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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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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11
Words:
2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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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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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合法自闭

Summary:

授权翻译|感谢阅读
破塔🔗:https://posty.pe/hjw00a
可以去给作家老师点点爱心♡

Work Text:

1993年的狎鸥亭,到处都是外语招牌。 意味着,狎鸥亭是年轻人的街区。

准确地说,是有钱的年轻人的街区。

狎鸥亭路上挤满了形形色色的青年人。白色阔腿裤、宽松的嘻哈裤、紧身皮裤、黑色马靴……俗称“西部靴”。啊,不过美国产的不太受欢迎,总觉得有点土……最近流行的是法国货或意大利货。漂得亮黄的头发、莫霍克发型、五颜六色的时尚纹身、叮叮当当的夸张饰品。男人们竟然也开始打耳洞,“真是世风日下”面对那些咂舌感叹的长辈,年轻人的回应是一口浓痰。“呸!” 叼着烈焰般的香烟,眼神凌厉地瞪了回去。

青年人们全身心地展示炫耀着自已的风格。

当然,比时尚更重要的东西也存在——那就是现代汽车的白色新格兰杰。只要拥有一辆白色新格兰杰。就没有搞不定的女人。搭讪这种事,多少还是要做点功课的。递个橙子、接个橙子的那些套路,简直可笑至极。

洪胜汉感受着阳光,轻轻整理着鬓角。本来柔顺的头发抹上发蜡后,利落地向后梳去,清晰地露出他线条分明的额头。墨镜也被推到耳后,倒扣在头上的墨镜,仅仅是个装饰品罢了。黑色Guess夹克搭配衬衫,Marithé + François Girbaud的牛仔裤,再加上一双看起来有些不协调的Boy London运动鞋。至于内裤,当然是Calvin Klein。

他靠在非法停车的车辆上摆出酷炫的姿势时,女人们像苍蝇一样围了过来。一个tomboy风格、长得很可爱的女生走了过来,旁边跟着一个扎着印第安人辫子的女生。尽管她们的穿着风格差异很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们是好朋友。别名叫“娜塔族”,意思是“我也可以这样吗?”是最近流行的新词。

在娜塔族的追求下,洪胜汉露出了带有些高傲神情的微笑。他略微挑了挑眉毛,显得模棱两可。当提议一起去吃章鱼烧时,他露出了略微犹豫的神情,停顿了一会儿,然后说。

“啊,我今天有别的地方要去……不去章鱼烧店,能一起去那里吗?”

“那里是哪里?”

尽管是突如其来的提议,女生还是眼睛一亮,立刻扑了过来。看起来马上就会爽快答应。已经有一半成功了。洪胜汉带着温柔的表情张开双臂,把手搭在了两个女孩的肩膀上。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像是要传达什么重要情报一样,他把两个女生哄得心花怒放。

“你们知道人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吗?我想和你们一起去的地方就是那样的地方。”
本质上是兜圈子的低语。尽管如此,女生却高兴得不行。 “是什么呢?” 她们笑着,更加贴近了。每当洪胜汉低语一次,她们都能感觉到他吐出的气息。

“爱。”

哦莫莫,原来是爱。这是现在在对我告白吗?
“就是爱。”
洪胜汉牵起嘴角,爽快地笑了,面容却显得有些厚颜无耻。爱。他毫不犹豫地说出这个字,甚至自己都觉得有些自恋。

“正好来了。”

低语着爱的下巴微微转向了不同的方向。奇怪的是,他怎么就能认出远处正走来的人。即使是在五百米之外的前方,在人群中慢慢走来的人影,在某个人眼中却格外不同。

“什么?是2对2的约会吗?为了配合我们的人数,叫了朋友来吗?好有sense啊。”

女生不知不觉间挽住了他的手臂,叽叽喳喳说着。洪胜汉没有回应,只是盯着前方。“他走得比较慢,所以再等一会儿。”

在熟悉的等待之后,终于看到了更熟悉的脸。终于到了。李炤熙扫了一眼洪胜汉两侧的女生,随即又移开了视线。

“等了很久吗?”

“没有,我刚到。”

洪胜汉说谎比吃饭还顺溜。虽然是光用眼睛看就能发现的谎话,但李炤熙决定默默忽略。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挑剔的人。

“是新来的?”

“喔,准备一起去。”

洪胜汉一边回答,一边用力搂住了身旁的女生们。
“那正好,走吧。”

李炤熙的话音刚落,洪胜汉就打开了副驾驶的门。他亲自为她们打开副驾驶的门,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两个女生脸颊泛红,随即跟了上来。真是很有风度。意思是,谁能拒绝他呢。
对,问题就在这里。女人根本无法拒绝洪胜汉。可是,洪胜汉面前竟然有两个女人,而副驾驶座只有一个。

谁来坐副驾驶座呢?一场不合时宜的心理较量展开了。这时,不耐烦的司机们按响了喇叭,嘟嘟,嘟——嘟——。哈,西八,真是急性子。洪胜汉微微皱起眉头,随后又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笑了。
“炤熙呀,快点来。”
那一句话让气氛瞬间冷却。刚才的心理较量显得毫无意义。副驾驶座理所当然地被李炤熙占据了,仿佛本来就注定是他的位置。甚至洪胜汉还亲自给他系上了安全带。做得太自然,令人根本无法提出异议。
“不上车吗?”

洪胜汉把李炤熙在副驾驶座安置好后,才转过视线。他看着那两个陷入尴尬局面、无所适从的女生,猛地抓住了她们的手腕,把她们拉到后座坐下。“我们时间不多呢,就在车上互相认识吧?”他再次用那副友好的笑容武装自己。
“那么,出发吧。去爱吧。”
和主一起。

后半句话被他巧妙地省略了,这显然是故意的。虽然她们可能已经察觉到了,洪胜汉并不是在勾引女性。他不是在勾引女性,而是在吸引信徒。

为了接送随时可能改变心意的信徒们,刹车这种东西简直是奢侈。明明不是高速公路,时速却轻松突破了一百。直到快到达目的地时,他才透露自己是教会的信徒。反正到了那时候,女孩们嘴里说出的句子都如出一辙。“教会?听起来不错啊?我们会认真去的!不过……胜汉,你下周也会去吧?”“哎哟,当然啊,我一直都在教会呢。”他装作自然地回答,同时开始打探她们的个人信息。“对了,你父亲是做什么的来着?是做生意的吗?”这同样是给信徒们划分等级的一个步骤。

“你……今天的打扮……”

一直沉默不语的李炤熙终于开口了,突然对洪胜汉的着装产生了兴趣。

“很明显吗?哈,真是的,我还真没想到会这么快被看出来。其实,这个啊,炤熙……”
能被认出自己在衣柜前花了一小时的努力,对洪胜汉来说简直是最令人兴奋的事。他一边翻弄着车里的磁带,一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正巧遇上红灯,他便抓住机会,像机关枪般不停地说着。“其实啊,这条牛仔裤可是十二万韩元的,Marithé + François Girbaud 的!多利你知道吧?就是最近特别流行的那个品牌。我为了买这条裤子,真的费了好大劲呢!幸好最后在美都波百货商场剩下最后一条,被我运气好抢到了!我又走运了不是吗?”
“是为了让主好好看才穿的。”
西八,说什么呢。本来哼着小曲、兴致高昂的洪胜汉瞬间变了脸色。他忙着挑选磁带的手停了下来,忍不住嗤笑了一声。但很快,他收敛了表情,努力调整自己的神色,把脸上浮现的烦躁掩盖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都是这样嘛。总是想以漂亮的样子见主。”
“虽然心意很特别,但是胜汉啊。”
“喔喔?”

李炤熙握住洪胜汉的手,一股炽热的温度透过肌肤传了过来。咕咚——洪胜汉咽了咽口水。李炤熙紧紧握着他的手,直视着他的双眼。李炤熙笑起来眼下的肌肉会微微鼓起,那模样……像个刚升上中学的小鬼。

“即使不那样的话,主也平等地爱着所有人的。”

“没错,炤熙。我又学习到了。”

小鬼一样的脸蛋,却说着狗屁话,我们的炤熙。既然说主平等爱着所有子女,那为什么奉献金却决定了是执事、长老,还是别的什么等级?奉献金到底是为什么要收的?非得捐钱才能在天堂里积累财富,这到底是哪国的法律?不对,天堂真的存在吗?对我来说,天堂就是穿着Nick's牛仔裤和限量版乔丹球鞋,大摇大摆地走在狎鸥亭路的那一刻。或者是炤熙帮我口的时候?也不错,也算是天堂吧。但要说真正的天堂啊……炤熙啊,真正的天堂,就是我把鸡巴插进你的后面,在射出来前的五秒钟,极限忍耐的那一瞬间。脑海中涌现的这些话语言辞越来越激烈,却伪装成一副感动至极的模样。洪胜汉紧紧握住李炤熙的手,开口说道。

阿门……哈利路亚。

“炤熙啊,托你的福,今天的信念更加充实了。谢谢。我们的新信徒们也听到了吧?应该像这样学习。”

这当然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洪胜汉别说主了,连主的祖奶都不信。在他看来,神是不存在的幻影。他勉强扬起的嘴角微微颤抖着。他的手指急切地翻找着都市孩子们的《月光窗边》,他迫切需要转移话题。
“在找这个吧?”
不知怎么的,坐在副驾驶的李炤熙替他找到了磁带,并插入了播放器。呃呃呃……他怎么知道的?
“该走了,后面的车都在叫呢。”嘟——!嘟!嘟——嘟——! 四面八方响起了刺耳的喇叭声,司机们对这辆没礼貌地停在路中央的车充满了不满。“啊,真是的,催什么催……走了,走了。”洪胜汉因为尴尬,低声嘟囔了几句。但李炤熙却没有任何反应,甚至连一句敷衍的话都没说。这反而让洪胜汉更加不自在了。
“要开窗户吗?天气很好呢。”
按下电动车窗按钮,是他为了打破尴尬所想出的对策。车窗迅速降了下来。别人费力地用手摇窗户时,洪胜汉只需轻轻一按按钮,就能感受迎面拂来的风。

开着格兰杰炫耀的男人,带着自尊心的求爱,显得格外哀切。

穿着Calvin Klein 内裤,Guess 的黑色夹克与衬衫,Marithé + François Girbaud 的牛仔裤,脚踩着有些违和的 Boy London 运动鞋,单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探出敞开的车窗,感受着阳光与微风,车内播放着 都市孩子们的《月光窗边》,副驾驶座上坐着李炤熙……

求爱中的洪胜汉正前往教会。

 

洪胜汉过着浪荡的生活,这句话毫无夸张之处。酒、烟、性三者的平衡被他维持得恰到好处。他在狎鸥亭和江南横行无阻,偶尔觉得无聊,想换个心情时,就拖着一条白色阔腿裤晃悠悠地跑去弘大闲逛。

其实,洪胜汉最初的地盘并不是狎鸥亭。毕竟狎鸥亭一直以来都是orange族的圣地。那些出身优渥、没有工作,靠着父母给的零花钱每月挥霍数百万韩元的富家子弟,把这里当作他们的游乐场。

等等,可能有人会对此产生疑问——洪胜汉不是orange族吗?

在这里,我们先明确一下概念。

orange族是什么?指的是那些过度消费、享受开放性文化的富裕阶层年轻人,是1990年代诞生的一个新词。——来自Google搜索

洪胜汉本来并不富裕,过着贫困潦倒、战战兢兢的生活。如果非要找出洪胜汉和上面概念的共同点,只有两点:年轻,和开放的性观念。

那么,洪胜汉是怎么开着现代白色新格兰杰,穿着Guess、Marithé + François Girbaud 和Boy London 的呢?

答案很简单——抓住了快要断掉的腐烂救命绳,才有了今天的生活。
洪胜汉的父亲是一个伪教主。是以耶稣的名义赚钱,过得富足,靠骗人吃喝的狗屎;是自称为神之子,利用天真的人们的精神病。精神病也能称作神的话,神也确实应该是存在的吧。

如果从母亲的肚子里开始就继承了信仰,情况会不会好一点?可惜的是,洪胜汉的母亲是无神论者,洪胜汉是在忠清南道清阳的一个乡村出生的。为了躲避父亲的虐待,他的母亲在乡下艰难地抚养了他。那他的亲生父亲是狎鸥亭人吗?也不是。
洪胜汉的父亲洪正南是日山有名的사짜。사짜,换句话说,就是骗子。明明知道他是个骗子,却还是被骗,这不是受害者的错。如果非要追究对错,那就只能说,洪正南确实有出色的骗子天赋,而乡里的人们又愚昧且天真,仅此而已。

如果把那些被他骗了钱的人都聚集起来,甚至可以在村口绕一圈。他借钱就不打算还。如果他真有打算还,那也不会在洗净身份后就在夜间逃跑了。

拿着以投资为名吸引来的乡里老人的钱,洪正南直接建了教堂。费尽口舌地把信徒们一个两个地聚集起来。找到儿子是在教会成立的十年后,很久之后才找到的。一生中从未见过的儿子。反过来说,就是洪胜汉从出生以来一次都没有见过父亲。

“这孩子怎么瘦成这样了?呀,你妈没给你饭吃吗?”

咚咚,粗暴地踢了几下,那个刚刚勉强活着的十岁孩子睁开了眼。洪胜汉至今还清晰记得那天的情景。在微微睁开的眼缝中看到的身影。刺鼻的腐尸味道。即使是快要呕吐的情况下,洪胜汉也感受到那种凄惨的饥饿感,由此甚至产生了不管怎么样也许都能活下去的愚蠢的慰藉感。

“啊,什么啊。如果死了早就说嘛。”
父子的第一次相遇发生在饿死的母亲尸体旁。

“哎呀,老爷您十年才回来一趟,老婆的脾气还真急啊。喂,你妈有买什么保险吗?”

“……真的是爸爸吗?”
“那当然了!除非这婊子不是跟我生的,而是跟别的野男人生的,不然你肯定是我儿子!”

“请带上我……我会听话的……请不要丢下我……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被逼到绝境的孩子是那么绝望。洪胜汉紧紧抓住父亲的裤腿,哀求着。即使对方一脸不耐烦地想甩开他,他依然没有放手。他死死地抓住,再抓住。他想活下去。

“哎哟?瞧瞧这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孝顺了啊,你真的能听话?”

即使知道伸下来的这根绳子已经腐烂,他却别无选择。因为,比跨过死亡的门槛更可怕的,是连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
就这样,父子俩去了首尔。
洪正南带着洪胜汉,首先去的是狎鸥亭洞。狎鸥亭洞是轰动一时的地方,与狭窄的清阳相比,简直是另一个层次。果然,男人就该在大海中游泳。来吧,胜汉,看看。这就是狎鸥亭洞。你老子我,除了狎鸥亭洞,其他地方都征服了。五年,就五年,我将在这里彻底占据一切。明白了吗?我将成为真正的神。

神,成为神。

明明是一个普通的人……

或许,洪胜汉从那时开始,就不再相信神了。从那一刻开始,洪正南的胡说八道真的变成了现实——神并不存在,这几乎成了可以肯定的事实。

如果神真的存在,就不该让洪正南这样的人发声;不该让他用花言巧语骗走整个狎鸥亭的人;不该让他借神的名义,玩弄年轻女信徒的身体;不该让他以向神献祭的说辞,将残疾信徒关在地下室,让他们在生死边缘挣扎;更不该让那些最终死去的人听到“去神的身边安息吧”这样的荒唐话。
“喂,胜汉啊。有没有在礼拜堂里听到奇怪的声音啊?”
“别走啊。”
最重要的是,不应该让我成为他的儿子。

“不是,你有听到奇怪的声音吗?好像有人在哭。”

他为父亲感到羞耻。感到丢脸。作为他的儿子,简直羞耻到想死。
这些都是空话。

但如果连空话都不说,就还没有那么讨厌。死去的残疾信徒在梦中找上了洪胜汉,批评他“你比你父亲还要坏。”这话没错。洪胜汉是懦弱的。是个胆小鬼。是个和父亲没有什么两样的垃圾。
每周六天,从星期一到星期六,洪胜汉都会在狎鸥亭、新村、江南、弘大和合井这些地方转悠。这是为了传教。用一张看起来还不错的脸诱骗信徒,让无辜的人相信耶稣,把他们的生活弄得一团糟。然后靠那些生活破败的人的捐款过着奢侈的生活。穿好衣服、好鞋,开好车,吃好吃的。当感到内疚时,洪胜汉就悄悄告诉信徒这其实是个邪教。如果他们生气,就会为自己辩解,说已经告诉了他们真相,但他们不信,没办法。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后来说漏嘴的事情传到父亲耳中,洪胜汉被打得差点死掉,被关进地下室,好像回到十岁时的自己,惊恐不安。当时竟然傻乎乎地想着,或许真有神存在。然后又抓住洪正男的裤脚,乞求原谅。尽管知道年轻的女人们在耶稣的名义下被诱骗,依然缄默,眼看着她们和老男人抱在一起。尽管如此,他却始终装作自己很干净、高尚,像是毫无罪孽一样。李炤熙……他,那个孩子,发现了信徒在药物作用下被强奸,试图阻止这一切。洪胜汉害怕真相曝光,就捂住了他的嘴。
面对着全能的十字架,用嘴唇亲吻它,用身体紧紧贴住它。明明应该选择正义的李炤熙,却被诱使偏离了,成为那种人的替代品。
初次做爱是由懦弱这一情感所驱动的。

你懂吗,炤熙啊。其实在十字架面前亲嘴然后做爱,我没有被刺激到半分。就算你把十字架塞到屁眼里,我也不会有哪怕一点点的罪恶感。反而可能会兴奋,同时也松下一口气。你不懂,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宽慰感……
我最害怕的不是耶稣或者地狱之类的东西。
而是你知道真相的那一刻。知道我有多么丑陋,作为恶魔的儿子出生,跟随他做了多少令人恶心的事情。当你知道这一切真相时,你会用什么表情来看我?一想到这些,我就感到窒息。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见你。我希望你不要离开。我希望这里的恶魔不要放过你。每周我都会写下你名字的三个字。我知道你不知道,我每周都会替你献上奉献金。

就像你说的那样,人心真的很阴暗啊。我每天晚上都会怨恨把你带到这个地狱般地方的父母,但一想到如果你不出现在我面前,就难受到几乎无法忍受。多亏了你,地狱般的主日变得令人期待了。很恶心吧?很肮脏吧?我自己也觉得自己恶心。可是,炤熙啊,就算回到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最清楚神不存在的人,是我。

“祈祷吧,炤熙呀。”

但矛盾的是,最希望神存在的人,也是我。

 

李炤熙从来没有选择的权利。即使大韩民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是一个拥有宗教自由的国家,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别人理所当然拥有的,从他在母亲的肚子里孕育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剥夺了。

偏偏,李炤熙的父母是狂热的信徒,是从那个邪教创立初期便一路追随的元老成员。他们真的相信洪正南,因此,李炤熙也相信洪正南。在他的世界里,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从出生起,他就已经听了数百、数千、数万次——“神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狗屁话。

一开始只是因为同情。也许也因为一点自负。

刚到首都上教会的时候,听说有个同岁的男孩。 对此,李炤熙最先产生的想法很明确。“这家伙的人生也真可怜。 怎么就投胎到那样的父母下面了呢。 这家伙大概也会一辈子舔着洪正南的脚底板过活吧。”

谁同情谁呢。

洪胜汉被关在地下室里挨了三天三夜的毒打,终于被放出来时,李炤熙不知道为什么正在等他。而且双手紧合,闭着眼睛。

“在祈祷。”

木讷的脸说出的话简直可笑至极。听到“祈祷”这个词,洪胜汉莫名地火冒三丈。祈祷?西八,祈祷可真不错啊。如果我也像你一样,是个脑子不太灵光的傻子,信什么主啊他妈的,是不是会轻松点?你真的相信有神吗?其实我们教会是邪教。正要狠狠骂出口的瞬间——

“是为了你。”

李炤熙有让人立刻闭嘴的本事。洪胜汉忽略了这个事实。其实,他根本不了解那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祈祷你被放出来。”

荒唐至极。你算什么?我们算什么?你凭什么为我祈祷?

“我帮你涂药吧。其实这药膏是我悄悄偷来的…… 但待会儿忏悔就行了。上帝一定会原谅我们的。”

太荒唐了,眼泪都流下来了。真的荒唐到哭了。荒唐到——

他,那家伙,李炤熙,用那双小小的手祈祷,闭上眼睛,想着我,替我揉着伤口。这一切的一切都荒唐至极,所以洪胜汉留下了眼泪。

李炤熙对洪胜汉的哭泣毫不在意,也没有特意去问原因。正因如此,洪胜汉才能更加放心地哭出来。他放声大哭,紧紧抱住了李炤熙。

神根本不存在。其实我们教会是邪教。你和你父母全都被骗了。本想大声揭露真相的念头,转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恶劣的心思。

“多利,嘴再张大点。要塞到喉咙深处才行。这里没人来,别害怕。含到底,吸干净!”

啊,至少不能让这家伙知道真相,直到我死的那一刻。神不存在……这个真相,死都不能告诉他。

“可是,胜汉啊,在我们教会真的可以这么做吗?感觉会受到惩罚,要是去不了天堂怎么办?”

“炤熙,你十年前对我说过什么?嗯?你说药膏是偷来的。说忏悔就行。现在也一样,我们多利也努力祈祷吧。虽然不是每次……但偶尔也会捐奉献金吧?那些都会算进去的,上帝会原谅我们。就像交税多了也会减免一样。大致是这个意思。甚至主会提供免费服务。免费的祈祷,免费的忏悔,都会接受。因为他是慈悲的神。”

“嗯,确实是那样。但是圣经上说同性恋是原罪……”

“炤熙啊,我们算什么同性恋啊?只是在口交啊。同性恋是一种更崇高的……利他行为。我们只是在十字架面前做爱发情的狗崽子。根本不是同性恋。”

洪胜汉听过很多这样的话,所以嘴巴也很能说。明明不是蛇,却把舌头乱转。像父亲一样。反正李炤熙很笨,不会真正理解。

“这样啊。”

“待会在礼拜时间祈祷就行了。对不起,主啊,我含了洪胜汉的鸡巴。被瞬间的快乐蒙蔽了双眼。请原谅我。”

“但是胜汉啊。你不是没有好好祈祷嘛。你下地狱了怎么办?”

“呀,炤熙,我又什么时候没好好祈祷了……”

李炤熙倒是挺强硬的。他瞪大眼睛,直接责备洪胜汉。“你明明不祈祷的,对吧?上次我看到你睁着眼睛。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洪胜汉打算像平时一样用谎言敷衍过去的计划被打乱了。

“哎呀,我们炤熙的眼力真是绝了。你又是什么时候看到那个的?不过炤熙不是很努力嘛,连我的份都在努力。你不是天天说要为我祈祷吗?怕我下地狱。”

好不容易解释完,洪胜汉揉了揉李炤熙手感很好的脑袋。

“哈,怎么今天话这么多啊?离礼拜开始不到30分钟了。多利啊,其余的待会儿再回答,你也待会儿再问,好吗?你现在该问的不是那个,而是这个。”

洪胜汉抓住李炤熙圆滚滚的后脑勺,把下体塞进他的口腔。唔呃。李炤熙爆发出痛苦的反应。尽管如此,洪胜汉也完全没有踩刹车,李炤熙也没有说停下。明明表情很痛苦,却吃力地让性器在脸上做了标记。洪胜汉的性器上被尽情地弄得满是口水,他抖着腿,低头,一眼就看到李炤熙腿间立起来的东西。洪胜汉毫不犹豫,用脚踩住了有自己想法的李炤熙的生殖器。鼓起涨大的样子很值得玩味。

“炤熙,喜欢这样吗?”

洪胜汉用开玩笑的语气问,咯咯笑了起来。李炤熙紧紧合拢大腿,企图掩饰。被Boy London运动鞋践踏过的性器变得比之前更大了。“变、态。”洪胜汉一字一顿,轻轻地在李炤熙的耳边低语。选择了沉默,代替反驳,那就是肯定。李炤熙的耳朵红的像火一样,快要爆炸了。

哪怕害羞也不能说谎。一边担心不背诵圣经会不会下地狱,一边却拥有变态的性取向。对把鸡巴塞进喉咙窒息而死觉得疯狂。在十字架下被压着操,虽然有罪恶感,但又不说讨厌。

“快没时间了,炤熙。我们快点结束吧。”

洪胜汉假装开玩笑,装出严肃的样子,纠缠着,结果李炤熙手忙脚乱地从内裤开始脱。已经湿透的内裤撑开了薄薄的空隙。

“怎么脱衣服的动作这么熟练啊,真让人不爽。”

洪胜汉说着违心话,拍了一下李炤熙的屁股,结果他彻底生气了。“啊,洪胜汉!别这样!!!!真的别这样!”但如果追问下去,他也不会回答。一直都是这样。

李炤熙从未真心制止过洪胜汉那种独断专行的行为。甚至是在教堂里。在教堂里,还偏要在十字架附近。即使无理取闹地要求插入,他也总是装作无法拒绝地答应。哪怕洪胜汉从后面像狗一样猛烈地操弄,抓着他的头发,戏弄着说:“让你那伟大的主看看”,他也从未反抗过一次。不是吗?别说反抗了,反而更加兴奋了。感受到抽插的速度变快,呼吸变得粗重,射出浓精。

“把嘴张开。张大。”

洪胜汉把即将射精的性器靠近李炤熙疲惫的脸。他扔掉避孕套,催促他张开干裂的嘴唇。炤熙孩子般地哀求,但还是勉强张开了嘴。他肿胀的嘴唇含咬着抽动的性器。腥味的液体在他的舌头上融化。

“不要剩,舔干净。”

命令语气虽然令人不适,却带着点温柔。“今天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其实洪胜汉正有点后悔。但李炤熙却老老实实地执行了命令。他费力地吮吸着,吞咽着。“今天要忏悔的事情真多啊……”他小声嘟囔着,这是他唯一的抱怨。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忏悔,洪胜汉忍不住大笑起来。紧接着,一个像是觉得他很可爱的吻落在了他的脸颊上。

“刷牙吧,多利,刷牙然后接吻。”

“只有3分钟了。”

“足够了。”

洪胜汉已经迅速把Calvin Klein的四角裤提了上去,又套上了那件他像供奉神物一样珍惜、不允许有一丝褶皱的衬衫和牛仔裤。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牙刷,挤上牙膏递了过去。——太平洋牌金合欢口味牙膏。“啊,我不喜欢这个。”李炤熙小声嘟囔了一句,但洪胜汉根本没听,直接把牙刷塞进了他的嘴里。

“没时间了,我们要接吻。”

真是有急事的人。

 

洪胜汉父亲的主张:

千禧年一到,世界就会毁灭。到时候,大家都会死去,只有被选中的人才会进入天堂。而我们,就是被选中的人。所以,为了永生,我们必须在天堂储蓄财富。

简而言之,就是这么回事:只有去教会的人才能进入天堂,而为了在天堂永生,必须提前积累财富。所以——交奉献金吧。这是一项面向未来的投资。

听起来像是连小孩子都会嘲笑的荒谬谎言,但意外的是,竟然有数万人将其奉为真理。他们卖掉公寓、彩礼嫁妆,甚至连婴儿的周岁金戒指都拿去换取“未来的投资”。在奉献名单上,甚至能看到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社会精英的名字。聪明,并不意味着不会被骗。

如果不交奉献金,就会被单独叫去“施加压力”。说是压力,其实更像是赤裸裸的威胁。他们会用信徒最害怕的话题来恐吓人。

“我们信徒是不想去天堂吗?要是再这样下去,可就进不了天堂了。也该向主献上一点诚意吧。如果实在拿不出奉献……倒也不是没有别的方式表达诚意。先把衣服脱了吧。”

世界已经疯了。信徒们仅仅因为愚昧和盲目的信仰,就被人肆意摆布,毫无还手之力。

第一次亲眼目睹那种场面时,洪胜汉恶心得直犯呕。“这……这好像不对。”那种超出承受范围的恶心感让他拼命地逃离了那里。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句荒唐至极的话。

“教主……胜汉信徒好像被撒旦附身了……”

就这样,“被撒旦附身”的教主之子,被活活打到濒死。他们的理由是,必须痛打一顿,才能把体内的撒旦赶出去。洪胜汉被关进地下室,遭受了数日的折磨。别说饭了,连一口水都没让他喝。恐惧吞噬了他,他真的觉得,自己会死在这里。

最终,他只能紧紧抓住那个自己无比憎恶的父亲的裤腿,卑微地求饶。浑身血肉模糊,他艰难地爬过去,死死抓住对方的脚踝,哽咽着“求求你……只要能活下去……”

他绝望地哀求,再也不会忤逆,再也不会反抗。“无论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只要能让我活下去……”

第二天,洪胜汉终于被允许离开地下室,名义上是因为他“战胜了撒旦”。他站在礼拜堂中央,强忍着颤抖的双腿,向教主和信徒们表达感激——多亏了大家的祈祷,自己才能成功驱逐撒旦。于是,掌声响起。所有人都在欢呼,夸赞教主伟大,是教主帮他战胜了撒旦。

李炤熙那时候,也跟着鼓掌了吗?不知道。因为他根本没有勇气抬头去看。他只是低着头,狠狠地埋着脸,咬牙诅咒自己的无能。那震耳欲聋的掌声,宛如一把锋利的刀,扎进他的耳朵,成为这场荒谬戏剧最完美的背景音。

洪胜汉真的无能至极,天生就是个蠢货,每次都重复同样的错误。既然已经被抓到一次了,就不该再犯第二次。干脆连尝试都别尝试,但他总是犯同样的过失。只是因为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信徒奔向父亲,所以才那么做。但即便挨了那么多顿揍,他还是没能清醒过来。

我们的教会其实是邪教,他坦白了。被抓住后挨了一顿揍。然后快要死的时候,又跪地求饶说自己错了。又挨了一顿揍。再一次求饶。又、又挨了一顿揍。就这样被放出来后,又开始每周六天去传教。李炤熙拿来偷来的药膏,他觉得好用就收下了。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把脸伸过去。撒娇着让人给他消毒。然后对上视线,接吻、做爱……抱着瘦削的身体,偶尔强忍住眼泪。

怎么会有这种家伙。

无论是客观来看,还是主观来看,这都只是一场愚蠢行为的盛宴。但李炤熙却从未抓住任何把柄去指责他。只是沉默着,同时也在祈祷。

他说,那是为了洪胜汉的祈祷。

洪胜汉既不信耶稣,也不信神,更不信罪孽。但厚颜无耻的是,他却很喜欢李炤熙为自己祈祷。洪胜汉这个人,本身就是个矛盾的集合体。

哪怕只是为了我们可怜又愚蠢的炤熙,也希望神真的存在。洪胜汉偶尔这样期盼。

“我是谁?我是替我们的主传达话语的人。你对主有疑问吗?需要向主忏悔吗?想向主祈求什么吗?这些都可以通过我来代为转达。为什么?因为我才是真正的主之子。就像前面坐着的那位英子信徒,上周她对我说什么来着?她说,她想走路了,不想再坐轮椅了。那我怎么回答的?轮椅?如果不想坐,那就别坐了!走吧!如果想走,就站起来走吧!主已经允许了这一切!!!天上的主吗?不,不是——是主真正的儿子,我,允许了这件事。神之子已经允准了,她自然就能行走。怎么样?你们看看她,她原本连站起来都做不到,可今天,她却用自己的双脚走来了,亲自来参加礼拜了。这样你们还不信吗?还不愿相信我吗?——相信!!!——主啊!!!——主啊!!!——主啊!!!”

洪正南竭尽全力,甚至连汗毛都站得笔直,发表了一番长篇大论。信徒们泪流满面,纷纷赞美他。然而,李炤熙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没有跟着他们开口。连“阿门”的反应都消失了。是不是因为刚才太过苛刻,让他感到疲惫了?

李炤熙悄悄在讲座椅下交叉了手指。对视了一眼。“累了吗?要出去吗?”洪胜汉用口型轻轻问道。当然,他知道这个建议根本不会得到回应。前面拿着麦克风进行直播的教主,他的儿子是洪胜汉,而把教主当作神崇拜的,是李炤熙。他们怎么可能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逃跑呢?

面对洪胜汉的提议,李炤熙如预想中的一样,点了点头。微微笑着,点了头。果然是这样……啊?等一下,真的点了头吗?

“真的要出去吗?”

简直不敢相信,洪胜汉压低了声音问道,想确认自己是不是理解错了。这时,李炤熙再次做出了同样的反应。

用力握紧交叉的手指,直视着洪胜汉,轻轻笑了笑,轻轻点了点头……

洪胜汉没有再问两次,猛地站了起来。洪正南轻咳了几声,但并未引起注意。李炤熙的手指仍然紧紧交叉着,被拉着走了出去。说实话,如果说一点都不害怕,那就是撒谎。真的超级害怕。毕竟洪胜汉本来就是个胆小鬼,懦弱的家伙。但这次机会似乎再也不会有了。不能放弃。回去之后,就算挨几顿揍,跪着求饶又怎么样呢?于是,他装出一副很酷的样子,默默地从礼拜堂走了出去。

为了防止有人追上来,他急忙启动了车子。白色的新格兰杰汽车开始轻微地颤抖。李炤熙冷静地坐到了副驾驶座位。还没等洪胜汉替他系好安全带,就已经自己系上了。洪胜汉用颤抖的手安抚自己,紧紧握住方向盘。踩下油门。目的地不明,但先开起来再说。

洪胜汉像被追赶的人一样偷偷地瞥了一眼后视镜。然后有些尴尬地问道:

“想去哪里?”

李炤熙没有回答,只是在一堆磁带里翻找着。沉默持续了相当长时间。这静寂让人感到不安,焦虑感开始蔓延。虽然他早已习惯等待,但这一次,莫名地感到有些沉重。就在那时,他突然明白了。低着头,盯着李炤熙埋头翻找的那圆圆的后脑勺……他突然明白了。

一辈子都呆在教会里,天天只知道祈祷的孩子,怎么会有想去的地方呢?只有经历过原始渴望的人,才会真正理解那种感受。总之,洪胜汉和李炤熙一样愚蠢。在迟来的觉悟中,随之而来的是自责。

“那我就随便开了?”

恰好信号灯变了,车子加速了。李炤熙这时终于停止了翻找磁带的动作。他拖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却一个磁带也没选中。但是,洪胜汉也没有责怪李炤熙。

代替了嘈杂音节的微风还不错。

 

第一个目的地是美都波百货商店。洪胜汉随便把车停进停车位,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拉着犹豫不决的李素熙去刷信用卡,犹豫是奢侈的事情。

当然,为了让李炤熙看不到那条Nick's牛仔裤的价格标签,他费了不少劲。如果被看到了,肯定会吓得让他退货的吧。李炤熙可能会说,一条牛仔裤怎么可能要十五万韩元呢?实际上,李炤熙连六万韩元的Levi’s牛仔裤都觉得贵得离谱,厌恶得不行。

李炤熙勉强转了两圈百货商店后就累了。“算了吧,拜托,快出去吧。反正我不需要很多衣服。”他几乎是哀怨地说停止购物。虽然提满了购物袋,扮演了搬运工角色的是洪胜汉,但他还是这么说。最后,李炤熙拖着洪胜汉离开了商店。

购物结束后的目的地也无需多想,新村的名物——独鹫茶房。

独鹫茶房,简称“独茶房”,要通过陡峭的楼梯和DJ台才能进入内部。洪胜汉拉着李炤熙的手,爬上了狭窄的楼梯。他把一脸迷茫的李炤熙安置在沙发上,然后熟练地开始点单。一杯咖啡,一杯草莓汁,两块早晨面包是赠品。

当然,咖啡是洪胜汉的。尽管他要往原味咖啡里加四块方糖,但也无所谓。

“既然这样,喝双和汤不好吗?”

“人生已经够苦了,为什么还要喝苦的咖啡呢?” 洪胜汉一边无视李炤熙的责备,一边合理化自己的选择。他当作没听见,自顾自欣赏起LP唱片来。此时,独茶房的DJ正在播放015B的《新人类的爱》。他心里暗自觉得,这位DJ还挺有格调的。

“炤熙,有想听的歌吗?可以在这里选一首,跟他要求放就行。这里接受点歌的。”

独鹫茶房的名物不仅仅是草莓汁。还有满是便签的公共公告板,四周覆盖的黑胶唱片,以及DJ台,更有试图吸引新村年轻人的邪教传教士们。

“我们学生脸上有很多福气。但是,学生的祖先中是否有过犯罪的人呢?现在,学生本应得到的福气全都被阻挡了。像这种情况,应该举行祭祀……”

正在挑选黑胶唱片的洪胜汉像石头一样僵住了。那些邪教传教士正满脑子想着如何诱惑新村的大学生。光是看到他们穿着莫奈迷和背着斜挎包,就能看出他们的身份。即使是路过的狗也能看出他们是邪教成员。对他们来说,原味咖啡不过是一个摆设罢了。

如果在这一刻激起正义感,那也许是世上最可笑的情感了。然而,洪胜汉竟然感受到了正义感。说实话,除了正义感,他更想因为恶心而呕吐。到底是谁在说谁恶心呢……

他自己也是个邪教成员,却对同类产生了厌恶。那些人也不过是底层的传教士罢了,而他自己更过分,竟然是教主的儿子。

“哇,是强熙吗?好久不见,强熙。有多久没看到你了?我是胜汉啊,不记得了吗?”作为教主的儿子,洪胜汉竟然干扰了传教活动。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走过去假装很亲近。他把手搭在对方肩膀上,装作久别重逢的朋友,在耳边低声说:“那些人是邪教,要小心啊。”吓得学生们惊慌失措,尴尬地站起来说:“谢谢……”他们低声嘀咕着,离开了茶房。

他完成了一项没人要求的任务。狠狠地瞪了那些同类一眼后,才回到座位上。迎接他的是已经放凉、加了四块方糖的原味咖啡。而对面的草莓汁早已不见踪影。在洪胜汉忙着阻碍传教的这段时间里,李炤熙已经干净利落地把独鹫茶房的名物喝了个精光。

“哈哈,对不起,碰到了好久没见的朋友,就耽误了时间。”

“对了,炤熙,你看到那个公告板了吗?这家咖啡馆是1971年开业的,二十年前,那块公告板相当于BB机的功能。那时候没有BB机,也没有电话,所以如果有人有约或者要传话,就会写个便条贴在上面。很神奇吧?即使不写寄件人,大家也能猜出来是谁留给谁的。如果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也可以写在那里。反正你也没有BB机。说到这个,要不要去买一个?只要偷偷买了不被发现就行吧。啊,这首歌真不怎么样,谁点的?咖啡也不好喝,你说得对,根本就不该点。早知道,还不如真的喝双和汤算了。”

毫无条理的絮絮叨叨飘散在空气中。李炤熙被这些蠢话正面击中,却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就是啊,你干嘛非要坚持喝咖啡。”他补充的回应简洁又直接。

“……要走吗?”

洪胜汉急于离开这个地方,动作显得有些不自然。015B的歌还没播完。桌上,两块未曾碰过的早晨面包孤零零地躺着,显得有些落寞。李炤熙的目光在那块简陋的公告板和被遗落的面包之间来回停留。但最终,他没有任何留恋,毫不犹豫地跟在了洪胜汉身后。

或许是因为就那样丢下了那两块早晨面包,像逃跑一样离开,让他有些介意,洪胜汉便转向了新林洞的World Bakery。“多利,这家可是名店,这里的面包真的超好吃。”他不停地说着无聊的TMI,一边随手抓起奶油面包、蜂窝面包、红豆面包、可乐饼,不停地往篮子里塞。

“据说外国人用面包解酒,搞笑吧。”怎么能靠面包解酒呢?真是特别。“对了,多利,你没喝过酒吧?待会儿去摇滚咖啡馆,听听刘英振、刘承俊、Deux的歌。等到十二点以后,摇滚咖啡馆结束营业,我们就从后面那栋楼的紧急出口去爵士酒吧,一边吃披萨当下酒菜,一边喝啤酒,刚刚好。让我这个哥哥教你喝酒吧。那里十二点以后只会偷偷接待熟客,得从紧急出口才能进去。”

“胜汉啊。”

“当然啦,你肯定要说,酒精和香烟这些东西,神是不喜欢的。毕竟享乐就意味着堕落。但是,炤熙啊,我们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只要忏悔就好了啊。”

“不是,胜汉啊。”

“……讨厌吗?”

一句话都没让李炤熙说完,整场对话都被洪胜汉抢走了话语权。结果到头来,洪胜汉竟然问“讨厌吗?”太离谱了,李炤熙忍不住失笑。他暂时让像ADHD患者一样的洪胜汉冷静下来。把装着面包的袋子塞到他手里,说道:“先闭上嘴,安静一会儿。”这不是请求,而是命令。于是,洪胜汉乖乖闭嘴,开始偷偷观察他的脸色。他勉强拉下那双细长的眼睛,眉毛皱成“八”字,回顾起今天发生的一切。“我做错了什么吗?”他慢吞吞地转动着脑子思考。

承认吧。从看到那些邪教传教士开始,罪恶感就笼罩了全身。所以才莫名地像个被追赶的人一样,急躁不安地行动。美都帕百货、独鹫茶房、World Bakery,他像被催促一般匆忙地跑遍了这些地方。是不是太随心所欲了?是不是他觉得不好玩?还是……他只是累了?如果李炤熙现在开口说“回教会吧”该怎么办?后悔的情绪如潮水般袭来。等待李炤熙开口的时间,仿佛有一千年那么漫长。

“我想去买东西。”

“喔?”

“我想买磁带。歌曲。”

“哎呀,我还以为呢,那算什么,说得那么坚决。” 洪胜汉其实被吓到了,但生怕自己露怯,故意夸张地做出反应。他拍了拍胸口,甩了甩头发。“我们炤熙想去的话,当然可以啊。虽然唱片店离独鹫茶房比World Bakery近得多,但就算要再开一个小时车回独茶房那边,也没关系。只要你想要,我什么都愿意做。” 话音刚落,他便一把抓住李昭熙的手,撒腿就跑,面包袋随手扔在后座,他踩下油门。

目的地很快就改了方向,从新林转向钟路。

不知道为什么,洪胜汉在拉着李炤熙奔跑时,突然想起了Zam的《我不会停止》(난 멈추지 않는다)。《我不会停止》, 那可是《歌谣TOP10》的冠军歌曲。正好车上有这盘磁带,真是万幸。他把磁带塞进卡带机,磁带转动时短暂地发出了噪音。就在他猛打方向盘的瞬间,歌曲终于播放了出来——“我不会停止”

与歌曲标题相反,车子被红灯拦住了。真是是个充满讽刺的瞬间。红灯亮起,耀眼刺目。洪胜汉迅速地倾身越过副驾驶座,在红灯的间隙短暂地吻上了李炤熙。他用手掌轻轻包裹住他柔软的脸颊,探入舌尖纠缠。李炤熙虽然有些吃力,但仍然配合着他的节奏。这正是让他感到无比满足的地方。

哪怕有些笨拙、有些吃力,还是努力跟随自己。这份生涩的信任,让他心甘情愿地沉溺。

以Zam的《我不会停止》作为背景音乐,洪胜汉在每个红灯都趁机侵占副驾驶座去吻李炤熙,感受着从自动车窗灌进来的猎猎风声,载着那份生涩的信任,洪胜汉的新格兰杰像离弦的箭般飞驰驶向钟路。

 

首尔唱片店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巨大而复杂。六面墙壁都被磁带和黑胶唱片密密麻麻地覆盖着。李炤熙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下巴已经掉了下来,只是转动着眼珠四处张望。找到想要的唱片,让人感到遥不可及。更何况,即便是周末的晚上,唱片店里依然人潮汹涌。年轻人们像LP唱片一样沸腾。

“怎么只是迷迷糊糊看着呢?不是有想要的磁带才说要来的吗?”
“倒也没有……”还没来得及回答,洪胜汉就一把抓住他的手。洪胜汉紧紧握着李炤熙的手,熟练自信地大步走在前面。即使被洪胜汉无力地拖着走,李炤熙依然能感受到这家店里弥漫的青春气息。

钟路、音乐、黑胶唱片、唱片、磁带……店内弥漫着让人咳嗽的灰尘,金健模的《无法入睡的夜,雨在下》作为背景音乐缓缓流淌。似乎是为了回应旋律,有人呆呆地站着,欣赏着店主精选的曲目。对金健模不感兴趣的人则专注于挑选磁带,而另一些人戴着耳机,沉浸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来这里的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买唱片。大概有80%的人只是单纯地来听歌吧。毕竟对于没有随身听的人来说,这也是为数不多的音乐欣赏方式之一。看《歌谣TOP10》、去摇滚咖啡馆、向独鹫茶馆的DJ点歌……还有就是来唱片店。
洪胜汉像鱼遇到水一般翻找着磁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单腿支撑着身体。他忙碌地寻找着想要的磁带,太阳镜暂时挂在了衬衫胸口。

“你想找什么歌?这里磁带太多了,感觉自己找不到啊,要不还是去问问店主吧。”

正拼命翻找着密密麻麻的磁带墙的李炤熙,最终还是率先宣告放弃。毕竟,他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

“多利,这里居然还有赞美诗?太搞笑了,怎么突然会有这个?”

突然什么赞美诗?似乎是想要解答他的疑惑,洪胜汉走了过来,咯咯地笑着,脸上带着满满的顽皮表情。
眨眼间,李炤熙的耳朵已经被戴上耳机。这一系列动作自然得毫无违和感。洪胜汉满意地挑了挑眉。

“这是赞美诗吗?”

“怎么可能。”

耳机落下,洪胜汉的双手轻轻地放在李炤熙的脸颊上,轻轻抚摸着他的两边脸颊,嘴角微微上扬。迷人的笑容,虽然没有用力束缚,但李炤熙根本无法躲开那笑容,他无法抗拒。

洪胜汉很狡猾。设下百发百中的陷阱,还假装不知情。现在也是一样。堵住我的耳朵,自顾自地忏悔。

耳机音量逐渐变大。

“现在,炤熙,你听到的是……”

“……嗯。”

到最后,洪胜汉的声音听不见了。

只有罗钟民的歌声猛烈冲击着耳鼓膜。

“不是耶稣、不是神、也不是疯子,稍微看看我吧。好好看看我吧。我穿上Marithé + François Girbaud就是为了在你眼里好看。这首歌就是在诉说这些啊。”

整个首尔唱片店里仿佛只剩下了李炤熙和洪胜汉两个人。耳边流淌着从未听过的陌生歌曲,如同渗漏的水一般涌入耳中。更低两个音阶的洪胜汉的声音,却无法钻入这渗漏的缝隙,只是散落在空气中。

可不知为何,李炤熙好像能听见洪胜汉正在忏悔的话,他默默地一言不发。洪胜汉总说自己的特长是等待,但那根本不对。真正擅长等待的不是洪胜汉,而是李炤熙。李炤熙最擅长的,就是等待洪胜汉。

“你现在如果能听到我的话,一定会觉得这是亵渎神明吧?但我想说的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么虚伪。我一直不想让你知道,直到死都不想让你发现——没有神,我们的教会是个邪教。我真的希望,你一辈子都不知道这件事。可是与此同时,我又只想对你说。就算被我爸打,就算被打到半死……炤熙啊,至少你……至少你要像个人一样活下去。因为,我对你……”

洪胜汉哭了。充满泪水的眼睛,好心疼。泪水顺着下巴滑落。想替他擦去。

“多利啊,我才不信什么神。哪来的天堂?什么狗屁天堂啊。要说真的有天堂的话,对我来说,就是现在,和你在一起的这一刻。可是我害怕被爸爸抛弃,我胆小,我窝囊……所以才假装相信。炤熙啊,其实从很久以前开始,我就不想去教会,我想和你一起去独茶房,花五千韩元喝咖啡。想去摇滚咖啡馆,听刘英振、刘承俊、DEUX的歌。午夜十二点过后,等摇滚咖啡馆打烊,我们偷偷从后巷的消防楼梯翻进去。在消防楼梯上悄悄接吻。想去爵士酒吧,点个披萨当下酒菜,边吃边喝啤酒。那里不是说过了十二点就只偷偷招待熟客吗?还有……借着酒意,找个借口向你告白。然后第二天去新林洞的World Bakery。学外国人的样子,吃面包解酒。”

洪胜汉脸上从容不迫的表情消失了,他急忙擦去眼泪。李炤熙等待着洪胜汉平静下来。他静静地听着那首陌生的歌,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首歌是罗钟民的 《Say Yes》。一听到就立刻想起了你。是电影 《第101次求婚》 的OST。”

歌曲结束后,李炤熙终于听到了洪胜汉的声音。耳机的音量逐渐降低了。

“这首歌我很早就想让你听了,刚好今天有机会,就撒了点小谎。我想和你来一场这样的约会。你去过Gilboard吗?那里卖着跟这张一样的磁带,只要八百韩元。虽然是盗版的,但音质差不多。我们去那里买吧。”

被话里的温柔迷住似的,李炤熙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一边为了面子不顾一切,一边理直气壮地说要去Gilboard的洪胜汉;穿着几十万韩元的牛仔裤,却买盗版磁带的洪胜汉;想让李炤熙听到罗钟民的最新歌曲,特意从新林开着格兰杰赶到钟路的洪胜汉。

砰——有人撞了一下李炤熙的肩膀,把他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即便如此,他仍然无法从只属于她和洪胜汉的世界中抽离。

“啊,对不起。”

低下头的人手里拿着罗钟民的《Say Yes》磁带。李炤熙慢慢摘下耳机,轻轻地把它又戴到洪胜汉的头上。洪胜汉像听话的小狗一样乖巧地待着。仿佛在说,有什么想做的,就尽管去做吧。他温柔地看着李炤熙。

“刚才说的话,我不全懂。但大概知道一些。胜汉这么努力,本来想装作不知道……可是……”

“嗯?”
回想起曾经抚摸自己脸颊的白皙手掌,李炤熙也将手放在洪胜汉光滑的眼睑上,感受手掌被睫毛搔动的触感。

然后,李炤熙调高了耳机的音量。

“可能因为我从小就很会看人眼色,就稍微有点读唇的本事。”李炤熙不断地、不断地调高音量,原本盛满真心的眼睛里一点光都看不到了。连读唇都不会的洪胜汉……绝对不会听到他的声音。李炤熙做到了滴水不漏。
“我也不相信神这种东西,胜汉啊。”

有生以来第一次吐露出真心。

 

李炤熙的人生从出生起就是一片泥潭。刚出生就发现自己是邪教徒家庭的孩子,老实说,这算不算不幸都难以定义。而真正的不幸另有其事。

李炤熙有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哥哥。哥哥是残疾人。不是后天致残,而是先天的。但他的智力没有问题,只是双腿残疾,无法行走。

在李炤熙出生之前,父母就已经信奉洪正南了。原因很简单——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生下了一个有缺陷的孩子。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可能有缺陷。他们相信洪正南能治好哥哥的残疾。洪正南一定能做到。

他妈的荒唐至极。

哥哥被洪正南杀害了。打着治疗残疾的名义,他被囚禁起来。被关在地下室,被注射来路不明的药物,什么“神的生命之水”之类的。

哥哥临死前贴着耳朵低声说道的话,到现在都还清晰地回荡在脑海里。

“炤熙啊,神不存在。”

没错。神不存在。就算哥哥没有在临终前亲口否定神的存在,就算什么尼采或者其他狗屁哲学家没大肆宣扬“神已死”,炤熙也早已清楚这个事实。如果真的有神存在,哥哥根本就不会一出生就带着残疾。

即便年纪尚小,李炤熙对神的存在也已经产生了怀疑。而在哥哥死后,这份怀疑彻底转变成了愤怒。

说实话,爱着哥哥的不只有自己。因此,李炤熙以为父母也会不再相信神。但那只是自己天真的幻想。

那个叫“妈”的女人,和那个叫“爸”的男人,说哥哥终于可以走路了。说他去了天堂,终于能站起来了,再也不需要轮椅了。身为父母的那群家伙,竟然在孩子死了之后露出了喜悦的表情。他们哭着说这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葬礼上,充满了笑声。毕竟,来参加葬礼的,清一色都是那些教徒。或许,这种场面也是理所当然的。
唯一痛哭流涕的,只有李炤熙一个人。李炤熙一边哭,一边在心里发誓——“洪正南这个狗娘养的,我要杀了他。”“一定会铲除该死的邪教”,年幼的心灵所能承载的唯一复仇念头,便是如此。

机会意外地降临了。就在哥哥去世后不久。教主的儿子上京了。李炤熙决定接近他。

靠着吸信徒们的血汗钱,那家伙穿着名牌,坐着豪车,吃着山珍海味。享受一切奢华,却深信神的精神病,李炤熙他充满了厌恶,但别无选择。因为,自己必须和他建立联系。

当然,从结果来看,这是一着臭棋。李炤熙和洪胜汉相处得越久,反而对他产生了同情。可笑,自己凭什么去同情别人?自己根本没那个资格。但还是莫名地觉得他可怜。明明自己的人生比他还要糟糕得多,却还是产生了这种想法。

第一次看到他被拖进地下室挨打的那天,绝望地想起了哥哥。也就是说,自己只能干等着,等他出来——却根本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出来。

直到洪胜汉浑身是血、踉踉跄跄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一刻,李炤熙几乎是下意识地开了口——

“我在祈祷。”
其实,自己根本不信什么神。但嘴巴却擅自动了起来,像是为了安慰他似的。毕竟,在洪胜汉的世界里,神的存在理所当然。

“是为了你。”

话音刚落,洪胜汉的表情瞬间阴沉了下来。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猛地睁大,眼神凌厉得刺人。他冷笑了一声,吐出一口嘲讽。

李炤熙直觉地意识到——

啊,原来你也不信神啊。

所以,更加没有理由与他保持距离。从那天起,李炤熙主动坐到了洪胜汉的身旁。并不是因为那个浑身是伤的家伙哭得伤心欲绝,一头扑进了自己的怀里;更不是因为他孤身一人,连个朋友都没有,自己觉得他可怜;也不是因为每周他都替自己交奉献金;不是因为他一见到自己老爹就吓得发抖,却还是死守着那点微不足道的正义感,想办法帮助信徒们逃离邪教;不是因为他为了帮人逃跑,结果被抓了个正着,又一次被打得遍体鳞伤;不是因为他一周六天顶着烈日传教,好不容易拉到的人却有一半以上被他偷偷放走;不是因为他完不成传教指标,就被他老爹拳打脚踢,连连低头道歉,像条狗一样哀求着“对不起,对不起”;不是因为他靠着信徒的奉献金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心里却充满了罪恶感;不是因为他一有空就往美都波百货店跑,给那些信徒们买礼物,想尽办法弥补自己心中的愧疚;不是因为他害怕自己知道真相,拼命地想封住自己的嘴;不是因为明明在亲吻的时候,自己都能清楚感觉到他在发抖,却还要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不是因为自己早就知道他根本不信神,可偏偏又比任何人都渴望神的救赎;不是因为他…不是因为洪胜汉…不是因为,他太可惜了…全都不是。

会坐到他身旁,只是因为……只是……仅仅是……

“想去看海吗?”

不知道。不清楚。只想逃避。明明已经一起度过了十年,却依然无法明确地定义这份感情。

“炤熙啊,你见过大海吗?”

首尔唱片。耳边萦绕着沉闷的旋律,金健模的《无法入睡的夜,雨在下》。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灰尘味。笨蛋洪胜汉依旧戴着耳机。

他的笑容,就像大海一样。美丽,却又咸涩。所以,让人觉得悲伤。

李炤熙要背叛那个,如同大海般的洪胜汉。

 

李炤熙是狠毒的。为了给哥哥复仇,他竟然准备了整整十年。假装相信神并不难。他获取教主的逃税记录、信徒的个人信息、性暴力的证据、非法药物使用的事实,一切顺理成章。即使不是邪教行为,法律惩罚也不可避免。事实上,与洪胜汉亲近并没有得到任何实际收获,上述的一切都是李炤熙亲自奔波得来的。

为什么说是亲自奔波的呢?从这里开始就真的有点可怕了。

李炤熙和洪正南睡觉。要说服那些绝对信任洪正南的信徒,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他别无选择。除了忍着恶心和他发生关系,没有别的办法。偷偷录了视频,以防万一还录了音。洪正南非常喜欢李炤熙,放松了警惕,所以对他来说并不难。收集非法注射和逃税的资料,甚至用不了一个月。

与想杀死的人的共寝,把自己逼入绝境。但实际上,更艰难的,是另外一件事。

洪胜汉。如果他知道了这一切的真相,会怎样呢?

再说一次,洪胜汉本身就是一个败笔。从一开始就不该接近他。事实上,只要他下定决心,随时都能将一切公之于众,完全可以把洪正南送进地狱。但他却不断拖延。拖延、拖延,再拖延。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但就是无法轻易做出决断。

如果那天,洪正南没有提起和哥哥情况相似的残疾信徒,那么自己恐怕还要拖得更久。

洪正南提起那个残疾信徒的瞬间,李炤熙便直觉地意识到——就是今天了。一直拖延的决定,终于下定了。

可问题,又又又又出在洪胜汉身上。又是他,让时间被迫延后。“最后一次”这句话,成了最好的借口。

最后一次,就这一次,真的最后一次了。

然而,终究还是个败笔。李炤熙能明显感受到洪胜汉很努力,也正因如此,他偶尔感到悲伤。觉得他可怜,陪着他逛美都波百货店,给他买衣服;又带他去茶房喝喜欢的草莓汁;看到别的邪教徒,又忍不住产生罪恶感;承受不住沉重的愧疚,又逃出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能吃到晨间面包,对此感到抱歉,又开一个小时车带他去面包店;听到他随口说了句“想去唱片店”,又调转车头,折返一小时;在一堆盗版磁带的路边摊里翻找他可能会喜欢的歌曲,又被老板骂了一顿;哪怕如此,他还是倔强地挑出了他会喜欢的歌,又一张张地买下来。

为了让我看看大海,开车带我去仁川;在去的路上,放在路边摊买来的磁带给我听;在空无一人的白色沙滩上散步和接吻;听我说想光脚踩在泥土上,立刻把自己那双 Boy London的鞋甩开;光着脚随意地走着,脚底沾满了沙土;在沙滩上写下了“李炤熙”三个字;正准备在旁边画个爱心,结果字迹被海浪冲散了,懊恼得不行;回到随意停放在一旁的现代格兰杰车里,脱下我的裤子,同时还不忘问一句:“在车里做……没关系吗?”;格外珍惜和小心的Marithé + François Girbaud牛仔裤,最后沾满泥沙和精液,彻底报废;笑着说没关系,还是很开心;车震没能满足,最后还是拉着我去附近的旅馆;不是酒店,而是旅馆,说着对不起,和我道歉。

“住宿。”

说完后,洪胜汉就完全没有再取消住宿的打算。事实上,李炤熙也是如此,没有异议。因为……这是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这个词成了万能的盾牌。在那间四面都是海景、铺着黏糊糊地板的旅馆房间里,这句话同样适用。房间摆设很简单。只有被褥、随意搁置在地上的收音机、嘎吱嘎吱作响的风扇、滚在角落的圆珠笔和一个备用枕头。除此之外,只有充满盐味的海风。真的,这是一间只为本能而存在的房间。

洪胜汉和李炤熙也顺从本能行动。脱掉衣服,直接吻上去。与此同时,性器已经膨胀到几乎要爆裂。仅仅只是嘴唇摩擦和舌头交缠,就已经如此。

急促的呼吸交错着迸发。汗水如雨般倾泻而下。压抑的呻吟低沉地回荡。背部紧贴着黏糊的塑胶地板。如果是平时,一定会感到非常不适,但此刻却一点也不在意。

正在继续腰部动作的洪胜汉突然停了下来。在空虚的感觉中,李炤熙不自觉地用双腿缠住了他。洪胜汉恶作剧般地笑了,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

“嗯嗯,多利的想法我都懂,马上再插你,别担心,忍耐一下。”

“……说什么呢。”

被他看穿了心思,李炤熙有些不爽,随口嘟囔了几句。这时,洪胜汉伸手打开了那台破旧的电风扇。呼啦啦,吹出了一阵闷热的风。

“一点也不凉快。”

洪胜汉像等不及似的,抬起手,轻轻拨开李炤熙被汗水打湿的发丝。额前的碎发从皮肤上松开,缓缓落下。举动让人难以忍受地肉麻。

“是我们现在太热了。”

洪胜汉满头大汗,竟然还说恶心人的话。啊,拜托,太腻歪了。还没来得及反应,洪胜汉就再次埋头操弄了起来。没有任何预告地重新开始,连抱怨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依靠那台根本派不上用场的电风扇,承受他毫不留情的冲撞。抱着身子射精的那个瞬间也是如此。

“……热。分开。”

本来已经够热了,这个像水蛭一样黏上来的家伙,一点要分开的意思都没有。甚至没有把插进去的东西拿出来。

洪胜汉射完精的鸡巴还插在里面,满是汗水的脸颊贴在他湿热的胸膛上摩挲着,双臂紧紧环住他的腰,轻轻吐出一口气。就在那一瞬间,李炤熙感到了一种难以忍受的悲伤。于是,他一把推开了环绕着自己的手臂。

“能让开吗?”

脱口而出的话,根本不是自己的真心。

“为什么?会冷啊。”

“你现在额头都满是汗了。”

“那我真的松开?”

“对。”

“真的?”

洪胜汉把嘴唇贴在他的耳边,反复问着同样的问题。还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廓。然后,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突然翻身松开了。刚才还一副舍不得的样子转过身去的时候,却又毫不留恋。

……什么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了?

明明是自己让他松开的,为什么,心里突然又有点不是滋味?李炤熙静静盯着背对着自己,叼着烟的洪胜汉。

“炤熙啊。”

“嗯。”

“知道那个吗?”

“什么。”

“每年初雪的时候,公用电话亭前都会排起长队。大家都会打电话给那个,想一起看初雪的人。”

“……是吗。”

“虽然现在还不是冬天。但我想和你一起迎接初雪。”

洪胜汉用一种出奇平静的语气,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李炤熙觉得喘不过气来。他想大喊——求你别再说了。如果再听下去,就真的无法挽回了。

“不过,炤熙啊,就算我打电话给你,你也接不到吧。你还没有BB机嘛。”

洪胜汉不知何时又转过了身,手里拿着一个BB机的盒子。

那天在独茶房随口提到的玩笑话,他竟然当真了。

“教会虽然不让我们买BB机。但这个嘛……反正只是用来跟我联系的,应该没关系吧。”

“你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我可是随时做好准备的男人。”

“真搞笑!”

虽然嘴上玩笑似的回击,但两人都清楚,这根本不是玩笑。李炤熙看着洪胜汉递来的BB机,迟迟没有伸手去接。

为什么,总是叫我无法让最后一次真正成为最后一次?真让人难过啊,胜汉。

李炤熙勉强接过了盒子,握在手里,闭上了眼睛。同时,在心里下定决心,必须提执行计划了。再这样下去,自己永远都无法离开洪胜汉。

等到黎明时分……等这个人沉沉睡去……那就是最好的时机。

李炤熙静静地等待着他入睡。洪胜汉缩着身子,蜷在狭小的被褥里,被子几乎都让给了李炤熙。只占着边角,勉强睡着了的样子,又一次让李炤熙感到悲伤。

一看到洪胜汉,就忍不住感到悲伤。啪嗒。眼泪落了下来。李炤熙握住了圆珠笔。真是万幸,还有这个。

洪胜汉作为礼物送给他的BB机,包装盒代替了纸张。他用力按压着不出水的圆珠笔。泪水啪嗒啪嗒落在盒子上。墨水晕开了。担心字迹可能无法清晰辨认,又急忙擦掉了。

两行简短的信完成了。李炤熙最后低头看了看已经沉睡的洪胜汉。

啊,情感泛滥。真是太不幸了。

在无法控制的情绪下,他迅速跑了出去。海面被黑暗吞噬,海看起来如此孤独。

海……胜汉……真可怜。

李炤熙再次逃走了。他毫无目的地奔跑,赤着脚,拦下一辆出租车。“快点带我去警察局,拜托了。”催促着无辜的出租车司机。到了警察局,实现了自己想象过几十次、几百次、几千次,不?几万次的场景。

“我是邪教组织的受害者。我被教主强奸了,逃出来了。这是证据。除了强奸,还有其他犯罪证据。拜托,请惩罚那个人。”

李炤熙像呕吐一样吐出这些话,又干呕了几次。胃酸涌了出来。一名震惊的检察官赶紧跑过来问他是否还好。他一点也不好,所以没法回答“我没事。”

然后,他恳求……“洪胜汉……他,请救救他,
他很可怜……”

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说出的,竟然只有这些。

李炤熙最后再也没有力气,昏了过去。

 

洪胜汉的人生是悲惨的。作为邪教教主的儿子出生。在饿死的母亲尸体旁边,曾近乎死亡的边缘。这些,他都能忍受。

爱的人因自己受伤,这实在无法忍受。

其实我也不信什么神。

但是你知道吗......我相信你。

满是泪痕的BB机包装盒。上面歪歪斜斜的字迹。消失的李炤熙。从收音机里传来的新闻紧急播报。

“今天早上四点,一名自称为邪教信徒的男性前往警察局,引发了争议。该男子表示,他是’主的教会‘的福音派信徒,并且长期遭到教主洪正南的性侵,现在已经逃跑。警方已着手调查此事,并将深入了解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的受害者。”

连流下眼泪都显得可惜,哪有资格哭呢?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真相,洪胜汉无法抑制愤怒,直接去找了洪正南。他正在准备逃跑。一看到洪胜汉的脸,就催促说来得正好,赶紧把钱收拾好。

啊,再也受不了了。真的,完全无法……

曾经那么害怕的父亲,现在一点都不害怕了。洪胜汉握紧了拳头,直接砸向他的脸。狠狠地打了他。“去死吧。”最后,洪正南甚至求饶了。原来这么简单。为什么之前做不到呢?一直以来,到底在害怕什么?为什么让他经历那样的事?

洪胜汉背着昏迷的父亲,主动去自首了。

“我是来自首的。”

审讯室里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洪胜汉以平静的表情站在刑警面前,表现得好像从未见过李炤熙。

“我是新闻上报道的邪教教主的亲生儿子。背上是那个教主。来这里是为了坦白一切。”

西八,呀,洪胜汉。这说的什么?在旁边听故事的李炤熙跳了起来。抓住警察的袖子恳求。

“他没有做错什么。他也是受害者。他是多善良的孩子啊。反而是他试图帮助邪教的其他受害者,结果差点被他亲爸爸打死。胜汉是多么善良啊,洪胜汉不是坏孩子。”

先冷静一下……怎么冷静得下来,西八。在与警察的争执中,越来越愤怒。

“警官,把受害人放走吧。我自首的话,事情不是更容易解决吗?不放他走的话,我不会开口的。”

像赶走一样把李炤熙赶了出去。在整个过程中,洪胜汉一次都没有看李炤熙,因为根本没有勇气看他的眼睛。李炤熙喊着洪胜汉的名字,被赶了出去。

调查迅速展开。逃跑失败的洪正南也被抓了回来,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任何逃脱的余地。

洪正南被判了十六年有期徒刑,而洪胜汉则是缓刑。虽然在不幸中算是幸运,但李炤熙从那天起再也没能见过洪胜汉。

再回想起来,确实是不幸的。

 

震动社会的邪教事件,虽然登上了报纸头版和新闻特别报道,但这一切很快就被遗忘了。仿佛从未发生过一样。人们很快就忘记了洪胜汉。

失去了教主的邪教信徒们加入了新的组织。李炤熙的父母也不例外。他们怨恨起举报教主的儿子,愤怒地说他是被撒旦附身了。对他们来说,信仰是什么?神又是什么?新千年到来时,世界又真的会灭亡吗?

李炤熙每一天,每一天都在想洪胜汉。他追踪着他的足迹,但始终无法找到他究竟去了哪里。

穿着洪胜汉送的李维斯牛仔裤,李炤熙走在他曾经常去狎鸥亭。像是被什么吸引似的,他进了美都波百货店。百货店里弥漫着圣诞节的氛围,气氛格外热烈。在那片喧嚣中,似乎只有李炤熙显得异常的忧郁。

从美都波百货店出来后,李炤熙去了独鹫茶房,点了一杯洪胜汉喝过的原味咖啡。即使放了四颗方糖,味道依然不好。偏偏这时放的音乐是《Say Yes》,罗钟民的《Say Yes》。他再次感到了悲伤。

然后李炤熙去新林的烘培店买面包吃,又去了洪胜汉曾提过的摇滚咖啡厅,听了刘承俊和DUES的歌。经过一个小时的漫无目的的徘徊,终于找到了紧急出口。虽然现在是白天,并不需要通过紧急出口,但他还是决定走那条路。特意通过紧急出口走进了爵士酒吧,点了披萨和啤酒,低声自语:“为什么要花钱买这种东西?”然后他又继续走,最终再次来到了首尔唱片店。

尽管他已经因为讨厌罗钟民的《Say Yes》而从独鹫茶房逃了出来,却依然强迫自己去找那首歌听。戴上耳机,发呆地反复播放着这首歌。突然,李炤熙看到了窗外的景象。

“……下初雪了。”

初雪飘落了,是今年的第一场雪。李炤熙像被什么吸引了,买了一卷磁带。紧紧握住磁带,他开始奔跑。从钟路跑到新村,5.9公里,他毫不犹豫地跑了过去。雪花轻轻飘落,在他头上落定,他感觉到每一片雪花的触感。他不停地跑了一个半小时。

呼吸几乎卡在喉咙里,无法吐出。肺部感觉冰冷。就像洪胜汉说的那样,公用电话亭前人山人海。大家似乎都想和某个想一起迎接初雪的人通话。李炤熙愣愣地站在那儿,傻乎乎地排着队,鼻涕流了出来。不去管红肿的鼻尖和耳朵,只是盯着前方,傻乎乎地等着。

但是好不容易轮到他的时候,李炤熙意识到这一切都是无用的。

他不知道洪胜汉的号码。

啊,那个BB机。当时应该拿着的。悔恨如潮水般涌上来,与深深的悔意一同的眼泪,几乎像解冻一般涌了出来。李炤熙硬生生撑了一整天,拼命忍着不哭。最终,还是毫无抵抗地崩溃了。

紧紧抓住话筒的李炤熙悲伤地哭了起来。他蹲下身,放声痛哭。模糊的眼睛里,明亮的招牌在闪烁着光芒。奉化旅馆,马修西服店。然后……独鹫茶房。

李炤熙又像被什么吸引了站了起来,像疯了一样直奔独鹫茶房。他穿过狭窄的紧急出口楼梯,经过了DJ 台。她站在贴满密密麻麻便签的公告板前,急促地喘着气,疯狂地翻阅着公告板上的内容。

无数新村的年轻人留下的记录摆满了整块板子。他一一读过了那些内容。最终……

我也不相信神。

但相信你。

因为……我爱你。

找到他了。

悲伤的哭声与《Say Yes》交织在一起。李炤熙泪流满面,几乎要把眼角湿透。像水龙头一样不断流淌的眼泪,与对洪胜汉的感情成正比。与此同时,初雪也停了。那场密集的雪已经转成了雨。就像李炤熙的心情一样。

其实,已经知道了。早就知道了。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李炤熙现在……终于承认了。

我爱洪胜汉。真的,非常深。

所以,真的好想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