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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照旧是湿漉漉的早晨,我刚走进警署大门、同迎面遇见的前天刚进来的高材生警员say hi,就被督察叫住。 他 神色意料之外地凝重:Evan,最近注意点,少去到港岛那边。
我皱眉。五年前我的全部身家就都搬来大埔,去到沙田都嫌麻烦,再加上任务要求,自然不会没事往港岛跑。我一边应下,一边疑惑。还没等问出口,督察就解释,港岛总区今日的消息,沈家那位回来了。
哗,接生意?我下意识挑眉八卦,督察表情一下变得精彩起来。他抬起手拍了两下我的肩,像是慰问,和当时我刚结束任务、师父安慰我的表情如出一辙。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付出了巨大牺牲才传回沈氏灰色产业的关键信息,以至于最后脱身的代价不亚于壁虎断尾、刮骨去毒。因此直到在我离开警队半年、复职后从港岛被直接调到新界北后又半年,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一旦提到和沈氏相关,所有长官同事都用一种像看烈士一样感动尊敬又悲悯的眼神望住我。那眼神太给人负担,我只能从自己开始调侃戏谑,说香港说小不小,沈家人眼里死一个人和丢一滴水都冇区别,一滴水而已啊。
其实那阵的我同沈家远未到藕断丝连的关系,无非在他几个码头搬搬箱落落货,同工头称兄道弟,吹水帮手换点消息而已,几乎触碰不到沈氏更高级更核心的东西。至于那最后的确重创沈氏一回的情报,都是从沈家那位细佬的话里话外拼凑出来的。
见督察默认,我面上不动声色地点头,心里还是忍不住叹口气。他要接生意啊,城府少了,看来沈氏确实没人了。
若要说我对沈氏有最后一点多余的情感,那便只能是对他的那点,也许不止一点,愧疚心。
头一回见他来码头的时候我便认出他来。资料上都写低,沈载伦,年龄甚至细过我一岁。大抵也尚游离在沈氏核心以外,细佬嘛,天塌都有高个顶住的身份。我知他在香港时间少,粤语蹩脚,同他第一句话便刻意用上国语,却要装作不识得他。记忆生生,那晚码头海风冻人了些,他叼住那根我时刻备着准备同工头搭话的发皱的烟,吸了吸鼻。火光明灭,在听到我的国语后,他眼神就像火光一样亮,用上“相见恨晚”都不过分。
这无论如何都算天赐良机。就在我还在琢磨要如何找理由继续同他见面时,他居然主动抛出一句,要不要交个朋友。
不知他怎样想,朋友一词在我心中分量其实很重,意味着分享过去,分享情绪,将感情和责任分出去,是掺不得假的。也可能因为我标准太高,自己都没几个能称其为“朋友”的朋友。
也因此,我应该不可能和他当朋友的。尽管我只能回答,好啊。
要知道,我本身并不是会讲话的性格,工地同僚们又大多直来直去甚至有些脾气火爆,同他们倾偈过分考验我的沟通技巧,比跑一天码头都累上不少。但他不同,他比想象中温和,没有二世祖的架子,听人讲话时总会用那亮到惊的眼神看着你,像告知你他有认真在听你的每一句话一样。
他太热情,太真心,又意外地知分寸。香港和伦敦在我概念中都是灰扑扑的、潮湿的城市,但这些城市的雨水好似一点都没有打湿他,沈氏内里的蛀虫好似也未蚕食他。他就那样敞亮地站在我身侧,连件A货衫都不知怎样同波鞋街那个老板讲价;又在我对过去闪烁其词时,似好怕触及我内心伤痕一般点到为止,用自己的英伦见闻来填满话与话的间隙。无数个瞬间里,我都快忘记他姓沈,也快忘记藏在我皮夹克深处的配枪。
督察千叮咛万嘱咐,但没想到再次踏足港岛会是这样一个乌龙。
调到新界以来,出于各种考量,我鲜少真正和行动组一同出警,更多和督察一起留在base指挥行动,当下backup。这回连续两个大夜和行动组同僚一同查阅案件卷宗,看方块字看得眼冒金星,走出警署大楼刚好赶上回家的末班巴士,几乎是刚坐定就去见了周公。再睁眼,恰好巴士到站提示,下一站是终点站,中环码头。我忙望向窗外,已然变成港岛夜晚独有的高楼林立的景致。我手忙脚乱地按下车铃,八达通一口气拍走近三十蚊,头晕脑胀地站在已经空无一人的巴士站。
我盘算着搭的士回新界又要多花多少钱,不如直接找中区警署的同事借宿一晚,听朝再返大埔。想到几年前听讲西环码头对外封闭,游人无法再随意进出,差不多时间辟了条从西环码头到中环的海滨长廊。我突然生了点既来之则安之的松弛:估计不会有人料到我会在这种境况下回到港岛,深夜路灯昏暗,想必不大会有人对一个巴士坐过站的路人多加关注,那就走走看。
或许是错觉,总觉得港岛的海风要比新界的咸腥上不少。到底是冬夜,风有些凉,我把夹克裹紧了些,步子不自觉地在把我往港岛更西处带去,记忆原来可以深刻成这样。往前是上环,再往前是西营盘,皇后大道就这样把五年前的记忆串成珠。
好耐冇见,我低声同它们打了个招呼,下一秒就在海滨走廊的尽头看到这二十分钟以来除我之外的唯一一个人影,熟悉到我在瞬间就辨认出了那个身影的主人。条件反射一般,我立刻后退两步,转身,将自己藏在更深的阴翳里。
其实本该更果断地掉头离开的,但想到自己方才那句“好耐冇见”,竟一时不知是在同谁问候。当年我走得仓促而少些体面,而朋友之间应该有个更加珍重的道别的,这对他不公平。这样想着,我决定留下来,起码再多看他两眼。
午夜本就万籁俱寂,除了海平面远处悠悠传来的一声汽笛以外,只剩层层叠叠的浪声。他坐在向外延伸的观景台上,脚下橙黄色的灯管堪堪描出那瘦削的轮廓。他背对着行人道,不远处就是西环码头原先的对外入口,我先前的工作地点,和他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他手边放着只酒瓶,看不清品牌,想必不会是我们饮过的那些牌子。
我想起他原先是不大饮酒的。他当时告诉我,家里人从他到法定年龄起就嘱咐他除必要应酬以外不要喝酒,会出事。讲到这他不以为意地撇撇嘴,我酒量又不差,能出什么事。
沈家对这位小少爷约束甚少,唯独对他的交友圈严加筛选看管,假使这边二世祖们出现在了兰桂坊,下一秒沈老头子手机上就会收到地址信息。他不好酒,却架不住嘴馋,我这种无名小卒成了他最安全的酒搭子。
他馋酒的时候通常会拎着两瓶精酿——通常是本地精酿,说价格不贵,和进口酒味道也差不了多少——来到码头,把我从货箱堆里喊出来,差人递话,阿承,少爷找。工头见是少爷亲自找人也不好多说什么。木托板是最佳酒桌,他把酒瓶塞到我手里,用锃亮的皮鞋把木托板踢到码头边缘,在水泥地上刮擦出一阵响声,再一屁股坐下,扭过头抬眼看我,笑着拍拍他身侧的空位。
我不是合适喝酒的体质,无论度数多低,但凡多喝两口就脸红。况且我不能允许自己真的喝醉,因此我往往对着酒瓶浅啜几口,很多时候是看着他喝。巧的是,他也从不会放任自己喝醉,酒于他而言更像是放松大脑、打开话匣的借口。比如他总会借着酒劲讲,阿承,你脸红真是好靓。我通常会一掌拍在他背上,喂,要把妹去bar啊。
有一次他却喝得比往常都多了些,甚至将我手中只喝了一半的啤酒都抢了去,整个人像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又嘟嘟囔囔地埋怨海风吹得人头痛,声音像是被太妃糖黏住。好了,不好再喝了,我拿走他的酒瓶,却听见他长长叹了口气。
他不是爱叹气的性格,于是哪怕仅仅出于对朋友的关心,我问出口,有什么事吗?他却又潇洒地摆摆手,没什么,就是想到老头身边那些腌臜事有些郁闷。
游手好闲却洞若观火。我眼神一沉,腌臜事?
他转转眼珠,说,无非就是为了点算不上事的事你争我抢,闹得好难看,乱糟糟的。又补上一句,老头又把一通邪火往我身上发,我成那被火烧的池鱼了。我把酒瓶放在一边,宽慰他,都知道是邪火了,往心里去做什么。他恍然大悟一样,啊一声,点点头,也是噢,还是阿承你想得开。他把头往我肩上一靠,皮肤滚烫。
阿承你都没什么烦恼的吗?他闭眼问我。我知道他其实是未必期待我的回应,但每次对我的发问都像在尝试扒光我的内心。我不善说谎,尤其在这样通透的人面前,但从未说谎,并不代表我从来真实。
我只能回答,有啊,怎么没有,担心你们家拖我人工咯。确实不是讲大话,头先工头得知我旷工去见的人是沈家少爷之前,我没少被扣过薪水。
怎么会!他直起身、声调高高扬起,那工头叫什么来的,林叔是不是,他要敢拖你跟我讲——
当晚我向上级汇报,沈氏有机会内斗严重,可作为突破口。第二天上级回复,说我的任务结束,可以归队。
就在我整理好一切以后,他恰巧来警队给我安排来伪装身份的茶餐厅找到我,说香港好无聊,他要走了。我清楚地意识到,此一别我们大约再也不会见面,但只要有机会再见面,我不会再背负任何口是心非的无奈。我亦知沈氏大概山雨欲来,内里腐烂的大树到底不适合太干净的人,他在这样恰到好处的时机离开,对他自己,对本就于他有满心愧疚的我,都不可不谓一件好事。
后巷油烟厚重,我身心却无与伦比的轻松。我送走那只日日在店门口摇着尾巴的小狗,对他说,要走的话,就不要再回来。
如同我所说,我在沈氏的骤然消失就似水入汪洋,风过无痕。码头上少个人帮手,总能再找一个,没有任何一个“故人”会对我的离开多出一丝一毫的在意。但如今的我看着不远处故人单薄的黑色身影,突然忍不住去想,他在那五彩斑斓的丰富人生里,有没有在哪怕一个瞬间想起那些被吹散在傍晚海风里的真情假意,又是以何种心绪想到它们,会有同我一样的无力和惆怅吗?
码头对面明灭的高楼像火光一样闪烁着,但目之所及的海天仍旧一片漆黑。黑色的身影趔趄了一下,站起身,准备绕出长椅时转向了我所在的方向。这样的距离分明看不到我才对,但心虚作祟,我下意识往更黑暗处藏了藏。我分明也看不到他才对,但我好似清楚望见了他双眼里同初见时一般的火光。
他走远了,我望住他的背影走出长廊,左拐,路灯在水泥地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再见,Jake。我轻声向他道别,朝反方向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