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习作2,内含ooc、原创人物、海量脏话、(作者)精神失常
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被学习参考者(受害者):余华、刘索拉等。
我蹲在楼梯上抽烟,没过两分钟,张楚岚也出来了,蹲在我旁边,手一伸,示意我给他一根。
我说:“滚。”
几年前我试图在北京成为一个流行的作家,但是失败了,混得很不好,每个月的稿费减去房租就要归零,于是又倒手租出去破屋的两个房间,试图弥补一点。租下这俩的就是张楚岚和王也。
本来我梦想有一位美艳风情而又神秘寡言的女子成为我的租客,然后我们在灵与肉上切磋琢磨,发展出深厚的革命情谊。结果没有女子能忍受我日夜颠倒地写作,并且发出怪叫(事实上这是情至深处的表现,作家都有这个毛病),最后只有两个同样每天发出噪音的臭男人来和我同居。
这是两个搞摇滚乐的年轻人,用一堆乐器塞满了一个房间,然后在另一个房间里睡觉。他们声称二人是一个乐队的好伙伴,但我对他们的关系心知肚明,因为我不仅白天要听到乐器发出的噪音,晚上还要听见他们发出的噪音。——前者姑且还能当成伴奏,这使我的写作变得雅致起来,就好像我正置身咖啡店中一样,后者就只剩折磨了。
每当他们的夜生活动静太大时,我就会敲打房间的墙壁,用手指、用拳头、用膝盖,让墙壁响成一片来发泄我被打断的痛苦,然后听见张楚岚在墙后咒骂我,并且叫得更加大声。每一个这样的夜晚我都想把他们给赶出去。
昨晚就是这样的夜晚,我照例敲打墙壁,换来一句响亮的“去你妈的!”,我也大喊:
“去你们妈的!你们刚刚毁灭了一个足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灵感!”
接着我听见什么东西砸在地上的声音,和张楚岚的惊叫。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眉毛上现在贴着胶布,而且左右各有一块,介于对称和不对称之间,看起来十分滑稽,就像我老家养的白眉毛老狗。
“所以你确实因为做爱途中掉到地上而摔断了眉毛?”我问张楚岚。他说:
“滚。”
现在我们俩都无话可说了,我在想我的新小说。我已经构思了五十块版图,三十种剧情走向,一百个人物和这辈子也写不完的细节。但是还缺一个主人公。按说主人公随便挑一个就好,可我总觉得不满意。太平凡的无话可说,太厉害的无从下笔,我厌倦了模仿潮流去作什么“全新的意识流”,为了谋生我已编造许多,我应该创作一些更新的、超越所有人的东西。首先主人公就要与众不同。
张楚岚也在想东西,他想了一会,问我:“你会写情诗吗?”
我思索片刻:“宝刀未老。”
他露出一个笑容,每次他这么笑都没好事,很开心地说:我知道你在纠结什么,我可以给你点灵感,但你也得帮我个忙。我要你帮我写一首情诗。
捉刀代笔是我的天命,我点点头接受了这笔交易。然后他又伸出手来,
“来一根,不然我没法讲故事。”
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故事。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上了几年大学,学了点音乐,便以为自己知道了全世界,妄图成为和那些摇滚明星同样伟大的人。并且交往了一个男友,从中获得对抗全世界的快乐,甚至为此放弃了大把的票子。
我觉得很无趣,就说:“要是我我就回去开公司了,摇滚有个屁用。”
“我也以为他会回去。”
张楚岚吧嗒吧嗒地抽烟,发出一串令人烦躁的节奏。
“所以这个人有什么足以成为主人公的价值?”
“他有不同寻常的出身。”
“嗯。”
“他博学、精明能干。”
“嗯。”
“他温柔又坚定,为了梦想和爱情不断抗争。”
“嗯。”哕。
“他……他帅?”
“归根到底不就是个长得帅的老好人么?”我有点恼火,一根好烟只换来了一个俗套的爱情故事,还是我并不那么想听的家伙的,“他就没点特殊的可以让整个人与众不同的地方吗?”
张楚岚扬起一边眉毛,现在两块胶布成了不等式了。我虽然听了他的爱情故事,但对此没有任何感觉,情诗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我要的不是写诗的素材而是小说的素材。他最好抽完这根烟就把刚才的交易统统忘掉。
我把烟盒悄悄塞回夹克口袋里,生怕他抽完了又找我要。
我心系写作多年,对音乐并不挂心,曾经以为作曲的都是很正派的样子,没想到竟有张楚岚这样的滑头。他刚来时还装得正派,殷勤地邀请我抽烟,生怕我受不了他们在家敲锣打鼓,一气之下把他们轰出去。这都是第五次搬家了,张楚岚长吁短叹。
混熟后的某天,我们像脑子里缺了根弦,趴在客厅里试图和对方讲解自己作品的奥妙,以便获得一些虚荣心。事实证明张楚岚是一个毫无文学素养的白痴,他认为我只会拙劣地模仿那些有名的作家,咧开嘴嘲笑我:卷毛,你这辈子都别想成名了。同时我指出他就是在模仿那些有名的音乐家,窦唯还是什么的,我多少也听过几句,于是他也恼火地说我是个毫无音乐素养的白痴。
我们从此不欢而散,每天看见了都要互骂两句以示敬意。但是王也依旧是个好人,他待在家里的时间没那么多,所以我和王也的关系算相敬如宾,不太熟但是很讲文明;和张楚岚的关系就叫貌合神离,每回彼此试图好好讲话,都会以破口大骂收尾。
这就告诉大家距离产生美的真理,要是张楚岚也能每天滚出去上班,我和他就能相敬如宾了。
王也每天出去好像是要给人上课,张楚岚却没什么正经营生,一天天的就瞎晃。我曾问你有工作吗,为什么每天无所事事。他说你不也没工作在这无所事事。我说有啊,老子的工作就是在桌前写些傻.逼东西。他说我也有啊,我的工作就是写摇滚。我骂他你还不如去卖屁股。他嘿嘿直笑:在卖了。
我大惊。
张楚岚神秘兮兮地眨眨眼,又说:我卖给王也了,所以他每天要出门努力赚钱。
你俩有够恶心的。
恶心完我,张楚岚心满意足地走了,继续在房间里制造噪音。
我的脑子里还能翻出至少三十件张楚岚恶心我的事,这害得我心不在焉写不出文章,害得我错失灵与肉的良缘,害得我和诺贝尔奖失之交臂。早晚有一天我要跟王也告发他就是个神经病,你还是回家当富二代去吧。
我感觉脑子嗡嗡的疼,有什么东西攫住了我的思想,把我钉在楼梯上动弹不得。这绝不是因为宿醉和昼夜颠倒,而是一些更可怕的东西。许多破碎的语句在头顶上盘旋,但是我的脖子没法转动。我说:
“所以你确实因为和王也做.爱中途掉到地上而摔断了眉毛?”
张楚岚挑起了另一边眉毛。
“告诉你吧,昨晚不是我骂的你,是王也。”
一阵悲哀涌来,我就知道这世上没有好人,王也看起来是好人是因为他比张楚岚还能装,现在这个角色彻底升华了,只是方向是地狱。但张楚岚强调老王依然是个好人,怪我自己找骂。
那又如何。“我算是懂了,你俩是反过来的,你对所有人都混蛋,就对王也好;王也是对所有人都好,就对你混蛋。”我直视他的眉毛,在说第二个混蛋时猥琐地扯了扯嘴角。
张楚岚皱起眉头,两块胶布挤在了一起,他想骂我但还没想好怎么骂,最后无声地对我比个口型,怒气冲冲地走了。
去你妈的。
我笑得更大声了。
我感到形容词从空中俯冲下来,动词盘旋着升起,名词、名词们手拉手过起了狂欢节,我读过的所有诗歌像青蛙吐出的泡泡钻进我的耳朵里喉咙里,先锋是铁锈的味道,抒情比香水更刺鼻,还有情诗……情诗让我反胃。潮流在我体内不断激荡。
美妙的激荡令我沉醉。没过多久,张楚岚又跑回来了,他果然喊我再给他一根烟。
我没有动,但是把嘴张开了,因为我很想吐。
张楚岚露出了见鬼的表情。
然而我最终只发出了一些无意义的嚎叫,因为马原、莫言和余华,也许还有王小波、王蒙和刘索拉,可能还有张楚岚、王也和我自己。他们为什么非要悬在我头顶不可?
张楚岚从地上爬起来了,鼓励我再大声点儿。他的眼里充满了和弦、律动与和声。
我们都开始了无意义的嚎叫。在嚎叫声中,王也和一个高大的男人抬着钢琴走上来了。
抬着一架他妈的巨大的钢琴,并且很显然他们的目标是我家。高个子惊奇地说:“力度!”
我恨所有人。
不出预料,我的生活果然因为这架钢琴变得更糟了。
张楚岚、王也,以及高个子,用吉他、鼓,和塞满客厅的钢琴把我家变成了地狱中的地狱。他们夺走了我的一切,不仅夺走了我的客厅,而且高个子用他的鸟窝头夺走了我作为卷毛的唯一性。我对此充满怨气,但是我不能拒绝王也付给我的钱,从此只能龟缩在书房里诅咒全世界的音乐。
高个子叫陆琳,靠一头人工制造的卷发耀武扬威地乱窜。听张楚岚说,他刚刚毕业,被他们的演出折服,主动加入了乐队。我对此不屑一顾,本来这个钢琴系的家伙会大有作为的,至少他在客厅里弹的曲子挺好听,书房被琴声变成了咖啡厅,现在他没有了。因为他加入了一个可悲愚蠢还没有未来的双人组合,他迟早会被这两个疯子逼疯。
反正我已经疯了。我是一颗烂心的橘子,是被编辑和脑子有病的张楚岚攻击至腐烂的。他居然拒绝我绞尽脑汁作出来的情诗,决定自己动笔。最后写出来的全是“我想和你做爱至天明”和“每一刻我都想念你的身体”。
我看到那些废纸后差点昏迷,在猛掐三十次人中后才清醒过来。我说:“你不能这样作诗。”
他说:“我觉得很好。”
我说:“这只是淫秽,诗要含蓄。”
他说:“好吧。”接着大笔一挥,改成了“I wanna make love to you”,我因此精神失常。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生活是一坨狗屎。我的小说和情诗是一坨狗屎,没有美艳的女子,情诗都不能为她而作。可是其他人又能好到哪去?我写的是狗屎他们写的也是,只不过他们凑巧比我早生十年罢了,读者宁愿吃那些人的屎也不愿看我的小说。这不公平,一切都傻逼透了。幸运的混蛋们。
我说不上来具体什么傻逼,总之就挺傻逼的,狗屎生活很傻逼,生活中不得不碰见的张楚岚也傻逼,他写的诗更傻逼。他真的要把“I wanna make love to you”作为歌词,这首歌也会变得很傻逼。傻逼摇滚。
我失去了唯一的价值,可张楚岚还是不愿意放过我。他叫我到时候去敲鼓。
到时候是什么时候?王也生日的时候。他为什么不自己敲,他才是鼓手!因为那是他的生日,我要给他唱这首歌。
我说我情愿去死,我不想听见你唱那些歌词。张楚岚狂轰滥炸,他找不到别人干这活就来骚扰我。我烦不胜烦,告诉他我对音乐一窍不通,也看不懂乐谱上的小蝌蚪。张楚岚仿佛没听见,他把羞耻和记忆一块扔了,坚称我是一个富有音乐素养的人才,鼓手的位置非我莫属。
我说你想都别想。
好吧。张楚岚坐回沙发,露出痛苦的表情。“王也给了你一瓶昂贵的红酒,结果第二天你就在耍酒疯时打碎了它,可是现在你又从他那获得了一瓶新的。”
“这个钱留下来至少够我抽十包烟了。”
我有点心虚,便把目光移向正在弹钢琴的陆琳。至少他们还有钱买这么一架——
“那是琳哥自己的琴。”
张楚岚打断了我。好吧,我只好再把目光移回去。
“很简单的,你只需要“咚”,然后“嚓”就结束了,我可以教你。”
我还想说点什么,可张楚岚像条蛇那样嘶嘶地吐着信子,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而且我给你提供了小说素材,但是你并没有给我好的歌词。”
陆琳突然站起身来,走进房间,很快又提着几本谱子出来。路过我时,不知何以瞥了我一眼。看着他足以按烂琴键的强健躯体,我屈服了,毕竟我只是一介文弱书生,而他们都是拿音响当哑铃的武夫。我说:“好吧,我来打鼓。”
Q:会有2吗?
A:彻底没了孩子们!
