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瞧瞧你这副样子,约翰。”
闪电伴着雷声从漆黑的穹顶落下,密集的雨点冲刷着地面上没有被遮挡的一切。半分钟之前,约翰按响了一栋三层别墅的门铃,半分钟后,有人应声打开了大门。
暖黄色的灯光从门内透出,勾勒出站在门口的男人的轮廓。不远处的路灯投下微弱的亮光,打在男人的正面,让他那身大地色的居家服看起来更加温暖舒适。马库斯站在自己家的大门前,用那双鹰一样锐利的湖蓝色眼睛打量着门前这个已经被雨水浇透了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半长的黑发狼狈地贴着额头和脸颊,雨水顺着头发和脸颊向下流淌,男人衬衣上的血迹早已被雨水晕染、冲刷,成了触目惊心的一大片红。马库斯皱起眉头,皱纹在昏暗的灯光下变成深邃的裂纹和沟壑。
“你看起来糟透了。”
“是的。我能进来吗?”他的声音疲惫不堪,带着雨水的潮湿气息。
马库斯叹了口气,侧过身体让出一个身位,空出的那只手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约翰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抬起沉重的双脚,踏进了马库斯的家门。
这段记忆遥远得已经让约翰记不起到底是发生在哪一年。而在今天,在约翰又一次站在马库斯家门口的时候,它随着水洼里逐渐上涨的雨水再一次浮出水面,让那段潮湿的过往再一次浸湿他的灵魂。这不过是纽约的又一个雨天,在这片约翰所熟悉的街区,在老友的家门前。
一切本应该和过去没什么不一样,在某些时刻,他会带着一身伤,像一条落水的流浪狗一样出现在马库斯家门口。这样的场景重复过无数次,从他们还年轻时一直到“芭芭雅嘎”突然消失的那一天。在遇到海伦之前,他对这里比对自己的“家”更熟悉。
马库斯通常会顶着一张“臭脸”迎接他,约翰觉得他就像把“你他妈又要来弄脏我的地毯和地板了”刻在了脸上。刻薄的评价总是少不了,不过马库斯从来没有拒绝让他进门。无论他脸上的表情怎样,或是嘴里说出什么话,最终的结局都是这个对生活一丝不苟的男人关起门来,收拾这个在杀手界如传说一般的人物留给他的“烂摊子”。
但是这一次,约翰没有按门铃,只是默默从身后掏出一把已经上膛的格洛克,接着将空闲的左手伸进口袋,握住了口袋里一把孤零零的钥匙。
1,空墓碑
那天深夜,他打电话叫来查理。按照惯例,他告诉查理,这一次预定的是“双人餐”。当查理带着手下赶到马库斯的家里时,年迈的男人摘下帽子,带着遗憾地看向倒在楼梯前的马库斯。约翰轻轻摇了摇头,将两枚金币放在了查理的手心里。查理会意,让手下拖走了餐厅里的另外两具尸体。
约翰来到沾了血迹的沙发旁,从脚边的地毯上捡起一颗带血的牙齿。他把那枚牙齿放在手心里,在头顶的水晶灯下仔细观察,然后用纸巾把它小心地包起来,收进了口袋里。
“他人不错。”查理来到约翰身边,手里依旧拿着他的帽子。
“是的,”约翰转过身,看着马库斯的尸体,“查理,我能借样东西吗?”
“都在后车厢里,你随便拿吧。”查理看着他,耸了耸肩。
“谢谢,我会还回来的。”约翰感激地看向查理,对方挤出一个安慰的微笑,点了点头。
他从浴室找来了干净的毛巾,用水浸湿又拧到半干。约翰回到楼梯旁,跪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挪动马库斯的尸体,抬起他的脑袋,让马库斯的头枕在自己的大腿面上,然后用手中的毛巾开始擦拭他脸上的血迹。查理走过来,坐在台阶上,看着约翰一点一点擦掉马库斯脸上已经干涸的暗红色。两个手下依旧在忙着清理,除了尸体,他们还要帮忙收拾屋子里的狼藉。这本不是他们的职责,但是查理说这是他提供的“免费服务”。他没有什么能为约翰和他这位共同的老友做的,只能尽己所能,将此处恢复到他生前时那般井井有条的样子。
“约翰,如果你需要我帮忙……”
“我一个人去,查理,你留在这里。”约翰把已经被血水染红的毛巾丢在一旁,慢慢地挪动马库斯的身体,让他倚着自己,然后看向查理。“帮我把他弄到我背上。”
“没问题。”
查理起身,从他怀里接过马库斯。约翰转过身,一只膝盖跪在地板上,半蹲着,背对着查理。查理将马库斯毫无生气的身体架到约翰的背上,约翰起身,背上压着马库斯的全部重量。腹部的伤口又开始提醒约翰它的存在,而约翰选择忽视它,咬了咬牙,踉踉跄跄地向楼梯走去。在决定做这件事之前,约翰吃掉了那天医生给他的最后两粒药片,伤口好像因为他的动作裂开了,但目前还不碍事。
他背着马库斯到了一楼,打开大门,走出这栋房子,打开汽车后排的车门,将马库斯安置在了汽车后座上。他看了看躺在后座上的老友,关上了车门。
他从查理的厢式货车里找到一把铁锹,将它丢尽自己的后备箱,然后钻进驾驶座,发动了汽车,驶向一处偏远的公墓。第二天,来扫墓的人发现这里一处新挖的坟墓上方,竖起了一块没有刻字的墓碑。
空荡荡的家像一具纤薄的空壳,钢筋与砖石构成的坚固外墙在钥匙插进锁孔的那一刻仿佛马上就要垮掉。一座人去楼空的建筑远比它看起来得更加脆弱,曾经居住在其中的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约翰转动手中的钥匙,伴随着熟悉的“咔嗒”声,门锁被打开了。
门内的黑暗仿佛能够吞噬一切,路灯的光亮徘徊在马库斯家门前的地毯上止步不前。约翰举着枪向前迈出一步,鞋尖没入黑暗,刺骨的凉意从脚尖向上爬来,如藤蔓一样将他纠缠,拖向漆黑寒冷的冥河之中。
左腹的刀伤还未愈合,绷带下的伤口还在渗血,约翰每向前迈出一步,肌肉都会牵动着那处伤口,撕扯着他,从皮肉到灵魂。
约翰最终还是踏进了这间房子。他握着枪,小心翼翼地走进去,警惕地观察着屋内的情况。约翰不确定会不会有维戈的残党蹲守在这里,如果他们真的在这里,这倒是个不错的干掉他的机会。或者约翰还得花几枚金币请查理来,他不想让别人弄脏马库斯的屋子。
好在,这里一个人也没有。
约翰关上门,陷入一片死寂和黑暗之中。这里和门外几乎是两个世界,车辆驶过的声音伴随着大门的关闭被隔绝在外,街道上的黄色路灯透过大门两侧的窄窄的玻璃窗和一层薄薄的纱帘洒进屋内,照亮了大门前方的一小块地板。约翰·维克仿佛置身冥界,他的双脚如同踏入冥河汹涌冰冷的水流之中,沉重、刺骨。
门外的世界奔流不息,而在这里,时间已经停滞。
那天夜里,马库斯安静地躺在他的汽车后座上。他浑身是血,被血染红的衬衫下,胸口布满弹孔;马库斯双眼紧闭,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甚至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浓重的血腥味和火药味盖过了他身上一直都有的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即便约翰早已习惯了血与硝烟的气味,但汽车里挥之不去的死亡气息依然让他的双手控制不住地颤抖。
马库斯一向喜欢穿得整洁得体,身上的西装和衬衫都被精心熨烫过,没有一点污迹。如果可以选择,没人希望自己死时胸膛里还嵌着八颗子弹。但是约翰在他家中看到的景象说明,他在最后的时刻奋起反抗,夺过手枪打死了维戈的两个保镖。死亡对于马库斯来说并非无可奈何,哪怕结局已经注定,他还是选择了自己的方式,带着尊严离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对自己的“背叛”有任何的忏悔,他没有恐惧,没有求饶,他们都清楚惹恼维戈的后果,但是马库斯义无反顾。约翰知道自己欠他不止一条命,但他没有机会再还了。
在那个深夜,汽车的远光灯几乎穿透黑夜,将约翰和周围的墓碑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长满青草得地面上。草叶上挂着水珠,在刺眼的灯光下闪耀。约翰在寂静得只能听得到虫鸣的墓地里,一锹一锹地掘开被雨水浸泡得松软的土壤,挖出了一个足以装得下一个成年人的墓穴。他将铁锹插在挖出的土堆上,转身回到汽车里,抱起马库斯已经冷掉的身体,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向他亲自挖好的坟墓,让他躺在里面。约翰回到地面上,站在墓穴旁看着下面的马库斯,直到他下定了决心,将铁锹从土堆里拔了出来,然后铲起泥土,一点一点盖住了里面的人,直到视线之内再也看不到老友身上的任何痕迹,直到墓穴被填平。填满墓穴的泥土是一堵分隔过去与现在的、不可动摇的高墙,马库斯将停留在那里逐渐化为骸骨和泥土,约翰却必须离开封存过去的棺椁,继续他的生活。
他们曾经谈论过死亡,在某一次死里逃生之后,在某人的葬礼上,或是在某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连约翰自己也记不起的时刻。死亡离他们从来都只是一墙之隔,没有什么需要避讳的。在约翰与马库斯共同的认知里,死亡是不可琢磨之物,也是马库斯常挂在嘴边的“人生无常,世事难料”。像他们这样的人,往往走到生命的尽头时就已经耗光了所有的运气,所以他们的命运会以何种方式收场,人人不得而知。只是马库斯明白,他们往往没有善终的可能。
他们谈论死亡,却从未谈过死后之事。
马库斯生前没有告诉约翰,当自己死后,应该在墓碑上刻下什么、应该举办什么样的葬礼。约翰也是在埋葬了海伦之后才决定了自己的墓志铭,但马库斯从未提过这件事。马库斯是个老派又讲究的人,一场体面的葬礼才配得上他有尊严的死亡。但是当约翰真正需要面对老友的死亡的那一刻,才发现他根本来不及准备,甚至连一个提前挖好的、尺寸合适的墓坑都没有。死亡是无法预料之物,生活也是。约翰来不及准备那些能让死亡变得更加体面的东西:棺材、墓碑、鲜花、丧服和牧师,还有那些能够参加葬礼的朋友。他无可奈何地让自己最亲密的老友以最简单的方式下葬,就像他曾经无数次面对亲近之人突然的离世一样。或许马库斯是对的,因为当为对方料理后事不会成为他们之间的一种约定之后,那么约翰如何处理这件事,马库斯都没有理由怪罪他。他永远不会怪罪他。
约翰找到一块空墓碑,立在马库斯的坟前。一块墓碑上理应留下些什么,比如逝者的姓名、生卒年、一句墓志铭,又或是他人对他的评价……约翰坐在马库斯的坟前想了许久,却没有想出应该在老友的墓碑上刻下什么。最终,这块墓碑上连名字也没有。
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名字更多的是一种符号和象征。它代表的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名字背后那些宏伟的业绩、令人闻风丧胆的故事、他人无法超越的力量……在这个庞大的杀手帝国中,“约翰·维克”这个名字就是顶级杀手的代名词。只要听说过这个名字的人,都会听到他的另一个故事——在酒吧里只用一支铅笔就可以杀死三个人。而在这里,“马库斯”这个名字,则代表了一个一去不返的时代,一个关于“守旧派”的传说。他是这里资历最老的人之一,也是约翰认识的最好的狙击手,没有目标能躲得过他的眼睛和子弹。马库斯在很久之前就抹去了自己的姓氏,所以约翰并不知道他姓什么,而这对于马库斯来说也并不重要,他们仅靠自己,就可以在杀手的世界里树立起自己的威信。
马库斯的过去是个谜。他没有过多地提及自己的经历,约翰只是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捕捉到一点从前的影子。从他的习惯看来,马库斯曾属于一个古老的家族,而从某一天之后,他的家族连同他的姓氏不再被人提及。约翰并不清楚那时发生在马库斯身上的事情,他只知道马库斯永远地离开了那里,将那段过往和他的姓氏一起抛在身后,就像他与过去彻底划清了界线,不再提起它。他的生活从仅仅使用“马库斯”这个名字开始,直到他带着这个名字躺进坟墓。
约翰深吸一口气,收起格洛克,伸手摸到了门口墙壁上的开关,然后打开了一楼的灯。
房间里亮了起来,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地板干干净净,所有的陈设都原封不动地摆在原处,墙壁上的装饰和挂画一件未少,这里就像马库斯还在时一样。有那么一个瞬间,约翰在期待从楼上传来的脚步声,他在原地等待了几秒,最终只得到一片寂静,就如他方才在黑暗中感受到的一样。
2,威士忌
“晚上好,两百万先生。”马库斯嘴角上扬。
当漆黑的枪口对准自己的时候,约翰并没有感觉到有多紧张。无论是敌人还是朋友,干他们这一行,用这种方式打招呼实在是司空见惯。况且对方是马库斯,不是别的什么人。他看着举枪指着自己的男人,从对方的脸上捕捉到了得意的神情。
“现在是凌晨两点,马库斯。”约翰挑了下眉毛。
“晚睡的鸟儿也有虫吃,约翰。”
“维戈就是这样请头牌狙击手出山的吗?他可是给了珀金斯女士四枚金币。”
“那我该重新考虑下我的报价了。有人跟着你吗?”
“没有。”约翰手握住枪管,把它从自己面前拿开。
“很好。来吧,我准备了东西给你。”马库斯收起了手枪,带着约翰上了楼。
约翰来到厨房,打开了马库斯的冰箱,在里面找到了半瓶威士忌。他拎着酒瓶,从墙边的一排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玻璃杯,带着它们来到二楼,坐在通向三楼的台阶上,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
在冷藏室储存了许久的威士忌酒瓶在室温下蒙上了一层雾气,约翰的指痕印在上面清晰可见。酒杯里浅棕色的液体在水晶吊灯下显得透亮,约翰拿起它时,液体晃动着,表面的涟漪泛着金色的亮光,像那天他们手里的酒杯相碰时一样。
马库斯其实几乎不喝酒。在约翰的记忆中,这位年长的杀手喝酒的次数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他似乎活得过于清醒,甚至不允许酒精侵扰自己的神智。马库斯曾向约翰坦言,喝酒会影响他的专注力,身为狙击手,他不太喜欢那种摄入酒精后视线无法聚焦于物体上的感觉。约翰笑他是酒量太差,给自己找借口,马库斯只是笑笑,然后端出一杯咖啡或是红茶去碰他的酒杯。
不过也总有例外,比如在一个不喝酒的人的家里出现的威士忌。这不是什么私藏,也不是用来招待重要人物时才会拿出来的东西,就连他的头号金主——维戈·塔拉索夫亲自登门拜访,招待他的也只有一杯没有任何添加的鲜榨芜青胡萝卜汁。这瓶威士忌是马库斯与约翰之间的一种心照不宣的约定,每当马库斯心情极好的时候,它就会出现在他们两人面前。而这意味着马库斯愿意为他打破自己的规则,颇为难得地与他喝上一杯。
约翰往自己的口中灌了一大口威士忌,然后把瓶子里剩得不多的棕色液体倒入酒杯中,失神地盯着手中微微晃动的透明棕色液体。现在这瓶酒都属于他了,那个家伙不会再劝自己少喝一些了。
冰凉的液体划过喉咙,随后灼烧感从还未彻底修复的食道和胃部传来。那里因为搏斗损伤了内壁的黏膜,这对约翰·维克这样的人来说是家常便饭,但这不意味着他能够习惯疼痛,尤其是在他再一次失去谁的时候。
回忆随着威士忌从食道顺流而下时逆流而上,将酒精带来的灼烧感和回忆的刺痛一起送入他的大脑。关于这位老友的记忆开始不断出现在脑海中,像是走马灯一样,被分成无数个片段。约翰放弃抵抗,他又灌了一口酒,然后把杯子放在台阶上,仰起头,盯着天花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当这间屋子的主人从柜子里拿出酒的时候,约翰甚至有些吃惊,因为马库斯端给他的不是茶水或咖啡,而是在他家里难得一见的威士忌。他了解约翰的口味,甚至买的就是他常喝的那一种。
“为了什么?”约翰接过酒杯,看着身穿居家服的男人端着自己的杯子坐在了另一张单人沙发上。
“为了庆祝你没有穿着内裤死在大陆酒店里。”
“太贴心了,马库斯。”约翰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海伦去世之后,他第一次笑出来。
“不客气。”马库斯看着他,欣慰地点了点头。
约翰举起酒杯,碰上马库斯手里的杯子边缘,喝下了一口威士忌。马库斯湖蓝色的眼睛盯着他,缓慢地将酒杯贴近自己的唇边,抿了一小口。
“这是特权,对吗?”约翰指了指酒瓶,问道。
“欢迎回来,约翰。”
“我并不打算……”约翰放下酒杯,神情变得凝重。
“现实留给我们选择的余地并不多。”马库斯也放下杯子,双手交叠放在大腿面上,露出一副怀念的表情。
“不说这个了。”约翰叹了口气,重新端起酒杯,举到马库斯面前,对方意会,轻轻点了点头,端起自己的碰了一下。玻璃杯碰撞发出“叮”的一声,金色的光晕在杯子里晃动,令人目眩。
“你为什么答应他?”约翰换了话题。
“为了不让你死得那么难看,约翰。”马库斯向后靠在沙发上,脸上带着些无奈。
“我明白。”
“如果不是我,一定还会有其他人去做这件事,那么你现在很有可能就不会坐在这里和我喝酒了。”他晃了晃手里的酒杯,冲着约翰扬了扬嘴角。
“谢谢你,马库斯。”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约翰,你不是专程来找我聊天的。”马库斯收起笑脸,又恢复了平常的严肃面孔。
“我要去给维戈送个惊喜。”约翰喝完了最后一口威士忌,把杯子放回桌子上。
“祝你好运,约翰。”马库斯说道。
“谢了,马库斯,也谢谢你的威士忌。”约翰看了眼手表,起身走到马库斯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用客气,约翰。”马库斯抬头看向他,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对了,你会留着这瓶酒的,对吧?我们下次把它喝完。”走到楼梯旁的时候,约翰回头看着还坐在原处的老友,提醒道。他看到马库斯举起酒杯喝了一口,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约翰冲他笑了笑,转身下了楼,离开了马库斯的家。
盯着天花板的时候,约翰突然意识到,马库斯没有回应他离开前说的话。那只是他自己单方面的邀请,对方却没有给出承诺。如今看来,他那时理应为自己的匆忙拜访向马库斯道歉,但是约翰认为他能够解决所有的事情,还有机会能够专程前来陪马库斯把那瓶威士忌喝完。而现实则不留情面,在他的背后挥出重重一击。
海伦下葬的那一天,外面下着大雨,天气阴沉昏暗,雨水连绵不绝。约翰被包围在一片黑压压的、如乌鸦一般前来吊唁的人群中,目光呆滞地看着黑色的棺材缓缓沉入墓穴,里面装着他的一生挚爱,和五年以来他们所有共度的时光。快乐被埋葬进坟墓里,留下的只有雨水一样绵延的悲伤。
马库斯一直站在墓地的边缘,直到人群散去,才走向正要离开的约翰·维克。约翰见到他时,马库斯正撑着一把很大的雨伞,蓝灰色的西装外面,套着一件红褐色的皮大衣。
马库斯不喜欢雨天,这是约翰最清楚的、关于马库斯的事实之一。而他是在这场糟糕的大雨中唯一出现的、约翰早在那个世界就认识的人。他看起来平静,面对约翰的悲伤时却有些无所适从,最终说出口的,只有几句简单的寒暄。
“你还好吗?”他的声音在嘈杂的雨声里显得干净而轻柔,约翰已经有太多年没有听过马库斯用这样的口吻和他说话了。
“我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是她?”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马库斯回答。
他再一次在马库斯眼中看到了那种悲伤而温柔的神情,带着不属于杀手的怜悯。他对自己向来如此,只是年轻时的迟钝让约翰忽略了很多他本该注意到的细节。
现在,他的脑海里又有了一个新的问题:假如他更早一点赶到马库斯的家里,是否就能救下他?
海伦出现后,约翰变成了一个会幻想的人。他告别了从前那种冰冷、麻木的生活,开始学习做一个普通人,学会了憧憬和幻想。但是马库斯没有。理性与现实在他身上锋利如刀刃,坚硬如磐石;他依旧在做一个宿命论者,过着和从前一样的生活,但当他看到约翰时,却调侃他“看起来更像个活人了。”
没有这种可能。约翰心知肚明。他能想象到当自己提出这个问题时,马库斯会给他怎样的答案,就像从他枪膛里飞出的子弹一样,不留情面。
“今天只是悠悠岁月的一点缩影。”
约翰看着空荡荡的房间,默默地把那半瓶威士忌喝完了。
3,枪
“狙击手不需要用最先进的武器才能打得准。”
马库斯一边擦拭着他的步枪,一边看着约翰。约翰·维克前不久在一次任务中缴获了一把G3/SG1狙击枪,而他提出要将这把难得的稀罕物送给马库斯,但是却被对方委婉地拒绝了。
“很显然它的手感要比你那把好得多。”约翰将狙击枪组装好,架在马库斯的钢琴顶盖上,调试着瞄准镜,用它看对面楼顶边缘徘徊的鸽子。
“那是对你来说,约翰。它太重了,设计太过现代,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马库斯看了他一眼,发现黑发的杀手面对他的拒绝显得十分沮丧。他突然对于自己拒绝约翰送他一把“更好的”狙击枪这件事感到一些愧疚,毕竟就在不久前,这位年轻的杀手才被这把德国人造的枪打中了肩膀。
“好吧,马库斯,我算是见识到你这家伙有多古板了。”约翰泄气地耸耸肩,把枪收了起来。
“别泄气,约翰,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于贴身事物的独特品味,我只是暂时还不想和我的老伙计分开。”
马库斯笑着把擦得铮亮的步枪立在储藏间的角落,关上了那扇还没有一人高的小门,然后来到约翰面前,拍了拍他另一边没有受伤的肩膀。约翰什么也没说,又把枪拆解开,装回了箱子里。
“我回头把这玩意送给凯恩。”
“我保证他会想揍你的。”
他把空酒瓶丢进了垃圾桶里,转身走到通向三楼的楼梯下方,在楼梯的侧面,有一个隐蔽的空间,那是马库斯用来存放武器的地方。约翰打开那扇半人高的门,马库斯的枪支、弹匣和各种工具、零件还整齐地摆在里面。约翰发现了那只熟悉的橙色皮箱,把它从储藏室里取了出来,放在旁边的钢琴顶盖上,打开了皮箱的锁扣。
里面是马库斯最钟爱的那把鲁格M77栓动步枪。
毫无疑问,马库斯是个不折不扣的守旧派,对武器的选择和他对自己生活中的一切事物一样,经典、老派、优雅。
这把枪已经陪伴马库斯很多年了。在约翰的印象中,马库斯一直都在用这一把枪。约翰认识它的时间,几乎和认识马库斯一样长。在上个世纪,鲁格公司制造的M77步枪因其模仿毛瑟98K的经典款式深受喜爱,木制的枪托让它看起来更有年代感。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职业杀手的武器也已经更迭了许多代,少有人会选择这一款作为暗杀武器使用。M77成为了富人们休闲狩猎和收藏的最佳选择,而马库斯依然在使用这把枪,没有选择那些更先进的狙击枪。
马库斯执着于狙击。他享受那种身处高楼的阴影中从远处击杀猎物的感觉。拉动步枪右侧的拉杆、子弹上膛、瞄准、扣动扳机,然后将拉杆逆时针旋转开膛、向后方拉动,一颗空弹壳飞出,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叮当”声。击杀干净利落,只需一颗子弹就能让猎物命丧黄泉,无需费力与其交手,也不用沾上别人的血。而约翰更热衷于使用手枪进行近距离的射击和搏斗:随飞溅的血液升腾的血腥味能够快速地激发猎手的本能,使其进入猎杀的状态。尽管马库斯嫌弃约翰带着一身的血迹接近自己,但他从未否定过,这是最适合约翰的猎杀方式。他喜欢透过瞄准镜看约翰干活时的样子:精湛的枪械操作、标准的巴西柔术、还有他标志性的莫桑比克射击法,都像是一场做到极致的表演。
约翰从储藏室里拿出来一大卷绿色的毛巾,展开平铺在钢琴顶盖上,然后把马库斯的枪械和工具箱都小心地摆放在上面——马库斯生前就是这样做的。
实际上,约翰并没有这样的习惯。在他看来,枪这种用来夺人性命的工具没必要被如此温柔地对待。约翰的每一次行动都会用到很多把枪,有他自己的,也有从别人身上夺过来的。在紧急的情况下,弹夹打空的手枪只会变成一块废铁,它们中的大部分会被丢弃在现场,或是某个垃圾桶里,约翰只会带着还有子弹的枪离开。但马库斯不同。对狙击手来说,他们的枪就像自己的生命一样,只要有人交给马库斯一枚金币和一个目标,在目标被确认清除之前,这把枪不会离开他的身边。
约翰看着摆在毛巾上的枪身和零件,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伸手抚上冰冷的部件。金属的部分很凉,它光滑,却毫无温度。相比之下,木制的枪托却显得柔和。约翰的指尖能清晰地感受到木头的纹理和它特有的温润触感,马库斯把它保养得很好,他比很多杀手都要爱自己的枪。
“杀手与枪应该是一体的。”
马库斯一边调整着约翰的姿势,一边对他说着。约翰不耐烦地瞥了他一眼,又迅速把视线投回瞄准镜上,用镜头上的十字准心对准目标。
“大多数时候,击杀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错过,一切都得重头再来;如果失了手,你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接下来需要面对的就是你自己的安危了。”
马库斯来到约翰身边,俯下身,顺着枪口的方向看向百米外的目标。
“调整呼吸,约翰,别让你的心跳和呼吸乱了节奏。”
约翰照做,紧接着,一声枪响过后,远处的假人目标头上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弹孔。
“做得不错,约翰,但精准度还有待提升。”马库斯举起望远镜向原处看了一眼,随后评价道。
“呼……”
约翰放下枪,长出了一口气。马库斯接过约翰手里的枪,调试了一下瞄准镜,在约翰的注视下向着远处的目标开了一枪。他拉动拉杆将空弹壳退了出来,把望远镜递给约翰。约翰举起望远镜向他们射击的方向看去,第二个假人的眉心处赫然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弹孔。
“如果你接了合约,击杀时必须正中额头。如果子弹打在面部,尸体会很难辨认。”马库斯放下枪,看了他一眼。
“好枪法。”约翰看得目瞪口呆,当他把视线从望远镜里收回来的时候,发现马库斯正用他那鹰隼一般锐利的双眼盯着自己,约翰在那一刻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
约翰接受过系统的射击训练,包括各种大小枪械,其中关于步枪和狙击枪的部分,是马库斯教给他的。那时他还很年轻,而马库斯已经成为了他们中最优秀的狙击手之一。他教会他如何拆解、组装枪械;教会他如何根据环境和目标选择合适的狙击枪和瞄准镜;教会他如何根据风速、温度和距离调整瞄准的角度,从而减小失误。约翰从马库斯身上学到的不止是狙击的技术,还有耐心和专注。
年轻时的约翰并没有现在的沉稳和冷静,他像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容易躁动,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最令他难以忍受的就是,马库斯会强迫他为一个目标蹲守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而这段时间内他几乎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守着狙击枪的瞄准镜或是望远镜。不过,马库斯也仅仅是在训练中对他严格,约翰没有理由对他发火。后来他回想起那段时光,觉得自己也只是个正在度过青春期的青少年。
“约翰,或许我还不够了解你,但是我可以很确信地说,没有人能够质疑我对这把枪的了解。”训练场上,马库斯抱着他的那把M77,得意的神情胜过以往的任何一次。
后来,马库斯了解他已经几乎像了解他自己的枪一样。他对约翰的洞察也如寻找目标一样敏锐精准,而约翰对马库斯的了解却远不及马库斯对他的。
在其他人眼中,约翰擅长单打独斗,就连他自己也一度这样认为。但事实并非如此。就在马库斯死前的那个上午,他又救了他一次,就用他最熟悉的那把鲁格M77栓动步枪。从平年时代闯荡纽约开始,一直有人在默默庇护着他,收拾他留下的烂摊子。有人会把这事变成一次人情债,温斯顿则会习惯性地说教,而马库斯仅仅只是抱怨一句“我还要救你多少次?”,然后在下一次约翰遇到麻烦的时候再一次拿起枪。马库斯从来没有错失过任何一个目标,也没有误伤过任何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他永远知道在哪里能找到约翰。
约翰曾亲眼见过马库斯将双眼蒙起来,用几十秒的时间把被拆成一堆零部件的狙击枪重新组装起来,那时只是因为约翰提出的一个非常无聊的问题,马库斯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挑战。事实证明,马库斯对枪的了解已经到了不需要借助视觉的程度,他只要拿起一个部件,就能精准地说出它的名字,然后将它装回原位。
约翰开始回忆着马库斯组装他的枪的样子,他拿起那些零件,用指尖感受着,冰凉的金属部件被约翰的手心捂热,带上了他的体温。他凭着自己对这把枪的记忆,把它们一个个地装了回去,睁开眼时,一把完整的M77躺在墨绿色的毛巾上,枪身闪闪发亮。
他举起枪,透过瞄准镜看向窗外。马库斯每次都用这只瞄准镜看向他所在的地方,从几百米之外的高楼上,从约翰未曾察觉的地方。马库斯像一只盘旋在约翰头顶的鹰,任何东西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楼宇沉寂在夜幕下,巨大的透明玻璃里面,亮着一盏盏灯。有人在看电视,而有人在与伴侣争吵,还有人在收拾被猫打碎的餐盘。这是约翰从这枚瞄准镜中看到的世界,马库斯或许也用它看过同样的景色。
约翰放下枪,把它拆解重新装回橙色的皮箱里,他决定把它带走。
4,手表
“约翰,愿意帮个小忙吗?”
约翰接起电话后,马库斯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或许是信号不稳定的关系,他的声音听起来断断续续的。
“什么事,马库斯?”
“帮我取一样东西。”
“在哪里?”
“马德里。”
“西班牙?你怎么会在那里?”
“处理一些私事,”马库斯稍稍沉默了一下,“如果你要来,我在大陆酒店里。”
“在那里等我,我现在就动身。”约翰挂掉电话,匆匆收拾了行李,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机场。
他在马德里的大陆酒店里见到了马库斯。约翰走出电梯时,恰好碰到医生离开。他快步冲进房间,在沙发上看到了刚换过药的马库斯。他面色苍白,脸上还挂着汗珠,上身只穿着一件衬衫,衣襟敞开着,隐约露出身上缠着的纱布。
“怎么回事?”约翰瞪大了眼睛。
“受了一点小伤,子弹打穿了肩膀,但没伤到骨头。”马库斯轻描淡写地说着,随手取出几粒止痛药放进嘴里,借着水咽了下去。
“你说让我帮你取一样东西,那是什么?”
“一只手表。”马库斯看了约翰一眼,平静地回答道。
房间里安静得可怕,他能在这片死寂中分辨出一切微小的声音:他的血液正在脖颈后方的血管里奔流,发出“嗡嗡”的声响;心脏在胸膛里跳动着,与某种更细不可闻的沙沙声交织在一起。约翰仔细辨认着,从楼梯边一直走到墙边的桌子旁,然后找到了声音的来源——一只被遗忘在那里的手表。
这只手表是马库斯一直戴着的那只,约翰认得它。
它被端正地摆放在桌面上,两侧红棕色的皮带展开着,是手表的主人特意留在此处的。右边的盘子里放着马库斯的钥匙、钱包、一些现金和一只手枪弹匣,桌子左侧的椅子扶手上,搭着马库斯那天穿的卡其色风衣外套。
维戈在马库斯回到家之前就已经在他的屋里等他了。维戈对于“背叛者”的审判似乎不是立刻就进行的,至少马库斯有时间安顿他的手表和其他随身物品。之后,就像约翰进门后看到的那样,马库斯经历了残忍的报复:茶几和地上有溅落的血迹,地上还有一颗带血的牙齿,马库斯的胸口满是弹孔,左大腿上有一道深深的刺伤。塔拉索夫家族的首领气急败坏,将对约翰的仇恨统统发泄在了马库斯身上。
约翰永远不可能知道,在马库斯因为救下自己而遭到报复的那个夜晚,这位老友是以怎样的姿态面对这一切的。维戈·塔拉索夫了解马库斯的规矩和习惯,而制造一场残忍的审判和不体面的死亡是对这位最后的“守旧派”的报复。马库斯满是鲜血的嘴角凝固的那一抹笑意像是在宣告一场胜利,这让约翰感到心痛而困惑:他用自己的生命赢来了什么呢?
约翰拿起那只手表,看着还在不知疲倦地走动的秒针,握着它回到了楼梯旁坐了下来。纤细的指针像困在表盘里的秋虫,不安地、一下又一下地抓挠着水晶与金属构筑的四壁,发出令人焦灼的沙沙声,敲击着约翰的手心,让他不得不摊开手掌直面它。
“时间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马库斯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伴随着秒针忙碌奔走的声音。
“手表?你来西班牙就是为了这个?”约翰感到困惑,但他明白,马库斯做事从来都有充足的理由。他是是个善于精打细算的人,从不做不合适的买卖。
“是,就是为了这个。你愿意帮忙吗?”马库斯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金币,放在面前的咖啡桌上,他疲倦地靠在沙发上,双眼半睁着望向约翰,“如果不方便,我可以采用悬赏的方式,当然这是不得已的选项。”
“你在说什么?”约翰看着那枚金币,又看着马库斯,他从桌子上拿起金币,拿在手里把玩了两下,在马库斯以为他要收下金币的时候,约翰俯身,把它放回了马库斯的手心,“我来这里不是为了金币。”
马库斯笑了一下,从沙发上搭着的外套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约翰。
“找到这个人,手表就在他手上。”
约翰从马库斯的手里接过照片,看了一眼疲惫的老友,转身离开了酒店房间。
找到照片里的人倒是没有费太大力气,但是拿到手表却费了他不少工夫。约翰这才理解为什么厉害如马库斯也不得不找他来帮忙——那个家伙躲在一座巨大的庄园里,而那座庄园的围墙外面是一片开阔的草地,没有任何建筑可以供马库斯发挥他的专长,而这恰恰是约翰所擅长的领域。
约翰在书房里见到他的目标时,对方表现出的震惊超出了约翰的预料:他认识自己,而且对马库斯和自己的关系感到十分惊讶。在那个男人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躺在地板上惊恐地看着约翰,用颤抖的声音呢喃着一句西班牙语,约翰仔细辨认着,终于明白了他说的话:
“你是幽灵请来的魔鬼。”
约翰轻哼一声,将子弹送进男人的眉心。他依然睁着眼,嘴唇微张着,像是话还没有说完。约翰没有耐心聆听必死之人的祈祷或忏悔,他蹲下身,从男人的左手上取下一只棕色表带的手表,将它收进口袋里,转身离开了庄园。
回到大陆酒店时,时间已经是深夜,约翰敲响了马库斯的房门,半分钟之后,门开了。马库斯穿着宽松舒适的睡袍,站在门口看着约翰。
“你拿到了?”
“是的,拿到了。”
马库斯让出身位,让约翰进了门。他关上门,走到冰箱旁,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威士忌,给约翰倒上了一杯。
“这只手表是你的吗?”约翰接过酒杯,从口袋里取出那只费尽周折取回来的手表,把它交给了马库斯。对方从约翰手里接过手表,看了一眼,然后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把表盘转向手腕内测。
“是我的,所以我才要拿回它。”
“我以前从没见过这只表。”
“那是因为它之前也不在我手里。”
“你怎么知道它在西班牙?”
“你得承认,维戈·塔拉索夫是个聪明人,他懂得如何收买人心,让你欠他的人情。”马库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约翰,而对方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消息是维戈提供的。
“所以这只表是什么来头?它很贵吗?”
“倒也不值多少钱,且当它是一份遗产吧。这个故事有点长,而且现在时间也不早了,”马库斯抬手看了一眼手表,“或许到了某个合适的时机,我会告诉你这只手表的故事。现在还是先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回纽约。”
“好吧,以后再说。”约翰喝完了威士忌,从沙发上起身。
“对了。”马库斯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吗?”约翰扭头看向沙发上的马库斯。
“谢谢你,约翰。”马库斯露出一个笑容,轻声说道。
“不用。”约翰转身,拍了拍马库斯没有受伤的另一侧肩膀,然后离开了他的房间。
马库斯一直没有找到时机告诉约翰这只手表的故事,而约翰很快也忘记了这件事。从西班牙回来后,这只手表再也没有离开马库斯的身边,而现在它到了约翰的手里,连同那个谜团一起丢给了约翰。
他低头看着那只手表,不知疲倦的指针只是一圈又一圈地转着。钟表从不言语,只是默默宣告时间。马库斯留下了太多的谜团,约翰都来不及去向他发问。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合适的时机,一切都是悄然发生,当他们意识到时,时间已经将所有人远远甩在身后。没有人能追得上时间,约翰也不可能回到悲剧发生之前救下他。
“不要责怪自己。”
他回忆起葬礼那天,在阴沉的天幕下,马库斯略带悲伤的表情,他试图微笑,但没能做到。
他真应该多向马库斯请教那些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人生哲学,他怪马库斯看了太多没用的书,而年长者只是置之一笑。
“你经历过这些吗?马库斯。看着和你很亲近的某人死去,或头也不回地离开。”
十几年前,在一位老朋友的葬礼上,约翰问他。
“当然,人都会经历这些。”对方看着缓缓沉入墓穴的黑色棺材,淡淡地说道。
“生活总是如此,还是只有某些时刻会这样?”
“总是如此。”马库斯回答。
约翰没有在马库斯脸上看到一丝情绪的变化,但或许这正是他表达悲伤的一种方式。人人都抗拒痛苦,而马库斯在试着接受它,让它成为自己人生的一个部分。他说情感会变成杀手的弱点,一旦他们有了牵挂,也就有了软肋。所以马库斯从不表现得有多在乎谁,约翰以为他已经提前经历了那个部分,所以他往后的人生里不再会有所牵挂。他也确实如约翰所看到的那样,无亲无故,独来独往。即便约翰退出组织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后,他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羡慕。马库斯说那种生活不适合他。
他是真的无牵无挂,还是只是在避免悲伤?约翰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盯着手中的手表,如心跳一样的声音从小小的表盘内发出,振聋发聩。
有几个人能够毫无畏惧地赴死呢?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如何毫无保留地为另一个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呢?马库斯对他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而当约翰坐在这里拆穿他的谎言时,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笑又无力。
铺天盖地的疲惫与悲伤压在他的身上,约翰艰难地起身,踉跄了几步,倚在旁边的墙壁上。他取下自己手腕上那只已经坏掉的手表,戴上了马库斯的那只,然后把表盘转到手腕内侧,让金属的后盖紧贴着内侧的皮肤。他再次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带着那只橙色皮箱离开了这座空荡荡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