地上帮对方放松肌肉、把对方收到的情人节巧克力当粗点心吃,因为他们太早地过上了一种亲如家人的生活,所以南喜欢他,就像他喜欢南一样,不需要任何理由。
直到南说:“算了吧。”
南说出这句话之前,他们已经剑拔弩张地吵了足足半个小时。因为没有钱,再小的事情都会成为导火索。但南说的所有话里,没有一句比这句更令岸本鬼火冒。算了?什么算了?在他心里,南已经因为现实“算了”太多,现在他连岸本实理都想“算了”。南默不作声地把自己逼到绝路上的后果他已经见过一次,那天之后他便暗下决心,绝不允许那种冰冷的眼神再在南身上出现,绝不允许那种事情再次发生。
可他岸本实理又是什么东西?他有什么资格来允许或不允许?他是南的发小,朋友,同学,队友,在某些早晨给他做饭的人,在某些晚上和他做爱的人,无端端累死累活挣钱帮他继续读书的人,但他不是南的父亲、母亲、妻子、血脉相连的亲兄弟,他不是被放弃后还能理由充分身份正当地留在对方身边的人,说到底,他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的心一瞬之间变得又冷又硬,就像此时天花板外悬在他头顶的月球,几十亿年前就死了。
岸本说:“那就算了吧。”
那之后近一个月没联系。某日岸本下班,路过通天阁,听见警车和救护车声,警灯的红光中乌泱泱围了一群人——有人从楼上跳下来了。“听说是大学生。”“失恋?”“看这行头,是刚刚去面试失败了吧。”“唉,这年头。”岸本听着人群议论纷纷,忽然头皮一麻,脑袋“嗡”的一声,大着嗓门高喊“让一让、让一让”,硬是如摩西分海般挤进去。地上有一摊血,一个身着黑色正装的男人侧着脸趴在地上,那姿势让他无端地想起南。南在他面前坠落下来,趴在地面上,一动不动。两个画面重合起来的一瞬间,他脚下的地面好像消失了。
南现在在哪?南还好吗?南会不会已经静悄悄地死在哪儿了?他总是静悄悄的,直到出事后才让人后知后觉其实有多少不容忽视的端倪。南的家人已经不是他的家人了,这世上除了自己还有谁关心南,在乎南?
在高中岁月从自己身上流逝的第四个年头,泡沫经济破灭的第七个年头,岸本像心斋桥边标志性的格力高广告牌一样,在刚刚死了一个人但依然灯红酒绿的大阪街头拼命奔跑着,出于某种毫无缘由地占据了他全部精神的担心,要找到一个一个月前态度明确地要和他一刀两断的男人。他知道这很荒谬,但又不能不做。关西大在吹田市,和大阪市一河之隔,他平日几乎不过去那边,南的学校也是才第二次来。万幸有夜色掩护,他和大学校园的格格不入才不至于那么明显。几年前第一次带他来时,南先给他指了篮球馆的位置——于是岸本第一个找的地方也是篮球馆。这个时间,馆中只剩一个空洞洞的球声。他在门后偷看,是南在投球。南顶着汗津津的额头,背对着他,正在一遍遍地、非常专注、投入地投三分球。
岸本很久没有碰球,也很久没有看过南打球了。小时候他们住得近,一直同在一个野球场玩球。在岸本看来,篮球只有一个人以上打才能叫玩,一个人打只能叫练。南儿时性格腼腆,除了他没有其他朋友,因此每当他们吵架后,南就会一直这样在野球场孤零零地练习投球,看起来好不可怜,于是每一次岸本都会天降神兵般突然接住他撞上篮筐又弹得老远的球,再投回去,南转过头看见他,就会对他笑。小孩南的笑像大阪的雪花,有一点甜,有一点凉,积不起来,落在他心上就化了。
有一刻,他几乎要迈出步子去,一如既往地上去接住南落下来的球,却有一个声音在他心中说,“算了吧。”
岸本收回身子,背靠着门又听了一会儿空落落的球声,最终走出关西大的大门,独自坐了十三站地铁回家。从地铁口出来时,有什么冰冰凉凉的东西落在他的嘴唇上,他抬头看去,下雪了。
还没到圣诞节,情侣和商家们都已经抢先躁动起来,但岸本关心的只有洗手台上的洗发水用光了。他趿拉着拖鞋去楼下的杂货店补充库存,看店的老婆婆颤巍巍地拿起柜台上的公用电话:“对了,小实理呀,有人打这个电话找你……”
岸本心里一紧。知道这个这个电话可以联系上他的只有家里人和南。他问道:“是……是男的还是女的?多大岁数?”
“是之前总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小伙子啊……他说等你回来了,就给他打回去。”
岸本一把抓过听筒,悲欣交集,感慨万千。在拨给南宿舍的公用电话前,他又多问了一句:“婆婆,他什么时候打过来的?”
“哎,是什么时候来的……”婆婆掏出老花镜,舔着手指翻看日历,“噢,对了对了,是上个月的28号,婆婆给忘了。”
那不是都快一个月了吗?!
岸本又把听筒放下,重新做了一轮思想准备才拿起。
“你好,我找南,南烈。”
听筒这边,仿佛能听到南跑来的声音。南从很远的地方跑到他面前,脸颊和鼻尖通红,呼出一团团白气,有些难以置信地抬着眼看他:“岸本?”
“是我。”岸本不自觉地用手不停扯着电话线。
“对不起,是我错了。”南说。
然后他们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又不约而同地同时开口。
“我……”
“你先说。”南说。
“你说吧。”岸本说。
南倒也没跟他再客套下去。
“我想见你。”
南迟到了。岸本晚上七点半开始在道顿堀最大那棵圣诞树下等南,后者九点才出现,显然是下了电车后跑过来的,气喘吁吁,眼皮下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气若游丝地说要洗澡睡觉。岸本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看他,南头发比上次见面长了不少,刘海也剪得像狗啃过。岸本憋了一路的恶气登时全散了,只好拉过他一只袖子说:“那我们走,回家。”南忽然用没被拉住的那只手抚上他的脸颊,轻轻吻一下他的嘴唇。
“我想你了。”他看着岸本实理的眼睛。
南的嘴唇像雪花一样冰凉,岸本的脸像岩浆一样滚烫。伯利恒之星在他们背后,在巨大的松柏顶端闪耀。教会的教友一边分发着圣诞节感恩崇拜的传单,一边喋喋不休地诵经。
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
南在地铁上靠着他的肩膀小睡了一会儿,疲惫好像就这么消解了大半,洗完澡后又来了劲,缠着他做了好久。南比任何时候都更热切地吻他,他也比任何时候都更热切地绞着南,直到两个人都筋疲力尽。南勾着他的手指说:“延毕重修的钱我妈出了。”
“你妈?”岸本目瞪口呆。南母是全职太太,这些年一直瞒着丈夫掏私房钱补贴南,但这么大手笔的钱几乎没可能拿出来。
“肯定是我爸交代的。我妈喊我回去,说家里有个女孩想让我见一见。”
“那你收、收……”
“我收了。”
岸本心里一沉。
“因为有样很贵的东西要买,太贵了,准备了好久,又多打了两份工,也不顶用。”南把脸埋在枕头里,闷声闷气地说。
岸本没在听。如果南会回去相亲、最后和某个女孩结婚,那他呢?倒不是要怪南是什么负心汉薄情郎,他俩这日子确实也不是人过的,坚持不下去反而是最合理的情况,可他毕竟,毕竟对南——
岸本的大脑构造不太适合思考太复杂的事,想着想着他就停止了思考。在他停止思考的时间,南已经穿好了衣服,从挂在门口的大衣口袋里取出了一个明显精致到不该出现在这个出租屋的小盒,递给他。
岸本呆呆地看着。
南用拇指掀开小盒,岸本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在南的预备方案里,显然没有预备到这种情况。因为岸本呆若木鸡、毫无惊喜之意的反应,他来的路上还捋了好几遍的词儿转瞬间化为脆弱的沙堡,随风而逝。带着一种一个被窝睡不出两样人的呆滞,他对岸本干巴巴地说:“……要是觉得戴手上太显眼的话,你可以系在脖子上。”
这世上哪有会把这么大的钻戒挂脖子上的蠢货啊?
岸本哭了起来。
岸本偶尔会想,现在的自己究竟是不是小时候的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不同的阶段他的理想都不太一样,不过基本上都可以用胸无大志一词概括。希望父母不用再那么辛苦,希望弟妹有出息,希望一直开开心心地打篮球。辛苦赚钱的主基调刻在他的出身里,因此就算不遇见南,他的人生似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但与南的相遇应该切实地作用在了他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上。岸本文科学得稀烂,说不上这个部分具体是什么,但如果没有南,在那些最艰辛的日子,他又该在心里装着谁的名字才能捱过去呢?
他并不指望南尽快成为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一份正经工作,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他们都知道这是空话,连那些电视机上西装革履、侃侃而谈的男人们都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会好起来。他们曾经像一群蛾子争先恐后地扑在糖水上吮吸,糖水吸干后,便该支付代价了——高失业率、房地产市场暴跌、公司裁员、银行坏账。为什么他依旧能傻到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全部命运和另一个人紧紧捆绑在一起?这件事,他在做的时候从未细想过,现在,岸本能想到的理由也只有一个——因为对方也是同样的傻。
第二天两个人都没安排,南却大早上就把他拽了起来,要去轧马路。岸本穿戴整齐了,眼睛还不肯睁开,站在玄关一边打哈欠一边抱怨。南给他系围巾,说他们高中时每天都这个点起来晨练。空荡荡的马路对面,有个中年男子在兜售手中的氢气球。南等绿灯亮起,飞快地跑了过去,又在红灯亮起前抓着一只粉色的心形气球跑了回来。
“你不肯戴戒指,先给你系个气球吧。”
岸本被他逗乐了。他不是不肯戴,是不敢戴。他丢三落四惯了的,总是南给他兜底。要是那枚天价之物在一次普通的轧马路中不慎掉落,而他俩谁都没发现,那他俩就等于一年白干了。
南一本正经地把气球隔着手套系在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认真的神色就像每次比赛前系好鞋带一样。他忽然想感谢南一大早把他拎出来,但凡大街上人再多一点,他都绝对不想奉陪他的突发奇想。带着这个玩意儿又走过两条街,南忽然停下脚步,揉起了右眼。岸本忙问:“怎么了?”
“应该是睫毛掉进去了。”南的右眼已经有些泛红。
“别动,我来看看。”确实有根睫毛在南的眼白上,想将其取出,手套的精度显然不够。岸本想也不想就脱下手套塞在口袋里,捧着南的脸,用食指轻轻把那根睫毛沾了出来。
“好了。”
岸本洋洋得意,南却看着他身后某个地方,一脸呆滞。
岸本顺着他的目光扭头看去,发现那只气球正在逐渐远去。
是南先反应过来:“跑起来,岸本!”南说完,拔腿就跑。
别傻了,人的腿怎么可能追上风?可南的指令在他这里总有着最高优先级,在岸本想完前,腿已经跟着跑了起来。太久没练过了,跑过一条街后,肺被压迫到难以呼吸,血气涌上嗓子,该死,早知道要跑,就不该穿这么厚的衣服和靴子。岸本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单手拽开南给他系得过紧的围巾,同时眯着眼,看着刺眼的晨光从玻璃高楼后钻出来。气球已经消失了,岸本仰着头,心里一阵绝望,跑在前面的南却依旧没有停下脚步。
没有停下脚步这件事,自己似乎也是一样的。到底为什么在跑?岸本不知道。只是南在跑,如果他不跑,很快就会看不到南被风吹起的鬓角。自己是怎么认识南的来着?除了住得近还有其他理由吗?对了,是这样的——他喜欢看南跑起来的样子。最开始,他们总是在一街之隔各自打着篮球,有一天,岸本抱着篮球走到他身边,问他要不要一起。自那天起,他就一直在南身旁奔跑。
某天的放学路上,南问他,我们两个全力跑起来,你觉得谁会先撑不住?他接受了这个毫无意义的挑战,因为他们一直这么愚蠢。只是做出这样惊天动地的蠢事后,他连两人的胜负结果都无甚印象,只记得自己出于浅薄的好胜心,为了动起来而榨出了最后一滴灵魂。而在喉头猛烈一腥后,突然所有苦楚都消失了,他像是摆脱了身体,变得像风一样轻。这个瞬间仿佛是永恒的,他自由自在地穿梭在空气中,没有任何拘束。虽然后来他意识到,这个状态其实只持续了大概一百米,那是他的身体动用了最后的储备能量,将其耗尽后,他便应声倒地。
那场挑战的结局,是他们像两具突兀的尸体一样摞在坂道尽头,累到连眼球都动不了一下。岸本在中学课本上读到,有一名男子想向一个印第安酋长购置土地,酋长告诉他,在太阳落山前,他的双脚丈量过的土地全是属于他的。男子奔跑了整天,想要圈起尽可能多的土地,终于在日落前跑回了酋长身边,却在正式拥有这些土地前力竭而死。在中国的古老神话里,有一个巨人想要追上太阳,他为此饮尽了大江大河,却在追逐了整整九天九夜后死去了。在更遥远的西方,有一个真实存在过的士兵,为了传递已军胜利的战报而一口气跑了四十余公里,将捷报传到后便倒在地上,停止了呼吸。他们这样拼命地奔跑,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们两个的运气都算不上好,打出生以来就一直如此,徒劳地奔跑在自己的生命中,却永远追不上想要的东西。可即使如此,一生中似乎有几个确实的瞬间,包括此时——岸本无法移开目光般看着南展翅欲飞的围巾,以及甩在身后、被晨曦不断照亮的团团白气——他们和风一样快,不,不仅如此,是跑得比风更快。
F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