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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斐在二十八岁生日的前几天降落英都。工作稳定后,他好久没有跨时区飞行。从落地那时起,时刻表成了废纸团,他被卷入昏天地暗的睡眠,再睁眼,仿佛大脑从水池被打捞起。
他有时醒来,意识会停留在劫后余生的茫然,溺水的身体无法及时产生应答。被同事按入水中的事成为他记忆里的一个死结,他还是经常梦到那个夏天,太阳、镜头、水花、彩色且模糊的救生圈,灼眼的红发。
他的睫毛上停有水珠,人影通过光的折射让他辨别不清面庞,那个人贴近他,夏斐尝试过很多动作回应对方,都毫无意义。近几年他决定不靠近,不闪躲,只是安静地回望。重复了无数场的清醒梦,他只需要等待醒。他总是在看清Vein的脸前一刻,视野就被天花板填补。人们说看清梦中的人脸是正在遗忘对方,可从夏斐大学毕业回国后,他再也看不清梦中人的脸,他不确定是自己已经遗忘,还是太不想要遗忘。
此刻,夏斐醒了。回到英都的土地也没能让他看清Vein。
用于私人生活的手机在振动,他按亮,壁纸是Vein和他签入职合同那天吃火锅的合影,那是夏斐重要的日子。程小时的消息一条条弹出,安全到英都了吗?酒店还住得习惯吗?已经见到Vein了吗?夏斐从黑体字里幻视陆光说他白痴,而程小时愤愤地敲打键盘的模样。
“这么多年了,你突然要回去见他,我当然觉得很奇怪啊!”
他背着所有人定好机酒,包括Vein。出发前程陆二人送他到机场,程小时忍不住如此问道。夏斐看向陆光,他难得地没有制止,平静道:“我也很好奇。”
“你知道吗,夏斐,都六年了。你们难道签了六年后你未娶他未娶就结婚的分手合约吗?”
夏斐被他逗笑,压了压帽檐,低声道:“我倒是希望呢,那我要大张旗鼓地在唐人街和圭都摆酒。你跟陆光两次都得来。”
“废话,我们肯定来!所以为什么啊?”
“约定嘛,确实有一个,我们解除劳务合同的那天就说好的。”
“什么天大的事还要你去——”
“夏斐,”陆光最终适时打断,“你快到登机时间了。”
程小时悻悻闭嘴,纠结半晌还是补充道:“有事就给我们打电话,兄弟一场,上刀山下火海陆光在所不辞。”
“程小时。”陆光忍无可忍。
夏斐微笑着看程陆打闹,最终挥一挥手,二人止步门口,在朋友的注视下,夏斐登上了前往英都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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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后,他简单洗漱完,逐条回复程小时:到了;习惯过头了,睡到刚刚才醒;还没到我们约见面的时间。电子时钟显示快八点,而夏斐的生物钟仍在拨正期,大脑分不清白天黑夜,盲目且坦然地相信他所看见的,自认倒霉后准备出门——他八点半约了刘枭。
距离餐厅二十分钟车程,他拖延到八点过一刻才下楼,酒店的喷泉前停有一辆熟悉的超跑,刘枭把车窗摇下,招手示意他。
他还是这么惹人厌,夏斐边系安全带边想。刘枭没有看他,声音里带着笑:“一上车就在心里说我坏话?”
“来酒店接我干吗,还开这辆来,拉风不如换个地方拉。”
“买给Vein的野火鸡放在后座,就顺便开了这辆,到时你帮我带给他。”夏斐朝后座望,隐约看见酒盒的轮廓,“要是我不来接你,你肯定就要迟到了,大明星。”
“不当明星和倒霉乙方好多年。迟到就迟到,迟到是长辈的特权。还有——”夏斐把臭脸从车窗边闷闷不乐转回来,“你给Vein买酒干什么?你们联系很多?最近要见面?”
“不敢问Vein,就来逼问晚辈。夏斐,我们认识这么久,你欺软怕硬,我真的好受伤。”
这些年刘枭果然完全没变,还是摆出一副对一切都了如指掌的嘴脸,夏斐惯性地对此倒胃,用吐舌表示厌恶。
“不和你开玩笑了。这次突然过来找他,急事?”
“没有。他应该不知道我来英都了。喂,不许笑我!”
“没笑你,我的表情有任何变化吗?自从考下医师执照发现恋爱脑是无药可治的绝症后,我就不再嘲笑病人了。”刘枭好心朝他弯了弯眼睛。夏斐默契地吐了今晚第二次舌。
刘枭说:“真羡慕你长不大,脸依旧很漂亮。”
夏斐回:“你歹人心毒当然老得快……呕,好恶心快别说了。”
刘枭轻笑两声,这种程度的吵架让他久违地心情舒畅,其他男性的喜欢对夏斐仍停留在惊吓的层面,所以他大发慈悲地安抚对方:“我的意思是,Vein一定还是很喜欢这张脸。”
“用你说,他一直都很喜欢我……的脸。”
“所以这次,是来去掉脸吗?”
“可能吧……等等,刘枭你是不是阴阳怪气我丢脸。”
“是来自异性恋的祝福。到了,下车吧。”
刘枭预定了google上的高分西餐厅,没有黑心猫头鹰最喜欢的香菜调料,夏斐很遗憾。刘枭说,猜你未来几天会吃遍唐人街,今天还是吃点洋人菜吧。夏斐用力戳过瓷盘中的紫甘蓝,叉尖滑出呲啦的抱怨声,他并不讨厌刘枭,只是有时受不了刘枭太了解他。
这些年变化说大不大,他回国后入职了圭都的外企,程小时拜托他给照相馆拍宣传照,那张照片成为三人间的系带,闪光灯留下青春的一瞬被拉长到即将在二十八岁的现在。程小时至今还在说,他的照片吸引好多女生慕名前来,也有男生来问他能不能拍成门口的宣传照这样。夏斐于旧事有愧,提出不满意还可以再拍新的。沉默的陆光拍拍他的肩,开口道,这张已经很好了。
陆光和刘枭是一类人,又不太是。前者看破不说破,他的清醒和体贴让夏斐感到平和,而刘枭总像是非要拔掉他心脏上的一根倒刺,痛苦是一瞬的,伤口迟早愈合。他评判不了对错,但坦白讲,他没有讨厌刘枭。刘枭说希望和他成为好朋友,夏斐决定退一步海阔天空,和刘枭成为了关系很差的好朋友。
朋友是夏斐的世界里很重的一个词,天长地久,友谊如山永存。这也是苦恼的源头,他单方期待某个确定的对象越过朋友这座山丘,陪他到达更天南海北的以后。
“在想Vein?边吃边聊吧。”刘枭看不下去,出声打断他的走神。紫甘蓝被大卸八块,夏斐到现在一口没吃。刘枭今天只预留出饭点,晚上还有工作,没空给饿死鬼收尸。
所以说,刘枭这个人真的好讨厌吧?夏斐腹诽。
下定决心般,夏斐把横切面漂亮的圣女果放入嘴中,又押了口龙舌兰日出,开口道。
“我这次来,是为了送Vein一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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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是一部小说,那么夏斐的人生是一部三流的青春疼痛文学,达到尾声时故事尘埃落定,句号无限趋于圆满,过于执着的主角放不下过去的爱人,而不知清淡福。如果人生是一部电影,那么夏斐的人生是一部烂俗的文艺片,电影会从萧未影把他拉出水池的那刻开幕,低饱和噪点的手持摄影,配上夏斐自己的声音作为旁白。
“你们都看到了,但当时我并不知情。这个人会调转事情的车头,让我的人生驶入另一个方向。嗯,我不恨他,我爱他。”
二十几岁谈爱是件很虚无的事,何况夏斐那时才十八。遇见萧未影前,他卡里的钱只够买一束玫瑰,可夏斐不能靠吃花瓣活。
刘枭习惯称呼那个人Vein,陆光也是如此,程小时更多喊他“夏斐的老板”。这些名字对于夏斐都顺口,用得最多的是第三人称的“他”,每次张口都拉开一场心照不宣的暧昧剧。而独自想起他时,夏斐偷偷叫他萧未影。鲜有人知道Vein的中文名,这三个字对于他和大多数人都显得陌生,他不断在心里咀嚼来去,好和“萧未影”产生条件反射的联系。
对曾经的上司直呼其名有逾矩嫌疑,Vein不会高兴,也可能纵容他。但Vein并不知情,也许会永远不知情。夏斐努力把这个秘密变成一桩美丽的伤心事。
萧未影,Vein,夏斐的前老板。是个怎样的人呢?夏斐很难概括他,英都的连绵的阴雨天糟糕了他的心情,更糟糕了他的中文。但萧未影一定是个好人。夏斐知道他的心狠手辣,知道他乖戾的性情,知道萧未影笑比不笑多,也知道萧未影假面比真心多。但,但是,所有注定的暗恋都始于一方明晃晃的偏心,萧未影见到他时,总是开心的。他问萧未影为什么,对方答:“因为Felix的脸很漂亮,看着心情很好。”
出色的皮囊让夏斐被迫成为出头鸟,押上猎人的枪头,压下暗淡的水池。他的人生是可以随意打翻的颜料盘,然后一片混沌中,红色夸张地降临了。夏斐绝对可以用降临形容他和萧未影的初遇。躯壳从难懂复杂的公式,从人声鼎沸的流言中被剥离开。夏斐染上了全新的、艳丽的,红色。
天是他家乡中最高规格的形容,遇见萧未影是他人生中比天更大的事。往后四年,夏斐心甘情愿朝另一个方向,有萧未影的方向狂奔着。
他无法解释为何他如此痴迷于对方,就像他也无法理解对方为何如此痴迷于他的脸。十八九岁的夏斐有闯不完的祸,做不完的错事,和道不完的歉。但托萧未影的福,他只需要和萧未影一个人道歉。他实在道过太多歉,以至于绝大多数都遗忘在破旧的青春期里。
有两次他格外记得,首先是第一次道歉。他用酒瓶砸了想潜规则他的老不死,甚至没有下意识用对不起去亡羊补牢,而是夺门而出,边逃边道歉求萧未影施舍他一点原谅,他只希望老板不要生他的气。现在想来,那时萧未影就已经比他心中很多事很多人更重要了。
其次是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萧未影的喜欢,超过了一般的上司与下属。意识到后他和大部分人一样,在酒馆买醉。那晚上的夏斐是一支啤酒瓶,装满亮晶晶的液体。常言道,感情深,一口闷。第一次坠入爱河的人好爱啊,太爱了,所以他喝了数不清的酒,喝到想要摘星星,喝到胡言乱语,酒馆人言嘈杂,大概每句都在笑他。那时夏斐还没武装好自己玻璃做的心,但只要笑他的人不是萧未影,夏斐就不在乎。他把尚未坚硬的心变成流动的酒精,萧未影是世界上唯一的火柴。可笑吧,他当时真的这样想。
他一定是说了太多胡话,多到服务生不忍再听,帮他拨通紧急联系人。不久,红色的蝎尾辫及时出现在视野中,残忍地点燃了这支酒瓶。夏斐醉得更加厉害,只分得清萧未影,和其他。人群的音量爬升,又阒寂,就像他在路人眼里是个可怜的失恋者,其实他很幸福。
他低着头嘟囔辫子主人的名字,Vein,老板,你是来接我吗?他记不太清,他希望自己说的不是萧未影。
“是啊,服务员给我打电话了。他说我有个醉鬼朋友需要带走。”记忆中,Vein的声音带着不易觉察的笑意。
夏斐跟着笑:“然后?”
Vein答:“我只好来接走醉鬼Felix咯。”
你看,萧未影就是这样暧昧地对他好,用爱惯坏他,惯到夏斐非他不可。任何人处于夏斐的位置都会爱上萧未影,但只有夏斐拥有这张脸,只有他享用这份偏心。何况他才十八九,爱上这个男人比逃课还简单。
Vein坐下,拉开他和杯子的距离。说:走吧,Felix,我送你回去。
夏斐当时一定是不要命了,他竟然一口回绝Vein,他不回去。他说:我喜欢的人不会喜欢我,今天我失恋了,我太伤心了,对不起老板,我要喝到忘记这件事。
Vein只好让夏斐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把他整个撑起,鼻腔呼出的气体挨得他很近,夏斐的耳朵没出息地变红发热。
Vein说:“谁这么狠心,居然舍得拒绝我们的Felix?”
说话间,呼吸扰乱情意。他偏头正好撞入那双红瞳,鲜红的诅咒使他鬼迷心窍,夏斐几乎脱口而出:你。
酒壮怂人胆,夏斐鼓起勇气。可惜的是,他只是三流小说和三流文艺片的主角,没有轰轰烈烈两情相悦的谢幕,爱不会听声而应。Vein没有听清,或者不想听清,喉间滚出一声疑惑的嗯作为反问。
“我是说,我现在很开心。”夏斐垂着脑袋笑,遮住眼睛的金发一晃一晃,模糊话中的情绪,阻碍Vein确认他的状态。
“因为老板你来接我了,今天我是全世界失恋者中,最幸福的一个。”
醉鬼Felix想,恋不恋,爱不爱,好像也没关系。如果世界是Vein的狩猎场,夏斐会是那颗高高挂起的、最漂亮的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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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斐不记得自己怎么回到酒店了,仅剩的记忆中他喝下过多龙舌兰日出,橙汁的味道太具迷惑性,鲜亮的红黄调无辜地让他又变成失恋酒鬼。他在讨人厌的刘枭面前把自己和Vein的事讲个没完。他大叹一口气,转头望见桌上花瓶插好的玫瑰,和一瓶萧未影常喝的野火鸡,应该都是刘枭送他回酒店时留下的。
好像他也没有那么坏?夏斐轻易地动摇了,给老朋友发去感谢短信:“昨晚谢谢你,饭钱多少,我转你。”
回信来得很快。
刘枭:不客气。
刘枭:饭钱不用了,你也没怎么吃。
夏斐: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啊
刘枭:就转我酒钱吧,你快把店里的龙舌兰喝完了。
夏斐看着高昂的酒水账单,在心中默念一百句好讨厌黑心资本家,两眼一闭把钱转过去,随后把手机扔到一边。
扭头,他被花瓶中的玫瑰夺走视线。日光落在鲜艳欲滴的红色上,花瓣边缘外翘,茎干带刺。刘枭其实很了解他吗,知道他会悄悄把萧未影拟成最喜欢的红玫瑰,或者说因为夏斐喜欢萧未影,所以夏斐喜欢红玫瑰。
十年前,夏斐还是当红模特时,他和花有很多不解之缘。报道中比喻他是英都最惹人爱的金色玫瑰,英都的夏焕发着名为Felix的生机。类似比喻还有清纯的雏菊,名贵的郁金香等,属于Felix的有关花的代称多到泛滥,没有红玫瑰。他的金发让世人很少把他喜欢的红玫瑰联系在一起。
萧未影这点与主流不同,夏斐毕业和他解除劳务合同那天,夏斐还强撑着笑容,而Vein从身后神秘地掏出一大束开得正盛的向日葵。
“来的路上我看到它们,想起你。向日葵总是能找到太阳,相信Felix也一定会拥有他光明的未来。”
“这段话是老板你自己想的吗?好土,你是不是被花店的人骗了。”夏斐接过花,金灿灿的颜色戳刺着视觉,他的眼睛被撒落一整瓶的胡椒粉,好像要落泪,他为了忍住它们,捏皱了一片花瓣。
“不像我自己想的吗?”
“完全不像。”
“oh,真伤心。”Vein摊开双手,对自己的中文水平表示遗憾,“不过祝福都是真心的。听说向日葵籽可以吃,你要是吃了,别忘记告诉我味道。”
“离别的场合你要说这样的话吗……”
“哈哈,这也是真心话。不要哭哦,Felix,你哭的时候脸像皱成一团的抹布。”
“老板我好讨厌你……怎么可能哭。”夏斐吸吸鼻子,朝Vein招手,随后大跨步地走出那间办公室,不去看Vein的表情。他青春中灿烂的四年和他喜欢的人退潮般抽离出他的身体,大颗的眼泪砸向怀中漂亮的向日葵,夏斐一次也没有回头。
他抱着Vein送他的向日葵直到飞机上,路途奔波让他们奄奄一息。怀中向日葵就像Vein对他的爱具象化成为可触摸的实体,他失去他和Vein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可能性。他没有等到回家,而在飞机上就吃掉花籽。
生的,又冷又硬,超难吃,和他幻想中死掉的爱一个味道。降落后夏斐发短信给Vein报平安,没有忘记附上食用评价。
夏斐:很好吃诶老板!跟店里卖的瓜子一个味道,好神奇。
Boss:我吃了,确实不错。
Boss:不过太麻烦了,还是买现成的瓜子方便。
回忆到这里,夏斐忍俊不禁。他那时太沉浸在自己的伤心中,把无处着落的恨迁怒于向日葵,忘记他的暗恋对象是个异食癖。
他又拿起手机翻到那天的记录。
夏斐:老板你可不能拿它下火锅啊,向日葵很可怜的。
Boss:哈哈,我在Felix心里是会拿向日葵下火锅的坏人吗?
夏斐:是的!
夏斐:……也不是。哎,要是我也送老板你一束花作为留念就好了,虽然你应该有一庄园的花吧。
Boss:没那么夸张。你想送什么花,我让秘书买来。
夏斐:这哪行!送花当然要当面才有意义。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别人亲手给你,手有余香的就不是我了。
夏斐:我想到了,这样吧。既然老板你陪我过了十八岁生日,那二十八岁生日,我送你一束花吧。
Boss:Looking forward to that day~
Boss:btw,我在川满楼,Felix不在很可惜。
彼时二十二岁的夏斐很狡猾,也很胆大,他接住这个话题延续,发了大哭的表情,装一副好像伤心欲绝的模样。往后每次吃火锅,他都会拍照发给Vein作为话引,礼尚往来,Vein也向他发一些古怪的饭,他似乎乐于看夏斐每次都秒回大哭的小人。
夏斐按了两下主机键,屏幕熄灭又亮起,是他和Vein第一次吃火锅的合影。照片是为了留住当时的情绪,他不想忘记萧未影,尽管他总和自己的噩梦关联,夏斐还是觉得,和老板在一起的时候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他和照片中的夏斐对视,十八岁的夏斐笑得青涩腼腆,照片中的幸福时隔近十年仍历历在目。他又看向照片中的Vein,他正在看着十八岁的夏斐。夏斐忍不住希望,或许他的爱还没有无望地死去,或许从不曾死去,或许堪称美丽的情感可以越过岁时,与日光纠缠一起,并落在玫瑰瓣上熠熠作亮。
二十八岁的夏斐还没舍得埋葬他十八岁的白日梦,忍不住希望,希望他记得,希望他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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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枭知道得太多了,要想办法除掉他。夏斐在唐人街吃到第七家他和Vein一起吃过的店时,愤懑地想。他用力咬下手中的肉夹馍,腊汁香四溢。手机振动,好巧不巧,正是刘枭发来的消息。
刘枭: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刘枭:别忘了买你的花
夏斐感到奇怪,花不是他替自己买好了吗。不过重要的场合最怕百密一疏,买新鲜的总不会错。
“谢谢”,夏斐回复道。刘枭没有再来短信。夏斐解决完肉夹馍的残局,又前往唐人街的花店。六年过去,沿街的店铺变得陌生,好在一条街总是有出卖鲜花的地方。
夏斐推开门,风铃玎玲响。上了年纪的老板娘正在给向日葵喷水,闻声只是招呼了一句。夏斐原本是来选玫瑰,却同类相吸般朝那一大盆的向日葵走去,老板娘见他着迷,问他是来选什么花,如果喜欢向日葵的话,它的寓意很好哦。
夏斐干笑两声,下意识背道:“寓意总能找到太阳,拥有光明的未来吗?”
“您很了解呢,先前买过向日葵吗?”
夏斐摇头:“有人送过给我,不过他只是想我替他尝一下向日葵籽的味道。”
老板娘笑吟吟道:“您的朋友真有趣,我有位老顾客也想过类似的问题。五六年前吧,经营不善,准备倒闭那天,他恰好来买向日葵。我如今也记得他说,‘你这向日葵很漂亮,花籽能吃吗?’”
“哈哈,您说怎么会有人看到美丽的事物第一反应是它的一部分能否食用呢。我答复他最好不要吃。他居然很遗憾。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夏斐心中泛起苦涩,他敏锐地意识到什么,他知道是他,他知道也许不是他,只好面带微笑地沉默。
见夏斐不言,老板娘后知后觉地捂住嘴:“抱歉抱歉,我多嘴了。您要买什么花?”
见老板娘停下讲述,他又开始后悔,口不择言道自己也是想到过去的朋友在出神,故事很有趣,他想知道后续。
“后来?他对那束向日葵很满意,买走了它,还问了向日葵的寓意呢。第二天我准备关门时,他又来了,慷慨地为所有黄色的花付了款,却只带走了剩下的向日葵。他说他喜欢这个明亮的颜色,但花店里也需要它们的色彩。店因为这笔幸运的收入活了下来。说起来,他前几天还来买了一束玫瑰。”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事。”听到最后一句话,夏斐下意识望向空无一人的店门。他习惯地露出完美的笑容,道:“我想要店里最好的红玫瑰,还要这束向日葵,多少钱?”
“三十八镑。”老板娘替他包花,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向日葵是送给您的。那个客人说,如果有漂亮的金发男孩来买向日葵,就替他送给对方。”
老板娘笑吟吟地递出玫瑰与向日葵,道:“我想漂亮的标准是不是太主观了呢,不过如果是您的话,那位客人一定会认同您很漂亮的。”
夏斐抱着一红一黄两束花,走出店门后,眼泪才打在花瓣上。
他给程小时和陆光拨去电话,刚接通就开始哽咽,吓得程小时着急忙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段短促的风声后,陆光的声音从听筒传来:“心情不好的话,就回来吧。”
夏斐被两人逗笑,边抹泪边走在唐人街上,说:“我没事,是英都的饭太难吃了。突然有点馋照相馆旁边那家炒瓜子,馋得好想哭。”
他挂断电话,在街边蹲下,把脑袋藏进两束花间。眼泪改变石板地的颜色,这里没有人会注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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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斐把新买来的玫瑰摆在桌上,和新买来的向日葵对视,一颗颗未熟的花籽是一粒粒眼睛,他把目光平等地分向它们,又大字型倒在床上,把它们举过头顶正对白炽灯,灯光透过间隙零零散散落在他脸上,他阖上眼。
“今天先放过你们,要是失败了,我就把花籽打包给萧未影当下酒菜,反正他爱吃。”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必胜的夏斐,其实还没有真正给Vein说过他来英都了。他当然不是没有措辞好,不是害怕知道Vein的反应,不是怕到不敢点开聊天框,他是给他一个惊喜,惊吓也可以。
在英都的四年,每年生日Vein都会陪他度过,偶尔刘枭会一同吃晚饭,但最后总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先是川满楼,再是芒果蛋糕,萧未影好像认为金发的人都爱吃金黄色的水果。有一年他们两开了一间麻将房,夏斐幻想中萧未影是世界上最体贴细心的麻将老师,但那一个小时夏斐拿麻将牌搭了一座绿油油的城堡,萧未影负责搭底座,一定要按小四喜和清一色摆。所以至今夏斐也没有学会规则。关于麻将,他只记得萧未影拿着幺鸡牌说有点像刘枭。他大笑到拍桌,几乎要背过气去。接着把城堡推入转盘,不需要摸出运气的城堡死得壮烈,自动骰子没有摇出六。
然后他们去喝酒,他们总是去Bahati喝酒,峰叔给他们留了角落的老位置。狡猾的萧未影千杯不倒,烂醉的夏斐检查他的杯子有没有耍赖,又醉倒在对方肩膀。萧未影怜爱似的捧起他的脸,面红耳赤的夏斐被双温暖的手掌禁锢到无处可逃,被那双笑盈盈的红瞳当场击杀。红发的凶手仁慈地把他扶正在椅子上,案发现场没有血和尸体,失去痕迹。夏斐耷拉着脑袋想,这无疑是一种抛弃。
“波本还用作弊吗?”萧未影吃什么都口味很怪,只在饮酒习惯上像英都的老绅士,只爱喝固定的品种。他钟爱波本,与波本有关的一切,挚爱是野火鸡。刚到饮酒年纪的夏斐只尝了一口就直吐舌头。
那时波本和Vein同样神秘,初入酒场,他被酒精引诱着沉溺,可惜酒量不好,酒品更是差。夏斐每次都信誓旦旦请老板喝酒,喝到最后总是萧未影又要把钱付了,又要把他送回宿舍。夏斐倚在门边,脸红扑扑,走廊的灯还坏着,闪得很暧昧。他最逾界的一次希望自己像一束等待买客的鲜花,他问Vein要不要进来喝咖啡,而他唯一允许的买客问他冰箱有没有波本,他只习惯这样喝。
当然……没有。夏斐讨厌波本。讨厌格调不高的酒精只引燃他一个人,而对方永远知道自己喝到几分醉。
最后萧未影笑着看他,祝他晚安,明天不要忘记早课,后天不要忘记工作。他不知情,他也许也是爱夏斐的,但一定不在意夏斐的爱。夏斐把咖啡粉报复性倒进垃圾桶,逃掉了第二天的早课。
所以其实,有关酒的回忆大多都是他闯的祸,他造成的烂摊子。他在萧未影面前隐晦且直白把真心剖开,而萧未影问他能不能往里面倒野火鸡,腌过后口感一定更鲜美。夏斐摇头,说不行,因为他只有白兰地。
神啊,夏斐真的讨厌世界上所有的异食癖。
除了萧未影,Vein,他的前老板。
夏斐倒在酒店的大床上,没由来的生出一股想要砸毁那瓶野火鸡的愤怒。刘医生说得没错,恋爱脑是绝症,他舍不得迁怒Vein,于是迁怒Vein喜欢的事物。
向日葵开得灿烂,一定在嘲笑他。夏斐眼神一暗,最终还是放过了同类。
他起身收拾准备,在刚刚那刻做好了全部狩猎计划。这几年他们稳定联系,萧未影记得他的生日,偶尔撞上工作繁忙,但或早或晚都一定会祝他年长一岁快乐。夏斐只需要借这条消息,以取花为由,让Vein到Bahati,然后惊喜地,幸运地,好久不见的Felix居然出现了!
夏斐在的士上回忆每年的固定短信,“Happy Birthday, Felix. 祝我们的Felix又长大一岁。”
车内播着天气广播,灰蒙蒙的雨滴擦过玻璃留下水痕,伞靠在角落,他也不是没幻想过今天是个好天气,离开英都那天太阳就刺得他睁不开眼,没有雨水给眼泪做借口。英都从来不下看场合的雨,下雨从来不看场合。三流文艺片的金发主角被自己逗笑,默声演练着终幕的告白。
到Bahati时,峰叔为他留了老位置。
“Felix ,希望Bahati也会为你带来好运。”
夏斐把酒和花放在桌上,道:“要是真好运,也不至于十年没在一起,你说是吧,坏运气的Mr.凳子和Mrs.桌子。”
“Vein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可能明天来,可能永远不会来。但也要做好他会来的准备。”夏斐展示他的玫瑰,灯光下,金发和艳丽的玫瑰交相辉映,“我昨天在唐人街买的,漂亮吧。”
“漂亮,唉,年轻人……”峰叔摇摇头离开了。
夏斐打开手机,程小时的消息争先恐后地涌进来,回复着朋友的消息,好像事情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了。笑容浮上脸庞。随后是刘枭,简单的一句“祝你成功”,夏斐也简单回复了一句“谢谢”,盘算着等刘枭回国,带上程小时陆光,四个人一起吃个饭。
最后一条消息来自Boss。夏斐不可置信地确认几次,仿佛头顶有镰刀扭曲了他的呼吸节奏,他迟迟不敢点进去,最终两眼一闭点进对话框——
“Hotpot Day, Felix不在,很可惜。今天有他最喜欢的芒果口味蛋糕。”附上一张美食们的合影,塑料盒内的蛋糕精美得如同艺术品。
夏斐忽然为这六年,为这十年的没有归宿的感情而委屈,他想说他最爱的不是芒果而是红丝绒蛋糕,喜欢红玫瑰多于向日葵,喜欢红色胜于黄色和一切别的。为什么萧未影总是要给他适合的,而不是他喜欢的。如果你喜欢我,如果你也喜欢我,你应该——
夏斐是不是在自作多情呢?
他把手机放在桌上,边盯着消息边打开那瓶讨厌的野火鸡,倒了满杯,一饮而尽。意识浸泡在冰口的波本之王中,进入灼烧态。他变回正常的夏斐,轻车熟路找到那个大哭的小人表情,发送。
夏斐:老板你太坏了!我又吃不到!
Vein发来一张更清晰的,放大的蛋糕照片。
Boss:现在呢,Felix吃到了吗?
夏斐又想哭又想笑,面部肌肉先一步动作换上笑容,泪腺同时失调,一滴砸在屏幕上,打湿了未曾见面的蛋糕。
他又发了一张大哭的动态表情,眼泪不断涌出,他倒了第二杯野火鸡迅速饮下,酒劲从腹部烧到脑袋,胃袋里有蝴蝶在飞,眩晕模糊了眼泪和波本酒的味道。
好难喝。好难吃。萧未影是个口味很差的异食癖。
夏斐:Felix没有吃到 TT
夏斐从以前泪腺就很浅,Vein说他的眼睛像不浓稠的玉米排骨汤,盐悄无声息地融化,飘出鲜美的脂肪香味。他那时还未理解喜爱用食物做比喻的萧未影,吓得眼泪都止住了,罪魁祸首好心地递出纸巾,说:“Felix哭起来也很漂亮。但不要再哭了。红彤彤的眼睛像谁往汤里倒了辣椒油。”
夏斐只识别到第一句和最后一句,哭得更厉害了,他想说,你,都是你。其实他一点也不容易哭,人生前十七年他被不成文的规则煲得皮开肉绽,理智走在情绪前面,受了委屈没有时间哭,要更快地站起来,跑起来。十七岁的夏斐没有学会流泪。
但萧未影把他从暗不透光的水池里拉出,夏斐满脸潮湿,湿漉漉的眼睛注视着红发的救世主,救世主递给他一张纸巾说:不要难过了,他们会受到惩罚。
夏斐说,我没有哭,这是水池的水。萧未影笑起来,说为什么不哭呢,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为什么不哭呢?
然后夏斐真的哭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哭得狼狈,用掉了救世主身上所有的纸巾。可他眼泪的共犯居然把他被夸张形容成太阳神亲吻过的双眼,说成像一碗玉米汤。
Vein报上姓名,夏斐把这个短促的读音含进口中,觉得自己应该再抓得紧一些。他很聪明,预料得不错。萧未影喜欢他的笑容,和他的眼泪。Vein对他向来慷慨,尤其愿意为这两项事物造成的一切后果买单,于是夏斐学会了卖笑和卖哭,他完美掌控了那张脸可达到的所有,成为英都楚楚动人的金色玫瑰。
可现在他唯一的顾客不在,夏斐的真心是泳池里溅出一滩的自来水,它们混进野火鸡扰乱口感,举杯时,冰球撞上杯壁,像他心碎的声音。
第五杯。
夏斐决定喝二十八杯,如果它有的话,夏斐扫了一眼那瓶酒,瓶身重影到制出一瓶全新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自己在说胡话前,先喝晕过去,服务生或者峰叔会替他拨通紧急联系人,萧未影会来接他,烂醉如泥的他会告白,人群嘈杂,萧未影没听清,重蹈覆辙,再次重蹈覆辙。
夏斐不想这样。
所以走吧,夏斐,走吧。他想。
在他准备起身的前一刻,正对面落座了一个男人。他们面对面,夏斐没有力气抬头检查是哪个坏心肠的陌生人要看他出洋相,他只想假装平静,离开这里,离开英都,离开让他不清醒的地方。
男人往木桌上放下一个盒子,声音不大不小,夏斐下意识伸手又去摸酒瓶,却碰到那个塑料盒,男人打开盒子,水果香味散开,是芒果。
芒果蛋糕突然成为热销品,还是全世界都故意在取笑他?郁闷时,男人开口了,声音低沉,像夏斐品不明白的波本酒,他努力想辨别是否是熟人,只可惜酒馆喧闹,他听觉神经被过量的酒精装饰成摆设,大脑和四肢几乎断联。
男人说:“想吃吗?”
三个字,夏斐猜不出是善意还是恶意,他只顾着摇头,他不想吃。
“为什么不想?”
“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男人耐心地同他说话。
“喜欢红丝绒蛋糕。”夏斐礼貌地有问必答。
“桌上是你的玫瑰吗?”
“我想把它送给我喜欢的人,但应该送不出去了。”
“哈哈,为什么?他死了?”
夏斐有一股无名火,但使不上力气,齿间挤出几个字回敬对方的丧气话:“你才死了。”
“野火鸡喝得火气这么大。”
“是啊,好难喝,你想喝,就拿去。”
“谢谢~”男人竟然真的收下了,“那玫瑰还要吗?”
他到底在说什么胡话。夏斐终于忍无可忍,几乎是拍案而起:“当然不行!这是我要给萧……”
被喊到名字的人笑容满面。夏斐其实没有看清那张脸,只看清灼眼的红发。他想噩梦终于再次降临,他醉得看不清梦中人的脸,又或许这就是个梦。
梦里的萧未影说:“给谁?”
夏斐跌坐回椅子上。
“Vein……老板……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你想喝的话就给你,哦……不对,这瓶本来就是刘枭给你的。”
夏斐急刹车,和梦里的萧未影认错。这个梦太差了,他难道永远见不到萧未影吗,难道爱永远和遗憾绑定吗。夏斐刚止住的眼泪又落下,他哭得愈发厉害,用手掌心压紧眼睛也无济于事。
“不是想吃芒果蛋糕吗?我来实现Felix的生日愿望。”
“这不是我的愿望,这怎么可能是我的愿望。”
“那你的愿望是什么?”那个很像Vein的影子毒蛇吐信道。
于是夏斐顺理成章地崩溃了。
他最初打了很多腹稿,在那一刻尽数抛之脑后。为什么,凭什么。夏斐口不择言,把脑袋里,嘴巴里,一切愿望,一切让他不清醒的,痛苦的,迷醉的,倾吐在这场噩梦中,他一定会醒来,但他不要再放弃抵抗了。
夏斐几乎是喊道。
“我要萧未影爱我,像我爱他一样爱我,现在立刻马上,他出现在这里,说他爱我,就像我爱他那样,就像我爱他那——”
而一个吻落在他的嘴唇,打断了失恋者的控诉。
眼泪不自觉落下,夏斐被灌成咸味的波本酒。而男人只是靠近他,梦中的人脸凑近,放大再放大,这不是梦。此刻终于他看清困扰他十年噩梦里的人脸。他美丽的、流俗的,人生电影里,另一位红发的主角。
“生日快乐,Felix。都二十八岁了,还是这么容易哭。”
夏斐听见零点的钟声响起,世界从未如此清晰过。
“我爱你。”
夏斐听见萧未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