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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有病?怎么会这么喜欢你的?”--蓝宇的这句话时常浮现在我脑海中。
可真是可笑,明明真正有病的是我。
你离开了以后,太阳依旧东升西落,而我的日子也依旧繁乱如缕--我现在住在温哥华,与我的妻儿在一起,当然,我并不爱她。
我只爱你。
时隔多年,我虽随着年龄增长而愈发迟钝,可仍能依稀回忆起与你共同的点点滴滴--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吃饭、交合、甚至是分离……
永久的分离。
还记得吗?与你初次相遇之时,我曾言:“呵,我大学是学文儿科的。”这句话并非空口无凭。高干家庭出身的子弟,若非文识渊博,那也会为了这个而早早地给安排了后路。
可我,桀骜不驯。
我鲜少与你提及我大学的生活,原因大概是源于后者。不过先抛下那些既定的,来讲讲琐事吧。我在南大那会儿其实喜欢写诗,并不是专业的那一挂且时间很短暂。况且那时间也不记得了,大概是大一那会--我现在羞于跟别人提及这些。相反于现在,我对做生意方面的了解程度堪称为零。那会儿在旁人看来,我就是一个肆意挥霍自己家境和学历的“无为青年”,既不合群、惹是生非,也不积极地投身学运。我那时的所作所为甚至配不上我陈捍东这一名字的真正含义,当然现在更是。
然而我始终沉醉于诗歌,正如我过没多久沉醉于你般。
我那会儿喜欢模仿诗人写诗。我疯狂热爱着波德莱尔,既爱着他化腐朽为永恒的美学理念,亦爱着他那敢为爱痴情迷恋的决心。无数个在南大的夜里,我因波德莱尔而无法入眠、辗转反侧、细细品味着床头边的《恶之花》。看诗我有时会持续看到天亮,有时可能又有感而发般模仿性地创作,直到又一个天黑。归根结底,我是初生的牛犊,我写诗是为了消磨心中的渴望--渴望拥有真正的、值得托付自己痴心的爱人。这情况一直持续到我后来,依旧玩世不恭,可却不再写诗,不再抱着美丽的幻想。我以生意人的姿态持续了十年、二十年,期间虽也陪过许多人,却总只是抱着玩儿的心态--糜烂然而不尽兴。这么一看,我打早便已近乎丧失爱人的能力。然而你,蓝宇,恰恰是治愈我的良药。土气的你,跨越极寒冰原,来到我身边,浑身渗着神明般的光辉,清澈而善良。当我遇见你的那一刻,愚蠢的我本无感觉。但如今,我坚信我曾拥有过,我曾在我这一生中遇到了这么一个人:忧郁、迷茫,却年轻力盛、果敢,宛如波德莱尔的化身。初见时,你那混沌、湿润的眼睛令人过目不忘;你为我释放出独属我能见识的激情,犹如在某处湖畔上的一簇洁白水仙,在烈火的灼烧下燃尽后又沉入湖底……亲爱的,你美丽庄重而又淫荡,让我身处癫狂的限界、心烦意乱。我发现自己成为了诗中的那名妓女亦或者毒瘾者:不知天高地厚,心甘情愿尝下你喂给我的掺毒的蜜糖,自愿走向痛苦、心力交瘁的人生,自愿活在你的阴影下,被你蓝色的柔情包裹着……
我想我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即便我不再写诗、看诗。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把我那波德莱尔式的白日梦彻底打破。
白日梦的尽头是一个冰冷的男孩,他的脸被白纱掩盖住,微阖的双眸不再显现出往日灵动的光彩……
“你们都给我滚!!他没有死!!!”
无数的挣扎、挣扎,我挣扎到近乎麻木,随之便是彻底地抛弃了北京这个伤心地、抛弃自己所爱的家人、事物,去了温哥华--那个气候宜人、阳光明亮却刺眼、空洞、一无所有的城市。
疯狂的太阳。
或许是触景生情吧,在我诞生以来所经历的不知道第几个秋季,我在枫叶林中一路循着、回想着,那苍白的若隐若现的日光却又让我再次回忆起波德莱尔……
--“太阳照射着这具腐败的尸身”--
--“好像要把它烧得熟烂”--
形容我再合适不过。
每走一步,曾经年轻无知想作诗的想法离我又更近一步,驱使我抛弃周围的一切美景……
我要作诗,只为你。
……………………
我此刻是名悲伤的诗人,身披黑暗为你写下不才的文辞。不为他物,只为你是我灰暗人生中闪过的一颗彗星。
Here,I call the comet.
Fin at 2025.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