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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面
四月的海风并不冷淡,尤其是在地处亚热带的福建。光是站在海岸的礁石边,一阵饱含湿热的暖意就扑涌缠绕住鼻腔,让人竟一瞬间拥有了窒息的快意。天刚蒙蒙亮,村寨里的公鸡开始扯着嗓子叫鸣。王梓旭扭过头咳了几声,蹲在一块崎岖的墨蓝色大石头上继续发呆。他眯着眼抖了抖手腕上的飞虫,盘算着接下来的工作。
刚进入南京的杂志社,上司就派他到福建出差,说是要深入了解当地海岛的人文风貌。
临行前,上司神神秘秘地把他拽到一旁,“梓旭啊,你听说过闽东巫蛊吗?”
王梓旭挑了挑眉。老实说,巫蛊这种东西,他是不相信的。巫为巫术,蛊为蛊物,若母蛊牵引子蛊,爱欲恨意便如蛛丝盘缠其中而难解。然而越是真实就越是虚幻,凡夫情感若渗入其中就必难舍弃。想到这里,他不由呆呆地点了点头。
上司见他一副初入社会的惺忪朦胧模样,爽朗笑出了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小伙子加油干。不过这东西令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还是得保持点距离和敬畏之心,别冒犯到当地人。你要实在感兴趣,等出差回来我好好跟你讲讲其他同行的故事。”
入职的第一项任务,哪有不好好干的道理,更别说是去福建探访人文风俗这种美差。王梓旭笑着点头,心里盘算着已经收集好的资料和工作大纲,等待着那架带他前往南边的羽翼。直至真正踏入机场的那一刻,王梓旭才陡然发觉心中一点淡然的游子乡思。站在廊桥上,微凉的风拍打过他的面庞,四周充斥的是人们或喜悦或悲辛向亲友告别的喊声,脚下是涡轮拍打着机壁发出的碰撞声,却并不刺耳,反倒是一片安详的送别祝音。
B面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我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的一个海岛上。男婴的第一声啼哭划拨了夜空的假面,太阳从东方慢慢升起。母亲便取“日出东方隈,似从地底来。历天又入海,六龙所舍安在哉?”之意,唤我名为晨阳,随父姓谢。此时此刻,千禧年到来后的第一个十年才堪堪过半,周遭世界的一切都沉浸在欢愉和欣欣向荣之中,我的村寨却不同。
它蜷缩在一方之屿,四周葱郁得与绿宝石媲美的木麻黄在海岸边站得笔直挺拔。仲春之时,日晕刺眼迷人的光辉越发叫人难以忽视,就连原本沾惹着凉意的微风都变得燥热起来。天空是远望无边的浅色,两三只离群鹦鹉低低地盘旋在树冠之际,它们在阳光下闪耀着玛瑙的柔光。这样一个宁静而悠远的小岛,总很难与外界五光十色的变换实时接洽,不过时有年轻人乘坐渔船前往海的对岸打工讨生,我姐姐就是其中之一。
我并非独生子,家中姐姐年岁长我许多,父母也因老来得子,都对我极尽宠爱。长到约莫七岁时,父母送我去了村寨中萨满居住的地方。这是一座极大的透天三合院住宅,中留石铺天井,四周乌瓦白墙,马鞍型风火墙头高高翘起,显得傲慢又倔强。抬眼望去,门楣、柱础、台阶都镌刻着细细的博古纹,连梁枋和斗拱上都精雕细刻着梅兰竹菊、渔樵耕读,无一不彰显着主人的华贵身份。这些花纹我倒并不认识,都是他后来告诉我的。母亲紧牵着我的手,我百无聊赖地踢走地上的碎石,一个高大的女人从宅中走出。我睁大眼睛想要看清她的脸,她却朦胧在一片日晕中。剩下的故事我都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她牵过了我的手,母亲的泪水滴在我的手腕,父亲不停挥手说着什么,接着朱门一闭,从此便是现在了。
A面
王梓旭回到民宿,桌上已经摆上了热气腾腾的鼎边糊。主人家知道他吃素,便特地只用香菇、笋干、腐竹和黄花菜来熬制汤底,再将米浆沿热锅浇淋成薄片,刮入汤中煮熟,闻上去香气扑鼻。这里说是民宿,其实和借住别人家中并无区别。不过这临海的二层高脚厝小楼倒也十分舒适,推开窗户就是一望无垠的碧波蓝海。他倚在窗边,右手食指与中指间的香烟摇摇欲坠,但也并未点燃。
先是天光大亮,海面泛起鲜艳的锈红色。紧接着一轮金黄的朝阳从海平线喷薄而出,瞬间金粉纷飞,将海浪染成碎金流动的丝绸。王梓旭站直了身体,定定地看着窗外。今早蹲着的墨蓝色大石头上,赫然站着一个男孩。他一副银器满身的古朴打扮,在日光的反射下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身型纤长瘦削而不瘦弱,却在海风中显得摇摇欲坠。右手握着一根细长的木棍,其上悬有一面飘扬的旗帜,但总看不真切。几乎是瞬间,一种欣喜而甜蜜的笑容在脸上绽开,王梓旭扔下烟拿着相机夺门而出,他知道,这次的采访对象有着落了。
男孩安静地站在那里。他屏息凝神,踩在海滩上的脚印清浅而无声,他站在男孩的身后,安静地望着那面被海风吹得胡乱飞舞的旗帜。轻轻按下快门,一张无言的相片被封存在了他的相机里。男孩似有感应般的转过身来,一双漆黑得透亮的瞳孔注视着海滩上的男人,王梓旭点点头笑了。
男孩跳下来,站到他身旁,恰巧和他一般高。一开口便是鼻音黏腻的拖腔,“你看着我笑什么?”
B面
我十七岁时遇见了王梓旭,那时候我还叫他梓哥,安徽合肥人,大学毕业后在江苏南京工作。他年长我五岁,相处起来我却更像个哥哥。
一开始,他告诉我他是个作家,来岛上找灵感取材。后面又说自己是个记者,被杂志社派来考察岛上民俗写稿的。更甚者,有次醉酒后他说自己是个敲代码的程序员,被女朋友甩了所以跑岛上来散心。他说话有时前后颠倒、自相矛盾,我也弄不清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那次的啤酒我也喝了,不过是被他怂恿的,绝非我本意。那啤酒又辣又涩,激得我流了眼泪,他笑得花枝乱颤。
比起这个外来人,我在交往中可诚实多了。第一次见他,他站在海滩上歪着头对我笑,脖子上还滑稽地挂着个单反相机。我一边觉得这个人幼稚可笑,一边脸又不自觉火辣辣地烧起来,肯定是初升的阳光太烈,晃得我花了眼。他问我站在石头上干什么,我冷哼一声,骄傲地告诉他我是这个村寨、这个海岛未来的萨满。
他的一双眼睛瞪得很大,却又很快平静下来,戏谑地冲我挑了挑眉,明摆着一副不信的无赖模样。我双手环抱手臂,只觉得这人浅薄无知,他却偷偷凑近我耳边问我,“你能带我看看你的海岛吗?”朦胧的热气喷洒进耳廓,我一下又涨红了脸,心里气不打一出来,拉过他的手腕就往萨满宅走去。
A面
几番交谈过后,王梓旭知道了这男孩叫谢晨阳,是土生土长的福州海岛人,被岛上的萨满抚养长大,未来也会继任这一职位,庇佑着整个海岛。看着面前男孩得意洋洋的样子,王梓旭忍不住又笑出了声,这哪里是什么十七岁少年英才,简直就是个小孩。
等谢晨阳拉着他的手腕在萨满宅前站定,王梓旭才恍然回过神来。眼前呈中轴对称的透天三合院庄严屹立在海岛中央,历经时间的洗礼而愈发生辉,石基青台、大门朱漆、雕梁画栋,屋脊顶部的灰塑狮兽栩栩如生,石雕、木刻更是应有尽有。
见他看入了迷,谢晨阳用力捏了捏王梓旭的手腕,“怎么样,我家不错吧?”
“何止是不错,简直是叹为观止!”王梓旭一双眼睛又瞪大了,很快便眯着眼冲谢晨阳笑,手腕挣脱出来,却将手指滑至另一个人掌心,刚好牵住他。
谢晨阳一愣,随即想甩开他的手。王梓旭却越牵越紧,两个人交叠的手臂在树叶缝隙漏下的阳光里晃来晃去,他又凑近谢晨阳的耳边,“大祭司,你带我逛逛你的家吧。”
B面
王梓旭可真是个不折手段的,天天就知道拿这些事要挟我。我向来最讨厌别人凑在我耳朵旁边说话了。
不过我一向宽宏大量。他是外人,初来乍到不懂规矩很正常,我便不和他计较,由着王梓旭牵着我的手推开了那扇朱漆大门。
我是主人,当然得由我来为他引路。我牵着他的手一路穿过门厅、正厅和后院。王梓旭东望望西瞧瞧,又问我可不可以拍照。“拍吧!”我大发慈悲,看着他拿出相机那副欣喜的模样,满意地勾了勾嘴角。
可临近正午,阳光俞发刺眼而难耐。越是继续往前走,我头脑越是发昏,呆愣愣地握着他的手,手心里的汗怎么也止不住。一朵白花飘落眼前,我们在后花园止住了脚步。这里高大的油桐树遍地,花瓣飘落下只剩白茫茫一片天地,阳光铺洒而下,一座竹制八角亭停落在院中,竟宛若仙境。王梓旭兴奋地叫喊着什么“此等良辰美景宫阙真乃天上独有。”他的笑颜在眼前时隐时现,笑声空灵地回荡在整个仙境里,我头疼欲裂,猛得想起小时候萨满阿妈教给我的童谣:
“桐花白,桐花皑,
阿妹担水过山崖。
山崖有路莫跌跤,
嫁郎莫嫁山门外。
桐花落,桐花飞,
一箩花生一箩泪。”
我浑身一颤,甩开了他的手。王梓旭皱起眉头,仔细端详我一会儿,发现我脑门汗津津的,脸也白得不像话。他叹息一声,用手轻轻阖上了我的眼,此后的事我便一概不知了。
A面
等到谢晨阳醒来,已经临近傍晚。王梓旭侧坐在他的床边夹着香烟,还是未点燃的样子,一双眼睛空洞地望着窗外,旁边花盆里的绿植随着风沙沙作响,显得忧郁又茫然。
谢晨阳直起身来,睡眼惺忪地伸了伸懒腰,环顾四周,摆件陈设令人熟悉又安心,他已经回到他的厢房来了。扭头看向王梓旭,男人一动不动,眉眼分明染上一层悲天悯人的神色来,一双下三白眼沉默地下垂,竟无端生出几分轻蔑来。
王梓旭转过身,见谢晨阳出神地盯着自己,一双眼睛又笑意盎然地弯了。他心里知道,这个男孩喜欢他。这份感情从何而起,又将从何过往并不重要,只要它存在这里,此刻就无人能辩驳它的真伪。而他是否回报有同样的爱意也不重要,他享受被人喜爱的感觉,他喜欢被当作这个男孩小心翼翼捧在手心上的珍珠鸟。如果喜欢被爱也是爱的一种,那就当作他也爱上了他吧。
一阵风猛烈地挤进房门,二人同时扭过头去,只见房门被大咧咧推开,一个女人缓缓迈槛而入。
“阿妈!”谢晨阳飞快跳下床来,朝女人直奔去,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就是非同一般。那女人头戴鎏金点翠发簪,一身墨绿色的立领斜襟长袍,上面暗绣着油桐花纹,显得分外端庄。她朝王梓旭颔首,介绍说自己是这个海岛的萨满,旁边蹦蹦跳跳的男孩就是自己的养子。
王梓旭向她点头致意,坐下攀谈几句后,对这个海岛的历史了解繁多。原来,此处本是一座神仙去处桃花源,岛民数千年来在这里辛勤劳作、安居乐业、自给自足,从未与外人交往。直至几十年前的一个暴风雨夜,一叶扁舟上载着一个不怕死的姑娘,她误打误撞闯入了这里。如同幸运女神般,她为这个岛带来了新的工具与器物,带来了新生与复苏,从此那条闭塞千年通往外界的路打通了。老萨满选中了她,她成为了新的萨满。再后来,她选中了一个男孩,他会成为今后的萨满。
谢晨阳趴在窗沿,女人时不时慈爱地抚摸着他乌黑透亮的软发。王梓旭知道,她就是那个女孩。
B面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听阿妈讲故事,这些故事我通通听过千百遍,耳朵都快长了老茧。所以我偷偷地伸出手,勾住了王梓旭的小指,他一怔,却也并未挣脱。既然有心纵容,那我更大胆一些又有何妨,我把他的手放在掌心捏来捏去,触感软而有弹性,非常好玩。
和阿妈一起去门厅吃过晚饭,我牵着他回到了海边。他轻轻拨弄着我胸前的银饰,一片月夜的静谧里,叮叮当当格外作响。月光在海滩交界处划出一道蜿蜒的星光大道,墨蓝色大石上黏着发亮的牡蛎壳。我颤抖着闭上眼,一扇温热的唇瓣轻轻印在我的唇上。一瞬间仿佛天地倒戈,我只觉得头重脚轻,好似要站不住一般。我听见他在笑,却怎么也睁不开眼。他牵引着我的手慢慢环上他的腰,湿润的鼻息像暖和的春雨洒在我的脸上。
一个额头抵着我的额头,等我费力地睁开眼,一双漆黑的眼瞳安静地注视着我,月光施舍在他脸上显得额外苍白。我松开他的腰,抬手拿出一朵洁白的油桐花卡在他的耳畔,伸出食指描摹着他的眉骨。此刻正值农历三月十五桐花汛,一轮月盘遥悬高空,远方妈祖庙的香火延绵不绝,林默娘正守望着她远行的儿女们。我启唇轻念:
“桐花娘娘显圣灵,
三片花瓣三道符:
一符锁郎脚,
二符封郎路,
三符化郎骨,
死也死娘桐花墓。”
面前的人浑身一僵,见他错愕地看着我,我反而更加开心。埋头在王梓旭的脖颈就用尖牙刺下,他尖叫一声,一股甜滋滋的血腥味就涌进我的嘴里。这味道不太好吃,不过也能接受。
A面
要说王梓旭昨天最后悔的事,那就是还没吃过鼎边糊就赶去拍照,还主动去牵谢晨阳的手。他单知道这小子是个会作法当祭司的小男巫,却不知道这小子还会下情蛊,还直接下在了他身上!
好吧,王梓旭承认自己一开始有点见色起意,不过也就逗逗小男孩玩罢了,哪里真想和他一生一世一双人,怎么也想不到能把自己搭进去。他躺在床上越想越气,翻身想起床却感觉胸口被压得喘不过气。低头一看,一个毛茸茸的黑脑袋正正躺在他的胸口。王梓旭只觉得一瞬气血直冲脑门,一巴掌用力拍在谢晨阳头上,“给我滚起来!”
谢晨阳委屈地哎哎叫着,“你打我干什么?”又慢腾腾爬起来,吃痛揉着自己的脑袋,眼角有泪悬然未泣,一副被欺负的可怜样。
王梓旭刚想和他理论,谢晨阳却像早有准备似的,整个人肩膀都泄了气,像有两只兔子耳朵耷拉在肩膀上,委屈巴巴地望着他,“对不起,梓哥。我真不是故意的,你老在我脑子里绕来绕去,我没忍住一时鬼迷心窍了。”
这下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王梓旭直想臭骂他一顿,却又扯了扯嘴角,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见他态度有所松动,谢晨阳又期期艾艾地靠上来,“梓哥,这桐花蛊名为情蛊,实质上不过一种或亲或疏的绑定纽带而已。这母蛊在我体内,以你的血为引,桐花为契,将子蛊渡到你的体内。这种蛊一旦种下就让两人难以分离,唯有扼杀母蛊才能解开。”
一边说着,谢晨阳的头更低了些,跪坐在王梓旭身旁,他的声音闷闷的,“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对你,不该这样费尽心思把你绑在我身边。对不起,之前从没人教过我要怎么喜欢一个人。我的亲生父母早把我抛弃了,不过烂命一条不值钱,你想要解蛊,拿去便是。我做了坏事,求你惩罚我吧。”
B面
话音刚落,王梓旭一边叹气又一边摸着我的头。我才不是真想让他惩罚我。如果仅仅是一点点装可怜卖乖就能使他心软到这种地步,我偷偷掂量了一下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悄悄咧了嘴角。
我确实喜欢王梓旭,我乐于承认这个。十七岁仲春的海滩边我第一次见到了王梓旭,却不是我第一次认识他。
十四岁那年,我呆在萨满宅的深曲回廊里,姐姐从厦门打工回来,带回了我的第一部手机。这个长方块里的东西花花绿绿、琳琅满目,可我只看到了他。他操纵着一只硕大而圆润的蜘蛛在屏幕里攀爬前行,出刀狠戾而果断,声音却如一汪清泉倾泻而下、沁人心脾。他念着我的礼物向我道谢,“谢谢这个兔纸英明——绞丝旁?谢谢你的礼物呀。”我翻着他的微博自拍心神一动,原来竟如此简单。
古语言:“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说来说去,我竟然是个情种吗?既然我的所作所为皆因他而起,一切的缘由都在他身上有迹可循,他又有什么可怨恨我的呢?不过王梓旭看上去倒未曾怪罪过我。
我不过一具凡胎肉体,而凡人所奢求的不过是七情六欲。十六岁的三月十五,黑夜挂立的是滚烫的银月盘,一位叛逆野蛮的孩子却跪在祠堂里。先祖牌位在前,她侧立一旁,骂我太贪、太嗔、太痴,戒鞭抽打过的皮肤皆是一副血肉开绽之色。我的身体像被斧头正正劈开,心底却无比畅快。阿妈到底还是狠不下心来,翌日,她教会了我油桐花蛊。
十七岁月影流转的那一夜,我看着他锁骨上那一排整齐渗血的牙印,埋在他颈窝里笑出了声,脸上汹涌的湿意却怎么也止不住,依着颧骨混入血液里。一朵桐花瓣从他耳畔折落,再从我的后颈轻巧地滑进衣领,王梓旭沉默了好久,最后伸出手替我摘去了那瓣花。
C面
看到这里,你应该已经记住我的名字了。我叫王梓旭,梓即梓树,旭为晨阳,寓有生机勃勃、光明温暖之意。祖籍安徽合肥,恰逢千禧年出生,大学毕业后就职于江苏南京一家杂志社做人文记者,日常工作就是全地球到处飞,考察考察风土人情再写写稿,还有个在海岛上当萨满的小男朋友。我自幼家境殷实,人生谈不上一帆风顺,倒也算是无忧无虑。从小到大最深重的烦恼,无非是在中学时期思绪隔壁班的女同学是否对自己也怀有相同的好感罢了。
十九岁时,我在大学的闲暇之余做起了主播。我的直播间人气寥寥,不过我也绝非依此谋生,便乐得清闲。在那几位常驻观众里,有一位的名字格外特别,他似乎很偏爱绞丝这个汉字偏旁。私信里,他一口一个梓哥亲昵地叫着我,所以我也叫他小兔,连麦拉着他到MC里造房子玩。这孩子一出口就是甜腻的闽腔,黏得我头皮发麻。我修的是南京高高的公寓,他筑的是一座古宅村落。我问他这是哪里的建筑,他不回答,脆生生地笑了。
二十二岁时,我被公司派去福建出差,坐上了那架改变我一生命运的航班。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明白,这并不是我们的初次见面。二十二岁的仲春之夜,一个痛哭流涕的孩子掐着我的脖颈,再用牙齿啃食了我的身体。我想要痛斥他,想要抛弃他,但我以年长者怜爱的姿态轻抚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告诉他没关系,告诉他我一直都在。
这样的感觉我总似曾相识。在我十九岁后的每个梦里,总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和我并肩站立。他陪我去了云南的玉龙雪山,我们站在山顶放肆大叫;他共我两次站在某一舞台中央,我们却始终隔着一层模糊的面纱。我看见我在愤怒、在尖叫、在痛哭、在大笑,有时他在我身边,有时他消失不见。
直至结束了这次福建差旅,我才又回到了南京的公寓,交上去的稿件受到了上司在清晨例会中的点名表扬。平躺在沙发上,头顶暖色的吊灯在眼睛一睁一闭中闪烁不停。陡然间,一阵温热的潮意从我的锁骨缝密密麻麻冒出,我拖着倦怠的身体走进浴室,对着镜子扯开衬衣的领口。锁骨上悄然盛放着一朵洁白的油桐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