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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北方的冬天像一把钝刀,一点点剜着人的皮肤和魂灵。雪下的很大,路上的人都裹得像球,恨不得变成乌龟,把脑袋缩进衣服里,好让风不再割的脸疼。和老棉纺厂只隔了一条街的夜来香舞厅还亮着霓虹,招牌上的灯管坏了一半,“夜来香”变成了“夜来日”,像个豁了牙的老妓女,在零下二十五度的寒风中咧着嘴笑。
我坐在吧台最暗的角落,看着客人们一个个推门而入,带进来雪和风,也带进来钱和欲望。廉价的红色甲油有些斑驳了,我拿起面前半杯兑了水的伏特加,慢慢地啜饮着。酒精是我的庇护所,喝多了甚至能光着身子在外面的冰天雪地里裸奔——当然我并不会耍酒疯,最多是酒后乱性。在舞厅里找个钱包够鼓,看上去又比较老实的男人,扭着腰贴上去跳舞,把他的手按在穿着丝袜的大腿上,蹭不了两下就会在厕所隔间或者隔壁旅馆里滚到一起。醒来之后通常先是头痛,然后是拿钱走人,回到我租的平房里简单冲一下,吃两粒避孕药和止痛药之后就继续倒头大睡。晚上化好妆,用厚厚的大衣裹紧身体,穿着新的丝袜踩着高跟鞋去舞厅上班。狗屎一样的生活方式,但至少能让我活下去,并且还算活的不错。
作为讨好男人出卖身体的舞女,多年猎艳积攒的经验让我能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是什么样的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就像一只变色龙,根据来人的喜好改变自己的性格,喜好,甚至出身,带着“救风尘”心理的人不少,睡完被要钱之后骂我是臭婊子的也罢,我都无所谓了,钱和尊严,从来都是单选题。
只有许墨,那个可以称作我人生罪魁祸首的男人,是唯一的特例。
我现在还记的第一次见他的场景。他那天穿着灰呢子大衣,鞋底沾着中央大街的雪泥,在猩红地毯上踩出一个个潮湿的脚印,如同血泊里开出的,脆弱的昙花。他的步伐太过从容,眼神太过清明,与这里格格不入。我甚至完全无法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其实直到现在也不清楚,他太完美,掩饰的完美,伪装的完美,神的完美。
酒保我们都叫他老刘,总是站在吧台后用永远也洗不干净的抹布擦着玻璃杯,许墨的指尖在吧台上敲了敲,要了杯和我一样的酒,但是不加冰。他摘皮手套的动作很慢,我看见他腕骨上有一道刚脱了痂的疤,新鲜的粉红色,像雪地里被人踩烂的冻柿子,我却莫名觉得喉头一阵干渴。
我连酒都忘了喝,只是盯着他看,灯球炫目的灯光打在他脸上,勾勒出过于清晰的轮廓,和这里那些被酒精和欲望泡得浮肿的脸完全不同。或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炽热,他转过头,我终于看见那双毁了我的未来,又在未来重塑我的眼睛,在华丽的灯球闪烁下显得更加深邃的墨紫色眼睛,如同一个神秘的无底深渊,有着无数钩子,将我的灵魂拖拽了进去。
现在想起来,或许就是这双眼睛,是开启之后一切的元凶。
这种感觉陌生又汹涌,让我措手不及。我经历过太多男人,他们或贪婪或虚伪,或急切或猥琐,但他不一样,他的眼神像初冬刚落下的新雪,却又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沉重和故事感,是掩埋一切的开始。这种矛盾吸引着我,像飞蛾看见了不该在夜里出现的亮光,明知扑过去只有身死的结局,却还义无反顾地振翅。
我第一次主动靠近一个男人不是为了钱,是因为……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说出来幼稚又愚蠢的,文学家们最偏爱的感情类型,一见钟情。我没正经读过几天书,所以搜肠刮肚也说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句子,我只是觉得,如果是他的话,免费给他睡我也乐意。
老刘凑过来在我耳边嘀咕:“看那个生面孔,一副读书人的样子,待会儿你去试试水。”换成平时,我早就挂上职业的笑脸迎上去了,但那一刻我却莫名地抵触,我不想用那些虚情假意的套路对付他,虽然我想发展和他的关系就如同在雪地里种花,注定是活不成的。可我却忍不住想试试,想看看这株不该有的心动,到底能长出什么结局,结出什么样的苦果。
我知道这很傻,一个在舞厅里卖身的婊子谈什么一见钟情,简直比熏人的地摊香水还要假,但我就是忍不住想靠近他,想看清他眼睛里的内容,想了解他腕上伤疤的来历,我好贪心,第一次贪心的想要一个人眼里只有我。
“第一次来?”我转着酒杯问他,故意让声音带着几分慵懒,好压下那些激动,实际上我的掌心都有点出汗。
他笑了笑,没说话。舞池里正放着《夜来香》,破音响滋啦滋啦响,像垂死人的喘息,几个穿貂皮的女人在彩灯下摇晃,廉价的香水味混着汗酸,在空气里凝成浑浊的雾。许墨的睫毛上还挂着从外面带进来的霜,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细碎的银光,让他看起来就像个精致的纸人。
“听说这里的姑娘跳得最好。”许墨终于开口,声音比我想象的还好听,温柔平缓,像绸一样缠上我的脖颈,只要他说,我就能扼死我自己。
我抿了口酒,任由劣质酒精灼烧喉咙:“那得看您想跳什么舞了。”
许墨又笑起来,他这次不只是笑,他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淡淡的烟草味混着雪松的气息将我包围。我的心脏跳上喉头,呼吸都变得困难,我能清晰地感觉到我的脸在发烫,就像第一次收到情书的小姑娘。反应过来之后庆幸自己找了个好位置,他应该看不见我的紧张。许墨伸出那只修长且骨节分明的手,拿起我面前还剩一点的酒,手腕上的疤像是无言的诱惑,让我突然就很想舔。
他的动作慢的几乎成为一种折磨,那个便宜的玻璃杯在他的手里都升值成为了艺术品,许墨转动杯子,他的拇指慢慢的,似有若无的擦过杯沿——那里有我残留的口红印,一个暧昧又太明显的暗示。
然后许墨看着我,我所有的紧张都在他面前无处遁形,他就那样看着我,带着一点玩味的微笑,将杯口转向他薄削的唇,分毫不差地印上那个唇印,将那一点残酒喝了干净。
“不如陪我跳一支舞吧,跳你喜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