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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里昂·S·肯尼迪先生正站在全身镜前,最后一次穿上他的结婚礼服。六十五天前他第一次试穿这套衣服,两个多月以来,纽约最好的裁缝和珠宝设计师们被关在一座占地面积一公顷的沿街豪宅里,从烟花切割的钻石袖扣改到手工蕾丝和绸缎拼接制作的领结,终于为这场号称十九世纪最盛大的豪门婚礼做好了准备。尽管里昂坚持在婚后保留自己的姓氏,但今晚过后,他的称呼会变成“林尔海姆亲王妃”或是“阿普利亚公爵夫人”,任何一张请柬上都不会再出现“肯尼迪”。这难免叫人沮丧,可惜从来没有人给他后悔的机会。
“我感觉你仍然不是很满意。”
“我不是对这件衣服不满意,艾什莉,”里昂在镜子前面转了个圈,“我是对这场婚礼不满意。”
“不管你去不去教堂,明天纽约的报纸头条都会是你,记者要么报道你和公爵的世纪婚礼,要么拿到准公爵夫人逃婚的超级独家新闻,”艾什莉·格拉汉姆——里昂的大学好友,也是这场婚礼的伴娘之一——坐在沙发上单手托腮,“都一样是上新闻,你还不如去婚宴上喝点好酒呢。”
“没准我还会再上一次头条。”
“什么?”
“我和克劳萨一年内离婚的消息。”
“哇……你能保证你一年内就拥有一个爵位继承人吗?”
里昂整理头发的手顿了一下:“不太可能,他长得好像患有某种生理功能障碍症。”
艾什莉转开脸清清嗓子:“你不是没见过他吗?”
“在你家的晚宴上看过一眼,不得不说你家厨子做甜点的手艺不错。”
“我爸从罗马请来的厨子,专门用来讨好你那位……嗯……”
她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里昂的丈夫,杰克·克劳萨,世袭林尔海姆亲王及阿普利亚公爵,理论上拥有超过两千三百平方英里的土地和四座城堡、三座度假别墅,尽管上半年的财务状况不佳,但至少还有让纽约的巨富和新贵们望尘莫及的尊贵头衔。谁都知道社交圈层并不按照财富来划分,姓氏和头衔才是贵族圈真正的准入门票,但肯尼迪家族在短短十年内积累了足够买下两个纽约的巨额财富,让这位高贵的金发亲王冷静地低下了头。
“我觉得大半个美国的有钱人都聚在这儿了,真恐怖,我觉得我患上了婚礼恐惧症。”
“以前这座教堂是这样的吗?”
“听说肯尼迪花钱整修了一番,还捐赠过几件教会的圣物。”
“圣物这种东西出现在美国,应该和我已婚的Alpha女儿一夜之间变成Omega的概率差不多高。”
聊天的贵妇人打开羽毛折扇遮住半张惊讶的脸:“你是说肯尼迪家族被骗了吗?”
“谁知道呢,不过听说公爵的曾祖母是被教皇接见过的圣妇,要分辨应该不难。”
杰克·克劳萨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新娘”的马车现在应该正在路上,他的耐心就快耗尽了。他在纽约滞留已近半年,就只是为了赢取美国矿业和医药大亨肯尼迪夫妇的独生子里昂的芳心,不过里昂至今没答应过他的任何一次私人邀约,想来促成这次联谊的并非他本人的魅力。在他动身前往纽约之前,几乎所有人都希望克劳萨能娶到一位温柔娴静、知书达礼的富家Omega,这样他就能快速得到至少一个继承人,在那之后他可以像传统贵族一样和妻子相敬如宾,彼此生活互不干扰直至葬礼。但他第一次见到里昂偏偏是在马球赛场上,这位传闻中性格古怪娇生惯养的里昂少爷抄起马球杆,狠狠打破了两个试图绊倒他的Alpha的脑袋。
克劳萨至今还没忘记他那时的震惊:“所以令郎是……”
“别担心,他只是脾气不太好,”肯尼迪夫人扶了扶刺绣遮阳帽,“里昂是个在运动上很有天赋的Beta,您不必忧心于继承人的问题,公爵,他很健康。”
于是快速获得继承人并夫妻分居的希望也破灭了,克劳萨总是忍不住想他到底要忍耐里昂多久,要知道即便是在肯尼迪夫人专门安排的宴会上,里昂也从来没正眼瞧过他。当然,在他们的婚姻存续期间,克劳萨不能丢掉封地和庄园,想获得亲王妃和公爵夫人的头衔,里昂总得付出点代价。
克劳萨站起来稍稍整理衣领,马车已经停在门外,现在他得去迎接他那不够配合的新婚妻子,并准备和他交换一对古董婚戒——纯金戒托上镶嵌着两颗二十克拉的蓝宝石和一小圈碎钻,是一百五十年前西西里王后赠送给克劳萨家族的礼物。当然,里昂那小子大概率是不识货的,从他对结婚礼服的品位就可见一斑,克劳萨这辈子第一次见到有人将燕尾服设计得那样花哨,像一只把尾羽全部展开还不停抖动的绿孔雀。
男仆得到克劳萨的命令在一旁等候,亲王亲自打开车门迎接亲王妃,教堂大门前挤满了各种报纸和时尚杂志的记者,想必这种能在阳光下反射彩虹的穿衣风格很快会在纽约流行起来。尽管克劳萨早有准备,但看见里昂领结上镶嵌的祖母绿宝石时,他的眼角还是抽动了几下。
“现在悔婚也来得及,殿下,”里昂咬着牙挤出一个礼貌的笑容,尽量压低声音,以免他们的对话被第三人听去,“不必搞得像是我逼婚一样。”
“我有吗?”克劳萨低头吻里昂的手背,并回以同样礼貌的假笑,“如果你想制造本世纪美国最大的婚姻丑闻,你可以现在转身就走,我帮你叫马车。”
“威胁我?”
“好心的提示而已,别不领情。”
里昂想在克劳萨的皮鞋上狠狠踩一脚,但记者的镜头刚好伸过来,他只好忍住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克劳萨的脸,也许是衣服的原因,今天的克劳萨没有他印象里那么丑。走神的这几秒让里昂险些摔倒在地毯上,克劳萨远比他高大,步伐也更大,几乎在拖着他走。里昂瞪了克劳萨一眼,后者正用眼神和婚礼上的宾客们打招呼,丝毫没注意到他的狼狈。
克劳萨回头瞥见衣服上反光的碎屑,微微皱眉:“你在捧花上洒金粉?”
“这是真的金屑,又不会给你下毒,”里昂故意抖抖花束,“你应该感谢我给你机会呼吸充满金钱的空气,而不是对我的审美指手画脚。”
“走路的时候别看脚下。”
“怕我不小心踩断你的骨头吗?”
“怕你在整个美国的注视下丢人,夫人,”克劳萨隔着衣服掐里昂的胳膊,又很快松手,无事发生似的,“别让这里的人都知道,我娶了一个有钱但粗俗的村姑。”
在最新流行的白炽灯的照耀下,瓷砖和黄金装饰线铺就的舞厅地面显得异常璀璨,产自勃艮第的黑比诺红酒盛在玻璃高脚杯里,与墙壁上的银质装饰烛台互相映衬。结婚仪式过后的舞会才是今天的重头戏,宾客们身穿当下最流行的礼服,自动地让开一处空间,等待新婚的亲王夫夫跳今晚的第一支舞。
“你是要跟我跳舞还是要谋杀我,里昂,”克劳萨感觉他的手背要被里昂抠出个洞,“把手指松开点。”
“没人告诉你我不会跳舞吗?”
“你母亲曾说你在运动上很有天赋。”
“跳舞又不是运动,而且,”里昂气喘吁吁,“我根本不会跳女步。”
“我再说一遍,松手。”
“我被你绊倒怎么办?”
“你别踩到我就行,我不会让你摔倒的。”
里昂才稍稍感慨了一下克劳萨难得的良心,就听到他补上后半句:“不然丢脸的不是你,是我的王妃。”
艾什莉·格拉汉姆站在人群中间端着酒杯,不知道该不该为这支配合度极低的双人舞鼓掌,但大家都举起了手,她也不得不举杯为这对新人庆贺。伴娘当中只有艾什莉一个人没有主动去接里昂的捧花,她总觉得她的挚友即将迎来的婚姻生活不会有什么好兆头,而在她看到克劳萨裤脚的鞋印时,她更确定了这一点。
“你不去跳舞吗,艾什莉小姐。”
“等下一首曲子吧,我觉得我得出去透透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