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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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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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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途】高途给高乐乐的十七封信

Summary:

高途交给马珩十七封信,请他在乐乐的每一年生日那天给他一封,一直到他成年。

Notes:

*BE预警,但是是想写一写高途妈咪的母爱光辉
*梗来自vp同人《第十七封来信》

Work Text:

  【第0封】

高乐乐刚过完六岁生日的第二天早上就去扒他马珩干爹的门,他生在冬令时,此时晨风料峭,露冷如珠,外面有电车经过的声音。还没到马珩洗漱起床上班的时间,厚重的木门闭得严严实实,高乐乐拖长了声音继续呼唤。

马珩终于揉着鸡窝头出来了,“小祖宗,大清早的,嚎个不停。”

高乐乐就眨巴着圆圆的眼,伸出两只白嫩嫩的小手,很有节奏地喊道:“干爹,干爹,我六岁了,我要六岁的信!”

“知道了,知道了。”马珩应着,揉了揉高乐乐的脑袋,走向书桌,从最下层的盒子里拿出一枚钥匙打开抽屉,抽屉里还躺着十三封颜色各异的信,像一排安静的年轮,他拿出最上面那一封淡蓝色的,递给高乐乐。

每一年信的颜色都不一样,这也是乐乐很期待的一点。

“干爹念给宝宝好吗?”高乐乐用双手接过信,很珍惜地抱在怀里,贴着自己的小胸膛。

马珩就笑,“小学一年级了,语文课上还没有识字吗?”

乐乐鼓了鼓腮帮子,当真低头拆信。马珩看他垂着小脑袋,一本正经地把信拿倒了,忍不住勾唇:“反了,小文盲。来,我念。”

高乐乐就把信递给他,贴着马珩的脸亲了他一口,声音脆生生的,“干爹最好啦,怪不得干妈这么爱干爹,干爹好帅好体贴。”

马珩震惊,好家伙,这又是谁教的。

他和宋霏霏带着乐乐在院子里生活。乐乐说话早,一岁多就能满院子甜甜地叫“叔叔阿姨”,讨人喜欢得很。邻居们因此格外照顾他们,时不时送来鸡蛋、米花糖。附近的大孩子也常带乐乐去公园玩,教他些小朋友间的顺口溜。虽然那些童言童语有时让马珩摸不着头脑,但乐乐的日子,总归是快快乐乐的。

 

【第1封】

“乐乐现在该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了吧?爸爸想象着你背上小书包、戴上红领巾的样子,觉得可爱极了,可又有点心疼。有没有长到125cm呢?你这个小豆包,还是有点挑食,不爱吃胡萝卜,不过还好,喂到嘴边的肉肉倒是乖乖吃下去了。爸爸希望你再长高些、再结实些,这样要是真有小朋友欺负你,你也能保护自己了。”

“爸爸早就和你马珩叔叔商量好了,等你六岁,就送你去教堂后墙边的小学念书。这样万一没人接你,你自己坐电车回家也方便,只要坐一站,不用过马路。回家的路上啊,还会路过一家宠物店呢!你一岁多的时候可喜欢小狗了,路都走不稳,就拉着我的手,在院子里追着小狗跌跌撞撞往前扑。”

“六岁生日快乐,爸爸爱你。” 马珩读完,将信纸轻轻折好,放回信封里,递给乐乐,“来,和之前攒的信一起,收进你的宝贝小盒子里吧。”

高乐乐听得眼睛都圆了,忍不住感叹:“哇,小兔子爸爸太厉害啦!”

马珩看着他——那双与故人极其相似的眼睛里,此刻盛满了不谙世事的天真,他回过神来,“嗯?小兔子爸爸哪里厉害呀?”

“爸爸知道我上哪个小学,还知道我天天放学都路过宠物店!”高乐乐兴奋地说着,小手紧紧拉住马珩,“爸爸一定是神仙,对吧?” 他越说越起劲,小脸蛋都激动得泛红了,“还有还有!那他肯定也知道乐乐最喜欢的小狗是哪一只,对不对?一定知道是大黄,对吧?”

大黄是宠物店那只温顺的金毛。每次路过,高乐乐都央求马珩带他进去,就为了能揉一揉大黄毛茸茸的脑袋。他想,既然小兔子爸爸什么都知道,那也一定知道大黄。

“知道的,”马珩肯定地点点头,声音温和而笃定,“你爸爸什么都知道。”

“哇塞!酷毙了!”高乐乐欢呼起来,小拳头在空中挥舞,“我跟小朋友说我爸爸是神仙,他们都不信,说我骗人,可这是真的,对吧?”

他急切地需要这份认同。

在小乐乐的心目中,小兔子爸爸虽然不在身边,却像无所不能的神明,洞悉他所有的一切:爱吃什么、讨厌什么蔬菜、上过哪家幼儿园,甚至连他身上有几颗小痣都一清二楚——这简直太神奇了。

不过,只有一件事不一样,小兔子爸爸在信里,总把“马珩干爹”叫成“马珩叔叔”。可明明从他记事起,干爹就已经是干爹了呀。

 

【第2封】

具体来说,从他一岁零六个月的某一天起,马珩和宋霏霏就从叔叔阿姨,变成了他的干爹干妈。

也是那一天,世界的两边都有了爱高乐乐的人。

 

【第3封】

高乐乐一岁多一点的时候,学会的第一句话是“爸爸抱抱”,那天是高途的二十八岁生日,马珩和宋霏霏为他庆生,为了便于他吹蜡烛,高乐乐被递到了宋霏霏怀里。高途许了愿,吹熄蜡烛,高乐乐离开高途的怀抱超过了五分钟,伸手就喊他:“爸爸抱。”

其实从高途生了乐乐起,吃饭抱着,睡觉也是在怀里,抱着他去看春天新开放的花,去听电车驶过的声音,起初乐乐身体不好,总是在夜里闹觉、发烧,哭个不停,他们父子二人和马珩霏霏住在一起,怕打扰他们,高途就会把乐乐抱到怀里,用厚厚的小毯子裹住,站到阳台上去,轻轻地哄着。乐乐格外依恋爸爸身上那股干净芬芳的皂香,嗅着这熟悉的气息,便能渐渐安睡。短暂的一年零六个月,高乐乐一直在爸爸的怀抱里度过。

马珩留下了一件高途的一件衬衣和一件外套,靠他们剩下的气息,抚慰一岁零六个月的高乐乐安睡。

 

【第4封】

“……带你去公园看樱花,结果你竟然对樱花有点过敏,小脸蛋都红了,不过你很喜欢看花呢,马珩叔叔摘了一朵放到你的帽子上,大家还以为你是个戴花的小女孩,谁知道你抓起来就要往嘴巴里塞。”

 

【第5封】

又到了樱花开放的时节,马珩带着高乐乐去公园里野餐,高乐乐对爸爸在信里提到的这一段记忆特别清晰,他就拉着干爹的手,问,宝宝有吃过花花吗?宝宝怎么不记得花花是什么味道了?

马珩说,那已经是五年前了,而且乐乐也对花花不过敏了,不是吗?

他眺望远方,马珩还记得,高乐乐刚一岁时,高途的身体好了很多,每天吃过晚饭后,会抱着乐乐在院子里晒太阳,沿着河堤慢慢走,乐乐咿咿呀呀地挥着小手,晚风里,麦田的清香与野花的芬芳交织,轻轻拂过水面,漾开一圈圈涟漪。那时,他们刚交完三年的房租,房东太太心善,马珩还从她那儿买了辆二手车,时不时载着他们去郊外兜风。

一切都在变好,以至于高途在一场倒春寒中得了流感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为了乐乐很快地好起来,没有人想到一场小流感就会把他从他最爱的孩子身边带走。

那时候,那片樱花树稀稀疏疏,现在竟然已经成林了,风一吹,花瓣就簌簌往下掉,落在长椅上、落在他的鞋尖上,无声地,温柔地。

空气里浮动着若有若无的皂香,仿佛还有他洗晒了衣物的味道。

 

【第6封】

流感不过只得了半个月,先是高烧,然后昏迷不醒,马珩背着他连夜去乡镇医院,住院整整一周,他每天都很想乐乐,想得流泪,可是因为怕流感会传染给一岁零六个月的幼儿,所以不能见。

他走的时候,交给了乐乐一罐白兔奶糖,平时不允许他吃这么多糖的,但是怕他想爸爸,于是告诉他,等一罐糖都吃完,爸爸就回来了。乐乐还不太能够听得懂他的意思,但是抱着小罐子,乖乖地点点头。

他不知道,他把奶糖吃光了,然后等回了干爹,等到了很多来家里看望的邻居叔叔阿姨,没有等回爸爸。

 

【第7封】

马珩还以为高途要好起来了的时候,高途请护士转告马珩穿戴好防护口罩,他想见他一面。

高途有很多放心不下的事,好像最后一刻,除了孩子,至于其他的爱恨,仿佛都不再重要,关于长达十年的暗恋,现在想起来,不过是一场青春里的一场瓢泼大雨,他本以为雨已经停了,他把自己擦干,走到了阳光之下,就可以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没有想到,年岁就要这样戛然而止。

他交给马珩十七封信,请他在乐乐的每一年生日那天给他一封,一直到他成年。

其实十七封哪里够,他恨不得一直写下去,但是实在做不到,于是只能从十八岁那封起,倒回去往前写,因为十八岁的乐乐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不是一句爱你就可以糊弄的了,要写得最认真。

于是最后一封,也就是给两岁的乐乐的那一封,只有一句话,而他也只有写一句话的力气。

高乐乐两岁生日那天,马珩抱着刚刚失去爸爸半年的他,打开那封信,眼泪几乎是止不住地往下流,高乐乐在他怀里,伸出小手要给他擦泪,他听不懂信里的内容,只知道干爹哭得好伤心,眼泪都要把乐乐淹没了。

“好爱你,好爱你,乐乐,爱你一千次一万次也不够。”高途在两岁的信里这样写道。

 

【第8封】

乐乐六岁半的时候,忽然央求着马珩把爸爸的第七封信给他。

马珩近日忙着准备和宋霏霏的婚事,他们恋爱长跑了多年,感情很是稳定,如今两个人的工作都稳定下来,他们决定结婚,并且请高乐乐做花童。

那个时候高乐乐还很开心,问马珩可以给他穿漂亮的小西服吗,马珩说当然,于是他兴奋了好一会儿。一直到他们的订婚宴上,叔叔阿姨都说,干爹也会有一个可爱的小宝宝。

高乐乐就问,干爹,你会有新的宝宝吗?

马珩说,乐乐会一直是干爹的宝宝。

高乐乐就追问,不是唯一宝宝吗?

马珩沉默了。

他可以做到,可是他不敢替霏霏作答。

那是他第一次对高乐乐的问题沉默。

 

【第9封】

此刻,马珩拒绝了乐乐,说:“乐乐还没有到七岁,没有吃七岁的生日蛋糕,不可以拿到七岁的信,这是爸爸说的。”

他没有想到乐乐会直接大哭起来,这个一直很乖的小孩,从来不会像其他小孩一样不给买零食玩具就在地上打滚哭闹,但是现在高乐乐已经哭红了脸,就好像不给他七岁的信,是一件很严重很严重的事。

马珩就抱起乐乐,像往日很多次那样哄他,乐乐不哭,乐乐不是说爸爸是小神仙,最听爸爸的话吗?

乐乐也是一个很好哄的孩子,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等到乐乐哭累了,在他肩上睡着了,他才把乐乐抱回房间。

第二天早上叫乐乐起床的时候,马珩掀开被子,乐乐的枕头上有好几封信,两岁的、三岁的、四岁的……一封被他的小脸压着,脸上有泪痕,六岁的那一封淡蓝色的,被他攥在手里。

马珩呆立了一会儿,仿佛才能够回过神来,他轻手轻脚地帮乐乐收起那些信,给他盖好被子,在他小床的床沿上坐下,坐了很久。

这一年乐乐不再因为信是彩色的才想要新的信了,想要新的信是因为受了委屈,已经拥有的信件都看过了一遍又一遍,却找不到他的爸爸在哪里。

 

【第11封】

马珩和宋霏霏在婚后两年都没有生育的打算,他对妻子心里有愧,但是宋霏霏比他想的还要善解人意,他们都知道高途和乐乐的情况,从那个看到乐乐攥着信睡着的清晨起,马珩就决定,这份爱就先给乐乐一个人。

八岁生日的时候,除了照例的信件,高乐乐还收到了一本相册。

这并不是爸爸的礼物之一,而是来自于他的姑姑,高晴。

高乐乐隐约知道,他的姑姑不喜欢他,所以在长大的过程中,姑姑很少来见他,记忆中也只有两三次。

但是这和爸爸在信里写的姑姑很不一样。

“……小晴姑姑很喜欢乐乐,马珩叔叔扎的秋千,乐乐现在都还坐不稳,小晴姑姑就会抱着乐乐荡秋千……”

那个秋千一直都在那里,可是从乐乐有记忆起,小晴姑姑就不再喜欢乐乐了。

过完八岁生日的第二天,高乐乐见到了她,听马珩叔叔说,小晴姑姑在国内读书,所以才很少来看乐乐,他躲在干爹背后,怯生生地喊了一句,姑姑。没有想到她就落下眼泪来。

马珩不知道该如何劝说她,高晴一直在电话里和她说,她把乐乐视作那个带走了哥哥的人,于是每一次看到乐乐那张酷似沈文琅的脸,她就好痛,好恨。

可是她说着痛和恨,但抚养乐乐的开销里,除去高途留下的遗产,高晴承担了大头,每一年的新年,她都会从遥远的彼岸为乐乐寄来新衣。

 

【第12封】

高乐乐打开相册,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爸爸的照片,姑姑说,曾经一起住的房子被社区修建拆掉了,收拾旧物时找到了这本相册。

学生时代的爸爸,照片不多,有的都是和其他同学的合影,写着毕业留念的字样,宽大的蓝白校服袖口盖住手腕,他站在人群后排,看向镜头的眼睛带着一点生涩,却又像一汪平静的水。

唯有一张照片里的爸爸,显得格外不同。背景是斑驳的筒子楼墙皮,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正咬着牛奶盒的吸管。看向镜头的双眼,闪烁着羞怯与难以掩饰的悸动,微张的嘴仿佛要说什么,一只手下意识抬起,似乎想挡住镜头。

高乐乐心里笃定:镜头那端,一定是爸爸深深喜欢着的人。

 

相册的后半部分,乐乐的身影逐渐填满了画面:爸爸抱着简陋的百日宴上的他,一起吹蛋糕上的蜡烛;爸爸在灯光昏黄的卧室里,轻拍着怀中的他入眠;爸爸抱着他,在秋千上荡起无忧的笑声……当高乐乐拿起相册时,一张照片从夹层滑落。

照片的背景是一座巍峨的教堂,天色阴沉。高途裹在一件宽大的羽绒服里,身形显得格外高瘦。一群鸽子在他脚边踱步。他微微侧身回望镜头,右手下意识地护在小腹,眼神里透着一丝迷茫与漂泊的倦意。照片拍摄时,距离V国冬令时开始仅剩一周。三周之后,高乐乐便来到了这个世界。

那时的他,孑然一身远在异国,心中还怀着模糊的期盼:终有一天,能带着他的孩子,回到故土。

 

【第13封】

高乐乐十岁那年,一个寻常的日子里,遇见了一个陌生人。那人一身考究的西装,容貌出众,却带着一身仆仆风尘,从一辆轿车里匆匆下来。他焦急地喊着:“高途!高途!”正埋头在积木堆里的乐乐闻声抬起头——那是他爸爸的名字。乐乐从未见过干爹如此暴怒。马珩二话不说,一拳就狠狠砸在那位漂亮先生的脸上。对方显然也不是好脾气的主,两人瞬间扭打在一起。宋霏霏急忙上前拉架。漂亮先生一边奋力挣脱,一边嘶吼:“高途到底在哪儿?你把高途还给我!”

乐乐蹲在散乱的积木中,小脑袋里转着念头。他知道“高途”是爸爸的名字,干爹握着他的小手教他写过无数遍。此刻他想:难道“高途”是这位漂亮叔叔的?不然他怎会如此理直气壮?

眼看干爹似乎落了下风,被对方反手死死按在地上,乐乐顾不得害怕,从积木堆里钻出来,想帮忙却不知从何下手。马珩急切地对他喊:“乐乐,躲好!保护好自己!”话音未落,马珩猛地抬头,朝着压住他的人吼道:“沈文琅!你明明已经有家、有孩子了!他走了快十年了!你迟到了整整十年!”

乐乐懵懵地想:迟到十分钟会丢小红花,迟到一小时要罚站。那迟到十年的代价……会是什么呢?

就在“十年”二字落下的瞬间,沈文琅仿佛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他僵住了,任由马珩翻身将他死死按在地上。笔挺的西装和领带被揉搓得不成样子,他像一具失去灵魂的躯壳,不再挣扎反抗,任凭马珩的拳头雨点般落在脸上、身上。直到宋霏霏死死拉住马珩,喊着“再打要出人命了!”,马珩才喘着粗气站起来。

至此,马珩、宋霏霏,甚至已逝的高途,都曾深信沈文琅是与花咏结婚生子,才放弃了寻找。然而残酷的真相是:高途离开半年后,沈文琅身边所有人都告诉他,高途在异国与那个Omega结了婚、生了孩子——只有彻底离开他,高途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与自由。他又怎能因一己私欲,再去禁锢那个“已经得到幸福”的人?

高乐乐看着地上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沈文琅,那张漂亮的脸上布满血痕,鼻梁尤为刺目。沈文琅最后只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是对马珩说的:“我……去看看他……他在哪儿?”

马珩的声音冰冷而决绝:“你再也找不到他了。”

那一刻,十岁的高乐乐忽然明白了迟到十年的代价,那就是——永远的失去。

 

【第14封】

一个月后,漂亮叔叔又来了,干爹拿起铁锹就要打他,他说,我只是想要来见见乐乐。

看我?高乐乐正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帮干妈剥豌豆。宋霏霏怕他无聊去追邻居家的小黄狗,便塞给他一小把豌豆角,让他把豆子剥进小碗里。

漂亮叔叔看了他一会儿,眼泪就流下来,好奇怪,乐乐从桌上拿了抽纸给他,和他说不要哭,从兜里摸出一块麦芽糖,但是有些融化了,高乐乐有点不好意思地道,有一点黏,但是还可以吃的,爸爸说了,想哭的时候,可以吃糖。

漂亮叔叔就问,你爸爸.....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高乐乐说,在九岁的信里告诉我的。

漂亮叔叔眼眶红了,急切地问,什么信?可以给我看吗?

高乐乐想了想,说,好呀,于是哒哒哒地跑回他的房间,拿出小盒子,把信件一封封拿出来,宝贝似的道,不可以弄坏哦。

沈文琅接过那些信笺,指尖微颤,一封封仔细读着。乐乐则踮起脚,用小手环抱住他的头,认真地监督道:“叔叔!眼泪不可以掉到信纸上!”

自那一天起,“漂亮叔叔”沈文琅便成了乐乐生命里真正的守护者。他一年又一年,风雨无阻地接送乐乐上学放学。乐乐再也不用独自搭乘那趟孤零零的电车,学校里也再没有孩子能拿着写有“孤儿福利补贴”的信封对他指指点点。因为沈文琅站在所有人面前,坚定地宣告:他是乐乐的亲生父亲。从此,高乐乐的世界里,有了父亲撑起的伞。

 

【第15封】

 

快要新年的时候,乐乐即将放寒假,沈文琅照例把他接到车子里,却开车到了海边,天色暗淡,彼岸即将是祖国的新年。就在这一天,他用上了所有能在异国动用的关系和资源,找到了高途所在之处。他病逝于家附近的一家小医院,基础设施甚至不如江沪的社区诊所,因为是流感,所以当天就完成了火化,骨灰处理方式是海葬。

海浪顺着流向了远方,是故国的方向。

新年快乐,高途。他说。

回答的只有呜咽般的风声。

他抱着高乐乐,感受着属于高途的体温和心跳,仿佛这样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仍旧活在这个世界上,仿佛这样他就能抓住十年前的那一缕风,以此免去一生的别离,高乐乐觉得,父亲很爱哭,很爱拥抱乐乐,乐乐说他有“抱抱症”。

沈文琅只记得,他与高途的最后一面,在他辞职要离开的那一天,秋冬交错的季节,空气里都是凋零的气息,高途问他,最后,可以抱一下吗?

回想那一刻,大抵因为高途身怀有孕,最后想要一抹他的信息素,来保护腹中的孩子。可是他却因为带着omega气息的高途的辞别而愤怒,他对高途说,请你摆好你的位置,既然要走,就不要说这些。他失去了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拥抱高途的机会。

高途从来没有来梦里看过他,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大概被他伤透了心,他把高乐乐的信看了一遍又一遍,高途没有一句话是留给他的。

 

【第16封】

高乐乐十六岁那年,沈文琅生了一场大病。从夏末缠绵病榻,直至来年初春。他几乎将公司事务全权移交副总,自己则困在医院里静养。

外界对他的病情猜测纷纷,唯有高乐乐知晓根源:父亲手机里那段唯一存着的高途的视频,消失了。那是高途仅留给他的影像——画面中的人站在衣橱前,为他挑选晚宴的西装,侧头温声问:“沈总,这件可以吗?”

父亲经常一遍遍地看那支视频。

大抵是年月太久,手机某天起忽然开不了机,再打开时它已经消失了,父亲疯了一样地找人去恢复,他失眠了一周,用尽各种方法,他明明备份了,但是备份也损坏掉了,在他高价请来的技术人员也表示无能为力后,沈文琅站在客厅中央,像个失去一切的孩子般失声痛哭。

太久了,确实已经太久了,距离那个人的离开,已经就这样过了十五年。

这场大病来势汹汹,沈文琅几乎一蹶不振。然而在病痛昏沉中,他却第一次在梦里,清晰地遇见了高途。

梦回高中教室。头顶的老旧风扇吱呀作响,徒劳地搅动着闷热的空气。沈文琅百无聊赖地趴在课桌上,课本摊着早已烂熟的知识点。目光随意一瞥,落在窗边穿着洗得发白的短袖校服的身影上。那人似有所感,慌忙移开视线,白皙的耳根却瞬间染上薄红。

他说:“有胆子偷看,没胆子和我对视?”

那个人好像被说中了一般,更是不好意思,磕磕绊绊地道:“我.....我没有。”

沈文琅笑了,“没有?没有什么?没有胆子,还是没有偷看?”

那个人就更加手足无措,声音细若蚊呐:“……都、都没有。”

沈文琅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这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刷刷地写着,沈文琅的目光落在那一串粉笔字上,如梦初醒。

黑板上赫然誊写着两句古诗:

昔时仰星光,举手若能摘。于今七尺身,天高不可及。

 

一刹那,仿佛所有爱恨归位,那曾经触手可及的人与情,终究化作了此生无法逾越的天堑,他再也摘不到。

 

【第17封】

高乐乐十八岁生日那天,窗外下着连绵的雨。

他坐在沈文琅的病床边,他睡着了,高乐乐端详着他的脸,已经有了皱纹和沟壑。

但床边的木质相框里,爸爸还是那样年轻,一如十八岁时穿着校服的面容,正在对着镜头偏着头微笑。

高乐乐知道,自己已来到了当年爸爸爱上父亲的年纪。

 

沈文琅的身体自那场大病后,就如风中残烛,仿佛随时都要去寻找高途,他始终深爱着高途,有时甚至高乐乐会觉得,面对生命的燃料即将燃尽这件事,沈文琅有些兴奋,好像终于度过了这冗长的一生,可以见到他思念的人了。

高乐乐没有资格替爸爸去恨,爸爸的十七封信里,字字句句都是对他的爱,从未提及过往的恩怨。而沈文琅,用后半生赎罪般的守护和刻骨铭心的悔恨,将自己钉在了思念的十字架上。

他拆开第十七封信,信纸原本是深蓝色的,却已经在岁月里,爸爸的字迹跨越了十几年的光阴,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乐乐,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想必已长成了顶天立地的大人。原谅爸爸只能陪你走到这里。生命如雨,落下时不知归处,但滋养过土地,便不算虚度。爸爸的爱从未离开,它化在你呼吸的空气里,融在你脚下的泥土中,不要惧怕离别,也不要执着于寻找答案。好好活着,用力去爱,大胆地拥抱世界。记住,真正的告别不是遗忘,而是带着爱继续前行。爸爸永远爱你,以星星,以微风,以这世间所有永恒的方式。”

他看向病床上沉睡的沈文琅,父亲的眉头似乎因梦见了什么而舒展,甚至勾起唇角,嘴唇无声地翕动,像是在呼唤一个刻入骨髓的名字。

 

时空是个圆圈,相爱的人终究会见面。

雨丝代替着我们的手,把终生不能相见的人抚摸。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