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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厄乙女]一别换翠

Summary:

一别而今,换几度、鳞鸿翠羽。
Lofter二十一味寒

Work Text:

au民国架空,全文4w1+,oe,一发完。□□处为小名等亲昵昵称,纯代入乙女向。

bgm:《石楠小札》《多情种》《天若有情》

天地不过一叶我,堪配轻舟。人生空余一墙柳,莫问离愁。

一别而今,换几度、鳞鸿翠羽。

一、

八月,鹤城在下雨。

一直在下雨,今年的夏天好似注定不太平。从七月中旬开始,乌云便总裹挟着这座城市的天空,天地间都泛着一种潮湿黏腻的湿气,走在一夜之间生了许多青苔的石板路小巷里,头顶着一片阴恻恻的灰天,不消片刻额头上的头发便变得油光锃亮,一根根无比分明地贴在肌肤上。下了雨,今夏倒不如往昔如此炎热,不过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就是了。雨后走在街上能感到一丝丝凉意,但是只要脚步一停便又会感到后背出了一层薄汗。

一觉睡到午后,醒来屋内依旧一片漆黑,倾耳听,一声闷雷,恍觉细雨应是从未绝。忘记开风扇了,薄毯披在肚子上,睡着前不觉得有什么,醒来倒是被闷得头发都湿了点,像出门走了一遭。看了眼那闹钟,三点二十二分。感觉没有睡很久,也没有做很深的梦,但依旧像被人打晕躺了一天一样四肢乏力。我用力伸了个懒腰,半踩在地上,腿有点软绵绵的,但还是能走。随意将冰毯扔在床榻上,打开木雕花门,毫不意外地客厅里一片漆黑,安静得有点令人窒息。按下开光,小吊灯一瞬间嚓地一下亮起来,昏黄的灯光只照亮了餐桌上那花瓶周围的一圈空气。人还没回来,倒也用不着开大灯。我拉开椅子有些瘫软地倒在上面,靠着椅背翘着脚晃来晃去,盯着那一点暖黄的光晕发呆,不知不觉间竟然又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耳边还是窗外的雨雷声,眼前是一片光怪陆离的色彩交替,恍惚间,在梦里,我感觉到自己正做了一个梦。

那是镜湖边生满柳树的一条小路。右边是一望无际的淡水,左边是连绵见不到尽头的粉墙黛瓦,鸟雀在青色的瓦砾上停歇,猫儿扑着羽翅穿越屋顶,将瓦块踩得嘎吱作响。我撑着油纸伞,旗袍的尾裙有点长,走在半是泥泞半是青苔的青石砖路上不免打湿,只好一只手提着裙摆向前走,感到绣布鞋已多少让砖缝间的污水弄浊,但也只能暗暗叹一口气,继续往前走着。我不知道我要走向哪,眼前的景色朦胧而恍惚,惟有面前一片片摇晃的柳枝无比清晰,在晦暗的天与雨里是失了色的暗绿,然而微风吹过,却仍旧有余一丝春植的草本香气。我不知道我要走向哪,只是迷茫而无畏地向前走着,隐隐约约觉得也许答案在那小路的尽头。偏头看,有鹤城小洞庭美名的镜湖在雨幕里浩如烟波,天地不过其所映之境中的沧海一粟,而随着脚步起伏的视线中,我恍惚已成了一叶扁舟,在那广阔无垠的湖面上随轻波上下起伏,直至湖面如海泛起大涛,翻滚将我骨殖打作碎木,送入那轩然的水舌尖。

待我反应过来,我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在湖堤边默默伫立看镜湖烟雨看了多久。雨,渐渐地便又大了。硕大的雨滴有力的叩响油纸伞面,低垂的柳枝又轻拂着在伞上划出丝丝枝响,此情此景,寂静更加古旧,湖景更加诗意,悲却无三两原由便从中生来。就好像曾与故人在此离别,那故人曾互通书信,然而时过境迁,落落寡合之后,终究只是半纸年华半纸寂,半堤烟柳半堤愁罢。雨帘渐厚,凉风刮着裸露的肌肤,飞舞的碎发贴在脸边才渐觉冰凉,我听见自己叹了口气。

“一别而今,换几度、鳞鸿翠羽……”

话音落下的瞬间,一声惊雷刺入耳畔。大雨漫过水塘,浩浩荡荡,寒意倾城。我恍惚觉得自己病入膏肓,如此寒凉的近夜不赶回家,反而在这望着一片湖水发呆。

正当我转身欲走之时,却在朦胧间听到脚步的踢踏声,有人正徐徐朝这里走来,我的身边贴上一团暖热。

“詹玉的《长亭怨慢》,我认的没错吧,搭档?”他说。

窸窣的雨声中,他的声音尤而清晰。我在一瞬间怔愣在原地,握着的伞柄下意识上抬,垂落的柳枝被挤得在眼前乱颤,而在那一瞬间,我见到了他那双浅蓝色的眸子和月光般的白发。

“……”

我没有回应他说的话。他只是笑笑。我见到他没用打伞,但雨丝却仿佛丝毫不会淋到他般,不断垂落的水珠只将他的身影勾勒的更加清楚。我好像看见了他是谁,又好像看不见,我上抬的视线中唯一存在的就是他那双外国人独特瞳色的眼眸。

“你……”是谁?

我没有说出来。他抬手别了枝柳递到我身边。

“搭档,我们还会再见的。”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我们从未认识过,又谈何再见呢?但我却下意识地抬手接过了他的那根柳条,当我的指尖抚上绿叶的一瞬间,我看见他的身形逐渐变得透明、模糊,直至他将要消散在我眼前。

“现在,醒过来吧。你今天睡得太久了,会很累的。”在完全从我的眼前消失的那一刻,我看见他露出了一个有些无奈的笑容。

随后雨幕落下,手在他离开我的一瞬间失了劲儿,油纸伞跌落在地上。手掌里紧握的柳枝与我一起被这倾城之雨所淋湿,恍惚间,我好像想起,我知道他是谁。我如何会不知晓他是谁。

……

我缓缓睁开眼。

吊扇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动停止了转动,浑身又因为闷热的八月出了一身薄汗。我有些懵然的从桌子上直起身,手臂都被我枕得发麻。视线里的那一团光晕还没清晰,我一片空白的脑海里开始浮现刚才做的那个梦。

我这才反应过来梦里的人是谁,也许正是我对他的眼睛和他眼睛里倒映着的一切都无比熟悉,才导致在颠倒现实的幻梦里我竟一时间没有认出他来罢。

我看了眼挂钟,已经将近六点了,不知不觉直接把一个下午睡过去了。我叹了口气,拿起纸伞,思索片刻后还是没有关灯,毕竟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回来了。随后我拉开木门,上了锁,朝酒楼走去。

 

二、

也许是因为在这样细雨天的近晚,撑着伞慢悠悠地走在街道上,耳边没有了往日集市的喧嚣,只余偶尔驶过的黄包车的隆隆声与快步走过的行人传来的脚步声,这样的场景本就足够安静,令人发松,脑中自然而然地浮想联翩。

我再次想起那个梦,想起梦里的白厄。

我与白厄是是将近将近十年前认识的,那时我才初入大学。

第一次认识他,是在一次青年集会上。

那时好像仍是这样的八月,这里的八月一向如哥伦比亚般下着连绵大雨,会堂内人声鼎沸,会堂外却是一派静谧,只余喜羽之雀在屋顶狂欢。

集会进行到一半,终于到了许多人都期待的环节:为首都改名。民国已在多年前便建成,荡动天地的灭世战争让无数国家纷纷灭亡,而余下幸存国的代表均纷纷率领民众前来投奔圣城——这个在多年前便已完成开放与内外陆人民交融的国家的首都。翁法罗斯实行民主制度,这是在多年前的民主革命时便已确定的,然而这么多年过去,它的首都却依旧被叫做“圣城”,一个有着浓厚封建余留色彩的名字,对不少有识之士来说都是一种可叹可憾之事。拖了不少时间,终于上级决定改名了,而且面向全体民众征集首都新称。我们大学作为新青年聚集地的重要代表之一,这种情况当然是得为国家出谋划策的。然而前几个星期几乎天天都在下雨,集会一拖再拖,眼见着投稿马上就到截止期了,委员会终于没法等下去了,也不管下不下大雨代表方不方便,立马就举行了这场集会。在我看来,其实他们一直的等待也多少没有什么必要。数年来,这个会堂无不是热闹喧嚣,无数有志青年在这里开会,针对各种现象提出质疑批判与解决之策,即便是在黑潮战争最严重的几年,会堂也没有因此变得荒芜冷清,更何况是如今八月的雨。一场大雨又怎能阻碍我们落下的一笔一划。

从对时政的抨击、新出台律法的不满宣泄、政府面对外交不作为的批评,再到进行到这个议题开始,集会便变得热闹非凡,一些打瞌睡的人此时也无比清醒了,毕竟是关乎国家门面的事,确实不容马虎。不断有人举手提出自己的建议,有说直接叫京城的,“京”表示首都之意,简洁明了又不偏不倚,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倾向,不过立马就又被更多人驳回了,因为“京城”指的是一座城市的功能地位,但是不能作为一个城市的名字。就好像一个人的职务是老师,但是不能说这个人就叫老师一样。还有人不断提出各种各样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的名字,甚至还有说要叫刻法勒之城的

在一片吵闹无比的场面中,我有些无聊地四处观察身边人。给首都取名并不是我最在意的事,更何况我也没有什么好的提议能给出。就在我的视线到处乱晃时,我发现不远处的人群中有一只白皙而骨节分明的大手高高举起,顺着那只手看过去,我只看到手主人毛茸茸的后脑勺,注意到这个人的头发是银白色的,多少有点新奇。

好像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般,他立马就被主席点起来回答问题了,一时间不只是我,全会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去。

“依我看,不如就叫鹤城怎么样?在外陆人的语言中,圣城被称作奥赫玛,取赫字为名,谐音为鹤,又符合这座城市原本的内陆居民的文化特色,含蓄隽永,一举两得啊。”

我坐在他的斜后方,在他站起身来回答问题时,我注意到他的眼睛是漂亮的天蓝色。即便在国家开放后已经见过不少外陆人,但生得如此俊郎的青年我也是第一次见,我喜欢他的蓝眼睛。不过多少有点奇怪的是,我好像从未在这一代见过他。

他的提议最终被委员会纳入候选名单,其实也有不少人反对的,说这个名字多少有点追寻古气矫揉造作的意味。面对质疑,他好像也不想过多解释,只露出一副温和的微笑,“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并无意要将我的想法强加于诸位。具体指示,还看委员会决定了”,随后就又坐下去了。不过考虑到大多数人提的名字都太过奇形怪状,他的名字还是被选为备选之一了。

他坐下去了,然而我还在无意识地盯着他那双漂亮的双眸有些愣神。直到我们仿佛心灵感应,他垂下的眼睫忽然抬起,那双蓝眸转向我眨了眨,随后他朝我勾起嘴角,露出浅浅的微笑,我被吓了一跳,也只下意识地眨眼回应他,多少有点偷看被抓包的不好意思。

这是我们的初见,在一个并不浪漫、有些拥挤吵闹的狭小会堂里。

我原本以为,我与他的缘分大概就到此为止,偶尔在见到蓝天与湖面时会想起那双透彻的眼睛,不过这只是因为他眼底的色彩过于纯粹而已。直到那个依旧下着小雨的阴天,那座有些荒凉的长亭之下。

午后,空气因为落雨变得微凉,外头微风吹拂,虽有雨季的湿意,但却恰如其分,并不惹人恼怒,倒是为这座城市的八九月增添几分舒适。我抱着书、纸笔,穿过大半个大学校园,再次来到我无比熟悉的长亭。我很喜欢这座亭子,正对面便是学校开凿的人工湖,虽然小了点,不如洞庭烟雨那般浩然震撼,也没有城里镜湖的小家碧玉,但总归是漫着一派浪漫的古色。而且因为人工湖在校区里的位置太偏,许久也不见人来此休整打扫一次,学生大多不爱来这里,因而成了独处避世的天堂。

那个由乌云涂抹灰色的雨天,我撑着油纸伞,夸过连桥长廊,再次来到这座偏僻的小亭子。也不知道有多久没人来打扫过这里了,杂草野花半包围着亭座,惟有放眼望去的那一片湖景与半堤青柳依旧有着勃勃春机。我坐下来,将文献摊开,拔开钢笔帽开始写撰写文章。

那时,我还在为未经过改名的《奥赫玛青年集》杂志写文章,还在上面拿了许多次头版稿位。现在想来,也许早在集会之前便已有要给首都改名的风潮,毕竟他们给第一畅销的青年杂志取名都不叫《圣城青年集》而是叫《奥赫玛青年集》,一个是内陆人一贯的称呼,一个是几十年前外陆人到来时才取的外名,居然选择了后者,可想而知是对圣城多少有点不待见了。

我提及近期的社会时事热点与如今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和种种依旧传统封建的荒谬之处,写着写着多少有点入迷,数个小时过去了,脖子有些酸痛,想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多少有些气愤,对很多人第无数次感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最后我叹了口气,将钢笔盖好放在原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走到亭边眺望着那块小如装饰翡翠的绿湖。

亭外仍旧落着雨,对岸的柳树在缥缈轻烟中恍了人眼,变成一簇簇漂浮在空中的深绿色斑。清风拂过,带着雨、泥土与青草的气息,我望着打在湖面上不断被雨打出的一圈圈涟漪发了会儿呆,最后决定出去绕着湖散一圈步再回来。

彼时我并不知道这是决定我命运开始转动的一个决策。我只是撑着油纸伞,游荡过一条条我熟悉的小路与大道,听着雨声放空大脑,偶尔与擦肩而过的熟人互相道一声好,看着青柳随着我的脚步如幻灯片般逐渐闪过,向后退去。绕着湖走了一圈后,我的肺间已尽是清新潮湿的空气,大脑也多少清醒点了,于是我开始往回走。

直到我远远的望见那座一直以来几乎只属于我的柳边亭,我才发现有点不对劲。即使隔着一片模糊的天涟漪,我依旧能够看清在那远处的朱砂亭柱旁,孑立着一道深蓝的背影。远远望去,好似国画梦中景般,我被落水搅扰了清明的视线,看不真切,只觉得好似国画梦中景般朦胧而引人遐思。

随着我的脚步逐渐靠近,我才逐渐看清那人影。第一眼我就认出了他那头银白色带着点洒脱气的短发,他穿着那时外陆人常见的大衣,是藏青色的。好像正俯身看着些什么,神色认真而敬佩。

我踏上亭阶,已经收了油纸伞,他背对着我,似乎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我觉得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出声跟他打个招呼示意还有人在这儿。然而他仿佛福至心灵,就像那日在集会上我们的心有灵犀一样,我还未说话,他便感觉到了什么似的转过身来,在见到我的一瞬间,那双婴儿蓝眼眸里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惊讶于不好意思的神色。

他挠了挠后脑勺,对我露出一个有些羞赧的微笑,“啊,十分抱歉,这位姑娘。我不知道这是你落在这里的作品,贸然窥视了……”

我朝他摇了摇头,“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最后总归要发表出来的。”我盯着他看了半晌,随后试探着找点话题聊:“你是那天在会场里的那位…?”

他点了点头,好似十分惊喜我认出他来了,“是我。我叫白厄,是最近才来这里的外陆人。敢问姑娘的名字?”

“我叫y/n。”我报出自己的姓名,顺势走到石桌旁把自己散落的文稿收好,“我没想到这里居然有人来,所以才把文稿随意放着的。一直以来,这座亭子好像只有我一个人会常来。”

“原来如此。老实说 我一开始也不知道这里居然还有一座亭子,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修改辩论稿,所以那刻夏教授才给我推荐这里的。”话落,他朝我走近了几步,脸上是真诚流露的好奇与开心。我闻到他身上有一种类似凉薄荷的草本香。

“咳咳,恕我冒犯。”他与我对视一瞬,又很快将视线移开,“原来姑娘你就是青年集里的那位笔名无名客的作者!来奥赫玛之前我就听许多人称赞你为新时代文学的开拓者,一来就迫不及待找了全套杂志来读,没想到今天居然误打误撞见到作者本人了。”

在书面看见别人对自己的文字评价和夸奖是一回事,在私底下听见别人念出自己的笔名和称号又是一回事。我差点被自己呛了一下,多少有点不好意思。他的视线热切地黏在我身上,然而这回却轮到我尴尬地移开视线了。

“……是我没错。”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匿名投稿的原因啊,被现实里的人认出来多少有点令人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我把收好的文稿夹紧书中抱在怀里,想拍拍他的肩膀,却发现他长得太高了,我甚至要仰视才能看见他半掩在刘海下亮晶晶的双眸。于是我改为拍了拍他的手臂。

“咱打个交道,你别跟别人说无名客就是我,行不?”

他很快就点了点头,“这是你的笔名,我当然一切依你。就是……”他顿了一下,好像有些犹豫怎样措辞更好,“也许我能有幸跟你交个朋友吗?我一直都特别喜欢你的文章,很像认识一下作者来着。”

说着说着,他的脸颊上居然泛起一丝红晕。外陆人的皮肤大多都无比白皙,一点深色的变化都好似在白宣纸上抹上一缕浓墨,那点粉红尤为清晰,看起来倒是颇为内敛可爱。细雨落下,我们的呼吸尤为清晰,他的眼眸在晦暗里明亮如火,看得我有些愣神。

“好啊。”没有多少犹豫,我笑着握上了他朝我伸出的手,“初次见面,白厄。”

几天后,我仍旧坐在那湖边亭里修改着我的文稿。忽而听见一阵有些急促的脚步声,抬头一望,是他,手里正高举着一张剪报,满面喜色的朝我跑来。想来也是,除了我们,这里应该再难有别人了。

“搭档你快看!我取的名字真被选上了!”

最近他拉着我帮他改了不少演讲稿,我也拉着他给我的文章提出了不少修改建议。一来一回,他开玩笑般说我们简直是最佳修改文稿的搭档,没想到之后他真这么叫我了。虽然也听了几天,但乍一听还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我立马反应过来是什么事,有些急切地从他手里拿过剪报翻来翻去,正看到头版新闻上是首都改名的消息:从今天开始,圣城正式更名为鹤城。名字来源于热心投稿民众,他是奥赫玛大学的杰出青年学者云云,名为白厄。

我也多少为他的投稿真被选中感到激动,这可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啊,能为其取名,该是何等地荣幸。我笑着拍了拍他的手,“可以啊你,真让你投成功了!这可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我也这么想……”他朝我莞尔,脸上好像又露出那有点不确定的深色,微微低垂着视线望向我撑在桌上的指尖,片刻后还是鼓起勇气抬起眼眸望进我的眼睛,“所以我在附近的酒楼里提前订了一桌小菜,搭档,你要不要来?……就我们两个,不会有别人打扰。”

那是一个无雨之夜。今夜这座古老的城市迎来了它几百年来正式标记的旧去与新生,从此以后那些古老的繁华与苍凉都将随圣墟的倒塌而被掩埋,它的未来如今只有拍打着翅膀的年轻飞鹤停留在湖面了。仿佛是为了共同庆祝这历史性的一刻,乌云尽数散去,难得一见的月亮露出容颜。那水汽弥漫的旧年八月里,月亮如一团黄白的湿晕盖在了天空上,好似一抹干涸的鹅黄被抹上了水渍般毛茸茸散着浅光,照着一个如今看来无比难得,而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静谧夜晚。

我与白厄没有点多少菜,点了一小壶杜松子酒,然而双方好似都不怎么喝便已被窗外的月色迷住了。我们把酒言欢,在小隔间里放肆吐露着这些年来的种种辛酸。那些被黑潮覆灭的人群与城市、那些在战争下显露出的伤疤与丑恶,在那些我们曾还是孩童的年岁里目睹过的硝烟与建筑和人成堆的尸骨,那些高站高台上却和我们一样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政府官员,大多旧党官员的中山装而今已掉了色,那些襟扣的针脚被时代的尖刀剪断,如今也不知消散在了那个布满灰尘的角落里。我们悲,我们叹,我们他谈起那座已经破败了的总督府。华丽府邸的玻璃彩窗被打破的一瞬间,那些伟大的人腐烂与尸骨的味道便溢满了全程。我们的军队不费多少力气,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手拿枪炮一路死战到门前,实际上,起义军到来的那夜是和今宵差不多的晴夜,总督府竟无一人驻守,起义军不费多少力气便撞开了那扇雕着外国艺术风格浮雕的大门,进去一看,那位曾经站在权利之巅的人如今以低低趴在了地上,他右手手指上带着的好几个宝石戒指还在枪口折射出的光下闪了几闪。

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如今之前的那场战争,也是我与无数人选择加入奥赫玛大学青年社的原因。而今,这座古老的城市已经易主,然而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明白,他们高喊民主与自由,只是为了掩藏那些沙哑罪恶的低语。人民的主人之下的人民,又无不固守旧义 愚昧而不自知。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可事实如此,我们无计可施,大多数人也只是像我一样写写文章试图在死水上用鹅卵石激起一点水花罢了。

我听见白厄叹了口气,“这么漂亮的月色,倒是让我想起我的故乡了。”

“那是一个怎样的地方?”

“她叫哀丽秘榭。从前与人自我介绍,我总喜欢说我是哀丽秘榭的白厄。直到来了奥赫玛,他们都说这样的自我介绍太怪了,好像从希腊神话里走出来的,于是我便改了口。如今想来,哈……”他轻轻笑了一声,听不出来多少释然,倒是满是苦涩,像我嘴里含着的酒。

“如今想来,我的故乡已经被黑潮彻底吞没了,就连在我口头的叙述里,她也不复存在。我的故乡哀丽秘榭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国,我很喜欢那里一片一片的麦田与枫树林,要是有机会,真想带你也去看看啊,搭档。”

“你也是响应阿格莱雅的逐火邀请而来的吧?近几年陆陆续续来了好多外陆人,那刻夏、万敌之类的……你觉得奥赫玛怎么样?”

他微蹙着眉苦笑一声,“从你们的集会上就可见一斑了。其实现在无论哪里好像都差不多。只是黑潮已经吞没了太多,我们只剩下这些可以守护的东西了。”

我点了点头,又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

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上头的原因,我感到自己仿佛被打开了话匣子,把这么多年来我身为作家的无奈与痛苦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往日深埋心底,绝不肯跟别人过多探讨的话此时自然而然地从我的嘴里泄出——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更何况,无论在那个时代,为了柴米油盐奔波的始终占多数,这也是人间真理。在一个生活的地方谈理想,不仅显得对努力生活的人们不够尊重,而且也感觉多少有些飘忽实际,在故作高深地谈一些离我们很远的问题,到最后不过是给说者与听众二人的徒增烦恼与叹息罢了。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先开口说出真相的人要被赠与枪林弹雨的荣誉勋章。幸而我还有许多志同道合的同伴,我们尝试让这世界看到属于我们的逐火之旅,尽管火苗几度被雨水浇灭。

“白厄,我跟你说…”我轻轻笑了一声,“有时候看我写的那些东西,我觉得自己都是在对着空井喊救命的傻子。写了这么久,除了几个名号,没赚回来什么东西,倒是好几次差点把自己赔进去,除了听到有褒有贬的评价外,还没起什么效果,该烂的还是一样烂。”

我晃着那小瓷盏里透明的酒液,看起来好似白水般。我扬起头颅,一饮而尽,外陆传进来的杜松子酒带着点奇怪的煤炭与汽油味,一口下肚,我不知道我是更清醒还是更糊涂了。

朦胧的视线间,我见到他的眉眼微垂,带着些讶异,又分明有着几丝愉快和心疼,模糊的好像那水中月,天上云。

我好像看到他站起身,从我的手里夺过酒杯,我还有些不满地嘟囔了几声,转头夹了片拌牛肉,瞪着他示意他最好把酒杯还给我。

“搭档,这些话,你跟我说说就行了……”他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而且我与你甚至刚认识不过几天。要是被别的有心人听去了可怎么办?”

我迷糊地望着他,望着他紧握酒盏的那骨节分明的手指。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我都听得很清楚,我望着他的蓝眼睛,突然感到一阵没由来的悲伤。

没由来,也许也不对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很久以前的一个夏天,日日放晴,天蓝得像他的眼睛。那时我有几岁呢?我醉醺醺的脑袋已经不太记得了。只是记得那一天的午后,邻居家的小女孩没有像往常一样来找我玩,等我出去打听才知道,原来她是被父母嫁给了一介商贾。

可是为什么,我们明明还这么年轻甚至是稚嫩,她前几天还与我一起玩风筝与纸燕,这样的年纪,真的应该穿上那华丽繁重、工巧精美的婚服,带着满头珠翠,坐在轿子里听着刺耳的箫声,走向那遥远而不可见的未来吗?那时我也尝试想对父母说这样不可能,这太荒谬了,我们的国家才重建不久,难道这些事在那新颁布出来的法律里是允许的吗?那时,他们跟我说了一模一样的话。他们让我不要多言,捂住耳朵当做听不见,于是我照做了,因为我没有其他任何办法能够逆转什么。我的朋友,她走得太远,太快了。那个清晨,她被从床上拖起来,穿上那身大红的衣裙开始,我们便已经天人两隔,此生不会再相见了。直到数年后我偶然间路过他们家再次见到她,她已经成了一捧装在盒子里的灰,她的名字成了冰冷石碑上的几道刻痕。他们说,她是难产而死。

在我幼时,我便已经听从大多数人的劝告选择了什么都不说。等我步入青年,我已经有了理智的思维,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今我有了说些什么的权利,却依旧只能匿名,只能选择从笔尖诉诸一二。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口说话?不求振聋发聩,至少在那真空的静默里激起一点声波。

我望着他的眼睛,这些场景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便归入沉寂。糊在我脑子里的杜松子酒精仿佛一瞬间被溶解了,我垂下眼,避开他的蓝眸,叹了口气。

“我知道。白厄。”

他仿佛看透了我的所思所想,知道我此刻的缄默别有他因。我看见他犹豫半晌,随后他抬起手,替我将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

“我不是不让你说,搭档,我知道对你我这样的来说缄默不语有痛苦。但是以后,只跟我说,好吗?至少你能确定我是安全的。”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些话语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便散得一干二净。我感到一阵没由来的疲惫,最终只是叹息。

“我知道,白厄。”

 

三、

我来到我熟悉的那家酒楼,点了几个外带的小菜,坐在一旁等着小厮给我送过来。也许是刚下过大雨的原因,酒楼里也很安静,没有几桌客人,不少小厮都趴在柜台上打着瞌睡。左右闲着无聊,又恰逢此情此景,我自然而然开始回忆起往昔来。

酒楼那夜,是我与白厄开始交心的契机。人这一生,不求大富大贵,不求功名利禄,但愿自己与所爱之人皆平安顺遂,偶得两三知己,能读懂我心之狂我心痴,我情悲郁我情愤,便已足矣。那夜过后,我们的交流越发密切。我们聚在一起讨论时政,文学,艺术,词话,我喜欢他对我发表想法时眼中的那抹亮色。那时,他的蓝眸便不再平静,而是带着灼人的光,宛如那刺目却照亮夜路的盏盏鬼火。我喜欢听他独特的见解,看他的辩论稿也是一种逻辑与思维的享受,仿佛能透过文字见到那个高大的青年脸上带着坚毅的微笑朝我招手。长久以来,我遇到有同样志向的人数不胜数,但像他这样能让我多次感叹怎会有如此契合的灵魂之人。此生惟有他一人。

有时,我们会从大学附近的酒店买几碗酒,带到那偏僻的湖边亭一起喝。因为我们两人的酒量都不大好,通常买的也都是些味淡劲小的轻酿,诸如桂花酿、桃花酿之类的。偶尔也会带些茶配上京城名家的酥点,他尤为爱喝毛锋尖配上白云千层酥。

中秋那夜便是如此,我们两个都是独自一人在鹤城,便相约着带了一壶茶,一盒糕点,两相对坐在湖边亭中。九月的早花已经开放,围绕着小亭发出去阵阵淡淡雅香。举头望,那一轮明月如白玉高悬,风吹过,它的身躯抖了三抖,便将满空素华洒落人间,连黑夜都亮了几分。放眼望去,小小的湖面也因为秋风扫落而让一池月色泛皱,对面的柳树依旧青绿,再远处的山尖与那些徽派小筑和外陆聚集区的灯红酒绿和骑楼也都泛着圣洁的光粒,好似全都由那月色勾勒出的海市蜃楼,模糊,消融。消融,消融,糊了边界,须臾瞬就熔化在这冷冷的月焰里。远处市集的喧闹透过校墙,在彼岸的这段也可隐约听见,然而我们周遭却无比寂静。他的旧时亲友已随着战火烧毁在了焦炭般的故土里,我的父母与我观念不和亦早早分家,前几年死于战争。二人若曾互为知己,认为他的灵魂便是自己缺失的一块,那么中秋时,即便没有亲朋相伴,满坐欢羽,只是两两而坐,静默赏月,又怎的不算一种团圆。

他就着苦茶,一下便吃了两块白云酥,而我的糕点才刚吃掉一半。我调笑他一个外陆人,如今倒是变比我还要像本地人了。他只是对我笑笑,依旧是那温朗湿润的眼眸低垂,笑着对我说:“那也都是搭档带歪我的。说真的,我现在还真有点忘记哀丽秘榭的蜜酿是什么味道的了。不过,不管怎么说,爱上鹤城也不亏什么吧。不是都说‘入乡随俗’嘛,而且……”

我好奇地等他继续说下去,毕竟他可是个无比恋家的人。如果说我之所以加入逐火之旅、选择一个飘摇动荡注定痛苦不安却崭新的未来的原因,是我这一路走来见到的诸般悲剧,那么他的原因便是战争与黑潮为他的故乡带来的覆灭。我一时间还真想不出来能有什么事让他暂时忘却他的故乡。然而他仿佛打定主义使坏般,如果我不开口表达自己的好奇他就打死也不接着往下说。我与他大眼瞪小眼半晌,只在他脸上看出一些狡黠的笑,最后无奈地摇了摇头,还是开口了:“好吧。而且什么?话可不能只说一半吊着人啊。”

他的脸上分明露出些得逞的快意,清了清嗓子,“而且,眼前月至明,眼前夜至静,眼前人知己,对如今的白厄来说,我已经拥有的够多了。奥赫玛的有许多漂亮的景色,我在这里过得还挺开心的。”

面上摆出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然而说完后便又一秒破功,露出那副欢快开朗的神色来,一边装作不经意地斜过眼来瞟我的反应。

眼前月至明,眼前夜至静,眼前人知己。

我听着,一时有些恍然。眼前的明月升起半梢,正好被亭子地的飞檐挡住了多半,我盯着那淡淡的光晕,默了好半晌才开口回他。

“你现在倒是融入得很快,这句子快说的比我还文雅了。”我笑着摇摇头,端起瓷盏抿了一口茶。

他轻笑一声,“还要多亏搭档你啊,我有时候闲着没事,一口气把你推荐给我的好几本小说全都看完了,现在感觉自己对鹤城的熟悉程度已经直线飞升了。有一本小说里的一句话,我读完之后印象很深刻,现在又莫名想起来了。”

“是什么?”

他沉默片刻。须臾间,秋波迭起,岸堤边的青柳发出沙沙的轻响。翠羽凌乱的低语里,他的声音舒朗而清晰。

“水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那是欧诗之一吧?我记得原句是海底日是天上日——”话说出口时,我好像忽然间读懂了什么,有些怔愣在原地。

握着茶盏地指节有些紧地发酸。我下意识地转过眼,却见他亦正转眸望向我。大海与晴空之间,他的眼眸是第三种至澄至澈之蓝。

他朝我歪头笑笑,头上那两根翘起的头发在秋风里晃了晃。

“是吗,那也许是我记错了吧,搭档。”

小聚临别,我们像往常一般走着回家。我租的房子和他们外陆人的公寓离得很近,几乎也就只隔了一条街的距离,所以我们几乎每次都是一起走回家的,一路上也边走边聊些天,话题从大到小,从正经到搞笑,也几乎就是什么都有了。然而那夜,我们却难得的尤其安静,两个人都未曾开口说话,只是并肩而行,默默眺望那一轮明月、和被明月照亮的前路。我心乱如麻,脑海里还反复回响着他方才那句话,我不知道他是真心的,还是单纯开玩笑或是真的记错了。我的脑海像泡在月色里的马头檐角一样模模糊糊,泛起许多画面,却又通通看不真切。一瞬间,我好像想起了许多我本不以为然的事。我记得白厄笑时会露出一颗小小的尖牙,我记得他曾跟我说过自己的头发发质有点奇怪,所以头上那两根头发才会老是翘起来。有一次雨天,他来我家找我,走到一半路忽然下雨了,他却忘了拿伞。于是等我见到他时,他浑身都像外冒着水汽,睫毛和白发上都挂着点点水珠,他跟我抱怨天气太古怪,他的毛衣都淋湿了。我拿着毛巾凑过去帮他擦了擦,那一瞬间我闻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薄荷香气,而今好像仍旧淡淡萦绕在我的鼻尖。曾经有一次,我忘记了是因为什么,他对我说:“好啊,那搭档,你需要向导还是朋友?我都能胜任。”那些我原以为无比平常的事,而今却一点一滴无比清晰起来,恍惚间我发现我对他的靠近记得太过清楚,以至于每当感受到他站在身侧半贴着我的温度,我都觉得理所当然。

我有些心烦意乱,走着走着忽然感觉自己的肩膀和身边人撞了一下。莫名有一种这一撞会把我脑海中的那些场面全都撞出来的错觉,他没什么反应,我倒是用力往后退一步离开他好远。我们同时停下脚步。

“……抱歉,不是故意撞你的。”我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却强迫自己望向他,自作自受般感到与他遥遥对望的一刹我的心尖都在颤。

他有些吃惊地低头看了看我后撤的一大步,随后有些失笑,伸手指了指道路左旁的院门。

“搭档,到你家了。……你走那么远,不回去么?”

我还未反应过来,顺着他的指尖望去,那牌子确实是我家大门。一瞬间我觉得脑中有点轰鸣,我讷讷地跟他说了谢谢,然后快速打开门闪进院子,砰地一下又关上,不敢多看他那双蓝眸一眼。

“诶,搭档——”

我正背靠着门调整呼吸,听到他这声呼喊差点被吓了一跳,有点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回应。如果我应了,那岂不是显得我一直站在这里等他走?那也太奇怪了。

“我还没跟你说祝福呢!…中秋快乐,y/n。”

这一声落下后,门外恢复寂静,我没有听到什么明显的脚步声,只听见一只无名鸟雀发出鸣叫,随后飞过院子上方的夜空。不过我估摸着他应该也走了,于是也便小声说:

“中秋快乐,白厄。”

要到很多很多年后我与他互通书信时,我才会知道原来那晚我的脸有一点泛红,然而我却丝毫不记得那晚自己的脸烫不烫了。那时,他在信里跟我说的是:“这世上真话本不多,一位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告白。”

 

四、

我想的有些入了迷,直到小厮叫了我好几声我才反应过来。菜包齐了,我便提着又沿原路返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外头的雨停了。乌云不很情愿地瘦削了身躯,月色露出一点马脚。淡淡的水汽还飘扬在半空,衬得那一抹月色更加朦胧,似乎越发接近记忆里的那一天,那个夜晚像一个盖在天上的章的鹅黄湿晕之月。走在小路上,雨后的夜更加寂静,脚夫也大多歇息了,只余我的布鞋踏过石板的喀啦声,听着倒像踩碎了满地黄金碧玉。我渐渐地沉溺于这般寂静,脑中又接上方才的回忆。

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对白厄到底是什么感情。一直以来,我都只当他是我的灵魂挚友,好似伯牙子期。我一直不知道如何才能把一段悸动判定为爱情。这是一座古老而含蓄内敛的旧城,它孕育出的女儿也大多沉静委婉,不似外陆那般欢快奔放。正因如此,我常常怕自己会误会了的他的话语。他来自一个我未曾涉足的乐土,同大多外陆人一样,当他们已互吻手背与脸颊表示亲昵时,我们的礼仪却仍是男女授受不亲。他太开朗,太温暖,太耀眼如烈阳,泛着西方的薄荷辛香,我又该从何得知他不是表达他们外陆人天然的开放与亲近而不是却有其意。和海洋文明的开朗不同,内陆人是被雨养大的孩子,我们的世界温软而潮湿,是一朵隐匿在四水归堂中的半透玉兰,经不起暴烈照射却又随意熄灭的阳光。

中秋的第二天,我依旧同他一起上学,互相讨论集会话题,给对方的文稿提出修改建议,尽管我们面上一切如常,然而我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悄悄改变了。我感到有些心烦意乱,有一点惴惴不安的焦急,却又因为我们同往日别无二致的关系有些无奈地叹气,觉得若是没有把握再进一步,还是保持现在的关系便好。挚爱不是人人都能寻觅到的,对大多数人来说,有个至交好友已是万分幸运了。

时间就这样逐渐过去,初冬时,集会组织大家一起外出郊游,毕竟等年关一过,隆冬到来下起大雪,基本上所有室外活动就都要终止了,这算是冬至前最后一次集体出游的好机会。

我记得那天我们是去了城郊附近外陆人新开的温泉大饭店。酒店附近有一个小公园,放好行李后,大家都三三两两结伴去草原上坐着野餐。吟诗作文,打闹着聊些或正经严肃,或是青年间烦恼的爱恋二三事,也好不热闹。然而我找了一圈,却没见到白厄人影。找了和他同系的好友万敌一问才知道,他好像赶车的时候就换了风寒,来到这里就开始发烧,现在应该还在房间里躺着。

我也没什么心思参与他们的活动,问了问房间号便上到他房里去找他了。新开的大饭店装潢也许是参考了日式外陆的风格,尤记得有一女友曾去过横滨游历,这次便跟我说觉得这家店装潢很是不错,有外陆风情。然而终是我不懂欣赏罢,店员也大多穿着厚厚的花衣,好似一个个被包了里三层外三层的的花瓶。二楼的转角和楼梯,我也是如何也没有搞懂的。走在上面如无头苍蝇绕了一大圈,第一次经过一颗盆栽小松,然而我绕了两圈,居然又转回这颗盆栽面前了,也不知是这座大楼里放了很多一模一样的盆景,还是我与这小松实在是太过有缘分了罢。总归哀叹不已,我是没想到出来游玩还要被太过豪华的饭店格局戏弄一番的。但总之最后还是走到了我那不知如何评定身份的知己的房间门前,盯着那有意仿古而用宣纸糊的门棂,不知为何心下总是忐忑,举起的手轻轻碰上那檀木门,光滑的涂层贴在指尖有些冰凉,透过那模糊的纸台,还恍而可以瞧见里头因为点着一盏油灯而在昏黄里影影绰绰的神形。而今想来,倒是自己也不知该如何诉说那时心中究竟如何去想。大概究竟人本性如此,在遇到什么重大到足以让你在多个夜晚魂牵梦萦、翻覆身体而难以睡去的事,一切与它的一切便都在你心里占着一席沉重的地位,诸如爱情,诸如那些在世间沉沉浮浮、离离合合的各种万般交杂的感情。然而人却本性有着懦弱与不敢面对自我的怯意,所以当与那些事有关的某些重大分支发生时,大脑反而会故作模糊而不真切,永远也不仔细挑明些什么思绪来,只是徒叫人捏着一半心肝,惴惴而不安罢了。

无论报纸杂志予我的笔名多少荣耀,我亦不过是凡人一个,不免落俗罢。那时心中莫名翻涌而无法定义的感情,与那悬于门扉之上轻轻颤抖的指尖,踌躇与犹豫,何尝不是同俗之证之一。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仿佛忽而被注入了勇气了,于是大脑还未反应过来,指尖便已轻轻一推,那木门发出沉闷暗哑的“吱呀”一声,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般大声,也就便这般轻轻松松的打开了,屋子内部就现在我前。

我们都是学生,订的客房也大多是普通标间。这是一间双人房,入门的第一眼是对面正厅墙上的那一幅古画,想来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勤工俭学的读书分子,低矮的桌子——大概也是为了外陆风情,但看着多少为使用者的脖子感到担忧——上面散落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与文稿,我微微转过头,便在一片昏暗之间见到了趟在床上盖着被子的那人。

记忆里,白厄总是一副很有活力的开朗样,他常有跑步的习惯,身体素质大概比我们大多数同学都是要好的,因而第一次看他生病,我还真多少有些稀奇。

我小心踮起脚凑近一点,站在他床边俯视着。青年身上盖着被子,那件大衣被随意搭在旁边的椅背上。他紧闭着眼,想来已经深深陷入了梦魇,偶尔还微微蹙眉,睫毛如飞蝶煽动翅膀稍稍鼓动着。旁边的床头柜上放了一个碗,里面还残余着一些棕色的液体,远远能闻到一股苦涩的味道,看起来他已经喝过药了。药吃了,人也好好盖着被子躺着,我本意是想过来帮帮忙照顾他的,谁知道这人实在是太省心太自觉了,事儿都干完了,我好像根本就没什么可帮忙的。一时间我傻坐在椅子上,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想着来都来了,烧了炭的客房到总归是比外头的冬意要暖的。我开始好好观察起这个客房来,视线自然而然的扫过他床头柜上放着的那本书。那是一本诗集是我之前赠予他的《欧阳修诗集》。我有些惊讶,因为照他所说,他早在我刚把书拿给他的第二天就把这本小说读完了。我没想到他居然如此钟爱,连出来冬游都拿上了。

想到他热爱在文本上批注的习惯,我自然而然地拿过来,想看看他对文本的见解。这本书被他保存的很好,翻了许多遍的书页膨胀起来,但是没有卷边。我随意翻开一页,一眼就被打开的书吸引住了,然而却不是因为那书页上的文字。书里夹着一封信。

我无法忽视他,或者让自己保持着礼数不去猜疑这里面写了什么。因为我将那还未封糊的视线翻转一看,那上面写的收件地址是我家,收件人也不是家里请的短长工,而是我的名字。

不知为何,仿佛这一瞬真有什么神在指引着我似的,我感到我的呼吸有一点急促,一个强烈的预感在我脑海中低语:打开它,看一看吧,一切疑惑都能在这里得到答案。我的指尖一如在门外那般微微颤抖着,仍有犹疑,也许是暗暗害怕会看到令我伤心的文字。然而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抬头望了一眼,白发青年仍旧在熟睡中,漂亮的睫毛依旧紧闭遮盖着那双蓝眸,于是我暗暗下定了决心。

我小心翼翼地把信纸从牛皮信封里拿出来,注意轻轻将纸页展开,而不要让那清脆的折皱声发出得太过明显。如今我依旧将那封信珍藏在那抽屉的小盒子里,大致意思仍记得清清楚楚,此处便将它摘录,权当是为我自己与我们所留的一个纪念了:

 

致我的搭档 y/n:

吾爱亲启。愿展信安,见字如晤。

请原谅我以如此轻浮而有失礼数的昵称称呼你。然而我终究是不如你那般沉静的,终究是不自觉心急了,惟愿能趁早将我心中的诸般想法说予你听,而我不知道除了“我亲爱的人”,还能用什么称呼来指代你。但愿你不要认为我是轻浮之人,权当我急进莽撞便好,乞求你不要对我生厌,只当做是施舍,再往下多读一点点。

可以当做这是一封剖白信吧。虽是如此,我从中秋那夜便开始早早构思,期间反复写了好几个版本又反复修改,再这最终版的开头还是不知该如何对你诉说。哈哈…大概我是确乎有些别扭和退缩的缺点的。

还记得那日集会,台下对“鹤城”之名争论不休,嘲弄者有之,附庸者亦有之。我高站于座,心下并非表面那般平静,忐忑不安,尴尬等等,也皆有之。就在那时,我望见斜后方的你——那时你也在看我,对吧?说来奇怪,你的眼眸明明与内陆人千篇一律的棕黑色如此相象,但就那一眼,我感觉你是如此不同。那时我便隐隐感觉,也许我们之间的缘分远不止于此,就好像有什么神在我的脑子里下了这指示似的。果然,在不久后湖边亭的那次偶遇,我居然真的再次见到你了。你不会知道当我无意间看见你的手稿,发现我一直倾慕的无名客与我印象深刻的偶然对视之人居然是同一位人女性时,我有多么多么的欣喜。不知你是否听过一种来自外陆的心理学理论?据说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会有一种偏爱的爱人样貌,而至今我相信,你便是我的阿尼玛。

中秋那夜,实是我有心无意之举,如果冒犯到搭档你了,我很抱歉。那时你端着茶盏抬头望月,秋风将你的青丝微微吹起,在半空里受着月华的照拂,我只感到心下颤动不已,仿佛在一瞬间理解了《归田录》里的那句话。我很喜欢你推荐给我的书和诗集。内陆的文化很令人心驰神往,这本诗集翻看了不少遍,然而却只在那一瞬间才理解了这句话深意为何。自作聪明改了改句意,说出口的那一瞬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不知道你会作何反应。然而那夜我伴你归家,你大概不知道,我自认比你高得,微微垂眼便能看到站在我身边的你的耳垂有些微红。那一瞬间,请原谅我自作多情地感到一些小小的雀跃,为了我小心翼翼奉出口的真心有暗中回热,尽管你并未亲口对我说些什么。

我唯恐你会认为我对待感情一如外邦人那般跳脱而不定性,我知晓鹤城内陆人大多内敛含蓄,便也一直未有说出口什么。现在想来,让我自己仔细分析,也许早在我早在首都改名我们共同去酒楼欢聚的那日我便开始爱上你的旅途了。然而当时我不敢,更不能如此便判定我爱你并对你说出来,毕竟我们才相知没有多久。

时至今日,我仍旧记得那夜你与我畅谈时脸上或快意、或悲郁或愤恨的表情。我们在诸多问题上见解如此一致,以至于我当时都暗自感到吃惊。你说你写的文章正如面对着空井喊救命,当时我真的无比能理解你的遭遇,甚至在心底泛起一股浓烈的怜惜之意。请别误会,我并不是要有意将你的思想与遭遇和历史上那些对女性的弱化禁锢之言混为一谈,我只是感到原来与我灵魂如此共振的、我最喜爱的文章作者、被我视为这黑暗年代中为我引路、指引我在故乡覆灭的那些晦暗时光向前走的开拓者、我所敬佩的无名客,原来与我也共同拥有着类似的烦恼。我无比艳羡与倾慕你的才华,当你对自己表达否定时,我更多的是为你感到不甘与惋惜,我认为你的声音本应该被更多人听到,而不是像你所说的只是对着空井呐喊。我们这个时代,愚者千数,同愚者亦百面千相,然而愿意刺破那只因常俗便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恶裹而站出来的人很少,所以当我对你说有些话只对我说便好了时,话一说出口我便感到一阵后悔。你如此聪慧,怎会不懂得这些人情事故之理呢,搭档。当时我听到你的沉默,你微微下垂的眼眸与环下来的呼吸,我知道你从杜松子酒的浑浊里挣脱出来,因为一定有什么你未曾对我说出口往事让你保持着清醒。如果你不愿说我也不会强求,我只是为你感到怜惜,也许也是在为我感到怜惜,为我们感到怜惜。我们都是被这个世界的大部分而抛弃,流落于人群之外的多余而不重要之人,惟有你的存在让我找到了可以依靠的慰藉。

这是我对你恋意的开端。从那夜后,每与你相处得多一天,多听你说一句话,看你时而为了集会议题与政建而奔波撰写文稿的严肃,时而又一如普通少女般跟在我身旁叽叽喳喳,与我吵闹京城究竟那家糕点的白云酥才最好吃,无论是哪一面的你,只要与你待在一起,我便感到心驰神往,恍而春神在我心中种下的花种正在逐渐发芽。而与你相处的越久,我便感到自己对你的依恋越深,我喜爱着从你指尖绕过的风,喜爱着你翻阅书籍时的姿势,喜爱着你走路时摇摆的旗袍后摆,喜爱着春夏秋冬你飘起的黑发。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有幸独享你的一切,当你偶尔好奇地摸摸我的白发,我便感到我的指尖都在颤抖。我喜欢与你并排满步那些亭台楼阁,你大概不知道那天我们一起到小公园散步,走在镜湖的小路边,午后阳光正好,不冷不热,你略微走在我的前面打着油纸伞遮阳,青柳垂过划过伞骨,柔软的柳枝吊在你身后在微风里轻轻地晃,你的足尖在旗袍摆下若隐若现,踩过一块块落在地上的细碎光斑。清风、鸟鸣、柳色与爱人,这副场景如深深烙刻在我心中般,直到如今想起也依旧那么清晰,我想我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某日无雨之夜,我望着天上那一轮因为水汽而有些毛茸茸的明月,忽而想起了一句话:“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当这句话在我闹中的回音停滞的那一瞬,我终于承认自己无法再欺骗自己更久了。也许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在我自己都未察觉的那些过去了爱上你了,搭档。

我有时感到抓耳挠腮,不知该如何对你说起我满心动荡的那些情愫。直到我在书里读到一句话,我才恍而为我对你的爱找到了一点正确的解读:“因相知而相爱,是世上爱情最美的模样。”也许我爱你,是从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读到你的文字时就开始了。我爱着你的文字,在与你相识后爱着你与我共振的灵魂,我们那么契合,就好像本就同生一体。在你无意识间写下那些令我看了欣喜若狂的文字的瞬间,你便已经走进了陌生的我的世界之底,又叫我如何能不爱上你,搭档。我这一生信唯物主义,惟有遇到你,我但愿刻法勒再创世神话是真实故事,而我能在下辈子再次遇到你。

偶尔我们不能见面常聊时,我寄予你的信,总要亲自投入你家的邮箱。我从来不叫跑腿的或邮差顺路送,因为总疑心他们要慢一点,而且容易把信弄丢的。

……说及此,我仿佛又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写下去了。对你的感情诸般模样,翻腾沸涌,笔下又有那么广袤的字可供选,然而真正面对这空白的信纸,千言万语却不知如何诉说,如今也只能落笔为一句俗气的“我爱你”。唉,也许我终究也不过平凡一介,写不出如何惊天地泣鬼神的爱语罢。曾反复草拟过好几封类似的信,繁杂而文雅的版本也不是没有,然而总嫌恶太过矫揉造作,反而恐怕惹搭档讨厌,于是便又销毁了。写来写去,改来改去,最后倒有是这般大白话了。真不开玩笑,搭档,给你写信要比草拟辩论稿难多了,毕竟你总是要比那些人重要的多的。

来到鹤城,我也读了不少时下热销的白话小说。在许多爱情故事里,浩浩荡荡的柔情蜜意,精心排写设计的往来信札,那些重过天地的海誓山盟与婚笺上的落款与手押,当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却都又化作一缕鸿毛,飘忽消散如轻烟了。而我不想因为自己反复的犹豫,让我对你的感情也落得这样令人唏嘘的结局。

我不求你回应我你的爱,不想许下诸如青丝及腰便明媒正娶的契约,你便是那海中月手中风,你踏出的脚步不该被这些俗语和旁人口中的情爱所绊。只是我太过自负,自私,我希望能让你知晓我的感情,仅仅为了不让我的爱一直如无声之语。搭档,这不是一个好的时代,你我能够光明正大呐喊出口的话太少太少,我们缄默不安,我们忍气吞声。但惟有我爱你这件事,我不想让它像那些未说出口的遗憾一般随时间被埋葬。我的故乡覆灭的如此突然,生前我未来得及对我的亲友说出片刻爱和团圆,我不想让我们也如那往世乐土一般,除了一段酸涩而满是悔愧的思念,没有给彼此留下任何可供追忆的二三短语。你的笔名是无名客,可我不想我也只是你生命里籍籍无名的惊鸿过客。

我不知该如何再形容你对我而言究竟是什么,在此便引用别人的一句诗吧,是雪莱的《赞智力美》:

“唯有你的光辉,

能像漫过山岭的薄雾。

像和风从静谧的世界琴弦里带来的夜曲,

像朗照溪水的月色,

把美和真带给人生不安之梦的境域。 ”

诸般感情,奈何我的文笔终究不如你出色,也只好言尽于此了。寥寥数语,未能向你道出我心之爱。我唯感幸运的是,我遇你,爱你,而今为你留下我的一点痕迹,如此,我便也知足了。一如那夜我想说的话原本其实是:“眼前月至明,眼前夜至静,眼前人至爱”。但我知道,如果你不想止步于此,你一定有比我更坦诚的相见方式,不会落到无可转圜的尴尬地步,对吧?

你不知该如何自称名分的朋友

哀丽秘榭的白厄

 

我几乎是一目十行地一口气读完,感到眼眶被温热渐渐溢满,又恍而手忙脚乱地将泪水抹作手背上的一点湿,唯恐泪水低落染晕笔迹而让他知晓我已提前偷读了。我的脑海中一片混乱却又无比空白,我几乎是在灵魂出窍的情况下抖着手将信纸恢复原样,塞进书页里放了回去。

明明只是读信,但我却感到自己像是去沿着学校操场跑了一百圈般浑身脱力,有些疲乏地靠在椅子上时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浑身是汗,额前的碎发都有些被打湿乱糟糟地黏在脸上。我几乎是无意识地快速深呼吸,头一次感觉室里的空气如此闷热,二氧化碳充满了这个房间,我快要呼吸不过来了。

就在此时,仿佛老天故意捉弄我似的,床上的青年忽而动了动翻了个身,他的手轻轻搭在了我撑在床沿的手,把我给吓了一跳,慌忙探头去看生怕对上他的蓝眼睛,但却见他依旧紧闭双眸,似乎只是在睡梦中无意识翻了个身而已。

也许是正在发烧的原因,他轻轻搭在我手背上的指尖滚烫似六月烈阳,顺着我手背的神经一直向上爬,直到麻痹了我的心脏。我望着青年那微微垂落挡住眼睫的白发,不自觉轻轻开口唤着这对我的生命来说有如三月穿堂风般响亮的名字。

“白厄……”

仿佛在梦中似有所感,他的指尖动了动,轻轻搔着我的皮肤。抬头望,梦中与风寒纠缠的青年,此刻紧蹙的眉却微微放松,好似那嘴角也将要勾起,一如我们每日相见时他对我露出的笑容。

那天,我坐着静静看他的睡颜,看了好久好久。望着他的脸庞,我心中情波迭起又坠落,最后拨开种种繁杂如线头的心绪,我清晰地听见我的心对我说:他爱我,正如我爱他,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幸运的事吗?

我几乎不知道我是如何恍惚地将他的指尖轻轻拨开走到室外的,只是模糊间觉得屋子里太暖了,而且如此静谧,他呼吸落下地声音我都听得一清二楚,让我本就乱如浆糊的脑子更混乱了,还是出去外面走走吹吹冷风得好。

我有意避开嬉闹的同学们自己独自静静心,便沿着大饭店周围的小公园慢悠悠地散步。我很惊讶地发现这小公园的池塘旁居然也沿着种了一圈柳树,只不过此时深冬,那些柳枝的青翠已然染上年华欲逝的淡黄与鹤斑。一阵寒风吹过,我把围巾系得紧了紧,任由大风将我的头发吹乱,站在冬日里望着那些漂浮的柳枝,望着那在艳阳下闪闪如鱼鳞的池水,脸被晒得发烫。这一瞬间,我想到,若我是那在浮世中飘扬零落的柳枝,白厄大概便是那一直拌我身侧的湖水。湖蓝与他的眼眸也如此相配。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生机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曹公的诗,而今倒是如此适合在这乱世之中沉浮的我们。一朝春尽青绿暗,惟有落于湖水怀抱,可道算一个归宿了。

后面几天白厄病也好了,据他自己说他身体素质还是太高了,发了会儿烧,吃点药就好的差不多了,我听着也松了口气。为期几天的同学聚会和冬游,我们却一直心不在焉,想来大概都是为了同一封信同一件事而七上八下。每次与他走在一起落单时,我都感到心脏像是麻雀一个四处横冲乱撞,偶尔不小心和他对视我也是心下一惊,几乎不敢看那双蓝眼,下意识地就要别过眼去,却又担心这样会显得自己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莫名其妙,于是不得不的忍住心中打鼓般的跳动定在原地。我的几位女友敏锐地发现我们之间的气氛不太对劲,还私下里同我打趣我们两人是不是有什么私情。她们不说还好,这一说,加上我曾偷看过的那封信,不知为何我心里居然有一阵莫名的心酸愧疚,好像我们真的是隐瞒了恋情般。

冬游结束回到家中后,我暗自做了一个决定,打算等他什么时候给我寄来那封信,我便正式回应他,告诉他我的感情。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他的信居然要等到来年开春才送到我的手中,也许大概他也不如表面那般镇定,与我一样多有踌躇罢,思及此,倒有中幸福感淡淡蔓延。

不过在等待来信的那段时间就没有这么好熬了。我们还是同往常那般以知己的身份互相相处,彼此装作表面若无其实的样子。每一个翻看信箱却未曾发现熟悉笔迹的清晨,我都既失落又庆幸。失落他还未穿达给我的声音,担心他是否忽然回心转意腻了我的平凡无趣,又相信他不是如此绝情之人,庆幸那一天来的晚一点也好,这样我便会有更多时间来看清自己的心,想清楚自己要说的每一句话,为那决定我生命的一刻的到来做更充足的准备,无论我们的结局是好是坏,哪怕就此停在一个只让我吊着心的时刻。

我如此耐心地等待,以至于在冬去春来后的三月,一个平平无奇的早晨,我将信封里的一叠报纸和信封拿回家一个个拆开来阅读,当我看见他给我寄来的信封时,我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还以为只是我们平常的书信交谈——这封信上面没有传统的邮递格式和邮票,看起来是手投的,它如此不起眼,以至于当我打来见到开头的“吾爱亲启”,我的心就像当初第一次阅读那样颤了一颤。

尽管已经读过一遍了,甚至因为印象太过深刻,大部分内容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但是我还是小心地把它展开再次读了一遍。这次没有担心偷看会被他发现的惊忧,我仔仔细细地读,将每一个字都化作深入我肌肤与骨髓的篆文,生怕会漏读任何一个字。信的内容与我上次看到的差不多,只不过删改了一些部分,又拿新的雪纹信纸用工整漂亮的字体仔仔细细地誊抄了一遍,我几乎都能想象到青年写这封信时认真的神情。等我回过神来时,我的眼眶已再次溢满泪水,一点水珠未来得及擦滴落了下来,正好将“我爱你”三个字的笔迹晕糊,好似那夜高悬明月散发出的光。

数天后,阳春三月的正午,我撑着油纸伞站在镜湖边的柳树下等待着,等待着我心爱的人到来,而我要亲口对他说出我的答复。

那是一个葳蕤繁祉的兰时季春。镜湖之水清澈见底,在午后的阳光下浮光跃金,鸳鸯戏水,浮雁横掠。青柳依依,布荣而生机,游丝软系也飘着嫩绿的落叶。我依旧听着那柳枝刮过油纸伞的窸窣低语,望着那轮在枝叶间模糊了边际,只余几束榭落面庞白光的青阳,视线和心灵随幽幽风声逐渐远去,远系在令一人的指尖。

原本我正沉溺在这一派融融春色中,可渐渐墨色烟云从远方的山顶逐渐飘来,涂抹了原本碧蓝的晴空。吹过的风已不再只是淡淡地刚好扬起我的裙摆与落发,凉意里带着一丝水气。镜湖的水失了阳光,变得有些浑浊,面前的垂柳摇摇晃晃,遮挡视线又争相落下。远处传来一声闷闷地暗雷,渐渐地细小跳珠打湿我的指尖。快要下雨了,我似乎已经等了许久,可我要等的人还未来。

我握着伞柄的手轻轻颤抖。凉风吹过,我感觉自己如刺猬般浑身长满了倒刺。风不知何时变大了些,我有些撑不住伞柄,一如我飘远的心此刻也正在风里摇摇晃晃,不知该落向何处。

我一再失望又希望,眼前的柳树也在阴天下失了色彩。春雨落下,雨丝如酥,却叫人徒生悲戚。

直到我心中那个“也许我该走了”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我却听到一阵由远及近逐渐清明的脚步声。我不敢转头去看,一面满心欢喜着又叫自己不要太过期望,直到我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拍。

“搭档!”

我听到熟悉的呼唤模糊在风里。转过身去,青年正站在我身边。他好像没带伞,尽管是小雨,但头发也几乎被淋湿了一半。他站在飞花落青和雨帘之间冲我微笑,他的蓝眼睛像被雨冲刷过一般无比透亮。

“抱歉搭档,我来晚了。因为想着要来见你总不能空手来,想着拿个礼物。起了个大早去市集,结果挑挑选选太久了,差点忘了时间……”他边说边小心翼翼地望着我的眼睛,从怀中掏出一把发钗递给我,“这是我给你的礼物,权当赔罪了。搭档,你能不能不要生我的气……”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确定地委屈。

那是一只镶嵌着黄玉与紫水晶的发钗,被雕作了镂花的模样,好似一簇相衬得春色。

我盯着那发簪轻轻笑了笑,向他走过一步,微微踮起脚,将油纸伞挡在我们二人头上。

“如若我当真生气,这柄伞现在就应该用来揍你了。”

他满脸不好意思地笑着挠了挠头,随后表情忽而温柔下来。春雨落下,隔绝这晦暗的世间,杜鹃无语,冷雨敲窗,惟有我们默默交融的视线如此嘈杂,每一寸余光都默念着那些还未说出口的情愫。他手轻抬,犹疑着,终究是凑近,将我耳边垂落的发丝别在耳后,随后将那发簪插在了半盘起的发髻中。

“……它与你今天的发型很相配,搭档。”我听见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是啊,”我垂落眼眸,望着他心口处的襟扣,“我为了今天特意起大清早梳的头发。”

白厄笑了,“你这么为我上心,倒是叫我都不好意思了。”

细雨落下,似乎又大了一点,只是乌云却不知何时散去大半,阳光又浅浅地浮现。

“搭档……”

犹豫着开口的话语终是响起,仿佛象征着终将到来的那一刻。

而我望着他的眼睛,轻轻开口:

“湖底日是天上日,面前人是心上人。”

话音落下的一刻,我看见他的瞳孔轻轻战栗。

“搭档……?”白厄的眼睛一瞬间又闪出夺目的光,好似一片突然放晴的天,“你的意思是……”

“笨蛋白厄。”我假装嗔怪地睨了他一眼,随后却一秒破功笑了出来。

雨停了,我的指尖松开,油纸伞呈着雨水和花叶坠到了地上。而我踮起脚,一把抱住他,将脸埋进他怀里。

“我的意思当然是我也爱你,就像你爱我一样。”

 

五、

和白厄确定关系后,我便搬去和他同住了,因为我原本租的房子近来租金是年年攀升,对我来说负担已经有些吃力了,索性他们外陆人的公寓可以允许两人居住,于是我便搬过去和他一起住了。那段剩下在大学里的日子平淡却又幸福。局势眼见着一年比一年紧张,几乎是没几个月就有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小道消息说某某党派又要和某某党派开战了,虽然大部分消息都是假的,偶尔几场内战也很快便被政府平定了,但是大家都互相默契地肯定一个事实:今时不同往日了。尽管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互相陪伴,倒也过得算是轻松愉快。我们一起进修学业,出息各类越来越频繁的青年集会,关注新闻,召开演讲,撰写文章,惟愿能为这黑暗的世界贡献一点属于我们的火光。

偶尔我们也会一起去参加共友的聚会,大家都是外界所称的“进步青年”,聚在一起或严肃讨论什么问题,或互相打打闹闹,倒也好不热闹。得知我们在一起的朋友们也都为我们送上祝福,每一次见到我们两个一同出现,就总有人上来打趣我们说终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当初我们两个明显互相喜欢却两个都跟哑巴似的,快给他们急死了。

每次听我与白厄都不免有点震惊,互相对视一眼,又望着朋友一脸猥琐的笑容,不解地共同发问:“不是吧,真的有那么明显吗?”然后惹得他们哈哈大笑,说我们两个的夫妻相真是没法子救了,再待下去都要变成一个人了。对于我们要变成同一个人这件事,白厄的兄弟们倒是都没什么太大反应,惟有我的女友们意见很大,叫嚣着不行才不要我变成一米九糙汉,每次她们这样说着,抱着我把我拉远白厄,我都会见到白厄朝我露出可怜兮兮的神情,颇像被主人抛弃了的小狗。我总是被他们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跟我的朋友们走吧,自家爱人的表情看起来像是下一秒就要哭了一样。跟白厄走吧,女友们又会故作伤心地说我的心都被这个男人勾走了,已经放不下我们的金兰情谊了。

日子就这样说平淡也不平淡,说动荡也不动荡地过去了,我们大学毕业了,彼此与好友们都各奔东西,投身于越来越明晰召唤着我们的救亡事业,大部分人选择了跟随阿格莱雅和内陆领袖的“逐火之旅”,打击军阀,抵御外敌,发起新文化运动,用她与我们领袖的话说,为什么叫逐火之旅——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依旧在为《青年集》杂志写着文章,稿费虽不算丰厚,但也过得去。白厄则是投身了军事部,是阿格莱雅的直系下属。这点我倒是不意外,早在大学时,他与万敌便都早已展露了过人的军事天赋。我无意阻止他奔向属于他的前程与命运,我唯一担心的是,我们也许会向如今常见的白话文小说那样不告而别。死亡从来不会因为他是军官我是作家就远离我们哪怕一分。

毕业后,我们一起搬离了外陆人的学生公寓,在镜湖附近租了一间小屋,成为了那些粉墙黛瓦中的一员。头几年,他还只是军事部类似于参谋之类的存在,局势也一直保持着表面上的和谐,尽管大家都清楚不会等多久就是大厦将倾,风雨欲来。我们与这动荡时代的每一对眷侣一样,在淡如白水的日子里虚度光阴,感到时间过得太快,光阴似箭,年华流逝,同时又不庆幸日子如此平常,希望这样什么都不发生、就只是存在着,生活着,偶有余钱与闲暇能去剧院和茶馆听几首小曲的日子能够继续下去。我与他,在清晨互道早安,我帮他正一正他西装上的领结,他则无论再忙,只要赶得上便为我画眉、挽发,在我盘起的发髻上为我钗上那一柄黄玉紫晶。夜半对坐,月明星稀,对偶佳成,听着他念着那些他自己摘抄来的诗词或者他自己写的诗——那些诗词倒是与他相似,永远保持着一丝桀骜而温朗的少年气:“天地不过一叶我,堪配轻舟。人生空余一墙柳,莫问离愁。”

念完了,他还要凑过来一把揽住我的腰 头挨在我的肩上蹭了又蹭,身上的薄荷气包裹着我沉沉浮浮。

“搭档搭档,我写的好不好?”

轻笑一声,偏头在他侧脸留下濡湿一吻,“好好好,只要是你写的,便都是最堪配李白的诗。”

往往这时,青年瞳纹上点缀的碎光会越发明亮。虽然是他求我夸他的,但我若真的赞赏他,他便又别扭起来,白皙的皮肤上泛着淡淡红,活像面对情郎的小女儿,我看着看着便一下笑起来,惹得他又将头埋进我怀里莽撞地乱撞。

“□□,别笑我了……”

手中依旧执一茶盏,苦涩微蕊蔓延舌尖,就着依旧热销的白云酥,一如我们尚且是稚嫩的少年时的那年那月那个中秋夜,倒也颇有趣味——想起来,我已经许久没有喝过杜松子酒了。早晨起床,我开始写文稿,偶尔也给他改改他在集会上要发表的集会内容,随后午后去镜湖边散散步,望着依旧未改面的杨柳岸堤,湖水平静,岸晓残月,回来时逗逗徘徊在庭院里的野猫,为紫藤与剑兰洒下清水。两人一双心,三餐四季相轮转,生活不过如此。

鹤城的时光温柔地将细纹篆刻在人的眼角,肌肤与骨骼上,它走得太过无声,太过缓慢,相爱之人又沉溺在每夜相伴相守的呼吸与怀抱里,以至于我从未感自大学修成那年与他确认情侣关系后,两年的已经流逝,仿佛自己仍旧是那个懵懂无知只凭一腔热血的十九岁少年。当我立于铜镜前,擦着和以前同一个牌子的雪花膏,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脸已经不如少女那般紧致了,转过头看坐在书桌前伏案写作的白厄,发现他的白发也不似年轻时那般亮如月华,而是多少带了点暗沉的银色,我才会恍悟,几年前春季的那朵浮云已经飘得离我们太远太远,半为怜春半恼春。时间啊时间,我亲爱的,匆匆地来,便又匆匆地去了罢。

到了第三年,世界的轨迹终于开始转动,我们的生活表面那层美好平淡的幻壳终于也被打破。

那天夜晚,我正在参与京城知名进步作家的集会,大家大多是针对目前尖锐的民族矛盾、党派争战、落后且不合理的教育、还有民国已经建立但民众却依旧未开智的情况进行讨论,思索着该办些什么文化运动领导思想解放。之前新文化运动已经举行过了,然而终究是治标不治本,有能力真正接触到核心价值观做出改变的大多是原本就有进步倾向的上层人士,对普通群众的发动仍然不是很充分。我一向不是这种场合里爱出风头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听着同志们讨论,自己默默思考,然后在笔记上记下来回去写对应主题的文章,就像我年轻时在集会上一样。

中场休息的间隙,我按照往常的习惯在庭院里散着步,忽而遇到一个从未见过的年轻与会者不远不近地跟在我身边。我一开始并没有在意,只是留了心眼,因为近期各地朋友传来的暗信里,一些小地方的青年作家集会已经有一些被抓了。鹤城毕竟是首都,谁也不确定这里会不会是下一个被拿来开刀杀鸡儆猴的地方。我故意放慢脚步,沿着一条长廊慢慢地走,是夜,这里有些偏僻没有什么人,故而脚步声听得尤为清楚。忽然间,很明显得可以听出身后的脚步忽然加快了节奏,那位陌生人忽而加快脚步跟上我,好像不小心般与我的肩膀用力撞了一下。他拉住我的袖子扶了我一把,嘴上对我连连说了几句抱歉,随后便若无其事地走掉了。然而我却不能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因为我感到掌心被一个硬且小巧的东西硌着,那是一张纸条。

我去到女盥洗间,锁上门才敢打开来看,凭着昏暗的灯光看清了上面写的字:“西南门速出。夫。”我不会认错这个我看了无数遍的字体,这是白厄的字迹。我顿时感觉脑中嗡嗡作响,纸上没有说是什么事,但他是军事部的,派人给我写这信,八成是离不开那些传言里的事了。耳朵好像泛起一阵不详的耳鸣,有些呼吸急促,但是我还是尽量保持冷静。夜晚寂静,外头还隐约传来其他作家朋友的交谈声,一阵悲哀掠过我的心头——我们究竟还要忍气吞声到什么时候?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但我还是妥协了,大概面对生死和尚未见到最后一面的爱人,每个人都无法像想象中的英雄那般慷慨赴死罢,我也终究不过是俗人一介罢了。趁还没开始下半场集会,我拿着自己的笔记本,想办法绕开人群来到了西南门。秋夜的风将我的脸颊和我的心脏都一起吹僵了,我看到了停在不远处的车,万敌降下车窗来摇摇手示意我快上车。坐在后座的皮椅上,我偏头去望那逐渐远去地集会会堂,那里白灯上而依旧,似乎耳边还隐约传来作家们或欣慰欣喜或气愤的声音。

“出事了,是吗?”

万敌像他以前那般少言寡语,答得言简意赅:“还不确定,但阿格莱雅提前接到了暗报,以防万一,白厄就叫我提前来接你了。”

车窗外不断闪过的路灯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我轻叹了口气,第一次感觉到甚么无名开拓者、甚么锐利坚毅、甚么清高亮节,在死亡和一系列逐渐相逼的威胁面前,我并不如我所歌颂、所期望的人那般能够伫立原地为了节操迎接自己的命运。大概终究只是俗人一介,空负了那些作者对我提出的赞扬罢。

“…你倒也不必太过自责,面对生死,先保全自己再谈所谓高尚,这是人之常情。”

“……我知道,万敌,谢谢你这么说。”

我摇摇头,自嘲般以轻笑一声做了这段对话的结尾。

……

在办公室里如坐针毡,这里华美富贵的装潢和那些摆件、壁画都太过密集,好像下一秒就要拥过来把我生吞活剥吃了似的。眼见着马上就要午夜,然而自从万敌把我带过来叫我在这里等等之外,我在这里干坐了几个小时,却没见到一个人来找我。

我焦躁不安,正想着要不起身在房间里走走看看那些价值不菲的雕塑摆件放松放松,身后门却被推开了,插销却发出“吱呀”一声。我立马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后转,第一眼望见了金发的阿格莱雅女士多少有点失望,直到我的视线看到紧跟着他走进来的青年,青年身形被前面的女士挡住了,但头上那两撮翘起的头发倒是揭露了他的身份。

阿格莱雅看看我又看看白厄,轻笑着摇了摇头,很自觉地从我们中间退开站到一旁,不过顷刻间表情便又恢复了逐火之旅领袖该有的庄严肃穆。

“长话短说。中央以凯妮斯为首的那群人恐怕不安好心,根据我们得到的一份黑色名单,你们二人都在榜首。逐火军在连年内战里已经失去了太多英雄,我们不能再失去一位军事演讲天才和一位正直清明的进步作家。”

“我已为你们二人准备好了火车票,白厄派人收拾好了一份简易行李,你们先去出了大陆,去找那刻夏和风堇避一避风头。y/n,不要耽误片刻,即刻动身。”

说着,她朝我淡淡勾起嘴角,似乎是表示勉励之意,“愿[浪漫]一直与你们二人的爱情同行。一路平安。”

那一句命令下达,我最后凝望了我们这为值得敬佩的领袖一眼。她与内陆领袖一样,都是无私的奉献者,这一刻,她已盲的眼睛仿佛感受到了我的视线,那里面是黄金般的碎光。随后,我与白厄踏上旅途。

那个子夜无比寒凉,天际低垂,星月黯淡,目所能及的城市已然熄灭半座,步入了沉默却并不温柔的夜。我看见铁轨在黑夜里若隐若现反过的光,看到不远处火车冒出的被拉成一长条的白烟,看到绿皮火车的头有如鬼魅般在一个拐角忽然出现,上面的两个探照灯像眼睛一样一闪一闪,车身顺延着从好似无底黑洞的隧道里露出那掉了漆的暗绿色,听见列车驶进月台时的呜呜哭泣声,没有一人下车,里面空无一人,列车员的皮鞋在梯子上踏了进步,为今夜为二的乘客送上并不热烈的盛大欢迎里——他只是拿下帽子又放下,对我们点了点头,谁知道呢,也许阿格莱雅吩咐他们不要太引人注目。坐在座位上,车身开动,摇摇晃晃,寒意从窗缝透入,窗外下起了小雨,雨滴蜿蜒如蛇爬过玻璃窗,一阵水雾将本就浓厚得夜变得更加模糊不安,连窗外不断驶过的荒原野草都看不真切,我恍惚有一种错错觉,好像这列车并不是要将我们带去内陆外,而是带到一个更加奇幻与浪漫,没有这么多战争和付出却没有回报的世界。我与白厄紧紧十指相扣,这下我们两个也算金榜题名了搭档,我听到他调笑着这么说,明明是紧张的逃亡旅途中,他这么一说,倒是将我逗笑了。

白厄将他的大衣外套脱下,反过来盖在我们两个人身上,将我的头轻按在他的肩上,从怀里摸索出来一块怀表瞟了一眼,随后轻声说:“很晚了,睡一觉吧,搭档。一觉起来就到了。”

我叹了一口气,“眼下这情况,危险不远不近,你叫我如何能安然入梦。”

白厄眨了眨他的蓝眼睛,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随后说:“睡不着的话,我给你唱首歌?”

随后他清了清嗓子,在我耳边低声唱起歌。

“昨夜你对我一笑,到如今余音袅袅……”是斯缇科西亚的流行曲,《昨夜你对我一笑》。边唱着,我能感受到他的手搭上我的肩膀,像哄小朋友般一下一下轻轻拍打着。

“我变作一夜小舟,也随着音波飘摇……”

“昨夜你对我一笑,酒涡里掀起情潮……”

他的声音朗朗而温柔,我的鼻尖又尽是他大衣上的薄荷香味,偏头看着他线条明显的下颌,不知不觉竟然真的有了些困意。

“我变作一片落花,也随着漩涡打绕……”

音落,歌停,视线模糊,列车的轰鸣逐渐远去,我亦坠入沉眠。而等我再次睁开眼来,果然如他所说,白昼已至,我们迎来了新生活。

 

六、

如今想来,那段在外头的日子真是有惊无险,顺利到我都觉得大抵多少有点不真实。阿格莱雅选择让我们来树庭住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里大多是学者与贤人聚集的学术圣堂,管理也脱于中央之外依靠独立的教育体系自行运作,除非真的要打一场大仗了,否则凯妮斯的书应该还没那么快伸到这里。

我们在这里被那刻夏与风堇带着,倒是好像又过上了大学那般的生活。左右无事可做,我与白厄便偶尔去树庭了蹭各个专业的课。有的教授是树庭的红人,若是走正常报名流程还不一定能选上,倒是让我们免费蹭到了。我们又一同在大学校园里散着步,我走在前面,他落下我一点。我们谈论着那些专业课程,排列一个个我们蹭到的名师讲堂,艺术鉴赏、哲学社科、音乐乐理,诸般种种数不数,外头或许正为了某件政治事件而弥漫着不安的火药味,我们却同树庭的贤者们一起沉溺在书海里,纵使那段时间我已有些厌倦阅读,也不得不重新拾起书本,只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时光。我们共同在大学校园里散着步,和每一位年轻情侣一样在属于爱情的节日里里跑去槲寄生下互相交换一个吻,我们在树庭两人第一次都拍了合照,他依旧穿着西装与大衣,我则尝试了时下在年轻女孩们之间流行的西洋风连衣裙,穿起来倒是比我想象中要好看多了。我难得有一点闲暇心思抹抹胭脂水粉,和他一起来到照相店,面对着那奇特的机器时,不管是我还是他都不免有点紧张,大抵是因为这都是彼此生命中第一张照片的缘故罢。那个时候这样的黑白照相机已经开始流行起来了,照一张也没有以前那么贵,于是我们各自又照了两张单人照片交换送给了对方,那张小照我至今都好好保存着。我们又喝起杜松子酒,因为树庭没有几个人存了茶叶,于是两个不胜酒力的人又变得醉醺醺的,大半夜地在公寓里发疯,大哭又大笑,他高声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便又大叫着回道“千金散尽还复来!”,只因这将近三十岁的时光如此宝贵,不论是为了敬这是我们人生中以二作为开头的最后岁月,还是敬我们依旧自由的头脑依旧和平的生活,敬依旧未死的身躯——但愿我们可以永生,相伴到世界尽头看看我们为之沧桑因之沧桑了一辈子的地球究竟会变成何样,后人究竟会如何评价这个时代如飞蛾扑火开启逐火之旅的我们——敬这颠沛流离的时代,敬这动荡不安的世界,敬第一批理解翻译加缪叔本华尼采马克思并因此而不断选择存活下来的我们,将进酒。所以将进酒吧,我们拉上那刻夏与风堇,拉上我们在树庭认识的新朋友,满座高朋,静夜无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将进酒,因为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将进酒,因为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因为冬尽春来春又去飞红依旧人面死,将进酒,因为提笔欲说二三事落腕还休却无言,将进酒,因为快意欲轻蓬蒿人却无一不是飘零命,将进酒,因为对于生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来说,自古贤者多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醉酒如烂泥般醒来的第二天,我看着躺在我身边的青年的睡颜,他的面庞沐浴在世界里另一头与内陆截然不同的暴烈而灿烂的阳光里,纱帘被吹起的瞬间,我低下头在他额间留下一个吻,我们两个身上还未消除的酒气、沐浴露的味道和他身上的薄荷香味交织在一起,在这香丝里,我做了一个决定。

于是等白厄醒来,我只是简单跟他说了我的设想。他刚睡醒听到我的话好像还有些懵懂,一副被打成傻子了刚刚恢复智商的样子。不过这倒也情有可原,毕竟我说的话确实有些跳跃。

我望着他刚刚睡醒睁开来的透亮眼眸,那抹海色上还氤氲着一层朦胧之意。

“白厄。”我说。

“我们去登记结婚吧。”

坐在轿车上前往婚姻登记处的时候,他紧紧扣住我十指的手还在颤抖,他的呼吸还急促得像是刚刚在外面跑了一圈回来。清晨的阳光透过车窗斜射进车厢内,我微微转过头,见到他直愣愣望着眼前的眼神,那一片天地明亮得连我都要被灼烧殆尽——其实这么说也不太准确,大抵在多年前那个集会狭小的会堂里,那隔着数个人头遥遥相望见到他瞳孔里清澈的海光的一瞬间,我便已经被他拖入深渊,命运便是将心脏放进他的衣兜里,被他的温度烧成渗进他每一寸皮肤的死灰。我们本而便是两团死灰,惟有遇到彼此才有幸复燃。所以,我想到刚才出门前的那副场景——

“什么……?”青年皱起眉毛,揉了揉被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好像我说了一句外星生物的神秘语言。

“我说,我们结婚吧。”

白厄的动作僵在原地。他愣了愣,我看到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困惑,在他刚刚睡醒的混乱大脑理解了我这句话的意思之后,他被吓得直接掀开被子弹坐了起来凑近我,我的面前是他那张放大了的俊脸。

“等等…不对,搭档?!你刚刚说结婚吗?”

我抬手抚摸上他的眼尾,“对。你该不会喝酒喝傻了吧?”

出乎我的意料,他并没有立刻欣喜若狂地答应。我少见地看到他没有温和开朗地笑,他微微蹙起眉,很是认真地看向我,他的手覆盖上我的指尖。

“我愿意搭档,一千一万个愿意。但我希望这不是你因为酒精上头说的胡话,你还很年轻还有很长的未来,如果你选择和我结婚,那你的生活会因为改变许多。我不想让婚姻成为你的负担,我也相信我们的爱情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官方认可,我想你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多考虑一下,而我会永远站在你身旁随时等待你转身走向我——”

“笨蛋白厄。”我一把抱住他健硕的身躯,我深深埋进他的怀里,贪婪地呼吸着被他体温烘烤过的空气,“我是认真的。我考虑过了,我就醒得可比你要早好几个小时。”

一阵缄默。

片刻后,我感到一双温暖的大手一把揽住我的腰,将我用力按进他的怀里紧紧抱着,他蹭着我,声音传过来有些闷闷的,还有点哭泣的颤音。

“那就不准后悔了,搭档。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思绪拉回,我再次望向身边人的侧脸,他好像有点紧张,手还在无意识地摩擦着我的指尖,看得我有些失笑。

所以说不会后悔啊,这辈子也不会后悔的。

拿着结婚证从处所出来的时候恰好是正午,外头阳光艳得晃了我的眼,手中结婚证的烫金封面在此时短短折射过一道光,照得我恍了神。真好啊,虽然并不是内陆的官方认可,但我们好歹也是真的结尾夫妻了。

我们顺带在附近吃了饭,随后去附近的公园里散着步。丈夫一直跟我念叨着说他觉得这样对我太草率太不负责了,因为我们甚至还没有去买婚戒,弄得我哭笑不得,最后答应他先去写点婚笺发给树庭的朋友,也就求个仪式感罢了。

丈夫拉着我的手满目绿道,这里不似鹤城那般有温婉水乡的风气,西方的独特建筑在阳光里闪着光,那些由岁月涂抹上的灰斑也仿佛生出了手脚,将要对着过路新人手舞足蹈地道起恭贺来。我们沿着种满了枫树的香榭小路绕着满步,这里很像他家乡的枫树,他说,我说那正好,我们也算是在他的故土上修成正果了。

在那耀眼如火炬仿佛天都橘红三分的枫树下,我停住了脚步。

为什么突然想到要去领结婚证,大概也是因为昨夜那穿肠过的一杯杯杜松子酒吧。我想到他曾在信里对我说的话,在那些故事里,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总没有多少好的结局。红颜多薄命,才子多薄情,就算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总要被悲惨的命运拉开,阴阳两隔。世界晃荡得像半桶水,而我深知,若某日那些被埋藏了太久的战争矛盾忽然爆发,我们都不是那种会躲在逐火军背后甘愿只作为民众的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若我手中的笔终将化作剑刺向我自己,正如我知道他总有一日要踏上战场,除了祝福彼此迎接属于自己的命运,我们不会有第二个选择。我们一起读过黑塞的《德米安》,早已做好了接受命运一切的安排的准备,若你我之爱终要消散,那除了哀叹一句,遥遥相望,我们同世上的每一个人一样孤苦无依。但就在那结局终将带来的前昔,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为彼此挣得一个名分,我不想让这成为遗憾,不想我写下这个大千世界的万般样貌,却唯独忘记了记录在这其中蹒跚跌撞奔向彼此的我们。

“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结婚我没想过别人。”望着他眼底映照着的枫树,我对丈夫说。尽管我未曾说出口甚么大段的告白,但他那么聪慧,何尝不是早在我之前便想过生离死别。

白厄愣了愣,随后他轻轻将我拥入他的怀抱,仿佛怕将我抱碎般轻吻着我的发梢,“我也是,搭档……我的妻子。”

也许是今日阳光太过耀眼照得人晃了神,也许是昨夜醉酒直到而今依旧未醒,也许是枫树与外陆独特的景致给了我当地人独有的赤诚热情地勇气,我扯住他的领带将他拽弯了腰,随后踮起脚,在他唇瓣上轻轻留下一个吻。一个红枫与蜜糖味的吻。

这世上真话本不多,一个无言的吻胜过一大段告白。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紧急去找了好看印花的艺术纸,亲手撰写了我们的婚笺,他半句,我半句,最后用行楷抄的,一人抄了一小半。我们二人均是饱读诗书之人,然而若说有什么想要写予婚笺的话语与寄望,到头来竟变得如此简单:

“y/n与白厄结发为夫妻,许诺余生。愿平安喜乐,万事顺遂。岁月静好,盛世太平。”

 

六、

不过,这些都是旧事了。在那之后内陆局势稳定下来,虽然还是战争不断,但至少对我们这些知识分子的剿灭已经结束了。因为总归是连着家与初恋之地的,我和白厄回到了鹤城居住,重新租下了我一开始住的那房子,这一住便又是两三年,直到现在。

离开一年有余,鹤城的模样倒是没变化多少。我们两人也都重操旧职,虽说已经结婚,但感觉与之前的日子也没差多少。我与我那些在报纸上互相唇枪舌剑的老对手们都应该要感谢我的丈夫,因为我常常忙于写作,对于家里的事物没有多少功夫多操心,还是他负责起我的起居,支持我写我想写的东西。我经常伏案写作,脖子和肩颈总落得些小毛病,时不时就发作一番,不致命,但总惹得人心烦,就跟世界上每一种生活中琐碎的烦恼一样,也是我的丈夫替我按揉,在我保持一个姿势写太久时过来提醒我该重新活动一下。白厄总是会在我垂肩垂被的时候投来一道潮湿的目光,某一天他忽然开始老往中医馆跑,也去城里新来的外学大夫里,我一问,才知道原来是给我去找能缓解疼痛的药膏去了。我感谢丈夫的付出,他对我从少女时期一直到现在的种种包容,他曾说,如果我想要无理取闹,我可以把他的头发一夜提成光头都行,他无所谓。但我倒是很不能接受这个提议,因为那样就和军政府里其他上年纪的军界老狐狸长得一模一样了。即使最后试了许多种方法,身体上小打小闹的疼痛还是没有缓解多少,大概人这一生对很多事情总没有什么办法。不过后来,因为他又被阿格莱雅重新召回,工作也开始忙碌,我们便请了一位女佣来家里,因为我们两个都十分忙于事业,女佣倒是没什么大事可干无所事事地在家里摆摆这个花瓶擦擦那个桌子,我看她实在无聊,便经常给她放假,到最后发现放假放太多了我都习惯自己一个人随便应付一下晚餐了事了,所以干脆也不请女佣了。现在想来,倒是有点好笑,我还多有抱歉,因为对那位女子放假岂不是无妄之灾,放到一半就被辞退了,实在是无奈之举。丈夫倒是越来越熟悉这里的生活了,以往他还总要问我各个节日是什么时候,如今

雨停了,我的思绪回到现在。月光照着那蜿蜒的石板路和两旁褪了色的建筑,远远地我便望到家门口从庭院里的一树玉兰,我收起油纸伞,快步走向家门。推开门的一瞬间,我惊喜地发现客厅的大灯已然被打开了。闪身进入家门,我一眼便忘到坐在沙发上的那个身影,把包好的小菜放下,我鞋也没换就朝他跑去,扑进他怀里。

“你什么时候到家的?”我从他怀中抬起头,望着他带着笑意的眼睛,他的手搭在我的腰上轻轻拍了拍。

“也才刚回来不久。唉,今天有个文件出错了,显示有一批次军用器械走向模糊不清,我和阿格莱雅忙上忙下,现在还觉得头有点晕晕的。”

我在他额间吻了吻,摸了摸他的额头,“听起来很辛苦。还好也没发烧,要不要吃点阿司匹林?”

他摇了摇头,随后将我抱住,在我侧颈处蹭来蹭去,有些痒痒的。我偏头,只能看到他毛茸茸的脑袋。

“不想吃。□□给我抱一抱就好了……”

我有些无奈,他分明便是在借口多抱一抱我的。但偏偏无论多少次,我总是要纵容他。

我抬手回报住他,揉了一把他的头发,“别告诉我你和同事们吃过饭了?我刚刚从酒楼买了点吃的回来。”

“没吃…”他抱着我的手又紧了紧,“一天都没吃,搭档,我要被饿死了。”

“噗。”我一下笑出来,“有这么夸张?”

“真的。”他从我怀里抬起头,我们凑得很近,他手掌的温度透过旗袍也能清楚感受到灼热,他的眼睛却是那般沉沉淡蓝。我敏锐地发现他的眼眸中有一丝异样的情绪流露,像平静的水面被掷下的石子激起涟漪。我们相伴了那么久,我知道他一定有话要对我说。

我多留了不少心眼。然而一起用饭时,他也还是平常那副模样,照往常那般谈着现在的局势,谈着他工作上各种烦恼和同事们闹出来的笑话,我未有看出有什么不同,心下疑虑,但也只得暂时按下,又有些庆幸也许是真的没有什么事发生罢。平淡如此,不正是我们每人相愿的么。

夜深露重,寒凉浸体,屋内黯淡,惟有对窗明月洒下的光泪与一盏青灯摇焰伴我,还偶尔带来温暖。我本应趁着清闲时快些把手头的文章作个完结,然而每每抬起笔忘到那空白的黄纸,眼前却又刻刻闪过丈夫眼中那一抹比往日更浓重的蓝,心下诸多猜疑不断,脑中万般别离场景,心烦意乱,盯着那些已经写下的字句和笔尖在油灯下的影子发了许久的呆,却是怎么也想不出要接着写的文字了,墨水从笔尖滴落,差点晕乎了先前的字迹,也未曾有心去情理补救。我抬头又与那一轮月亮对望,八月夜的月亮不能说有多亮,淡淡地飘忽着,倒像离人分了数十年一点一点洒下的薄泪,我望着,望着,寻寻觅觅,好似要在那一圈白茫中找寻到那人心中的絮语,最终只望见悠悠掠过的寒鸦与云,心中也浸满了冷冷清清。一声叹息吹散了油焰,我披上外袍,想去外面散散步。

镜湖依旧那般静谧,广阔,看着偶尔涌起的水面,心里却未平静不少。我又站定在那颗青柳下,路灯照亮了空气里漂浮的飞虫与尘埃,大概人如蜉蝣,也是这般别无他法地扑着虚假的灯光。

这本是一次普通的散步,直到放空了灵魂而无所感的静谧中,我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我愣在了原地,因为我不用转头去看,就闻到了他身上那熟悉的薄荷与胭脂香,那是他经常为我梳妆时蹭上的。

“……”

我的余光里已然出现那抹藏蓝的身影,视线却仍旧不动地盯着面前一根漂浮着将湖面截成两半的柳枝。多么奇怪,往日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相伴入眠,而今我们也并肩着共沐同月,却好像一时间彼此相隔甚远,都已经孤苦无依了。

最后还是白厄先开的口。

“□□……”

我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不知该不该感谢自己有与他太过相似的灵魂 太过依赖的习惯,太过理解的心灵。他什么都用不说,只要如此沙哑而不确定地在深夜杨柳前唤我一声,我便已能知道他想要对我说些什么。

“你要走了,对吧?”

“……嗯。阿格莱雅前几日便说了这计划了。”

“阿格莱雅确定这一步没走错吗?鹤城好不容易才换来这两三年的和平,民众已经不想在打仗了。”

“是啊,天下谁人不是心神皆疲。可就是有人不想人我们有安生日子过吧。早在半年前,就一直有当局政府和逐火军政见不合的消息,他们嫌我们的权利太大,手伸得太远了,只不过风言风语一直被阿格莱雅用[金线]压下来了而已。”

如此熟悉的情节。党派合作又同盟破裂,于是内战开始,就像我所见过的每一本写于黑柴战争中的小说一样,结局总是如此。无论重来多少遍,人类总会选择兵戈相向,亲手打碎自己和同类对美好的幻梦。

“所以现在是连[金线]的那群新闻学专家都没办法了?”

“……”他叹了一口气,“你我都知道开战是早晚的事,估计也快了。阿格莱雅希望我们提前部署兵力做好准备。”

我转过身看着他,被风吹起的柳枝刚好划过了我的眼角,随后随着我的面颊坠落。

“去哪?”

“暂定计划是下南洋行进,随后北上,可以先补充兵力再绕过他的主力军。”

一阵无言,好似因为我们从前已然探讨过太多生死,对离别看得太开,我们已然手牵着手,站在那些哲学家的肩膀上看透了人生的谬误,比谁都更弄用语言安慰自己,劝说自己死亡不过是另一种重逢。我们已经设想了太多次有朝一日我们会离开对方的模样,以至于当这个时刻真的来临时,脑中有千言万语却又说不出,千万种表达已经在往日那些相伴的日子里便已说尽,那些对分离的演练,到此刻竟一句都用不上。

楼前暗绿分携路,一丝柳、一寸情,可怜我们二人也同无数互相送别的人子一样,空折柳,却没有一次得到了留。没有那些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甜言蜜语,我遥遥望进那双我已经看了无数遍的眼眸,一如当初那年我们无意间的对视。

“那就去吧,早点回来。”

“我等你回家。”我说。

幽幽听风声,心痛无处言。相融目光里的那些情,全都只嵌在了残月和青柳中。

八月将尽,这座北城的柳树,已有几片绿叶憔悴了。

 

七、

与妻书:

吾爱亲启,卿卿如晤。

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大抵已经与你在镜湖旁相别,此刻已经踏在旅程的途中了。

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还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也许还在车上和万敌他们打打闹闹。而当你放下这封信,将它珍藏进你的小盒子里,等不知过了多少年岁再拿出来重读,我或许早已不知道是地府里的哪一条冤魂厉鬼了。我不信所谓阎王孟婆,可此时想起也不免有些担忧,若是真有那忘川水、消忆汤,我唯独的担心的便是我喝下后会忘记你。

写下这封信时,我的心就像我当初为你写下那封表白时一样,纠结又忐忑,搭档。哈哈哈,如今过了十年有余,再次叫起你这十几二十岁时的称呼,仿佛一瞬间我也年轻了好些,心中那些已平息成务实之愿的少年意气却又重燃起来了。

天地不过一叶我,堪配轻舟。人生空余一墙柳,莫问离愁。我亲爱的,我并不怕与你离别,因为我知道你的目光总随着那一轮明月伴我左右,我们这个时代,人能得到、得到后能攥在手里的东西太少,对你,我现在奢求这一点便足够。然而我唯一担心的还是你,我担心给你的这封信,搭档。我一直都知晓你无愧于“开拓者”这一称呼,你和我,和那些所有同志一样,是第一批踏上逐火之旅的人,我们有着相同的理想,而你的意志远比我要更坚定,你一直都是我心中的英雄。可我又那么爱你,看得清你心底那些涌动的柔情,我唯恐你原本对你我二人离别平静以待,这封信却又会搅乱了你的思绪让你伤心——当然,这也许也就只是我对你自负的担心罢了。可我又实在不舍,若一切顺利,清晨你已与我在镜湖旁面对面亲口道了再见,可我却还总是贪心地觉得不够罢。这一句“再见”能承载得东西太多,能直接显现出来得却太少,而我想要对你说的话,却千言万语也说不尽啊。于是我抱着这般自相矛盾地心态,在每个你未曾看到的夜晚借酒浇愁,最后还是决定泼泪洒墨写下这封信。虽说是男子,我却从来不是一个善于掩饰自己的情感的人,写到开头时,我想到我们或许此生不能再相见,泪已落了数滴。

天若有情天亦老,然而你我皆知宇宙的年岁无穷无尽,所以纵使老天已赐予我与你相伴相知相爱相守的数十年,爱到如今,这分离的一刻却总也要到来了,而我还贪心地嫌这段年岁太短。当我们分离,这国家广袤的土地与高耸的山脉便横阻在了我们之间,春还有桃花,夏还有蝉鸣,秋还有落叶,冬还有飘雪,内陆的雨仍是年年地下,可朝来甘雨夕便去,你又停留在哪一方呢?你偶尔会抱怨你也开始长皱纹了,但在我看来,还这么年轻,搭档,我还想看你与我一同白头的模样,我只愿我有幸能与你长相守。可如今对于那些政府里高高在上的人来说,我们逐火军不过是狡兔死走狗烹,遍地腥风血雨,满街凶狼恶犬,你我皆知,我们又怎能捂住耳目安守生活呢?

我唯一担心的,便是若我真的远离人世后,你会不愿回头,万丈红尘,却一直在空等我的归家,我不愿自己让你如此苦痛。可是,我又不想让你忘记我的存在。时间会冲淡一切,若在那命运尽头,你活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模样,答应我,至少还让我在你的脑海里留有一点余地,至少还模糊地记得我望向你时的眼眸,好吗?

如今想来,尽管我们的相爱令如今的分别肝肠寸断,可我却一点也不后悔,y/n。当初十九岁时狭小会堂里的那回眸一瞥,似乎便早已断定了如今的沧海桑田。与你自十九岁来一直走到如今的年岁,那些过去的一切,与你有关的一切,却仿佛还都历历在目地在我眼前上演着。我还记得那个中秋我说出那些莽撞的话后,你有些泛红的脸颊。大概那时我对深陷你爱的命运便已到来,毕竟我比谁都知道,这世上真话本不多,一位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告白。如今我远在他乡,眼前却还能清晰地浮现出我们小家的模样。庭院里的那一树玉兰,满盆剑兰与紫藤,花季到时,无一不是交相辉映,勃勃生机。尤记得一个夏季,你曾从外面抱回来一束蓝色的无尽夏,你说它们与我的眼睛很配,我却想说若不是你手中的花,我不愿我的眼眸映出甚么百媚千娇来。推开门,便是一个有些狭小的客厅,横梁有些古旧,散发着木头的味道。窗沿前都摆满了你我二人收集的艺术品,沙发上铺着你从集市里淘回来的棉毯。再往里走,便是书房与我们的寝居。寝居靠着后院,恰好能望见后院转角栽着的那株残梅,如今也是长得越来越好了。冬天落雪时,我们共同坐在窗前,无话不说,无话不谈,即使相识十年之后,也同刚步入成年时那般稚嫩而热切亲密。窗外的红梅在你垂落的发间影影绰绰,我牵着你的手在庭院里散步,白雪染尽了你的发,晶莹剔透如露珠,我想我们此生也算共白头。你喜欢雪,你说像我的头发,于是我便也爱上了它们,照镜子时,我会想着我脸上爬满皱纹的佝偻着背的模样,却不用费心在想象里描绘我苍老时头发的变化,只需稍稍想想自己老去的脸,我便能得知原来与你走到最后的我,会是这般模样。

我终于还是买了对戒。一年前结婚时,因为我们二人经济上都拮据,你又说你不太在乎这些东西,于是也便一直耽搁。可是我总是不甘心,我觉得我负了你,没有给到你其他人能给妻子的东西。我私底下背着你去珠宝阁看了不少款式,当了好些东西,又攒了一段时间的钱把它买了下来,想着找个时间给你当做惊喜,谁知时间如此之快,造化弄人,我在今天凌晨才悄悄出门急急忙忙把它拿了过来。你现在大概已经看到了罢,就是压在信封上的那枚戒指,我想你也许已经戴上了?我特意挑了许久的款式,钻石与镶嵌工艺都经典又素雅,我想你会喜欢。今天早晨,我思考了许久,还是没有当面送给你,因为我怕我看到你戴上戒指的模样,想起我们当初牵着手在香榭小路上的那一吻,我们终究没能顺遂相守的未来,我会很不争气地在原地落泪,不想跟阿格莱雅他们走了。对于这一决定,我想我并不会后悔,大抵罢。我如今唯一遗憾地,便是未能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未能亲手为你戴上这枚戒指。

我终究不能再继续写下去了啊!因为想到夜已深,我又确实该早些睡,未明天的旅途做好准备,尽管我还有无数的话想要对你说,我却不能再继续提笔了,你会理解我的感受吗,□□。

尤记得镜湖旁那围着湖泊栽了一圈的柳树,多少次我们曾共撑一把油纸伞在绿影下散步,而今竟和那些诗词里的一样,又让青柳见证一对眷侣的离别了。我今夜便想好了,到了明天会折一只柳赠与你,可是陌上无穷树,折尽向南枝,又怎能将我的不舍表达透彻啊。

我走的时候,已经八月底,秋天快要来了,杨柳也要垂落了。也许,如果命运尚且存有一丝柔情,或许在柳树再青过几回后,我便会再次归家,再次拥你入怀,而我惟愿这样的结局会是我们的最终。若不幸也无妨,你的目光,你的亲吻,都如印记落在我的眉宇与灵魂中央,若却有来世,那便让我寻着这印记,再次于人群中找到你吧,搭档。

咫尺天涯,无法再陪着你走下去了。我最敬爱的无名客,我永远淳衷的开拓者,我终生的挚友,我的搭档,我的妻子,我的挚爱,y/n,诸多笔墨,无法言尽,而今终于还是要说道别了。

无论天上地下,愿我们再相见的那一天,平安喜乐,万事顺遂。岁月静好,万世太平。

你的丈夫

白厄

 

八、

我又想起当初他给我写的那封信,拿出来重新读了读,终究只是轻叹一声。我没有哭,过去几年里,我的泪早就流尽了。

在他走后的第二年,内战爆发,鹤城便也沦陷了,我在几位作者朋友的帮助下再次逃离首都,来到南方的一座小城定居,一住便是住到现在。

我们分离的头一两年还保持着断断续续的书信联系,我们仍旧向以往那样,在书信里交流着最近的生活和见解,以字相伴。然而直到鹤城沦陷那一年开始,我搬家后,怕他若是回来会找不到我,便冒险托信得过的朋友往他那边捎了封信,但最后信被朋友原封不动地拿回来了,因为他们的驻扎地早就改变了,如今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再往后,战火四起,想要再寄信联系是不大可能了,我隐居在这城里,只能祈求老天保佑我也保佑他。

今年已是我们分别的数不清第几年,我的容颜早已逐渐逝去,然而除了叹息,这些年来我却也未曾能做过什么事。南方小城的梅雨季比鹤城缠绵,我在街角开了家小小的旧书铺,兼卖些自己写的短文稿。

我换了笔名,依旧写着文章,但是已经不写批判了,尝试写了一本又一本地小说,也不乏有爱情题材的,全都不可避免地有着我们的影子。我写如花似梦,好似我们短暂共处的那些年月。十年,不长也不短,却刚好足够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占有一块重量。我写,笔下的主角如何爱,如何恨,全都不可避免地有着我与他在一起时的模样。我恨我们都看得太过透彻,以至于流泪时不知该不该说自己悲伤,到头来,我们其实什么也没看透,我们还是像俗人一般,为了生离死别嚎啕大哭。可我依旧写着,希望这样我创作出的角色们,可以当做我们爱情的相续。这里的人们大多没有受到过什么教育,书卖了出去,偶尔只听到几名外地来看着有些像知识分子的人讨论我写的很像前几年那位“无名客”,然而我也只是笑笑。有时爱听这些爱恨情仇故事的小女孩跑过来问我,故事里离去的那个人还会回来吗,我自认能言善辩,却在此刻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冷清化一场,最后只剩那些字间残花。笔下可选的字浩如烟海,我却未能再详撰片刻团圆。

冬去春来,院子里的玉兰花开又颓败,原来一个人的生活如此孤寂。偶尔闲暇,整理下带过来的旧书摆在门厅里,居然在无意间发现了那本诗集,是我当初赠与他的那本。我记得我们同居后,两个人的书便都混在一起放了。打开一看,书页已经泛黄,泛着发酸的霉味,里面夹着半折已经干枯的柳枝。

这几年间,我不是未曾见过他。有一次,有一路逐火军军队行军时路过这个小村落,在村子附近扎了营,不少村民都敢去凑热闹送点物资,我也去了。那个寒冷的夜晚,我提着一篮子干粮交予在门口的守卫,登记好名字后,我转身欲走,然而就在我抬眼的一瞬间,远远地,我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穿着那种高级军官的服装,还有披风,显得他高挑又帅气。我注意到他的头发似乎变了,头上那两根翘起来的头发没了,变成了那种随意一抓有些凌乱地发型,长得也更长了一点。我有些不可置信,他正在跟身旁的一位女性军官谈话,表情有些淡漠,而我盯着他那双低垂的蓝眼睛,愣了好久好久的神。直到他仿佛似有所感地抬眸,我们视线相撞,即使隔着一段距离,我还是看清了他眼底瞳纹细微的颤动。

他张了张唇,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然而他旁边的女性军官好像下达了什么紧急命令,最终他只是默默望着我,随后垂眸叹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姑娘,姑娘?是还有什么事要我转告吗?”站岗的卫兵很是不解地望着我。

“没事……你们那个男军官,他叫什么啊?”我指了指白厄转身离去的高挑背影。

“你是说卡厄斯兰那长官吗?他很帅气对吧,每到一个村子,就总有人要来问。但是卡厄斯兰那长官好像已经结婚了,他的名字好像也是化名,虽然谁也不知道他妻子是谁。”

这匆匆一别后,余下的几年里我们再未相见。时间向前走,战争越来越激烈,那些年我和每一个人一样忐忑地入睡又醒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便会死于枪林炮弹。城里新认识的朋友,我早该放下了,现在战争这么激烈,他又是军官,也许早就已经葬身火海了。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就这样放下执念,随波逐流地向前走,那该有多好。可十年情分,岂是说舍弃便能舍弃的?我仍旧记得我们初始的对话,记得大学校园里在湖边亭里改的那些稿子,记得我们在鹤城里共同走的每一段路,记得在外陆领导结婚证出来时那一瞬间的阳光……诸般种种,我记得我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刻。这烙印如此深刻,又岂是说消散便能消散的?

战火终于还是蔓延到了小城里,我什么也没带,只拿了那个小木盒,里面是我们的书信和他送给我的那支发钗。我拿着小木箱跟大多数妇女孩子们一起躲在防空洞里,冬夜很冷,手指被冻得发僵,好像能在木盒上划出划痕来。后来逃跑下山的途中遭到了一次小小的埋伏,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在天有灵也不愿我们唯一剩下的回忆被毁去,一颗子弹朝我射过来,我下意识地拿木盒挡在胸前,但是弹道却擦着它的边飞了过去,只留下一道不浅不深的划痕。那是你在保护我吗,我的丈夫?纵使我如何相信唯物主义,崇尚科学,奉行无神论,这一瞬间我多么希望灵魂与那些神祇都是真实存在的。

三年又过去了。内战终于结束,逐火成功,国家重建,当初我们期盼的太平盛世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开头,可我却依旧没有听闻他的消息哪怕一点一滴。时代在往前走,我和这个世界全都踏进了新世纪的洪流,惟有他被留在了过去的原地。

我不知该如何诉说,离了他,这十年的生活我仿佛也没过过似的。恍恍惚惚,一个人便也那般走到了现在。没有他在我身边,我已经不知该如何再去挖掘那些生活中的细节,不知该如何再抬起笔写一些优美放的散文。

小村里也有湖与湖边柳,我卧室的窗子恰好能望见那一排有些佝偻的柳树。望着它们青黄相接,绿了又谢,湖中鸳鸯相戏,大雁相伴飞去远方,惟我仍驻足不动,只有相望。花谢花飞,红消香断,如今又有谁来怜我呢?我过了中年,已经将要逐渐老去我的手指也终于皱了皮肤,生命的流逝如此明显,而每一天每一夜,我还望着那月亮,祈盼有人能乘月而归。我的未来已不再冗长,可我迷路的爱人又走到哪里去了呢?当我们再见,他还说说我年轻吗?桃李明年能再发,而明年又明年后,这闺中又有余谁停留呢?若他再不归来,我们只能在命运的尽头重逢了啊,我该为此感到庆幸吗?

我的朋友们又再次劝我放下,我堪堪觉得自己在做多情种啊。你如此轻飘飘地便离去,我甚至连什么死亡通知什么骨灰也没收到,徒剩了我自己和那些被我寄托在明月里的回忆当做了你的遗物。一年三百六十日,梦见你却不余二三十天,我渐渐地要把你忘却了,却又丝毫不能望。如今想来,那婚笺上的寥寥数语,倒是成了我们最终封笔的遗愿。我追你忆你,月下独酌,我喝茶,也常常杜松子酒,如今工业都进步了,喝起来已经没有汽油味了,每咽下一口,我都好像能在朦胧间看见你的模样,仿若病入膏肓。

我不恨你,也不爱你,十年的岁月如此漫长,山河动荡,血河隔在每一个人之间,死亡并非你只所愿我不是不能理解。我只是为我们感到惋惜,那些自以为还尚可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互相回忆的鲜活过去,如今也只沦为了我与我自己的老生常谈。如今我只是哀叹,我们终究还是和那些小说里的结局别无二致,也许这个时代不沾染生离死别,便称不上是什么刻骨的爱恋。我翻阅着那些我们曾经的通信,读了一遍又一遍那两句他曾写下的诗:“天地不过一叶我,堪配轻舟。人生空余一墙柳,莫问离愁。”,仿佛又看到十九岁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站在我面前冲我笑着。我把纸页翻了烂,却找不出一点重逢的痕迹。我今生已不在寻觅,对我们,我只余叹息,可我又该找谁去借那一纸相伴的年华?

不知道第几个春天又到了。某一天夜晚,我从我已许久没用过的首饰盒里翻出来他当初送给我的那支发簪。我难得有兴致再次挽了发,戴上那支簪子。对镜自看,我发现自己的脸又老了许多,这才恍然察觉,自分别起,十年又过去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如今我与他,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半入梦,好似回到了鹤城家里的书房里。一个人坐在书桌前改着诗稿,明月洒在他身旁的那杯毛尖锋里。梦中,我悄悄走进房间想吓他一跳,没想到被他识破了。他抬头朝我笑着,我看不清他的样貌,却在朦胧间知道他就是白厄。

一别而今,我们却未曾换几度鳞鸿。翠羽依旧,只是有人失了约。

走到现在,我知道所有欢笑,所有眼泪,所有喜悦,所有痛苦,到头来全是虚空一片。因为人生有限,我等的那柳枝,绿了几次我便不能再看到了啊。

长风四起,那柳丝飘荡不落,栽满愁。

而我想退回十八岁时集会的那个礼堂,在一切开始之初,我放声哭泣。

 

九、

八月依旧下着雨,这已经是不知道第几天的潮湿弥漫了。

手中的伞依旧,只是伞骨生了不少霉斑了。身上的旗袍依旧,只是有些旧了。无边丝雨细如愁,行走其中,却是无言以默。

柳枝不知青了几轮,游丝依旧带着那飞絮扑进了绣帘,落在了痴情人的指尖。促立湖边,抬头望,碧水依旧映着白云,水天一色,望着蓝,心翻不矣,自从他走后,每见到海与天,我都总会想起他的眼睛。

无边丝雨细如愁,冷冷清清地飞着发,悠悠听风雨,全在愁离。远处的浮云飘得太远,放眼望去,远处朦胧住山尖的细雾和他,都是那么的相望相识。而我早已不知该如何期盼说再见。

“一别而今,换几度、鳞鸿翠羽……”

回首城北旧事,转碧水蓝眸,空余一面粉墙接柳影,人憔悴,月团圆。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好似突然收紧般刺痛了我一下无意识间,一滴泪落了下来。

“滴答”一声,它汇入那无边雨幕。视线模糊的瞬间,眼前的烟雨好似开始扭曲、倒转,我的灵魂飘忽天外,远远望着那身穿白色旗袍女子的一身白色倩影。油纸伞被人轻轻旋转,柳枝扫过,都被雨幕化开,成了画布上的一抹墨彩。

远处,另一重藏蓝的高挑色彩渐渐靠近,靠近,与那抹白融为一体。他化开一道深蓝高抬,转眼间便在线条末尾握上了一点翠绿,横连在那白色之间。

雨停了,世界在此刻变得透明,好似悬结在梅花上的一层冰。一片寂静中,那人的呼唤如此清晰,不知是来自于柳树下身侧空出的寂寞,还是来自我心。

“詹玉的《长亭怨慢》,我认的没错吧,搭档?”

……

远处孤舟从此逝,只剩剑般舟尾划开的一道水痕。

湖边的柳,自风与晴一别,自云与雨一别,自花与鸟雀一别,自明月与赏月人一别,黄了又绿,绿了又黄,几度又翠,却不知可曾换来些什么停留。

长风四起,推得小舟向前急促得走了几分,舟中人的话语,似乎也被吹漏了一下,散在长空里。

无名的游子,你在哪一方停留?

远处忆中,旧城旧湖,那一墙柳枝之下。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