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我最近认识了一位忘年交。
起缘是我为了学分报名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志愿活动,地点是一所特殊疾患照养看护的老年公寓。这份志愿工作日常里多是陪着老人们聊聊天、做做操,有时去户外走动走动,轻松又愉悦,我意外地做得很开心。
那位忘年交就是公寓里一位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老人。他是一位非常儒雅随和的老先生,姓李,老年公寓里的人们都叫他李先生,而不是某某大爷。大约是因为他看上去实在是不像“大爷”,也没人能这么喊得出口。正是暑假,炎炎夏日里大爷们都爱老头汗衫或是干脆光膀子,李先生从不,向来都是衬衫或 polo 领子的短袖,有时候也会有几件看上去还颇时尚的 T 恤,他曾说那是他拜托认识的年轻朋友帮忙买的。
就算不是像大爷们那样子汗衫配裤衩,李先生的着装也向来成熟稳重,而那几件 T 恤看上去实在不像他的风格。于是,在我们关系稍近些之后,我曾好奇地询问过,您为何会想买这类衣服穿呀?
李先生愣了,似乎是被我一下子给问住了。他一手轻轻盖在膝头的书本上,一手取下眼镜,拿在手里,开始沉思起来。我一下子想起他痴呆了。
李先生平时总是安静又沉稳,没什么波澜,甚至说话也十分有逻辑,总让人想不起他是个病人。我有些担心,暗暗自责,急忙想要转移话题,但李先生却又开了口:“抱歉,方才一时想不起来了。”
他微微笑着,眼角的皱纹皱得更深,望向我的眼睛浑浊却明亮:“我记得,应该是我妻子曾说过,我比她大了不少,需要赶些年轻人的潮流才行。”
我愣住,然后很快放松下来,安心地笑了笑,“您和您爱人感情一定很好。”
“是吗?”李先生不无俏皮地挑了挑眉,“她总嫌我呢,可不敢这么说啊。”
随后又立马笑了,“唉,我也总嫌她。但说起来,我不如她好。”
“我很感激她做我的爱人。”李先生的声音低下来,苍老的嗓音显得嘶哑,却又被其中的温柔和情意磨得动听,让人忍不住开始想,他的爱人究竟是个多好的人。
我第一次见到李先生,他的爱人也在场。
“你看,这是布朗尼。孙女吵着要养的小猫,你女儿非不肯,我就给送去了。”
“不对,是布丁。”
“认错啦。布丁的话,应该是布朗尼的爷爷呀……”
那时,她正拿着一只小猫的照片给李先生看。小猫刚几个月的样子,细胳膊细腿,眼睛小但有神,亮晶晶的,看上去十分活泼可爱。我不太懂,看着灰色的小家伙嘴巴和耳朵尖上带些黑色,脱口便问:“这是暹罗吧?”
“不,布丁是重点色布偶。”
我眨了眨眼,重点色布偶?不懂。不过夸就是了,“它真可爱呀。是叫布丁吗?名字也很配!”
“不是不是,是叫布朗尼。我取的,也很好听是不是?”他的爱人笑眯眯地回。李先生似乎有些疑惑,或者又有些不服气,但最后还是没说话,撇着嘴角低头去看自己的书了。
看着李先生这样,我正疑惑,他的爱人就凑近我的耳朵小声说道:“我和他以前养过一只同样品种的小猫咪,叫布丁。”
我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随后低头又认真看了一遍方才随意扫过一眼的资料:李泽言,男,74 岁,阿尔茨海默……
那也是我见过李先生极少数的“痴呆”时候。大多数时候他看上去,就是一位行动正常,甚至于风度翩翩、身姿挺拔的老先生。其实,这样的病在李先生这样的人身上发生,本来就挺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或者说,有些惋惜。
我听说,李先生曾经是一位非常成功的企业家,工作作风严谨,甚至有些工作狂倾向。也正因如此,他的身体被工作摧残得不轻:慢性胃病、脊柱侧弯、肩颈僵硬,不胜枚举。但这些都没有让他从大老板的位置上退下来——直到一次出差加班后身体出了状况,进行全面体检之后,检查出了李先生罹患阿尔茨海默症的可能性极大,很有可能在65岁之前就发病。
那之后,李先生就开始和他的爱人一同周游世界。将近十年的时间,他们一起走过了各种各样的地方。
那位女士曾给我看了很多张他们在世界各地拍下的合照,其中有不少都是在巴黎。“巴黎对于他来说是个很重要的地方。”女士看着他们徜徉在塞纳河畔的照片,淡淡地笑着,“对于我来说同样也会是。我们本来是要在那边定居的。但是孩子们都在国内,我放不下,他们也担心我们,就还是回来了。”
有一次,在旅行的途中,李太太同李先生走失了。幸好是在机场,尽管人员混杂但是范围不大,虽然废了一番功夫,但所幸最终还是找回了人。
“那是他第一次那样严重地……发病。”我看见李太太目光望向床铺,双手不自禁地紧紧握在了一起。
李先生此刻正在午休,躺在那边的床上,呼吸声很浅、异常安静,睡姿也十分端正。
“我那个时候很自责。我怎么这么不小心……”看着她将要落泪的样子,我赶忙安慰道:“照顾病人很辛苦,您也不用太自责……”
李太太含着泪光对我回以微笑,并拍了拍我的手背。可还是不禁叹了口气。
“他……很厉害。你也知道吧?”
她声音很轻,眼睛很亮。“年轻的时候,总是要他帮我。”
“可是,老了老了,该我带着他了,我却总也做不好。”那双不再年轻的眼睛暗淡下来,“我正在……失去他。”
“我现在真的感觉到我再也找不回来他了……大约是我不够好,所以上天才不让我留住他……”
看着很悲伤很悲伤的老妇人,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不是的……您,您也没办法呀。这种病……”
谁也没料到的,谁也不想要的。
“自从我到这以来,几乎每天都能见到您。”我抚了抚她的背脊,单薄而嶙峋,我也开始有些鼻酸,“您真的很负责,也把老先生照顾得很好。”
“……好孩子,谢谢你……也谢谢你愿意听我这种老奶奶唠叨这些。”
“没有……应该的。”
我想,他们之间一定有更多的故事我还没有听说。那些旅行的照片里,李先生和他的爱人互相依偎、一起嬉闹、相视而笑,温柔的爱意蔓延、环绕在他们四周。即使面容不再年轻,可他们仍然是那样令人钦羡的一对爱侣——他们一起走过那么多桥和路,穿过那么多云层和波浪,应该是要一起到达最最幸福的彼岸,度过最最美好的余生的。
可是,现在他们之间好像被记忆筑起了一层厚厚的、无形的墙壁,李先生总是看书,看窗外,看景色,却不曾再那样深深看着他爱人的眼睛。
他不再记得她了。
他的爱人仍然像从前那样,和他说笑,陪他读书,也像从前那样看着他,看着那些记忆的幻影,然后情不自禁地流泪。
她其实还在抽空去旅行。她说,他们曾经有个约定,攒一枚硬币,换一次出游。现在还有屈指可数的几枚,她想趁着自己还能走动的时候再出去看看。然后把风景带回来给他,她陪着他一起看,这样,也不算辜负了约定。
誓言和约定,其中一方没了记忆,还能作数吗?我想,李先生的爱人告诉我,只要有人还记得,誓言就会永远奏效。
然后,我不免想起,常常说人是记忆的集合体,当世界上没有人记得我们时,我们才算是真正的死亡。
李太太说,她正在失去李先生。可是李先生何尝又不是正在慢慢遗忘,或者说慢慢失去他生命中曾经所珍视的一切呢。
有一天,李太太带着一个小女孩走进了李先生的病房。
“你是谁?”李先生从手上的书本抬起眼,看向牵着小孩走进来的女士问道。
上一次李太太带新书来的时候,李先生明明认得她的。我不知为何感到有些落寞,但李太太却面不改色,笑着道:“我是杨总家里那位呀,您忘啦?我小孙女上小学了,带她来看看你。”
小女孩主动问好:“爷爷好。”小女孩看起来十分文静礼貌,年纪不大,却是个小淑女,声音也轻轻柔柔的,但却不小气,很落落大方。她有一双泛着紫色的杏仁眼,灵动又可爱。我想起李先生浑浊的眼睛,似乎也是紫色的。
我明白过来,这就是李先生的亲孙女。小布朗尼的小主人。
李先生似乎也没能认出自己的小孙女来。他只是坐在窗边的椅子上,远远地对着小女孩和蔼地笑了一下。“你好啊。是露露吗?”
“老李,露露是你妹妹,这是我孙女……"
“噢噢,抱歉……大约是长得很相似,我认错了。”
他的病情时常反复。对于李太太来说,就是李先生有时记得她,有时不记得。而当每次李先生问:你是谁?李太太都会微笑着,非常熟练地进行流畅的自我介绍,并且总是不同的身份:家里的家政阿姨啦、亲戚家的人啦、生意合作伙伴啦,总之变化万千。
我想起李先生的病历,第一次发病是在八年前。小女孩那时候大约才出生,或者尚未出生吧。
……不知道,李先生是否会有时能记得她?
过了一会儿,病房的门打开,一男一女走了进来。保养得当的女士气场强大,我看见那双紫色的眼睛马上明白过来:是李先生的女儿。顺着李太太的话,他们也做了自我介绍,礼貌地对着李先生打了招呼。
“你们好,你们好……多谢你们来看我。”李先生笑得很和善,脸上的皱纹加深了不少,看上去十分慈祥。
我想起上次八卦的同事给我看过的,李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很帅,但冷冷的,不如现在这个和蔼的老爷爷讨人喜欢呢。我暗暗地想。
但是得病之后,李先生一定变了非常多吧。或许他实际上还是那样冷冷的,只是,他时常都不记得许多的事,不记得自己是谁——他慢慢地失去了自我。
这份温和,对于李太太和李先生的亲朋来说,大概就像是一场大雾。曾经的好友、至亲、至爱的身影,在其中渐渐模糊。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记忆、他这个人本身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消失,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呢。李先生身边环绕着至亲,气氛一片祥和,大家说着最近发生的趣事,小女孩甜甜地哄着长辈,多么幸福的一家人。我却无端地感到落寞。
这是多么温馨的一幕。合家团聚,承欢膝下,李先生现在本该享受这一刻。在他生命中曾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的人们就在身边,触手可及。
但我总觉得,他仍然像是孤身一人坐在那里。
人是记忆的集合体,当世界上没有人记得我们时,我们才算是真正的死亡。
李先生仍在呼吸,偶尔深思。可是他的世界正在不可抗拒地慢慢死去。
我一直站在门口发愣,不觉之间已经过了很久,房间里的一家人似乎已经结束聊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我听见身后门锁打开的声音,才如梦初醒地转身——是李太太。
她本来是很开心的样子。看到我之后,脸上的笑容却一下子凝固,凑近了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姑娘,怎么了?怎么哭了?”
看着满脸担心的老人家,我一时间还没能从愣神中恢复过来。只是顺着她的眼神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触感湿润、冰凉。
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流了好多泪。“没事,没事……我,我可能太困了。”我胡乱地用手擦着泪,挤出笑容安慰她道。
然而李太太显然没信,我只好尴尬地笑笑,“真的挺困的……我昨天晚上,呃,看了一晚上电视剧呢。”
她也没太为难我,闻言摸了摸我的肩膀,温柔地说了几句年轻人要注意休息之类的话。我连忙点头称是。她见我这样子,大概是知道已经没事了,转而笑着拉起我的手,轻轻地握了握,“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来?我孙女吵着要吃布丁,我们正要跟老头子去厨房里一起做呢。”
我这才往她身后看去,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大家子刚才都看着我呢!
我感到耳尖发烧,下意识就要客气地拒绝邀约。然而李太太很热情,李先生居然也温柔地邀请我一起去厨房,并提出做料理是提振心情的好方法。我明白过来他们还在担心我的情绪,虽然我此刻确实已经从刚刚的莫名悲伤中醒过神来了,但老夫妇的好意也令我不忍拒绝。
最终我跟着他们来到了套间的厨房里。李先生在旁边指挥,李太太带着小姑娘实操,我也加入其中。布丁做起来很简单,熬焦糖算是唯一难点。我其实有过自己尝试的经验,便自告奋勇,也受到了李先生李太太的一致支持。
“我厨艺不精,熬糊了是经常的事。”李太太眉眼弯弯,“就全权交给你啦。”
“确实。”李先生点点头,“你还烧过厨房……”
我猛地回头看向李先生,然后又看向李太太,她看上去也很惊喜,“泽言?”
李先生似乎也愣住了,然后笑出声来,“是,是。我爱人不擅长这些。就拜托给你了。”
我几乎有些激动地点点头,“好的!保证完成任务!”
我转过头去放糖,放水,打开燃灶。白色的砂糖变得透明,融为一体,开始咕噜噜地冒泡。热气蒸腾,我的眼睛好像也被熏湿了。
另一边李先生正在温声教给小女孩甜品配比和注意事项,声音一如既往地沉而稳,我却无端地感到一丝温柔,或许还有一份珍重。
糖液开始变得金黄粘稠,我赶忙抹抹眼睛把火关上,焦糖苦甜的香气弥漫开来,李太太走近,连声夸赞我熬得好,夸张十分,我感到眼睛的热气全转移到耳根颈后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糖液倒入模具当中,然后拿去另一边倒入蛋奶液。小姑娘可能不是第一次做了,看上去动作熟练,帮着我一起把模具送入烤箱后,看向我扬起一个笑脸:“这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布丁做法!姐姐你一定要尝一个!”
“好呀。”我摸摸她的头,“不过…布丁应该要冷藏几小时才能吃吧?”
“这里有。”李太太笑眯眯地从冰箱里端出一盘来,“我爱吃,经常备着的。”
我也突然记起来,李先生其实每天都要在厨房里鼓捣一阵,焦糖和蛋奶的甜香是这个房间独特的午后香氛。
李先生看起来则有些懊恼,“噢,我不记得了,做过了。”
“没事,看我们玩得多开心呀。”李太太笑着过去牵李先生的手,“你说的,料理可以提振心情。”
李先生深深地看着她,点头回应,然后回握住她的手。没有用太大力气,可是稳稳的,好像永远不会再松开。
太阳要落山了。从窗户向外看去,霞光正好。日光斜斜照进来,窗边李太太今晨新换上的花镀上了一层橙红金黄。
布丁的甜香萦绕在鼻尖,我们围坐在一起品尝了这一道世界第一的美味。我几乎陶醉其中,大概一生也不会忘怀。
一生吗?转念又觉得无法保证,记忆也有保质期,人生充满着意外。可是转过头,李太太在和爱人分食一个布丁,两个人靠得紧紧的,仿佛一刻也不想分离,每一口都显得格外珍惜。
我也吃了一口布丁。鸡蛋和奶油的醇厚与焦糖的微苦甜蜜交织,说不上来有什么特别的美味,可是此刻,我觉得这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甜品。无可比拟。
明天早上起来,李先生或许又会忘记面前的爱人是谁。可即算不记得,布丁是要做好放着的,衣服是要精心挑选的,窗台上花瓶的水是要更换的,他其实还记得很多很多,或者说还会做很多很多。因为李太太每天会来,布丁每天要吃,花每天会换,时间在向前走,她说,该她带着他慢慢走了。
或许没有不会变质的东西。但我愿意相信只要足够珍惜,时常擦拭,时常捧在手心,会有宝物在时间轮回的风沙里长存。
譬如爱情,譬如相遇——譬如一个世界最最美味的布丁。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