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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5-08-27
Updated:
2025-09-10
Words:
9,405
Chapters:
2/?
Comments:
17
Kudos:
7
Hits:
161

【华栋华】林家栋的进化论假说

Summary:

流水账的小狗暗恋史

Chapter 1: 生物复演说

Notes:

脑髓地狱的梗来自《旧书店街的桥姬》

Chapter Text

说来有些令人难以置信,但林家栋想不起来自己第一次听到刘德华的名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的未来老板因《猎鹰》一炮而红时,他已经十五岁零好几个月了,正值青春最聒噪,荷尔蒙乱飞的年纪,身体还没完全长开,偏大的骨架撑着副还算发育良好的少年身躯。年轻的头脑神志清明,该记住的事一件不少,送信送餐哪家住几楼,有几个小孩,喜欢吃什么馅的云吞,他全记得一清二楚,偏偏就在刘德华这三个字上出了故障。不过他可以确信,早在刘德华真正成名之前,他就已经对这个名字有所耳闻了。

那时的他正在读中三,白天上课,课余时间则靠着给别人送信跑外卖养家糊口,一天到晚踩着那辆早该报废的单车,在油麻地这个巴掌大小的地方来来回回穿梭得飞快。实际上,整个九龙乃至香港都没多大,八卦消息总是像潮水一样,刚起个涟漪便席卷全城。或许他是在哪个午后恰好听见顾客谈笑间提起:“刘家的那个华仔去考了TVB训练班,”或许他是在某个瞬间在电话簿里瞥见过这个名字,甚至可能比那还早——他记不清了。

每当他又忍不住翻出这段记忆重提一次,带着一副“你听听这是不是很神奇”的表情说给Andy听,对方就会立刻摆出那副标准回应:瞪大眼睛,眉毛微微向下撇,露出一个略显无奈的微笑。

“你又来了,”Andy故意把“又”字拉得长长的,像是面对一个老早就烂熟于心的段子,只是碍于情分还得笑着听完。他会一边摇头,一边用那种看破不说破的语气补上一句,“说得那么玄乎,哪有这么早听过我的名字?”

为什么要这么在乎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呢?明明是个谁都不会放在心上的问题。家栋骨子里是有点爱钻牛角尖,但他也知道,在这种事上较真,不死心地想要找一个确切的起点,多少显得有些不可理喻了。他自己明白,这种执念里头或许这其中夹杂着一些他不愿意摊开来看的心思。就像热恋期的爱人,动不动就要翻祖坟似地追问:“亲爱的,我们是不是早就认识过?是不是命中注定?”光这一世还不够,还要往回倒腾:前世,上上世,再上上一世,两个普普通通的凡人竟也能搞出木石前盟的格局。“亲爱的!或许我们早在几世前就已经结下缘分啦~那时的你是一株仙草,而我是天天给你浇水的仙子…”

家栋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被自己心里肉麻的场景膈应得不轻。人们总爱浪漫化自己与他人和世界的牵绊,搞得好像所有感情都带点命定意味,非得扯出个宿命之说才安心。可人世间哪有那么多浪漫可言?真要有上辈子,为什么就不能你是油烟而她是抽油烟机?一吸一吐日久天长,熏得墙皮都发黄,这不也一样浪漫?

也不能怪他刻薄,毕竟他连一个合理的去追究“缘起”的身份都没有,比当个抽油烟机还惨。爱人们叽叽喳喳腻腻歪歪,最起码到头来能拿政府发的纸来撑腰,那叫爱情,而他人生里头与老板最像亲属关系的时刻,是他出现在老板的强积金表上;最像家庭成员的待遇,是年底报税的时候名字被归到天幕公司支出那一栏。Andy说他玄,他倒觉得活在这种惦念中才算踏实,生怕一松手,就把那一点不知从哪儿捞来的意义给撒了。

好在,好在哪怕不扯什么前世修来的缘分,这一世的两人起码也有个能在公开场合大大方方说出口的,足够打动人心的开端。什么公司濒临破产啦,员工不离不弃啦之类的,这个故事在媒体前讲得多了,倒也给公众留下了一个患难见真情的印象。最开始是报纸采访,后来是电视访问,再后来是各类剪辑号拼贴合集,只要说到林家栋和刘德华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段陈年往事就会像复读机一样被摁下播放键。有时采访记者话筒还没递上来,Andy就已经开始自动播放:“那时公司遇到了很严重的危机,要和人打官司,我是真的焦头烂额。”

家栋插进来:“但我没有走,因为我们是兄弟。”

Andy紧接着再续上:“对,所以我就想着一定要把他捧出来…”

同样的话不知道已经说了多少年了。比起前世恋人今生再续的浪漫设定,这听起来更像是革命战友,硬得仿佛下一秒就能开始播放“斜阳里气魄更壮”。没有木石前盟,没有鸳鸯双栖蝶双飞,整个故事里最像宿命的部分,恐怕是命苦两个字。于是公众留下的印象就是:林家栋这个人,够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家栋本人倒是没什么好抱怨的,就这样靠着所谓的兄弟情如愿以偿地留在了Andy身边,只要再把那些微妙酸涩的小心思捂得尽量严实点就好。

家栋也不是没想过,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才喜欢上Andy的。他偶尔会在看完剧本后瘫在沙发上发呆,脑子里没来由地冒出这个问题,然后就开始一点一点地琢磨:是因为他长得漂亮吗?毕竟那种外形确实罕见,每个角度都经得起打量。是因为他对自己好吗?在人情薄如纸的娱乐行业里,那种能被Andy一直记着,愿意捧着的待遇实在难得。每个因素似乎都可以占一点,但是每一条都像是杯子边缘的一小滴水,装不满他那一整杯深不见底的感情。

思索无果,他也干脆自嘲地把这种感情归为前世:或许早几百年前他就已经看上Andy了。在并不戏剧化的现实生活里,他的这份感情反倒显得诡异。和Andy相处的日子大多数时候平得像白粥,两人没有发生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争吵,对峙,没有情绪爆发,没有相拥而泣。Andy不是他的全部,甚至不是他生活的重点。在这个纷繁复杂的时代,他还有一整面墙的责任等着处理:股票,期货,房租,事业,体检报告,一个一直没回的前女友消息…每一个都足够他精疲力尽了,有时日子甚至平淡得让他都忘了自己还喜欢Andy这回事。

但让他无可奈何的是自己身体的诚实,每次见到对方,那些平时藏得好好的东西就会自己开始冒泡,从心底窜上来。一开始是心口发紧,再接着是呼吸变浅,莫名其妙地耳鸣出汗。他能忍得住不将真心宣泄于口,却压不住神经,那不是恋爱的剧本,更像是一种体质反应,躲不开,治不好,控制不了,解释不清。

人一旦陷入这类疑似幻觉的情绪灾难里,就会想给自己找一个科学点的说法。中国传统的前世今生说他已经考虑过了,听起来太不可靠;英国的达尔文物种起源太过科学客观,不适合他这种主观强烈的精神状态,于是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把目光投向了一些边缘得可爱的理论。那天他去书店买小甜甜漫画珍藏版,无意间瞟见摆在一旁薄薄的一本《脑髓地狱》,乌漆麻黑的封皮上画了颗过于写实的大脑,怎么看都不像是该跟小甜甜同台销售的书。家栋愣了一秒,不知道是哪个粗心的店员一股脑儿地把所有日本书刊都塞到了一排,丝毫没考虑到受众面和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出于好奇,他还是把这本书带回了家,结果还真误打误撞地得到了一点启发。

书中提到,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提出过一个叫做生物复演说的理论,大致意思是:每一个胚胎,从最初那个细小到肉眼不可见的受精卵开始,到慢慢长出脑袋,脊柱,四肢,五官的整个发育过程,其实是在重演祖先的个体进化。而梦野久作的版本则更上一层楼,他在书中设想:胎儿甚至会在母体里梦到数百亿年的生物演化过程,这场超长梦境会被记录到胎儿的每一个细胞中。举个例子,如果你的先祖是一条鱼,你的细胞也许会记得水流冲击腮片的触感;如果你的先祖是一只猩猩,你的细胞也许会记得香蕉被同类抢走时的愤怒,以及哪个树杈坐久了咯屁股。

“所以说,”家栋一本正经地放下筷子,“我的先祖可能是只青蛙,那时候就听过你的名字,然后细胞带着那时的记忆一路演变成了现在的我。难怪我会这么熟悉刘德华这三个字。”

Andy表情极其复杂,把头渐渐从碗里抬起来,像是目睹自家狗吃了他煮的走盐鱼丸河粉后开始讲量子物理:“你什么毛病啊?”

家栋沉浸在自己的假说里,自顾自地又开始思索起来:老板几辈子前肯定不是什么青蛙啊鱼啊猩猩啊一类的低阶生物。他这一支应该早早地就进化成了智人,从25万年前起就走在了时代潮流的最前端,当大家都还在甩着长臂在洞穴里打架的时候,他已经在组织演唱会了。所以现在到了21世纪,其他人还在普遍摸鱼偷懒不想上班,Andy就能站在镁光灯下当天皇巨星。

当天晚上家栋就做了一个梦,梦境背景是远古时代,苍茫大地一片荒凉,Andy胡子拉碴,腰上围着一圈绿叶,打扮得像个走错片场的原始模特人。而他本人则是个绿油油的青蛙,蹲在Andy脚边鼓着腮帮子东张西望。

一支新闻队凑过来采访。

Andy:“当时公司遇到了很严重的危机,要和人打官司,我是真的焦头烂额。”

他:“呱。”

Andy:“我兄弟还不会说话,他的意思是他不会离开我。”

他:“呱。”

这套生物复演说虽然听上去离谱,好歹还能勉强挂在进化论的大纲里,不算完全脱轨,但这个框架可箍不住思维如脱缰野狗时的家栋。比如之前Andy的电影拿了奖,风风火火地摆了个庆功宴,请了一大票明星朋友和粉丝来一起庆祝,乌泱乌泱地围在场子里。家栋刚进门就差点被香槟喷到,于是他拎着酒杯闪身躲到角落,一边小口灌着酒一边假装参与社交,实际上眼睛一直没从舞台上移开。

Andy就站在舞台中央,穿着剪裁精致的礼服,眼角微弯,笑得意气风发的同时还带着点不违和的礼貌谦逊。四面八方的掌声像潮水涌过来,仿佛要把他托举到什么神坛上去。人们一个接一个地上台祝贺他,唱歌的,跳舞的,大家轮番恭喜他的成功,夸赞他的相貌和成就。家栋看着眼前的一切,竟然突然有些恍惚,那种情绪不是吃醋,不是感动,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就在那一刻,他的脑子里升起了一个荒谬又庄严的,违背祖宗的念头:老板的上辈子可能是太阳。

不是比喻,是物理意义上的那个离地球一亿五千万公里,表面温度五千多度的天体。之所以会得出这种结论有90%的原因是他喝了酒,脑子已经开始飘了。恒星为什么不能进化成人类呢?谁规定的?看看Andy的样子,大家都爱他,大家都围着他转,他是整个房间里热源最强,亮度最高的存在,这不是太阳,那什么才是太阳?家栋站久了,眯着眼睛朝着舞台看了几秒,心里腾起一种难以抗拒的本能冲动,一种类似于飞蛾趋光的特性,他似乎也变成了微生物,正沿着某种远古的磁场一路滑行。一个声音在他的脑壳里大喊:冲!

于是他就真冲了。

他三两步窜上台,笑得一脸无害地朝着台下大声宣布:“今天我要挑战场内所有女性粉丝!”然后转头对着Andy的脸就亲了下去。眼睛闭上了,角度还挺准,嘴唇不偏不倚地贴上了柔软的脸颊,他还能感受到一点细腻的温热。老板今天早上确实认真刮了胡子。

台下的快门声顿时密集得像扫射,咔咔一片响,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激烈的欢呼,有的吹口哨,有的尖叫,仿佛有人中了大奖,事实是这只不过是林家栋又犯病了而已。Andy站在他旁边,一如既往地专业,又露出了他标准的惊讶式的笑容——眼睛瞪大一点点,眉毛无辜地往下压,嘴角扬起,一个Andy式的,不用破坏气氛的临时演出。

家栋是真的吓到了,一瞬间酒全醒了,像是有人拔掉了他脑内的音响电源,派对音乐戛然而止,只剩自己内心在回响:你疯了!好在理智只用了一秒就战胜了羞耻。他赶紧哈哈大笑起来,拍手,鼓掌,假装自己刚刚只是个在搞气氛与活跃场面的喜剧人,把这一切包成了一个不值一提的玩笑,尽力把自己从即将溃堤的尴尬中救了出来。

他一边笑一边退到舞台边缘,眼睛却还是偷偷飘向Andy。好在台下的人都当这只是一次大胆互动,大家笑得前仰后合,没有人觉得哪里不对劲,没有人察觉到那一秒他真的闭上了眼睛。庆功宴的气氛像香槟一样咕咚咕咚往前冒泡,把这一吻也一起淹没在了喜气洋洋的泡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