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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ood Place to Die

Summary:

一位检察官选择死亡,另一位选择活下去。
(当我们削了亚双义一真的强势和感知力,爱丽丝的甜蜜暴击,并让大侦探又一次迟到,这个故事是有可能发生的)

Notes:

·私设如山,ooc预警
·纯纯期末周发泄之作,如果在阅读中感到任何不适,快跑
·非常消极不正能量,但在老福特秒过审了所以大概还算宝宝巴士
·某个cb向写手终于让CP亲了一口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more notes.)

Work Text:

     巴洛克.班吉克斯又从办公室里消失了。

  今天早晨到办公室的时候,他没有在。这是很不寻常的事,他总是到得比我要早一些,除非我放弃悠闲的早餐时间或是每天固定的晨练。

  他从没有比我晚到的时候,如果有,那就意味着今天他不会来了。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大概算是他很有个人特色的“假期安排”。每次一个大案结束,他就会消失上一整天,把之前为了案子加班熬的夜一口气补回来,总之不是在伦敦的家里睡上一整天觉,就是回乡下庄园晒着太阳睡上一整天觉。我早就收敛了自己无聊的好奇心和不必要的担忧,毕竟他第一次消失的时候,我冲进他家里,然后被用杯子砸出来的惨状还历历在目。

  我不觉得这是一种健康的方式。弹簧被一口气拉到极限以后,再怎么松弛下来也没有办法恢复原状了,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拉扯得太过分为好。充足的睡眠,清晨起来锻炼,再来一顿至少高于这个国家平均水平的早餐(这个国家的食物绝对是被什么存在诅咒过了,我简直不能想象人能靠食用这些东西活下去),才能有充足的精力和健康的身体应对繁重的工作。

  但我的老师似乎并不那么觉得。虽然他过度熬夜,空腹酗酒,用餐不规律,乱发脾气,但既然他还是顽强地活着,我作为学生也无从置喙。

  我还是他随从的时候做出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尝试,但要一个凌晨两点才睡下的人在四点起来晨练还是太过残忍了,从他那里搬出去后,具体的事也就顾不上了。

  总之,这是正常的。我悠闲地完成了手头最后一点细枝末节的工作,也差不多到了下班的时间。

  明天他大概又会像往常一样神采奕奕地出现了。 


  今天我的老师还是没有来。

  这大概也正常,毕竟我们之前办的那个案件是前所未有的大案,他熬的夜也比寻常更多,所以理应休息得更久一点。

  我坐在我的小桌前,眼前的橡木桶们正一如既往散发着一种让人迷醉的淡淡香气。

  回过头,落地窗把灰沉沉的天空割成一块块漂亮又规整的形状。一如既往,只是显得比平常更空旷了一点。

  办公室里很安静。

  下午他大概又会像往常一样神采奕奕地出现了吧。


  检控局提供的午餐很难吃,我每次吃完都想把舌头连食道连胃掏出来用肥皂搓一遍。

  我吃过午饭回到办公室,故意用力甩开门,弄出了很大的声响,这样没准能吓他一跳,这是他翘班把善后工作都丢给我(还让我蹭不到他的午饭只能吃恶心的食堂餐)应得的报复。但我想报复的对象没有出现。只有角落里那几只蝙蝠被我从美梦中惊醒,它们发出吱吱的尖叫一哄而散,旋即又飞回原处挂了起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我有点生气了。

  我坐回桌前,继续把头埋进工作里。

  办公室里很安静,我的头脑里却在嗡嗡作响。我拼命盯着结案报告上面的文字,它们却像蚂蚁一样成群结队地爬动起来,又像蚊群一样轰地一声飞起,绕着我的脑袋发出嘈杂的嗡鸣。

  我烦躁地一拳砸在桌上,蚊子群落回了纸面,又变成了一个个死板的英文字。真是丑陋的语言啊,把那些庞杂臃肿的修饰通通塞进一个句子里,像一头撑死了正在腐烂的野猪。

  中午吃的猪不会是这样死的吧,现在嘴里还有那股味道。

  想吐。

  之前的办公室也是很安静的,班吉克斯工作的时候不喜欢说话,但是他写字时笔尖和纸面摩擦时流畅的沙沙声,衣物摩擦发出的窸窣声,蘸水笔尖磕碰到墨水瓶口清脆的声音总是很有存在感。我听到那些声音总会感觉很平静——大概是因为知道背后有一个人也在认真工作吧。

  有一种黑沉沉的,黏腻的东西一直在向下拉扯着我的内脏,让我反胃,呼吸困难,但又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

  我躺下,后背贴在冰冷的瓷砖地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我这是怎么了?

  是之前一直为之忙碌的案子终于告一段落产生的空虚感吗?可能吧。这段时间真是疯狂,那样大规模的组织就这样被连根拔起,简直像从地里挖出一根竹根,然后拽着它拖倒了整片山坡的竹林一样。之前教授案的余波终于也过去了,司法系统终于又恢复了秩序,科学搜查大会也重新组织,顺利召开,检控局和苏格兰场来了很多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朝气蓬勃的样子,简直让人充满希望。

  他们成长得很快,我的老师不得不独挑大梁的日子大概要永远成为过去式了。

  这么看来,他的确可以多睡上几天了,不要说两天,连着睡上一周都可以。啊,不行,那样绝对会出问题的。

  可为什么还是不安呢?这种感觉为什么还是没有消失呢?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坐在马车上了。

  算了,再被用杯子砸出来一次也无所谓吧。


  我从熟悉的门里出来,忽然有些眩晕。班吉克斯家的管家说他早上就出门了,但他能去哪儿呢?

  眼前的人流涌成一条黑色的河,急匆匆的马车是与泥水俱下的石头,我向左边望去,是一张张陌生的,高矮不一的面庞,向右边望去,又是一张张陌生的,肥瘦不一的面庞,我像跋涉了千里,却被河流拦住,找不到桥梁的旅人,只能茫然地抱头蹲下。我本来以为我已经熟悉了这座城市,但此刻才忽然意识到它的庞大:它漠然地俯视着脚下奔忙的六百万人,像俯视着蠕动的蚁群,一个人太小了,落在哪处阴影里就消失了,而我,一个异国人,远渡重洋来到这里,缩在另一个人的羽翼下,便傲慢地以主人自居,何其可笑。

  停,我怎么会想这种事情,一个大活人自然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像他那种工作狂,八成又去苏格兰场耀武扬威了。

  真是闲不下来。


  雷斯垂德正在和她的同僚们打桥牌。她似乎输了很多局,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就属她脸上贴的纸条子最多,办公室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见到我,办公室里一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一个认识的小探员忽然像鹅一样拉长了脖子向我身后张望了一下,然后长吁一口气。

  “什么风把你吹来了?”雷斯垂德有些心虚地冲我笑笑,脸上的纸条子滑稽地上下扑闪了几下:“喂喂,现在我们手头可没有要查的案子,娱乐一下增进一下组员默契,没关系吧……不要向班吉克斯卿告状哦……”

  “他人呢?”我已经没有办法思考了,只能问了一句。

  “什么?班吉克斯卿吗?平常你俩不都膏药一样黏在一块儿吗?我怎么会知道?喂,奥迪,你今天来得早,你见过吗?”雷斯垂德用手肘怼了怼身侧一个警员。

  “我不叫奥迪,我叫奥利弗!没见过……”

  我已经知道答案了,没心情再听下去,就冲了出去。

  外面在下雨,我又忘记带伞了。


  我敲开法医署的门,格罗伊奈医生疑惑地向我歪了歪头。今天应该没有新的尸体供她研究,她似乎不太高兴,见到我,她的眼睛亮了亮。

  好消息是,他没有躺在医生背后那张解剖台上。

  坏消息是,他没有来过这里。

  我和医生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

  雨下得更大了。

  只剩一个地方了。


  贝克街221B还是弥漫着温暖的气息,那些窗台上的香草在雨中似乎更乐意炫耀自己的天赋。这份馨香在我心中吹起了一个七彩的泡泡:也许这个别扭的家伙终于下定决心要与他心爱的小侄女相认了,破天荒地跑来参加她的午后茶会。

  这很好,我劝了他很多次,每次提到,他就会蹙起眉,那双忧郁的蓝眼睛里流露出一些复杂的事物,然后他就会以事务繁忙,下次一定这样的说辞推脱掉,至于这个下次,似乎从来没有到来过。

  也许今天就是了呢?

  可恶,竟然背着我过来,我已经做好狠狠奚落他一通的准备了,他大概会露出那副恼羞成怒但无可奈何的表情,真是让人期待。唔……让他请我吃晚饭吧,他上一个案子结案的时候就说过了,结果又忙得忘记了,那天还是我给他带的三明治,让他把诺言兑现好了。

  大概是我的表情太可怕了,爱丽丝小姐打开门时被我吓了一跳。在她惊叫前,我向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从她身侧悄悄溜了进去。

  “总算找到你了!我就知道你会……”我大叫着走进客厅,却没能看到预想中的身影,只是把横卧在沙发上读报的侦探吓了一跳。福尔摩斯氏像只巨大的甲虫,向半空挥舞着四肢,然后“砰”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小真,你怎么了……”身后,爱丽丝小姐充满关切的声音响起。

  “抱,抱歉……”英语果然是一种丑陋的语言,它冻结在我的舌尖,怎样也无法说出去。

  侦探狼狈地从地上爬起,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口。他用那双锐利的眼睛看向我,我便感觉自己被剖开了。

  “抱,抱歉,我只是以为,他会在这里……”我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连自己都听不清了。

  “Mr.亚双义,你是瞎子吗?”侦探摊开手。

  “嘿!福尔摩斯,太没礼貌了!”爱丽丝小姐气鼓鼓地指责道。

  他们后面似乎还发生了什么对话,但我都听不到了,脑袋里只剩下了血流的轰鸣,那团名为恐惧的,黑色黏腻的东西终于从腹腔里一跃而起,攥住了我的心脏。客厅里一切的色彩忽然都变得无比鲜明,流动起来,绞成一个光彩夺目的漩涡。我感觉我的脸烧了起来。

  于是我逃跑了。

  我不顾爱丽丝小姐的惊呼和福尔摩斯锐利的眼神,冲进了越来越大的雨里,试图让大雨浇灭我着火的头脑。

  后来的许多年里,每每想起这一天,我都觉得这是我做过的最愚蠢的一个决定,我本该冷静下来和他们好好谈谈,而不是这样一个人逃走,这样不论结局是否会改变,我至少能做得更多一点。后来,我想起福尔摩斯的话,就觉得他一定是知道了些什么。

  他说得对,我是个瞎子。瞎得只有恐惧才能让我惊醒。


  我终于还是找到了他。

  不,不是我找到了他,是他“找到”了我。

  我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在信箱里找到了他给我留下的信件。

  信封上没有贴邮票,大概是他自己放的。信里写了一个没有听过的地名,设得兰群岛,在最北边,地图上看起来像海岸线里掉出来的碎渣。登岛还要坐船。今早,他坐上了北向的蒸汽列车,抛下我无声无息地走了。

  那这又是什么意思?交待一声,让我别以为他死了吗?还是向囊中羞涩的留学生炫耀他想休假就休假的经济实力?

  总之,我好不容易攒起的一点积蓄就这样变成了一张薄薄的,打了孔的长途车票。我看着窗外向后退去的灰色的伦敦,忽然有了给自己的留学生涯画上一个句号的念头。

  我不喜欢这个国家,不喜欢这个城市,我吃不惯这里的食物,也习惯不了那些异样的眼光,这里葬送了我曾拥有的一切:父亲,母亲,无忧无虑的孩童时代,曾经的理想。我是带着仇恨踏上这片土地的,我的仇恨也在这片土地上尘埃落定。而如今我踏上列车,去找一个牵系了我前半生一切的人。这很难不让我产生一种故事告一段落的感觉。倘若我是一部小说的主角,那这趟旅途一定会通往一个戏剧性的终点。

  就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催促着我来到了这个国家,如今也有一个声音催促着我去寻找那个人。

  我把额头贴在冰冷的车窗上,看着窗户外面在雨中像水彩一样融化的灰绿色,身下列车咣啷咣啷地运行着,震动从窗户和额头的相接处传导到我的头骨,震得我的下巴有节奏地咔哒咔哒响,脑袋也晕乎乎的。

  我又开始念他的名字。巴洛克,B,A,R,O,K。我讨厌他的姓氏,不仅因为它在我的母语里听起来像是个诅咒,也不仅是因为听起来像是个病殃殃的荷兰樵夫*。他的名字很不像他,一个冰冷的,忧郁的,锋芒毕露的男人,却有一个无论是听起来还是念起来都是软乎乎的,温吞的名字,是一粒小小的,不那么圆润的珍珠,但又带着一点古老而华丽的色彩,犹如亲昵的耳语。

  有这样名字的人应该是个优雅的画家或是音乐家,被捧在手心里长大,除了艺术殿堂的梁柱,见不到一丝人间的丑恶,合该被镶进金银丝编的框里,坠在贵妇人盈润白皙的耳垂上。

  但这样,他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他了。他可以是雷霆和风暴,可以是用血淬火的凶刀,可以是波塞冬用浪花造出的骏马,但他不能是一件脆弱无害,供人赏玩的首饰,因为他最柔软璀璨的一面是独属于我的,只能是我的。

  我时常觉得我是最特殊的那个。有人拿他当恶魔来恐惧,有人拿他当神明奉上祭坛来拜,有人拿他当最趁手的棋子来玩弄,如今人们又拿他当悲剧里牺牲的圣徒来怜悯,而我,只有我曾拿他当做一个人来恨他。我们的命运从没有相见时就紧紧纠缠在了一起,合该在余生里纠缠下去,我的灵魂是从这纠缠的爱恨里生长出来的,我不知道若是从这里抽出深埋的根系,还能扎根到哪里。我了解他胜于了解我自己,他了解我胜于了解他自己,只有我知道他的痛苦,只有他知道我的痛苦,只有我见过他不示于人前的一面,只有他接纳我的全部,我们是命运的双生子,时间的镜像,我知道他看向我时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我看向他的眼睛,里面倒影出的是另一个世界的我。这里面掺杂的感情究竟有怎样的成分,估计这世上最优秀的化学家也无从分析,恨显得过时,崇拜显得浅薄,爱又显得荒诞,只得另为它命一个名,叫它世间最毒的解药。

  我与他共同啜饮着这杯毒酒,成了活下来的唯二之人,如今他却自顾自离开,我不允许。

  我的朋友,听到这里你或许要笑话我的偏执与自负,若是你知道后面的故事,恐怕会笑得更加大声:一个年轻人竟然妄图彻底占有他的导师的全部,为此竟自诩了解他的一切,简直像盲人摸到象腿便自以为大象是一种罗马柱般的生物。但那时的我,坐在混杂着各种味道的车厢里颠簸,满心便是这样的想法:世间所有人看他时都是在雕刻心中的阿狄丽娜,只有我看到活生生的巴洛克·班吉克斯。


  明明快到夏天,北方还是这般寒冷。我坐上渡船,把带的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裹在身上,才勉强抵御住海上夹着浓雾的冷气。船上的人不多,东方的面孔更是只有我一个。

  向远处望去,到处是灰蒙蒙的:天空是开阔的灰色,远处的岛屿是阴沉的灰绿色,黑色的海面是这阴沉的灰凋间唯一锋利的东西,海浪翻涌着,像黑曜石的断面。

  同行的乘客说着带浓重口音的英语(也有可能是很像英语的方言),我听不懂。几年前我坐上一艘异国的船来到英国,是为了找到他。如今我坐上一艘船漂泊在海面上,还是为了找到他,只是这次的旅途没有那样漫长。

  我的头脑很空,但很乱,我不知道我在恐惧些什么。十几天的行程里,我一再对那天的恐慌感到陌生且疑惑,也许他只是尘埃落定后找个奇怪僻远的地方休假,就像他更早一些时候一样,我何必感到过度的慌乱呢?何必这样匆忙地丢下一切,像猎犬一样追寻着他的脚步,仿佛晚上几天他就会从人间蒸发一样呢?

  那时的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望着天边那逐渐放大的岛屿,期盼着风能鼓满帆,船能开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我踏上这片青绿苔草覆盖的岛屿,脚下是碎石路,蓬乱的草,头顶盖着灰茫茫的天,地图上小小的一个碎片变成了一块块一眼望不到头的巨岩。

  这是个可以安静死去的好地方。

  在这里,人的生命和海鸥的生命和岩缝里颤抖的紫色小花的生命是平等的,落到这片大海怀抱的陆地上,便是相依的伙伴,在终年寒冷的风中融为一个孤独的整体。

  找到他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麻烦。

  设得兰群岛上人虽少,但终归还是有的,房屋星星点点洒落在平坦的地上,我租了一匹马,沿着主路,时常便能遇到旅人或是附近的居民。要在人海里找到某个特定的人可能很难,但班吉克斯太显眼了,将近六英尺半的身高和独特的灰紫色卷发在英国也是少见的,即便语言并不太通畅,比划一下也足够目击者心领神会了。他教我的寻找证人的技巧如今用到他自己身上也一样高效。

  登岛的第二天,我和一位小酒馆里的酒保连比划带猜地交流完,他露出了然的表情,伸手指向了不远处一片覆盖着厚厚的草的山崖。

  于是我终于找到了他——一个小小的,白色的点,陷在草的绿浪中——一定是他,我只要看一眼,就能认出来。

  我几乎是踉跄着跑了起来。

  他就躺在那里。一反往日严谨的衣着,他上身只着一件白衬衫,一手搭在胸口,另一手的袖扣也没扣上,露着一节小臂,搭在身侧。他闭着眼睛,只有微微起伏的胸廓证明了他不是一具尸体,也不是一尊雕塑,只是睡着了。悬崖上的风比洼地更大,长长的绿草像海浪一样在风中起伏,而躺在这浪中的我的老师,像一只搁浅的白色纸船。

  看到他的一瞬间,什么情绪都疯狂地涌了上来,但再迈出一步,它们便又尽数退潮。我预想的所有场景所有应对方法所有质问的话语都被这场宁静的睡眠温柔地挡了回去,我在他身边坐下,屏住呼吸,想要触碰他的面庞。

  然后,天空忽然就破了。

  随后的一幕,如今的我闭上眼睛依然能够清晰地看到,我至今觉得那是神明存在的明证。

  云层从我脑后破开,像剧院的幕布一样缓缓拉开,阳光奔涌而下,将目之所及的一切刷上了极为鲜亮的颜色,狂欢般绽放:草地是辉煌的金绿,海洋是浓郁的蓝,远处的另一处山崖白玉一样亮得扎眼,而就在我的指尖之差毫厘就能触碰到的地方,睁开了一双我此生永远不会遗忘的蓝眼睛。

  “你来了。”他的声音很平静。

  “你知道我会来。”

  “你来得比我预想中的还要早两天。”他眼中闪过的一丝促狭的笑意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这样云淡风轻,仿佛一切都在掌握的态度简直是对我这十几天来的担忧的莫大讽刺,一下点燃了我的怒火。

  我扑上去揪住他的衣领,我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我想问他为什么这样不告而别,不告而别以后把信塞进我的信箱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为什么这样笃定我会来找他,为什么,要丢下我。我想告诉他我好担心,好慌乱好害怕,我好生气,都怪他害我到处出丑,但这些话一句都没有问出去,因为我可耻地哭了,太难看了,嗓子里发出的每一句话都变成了难听的呜咽,眼前的人和景都被眼泪模糊了,怎么样都擦不干净。我亚双义一真是个堂堂正正的大和男儿,本该揪着这个目中无人的,玩弄我理智的混蛋的领子,往他的脸上干脆利落地来上一拳,可我却像个懦夫一样趴在他身上哭泣。

  不过现在想来,哭泣是多么正常的啊,人面对无可挽回的失去时就失掉了一切大人的勇气,变成了只能靠哭泣祈求怜悯的孩童,那时的我也许早就预料到了这种失去的发生,只是闭上眼睛不愿去看罢了。

  那天后来的事在我的记忆里很模糊,我只记得我抱住了他,他也拥抱了我,他唤了我的名,还说谢谢。我不知在想些什么,于是亲吻了他。现在看来那不是一个吻,那是个未经询问的突然袭击,一场单方面的索取,我不该对我最敬爱的导师做这样的事,不该和另一个男人做这样的事,我作为检察官不该知法犯法,但他回应了我,于是我不管不顾地将手指探进他后脑勺柔软的发丝里,与我亲爱的共犯一起将这场犯罪进行了下去。

  晚上我们在之前提到的酒馆里下榻,那一觉,我睡得前所未有的好,我被那份贪恋许久的温暖蛊惑了,一脚踏进了圈套,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就那样被我抛到了脑后。第二天旭日东升,我都没能爬起来晨练。


  我们在这座岛上度过了梦一样的两天。大概是度假的原因,班吉克斯睡得比以往要久很多,醒了以后也要发很久的呆才能恢复常态。第一天,我们用过早餐就出门去,骑上马,漫无目的地在岛上瞎逛。他的话少得让人绝望,大多数时候是我在滔滔不绝讲,他漫不经心地听。

  我说起很多未来的事,我告诉他,日本那边的战事应该要结束了,我没有理由不回去了;我大谈特谈国内的司法体制怎样松散无序,完全采用法德的大陆法太不能体现民主开明,我说等我回去以后要先把那几个腐朽的老东西拉下马,然后最好一路杀进内阁,我还提到我许久未见的好友,我要让他看看我这几年的长进,然后再用英文绕口令对决一次,一定要一雪前耻。

  然后我问他,我走后,他想做些什么,要不要和爱丽丝小姐相认?要不要退休以后到日本来住?他竟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原来是我们的两匹马正在用嚼子撞来撞去打架,好生滑稽。所以他刚刚完全没有在听。我有点生气,但是看到他的宝贵的笑容又觉得没有什么了。

  于是我也笑了起来,在轻松的笑声里,仿佛刚刚的问题从来没有问出口过。

  又走了一段,大路便到了尽头,我们下马步行,还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到了一块林间有草的空地,他似乎走累了,自顾自靠着一块石头坐了下来,但没过多久又像被抽掉了骨头似的滑到了地上,像猫咪一样蜷成一团,合上了眼睛。这很不像他。我认识的那个老师总是警惕的,神采奕奕的,冰蓝的眼眸里总是闪烁着刀一样锋利的机警,他总是挺拔的,无懈可击的,无论是伤痛还是疲惫,都被掩盖在重重铁甲的防御下。如今他卸掉甲胄却如同卸掉血肉,变得轻盈,轻盈得像一张风吹过就会飞走的纸。

  “喂,醒醒,别在这儿睡。”

  我蹲下来摇摇他的肩,这显然是没用的。他只是把眉头皱得更紧,蜷缩成更小的一团。

  “怎么像小孩子一样……这样会感冒的——”

  我故意拉长声音,在他耳边喊,期望他能像之前一样怒火中烧,飞身而起,给我一个恼怒的白眼或是几句犀利的嘲讽。

  但这依然没有奏效。

  先前熟悉的恐惧忽然又在胃里翻涌起来,我用手掌探了探他的额头,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温度。感受到我的触碰,他终于嘟嘟哝哝地开口:“没事的,只是有点累,一会儿就好……”

  我叹了口气,干脆也在他身边躺下,盯着树叶间透出的阳光发呆。林间的草地依然带着露水,我后背的衣服很快湿透了,但这里太安静了,仿佛我的任何动作都会打破这份寂静。这世界忽然缩小到方寸之间,时间被截断在这一刻,过去已经远去,未来永远也不会来,在所有的时间和空间中,只剩下我们二人,身下的草地和头顶的一小片天空。要是这一刻能永远持续下去就好了……我忽然这样想。耳边另一个人逐渐平稳的呼吸声像起起伏伏的海浪没过了我,于是我也闭上眼,放任自己在一片暗红中沉了下去。

  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班吉克斯已经醒了,他靠坐在那块石头上,眼神失焦地望着树林的深处。

  天光已经暗了。

  “我的母亲就葬在这里。她生前总喜欢来这里度假,死了也要留在这里。”他忽然开口。

  “嗯哼……”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和我说起这些,但他很少主动提起自己的过去,我很想听。

  “她和我父亲总有矛盾,一吵架就一个人到这里来,几个月不回家。她很早就过世了,我对她的印象很浅,只记得她总是在家里哭泣,只有每次从外面回来,才会变得平静快乐。我那时以为,我的母亲是生了病,只有这片遥远的岛屿上有治愈她的良药。”

  “后来我才知道,让她病了的,正是我称为家的地方。”

  “我很抱歉……”我感到手足无措。我从没指望过能听到这样沉重的往事。我很享受靠自己的手段从他身上撬出一些旁人都不知道的秘密的过程,但他这样将他人生的开端倾倒给我,让我产生了一种被压得喘不过气的感觉。那时一切还没有开始,班吉克斯和亚双义这两个姓氏还没有产生一丝一毫的纠葛,他究竟是为何要和我讲这些?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不是一场寻常的谈话,这是某种重要的仪式,一次不详的托付。

  我不安地扭动了一下,最后抓过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

  好凉。

  他看了看我,眼中有什么闪烁了一下。但他似乎笃定了要讲下去。

  “我的父亲,也就是第五代班吉克斯公爵,曾是最受尊敬的一位司法大臣,但对我们家族而言,他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暴君。

  他在克里姆特出生后不久参了军,随皇家海军去了这世界最遥远的角落。他回来的时候,克里姆特已经是上寄宿学校的年纪。他的归来带来了空极一时的名望和财富,也带来了统治。他像统领军队一样管理这个家庭——他制定严苛到恐怖的规矩,控制家庭成员的经济支出,干涉每个年轻人的爱好和社交;他视帝国的荣光为自己的荣光,待欧洲之外的人如牲畜,严厉禁止家族成员与他们的往来。我的一位叔叔和他断绝了关系,坐上了离开英国的船,再也没回来,几位阿姨嫁了人后就再没回来过。祖父祖母过世后,原本热闹的祖宅就只剩下父母和我们兄弟二人了。

  克里姆特憎恶他,我恐惧他,母亲则对他的变化感到难以置信,整日以泪洗面,只有这里成为了她最后的安宁之地。

  她很快就真的病了,再也没有好起来过。她的归宿是我们和父亲的战争中取得的唯一一次胜利,她没有葬在家族墓地,而是长眠在了这里。

  她走后,战无不胜的公爵大人竟也一病不起,不久就随她去了。”

  说到这里,他嗤笑一声,面上流露出那种我熟悉的讥讽。他闭了闭眼,又说了下去。

  “不过那时我还很小,如今回忆起来也没有多少感觉了。只记得当时看着他的棺材孤独地沉入地下6英尺,克里姆特的手按在我的肩头。我问他,父亲是不是去找妈妈了,他微微一笑,说妈妈在很远的地方,他找不到她。

  自由,是父亲的死亡带给我的最宝贵的事物。在这之后是我所剩不多的童年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我和克里姆特相依为命,他成了我世界中的一切,直到有一天,他和巴斯克维尔家的小姐坠入爱河,我的生活中才多出了另一个可称作家人的人。这之后,他顺利进入检控局工作,后来有一天,一位来自东方的警官来到庄园拜访……那就是你的父亲。我的生活中又多了一位可敬的老师,风趣的友人。至于再之后的事,你就都知道了……”

  这就是巴洛克·班吉克斯不为人知的人生开端——几句苍白话语勾勒出的匆匆轨迹。我张了张嘴,觉得应该说些什么,但我那并不算灵活的舌头此时彻底掉了链子,最终一个音节也没有发出来,我只能呆望着前方逐渐被黑暗吞没的树林,看着它们逐渐在晚霞中映成一道瘦削的剪影。

  晚霞,晚霞……对了,晚霞。

  “我有和你提过我小时候以为晚霞是一种蝴蝶,带着网兜一直往西边走,想要抓住一只的事吗?”我忽然找到了一点可以聊的话题,不由得有些兴奋,像欠了债的赌徒忽然在路边捡到一沓钱。

  他看向我,微微摇了摇头。

  于是我讲起来,一个故事讲到一半又牵出另一个故事,一个碎片又倒映出另一个碎片,竟绵延不绝起来。

  班吉克斯一开始只是静静地听,后来似乎也想到了什么,也在我讲述的间隙讲起一些细节的小事来:第一次骑马摔下来骨折,第一次被兄长骗着喝酒,在家里的桌子上偷偷模仿“钢铁脚后跟”结果一脚踢到桌腿上,在图书馆查资料却翻到前人留下的有趣留言,去自家葡萄园摘葡萄不小心捏到虫子……他越说越多,像是打翻了装满珠宝的箱箧,闪闪发亮的宝石散落一地,最后,我们的这场“交易”成了他一个人的滔滔不绝,那些五彩斑斓的回忆在我脑海中汇聚成一个全新的,我从未认识过的他,这让我感到新奇的同时,有一种湿润而沉重的东西在心底积蓄。

  他似乎有意回避了讲他兄长的事,却总提起我父亲。这种刻意的回避让我感到一种奇怪的失落,好像是和他之间依然存在着某个难以打破的障壁。

  一直说到星星开始在头顶闪烁,他终于像是说尽了,悠长地呼出一口气。

  “不早了,该回去了。”

  我们站起身,我这才发现我们的手一直没有松开过。他挣了挣,但我并不想松开这只捂热了的手,于是我们就这样掌心相贴着走回去,直到被我们遗忘许久的马儿出现在眼前才分开。

  一路都是沉默,我却感到一种飘飘然的幸福,如同一头扎进家乡的温泉中一般,全身都在热气的熏蒸中放松下来。今天,我和一个人分享了全部的人生,而今后,或许还可以分享更多。就这样,一个天真可笑的想法就那样在那时的我脑海中成型,我想在未来的人生中为一个人留下一个位置,那个人是我无比尊敬的,无比眷恋的,我想拥有更多的拥抱,更多的亲吻,想要更多牵着手走过的路,想要他露出更多的笑容,我对他参与我未来生命的渴求忽然胜过了一切现实,以至于我过去人生里对他的仇恨和敌视都成了命运纠葛的明证——多么自大的想法啊。

  我骑着马,看着他的背影胡思乱想了很多东西,但其中一个念头呼喊得最为响亮:

  我想要这段路永远走不到尽头。


  第二天,起得比前一日还要晚。昨天的讲述似乎消耗了班吉克斯太多的精力,今天早晨他发了更久的呆才从床上慢腾腾地起身。

  我们拜访了他母亲安眠的地方。这里人迹罕至,自然没有花店,于是我们从遍地的小紫花里采了一束,摆在她的碑前。

  时间过去了太久,墓碑上的刻字已经风化了许多,看不太清了。但这里仅有一块碑,前来吊唁的人自然不会认错。

  班吉克斯把头靠在墓碑上,喃喃地说着什么。出于礼貌,我走开了一会儿,回来时,他已经说完了。正坐在墓前摩挲着碑上迷离漫失的文字。

  “亚双义,人真的有来世吗?”

  “日本的话,有的。”

  “带着遗憾死去的两人,来世还能再见吗?”

  我挑起一边眉毛,“为什么问这个?”

  “……没什么,了解一下东方的文化而已。”

  “可以吧……不过我不信这种东西,都是宗教传说而已,小孩子才信的。”我抚了抚下巴,努力回忆起这些小时候听过的神话传说:“传说里,人死后,灵魂要从人界去往黄泉国就要渡过一条大河,叫三途川,河水没有浮力,坐着摆渡人的小船才能去往对岸,上船要交三文钱,不然就会被河边的夺衣婆收掉衣物。河水会审判人生前的罪孽,要是作恶多端,就会掉进水里受尽折磨,来生也只能变成牲畜。这么看来,要是有遗憾的两人,只要先去的人等一等,那总还是能等到另一个人的吧。”

  “基督教里,好人死后会上天堂,坏人死了会下地狱;埃及的神话里,人死后心脏要放在阿努比斯的天平上称量,罪孽比羽毛重的就下地狱,比羽毛轻的才能坐上欧西里斯的太阳船投往来生;希腊的神话里,也是有这样的一条冥河,名叫卡戎的摆渡人在岸边等待着将死者送往冥界。你说,世界上的所有人去往的可不可能是同一个冥界,只是各自有着不同的叫法呢?”

  “基督教传说里没有河。”班吉克斯敏锐地对我话语中的矛盾提出了异议。

  “反正都是传说而已。”我翻了个白眼。“活着已经足够辛苦了,我对死后的世界没有兴趣,不过要是冥界审判罪人的机构招人的话,那时的我大概会挺感兴趣的。”

  他不再提了,从墓前站起身。之后的事和前一天没有多大区别,我们还是四处闲逛,只是路线改到了海边。不久下起了暴雨,我们便狼狈地回去了。

  我们在剩下的半天里又漫无边际地聊了许多,由于我的工资实在捉襟见肘,班吉克斯终于补上了说要请我吃的那顿晚饭,不过这里的小酒馆能有什么好吃的呢?土豆,土豆,还是土豆,一点番茄,豌豆和牛肉已经奢侈到了极点。所幸味道不错。

  半夜,我惊醒了一次,那个混沌的梦早就不记得了,醒来时看到班吉克斯在桌前写些什么,但我太困了,只觉得是他睡不着,于是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我那时候要是问一句该多好。


  第三天,我醒来时,班吉克斯又不见了。我匆忙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便冲出门去。

  他果然又在我最初找到他的山崖上,面向大海。我来时,风吹动他的衣衫,像鼓起白帆。

  “班吉克斯卿!”我一边跑,一边远远地冲他大喊,他没有回头。

  “老师!!”我喊得更大声了,他依然没有回头。

  我终于跑到他身后。

  “巴洛克。”我轻声喊道。

  他终于回过头,露出了一个极其温和的笑。

  我看得愣住了。

  “你来了。”

  “嗯。”

  “谢谢你。”

  又是这句话,为什么?

  但他没有要回答的意思,只是一直带着轻松的笑意,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递给我。

  “这是什么?”我接过它好奇地把玩了一下。很普通的一把钥匙,甚至称得上简陋。

  “很重要的东西,我希望能由你来保管。就在我们房间的书桌抽屉里。”那双蓝眼睛忽然冲我眨了眨,带着一种近乎狡猾的笑意。

  “什么东西啊,神神秘秘的,我去看看。”

  我转过身向酒馆走去。

  但没走两步,我的直觉忽然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尖叫,巨大的不安攥住了我,仓惶间,我回过头。

  我看到他站在悬崖边的背影。

  那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沉默的失踪,只留给我一个人的信,反常的疲态,无声的纵容,突兀的倾诉,这座岛屿与他母亲的故事,对死后世界的问题以及这把钥匙。

  还有那句“谢谢你”。

  “不要!!!”我疯狂地迈开腿向他奔去,快一点,再快一点,为什么人不能像天狗那样长出翅膀呢?!为什么呢?

  也许是听到了我的呼喊,巴洛克回过身,他漂亮的蓝眼睛亮得刺眼。崖边猎猎的风中,他的头发被吹得凌乱,掩去了眉心的伤痕和沧桑,仿佛时光倒流,又仿佛破茧新生。他展开双臂如白鹭张开羽翼,带着戏剧式的华丽和优雅。

  以及自由。

  真美啊。

  我的视线模糊前,我看到他的嘴张张合合了四次,但一切声响都被风迫不及待地带走了。

  然后风也带走了他。

  他落下去时一个浪头扑上崖壁来迎接他,浪的声响里,他的消失震耳欲聋,又无声无息。

  那天,我在崖边坐了很久很久,海浪一个一个扑来,每一个听起来都和带走他的那个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雨下起来了,凉丝丝地落在我的鼻尖,我终于确定了这不是一场梦,浑浑噩噩地回了酒馆,然后把头埋进了被子里——那里依然有一丝熟悉的气息和一点点温度,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

  半梦半醒间,我模仿着他的口型,幻想着他的声音,想知道他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唇齿张合四次,第一次是咧开嘴露出一笑,第二次是聚拢唇吹散一缕烟,第三次舌贴住上颚然后分开发出一声呼喊,第四次舌尖轻触上排的齿列,然后弹开,唱出一个标准音。

  さようなら。

  原来,这是独独说与我听的一声道别。


  我接受了巴洛克·班吉克斯的死,并不意味着我不恨他了。

  许多年后,回首往事,我发现这一切其实并非无迹可寻。他的童年时光大多被家庭的悲剧淹没,他的青年时代终结于一场希腊悲剧式的失去,他在黑暗的孤独中度过了十年,曙光降临的代价却是信念的轰然倒塌——他的至亲至爱是个杀人的胆小鬼,他的师长同僚蒙骗他,利用他,他恨也恨错了人,信也信错了人。

  他太善良了,一定无法接受手上沾上哪怕一丝无辜的鲜血,仅仅是这种可能就能轻易压垮他。

  这件事很久以后,我和爱丽丝通信时终于提起这件事,她说,他也许很早就病了。他不正常的嗜睡,无法控制的酗酒,生活记忆的混乱,突如其来的疲惫和颤抖,也许都来自他的病。他活得太疲惫,太痛苦,以至于死对他来说成了最终的解脱,在他终于卸下责任重担的一瞬间占据了他全部的心神。

  那把钥匙打开的抽屉里装着他的遗书,厚厚一叠,深思熟虑。他一定是很久之前就在规划自己的死亡。

  这个世界折磨了他太久,每一天都是一种煎熬。

  至少,他在坠落的那一刻,是自由的。

  但我还是恨他,恨他明知我的爱意却选择让我见证他的死亡,恨他给我最疯狂的希望却又残忍地将它夺去,恨他指给我一条光明的道路却要我自己一个人走下去,恨他教授我为人的一切,最后连死亡这一课都写进了教案。

  回日本后,我在检察官的岗位上坚持到了我被迫离开的那一刻。我一生见证了无数的死亡——父亲的,母亲的,无数陌生人的,甚至是几位友人的,只有他的死亡是具体而灿烂的某一刻。

  他太残忍,太自私。他为正义的事业无私地燃尽了自己的一生,却偏偏要我来满足他的唯一一点私心,做他人生谢幕的唯一一位观众,让我自此只能背负着他的一切拼尽全力活下去。多么荒诞的戏码啊——他与他的兄长如此相像,都选择了以亚双义为姓的人为自己的人生画上句点,但比起他的兄长,他更加圆滑,也因此更加残忍——他不要我背负上一丝一毫的罪,他让仁慈的大海代劳,做了他广阔无垠的棺椁,而我,是他选中的活生生的墓碑。

  我恨他太久了,到如今,已经不清楚恨的是他还是那个盲目的自己了。

  他的遗嘱里准备了一切。他身后的工作安排,人事调动,财产的继承。他大部分的家族财产留给了那个孩子,等到她长到18岁时就由信托交给她自己管理。

  留给我的东西并不多,零零碎碎,最后恰好装进一个箱子带回日本去。他的徽章,佩剑,他的工作手记,几沓未成型的法律著述的手稿,几本书,一本相册,几瓶他一直舍不得喝的好酒,一张动物园的门票,还有一份写满溢美之词的推荐信。

  书是我在他家书架上翻过没来得及看完的,相册是我之前想偷偷翻被抓了个现行的,酒是我嚷嚷了很久要他请我喝的,动物园是我曾说想去却因工作繁忙搁下了的。

  唯一不能带走的是乡下的一座小葡萄园,我想了很久才回忆起来,我还是他的随从的时候,他带我去过那里,我一个人吃掉了三大串葡萄。

  我现在也说不清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如果没有,为何要这样记住我向他随口索要的一切,如果爱过,又为何不明白我最想要的只有和他并肩而行的未来而已。

  总不会是因为他觉得我没了他会过得更好吧。

  真是太自以为是了。


  在伦敦处理后事的那段时间,我不敢想到海,回家的船上,我又不得不每天看到海,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海,并且越发觉得人的归宿就应当在海里。

  生者永远是海的过客,只有死亡能让人永恒投入他的怀抱。过去的几十年里,人们发明坚船利炮,发明能潜入海洋深处的潜艇,但终归只是从海洋上借道,试图从一片陆地去往另一片陆地而已。

  海本身就像死——永恒,宏大,深邃,千变万化,一去不返。人间多少的喧闹,欢笑与哭泣,在海浪永恒的韵律中都不过是短暂的音符。人永远不可能征服大海,正如人永远不可能征服死亡。

  不论发生怎样的事,看着大海便能生出无限的平静来。

  我的朋友,我的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我这一生的爱恨全与大海有关,我曾经的执念在大海的彼端,曾经最鲜明的爱恨也葬进了大海。

  也许,海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归宿吧。

  

Notes:

感谢读到这里的你,愿你的生命阳光灿烂,愿大家都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