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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2 of 谁能再见
Stats:
Published:
2025-02-11
Words:
10,082
Chapters:
1/1
Comments:
11
Kudos: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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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Hits:
969

【燕云/江女主】日月疾行

Summary:

从这座屋子到杨柳岸边约摸有二十步路,而他只需要十步就能走完,倘若他用轻功则只消一瞬,偏生他只能像棵野草般坐在这里一动不动。

Notes:

*与《乘风乘月乘忧去》互为补充的文章,推荐都阅读。
*王听云→女少东家,方便写作在生成器里挑了个,非OC。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more notes.)

Work Text:

听闻不羡仙的少东家死了。

口耳相传的消息漫到江无浪处的时候,他正在路边茶摊歇脚。店家端上来的茶碗里头沉着棕褐色的茶叶碎渣,旁边食客聊起此事,那碎渣随碗的晃动翻滚浮沉,差些就洒到桌子上。

“抢”来的玉佩还放在衣服最里头,被体温捂得暖融,甚至有些发烫。

江无浪侧耳倾听他人闲谈的内容,然而那些人毕竟不是不羡仙和神仙渡人,除了村子遭人袭击走水外也不知道更多了。

有寒香寻在,王听云不会那般轻易遭遇不测,寒香寻把她一手建造的世外桃源看得比天重,自会尽其所能回护,何况是她亲自带大的小孩。可是寒香寻迄今为止唯有死一般的寂静,自他从江南国归来便再没收到过寒香寻的信件,而依照往日习惯,发生这般大事,寒香寻不可能不与他联系——要么她现在不想,要么她现在不能,无论哪个都不是好预兆。

若正经论起来,寒香寻这个本人没承认过的养母对待小孩比他江无浪更像个正经父母,初见面就能把蝉翼甲给人穿的女子在往后只会更上心,何况她不是等闲之辈……心里把这几段话翻来覆去、颠来倒去琢磨了一遍又一遍,等江无浪被雕鸮浑厚悠长的叫声惊醒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不羡仙。满目是火焰灼烧留下的焦黑色痕迹,房屋也都被烧毁得只剩难以辨认的残骸,连那座最高的酒香楼现在也唯余灰黑的一片。他特地挑了晚上来,不羡仙的居民认识他,而现在认识他意味着麻烦,他则不愿意连累别的什么人。

酒香楼附近有拖动木材的声音。参与重建的人万分勤勉,分成日夜两班上工,试图以最快的速度将这些残破的建筑再次砌成崭新的楼宇,祈祷泥土下的草根在春风吹拂下会在再次生发出嫩绿的新叶,用生机覆盖这片死亡的焦土,但他们毕竟还是人太少了,那场灾祸之后,不羡仙的墓碑已经比站着的人还要多,遑论还有些人已经不会再有人为他们立碑。

江无浪轻车熟路沿着山路走到王听云居住的小屋,这里倒是并未遭受火灾,屋内陈设却十分凌乱,显然被翻箱倒柜地清洗过,衣物、饰品、书籍和小玩具散乱在地上各处。不羡仙居民自不会与什么江湖人士结仇,而冲着他与寒香寻来的,除绣金楼外不作他想,将屋子翻个彻底应也是为了不遗漏任何线索。幸好他早将玉佩带走,倘或绣金楼中人看见那枚玉佩,王听云才是真的十死无生。

他漫不经心地整理着东西,这更像一种积日已久的习惯,家里有不安生的小祖宗的家长大抵如此。拉开抽屉时有什么卡了一下,他低头去看,夹缝中卡着封信,封题:江叔亲启。压痕十分深,已经无法将纸张掖回平整的形状。

江无浪举着这封信,久久难言。

江叔:

希望这封信被拆开来的时候,还没有过又一个三年。

我即将启程去开封寻找寒姨,不知道江叔有没有听说我死了的传闻,我好着呢,别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不羡仙遭贼人袭击,我须去找寻真相,给所有死去的人和自己一个交代。

可能这些话并不会有被看到的一天,但如果你找到了,那就没有白写。彼时世道如何,我又如何,尚不可知,可我现在觉得,江湖也没有那么好。江叔你看到这句话会不会笑我以前幼稚天真不懂事?好嘛,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总之,至少在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还安好,勿念。不过可惜,无以为家。

                                                                   写于建隆三年

这封信毫无疑问只给江无浪一个人,因为这种在抽屉夹缝里藏东西的小把戏,只在王听云很小的时候玩过,藏些无伤大雅的小东西,腰带扣、发带等等,因着这小崽子爱藏发带,江无浪还研究出一种无须发带也能将头发挽起的发型。信的末尾有些模糊,尤其是最后四个字,洇湿又干涸的纸张发脆发皱,暴露出撰写者飘忽潦草字迹下真正的心情。

江无浪看得懂这墨迹,他甚至恍然以为在说自己——开运三年的江晏也总有几滴没能完全咽进肚子里的眼泪,它们混在雨水中渗进泥土,升腾至九天青霄,最后又化为眼睫下的水珠落到这信上。

一封信候一不归人。他眼前浮现一个小小的,伏在桌子上等待自己的身影,那小不点缓缓地像柳树般抽条、成长,化为身量纤纤、挺拔如竹的少女。上次抢玉时并未来得及多看,他试出来王听云武功还不到火候,萦绕的担忧让他只记住她似乎长得很高了。现在这担忧团聚成厚厚的乌云,伴有雷声轰隆作响,是他心脏的鼓噪:没人会比江无浪更清楚年少失去所有的处境,而正是因为他再深切惨痛不过地体会过,他才不希望自己养大的孩子走上同样的路,如若他的披风还能为谁遮风挡雨,那对象不作第二人想。

江无浪的心中装着太多东西,大大小小漫如星辰,数也数不清,但总有些事如日月长明,照彻苍穹,亘古不变。

 


 

这小屋内部被弄成这般,是不好躺下睡觉了,还好江无浪也不拘环境如何,草草将榻上收拾出一小块空缺,坐上去倚着墙便能用以休息。

冬日的夜空明净高澄,窗棂疏朗,月光在屋内铺陈开来,没有点灯也照得亮堂。如今知道王听云无事,他的心才终是妥帖地落了回去,然而精神长久的紧绷又令他毫无睡意,先前空茫的脑海也霎时被种种思绪填满。月光明亮却照不尽前路,他与田英从江南国归来,免不了再遭一次绣金楼追杀,其势力如今已蔓延到清河开封,搜寻起他们二人来倒是比昔年便利。

江无浪其人沉入暗处半生,其中隐居小半生,倘若有机会真能安稳度日倒也是好事一桩,可燕云未复、尘世不宁,究竟是如须臾一梦。昔年鼎鼎大名的侠客义士,最终化为黄土一抔,或是隐入尘烟,不过如是罢了。

浮生倥偬,他对光阴流转并无明显的概念,从前依靠王听云长高的个子来判断,后来离家日久便更是失去了感知;至于他本人,年少轻狂被磨砺得狠了,也就磨成一块圆润光洁的顽石,头顶日月更替与他又有何关联。他下巴上的胡渣在说时间过去很久了,王听云望向他的那双清明眼又在说时间停滞很久了,远行客、漂泊人,似乎只要家还在那里,就终能停栖休息。

在江南国的三年里,他和田英没有谈过“家”这个字眼,他们只是默契地执行着任务,像永恒运转的两颗齿轮,结束此次使命后又将被立刻嵌入下一座运转的机械。谁都想过歇息,谁都知道既不敢也不可能歇息。宋太远了,清河也太远了,燕云十六州更是如天涯海角。

可他现在回了清河,家怎么还是那么远呢。

江无浪觉得此时手边应该有一坛酒,饮酒对月,念家怀人,方成氛围。然而一堆堆的离人泪都成了破碎的陶片,其他的酒则都比不得离人泪醇厚香浓,他便只能饮这冰凉如水的夜色。寒香寻怪他把好好的小孩带成了个小酒鬼,又拧不到他的耳朵,只好去捏那个又偷喝酒的小人儿的,捏得人嗷嗷直叫,嘴上说着不敢不敢,下回却还是巴巴凑到他跟前问能不能喝一口。

江无浪问她,你觉得酒好喝?

王听云点点头,又摇摇头。

那你为什么整天想喝?小孩子少喝这东西。

我听说大侠都爱喝酒,我想做大侠!

江无浪把陶罐贴到孩子脸上,冰得她一激灵,说,帮你清醒清醒,不是爱喝酒就能成为大侠的。

那怎样才能成为大侠?孩子趴到他膝盖上抬头看他。

等你明白什么是侠,你自然就会成为大侠。现在,该去练武了。

江无浪拍拍她的头。

酒向来是又好喝又难喝:你开心它就好喝,你伤心它就难喝,你忧愁它就难喝,你喜悦它就好喝,说来说去不过是喝一口心境,人生百般滋味,凝于一坛清液之中。

 


 

江无浪睁着眼睛等到天亮,又趁着夜色尚未完全褪去踏上了前往开封的船。

他并非不允许王听云去做什么江湖人,他只怕她还没有踏入那里的能力与心境,本想着岁月尚长慢慢磨磨就是,可事与愿违一词似乎此生与他如影随形。被生生推着往前走,被推着的人又怎知如何妥帖应对?又教他如何放得下心?——其实他总是放不下心,从前在外漂泊也老是想着事,纵使他清楚寒香寻是再熨帖不过的一个人,但不能亲见终究惶惶。

“那你就别整月整年地往外跑,你又不能把她绑你裤腰带上。”寒香寻啐他,“哪有两全其美的好事?你我又真占过几次?我懒得多说你们几个,但也别总一副难为样,实则只是不肯狠下心选择的借口。”

不羡仙在他身后渐渐远了,缩成黑色的、绵延一片的点与线。未来很长的时间里,他都不会、也不再需要回到这里,幸好他曾经也不是每年都能按时回来,又可惜他的家和他都成为两粒被扔进浪头的种子。

开封人流如织,街道热闹繁华,要找到一个特定的人实在很难,何况是一个死人。

此种喧嚣亦是极好的隐蔽,开封正是他甩开后面不远不近追着的绣金楼的好地方。江无浪换了一身行头,百姓常穿的粗麻衣裳,加上他没空刮的胡茬,让他看起来活像个落魄汉子,这开封再常见不过的一种人。在邻里坊间打听消息他已是驾轻就熟,听他是来找失散多年的孩子,开封百姓更是热情,只是问到那女孩长什么样时,江无浪倒是愣住了。

王听云毫无疑问有极好的样貌,英气而明媚,总是充满活力,但要江无浪形容其五官眉眼,他总不能只说好看美丽云云,别人追问是何种外貌,练了许多年变得利索的嘴皮子却开始打架。在他眼中,只消这一个词语就足矣,再不必要旁的赘述。你看见她就明白了,她已是能嫁人的年纪,脸庞上却依旧闪烁着不令人生厌的,天真烂漫的神采。

旁人听他这么形容,说着帮他留意,实则悻悻散去,谁不知道在这世道这样的孩子几乎活不下来。

石沉大海也是意料之中,江无浪并不急,转而从江湖闻风榜上接了几个悬赏,都是十分简单的任务,教训几个泼皮无赖,于他来说和吃饭睡觉没有太大区别。某日他正回去找悬赏人领报酬,却在开封郊外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掠过。那人穿着黑白长衣,身材瘦削,显然也是完成悬赏匆匆往城内赶,而江无浪只需瞥一眼就认出她是谁——在市井间漫无目的地寻找宛如大海捞针,但他了解王听云,她的性子最耐不住,这世上的不平事太多,而她桩桩件件都看不过眼。

江无浪悄悄跟在后头,王听云低着头不知在沉思些什么,没注意有人跟踪。眼见着她偏离了主路,即将撞上大树,江无浪抬脚踢起一枚石子到她脚边,王听云被绊住往前一扑,站稳后才发现自己的鼻尖距离树干堪堪一个手掌远。弯腰把这枚不合时宜出现的石子捡起来,又转身逡巡几遍,除了呼啸的风与倒伏的枯草,没有任何东西。她拍拍脸颊,聚起精神赶路,这回倒是警惕不少,江无浪偶尔踩错步子都能遭她一个猛回头,然而每次她察觉不对劲回身探查的时候,江无浪也早早隐匿身形,教她完全瞧不见了。

警惕性还是低了些,幸亏现在尚未有大人物注意到她,否则他可能真的要把人绑自己裤腰带上,比起带着人出生入死,还是人在不知道的地方永远离开更难以接受。

 


 

王听云交付完委托,转头像泥鳅样钻进街头巷尾,一会儿同人聊天,一会儿替人带话,偶尔教训几个无忧帮的混混,看着是什么活都接,还不要报酬。江无浪来开封时日不长,加之街巷楼房布局复杂,还不可在大街上显得过于鬼祟,一来二去竟是差些跟丢。趁着王听云走进店铺,江无浪装作随口问旁边卖草编花的小男孩,这女孩是最近才来的吗?生面孔啊。

“姐姐可厉害了!我们猜她是金叶大侠。”小男孩孩凑到他身边,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

“金叶大侠?”

男孩点头,见他茫然无知的模样就起了兴致,硬拉着他讲了一遍完整的不死侠客和金叶子的故事,江无浪眼角余光看见王听云将要从店里出来,男孩还紧紧拽着他右手要他继续听,只得指向摊上几个大大小小的手工艺品,说他把这些都买了。

小男孩的注意力果真被转移,开始给他装包裹,而王听云似乎也注意到这儿,脚步声些微靠近,停留了半晌又走远了。

十六年前带着襁褓里的婴儿躲避绣金楼的搜捕都没有这么令人紧张,他终于察觉自己也不知如何应对可能的相见相识。按她那撒娇的劲儿和厚脸皮,怕是像个牛皮糖黏上就甩不开,而且也没小时候好骗了。

江无浪将花收进怀里。这种小玩意儿弄起来很简单,也不需要太过高超的技术,但从前是他做给王听云玩的,现在是被拿出来售卖获利的,后者的手艺比他还稍差些,却比前者更值钱。不起眼的草芥编成粗陋的花,最后都会落成一餐一饭,被填进人的肚子。

王听云走到了杨柳岸,那里有个小女孩在等待,她紧紧闭着眼睛,依靠王听云的脚步声分辨出是她来了——竟是个盲女。江无浪坐到远处的屋顶,静静地看着王听云吹起一阵风,有一枚草编的金色叶子从她袖子里滑下来卷进落叶里,又被她装模作样地挑拣出来,弹到小女孩的手心。那似乎是她丢失的金叶子,一枚既不是金属也不是植物的金叶子,被风吹走了,又被风还回来。

那女孩叫郑然,如若现在他未听错,而方才的男孩也没有记错的话。郑然捧着那枚崭新的金叶子坐到王听云身边,却并不开心,絮絮叨叨聊了很多日常琐事。她的父亲前阵子不见了,但她不能去找,因为她甚至连找到回家的路,都没有以前那样擅长了。还好王听云会帮助她,刘奶奶会帮助她,任小平会帮助她,任小平的娘也会帮助她,每个听她或她父亲讲过不死侠客和不死树故事的人都会帮助她。

郑然清脆如竹笛般的声音传进他耳朵里。

“那你为什么不回家呀?家里人会担心的。”

而后他听见王听云说。

“担心我的人,已经不见了。”

江无浪只能看到一大一小的背影,并不能知晓王听云此刻是何种神情,低沉的声音在风中散逸得极快,落到他身边之时唯余零星的寒意。从这座屋子到杨柳岸边约摸有二十步路,而他只需要十步就能走完,倘若他用轻功则只消一瞬,偏生他只能像棵野草般坐在这里一动不动。

王听云背后的肌肉绷紧了,悄悄侧过半个身子将郑然挡住。监视也好跟踪也罢,心神震荡是大忌,既已经被人发现,就不便再停留。江无浪翻身跃入一条隐蔽巷子里,双手抱臂倚靠着墙壁出神。

头顶狭长的一线蓝天时而掠过成群麻雀,叽叽喳喳,叽叽喳喳,热闹得仿佛新春预热,脚下是开裂的泥土,不生半分绿意。

他走之前郑然说,即使他们不在,也会在很远的地方担心你的。

王听云领着郑然踏过道路上的枯枝败叶,咔滋脆响在寂寥的冬日万分鼓噪,清晰而忠实地反映出细碎的与沉重的脚步,大约与他所站之处也不过一墙之隔。这孩子虽然与乖巧完全沾不上边,但一旦遇上真正需要照顾的小孩,又会迅速而自觉地成为一名小大人,只是孩子究竟是孩子,纵使学着大人说些满不在乎的话,也无法真正拥有已灰之木般的内心。

她打小就是不太爱哭的,偶尔江无浪也会想,还是多流点眼泪才好。

 


 

新年跫音渐近,本就喧闹的开封城再平添几分繁荣,人家门口提前挂上了灯笼,从城外进来的人也愈发多了,或是常年在外正巧跨年归家,或是流落异乡终于能够回来。

世界上有人有亲友相伴,自然也有人没有。王听云这阵子忙着帮许多人跑前跑后,江无浪则忙于彻底甩脱来自绣金楼的追兵,还好隐于市井的时间足够他把这件事做得七七八八,甚至有空偷闲看一眼张安康布置宴席。倒是未曾想,牵涉到如此多人,又跨越了如此久时间的一件事,居然只是做一桌饭,完成多年前的某个约定。

王听云蹲在郑然旁边和她说话,该找到的都找到了,该知晓的都知晓了,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来捣乱,实在是无法再圆满的结局。

不羡仙的开坛宴也是一向如此的,大家围坐在一块吃饭聊天,小孩子绕着桌子满地跑,间或有大人跟在后面看着,有时喝酒玩乐上头了也顾不上,幸好也无需担心孩子会走丢。江无浪是没参加过几次,但到底是体会过,如今看着眼前景难免回忆——比离人泪更香醇的酒,是哪里都寻不得了;而那个闲不下来要他按着才乖乖在桌前坐着的小女孩,眼下也是能细心照顾身旁孩童的人了。

街坊领居路过时会被塞一把糖,吃完饭孩子玩闹的时候抓着糖就是往天上洒,是讨个热闹喜庆的玩乐,江无浪忍不住悄悄闪身出去伸手接了,他轻功好得很,没人会发现有人猫在远处的屋顶上。一颗再普通不过的饴糖,用纸紧紧包着,而他掌心温度太热,也可能是他握得太久,吃的时候外缘已经有些微的融化。

王听云和小孩在做游戏,江无浪静静地看着。

等到孩子玩累了,那个大点的孩子就把他们一个个送回家,然后回到这里,对着河岸出了会儿神,从背后掏出剑,开始反复练习挽剑花。她收剑的姿势很利落,却又带些刻意的花里胡哨,这在战斗中是纯粹多余乃至负面的动作,教学中都会特地提及不要养成习惯。王听云很久没这么做作地挽剑花了,但小孩子喜欢看,觉得这种动作很有大侠风范,她就打算再多练练,至少做得好看点逗孩子们开心。

小时候练武,江无浪演示完一套剑招,她别的不爱学,就爱学挽剑花,此时对方就拿剑鞘拍她手臂,说少学点没用的。

她说,如果没用,那江叔为什么要做;她想,怎么没用,能收获一票小孩的心也是有用。

唉,谁能再用剑鞘拍拍她呢。

殊不知远处屋顶上那个人差点就真的出手给她来那么一下子。

没人会问江无浪你为什么不去找她,是人都看得出来你也挺想念——因为他身边根本就没有别的活人。他习惯独自思考与处理事情,纵使他十几年前不太喜欢,但人真的什么都能学会与适应,哪怕你曾经以为你永远不会面对和接受。从此论,江无浪不会推自己一把,毕竟他身后还有源源不断的危险和麻烦,可他只养了那么一个小孩儿。

倘若陈子奚在旁边,几天后必然会对江晏大肆编排,虽然那只是个巧合。

 


 

每年新岁祭祀都是江无浪做得最严肃和正经的事,不是对着神佛祈愿,亦非求祖先保佑,只是洒扫、上香、磕头,怀念过去的一切,提醒自己不可忘却。王听云虽也跟着他做,却不解他为何那般认真,想念的又究竟是什么。这事由于各种原因耽搁了好些年,不知王听云会否按部就班地完成,但无论如何,他回来了就该亲自去。

按理是要等到初一初二再去,江无浪却不一定会在开封停留到那时候,亟需做的事堆积得像山那样,而他的人生只剩下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他不确定。也可能只剩几年。考量之下他还是选择年前来大相国寺烧香,他既不认为死人能够听到活人说的话,也不认为告诉他们自己这些年并未荒废有什么真正的作用,说到底这一连串的行动都是在给江晏、江无浪交代,不是其他任何人。

把香扔进熊熊燃烧的火炉,江无浪逆着拥挤的人流前进,来大相国寺求平安符的人太多了,他被挤得只好缓慢蠕动着走。走着走着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脑袋,梳着爽利的高马尾,穿的仍旧是黑白色衣裳,在外头套了件披风。

他没想过在这儿见到王听云。

江无浪下意识加快脚步,又被前面的人流堵得走不动路,约摸是他有些急切,王听云的目光短暂朝他的方向聚焦,幸好很快被她背后前行的人挤走了。好不容易走到大相国寺的门口,清新的空气涌入他的鼻腔,他回望一尘不染的牌匾,想到不绝如缕求取平安符的人流,突然又想走回去看看。自打来了开封,他的身体似乎总比脑子动得快,他还没编好理由,人已经站在人群边缘,那名发放平安符的僧人身侧了。由于他是从另一头走过来的,那儿没什么人,倒是正好赶上王听云上前。

“施主是要为谁求平安符?”老僧面目柔和,他已在此处站立半日,丝毫不见疲态。

“一个朋友,还有一个重要的人。”

“他们对施主来说是什么身份?并非打听您的私事,只是对象决定了诵念的内容。当然,施主也可以选择用最普通的健康平安等。”

“朋友是目不能视的小女孩,我希望她能平平安安长大。”王听云笑道,“重要的人是……”

僧人平静垂目,等待她继续说下去。

王听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短暂的人生中江无浪扮演着万分重要的角色,她的养父,她的师父,失踪三年的不归人,她要去寻找的人,她要去追逐的人,她等了很久的人,用任何代表身份的词语形容他都失之偏颇,只好用这样含糊的词组代称。她想要什么样的祝福?身体健康,平安顺遂,万事顺心,亲友和睦,如此种种,竟是选不出来。

她最想要的是,这份祝福能够落到他的掌心。

“……希望他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弄得身上一股血腥味了。

王听云恭敬地从僧人手中接过两枚平安符,棉布制的平安符上用整齐的针脚绣着符咒,沉静温和的檀木香气萦绕其上,握在手心暖意融融。她抬头看天色,青白的天空万里无云,耀目的金色直直洒进她瞳孔,刺得她睁不开眼,视线中留下青红相交的重影,如织的人流中,她似乎见到一个很像江无浪的身影,那人穿着灰黄的衣裳,像一颗粟米,在潮水中一浮一沉便消失了。

她可得好好保存这枚平安符,要把它平安地交到对方手中。

如果他们能够再见,她不会再扑进那个怀抱,也不会再把头埋进对方胸膛,她不能是长不大的孩子,不能总想着还有人站在自己身后——可是她真的好想,或许她甚至还会哭的——倘若在江无浪面前她都不能跟十年前的小豆丁一样,那她未免太孤独了。

那恍如错觉的身影确凿是江无浪本人,他见王听云拿到平安符便转身离开了。若说来开封是放心不下,现在准备离开开封也是放心不下,只是二者之心态有微妙的区别。不是说他已经完全安心能任王听云闯江湖,而是他在某几个时刻真的生出过现身的心思。做家长的大多都有一种心态,为孩子安排好自认最好的路线,再铁血地执行,寒香寻如此,江无浪亦逃不过。至少从七八年前他就想过,要不要把所有陈年旧事都告诉王听云,那时他和寒香寻都觉得太早了,人不该在幼时就背上自己的命运,然而事实是,除了家长没人会垂怜一个孩子,世间因果与俗世洪流不会在意它倾轧的是老是小,人类在其眼中都渺小得弹指可灭——意思是,他有点后悔。

 


 

街角卖糖葫芦的老人在桥边站了几乎一整个白天,因而江无浪真的在大年三十买到了两根糖葫芦。他不吃这种甜食,但老人说什么也要给他多塞一根,他只好悄悄往老人兜里多放了些钱。

江无浪站在老人旁边,把糖葫芦送给了路过的小女孩,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老人聊天。

“您怎么今天还在这儿摆摊?”

“还能因为什么?家里没人和我团聚喽!”老人脸上沟壑纵横,皱纹随着他的话语运动重组成复杂的纹路,“家里老大几年前上战场死了,老二出门做生意再也没回来,听一起去的人说是被山贼抢了,老伴受不了刺激,今年也去了,可不就只能自个儿过年。”

他听起来怒气冲冲,但神色平静。

老人眼皮一掀,斜睨着他:“你怎么也不回家?给你女儿买糖葫芦?……你妻子也不在了?”

老人说话毫无顾忌,全然不在意猜测会不会戳到他人伤疤。他不认为这是什么不好提起的话题,谁家里没死过几个人?这事儿太平常,平常到他没力气去伤心怀念,去谨小慎微,不就是家里人扔下自己走了么,眼珠一转能在开封城一条街上找到十几个符合条件的人。

江无浪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我尚未娶妻。这糖葫芦是……”

“你心上人是个孩子口味的,好事。”老人点点头,完全不等江无浪解释,“那你快走,跟老头子待在一起做什么!”

“她不是……”

“管他是不是的,别让人等久了!”

老人颤抖着背起插有糖葫芦的杆子,一步步颤巍巍地走远了。

用来赔罪的东西买好了,却不知怎么送到人手里,江无浪站在院子外徘徊许久,到底也没走进去。不仅如此,为了防止狗看见他吠叫暴露存在,他再一次翻上屋顶,手里还握着那根糖葫芦,山楂鲜红,冰糖透亮,用米纸和油纸包好了,一点灰都落不上去。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来开封找人,找到了不见面,兀自在隐秘的角度观察,若不知缘由,怕是活像个要对人不利的杀手。

王听云在和饺子馅,白菜切得乱七八糟,末大大小小,幸好至少还记得要调味和搅拌均匀。她从衣袋里摸出枚福钱,江无浪不消看都知道这和多年前是同一枚,被他悄悄包在标记过的饺子里,又被女孩偷偷藏起来,撒谎骗他说找不到了。

福钱这东西,一般都是包来祝福他人的,将其塞进肉馅的人并不指望自己能够吃到,享受自欺欺人的祝福——难道说她还有客人?

窗台外的猫吃饱了,伏下身子撅起屁股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慢悠悠地挪到夕阳底下玩它的蝴蝶玩具。看做工是在路边买的草编蝴蝶,是草木杆原有的灰黄色彩,但挂在板凳上,被风吹微微晃动,仿佛翩翩飞舞,猫也伸出爪子去抓。

不羡仙也有这样一只猫,白色的,喜欢躺在屋顶晒太阳。王听云要给猫剪指甲却被挠了几道,带着脸上的血痕就来找他,不是请他敷药,而是请他去屋顶上抓猫。江无浪总叹气,然后从寒香寻柜台里找到药粉,领着小孩去河边把脸洗干净涂上药了,再领人一起去抓猫。那白猫很灵巧,抱在怀里比泥鳅还滑溜,像水一样能流走,可惜还是比不过功力深厚的江大侠,最后只能被按在江无浪大腿上,四脚朝天,嘴里喵呜喵呜叫着,乖乖让王听云给它剪指甲。

不仅仅是剪指甲,梳毛的时候,以为猫丢了的时候,王听云总来找他抓猫,猫可能在屋顶上,也可能在树杈上,净是些小孩碰不到的地方。等王听云长大点,武功也终于赶上三脚猫,他还是在替人抓猫,每年在不羡仙待的日子统共没多久,被这小孩缠着占了绝大部分去。

不知那只白猫最后如何,三年前它还在王听云怀里被迫挥爪同他作别,三年后没见着影子,或许悄悄跑了,也或许被顺手杀了,谁知道。

江无浪等到夜色朦胧,王听云从柜子里拿出一坛巨大的酒,也没等到她的客人。如此,今晚她只有一名无影踪也不相识的访客了。他看着那坛酒直皱眉,对十六岁的少女来说它的量太大,又过分浓烈,饮酒过量坏腹还是轻的,喝完直接在榻上躺到身体冰凉的人也不是没有。他忍不住想说几句,又自知没什么资格去说,他曾也有拼命喝酒只求一醉的日子。

空中源源不断炸开绚烂的烟花,在江无浪的背后绽放华彩光芒,他也想找一坛酒喝,可他手里只有一根糖葫芦,被风吹得冷透,摸上去像一块甜味的冰。

“砰”的一声,夹杂在烟花的声音中,轻微但突兀。

王听云的头砸在桌子上了。

江无浪闪身走进屋子里,他刻意加重了脚步,王听云一动不动,于是他能够确定她是真的喝醉了。福钱在厨房里闪着光,月光落在灶台上,摸起来水般凉。多余的皮子和馅料放在一旁,他提起一块饺子皮……与其说是饺子皮,更像地图的某个部分,边缘圆润但曲折而不规则。把饺子皮重新揉成剂子,再擀开成完美的圆形,填入足量馅料和那枚福钱,最后双手对折,自边缘起捏出完美的褶子。这套流程江无浪再熟悉不过,莫说头几年,后来参加的屈指可数的年夜饭,也是他调馅包饺子的,他们都说他做的饺子好看又好吃。

至于福钱,他就充当一回神仙菩萨,用福气保佑她平安健康吧。

江无浪端着只盛放了一枚饺子的盘子走到桌旁,王听云换了个姿势,头侧枕在胳膊上,面朝他的方向。他把饺子放在糖葫芦旁边,借着月光看清了她的脸——不是说没有见过女孩长大后的样子,只是太久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端详过了。

王听云左眼下有一道疤痕,十分浅淡,但无论如何都无法消失。这是昔年江无浪带着尚在襁褓的她逃避追杀时留下的,像一道挥之不去的预言的刻痕。大部分女子都不希望伤到自己的脸,王听云顶着张俏脸反而很喜欢这道疤,在她看来,疤痕是种经历的证明,因为战斗过,因为曾经面临危险,所以才会拥有疤痕,对于美丽与帅气没有分毫破坏。

江无浪脸上也有疤,好几道,伤口结痂脱落,余下分明的肉色界限。他已经忘记它们曾经是如何疼痛,而依然记得它们是因何而生。王听云小时候用指腹去蹭,总带着崇拜的神色,纯粹且热切的目光令他如芒在背;后来这种目光换成担忧,他更是只能移开视线不去对视。

比起上一次见面,王听云的下巴更尖了些,颧骨也有些突出,酒精令她脸颊浮现不健康的酡红。在神仙渡,她要做的最惊险的事也不过爬树爬山,而现在她遇到的每件事都算得上要与死亡擦肩,风将她的面目重新雕琢,雨又把沾染的灰尘冲走,但无论怎么看,她都还是像一个不羡仙人,带着青山绿水梨花的味道。

她说无以为家,实则不然,家永远都在那。

江无浪的掌心距离那滚烫的脸颊只有一片竹叶的距离,骨血里的温热随着呼吸自皮肤处蒸腾出来,将他手掌烘得温暖,甚至快要灼伤他。她不是只有他腰那么高的小女孩了,他也自然而然地丧失了随意揉脸摸头的权利,但做出这个动作不需要思考,理所应当到宛如已经刻进身体。收回手时,指腹不慎从睫毛上擦过,留下轻微绵延的痒意,像小猫舔他的手指。

坛中的酒还剩下不少,江无浪倒出来一点,冰凉的酒液顺着喉头流入胃部,冲散了屋内好不容易聚积起来的星点温度。他想了想,还是把桌上的平安符拿走放进怀里,旁边就是被他折成很小的方块的信件。

走到院子门口时他又转身站了一会儿,猫从墙缘上探出半个身子瞧这个奇怪的男人,瓦片摩擦的脆声打破冰面般的寂静,毁坏近乎凝滞的空气,他终是抬起脚转身离去,几个瞬息便消失在开封的街巷中。

猫兴致缺缺地缩回去,几下跳跃奔到屋顶上瞧又大又圆的月亮。

过了一会儿,那个经常给它喂饭的少女也爬了上来,猫有些不高兴,但看在平日吃下的鸡鸭鱼肉的份上,它愿意把这小小的屋顶分给人家一半。少女把冰糖葫芦咬得嘎嘎作响,猫以为她生气了,却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个好脾气的人产生如此磅礴的怒意;不一会儿,它见到有闪亮的东西在少女脸上滑落,于空中迸发出瞬息光华,又立刻消失了。

猫兴奋地扒拉上少女的大腿,试图寻找那闪闪发光的宝贝,谁知少女抱住它,把头埋在它肚子里,一句话也没说。

它肚子上的毛都湿了,好讨厌啊。

猫还是决定原谅她。

 

END.

Notes:

人写完也死了,遗言:我想写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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