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他开始写信。
拿出纸笔,坐在塞满恶魔肉体和恶魔灵魂所变成的武器的事务所里,面对堆积如山的披萨盒、忘记收拾的散乱杂志、吃完不洗的圣代杯,他开始写住进这栋房子里后的第一封信,信的内容如下:“你想用你的死来拴住我,你将大错特错。我承认我的人生并非一条宽敞大道,但你也不是能够在我身上反复碾压,平整柏油的老爷车。从前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会是。我不曾在晚上梦见你青白的面孔,向后耸立如同覆雪松针的发丝,更不曾看见你鲜红像鸡血石的眼睛。没门,我忘得一干二净,很快这些记忆就会和这封信,那只手套,愚蠢地追逐因开快车而葬送自己性命的兄长的糊涂弟弟,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不是东西的东西,一起压进抽屉底,直到它们被蛀虫完全吃光,被老鼠叼回去垫窝,总之就是失踪,不见,再也找不回来为止。直到那时候我就完全忘记这一切,所有的经历和回忆,关于你,关于你的离开和消失。我都会忘记,一点不剩。这很好,是不是,你再也不能钳制我,我的思想,我的感情,我作为人所学习的生活。真可笑,你怎么会在乎这个?我作为人!你离开我,像一阵北风离开它的冰窟窿,我在乎,我一点都不在乎。愚蠢,这个词真应该用在你身上,你早该意识到任何人对别人所说的话都迟早有一天被应验在他们自己身上。就像你。”他停下笔,饥饿捶打着这个成年男人的腹部,空披萨盒里什么都没剩下,他皱紧眉毛,提笔写下没头没脑的一句话:“I'm angry and hungry. ”
然后他搁笔。
一个有才能的作家在真正完成创作前产出的废纸数量不比一个无能的文盲少多少,他不知道这条道理是否能够运用在一个以复仇维生的孤儿身上,但他也并不在乎。他目标中的人物,应该拆开信封的对象似乎早就浇铸一把青铜巨锁,把自己禁锢在一个无人能及的地方。然后日子就这样过去,对于时间人们爱用两种选择来诠释:给时间以生命,或者让生命变成时间。而他和他的剑劈开世界的第三条路,收走时间,也收走生命。至此他在日复一日的不平凡里完成自己的创作,不再使用言语作为利剑刺伤谁的心灵或是头脑。生活仍在继续,为数不多的朋友探望他,向他打听恶魔的事,他只回答他所知道的那一部分,更多的则无可奉告。他替一个小女孩找回母亲,又杀了几个弱小的恶魔,鲜血流淌过他的每一寸皮肤。他捡起一张照片,照片上的男孩和他年轻时长得很像,却不是他。于是他又拿起笔,不为愤怒或战斗,仿佛突然想起某桩必须完成的使命,就如同他曾经完成的所有任务。他写道:“每个人出生都拥有自己的母亲,而每个母亲也一定都爱着她的孩子。如果有机会,她们必然将这份爱坚守到永恒的最后一秒,如果她们能够办到。”圆珠笔突然用尽油墨,戏剧性地截断最后一句。而这间屋子的主人竟无法立马找到第二只足以续写的签字笔,他耸耸肩,将“妈妈爱着你,她是为了去保护你才面对死亡的。”轻轻地嚼碎,填补回空荡荡的胃中,微不可察的叹息落在沾满灰的桌面,他无聊地用大拇指在纸面上刻出一个“D”。D-A-N-T-E,如果他愿意写全落款,这就是寄信人的名字。
他并不关心那些零落的信纸最终会去向何方,神奇的是没有任何一封能够留在他的住所里超过一夜。仿佛仙度瑞拉的教母在每晚十二声钟响后前来拜访,收走那些字迹凌乱或工整,从未有过署名落款或是邮寄地址的神秘纸张。仿佛他只是为写而写,是一个沉浸于自我世界用文字构筑高墙的写作天才,一个可以捕捉所有人间无法聆听之语的代行者。他只是在写,不被任何人窥见或是发觉地书写着。他有时写上一两行,有时写上一两张,有时一两个月不曾拿出过纸笔,有时又一夜之间在晨光照射进小小玻璃窗前制造出满地的新垃圾。他不总规规矩矩地使用信纸和黑色水性笔,有时候他用账单和指甲盖,有时候他用快餐纸袋和沾了速食面条酱汁的叉子,再有时候他用沾在旧大衣上的血和恶魔尸块——那一次他损失了一件昂贵的旧大衣,仙女教母一视同仁地带走了被归类为信纸的物件。他只好光着膀子出去干活,吓跑了三位委托人才得以赚回一件新大衣。从那以后他学会了用什么都行,但别用自己的好衣服。
“人只有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我已经不再想你是否愚蠢,也许你只是从未得到过,所以也从未失去。于是你便自以为高傲,目空一切,只能看得见自己,却学不会珍惜。这是我的旧大衣给我留下的宝贵教训。”
某一个睡醒的白天披着新红皮衣的男子用外卖披萨盒写到。如果有任何一个人来阻止他,想必写作的不认真和抓到什么就用什么将会是绝佳的攻讦之处。虽然他也不会听。西西弗斯的牢狱至今没有结束,写信人的努力也和推石头的国王没有可比性,但死在他手下国王或许可以凑一桌屠勇者小队。“我给你写信,拜托,拜托。”他在某一封信中如此写到,随着年龄和披萨盒的增长,再年轻的男人也会变得风霜雨雪人生不再,他在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写的信依旧不曾陪伴他度过每一个夜晚。每当他尝试寻找那些消失信件的走向,各种各样的意外就纷沓而来,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阻止这个小小好奇心,就像他触碰到不能检修的系统漏洞。他反抗过,挣扎过,放弃过。最后他还是在书写,也许是习惯,也许只是他与生俱来的叛逆之心在呐喊着终有一日——终有一日这个谜语会被揭穿,午夜钟声的魔法失效,他不得不直面如山般的过去和内心。
然后日月星辰流转不息,跳过故事的开端与经过,在结尾时他回到自己熟悉而陌生的住所,事务所的大门被敲开,一位客人不请自来。
“你的信。”维吉尔从门外走进来,带着一只苍蓝色的巨大手提箱。“我收到它们。”
不请自来的客人手臂上还搭着一件充满血污和划痕的旧外套,看上去像料子很好的手工裁剪品。他一眼就能认出,那件大衣崭新时的售价是5399美元。
“你收到它们。”过去,现在,未来。
但丁终于落款。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